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员一本通图文

2022-08-15

第一篇:资料员一本通图文

资料员一本通

第一章市政工程资料管理概述 第一节市政工程资料的分类与编号

一、工程资料分类原则

二、工程资料编码要求 第二节市政工程资料管理职责

一、通用职责

二、工程各参建单位职责

三、城建档案馆职责

第三节市政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内容

一、工程资料收集

二、工程资料保管

第四节市政工程资料员岗位职责要求

一、资料员岗位职责

二、资料员岗位必备知识

三、资料员工作能力要求 第二章市政工程基建资料管理

第一节市政工程基建资料管理规定与流程

一、基建文件管理规定

二、基建文件管理流程

第二节市政工程基建文件内容与要求

一、决策立项文件

二、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

三、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

四、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

五、工程开工文件

六、商务文件

七、工程竣工备案文件

八、其他文件

第三节市政工程竣工备案管理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第三章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第一节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流程

一、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流程

二、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第二节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一、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规划)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

三、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四、安全交底记录

第三节市政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范例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二、图纸审查记录

三、设计交底记录

四、技术交底记录

五、工程洽商记录

六、工程设计变更:洽商一览表

七、安全交底记录

第四章市政工程施工物资资料管理

第一节市政工程施工物资资料管理规定与流程

一、施工物资资料管理规定

二、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

第二节市政工程施工物资资料内容与要求

一、工程物资的分类

二、施工物资资料的具体要求

第三节市政工程施工物资资料编制范例

一、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

二、主要设备、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汇总表

三、产品合格证

四、设备、材料进场检验及复验 第五章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资料管理

第一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资料管理规定与流程

一、施工质量资料管理规定

二、施工质量资料管理流程

第二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资料内容与要求

一、施工测量监测记录

二、施工记录

三、施工试验记录

四、施工验收资料

五、质量评定资料

第三节市政工程竣工图的编制

一、竣工图绘制的原则

二、竣工图绘制的要求

三、竣工图绘制的方法

四、竣工图章

第四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资料编制范例

一、施工测量监测记录

二、施工记录

三、施工试验记录

四、施工验收资料

五、质量评定资料

第六章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 第一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概述

一、安全资料的主要内容

二、安全资料的管理

三、安全资料的保存

第二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目标管理

三、安全检查

四、安全教育培训

五、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六、特种作业人员登记 第三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资料

一、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保证计划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章市政工程监理资料管理

第一节市政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与流程

一、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二、监理资料管理流程 第二节市政工程监理管理资料

一、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月报

三、监理会议纪要

四、监理工作日记

五、监理工作总结

第三节市政工程监理工作记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资料

二、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资料

三、工程进度控制资料

四、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五、工程造价控制资料 第四节市政工程监理验收资料

一、工程竣工报验单

二、竣工移交证书

三、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五节市政工程监理其他资料

一、监理工作联系单

二、工程变更单

第八章市政工程资料档案管理

第一节市政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基本规定 第二节市政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

一、工程资料编制质量要求

二、工程资料组卷

第三节市政工程档案的归档与验收

一、工程资料的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验收

第二篇:高考语文一本通(六):高考作文的基本体式.资料

第六版块 高考作文的基本体式

(文体特征分明,情感真挚感人,篇章结构严谨) 记住: 心中有类型,手中有范文

第一大类:层进式结构(内容深刻美) 特点:结构上,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层层推进,环环相扣;内容上以深入深刻见长。

让梦想在现实中起舞

(1号文,以演绎推理展开的层进式议论文)

仰望星空,那似乎没有纤瑕的星辰在银河中闪耀,它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那不染纤尘的星空里,放飞了多少人美丽的梦想!飞上星星的人知道,那里像地球一样,有灰尘也有石渣,于是他们失去了对幻想的渴望。我们虽不能一味沉溺于自己的幻想之中,却也不能让自由飞翔的思想湮没在无情的现实里。

(第一段提出论点,即论述“是什么”)

阮籍目瞩世间的浑噩不堪和好友的身首异处,借醉酒逃避现实,他的一生一直在逃避 、逃避、逃避,却终因一篇《为郑冲对晋王笺》被人唾弃。嵇康则完全生活在现实之中,不肯向生活做出任何妥协,最终以一曲《广陵散》而成为绝响。其实人生由阮籍的醉酒向前一步便是嵇康的《广陵散》,人生有嵇康的《广陵散》向后退一步便是阮籍的醉酒,殊途同归者的境遇竟是如此迥异。若是两人各向中间迈出一步,将幻想与现实稍加中和,也许就不会落得生者隐入迷幻,死者融入苍穹,只留给后人无尽的怅惘。

(第二段举例,正反对比分析原因,即论述“为什么”)

我们如何才能让仰望星空的人了解现实,又如何才能让飞上星星的人保留梦想呢?

在那个人人埋怨的时代,沈从文先生目瞩现实的残酷,却依然将那个江南小城写成了山美、水美、人美的世外桃源,现实没有湮没他对人生的希望,他用一份最原始的情感和一颗赤子之心看待这个社会,看待自己的人生。他没有沉醉于自己的幻想,亦没有让现实麻木自己的心灵。

张允和先生亦是一位智慧的老人,她一生经历了大富大贵,也经历了战火纷飞,十年浩劫,而她却永远保有一副悲天悯人的情怀,一颗永不衰老的童心。她那悲天悯人的情怀使她正视现实并战胜现实,而她那颗永不衰老的童心则使她在任何艰难的情况下都不放弃幻想的权利。

川端康成浅浅的一句“凌晨四点钟,看到

海棠花未眠”,瞬间感动了多少心灵,这是梦和现实最完美的结合。让那些世俗之物顷刻间土崩瓦解,让多少在现实中日渐麻木的心灵得到了温暖。

(以上三段段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办法, ,即论述“怎么样”) 正视现实,但不委身于现实,保持幻想,但不沉溺于幻想,让梦想在现实中去跳一曲酣畅淋

漓的舞蹈!

