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2023-06-03

制度不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竞技场,持续规训着各类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等重要作用。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提案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质量评估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参考文本)

1 范围

根据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使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及时有效的处理需要职代会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制定本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审议(讨论)决定通过问题的职权和范围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职代会联席会议)是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二是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1 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企业集体合同的修改补充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行业保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规章制度等。

3.2 3.3 部分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其它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处理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原则同意,又须进户步补充、修改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

3.4 讨论研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审议工会主席向职工代表大会所作的有关民主管理工作的报告。

3.5 公司行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

属于上述企业重大决策的问题,应尽可能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处理。

4 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的程序

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及企业重要改革方案和4.1 重要规章制度,根据职代会条例有关规定,由总经理提出,并提请党委征求意见或建议后,送交工会办公室,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讨论通过。

4.2 工会办公室在收到总经理提交的议案(草案)后,交相应的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讨论,在职代会联席会议召开前7天左右发给职工代表组或职工代表和专门工作小组长讨论,如议案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应发至厂属各科室、班组,广泛收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职工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总经理或提出议案的负责人(职能部门),根据职工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研究,形成进一步修改议案,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4.3 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事项,由公司工会牵头,召集行政及有关方面人员,就授权范围内的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形成议案,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4.4 公司行政或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的议案,分别由厂长或工会委员会提出,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5 会议召开的时间、参加人员、主持人

职代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5.1 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成员参加。

5.2 职代会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厂工会委员会委员,厂职工代表大会各代表组长,厂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小组长。

5.3 为使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

5.4 职代会联席会议由厂工会委员会召集,厂工会主席主持。

6 召开联席会议的程序和原则

审议决定或通过议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6.1 定。联席会议实行民主协商制。

6.2 在召开联席会议时,厂长和工会任何一方不得动议未经会前确定的议题的临时议案。

6.3 召开会议时,由提出议案的负责人介绍议案制订的依据,主要内容和目的、要求,然后进行认真讨论,各抒己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6.4 联席会议在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可以休会,待各方面认识基本一致时,再提交联席会议协商解决。

6.5 联席会议的意见与厂长和行政方面的意见不一致时,可暂缓做出决定,要尽可能征得厂长或有关行政同意,报请厂党委协调,再根据协调情况做出处理。

6.6 联席会议协商处理问题的结果送交厂长,由厂长或厂长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职工代表组长传达给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

6.7 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重要问题,由厂工会委员会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以予确认。

7 检查与实施

联席会议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议案,各职工代表组必须步7.1 调一致,严格执行和认真贯彻实施。

7.2 针对有关问题形成的方案或决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负责实施。

7.3 对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决议的实施,由厂工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并由厂工会委员会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施情况。

8 附则

本制度由厂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需作修改、补充,必须经8.1 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8.2 8.3 如制度与上级规定精神相违背,以上级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参考文本)

为提高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使职工代表充分行使好权利,确保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和效果,依据《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正确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全面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参加培训,是履行职工代表权利和义务的体现,是搞好参政议政的需要,也是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第二章 培训内容

第三条 职工代表培训的重点是对职工代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的教育,进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企业改革管理、现代企业制度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要通过教育培训,掌握党的重要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和民主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 要增强职工代表主人翁意识教育,做好职工代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代表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职工代表全心全意为职工、为企业服务的意识。

第五条 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知识,掌握企业改革和发展大计,了解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第六条 学习企业的资产经营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及职代会赋予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当好主人,做好参谋。

第三章 培训方法

第七条 对职工代表培训采取的方法既要注意结合企业实际,同时要做到行之有效,保证培训的实效性。要本着上下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培训。既要有定期培训,又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不定期培训。对职工代表的培训,采取两级培训的方式,以公司培训为主,公司工会采取适当方式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

第八条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定期培训,时间一般以1天为宜,以授课形式或研讨形式为主。做到内容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

第九条 根据公司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用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专题教育,一般在职代会召开期间,以两个小时为宜。

第十条 采用其它有效方式分散培训,如网络培训、函授培训等。 第十一条 组织由职工代表参加的知识竞赛、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等活动,使职工代表加深对理论知识的领会,提高应用能力,促进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上水平。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制定规范的职工代表日常活动制度,使职工代表自觉地开展活动,并能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开展调研、归纳提案,反映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等,提高职工代表的议事能力。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XX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参考文本)

第一条 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和《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分定期、不定期和专题巡视。 第三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包括对公司所有包括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部门进行巡视。

第四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项目现场部分。包括施工管理、安全防护、劳动保护和文明施工等;

2、职工生活福利部分。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员工生活、职工福利费使用和送温暖资金使用情况等;

3、经营管理部分。包括年度经营方案落实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劳动竞赛开展情况等;

4、企业文化建设部分。包括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创争”活动开展情况、职工素质工程开展情况、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职工文化娱乐活动等;

5、民主管理部分。包括职代会通过事项的落实、职工代表提案落实、厂务公开工作制度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等。

第五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人员组成,坚持三方原则,即:职工代表、工会、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组成,其中以职工代表为主。

第六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由工会牵头组织,各有关业务部门协办,各受检查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方法是:采取听、看、查、议、评。要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受检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对所听、看、查的情况进行认真评议,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和整改意见。

