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2023-05-26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指导方案

一、招生原则

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有利于学生方便安全上学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全县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2000人。小学计划招生720人。

全县七年级计划招生4060人。城区1400人,其中五中15个教学班、750人,六中13个教学班、650人。

三、招生区域

一)小学

1.城区小学主要招收划定招生区域内居住的城镇户口适龄儿童。允许苏武乡西湖村

七、

八、九社的适龄儿童选择在城区小学就读。

小学:东大街楼子巷一中以东、文化广场北路煤炭巷以南、公园路以西的区域。

小学:石油路一中东大街楼子巷以西、南大街西大街三官巷以东及北内环路以北的区域。

小学:石油路以东、煤炭巷以北及公园路以东的区域。

小学:南大街以西、西大街以南的区域,西大街三官巷以西、北内环路以南的区域。

2.各乡(镇)教学辅导站依法动员组织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

1.城区初中主要招收划定区域(学校)有相应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五中主要招收西关小学、勤锋学校、三雷学区小学毕业生及北街小学部分毕业生。六中主要招收东关小学、新民小学及南湖、花儿园、唐家沟、兴霖等学校的毕业生及北街小学部分毕业生。招生区域以北关西巷-灯山巷-楼子巷为界,西面为五中招生区域,东面为六中招生区域。允许苏武乡西湖村

七、

八、九社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在城区初中就读。

2.乡镇教学辅导站、中学负责农村初中招生工作。二中招收东湖镇小学毕业生,三中招收泉山镇小学毕业生

四、相关要求

一)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持儿童计划免疫证和经县教育局(乡镇教学辅导站)和学校共同验印的入学通知书,划定区域的小学报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持暂住证、就业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就读学校报教育局教育股审批后安排入学。

二)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属小学办理登记,延缓入学期限。

三)允许划定区域交界处居住的学生自愿选择就读学校。

四)划定区域内临时租房居住的非城镇户起始年级适龄儿童,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调整接收学校。从城区幼儿园毕业的三雷镇、苏武乡、大坝乡非城镇户口小学适龄儿童,如要求在城区小学就读,须持能证明其家庭在城区居住的房产证或在城区有固定职业的相关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等)

五)严禁招收无正常入学、转学手续的招生区域外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入学考试或选拔性考试。

六)凡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局将不予建立学籍,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指导方案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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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棠树乡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11年棠树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做好2011年秋季棠树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目标,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舒教基[2011]37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依据,确保我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乡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住址和实际居住情况,实行就近、划片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或其他变相考试的办法招收新生,不得在非起始年级招生。

2、坚持规范招生行为的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等名义进行招生、分快慢班,更不得以举办这类班为名组织入学考试和收费。要严格控制班额,按省颁标准配置班额。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对入学条件等政策规定要予以公开;公开招生计划,学校根据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人数确定,保证百分之百入学;公开招生范围,辖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规定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未经批准不得跨辖区接收学生;公开招生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下达通知,对入学报名进行把关审核;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区域内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9月5日内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所属小学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经核查对未按时报到入学的学生,辖区内的招生学校要及时动员入学,如动员有困难的,及时向棠树乡人民政府报告,确保百分之百入学。

3、入籍审批:9月20日前各校要将小学一年级新生名册报中心校,由中心校汇总审核后,报县局基础教育股审批,同时完成新生电子学籍建档工作。

4、特殊情况处理:

(1)需进城区小学入学的,按照县局文件精神执行。

(2)需到外地入学的,家长因务工等原因子女需要到县外上学的,家长凭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小学、中心学校签章后,持户口簿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理《义务教育证明》等相关材料。

(3)需跨乡镇、村入学的,少数因河道、交通等原因,需跨乡镇、村入学,且以前有传统习惯的,原则上尊重家长要求,就近入学。

(二)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2011届棠树乡小学毕业生315人。

2、划片招生:我乡所有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进棠树中心校和八里初中继续学习。八里、田冲、云雾的毕业生划归八里初中招生;路西、西塘、墩塘、寒塘、三拐划归棠树中心校招生;刘院、棠树、新安三所学校毕业生根据家庭住址的远近,选择进棠树中心校或八里初中。此外,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让本片学生流入外乡镇,学校要确保学籍到位、学生到位,坚决杜绝有籍无人现象,确保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统一。

3、招生时间:中心校在7月20日前召开招生工作会,8月10日前完成两所中学的招生对接工作。

4、招生结果:见《棠树乡2011年小学毕业生升学去向一览表》。

5、通知入学:中心校根据招生原则要求,将小学毕业生分配至各中学,各校在开学10日前将《安徽省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发至家长手中。