(06山东高考作文,关于远看近看星星不同的材料话题)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天使。

(2号文,以类比推理展开的层进式议论文)

心中的天使是与生俱来,但它不像手脚那样操作简单使用方便,而是暗藏在体内一个幽深的角落,其位置因人而异并且飘浮不定。但,它一定是存在的,并需要你 用心寻找,才能雕刻出来。

(第一段提出全文论点, ,即论述“是什么”)

雕刻家用他的手将天使复原,让世人看见了他的面貌,我们赞叹他精湛的技艺,却往将更重要的一环忽略了:他找到了心中的天使,并且抓住了它。若没有这一步,一切的技巧都是枉然。

建筑师通过绘制蓝图,可以设计出美轮美奂的摩天大楼。但是,任凭他有天才的设计天分,若不知道这大楼建在何处、有何用途,也不能完成设计。只有知晓了大楼的一些细节情况,才可以设计出壮丽并且实用的楼房。这设计的过程,同样是艰辛的,他需要考察地质、预算经费、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功能,最后得出一个最为优化的方案。那蓝图,就是建筑师心中的天使。他雕刻天使的方式,也是寻找。

小说家之所以可以创作出好的小说,不仅需要言辞的锻炼,不仅需要一个好的故事,更重要的在于,他必须清楚,讲述这样一个故事,是为了说明什么,传达怎样的意念。这一点不是现成的,而需要艰苦的寻找。伟大的小说家博尔赫斯曾这样描述他的创作状态:“在动笔之前,眼前总是晃动着重重的人影。”可见,那种模糊的意象仅仅是一种创作的冲动,在经过内心的揣测和挣扎之后,故事的线索、人物的样貌等细节才渐渐浮出水面。小说的诞生,也是天使的临世。小说家雕刻天使的方式,是寻找。

(2-4段运用三个比喻性论据分析原因, 即论述“为什么”)

那么,你若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没有如斯的创作天分,只是一个普通的公民,过着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平凡生活,你心中有那只天使,它在哪里呢?你,该怎么将它雕刻出来呢?

其实,和小说家、建筑师一样,心中的天使,需要你自己去寻找。

求学道路上的你,要问问自己的爱好是什么,专业的选择也许将左右你的一生,不要迫于世俗的压力走上歧途。

求职过程中的你,要问问自己的天分是什么,适合自己的工作才是最好的工作,不要屈从于金钱官职而丧失自我。

如果你在求学、求职的道路上遭遇坎坷,要问问自己,年少时的梦想是什么,若将它拾起,说不定又是一段柳暗花明。 那天使,在你心中,无论你从事什么职业,他都是那只高贵的天使,你要用心找到它,全力以赴抓住它,像小说家一样描摹、像建筑师一样勾勒,最后,你便可以拥有它。

(5-10段运用类比推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即论述“怎么样”)

雕刻出心中的天使,每个人都可以成就令人瞩目的事业。

第二大类:并列式结构(丰富生动美)

(一) 并列描写式:把几个事例并列成段,用形象的语言进行简笔描述。 结构模式: 片断一:或历史故事,或现实故事

片断二:或中国故事,或外国故事 镜头式描述,各有代表性,有内在联系

片断三:眼前他人故事,或自己故事

结尾回首线索,深化议论,感悟升华

心 弦 上 的 焰 火 (3号文之一,并列式描写性散文)

轻轻扫拂着覆盖在心房上的薄薄尘埃,幽幽地打开心的透亮的水晶盒,一束火蓝的焰火犹如精灵般跃动,映照着整个剔透无瑕的世界。而正是这灵动的焰火,闪烁着多少激荡的灵魂,成为我永生的不可磨 灭的纪念。

舟摇摇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一片晨曦雾霭中他醒悟着以往之不谏,犹知来者之可追。樊笼里的荣华富贵岂能让自由飞翔的小鸟甘心折断双翼,戴上金银打造的枷锁?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远离世俗喧嚣,醉倒在南山里的悠悠菊香,与飞鸟相与还,临清流而赋诗,独守高洁也很写意——纪念靖节先生,让我懂得了在浮躁纷扰中独守心中一方乐园和净土……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孟德在赤壁低吟悲歌,周瑜在赤壁谈笑风生,而真正带给赤壁完美壮烈的是苏轼。官场上的险恶风波并没有消沉他高昂的意志,生活上的清贫并没有销蚀掉他那乐观向上的心。伴着涓涓细泉,聆听习习古风,故园神游中,苍银白发与皎洁月光交相辉映。一尊还酹江月,多么豪迈的举杯,淡逝了多少哀伤及生活磨难——纪念苏轼,让我懂得了在困难逆境中应保持有奋勇向前的心……

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如此凌云壮志却被昏庸皇上的十二道金牌召回临安,英雄难以再倾力保家卫国。纵然是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惆怅哀痛令人心酸,也敌不过朝野中奸佞小人的蜚言流语,最终只能背负着“莫须有”的罪名饮恨长辞。但那句“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豪言壮语激情四射,永远震荡人们的心灵,回响在大地河山之间——纪念岳飞,让我懂得了何谓“精忠报国”的铁骨铮铮,澎湃着我爱国的血液……

没有铺满玫瑰花的红地毯,也没有震耳欲聋的掌声,历史悄悄地落下帷幕,而我却用清纯的心灵去装载这群君子的幽雅淡香,澎湃激情,去深深纪念他们,让他们永远似火凤凰一般不断涅槃重生,如荆棘鸟般在尖刺刺破心脏时唱出世上最美妙的歌,让他们的价值追求在熊熊烈火中燃放,也点亮我的生命,化为我生命中那扣人的心弦…… 心弦上的焰火,我永生守侯……(05广东,话题:纪念)

生 命 的 绝 唱

(3号文之二,并列式描写性散文)

当三闾大夫抱着石头与江水相拥,当西楚霸王自刎时的鲜血染红了整片夕阳,当普罗米修斯裸着身体被巨鹰啄食,当拉奥孔扭曲着身体仍想保卫自己的儿子,历史的悲风中发出阵阵悲鸣,但他们生命的结尾却那么响亮有力,数千年来仍叩击着人们的心灵,播放出永不低沉的生命绝唱!

