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中心社区报账

2022-07-16

第一篇:核算中心社区报账

会计核算中心报账程序

(一)报账员预审原始凭证

各单位报账员受理本单位业务经办人员收入和支出票据时,经对原始凭证进行预审,其审核内容包括:

1、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银行结算票据填写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3、检查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是否完备,并符合本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审批权限的规定。

(二)整理原始凭证

报账员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粘贴并核清凭证张数和金额。

(三)填制报账单

按照会计中心印制的《收入报账凭证》、《支出报账凭证》 (一联单位备查,二联会计核算中心记账)的要求,填制报账单。整理、归类、粘贴后,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报账手续。也可随时按以上程序报账。

(四)报账

1、报账员负责每周一次定期或在备用金用完后将填制好的报账单和原始凭证(包括收入、现金支出、往来等)报到会计核算中心;

2报账员将《收入报账凭证》、《支出报账凭证》交会计

1 核算中心前台出纳审核,审核无误并加盖印章后,将资料信息录入微机,打印《付款通知单》、《资金收付传票》一式四联(一联统管会计、二联资金会计、三联单位报账员、四联前台出纳),

3、前台出纳定期将审核后的报账凭证移交后台会计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后台会计打印记账凭证并加盖印章,登记相关账目;

4、报账员及时将《付款通知单》、《资金收付传票》第二联传递给资金会计,资金会计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资金拨付相关手续。

5、会计核算中心每月25日结账,各单位29日前从微机中打印财务报表,一式四份,核对相符盖章后报会计中心两份存档,若有疑问可到会计中心查询核实。

2 卫生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流程

一、报账员收集、审核原始凭证,办理收支业务,然后按要求填写报账凭单和会计记账凭证。

二、报账员到会计核算中心将报账凭单和有关原始单据交与审核会计。

三、会计结算中心审核会计对报账员交来的有关单据和会计凭证进行审核,依据审核合格的支出单据打印付款通知单(三联),审核会计在付款通知单上签字后,一联留存,一联交报账员,一联交出纳。现金收入单据数额与单位交存银行数额进行核对,往来帐单据与有关科目进行核对,在审核合格后的报账单上面签字并交记账会计。

四、核算中心出纳接到付款通知单后,开具转账支票,与报账员办理结算手续。

五、核算中心记账会计接到审核会计交来的单据后,对单据和记账凭单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进行记账,复核不合格的单据退回。

六、总会计对账务、单据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后打印财务报表4份,报表交各单位审核,单位确认无误并盖章后交回核算中心2份;总会计汇总有关数据,报有关领导。

3 乡镇卫生院备用金管理规定

(一)备用金的金额核定。会计中心根据各卫生院具体情况核拨定额备用金,08年业务收入在300万元以下其备用金定额为3万元;300至500万元间,其备用金额为4万元;500至700万元间,其备用金额为5万元;在700万元以上,其备用金额为10万元。

(二)备用金的支付范围。备用金是用以支付现金支出的日常办公支出,药品款集中到核算中心支付,大额支出项目提前申请由中心预拨;报账员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现金,超出现金使用范围和支付限额的实行转账支付。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按时向会计中心报账,以补充备用金定额。

(三)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报账员应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

(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监督备用金的安全,不定期抽查备用金使用情况,督促报账员定期盘点备用金。一旦发现报账员有利用备用金舞弊的行为,除给予相关处分外,应立即将其调离报账员岗位。

第二篇:集中核算单位报账员工作程序

东胜区卫生局集中核算单位报账员工作细则 为了做好各会计集中核算单位与卫生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会计工作的衔接,规范会计核算业务,保障资金正常运转,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中心”的特点,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报账员工作程序

1、预审原始凭证。单位报账员按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以下 简称“中心”)会计组的要求,对整理后的原始凭证按规定预审,预审内容包括:(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2)、原始凭证票据填写是否正确、有效性;(3)、复核票面金额的准确性;(4)、药品采购是否符合《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及《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药品供应企业是否具备规定供应条件。(5)、检查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

