党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2023-01-05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党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党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思想作风和理论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完善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制度

1、集中学习制度。原则上每季按专题集中学习一次。

2、自学制度。中心组成员要根据每季理论学习计划、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制订自学计划。

3、考勤请假制度。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都要做好考勤登记。

4、重大事件学习制度。要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及重要文件。

5、联系挂钩制度。中心组成员应经常深入挂钩联系单位调查研究,并运用学习成员帮助基层解决一些理论问题,指导基层的学习和工作。

6、主讲制度。中心组的专题学习讲座主要领导要主讲学习体会。要根据学习计划,每一学习专题指定一至二名成员作准备并为主讲人。

7、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制度。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实践,坚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8、学习交流制度。中心组定期或不定期以中心发言或文字资料形式进行交流,逐步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9、检查考核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会的个人专题发言和谈学习体会来检查学习情况。中心组成员平时作好学习笔记,年底填好“考核自查表”,接受检查受核。

10、资料档案制度。建立中心组集体和个人学习档案,中心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各成员每年的学习总结(或学习心得)和“考核自查表”要归档备查,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学习内容

1、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及重大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3、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财税知识、历史知识、以及分管理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

三、检查考核

1、党工委中心组要认真搞好集体和个人的自查自评。

2、年终自查自评的主要内容:一是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态度和坚持学习制度的情况;二是学习任务完成的情况,包括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的情况;三是学习效果即思想理论水平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及班子和个人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包括写学习心得。

3、党工委中心组及其成员的自查自评情况,将上报区委宣传部,并接受检查考核。

四、落实责任

1、党工委中心组由街道党政班子领导成员组成。党工委书记是

中心组第一责任人,对中心组的学习负总责,加强对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成员的学习情况,严格把关。

2、党群副书记是中心组直接责任人,负责中心组的学习实施工作。

3、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加强理论学习的表率、指导,检查各自分管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的学习情况,促进全街道学习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4、党政办公室要主动协助党工委做好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负责起草学习计划、年度总结和学习纪要,做好学习记录、档案资料管理,及时提供学习材料等工作。

第二篇:城北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提升指挥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参学人员

党工委中心组由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参学人员为党工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可吸收相关人员列席。

第二条 组织领导

党工委中心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实施;

(二)主持中心组学习和讨论,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三)党工委书记不在时,由党工委副书记行使组长职责。 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党工委工作部负责。 第三条 学习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重大方针。

(二)上级重大决策、有关文件、规章制度。

(三)经济、法律、财务、现代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业务理论与知识。

第四条 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可采取专题学习讨论、交流心得体会、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等形式。自学可按照学习内容,结合个人工作,有重点地安排。 第五条 学习要求

(一)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半天。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二)集中学习出勤率和学习日兑现率不低于80%;

(三)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防止用工作会取代学习;

(四)把学习与调研、研讨相结合,通过深入调研和积极参加研讨,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五)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要在“通号论坛”等媒体上发表一篇学习体会或工作研究,并鼓励为《通号内参》提供稿件或组织提供稿件。 第六条 考勤与考核

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党工委书记请假并报党工委工作部。集团公司党工委工作部每半年通报一次学习情况,并把所属企业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同评选四好班子结合起来,把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情况作为表扬批评、选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工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党组中心组是党组成员及其他中心组人员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根据中共财政部党组、江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由办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组成。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

(1)审定学习计划;

(2)主持集中学习研讨;

(3)检查各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条 学习的目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正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增强财政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 学习的基本原则:

(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深入思考财政改革实践重大问题。

(2)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基本理论及专业知识。

(4)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5)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6)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第六条 党组根据中央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和目标要求。学习计划在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主要结合形势任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围绕某个重要问题提出具体的学习研讨方案。原则上学习按月进行安排,每年集中学习的专题不少于4个,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

第七条 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和调研计划,确定必读书目和参考阅读书目,明确个人学习目标、自学选题及学习成果的体现方式。