我的目光停留在书本的封面上。上面金黄色的向日葵正肆意地绽放,毫不吝惜地泼洒出一片金色的阳光与希望。那书的名字却令我赫然:《死亡日记》。生如夏花般绚烂;那,死呢?可以如此生机勃勃,让希望的枝叶依旧永不妥协、无拘无束地生长吗?又怎么不可以呢,陆幼青一片坦然。于是,我懂得生命的结尾并不总是蓑草疏离般落魄,至少可以如秋叶般寂静美丽。即使华美的叶片逐渐凋零,你依旧可以用飞翔的方式跳出属于自己的舞蹈,奏一曲生命的绝唱。

我的目光停留在一方银幕上。一个美国战士即将被纳粹处决,可他脸上的笑容依旧如冬日的阳光般能够照亮所有人黑暗的心房。他高高地竖起两个手指,做出“V”的姿势向人群示意希望与阳光仍在。刽子手残忍地将他的手指砍下来,可他伸直手臂,我的目光投向天空,一个大大的“V”字直插云霄,像极了飞翔的翅膀,承载着无尽的希望。于是,我明白了生命的结尾也可以如此动人:不出声响却令人震撼!

我的目光停留在历史的湖畔。流水潺潺,鹤汀凫渚。历史的风猎猎作响,我听到一句响亮的声音:“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一个老人的声音又从远处隐隐约约地飘忽而至:“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于是,我懂得了生命的绝唱应当如豹尾一般高亢有力,如帕瓦罗蒂的男高音般使飞鸟为之徘徊,壮士听而下泪。

因为,生命的结尾,并不意味着结束与终止。如美国教育家约翰•杜威所言:“一个目标的实现是下一个目标的起点。”那么,一个豹尾的结束应当伴随着一个凤头的出现,不,应该是一群。一曲生命的绝唱叩人心扉,多少人会跟着发出惊雷般的怒喊,可就在这一片呐喊声中,我看到无数人正在成长,无数的梦想不再遥不可望,一条巨龙正冉冉升起,振翅欲飞,它背后的一个民族,正在加速。

(05江苏,话题:凤头,猪肚,豹尾)

(二) 并列议论式:围绕中心排列几个议论段落,一段一个小分论点。

结构模式:开 头:或故事,或引用,或开门见山交代总论点

分论点一:

分论点二:

每段一个相同句式的句子交代或引出分论点(分论据)。

分论点三:

结尾:从“为什么

”的角度深化论点。

留 给 明 天

(4号文之一,论点并列式议论文)

我要把清澈的溪流留给明天,我要把湛蓝的天空留给明天!我要把我这最纯美的心灵留给明天!

——题记

冰心说:“爱在左,同情在右;在人生的路上,一路撒种,一路花开,嗅着鲜花的芬芳,人生便不觉孤单。”读后,我哭了,我读出了关爱——一种能唤醒人心底某种东西的强烈力量。她阳光洒满大地,如细雨滋润万物,我们又有什么权利拒绝播撒关爱呢?于是,我在本子上写下——我把自私抛在今天,我把关爱留给明天!

翻开书,看到了罗斯福,这位美国的钢铁总统。由于意外,他中年下肢瘫痪,但他却凭着惊人的毅力重新站了起来,拄着拐杖重新叱咤风云于美国政坛……从中,我读到了他那份坚毅与刚强,理解了史铁生与地坛那不解的情愫,悟出了邰丽华那除了舞姿之外的永恒美丽。于是,我在本子上写下——我把脆弱抛在今天,我把刚强留给明天!(分论点一) 闭上眼,想到了曼德拉,想到了他邀请对他进行百般折磨的监狱看守人员参加他的就职仪式的惊人之举。在就职仪式上,他说:“我要感谢这些看守,在狱中的这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日子,它让我学到很多,尤其是宽容。”我很钦佩曼德拉,这位黑人运动的领袖,欣赏他的执著与刚强,更欣赏他的乐观与宽容。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需要宽容呢?你一脚踩扁了装满鲜花的花篮,而花却留给了你满脚的芬芳,这就是宽容,于是,我在本子上写下——我把狭隘抛在今天,我把宽容留给明天。(分论点二) 思绪纷飞,我又想到了尾山洪。这位执著的日本老人,十几年如一日,为了真理而战,为了正义而战!他搜集日军侵华的证据,狭隘的民族情感没有泯灭他的良知,困难也没有使他退却,他为的只是一生无愧于人的良知,无愧于正义!于是,我在本子上写下——我把错误抛在今天,我把真理留给明天!(分论点三) 今天,我抛弃了自私、脆弱、狭隘……,留给明天的是关爱、刚强、宽容……而实现今天到明天的摆渡,需要的只是一份信念,一份执著。我坚信:我拥有这份信念和执着! (05天津,命题作文:留给明天) 心有天使,诗意人生 (4号文之二,论点并列式议论文)

人,作为万物之灵,悲壮地栖息于苍茫大地下,用心地追逐自己的梦想,用信念去雕琢自己心中的天使。人之所以诗意,是因为他心中有如花一般的天使,彰显出人性的美丽。

洪战辉作为感动中国最年轻的人物,他说:“不是我感动了中国人民,而是他们自己感动了自己,因为他们心中都有一个爱的天使,心存责任之天使。”是的,他们用爱之天使感动了自己,也感动了中国。

地承万物,心存爱的天使,方能成就美好人生;寸心载世,心有责任之天使,方能抒写诗意的人生之篇。今年或前几年所有的感动中国的人物都曾用爱之天使诠释了生命,以责任之天使感动了中国,他们托起了中国明日之太阳,他们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守望者。

(分论点一: 洪战辉把自己雕琢成责任的天使) 是谁本着一颗报恩的心,是谁守望着偏僻的山村?如果说眼泪是一种财富,那么你就是一位富有的人,你让我们泪流满面。

用歌声动人,听者有泪;用行者之心动人,行者无疆。徐本禹,是什么驱动着你奔向贫瘠的大山?是爱的天使,是一种对社会报恩的责任感吧!你用软弱的肩膀支撑着倾倒的教室,用一颗善良的心帮助那些孩子。这本不是你个人的承担,而你却一心奔向大山,纵然你个人的力量不能让孩子们的眼中铺满阳光,但是你用爱点燃的火把,刺痛了人们的眼睛,同时也苏醒了人们的心扉。如果说眼泪是一种财富,那么你就是一位富有的人,让我们泪流满面,只因为你心中存有爱之天使! (分论点一: 徐本禹把自己雕琢成报恩的天使) 是谁奔走在田垄间行医,一心拯救人民?那透风的竹楼,是天下最温暖的医院,你不是一只迁徙的候鸟,你是苗乡的天使。

李春燕,是什么驱动着你奔走在田垄间?你无怨无悔地为人民医治,你是一个如花一般美丽,如水一样灵动的天使。人民记住了你的好,你用自己的信念与爱感动了中国。大哉,李春燕!