6、报到入学:家长凭《安徽省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对未按时报到入学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动员,如学校动员有困难的,向棠树乡人民政府报告,依法强制动员,确保百分之百入学。

7、入籍审批:各中学要在9月20日前将新生录取名册报县局审批,同时完成电子学籍变更工作。

8、特殊情况处理: (1)需进城区入学的

第一,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入学,家长出具招商引资单位及招商局证明,持申请到棠树中心学校接受审核,条件符合方领取该生《初中入学登记表》,于8月10-15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

第二,进城务工者子女入学,家长持户口簿、正式劳动合同、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手册、暂住证(一年以上)、个人申请到棠树中心学校接受审核,条件符合方领取《初中入学登记表》,于8月10-15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

第三,进城经商者子女入学,家长持户口簿、营业执照、暂住证(一年以上)、个人申请到棠树中心学校接受审核,条件符合方领取《初中入学登记表》,于8月10-15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

(2)需到外地入学的

家长因务工等原因子女需要到县外上学的,家长凭申请须经户口所在地小学、中心学校签章后,持户口簿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理《义务教育证明书》等材料,再到中心校领取《初中入学登记表》。

(3)需跨乡镇入学的

外乡镇适龄少年在我乡入籍入册并参加毕业考试,如本人要求回原籍上初中的,家长持申请(经所在小学签章)到中心校审核后办理调档手续;本乡适龄少年在外乡镇入籍并参加考试的,如家长要求回本乡上初中的,家长应到对方中心校办理调档手续,并将《初中入学登记表》于8月31日前交中心校注册入学。少数因河道、交通等原因,需跨乡镇入学,且以前有传统习惯的,原则上尊重家长要求。家长持申请到所在小学签章后,交中心校审核同意后,方可领取《初中入学登记表》。

(4)农民工子女回乡录取的 凭学生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家长身份证、户口簿,于8月31日到棠树中心学校办理入籍手续,并安排就近入学。

(5)回城录取

城区户口的学生在棠树乡小学就读,确需回城就读初中的学生,家长持申请、户口簿、房产证到中心校接受审核,条件符合方领取《初中入学登记表》。

(三)幼儿园招生

公、民办幼儿园招收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棠树乡中心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依法行政,严肃工作纪律,周密组织安排,明确职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本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2、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严格实施招生方案,不得招收不足龄生、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否则不予批准学籍,并予以通报,责任由招生学校及家长负责。

3、实行责任追究。对出具假入学材料、有收取不足龄费、择校费、借读费等行为的,中心校报告县主管部门,由上级做出处理。

4、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执行省、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推进学籍管理信息化、制度化。

棠树乡中心学校 2011年7月12日

第三篇: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面试方案

一、面试范围

在各县(市)教育局报名的听障儿童。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7——14岁之间的听障儿童。

三、面试方式

1、查看有关证明资料

户口本、身份证(监护人)、残疾证、体检报告、听力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2、询问监护人

(1)有无病史(如惊厥、癫痫等或其他传染病);

(2)致聋时间(先天性、后天性);

(3)致聋原因(遗传、药物等);

(4)受教育情况(学校或家庭教育);

(5)听损程度(是否佩戴助听器、佩戴之后效果);

(6)有无异常行为(食异物、把玩生殖器官、自残自伤行为、攻击性行为等);

(7)智力情况;

(8)学习能力(求知欲、对待学习的态度);

(9)是否喜欢独自玩耍、是否有正常的眼神交流、是否重复做某一动作;

(10)视力是否正常;

(11)是否有多动行为。

3、观察学生

(1)生活自理能力(穿衣、扣扣子、穿鞋、系鞋带;筷子、勺子的抓握等);

(2)身体协调性(走直线、转弯、后退、跳、跑、蹲、起);

(3)听老师指令做动作;

(4)是否喜欢独自玩耍、是否有正常的眼神交流、是否重复做某一动作;

(5)视力是否正常;

(6)智力情况;

(7)是否有多动行为。

四、面试组人员

第一组:带队:邵国义13909303458

面试老师:邓文平、胡沐华、张转萍

第二组:带队:马彦泽139930006

31面试老师:俞珊珊、马 珊

五、面试时间:2011年10月18日——19日

10月18日:第一组:永靖县(上午);东乡县(下午);

第二组:和政县(上午)、康乐县(下午)。

10月19日:第一组:广河县(上午)、临夏市(下午);

第二组:临夏县(上午)、积石山县(下午)。

附件: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面试学生监护人填写表 备注: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有助听器的请佩戴。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第四篇: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ZYDR—2018—0400

1益资教发〔2018〕8号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区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属二级机构:

现将《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6日

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5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18〕32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益阳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益就学指导意见的通知》(益教通〔2018〕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科学、明晰、便利的招生入学管理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情况