2、整理原始凭证。单位报账员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粘贴,并核清凭证的张数。

3、填制“报销单”。报账员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按规定格式填制“报销单”。要求做到项目齐全,填制准确、整洁。“报销单”上注明收入入账或经费报销的支付方式(指现金或转账)。报账员须在“报销单”的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4、办理报账手续。

(1)、审核凭证。报账员将“报销单”及所附原始凭证和相

1关资料送交“中心”会计组审核。收入报账业务:财政拔款收入由报账员到“中心”资金会计处打印用款计划书,并到财政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审批,财政部门下达资金后可按程序报销支付业务,期末以转账支票将款项划拨到“中心”开设银行账户;上级主管部门下拔款项和业务收入,由报账员直接划入“中心”账户。经“中心”会计和票据管理会计对银行进账单回单和收入票据审核无误后入账。对于收入票据与银行结算票据金额不符或领销收入票据编号不一致的,退回报账员核实更正后再入账。支出报账业务:先经“中心”会计组审核,合规无误的如实报销,其中药品采购支出,(包括基本药物以外的51种非基本药物采购,报账员经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再经“中心”会计组审核)。有问题的,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对于审核结果与报账金额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额报销或退回;对于不准确、不完整或有涂改、有错误的原始凭证,由报账员退回单位经办人按要求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报销;对于不真实、不合财务管理法规的原始凭证,“中心”不予受理。

(2)、报销支付。“中心”受理的报账业务,分两种形式支付:

A、单位已用备用金支付的经济业务事项,“中心”资金会计按核算会计审定的“中心”内部“付款通知书”所核金额开具现金支票补充备用金。报账员在现金支票存根上签字后,持票到银行办理结算业务,备用金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之规定

使用,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付款业务,一般应采用转账结算方式付款。

B、单位购买政府采购商品以及其他需要转账支付的经济业务事项,报账员负责提供对方单位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其中开户名称与出具发票单位名称一致),“中心”资金会计按核算会计审定的内部“付款通知书”所核金额开具转账支票,报账员持票到银行办理转账付款手续。

“中心”在办理报销支付手续后,将“中心”内部“付款通知书”第二联返还给报账员,报账员凭此联登记相关备查簿。

二、审核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说明

1、核算单位收入: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及其他收入,应直接拔入或转入“中心”统一开设的银行账户,“中心”会计组依据报账员取回的银行进账单填制“中心”内部“缴款书”一式两份。经审核无误后的“缴款书”第一联由“中心”会计组记入分户收入账,第二联交核算单位报账员做账务处理。(属拔款需附财政局或卫生局计划拔款单,属医疗收入需附“中心”领取的机打或手工发票记账联,存根联到票据管理会计处核销票据)。

2、核算单位支出:

(1)、政府采购。属于纳入政府统一采购范围的支出,单位应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东胜区2012-2013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的通知》(东政发

[2012]33号)文件要求执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填制《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单》,经财政有关部门审批后,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报“中心”备案,待招标采购事项完毕后,由资金会计凭报账员提供的采购招标文件、投票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协议)、发票、验收单等原始凭证按程序办理结算业务。 (2)、药品采购。药品采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1】21号)、《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关于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卫发

【2011】900号)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1】122号)的文件要求执行;单位的药品供应企业必须依法从事药品销售和经营活动,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资质审核认定,确保采购到的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发生药品采购业务时,报账员持药品供应企业开具的采购发票、药品明细单和药品验收入库单(或药品验收人签字),经卫生局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医改信息科)审核签章后,到“中心”核算组办理业务结算手续;首次到“中心”办理药品采购结算业务,须附带药品供应企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

(3)、会议费。会议费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报账时,须凭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批会议或有关会议文件(或参会人员签名册),办理转账支付手续。

(4)、旅差费及“三公经费”等。按自治区、市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及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5)、单位基本建设和专项支出,“中心”会计组按经费批准文件的开支范围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按审批后基建预算、决算、合同及工程进度经审核后支付款项。