(分论点一: 李春燕把自己雕琢成执着的天使) 是谁在舞台上用心灵独舞,无声处展现生命的蓬勃?生活如一杯水,淡淡的,你得卑微地骄傲,幸福没有凭吊,你去雕琢心中的天使?千手观音,你是我心中的最美!

邰丽华,你于无声处展现生命的蓬勃,你的“开花衽”绽放出的花儿是那么骄艳,那么动人,你心中一定有自己雕琢的天使,一个让当今中国人民感动得流泪的天使,是吗?

(分论点一: 邰丽华把自己雕琢成坚强的天使) 风定落花香,永怀信念,用心地雕琢自己心中的天使,诗意人生在落香飘香之时彰显出悸动的神韵。

用爱雕琢心中的天使

(5号文,论据并列式议论文)

只要有爱,就可以雕琢出心中的天使。 (此句为全文的论点,无分论点,下面三个事例是三个论据) 你或许常常抱怨天公不作美,事事令你不如意。你或许责怪天使都忙着照顾别人去了,没有听从过你的呼唤,没有助过你美梦成真。因为,你已经对着流星许过数百次愿了。

但是,请你别焦急,请你别等待。请你行动起来,用善良和爱,雕琢出你心中的天使。心中这樽“爱”的天使,会助你为善,会引你走向幸福。

只要有爱。

君不见照亮了苗乡的那位月亮般的姑娘,即使她没有翅膀,她依然是天使。为什么?就因为她用全心的爱,燃烧自己的青春点亮苗乡的路啊!用爱,她肩负起十乡八里的健康。 为了乡亲们的健康,她常常免费为付不起药费的病人治病。丈夫劝她离乡进城打工去,可她舍不得离开需要她治病救命的乡亲。乡亲们感激她。李春燕用爱雕琢出心中的天使,她是苗乡的“天使”,也是感动全中国的“天使”。(论据一)

是的,只要有爱。

青年歌手丛飞,已插上翅膀,带上人们对他的敬意“飞”走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丛飞就是这样的人。他用一生的爱,把自己“雕琢”成永生的“天使”,他让全中国人民永远怀念他。为什么?因为丛飞用爱心包容世界。他用唱歌演出所得的三百万捐助了一百八十多位贫困学生,自己却成了深圳的“穷人”。他的高尚、他的纯粹,源自他心中的天使??爱!他的博大的爱,感动了中国。(论据二)

是的,只要还有爱。

因为爱,洪战辉成了家喻户晓的感动中国的青年,他用平凡而朴实的行动,把自己“雕琢”成一位有爱心又充满责任心的“天使”。他不因贫穷,不因父亲是精神病患者,而丢弃父亲抱养的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他带着“妹妹”上大学,他不愿意接受捐助或施舍,他吃苦耐劳地挣钱,替父亲负起家庭的责任。穷困算不了什么,苦难也只是一种磨练。只要还有爱,天使为什么雕琢不出来呢?(论据三)

爱,是天使的化身。天使,是用爱雕琢出来的。有谁还会毫无思考毫无进取地抱怨自己没得到天使的眷顾呢?其实,天使就在我们心中呀。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美好……是的,只要我们不丢失心中那“爱”,时时用爱“雕琢”心中的天使,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最善最真最美的“天使”。

让我们都成为“天使”吧 ! (华南师范大学 陈妙云推荐)

(三) 并列记叙式:把几个故事并列成段,用第一人称和形象的语言进行描记叙。 结构模式:总起开头。

片断一:“我“与父母,同学,老师或朋友的第一个故事

片断二:“我“与父母,同学,老师或朋友的第二个故事

片断三:“我“与父母,同学,老师或朋友的第三个故事

结尾,或深化议论,感悟升华,回首线索。

芬 香 永 存 (6号文之一,并列叙述式记叙文)

那轻轻摇摆的柳絮像是您飘逸的长发;那闪闪的星星像是您明亮的眼睛;那天边的一抹红霞像是您温柔的唇;那霏霏的细雨像是女儿对妈妈您无尽的思念。

妈,您走后我变乖了。为了纪念您,我变得勤快多了,把屋子扫得干干净净;把物品放得整整齐齐;把家具擦得闪闪发亮。一切都像您从前为家里做的一样,就像您从未离开;以前您爱唠叨我乱放东西,说女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坏习惯,得改掉。每次我总是向您嘟起嘴巴,撒娇说有妈在我怕什么。您在世的时候怎么也没办法改掉这坏习惯,总爱依赖您,现在您走了,我居然就把这坏习惯改掉了,要是您看到我变得这么乖,该有多高兴啊,是吗,妈?我真的很希望您能听到,为了纪念您我改掉了。

妈,您走后我更关心妹妹了。为了纪念您,我对妹妹就像您从前待她那样温柔,我时常检查妹妹的作业、考勤情况等,您放心好了,妹妹也很听话,我们都长大了,不会像以前那样总爱发脾气,动不动就吵嘴惹您心烦,也许您不知道,连邻家的九大娘都四处夸我们两姐妹听话懂事,还说要她的二狗娃以我俩为榜样别再老跟他小弟打架。妈,您听到了吗?为了纪念您,我变得更像姐姐。