全区2018年适龄儿童入学人数3954人,其中乡镇2151人,城区1803人,全区可提供小学新生4250个学位,其中乡镇学校可提供2540个学位,城区学校可提供1710个学位;全区2018年小学毕业生共3361人,其中乡镇1681人,中心城区1680人。全区可提供初中新生3415个学位,其中乡镇学校可提供1815个学位,城区学校可提供1600个学位。

三、主要任务

(一)消除超大班额65个班:实验小学12个、石码头小学12个、人民路小学16个、汽车路小学4个、长春经开区完全小学5个、新桥河镇第二完全小学1个、益阳市六中初中部15个。

(二)中小学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禁止出现大班额。

(三)保障随迁子女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益。

四、基本原则

(一)合理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建立由学校、社区(乡镇)、派出所、房管、工商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同机制,组建专门班子,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摸底、核实。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乡镇、街道、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取“一校多片、一片多校”的办法,依乡镇、村组、路段等,区教育局为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每一所学校划定招生片区,乡镇中心学校按行政区划为乡镇学校划定招生片区。招生片区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按照先户口加房产,再户口,再房产的顺序确定入学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二)控制班额、均衡调剂的原则。在确保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招生、不新增大班额、完成65个超大班额消除任务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随迁子女的学位。如果所申请的学校招生计划已满,学生不能就近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均衡调剂”的原则安排学位。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乡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区教育局、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四)公平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确保入学机会公平,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公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实行“联审会签”。

五、工作要求

(一)按划定的区域招生。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组织选拔性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中心城区将逐步取消校车,所有新生一律就近入学,不得乘坐校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要在学校总招生计划中安排足够的学位,用于招收服务半径范围内(小学500米、初中1000米)的学生。不得强制适龄儿童缓学、免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或区直中小学校审批,区教育局备案,可延缓或免于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到所属片区的学校随班就读。

(二)按规定的班额招生。起始年级按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班额招生,各学校不得新增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不得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

(三)按限定的年龄招生。各小学不得接收2018年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四)按设定的程序招生。各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区直中小学校的具体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于6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入学由各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和区直中小学校按照“先转出后转入”“先备案后办理”的程序操作。非起始年级不得因接收插班生新增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1.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程序:

(1) 2018年4月,中心城区(含长春经开区)各幼儿园、乡镇中心学校所辖幼儿园收集户籍(当年4月30日之前登记或者迁入户籍有效)或房产(含小产权房)在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当年8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籍本和房产证(小产权房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户籍(或房产)在资阳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入学意向申请书》(见附件3)。

(2)2018年5月,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查验、审核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的资料。

(3)2018年6月,城区小学分别公示户籍或房产在划定招生区域和公共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就学意向摸底名单。

(4)2018年7月2-6日,未在区内幼儿园就读,其小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籍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房产(含小产权房)在资阳城区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幼儿园证明交区教育局审核后,摸底名单交由学校向社会公示。

(5)2018年7月7-8日,户籍或房产在划定招生区域和公共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摸底名单,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相对就近的学校(公共区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由区教育局统一制作的就学意向卡),由学校联合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等部门集中审核验证签名后报区教育局审批,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超出学校学位数则确定为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公示学校剩余学位数;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学校依序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未入围的适龄儿童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仍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公示时间:7月18日前,公示地点:城区各小学)。

公共区的适龄儿童领取就学意向卡时间:7月7-8日。

领取地点:城区小学公共区和石小、人小公共区到人民路小学领取;实小、石小公共区到石码头小学领取;三中、经开区完小公共区到经开区完小领取;汽车路、三中、万源公共区到汽车路小学领取;三益、经开区完小公共区到三益小学领取。

(6)2018年7月19-20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有随迁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含在城区没有户籍、没有住宅、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每个适龄儿童限报一所学校),由学校联合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工商等部门集中审核签名和入户调查后,报区教育局审批。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则确定为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学校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未入围的适龄儿童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仍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公示时间:7月31日前,公示地点:城区各小学)。

(7) 2018年8月31日-9月1日,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回执单》到指定学校报到注册。

2.城区七年级招生工作程序:

(1)2018年7月4-5日,各学校划定招生区域和公共招生区域内有户籍或房产(含小产权房)的资阳城区在籍小六毕业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户口本、房产证(含小产权房)原件和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交对应学校,由学校联合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等部门集中审核签名后,报区教育局审批,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超出学校学位数,则确定为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优先保证划定招生区域内小六毕业生,对于公共招生区域内小六毕业生,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学校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划定招生区域内入围的小六毕业生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递交资料的学生、公共招生区域内未入围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几所学校递交了资料的学生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仍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2018年7月6-7日,城区在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在城区没有户籍、没有住宅,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少年儿童)小六毕业,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由学校联合所属社区、派出所、房管、工商等部门集中审核签名后,报教育局审批,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超出学校学位数,则确定为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学校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未入围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仍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2018年7月9-10日,没有城区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六毕业,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根据申请学校剩余学位,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4)2018年7月10-12日,未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小六毕业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将《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含小产权房)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根据申请学校剩余学位,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5)公示时间:7月31日前,公示地点:城区各初中。

(6) 2018年8月31日-9月1日,新生持户口本到对应学校报到注册。 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中小学校就读材料要求。

①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进城务工或其他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注明进城务工所在地)。

②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

③进城务工或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当年8月31日之前已在资阳城区实际居住或租住八个月以上,已取得的暂住证或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须加盖社区公章并签名)。

④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与资阳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工商部门已办理年报的工商执照(父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证明)。

⑤一年级新生提供《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回执单》,七年级新生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⑥租住情况入户调查证明(由学校、社区、派出所提供)。 注:《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回执单》办理要求:先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或资阳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查验,并领取《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回执单》,并加盖接种单位公章,开学报名时交给就读学校,如需补种且完成补种的,一并将《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完成通知单》交给学校。

3.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程序: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和全区招生工作安排部署后,国基实验学校、华德博才经典学校小学部先面向全区招生,若仍有学位经请示区教育局同意后再向区外招生;益阳万源学校先面向城区招生,若城区生源不足,经请示区教育局同意后再向城区外招生;华德博才经典学校初中部、卓帆创二代学校面向区外招生。按学生自愿的原则录取,当自愿报名人数超过其核定的招生控制计划数,则需对服务半径外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录取。

六、招生纪律

(一)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重点班,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创新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所有报到注册的学生一律实行常态平行编班。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划定区域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不得拒收由区教育局、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统筹调节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超过区教育局规定班额招生,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区教育局、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审核批准的学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要确保辖区内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就读。

七、制度保障

(一)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在6月30日前将《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让学校、学生、家长充分认识招生实施方案对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招生前,各校要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等招生信息,在校内宣传窗、告示栏、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督查制度。区教育局将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益教联〔2014〕10号)和《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的通知》(益教联[2017]1号)严肃处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民区,由此形成的空余学额不再补录;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2018年资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股、招考中心、教师工作股的副局长和局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职成教股、幼教股、招考中心、计财股、督导室、纪监室、教师工作股、教研室、勤工俭学装备服务中心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招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教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职成教股股长、招考中心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和区直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牵头组织本校招生工作,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乡镇、长春经开区人民政府审核。

九、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7-2663110)

附件1:资阳区2018年各中小学招生区域及计划招生班级数

附件2:资阳区2018年适龄儿童少

年就读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表

附件3:2018年户籍(或房产)在资阳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入学意向申请书 附件4:资阳城区小学划块招生区域示意图 附件5:资阳城区初中划块招生区域示意图

第五篇:潢川县定城中心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实施方案

潢川县定城中心学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及

治理择校管理实施方案

辖区各小学: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从源头上治理择校热,确保我县均衡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到2015年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根据《信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市招生文件【2014】93号)及《潢川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实施方案》(潢教体【2014】57号)等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教育公平、均衡发展为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学籍管理,确保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实施范围

定城办事处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校(幼儿园)。

三、工作原则

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四、实施办法 (一)片区划分

小学(幼儿园)招生生源片区由中心校划定

环城东路以西,航空南路以东,小潢河以北,环城路以南(中山社区、小东关社区部分区域):信阳市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

- 1童可免试在学区内入学。各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

提出申请,提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应在7月30日前张榜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视障、听障及智障等三类儿童原则上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到学区内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4、定城区外来经商、农民工子女入学

(1)农民工子女接收学校:十小、十一小、十二小 (2)提供材料:A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身份证、户口簿;B在潢川城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农民工出具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其他人员由所属社区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C有住房的出具房屋购置证明,无房产证的出具房屋租赁合同或暂住证。

(三)操作办法

1、摸清底子、拿出规划。

①各校应于今年6月底前,摸清本校容纳量,包括教室、寝室、师资等,按相关规定计算出本校容纳量。

②根据学生与其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对本片区新生学额进行摸底。

③满足均衡教育发展中六室(小学)要求,拿出20

14、2015两招生规划,报教体局审批。

④本学区学额超出规模要求的,学校要拿出切实解决办法。

2、逐级审核

学生入学资格由生源学校初审,中心学校复审,招收学校终审为原则。复审对象只能在初审学生范围内,终审对象在复审学生范围内。采取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若在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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