(6)、其他符合开支范围的经济业务支出,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东胜区卫生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第三篇:教育代理记账中心报账流程

代理记帐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办理流程

一、编报送审每月用款计划

1、财政部门下达单位预算内、外拨款控制数(本年度预算批复前)或批准的部门预算(本年度预算批复后),即预算内、预算外用款指标。

2、各学校每月20日前,根据财政批复下达的部门预算和国库存款余额填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申报下月用款计划。

3、代理记账中心根据单位填报情况,登录支付网录入《用款计划》并送审。

4、财政部门行财股、国库股审核单位用款计划,每月25日前下达次月用款额度。

5、代理记账中心登录支付网,打印财政发送的《授权额度通知单》并记账。

二、支付局2131过渡帐户报账流程

各学校原会计核算中心2131银行账户留存资金,按此程序报账。

1、报账员根据原始单据填制《2131账户资金审核申请单》(支付局统一印制)。

2、将《2131账户资金审核申请单》、原始单据送交支付局审核股审核。

3、审核通过后,凭《2131账户资金审核申请单》支付联,在支付局支付股开具支票。

4、支票送银行兑付。

5、报账员将《2131账户资金审核申请单》单位留存联、原始单据送代理记账中心记账。

三、直接支付报账流程

(一)直接支付业务范围:

A、统发工资,由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支付局直接办理。 B、购买支出。包括以下六种情况:

①纳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政府采购限额(工程采购3万元,货物、服务采购3仟元)标准以上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 ②虽未纳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但单项物品或服务购买超过1万元的支出。

③在宾馆酒店召开会议的会议费支出。

④单笔支出超1万元学习考察、业务培训费支出。 ⑤单笔支出超1万元的招待费、维修费、车辆油料费支出。 ⑥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主管部门拨给下属单位的款项由国库股直接办理)。 C、由财政安排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支出。

(二)政府采购直接支付报账流程:

实施政府采购前,应填写《武陵区政府采购项目申请审批表》并报区财政局主管股室、预算股、采购办审批。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办统一印制),实施政府采购,并及时申报政府采购直接支付用款计划。

1、报账员根据原始单据填制《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支付局统一印制)。

2、代理记账中心根据单位填制的《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和原始单据,登录支付网录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

3、将《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原始单据送交支付局审核股审核(初审、复审)。

3、审核通过后,审核股将《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单位留存联、原始单据签章后退回给报账员,将支付联传递给支付股。

4、支付股根据《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网上操作打印直接支付令并送交银行兑付。

5、报账员将《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单位留存联、原始单据送代理记账中心记账。

四、授权支付报账流程

授权支付业务根据审批权限划分为代理记账中心审批授权支付业务、支付局审批授权支付业务两种情况。根据结算类型,又可划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

需要支付局审批的授权支付业务:

A、发放到个人的各种款项。包括未纳入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工资,按政策规定发放而又未纳入统发范围的津补贴、抚恤费、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上级给予的专项奖金等支出。

B、单笔授权支付超过2万元的支出。

C、烟酒、餐饮等招待费单笔(每张票据)支付超1万元的支出。 D、出国出境的学习考察支出。

(一)、代理记账中心审批授权支付报账流程

1、报账员根据原始单据填制《代理记账中心支出报账单》(教育局统一印制)。

2、原始单据、《代理记账中心支出报账单》交代理记账中心初审、复审。

3、代理记账中心根据审核签章的《代理记账中心支出报账单》和原始单据,登录支付网录入《财政授权支付申请》。

4、支付局网上审核《财政授权支付申请》。(不需送审原始单据)

5、代理记账中心打印《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即支付令)。

6、报账员将加盖印鉴的《财政授权支付申请》送代理银行兑付资金。

7、代理记账中心定期从代理银行取得《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回单。

8、代理记账中心凭《代理记账中心支出报账单》、《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回单、原始单据记账。