妈,您走后我就把头发留长了。为纪念您,从不留长发的我——您那假小子似的女儿决定把头发留长,留得长长的,像您当年一样。走在村里,他们都说这孩子越看越像她妈呀。妈,以前您总怪我把头发剪得那么短,说一点儿女孩子的味都没有,叫我把头发留长,我死活不肯,总说往后一点再说。现在我的头发长了,真的很长了,而妈妈您却不再在身边,您却看不到了。妈,我多想您能看到。为了纪念您,我把头发留长。

妈妈,您走了,整个世界都变得那么陌生,我无所适从。我开始独立,学会做各样的活儿。我把家布置得跟您生前一样,妈妈您知道吗,是为了更好地纪念您。您的音容笑貌,您的言谈举止早已深深地印在了女儿的心上。我愿意相信灵魂的存在,那样,妈妈您就会知道女儿用了这些特殊的方式来纪念您。

妈妈您对我的好就像芬香永存,女儿却只能做这些小事来纪念您,愿妈妈安息。

人 与 路 (6号文之二,并列叙述式记叙文) 小时候,路是一条羊肠小道,你在这头,我在那头。

还记得么?那时的我,小小的,瘦瘦的,你从我妈手中接过我说:“这孩子,瘦成这样!”于是,你省吃俭用,把攒下来的钱给我买奶粉,买糖葫芦。渐渐地,我胖了,会走路了,一张小嘴甚是乖巧,一有空就跟在你后面,一个劲地叫“奶奶,奶奶”。而你却瘦了,村上人见了说:“老太婆怎么这么瘦啊?”你笑呵呵地抚摸着我的脑袋说:“千金才买老来瘦啊!”每到周末,你牵着我的手,走过那条羊肠小道来到村口等我妈来接,把我“归还”后你折身就走;奈不住我一再对你的呼唤,在小道的尽头,你转身再朝我挥挥手。我模糊地看到,你用袖子使劲地擦着自己的脸。

那条羊肠小道,如今已铺上水泥了罢?那些你踩过的脚印,早已不在了,可是,却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

再大些,路是一根电话线,你在家里,我在远方。

就像鹰要成为翱翔苍穹的使者,就必须离开母亲的怀抱,用双翅开拓出属于自己的蓝天,--我离开了家,去远方念书,独自一人。背着沉甸甸的书包和你早就准备好的大袋水果,还有现沉的,是你的千叮咛万嘱咐。身处异地,成绩的不理想,以及同学关系的难处,让我屡次垂泪。于是打电话给你,向你倾诉,你的话语如涓涓细流,洗涤着我浮躁的、不安的心灵。慢慢的,我适应了环境,也很少想起你。偶尔打电话给你,听你用高兴而微颤的声音,叫我注意身体云云。我呢,总是用不在乎的口气应和着,老忘了提醒你不要吃热过几遍的菜。我知道,你一直在攒钱,为我。我听到你对隔壁的李婶说过:“俺孙女聪明着,俺现在多攒点钱,供她上大学!”

那根电话线,也许是天下最“窄”的路吧,可它却承载着天下最阔大的爱。

后来啊,路是一张张冥币,你在天上,我在地上。

你说,你要等我回来再走,可是你忍了三天三夜,念叨了一个礼拜,我还是没回来。看到你时,你那双在田间耕作了半个世纪的手凉了。我问自己,上哪找你?唯有借着这些冥币,让它们为我铺一条“心路”,寄托我的深情,问候天堂里的你……(06江苏,命题:人与路)

第三大类:对照式结构(互补严密美) 特点:文章主体由两个部分构成,两个部分构或正反对比,或转折补充,或辨正分析,论证严密全面

让纪 念 闪 耀 理 性 光 芒 (7号文,正反对比式议论文) 纪念是内心情感的涌动,但又不是感情的无节制挥霍;纪念需要行动来升华,但又需要理性的引导。真正的纪念是心灵的回响,是历史的回音;它审视过去,启迪未来……

黑格尔曾经自夸德国人天生就是哲学家。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天生严谨自律的民族,就在一个狂人的引诱下,陷入了战争的渊薮。60年前的那幕惨剧:生灵涂炭、妻离子散、血流成河……生者在对往者的审视中找到道德的标杆,也找到了纪念的理由。德国人用尽一切方法阻止时间淡褪那血色、稀薄那呼声:修建集中营纪念馆,全力处理战后的善后问题,还有那德国总理在犹太人纪念碑前的惊世一跪!德国人在60年里不断地反思,不停地纪念,终于完成了灵魂的自我救赎。德意志民族向世界展示了理性的力量,也赢得了世人的尊敬!

可见理性的纪念才是正确的纪念,理性让纪念闪耀出人性的光辉。

但纪念一旦脱离理性的制约,它就会变成不可控制的魔鬼。日本在60年前那幕惨剧中同样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作为亚洲地区的主要刽子手,日本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往者已矣,大和民族的纪念却是如此这般:右翼势力大肆鼓吹“中国威胁论”,还妄图为二战罪行翻案;不顾史实修订历史教科书,文过饰非,美化侵略罪行;更有首相一年一度的靖国神社“拜鬼”……日本这种偏离理性范畴的“纪念”活动,自然得到各国人民的一致谴责。有句话说得好:“跪着的德国人比站着的日本人更高大!”

中国在抗日战争中付出巨大的代价才取得胜利,中国人民自然无法容忍这种倒行逆施的行为。于是各地都掀起了声势壮大的抗议和纪念活动。但近来这些纪念活动在少数激进分子的鼓动下出现了打砸抢日货商店的不理智举动。群众爱国的赤子之心可以理解,但纪念并不是感情的挥霍,非理性举动无益于解决问题。我国领导人多次表达出严正立场,但同时并不关闭中日会晤的大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无疑就是对过去痛苦最理性,也是最深刻的祭奠。

人不能忘本,“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而高贵的心灵在铭记苦难,咀嚼苦难过后,方能理智地纪念苦难。当纪念的洪波涌动时,勿忘用理性的“闸门”控制情感。(05,纪念)

星 星 发 光,张 扬 个 性 (8号文转折补充式议论文)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圆使我想到了循规蹈矩,稳定,规范。有人认为这样就是死板,由于偏爱后一个图形,认为这才是个性的张扬。