第八条 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围绕财政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可扩大到处级领导干部。

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安排重点发言,或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讲座,并提前一周将学习的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通知到每个成员。

第九条 坚持学习报告备案制度。每年一月底前向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省直机关工委书面报送中心组成员名单、本学习计划和上学习情况。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阶段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安排及学习成果。

第十条 坚持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并作出补课安排。

第十一条 坚持学习通报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将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编发办内各处室,指导全办的学习。

第十二条 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1)党组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总结;

(2)每次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

(3)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

(4)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按建立专卷。

第十三条 党组中心组由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和党组秘书担任学习秘书。

学习秘书的职责是:

(1)协助中心组制定和落实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

(2)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

(3)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

(4)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5)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 学习的基本要求:

(1)党组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成效的落实。

(2)认真读书,勤于思考,坚持撰写读书笔记。除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再选学一些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每年中心组成员要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

(3)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党组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的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调研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4) 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第三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使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特制定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1、镇党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等。

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每次镇村干部大会前先进行法律相关知识学习培训。

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年底对全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在镇党委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

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

要抓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3、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1、综治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镇领导干部学习

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2、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

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3、党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要坚持任前考法制

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

四、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1、全镇每年要举办2次镇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大型法

制讲座。

2、法制讲座内容要以宪法、依法治国理论、市场经济法

律知识等相关关法律知识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3、举办法制讲座要聘请律师或上级领导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

4、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

中共XX镇委员会

2012年12月1日

第四篇:中心组学用学法用法制度

中心组学法制度

为了落实好法治建设年的安排部署,促进中心组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组成员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推动法治建设。制定学习制度如下:

一、学法对象:

党组成员。根据学法内容和工作需要,扩大到相关委室主任。

二、学法形式:

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辅助以法学在线等新媒体视频资料。每年保证不少于50个学时。

三、学习时间:

集中学习时间每个月第一周星期二。个人自学由本人处自主安排。

四、学习内容:

(一)党章和党纪党规;

(二)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治党重要论述;

(三)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新近出台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四)县委中心组要求党组成员学习的内容。

(五)山西干部在线学院、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规定 1 的内容。

五、依法履职

(一)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所有干部职工要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学法用法,忠于法律、捍卫法治;

(二)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三)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由人大任命的干部,任前必须经过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命;

六、检查考核:

考核以百分制形式,主要以法学在线测试为主,结合学习考勤。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一)学习考勤占40%,法学在线测试占40%。

(二)其它占20%;

办公室

2017年3月

2 灵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学法用法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常委会机关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增强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六中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习形式:

(一)坚持自学为主,确保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

(二)集体学习,确保每年不少于10次。

(三)人大代表集中培训。

三、学习时间:

集中学习时间每个月第一周星期二。个人自学本人自主安排。

四、学习对象: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

五、学习内容:

(一)宪法;

(二)国家基本法律;

(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山西干部在线学院、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规定的内容。

六、 依法办事:

(一)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所有干部职工要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学法用法,忠于法律、捍卫法治;

(二)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三)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由人大任命的干部,任前必须经过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命;

七、检查考核:

考核以百分制形式,主要以法学在线测试为主,结合学习考勤。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一)学习考勤占40%,法学在线测试占40%。

(二)其它占20%;

灵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

4

第五篇:XX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成员是领导班子成员,是各项事业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是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因此,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为各级各单位做出好的样板。带头和促进其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健康发展。每个成员全年集中学法次数不少于4次。

二、法建办要将党委中心组学习列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全镇普法依法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三、党支部具体负责党委中心组学法工作,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和安排学法的具体时间、内容,保障时间和学习质量。

四、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律要做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学习议程,每年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得少于4期,保证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每期学习均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列出学习题纲,探讨学习心得,并建立每个成员学法档案。

五、中心组学习法律与“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依据规划要求的形式、内容、措施、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律学习,形成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经常化。

六、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和严肃对待学习形式,要把

学习法律做为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将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增强学习效果。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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