(二)、支付局审批授权支付报账流程

1、报账员根据原始单据填制《授权支付审核申请单》(支付局统一印制)。

2、代理记账中心根据单位填制的《授权支付审核申请单》和原始单据,登录支付网录入《财政授权支付申请》。

3、将《授权支付审核申请单》、原始单据送交支付局审核股审核(初审、复审)。

3、审核通过后,审核股将《授权支付审核申请单》单位留存联、支付联、原始单据签章后退回给报账员。

4、报账员将支付局审核签章后的《授权支付审核申请单》支付联、原始单据递送至代理记账中心,打印《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即支付令)。

5、报账员将加盖印鉴的《财政授权支付申请》送代理银行兑付资金。

6、代理记账中心定期从代理银行取得《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回单。

7、代理记账中心凭《授权支付审核申请单》、《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回单、原始单据记账。

五、学校非税收入、往来款项缴存报账流程

学校取得的非税收入包括事业性收费、经营收入、捐赠收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其他收入等。

往来款项指水电费、借款、课本费、校服、教辅资料等往来收费。

1、各学校取得非税收入、往来款项后,应及时开具《湖南省一般非税收入缴款书》或其他财政指定的专用收据。没有领取《湖南省一般非税收入缴款书》的单位,可向区政务中心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窗口申请代开。 学校取得门面租金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后,应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再根据税后所得开具《湖南省一般非税收入缴款书》。 学校期初向学生收取的课本费等代收费,应逐一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学杂费)》,汇缴银行前,打印集中汇缴《湖南省一般非税收入缴款书》。

2、报账员凭《湖南省一般非税收入缴款书》,将非税收入、往来款项送存银行,缴入区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

3、报账员填制《武陵区教育代理记账中心收入报账单》。

4、代理记账中心凭报账员递送的收入报账单、收据记账联、银行回单记账。

5、每年的12月份,报账员与非税局、国库股、代理记帐中心核对缴存款项余额。

六、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报账流程

根据《湖南省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10‟13号)规定,凡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凡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经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结合我区学校实际,大项采购项目具体流程如下:

1、50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装修等建设项目,报区教育局计划发展股审核批准。

2、委托施工单位或中介审计机构编制工程预算。

3、填报《政府采购项目申请审批表》,送区财政局行财股、预算股、采购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批。

4、区教育局审计室(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对上报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并出具报告。

5、以区教育局审计室或财评中心预算评审结论核定的金额作为政府采购价格上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支付网上申报政府采购项目用款计划。

7、将审批手续完备的采购审批单分送区财政局业务股室和采购中心(预算内、外资金为行财股,结算专户资金为国库股),业务股室、采购中心据此完成一级审核。采购资金处于冻结状态。

8、区财政局国库股负责人对采购资金实施二级审核。

9、报账员向采购中心申请解冻采购资金,录入收款人信息。

10、报账员根据原始单据填制《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

11、代理记账中心根据单位填制的《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和原始单据,登录支付网录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

12、报账员将《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原始单据送交支付局审核股审核(初审、复审)。

13、审核通过后,审核股将《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单位留存联、原

始单据签章后退回给报账员,将支付联传递给支付股。

14、支付股根据《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网上操作打印直接支付令并由报账员送交银行兑付。

15、报账员将《直接支付审核申请单》单位留存联、原始单据送代理记账中心记账。

16、决算评审。工程竣工经学校验收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审计室(或区财评中心)组织办理工程决算,学校凭工程决算报告到教育局代理记帐中心办理工程尾款结算手续。

17、采购项目余款结算(步骤同上10-15)。

七、学校固定资产上账流程

1、学校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若购置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资产、物资的,在会计核算记列“事业支出”的同时,同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以前年度未上账的应予以补记。

2、通过划拨、捐赠接受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位接受划拨、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4、学校建设指挥部已经完成购置和建造过程,并交付使用的的各项资产,属于学校资产上账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新建及维修,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备、文体器材、信息网络等资产购置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学校根据建设指挥部《固定资产移交审批单》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八、学校固定资产处置流程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闲置资产;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 6