什么是个性的张扬呢?周杰伦手舞双节棍唱着“哼哼哈兮”是一种个性;女子十二乐坊站着拉二胡是一种个性;凡高的《向日葵》又是另外一种个性……其实,个性就是展现自我的风采,展现自我的才华,展现自我的见解……我们应当承认,个性张扬有利于个人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然而,时下却有一些人一味地去模仿别人,追求所谓的‘时尚”:一个“酷”的表情,一个“炫”的姿态,这些在我个人看来,并不是个性的张扬,而是一种肤浅的作秀罢了。试想一下,走在大街上,每个人都和周杰伦—样留着一小把胡子,再戴个墨镜,摆出一脸的“个性”,那么我们周围必定是单调、黯淡无彩的了,这便又回到了“圆”的图形,达成了共性。一味盲目地去模仿别人,便会失去一些原本属于自己的真我风采。其实社会大舞台上本来就是丰富多彩的。何必要穷根究底,去争论红楼中的花魁呢?不正是有了宝钗的端庄,黛玉的优雅,湘云的开朗,妙玉的清高,熙风的泼辣,还有那睛雯的俏丽,紫鹃的聪慧,平儿的细致,大观园才得以流光《红楼梦》才得以溢彩么?不正是有了这么多性格迥异的人,才构成了这个多元丰富的社会太舞台的吗?所以,我们所提倡的“个性张扬”必须是针对自我的内在和潜能。只有真诚,诚实地绣出自我,张扬个性。才能像第二幅图那样,变成一颗耀眼璀璨的星星,升起在人生大舞台上。

然而,光主张“个性张扬“是不够的。个性的张扬又必须受”圆”这个道德与法律的制约。就像高中规定我们女生不能留长发,这其实是对张扬个性的抑制。但试想一下,眼前一片红发、金发,甚至绿发,发型各异,那还叫什么校园啊。学校之所以制止,是因为这样“个性的张扬”是不符合“高中生的个性”的。所以。个性还必须符合特定的时代、背景,而这便要受到“圆”这个规矩的限制了。当然,“圆”的制约还应当合情合理,赋予“人性”有关“圆”的规定还应根据时代的改变,周围环境的改变而做出调整,只有这样。个性的张扬才得以理解,得以支持。只有这样。社会大舞台才得以发光。丰富多彩,升起的星星才得以与日月同辉! 风,从水中掠过,留下粼粼波纹;阳光,从云中穿过,留下丝丝温暖;岁月,从树林中走过,留下圈圈年轮,……那么朋友,我们从时代的大舞台上走过。又该留下点什么呢?我们应当留下青春的骄傲,寻梦的足迹;我们应当留下真我的风彩与个性的张扬:我们应当留下无悔的演绎和星光的灿烂! (05福建,关于两图片的材料作文)

第四大类: 创新式议论文(思维睿智美)

特点:活化以上几种结构方式和写作方法,创造出形式新,内容新的议论文,方法主要有:

⑴采用第二人称,与一个或一组历史人物(现实人物,文学人物)对话的形式,来论说自己的观点; ⑵比喻派生式:标题以一个大的比喻托起全文,全文由这个大比喻派生出三个比喻性分论点。06届高三以”铸造人格”为话题的《装满人格的背囊》,<<铸造人格之剑》两文; ⑶对一个或一组历史人物(现实人物,文学人物),生活中的某一个或某些现象,发表视角新异,观点独到的看法。

铸造人格之剑(话题: 铸造人格) (9号文, 比喻派生式议论文) 当我们欣赏一名男子时,往往是由于他;当我们赞美一位女性时,也往往是由于她有气质.而这气质这风度这精神这魅力则是人格的体现。

孟子曰: “吾善养吾浩然之气也。”那我们又应养怎样的气,铸造怎样的人格呢?且让我们从人格的熔炉中抽出这三柄响绝古今的宝剑吧! 第一把,剑名,旷达。铸造者,苏轼。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 : “东坡之词旷。”的确,人如其词。在大“江东去浪淘尽中”我们领略到他的豪放洒脱;从赤壁赋中关于水与月的那段精辟的妙论, 我们感受到他的达观向上。

一封朝奏,夕贬黄州。仕途的失意,并没有磨掉他的才与气,反而铸造了一篇篇留传千古的词赋,铸造了他旷达的人格。

第二柄,剑曰,超脱。铸造者,庄子。

我只是浊水中一尾陋鱼而已。庄子自嘲着。其实,你不知比水中的鱼鳖虾好多少了。天马行空,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浮游于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这仿佛是你的代名词。

不,这些都不足以形容你。放着高官厚禄不要,过着衣食无所的生活,是因为你有你的信念与执着. 于是,你的人格之剑,铸成了。

第三柄,剑曰,是一把巨阙,上面刻着,高尚。铸造者,古往今来无数仁人志士。 是谁,离开繁华的长安,而独“留青冢向黄昏”?是谁,威武不屈,死不变节, “一片丹心照汗青”? 又是谁,茅屋为秋风所破,却在担忧“安得广厦千万间”……

王昭君,文天祥,杜子美……青史上一个个沉重的名字下,有着一颗高尚的心灵。 烟随风逝,名随史留。他们的人格铸造了高尚,高尚成就了他们。

旷达,或许我们难以继承;超脱,或许我们难以办到;高尚,或许我们难以企及。但是,我们却可以以它们为模子,打造出属于自己的人格之剑!

选 择 中 华 魂

(10号文,人物对话式议论文) 翻开昔日的历史,寻找心灵的选择。

一、英雄的选择

你的目光,在黑夜中仍闪耀着灵性,只有你才拥有这样的目光,目光中似乎闪耀着晶莹的东西。荆轲,你流泪了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啊,悲歌已在易水旁响起,你提着樊将军的人头,拿着用地图包裹好的匕首,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刺秦之路。 为什么你要选择刺秦?难道你不知道这是死路一条?难道你不明白燕国必亡已成定局?难道你不清楚有人在深爱着你?不,我想这些你应该都知道,而且比别人更清楚。然而你放弃了可以带着你心爱的人远走高飞的选择,毅然地踏进了虎狼之地的秦国,你洒在秦国宫殿里的热血,渲染了你那光耀尘埃的英雄豪气。 你使我明白要选择勇敢,选择诚信。

二、王者的选择

乌江旁,战马的悲嘶响彻云霄,你高举长矛,以横扫千钧之势奋力拼杀,江上漂来一只小舟,你没有选择逃亡,而是从容地自刎。你败了,彻底地败了。然而,你实际上是可以选择不败的。鸿门宴上,你可以杀掉刘邦,你可不相信刘邦的承诺,而你却没有这样做。你虽然失败,可你以英雄的身份活在人们心中。刘邦虽然胜了,可他永远被人们称为小人。乌江旁,你本可逃走,而你却选择血染乌江,当鲜血从你身上喷出的那一刻,你的灵魂得到了升华。

你使我明白要选择仁爱,选择无悔。

三、科学家的选择

你是在国家最困难的时候回来的,美国人曾扬言“宁可毙了你,也不让你回中国”。而你却拿生命作赌注,毅然踏上了回国之路。你为什么要选择回国呢?要知道在美国你可以生活得很好,你可以不必在恶劣的环境中辛苦工作,不必忍受劳苦,而你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回到祖国,当中国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时,你会心地笑了。你使我明白要选择爱国,选择一颗中国心。

中国之所以能够以文明著称于世,正是由于华夏儿女有正确的选择,让我们选择我们的优良传统,选择龙的精神,选择中华魂。

结 束 语

语文要想得高分要受到方方面面条件的制约,具备了一定的实力,掌握了规范的答题方法,还要看当时的心态,因此保持一颗稳定的心,非常必要。心要热,头要冷。千万不要因题目的难易而心情产生波动。要知“我难人亦难,我易人更易”。总之,良好的竞技状态,扎实的基础知识,规范的答题习惯是成功的法宝!

第三篇:税收优惠“一本通 ”

税收优惠“一本通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篇

2017-05-11 财会月刊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推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打造方便企业查询、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本通 ”。可享受的具体优惠都有啥?需要满足啥条件?企业们注意了,今天发布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篇,对照入座找适合自己的吧

税收优惠"一本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篇

【享受主体】

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2.毕业内高校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优惠内容】

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 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 20%。政策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享受条件】

1.从事个体经营;

2.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 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8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4号)

5.《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公告2015年第12号)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享受主体】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优惠内容】

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 30%。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享受条件】

1.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8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77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4号)

6.《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公告2015年第12号)

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 20%。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享受条件】

1.从事个体经营;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享受主体】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优惠内容】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小型企业实体,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0元,最高可上浮50%。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享受条件】

1.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必须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优惠内容】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安置的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 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2.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3.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

【优惠内容】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

【优惠内容】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

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优惠内容】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 60%(含)以上;

2.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残疾人个人。

【优惠内容】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享受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6.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7.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 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8.纳税人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备案资料:

①《税务资格备案表》。

②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③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9.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发生变化的,应于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就变化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10.纳税人申请退还增值税时,需报送如下资料:

①《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

②《安置残疾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退税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

③当期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纳税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注明缴纳人员、缴纳金额、缴纳期间的明细表。

④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

11.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33号)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享受主体】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

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享受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3.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 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5.纳税人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备案资料:

①《税务资格备案表》。

②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③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6.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发生变化的,应于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就变化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7.纳税人申请退还增值税时,需报送如下资料:

①《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②《安置残疾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退税声明》。

8.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就业的残疾人。

【优惠内容】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享受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优惠内容】

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在一个纳税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享受主体】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

【优惠内容】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享受条件】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享受主体】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

【优惠内容】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享受条件】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2号) 转自:中国税务报

第四篇:就业服务一本通

一、公共就业服务政策 概述:公共就业服务是指由政府部门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山东省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设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面向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项目: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内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标准:免费 依据:《就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二、职业介绍政策 概述:山东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社会办就业服务机构运用市场机制,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搭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有效实现人员与岗位的匹配。 项目:职业介绍补贴 内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类职业中介机构,可按经其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人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标准: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的职业介绍补贴重复享受,补贴标准每人不高于150元。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 项目:劳动人事档案代理

内容:对委托档案代理人员提供以下服务: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档案查询,传递和出具档案记载的有关证明材料;为有求职要求人员免费介绍工作;职称评审、资格考试及科学发明专利技术的申请和申报手续; 按规定代收代缴社会保险费;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时负责为其办理就业手续以及社会保险转移等事宜;达到退休年龄时为其代办退休(职)申报手续。 标准:单位或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0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每份每月3元。该标准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该收费项目3年后自动取消。 依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58号)。

三、就业援助政策

概述:山东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原则,对就

业困难的城乡劳动者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诺在不不挑不拣情况下确保城乡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就业困难人员2个工作日内推荐上岗。

项目: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内容:对各类企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标准: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1]55号)。 项目:公益性岗位补贴

内容: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在合同期限内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对自初次享受岗位补贴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上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社会平均工资的60%。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1]55号)。

项目: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内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标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仅限于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1]55号)。

四、职业培训政策

概述:山东省坚持提升技能、服务就业、终身培训的原则,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就业与创业能力提升五年规划项目”,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

项目:职业培训补贴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内容: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就业与创业能力提升五年规划项目”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

技能鉴定补贴。

标准:按照专业技能培训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培训等级或通用工种为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平均为800元/人左右,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

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是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 依据:《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鲁人社发[2014]2号)。

项目: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内容:对列入省市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范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在实施“转、调、创”过程中,组织职工依托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转岗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向社会输出失业人员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享受转岗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标准:参照当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数额不超过该单位上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依据:《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鲁人社发[2014]2号)。

项目: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内容:企业新录用符合条件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享受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标准: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当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80%。 依据:《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鲁人社发[2014]2号)。

项目: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 内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对其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员,在培训期内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标准: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各市确定。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1]55号)。

五、创业扶持政策 概述:山东省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项目:一次性创业补贴 内容: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标准:不低于1万元。 依据:《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

项目: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内容:对从事创业活动人员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标准:每个岗位2000元。 依据:《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