搬迁、整体改造、对外合作开发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处置流程如下:

1、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资产处置申请表;

2、区教育局组织技术鉴定、评估审核后提出处置意见;

3、报区财政局审核;

4、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审批;

5、学校根据批复处置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九、转账(调账)事项报账流程

1、报账员填制《武陵区教育代理记账中心转账报账单》和调帐说明。

2、代理记账中心审核转账报账单、原始单据。

3、代理记账中心记账。

武陵区教育代理记账中心

2011年4月12日

第四篇:财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办法

绥棱林业局财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办法

1、为规范林业局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会计核算中心应与委托单位(纳入统一核算的单位)签订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实行集中核算后,委托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

(2)委托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会计核算中心应当依法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进行财务处理,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4)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5)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6)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3、会计核算中心集中代理委托单位会计核算,根据委托单位不同性质的会计核算要求,按照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建账,进行会计核算。

4、会计核算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帐簿设置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5、会计核算按下列程序进行:

(1)委托单位根据本单位预算和用款计划按原资金渠道办理请款手续;

(2)属林管局计财处安排的预算资金由林业局财务科审核后将委托单位资金划拨到会计核算中心银行帐户;

(3)委托单位报帐员持本单位负责人签批的原始单据和资金手册,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资金结算;

(4)会计核算中心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复核后,填制付款通知单,经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签批后,办理现金支付或转帐业务。

6、委托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收入,所取得的各项收入由委托单位报帐员填制银行进帐单,直接缴入会计核算中心银行专户,然后随同银行回单一起报送会计,会计进行审核后,连同原始单据一起记帐,同时登录资金手册。

7、财政拨款、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应直接划入会计核算中心银行帐户。

8、委托单位的支出,根据管理需要分为一般性支出和专项支出:一般性支出业务发生时,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由单位报帐员根据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将原始单据报送会计,会计审核并填制付款通知单,经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报帐员持通知单到出纳处办理现金支取手续。

专项支出实行转帐结算,报帐员持经本单位负责人和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审签的付款通知单,到会计处办理转帐手续。

9、会计核算中心为委托单位配发资金手册,对每笔收支及时登记,结出余额,并及时与委托单位报帐员核对资金余额。

10、会计核算中心必须根据委托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管理会计档案。

11、会计核算中心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使用的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以及会计账簿的记录、更正等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12、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定期进行账目核对,按时完成银行调节表,会计科目试算平衡表等编制工作,对不相符的项目应及时查明并调整。

13、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按时编制单位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和委托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名并盖章,会计核算中心和委托单位加盖公章后,由委托单位按照规定提供有关部门。

14、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对委托单位资金情况及会计档案资料保密。对不符合规定,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调阅会计档案的,会计核算中心有权利拒绝执行。

绥棱林业局

第五篇:会计核算中心回访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回访情况汇报

一、中心通报我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生态创建、项目服务、污染减排、专项整治、能力建设”五项重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支出符合时序进度。

公务接待费指标略超时序进度。目前人们对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高,因我局牵头生态创建、节能减排,秸秆禁烧,服务重大项目等多项重点工作,上级部门来我局日常指导、督查较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超时序进度。我局多个科室承担环境现场监管职能,出车频次高,加上车辆使用年限比较长,发生的维修费较多。

二、对会计核算中心的建议

日常工作接触的吴大姐、王科都能耐心细致的指导我们日常工作,对我们请教的业务问题不厌其烦的解释,我对中心日常工作比较满意。

建议:

1、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的学习培训。建议举办培训班,对日常费用结报、新中大软件的使用、会计档案规范整理等方面进行指导。

2、加强各预算单位工资发放中的代扣款项目的审核。

3、建议新中大软件报表功能中增加预算单位科目平衡对账功能。每月记账凭证处理结束后,方便单位自己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调

整纠正。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化学教案铁的性质下一篇:合同纠纷合同诈骗

热门文章

核算管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