项目: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奖补

内容:给予孵化效果好、企业存活率高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一次性奖补。

标准:根据人驻企业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处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依据:《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5号)。

项目:创业型城市、街道(乡镇)、社区奖补 内容:对创业达标的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省级创业型城市、创业型街道(乡镇)、创业型社区给予一次性奖补。

标准:国家级创业型城市100万元,省级创业型城市50万元,创业型街道(乡镇)20万元,创业型社区5万元。 依据:《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 [2013]25号)。

六、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概述:小额担保贷款是由政府出资担保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创业资金不足的政策性担保贷款,对微利项目和小企业给予贴息支持,以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项目:小额担保贷款

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和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允许再审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原则上不再贴息。

标准: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 依据:《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

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内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规定享受政府财政部门的贴息。对展期和逾期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标准:个人微利项目按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标准给予贴息。小企业按同期限贷

款基准利率的5%给予贴息。 依据:《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号)。

七、税收优惠政策

概述:山东省实行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鼓励个人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有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项目:个人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内容: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

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毕业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标准: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依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14]17号)。 项目: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内容: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标准: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依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14]17号)。 项目:家庭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内容: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财税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减免税申请;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一定期限(3年)免征营业税的支持政策。 标准:按相关规定享受。 依据:《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

八、高校毕业生专项就业创业政策 概述:山东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拓宽就业渠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改善就业创业环境,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比

例。

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内容和标准:(1)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2)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3)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限截至2015年年底;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4)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35号文件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17号)。

项目:引导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内容和标准:1.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务的中央企业要结合援助项目建设,积级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2.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关于做好2013-20

14、

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 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内容和标准:1.统筹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2.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3.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4.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5.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6.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7.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

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 依据:《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

项目: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内容和标准:(1)公务员招录优惠: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3)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4)服务期满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有关政策。(5)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依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 项目: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内容和标准: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高校毕业生。由项目承担单位向高校毕业生支付劳务性费用,具体数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相应岗位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员时,优先聘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依据: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 项目: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内容和标准:(1)税收优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人的小型

微利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

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2)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4)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依据:《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 项目: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内容和标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3年。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 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内容和标准:(1)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对企业(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期间同级财政和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见习基地和同级财政各按50%承担;(2)免费办理人事代理;(3)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8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1]55号)。

项目: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内容和标准: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也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依据:《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鲁人社发[2014]2号)。 项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内容和标准:(1)各地区,各高校要将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实施重点帮扶。(2)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内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并可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 依据:《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 项目:高校毕业生落户和档案代管政策 内容和标准:放开省会及以下城市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

项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政策 内容和标准:(1)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摸清就业服务需求。(2)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3)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4)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及时提供就业信息;(5)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6)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7)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8)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依据:《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

九、农民工政策

概述:山东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以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吸纳农民工进城定居,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促进农民工在工作、生活、文化等方面融入城市。

项目:就业失业登记

内容和标准: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表制度,对异地稳定就业创业人员,可凭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在就业创业所在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322号)。 项目:职业培训

内容和标准:打破省内地域、部门限制,从2014年起,农村转移劳动力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3]22号)。 项目:同工同酬

内容和标准: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要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用人单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当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要求,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3]22号)。 项目:城镇落户 内容和标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升学考试、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领域“一证通”。以申领居住证年限、就业创业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为依据,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落户城镇制定阶梯式政策通道。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3]22号)。 项目:改善居住条件 内容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将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渐覆盖到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允许农民工及其单位暂按较低的缴存比例,先行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农民工购买城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按规定给予契税优惠;购买商品房,按规定落实契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3]22号)。

项目:随迁子女教育 内容和标准: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保障范围,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在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3]22号)。

项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内容和标准:将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范围,保障农民工适龄随迁子女享受免费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权益。按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医疗救助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范围。落户城镇的农民工,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3]22号)

十、特殊群体就业政策

概述:山东省积极推进公平就业,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戒毒康复人员、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等群体就业创造条件,确保依法享有平等就业、自主择业和平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项目:残疾人 内容和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百分之一点五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逐步建立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各级人民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应当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比例专项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接受职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1993年3月5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5月3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项目:退役士兵 内容和标准:(1)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助或者补贴。(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享受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各方面优惠政策。(3)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符合职位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

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4)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空缺条件的退役士兵。(5)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依据:《转发民政部 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 项目:随军家属 内容和标准:(1)将就业困难的随军家属纳入政府就业扶持范围,通过提供就业服务、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援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就业。(2)积极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3)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依据:《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42号)。 项目:戒毒康复人员 内容和标准:适当放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保障戒毒康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招用戒毒康复人员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戒毒康复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依据:《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禁毒办通[2014]30号)。

项目: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

内容和标准:将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纳入“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五年规划”人员范围,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依据:《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鲁人社发[2014]2号)。

第五篇:读《国学入门一本通》有感

通过读《国学入门一本通》这本书,我知道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新的“中国梦”。要实现这一“中国梦”,中华民族就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努力、艰苦奋斗,积极地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邓小平说:“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起门来,固步自封,夜郎自大,是发达不起来的。因此,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社会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要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以及其他一切对我们有益的知识文化。”这就意味着,实现“中国梦”必须以开放的心态,充满自信地充分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今日之责任,不在于他人,而全在于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中国梦”既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每个青少年的梦。青少年,

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实现中国梦,任重而道远,需要党的正确领导,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需要一代代青少年的自觉担当。社会的发展和未来的事业,要求青少年自觉培养创新精神,大胆探索,勇于创造,勇于开拓,善于思考,不断激发自己的创新意识,努力从事探索活动,这有利于实现“中国梦”。

十大青年的命运时刻都同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命运紧紧相连,要自觉树立和坚持崇高的理想信念,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要紧密结合起来,心有国家,不畏艰难,锐意进取,为国家和人民建功立业,在报效国家的过程中成就事业。“航空报国英模”罗阳,就是这样用铁肩担起报国之志,用生命诠释了报国梦想。

“中国梦”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实现基础,它深刻地反映了中国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深情描绘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不屈不挠、不断探求、不懈奋斗的历史。我们应该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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