第八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步骤是:

1、调查摸底。首先对本单位各项管理及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项目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找准目标,明确重点。在此基础上确定巡视检查的时间、内容及重点。

2、制订方案。结合受检对象的实际,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在方案中要确定时间、地点、内容,并做到人员落实。

3、选派代表。根据受检内容,认真挑选职工代表,把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代表推选出来,组成若干小组进行巡视检查。

4、召开预备会。代表选出后,要召集代表和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开好预备会。会上要讲清意义、巡视检查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同时通知受检部门做好安排。

5、巡视检查。按计划安排,组织职工代表对受检部门进行巡视检查。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1—2次。

6、评议阶段。职工代表对巡视检查的结果要当场进行评议、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意见反馈。对职工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措施及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职工代表,一般反馈时间不超过15日。

8、总结通报。每进行完一次巡视检查活动,都要作出书面总结,好的给予表扬,差的提出批评。

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解释权归公司工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管理制度(参考文本)

第一条 提案是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工作内容。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的开展。

第二条 本届职工代表大会设立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征集、审理、立案、处理、反馈职工代表提案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或会议期间,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征集职工代表提案;

2、对征集提案进行审理、立案和转办工作;

3、督促检查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对立案提案的落实情况,对落实提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提案的反馈工作,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提案征集、审理和落实情况;

5、负责“最佳提案”的评选推荐,报工会进行表彰;

6、完成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提案是职工群众对公司生产经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生活福利、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等某一方面某一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民主程序促进实现。提案应包括案由、整改办法和措施、提案人和附议人等内容。 第四条 提案可以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或者以职工代表团的名义提出。

第五条 提案的征集工作由工会会同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由各职工代表团具体实施。

1、每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40天,由工会会同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制定提案征集通知和提案表,下发至各公司,明确主要议题和要求;

2、各单位工会按提案征集通知精神,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发动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提案征集问题,及时将提案表印发职工代表;

3、职工代表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群众意见,并进行整理填表,统一交各单位工会,由各单位工会指派专人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前或会议期间提交本代表团团长。 第六条 提案的处理

1、公司工会对提案逐一整理,提出提案处理意见,并经公司职代会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立案的,逐一转交公司总部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不同意立案的,要做出说明,回复提案人;

2、公司有关部门接到提案后,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反馈到公司工会。公司工会有关处室整理后,经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研究,提出答复和改进意见,并向公司党委汇报,与公司行政协商,最后确定对提案的处理意见。

3、在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由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主任向大会报告提案的处理、落实、整改情况,并由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将提案处理情况向提案人予以通报。

4、对立案的提案,留公司工会有关处室备案。 第七条 提案的检查

1、公司工会依据最终确定的处理意见,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给予落实。

2、在提案落实过程中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分步实施的,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工会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向职工群众多做解释工作,争得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对提案征集、处理、落实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部门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不断提高提案的质量、数量和提案处理的效率、质量。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 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制度

(参考样本)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之一。为坚持和发展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加强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职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公司民主管理工作实际,建立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

一、质量评估工作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从公司的实际出发,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职代会规范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估。

2、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职代会工作质量评估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职代会运行质量。要把着力点用于评估后采取的改进和提高措施上,用于促进职代会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要将是否促进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

3、职工公认的原则。职代会工作质量评价主体是本公司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质量评估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把职工群众的评估意见作为分析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4、持续改进的原则。职代会工作质量评估制度的评估内容、评价标准、实施办法要根据新的情况、新的要求不断完善,体现职代会本身的与时俱进、持续发展。

二、质量评估的重点内容

1、评估职代会职权的落实。重点评估职代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体制、机制等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和审议建议权;对工资分配、奖惩制度方案、福利基金使用、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审议通过权;对公司领导干部民主评议监督权;对职工董事、监事、平等协商职工代表的选举权等。

2、评估职代会制度的运作。重点评估职代会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运作是否规范,落实是否到位,职工是否满意,职代会在审议通过决议、决定事项的民主性、公开性和程序性的情况,确保职代会民主程序的公正、合理与完整,约束超越职代会职权的随意行为,切实体现职代会职工群众监督机制的特性。

3、评估职代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重点评估经职代会按不同权限审议的方案或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付诸实施的情况。职代会表决通过的方案、制度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及其正确性,是否按规定的民主程序,经过充分协商并提请职代会审议。

4、评估职代会闭会期间工作落实。重点评估与职代会相适应的、健全的职工代表巡视、平等协商议题征集、合理化建议征集和办理、民主管理委员会活动、改革改制方案的预告和方案完善等民主管理组织网络的活动和民主管理建议。

5、评估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管理。重点评估职工代表产生程序和结构比例;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职工代表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代表替补更换制度的建立和推行,保证职代会的正常运作;职工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意见和水平,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职责。体现出会前代表能征集本部门选区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会中代表选区职工就方案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建议和要求,会后对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及时向选区的职工群众宣传、讲解,并在选区职工中起带头模范作用。

三、质量评估工作程序

1、质量评估分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两种方式。综合评估每届职代会开展一次,对本届职代会进行全面考核;专项评估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对当年职代会审议表决的某事项的民主程序、运作规范、落实情况等进行质量考评。

2、质量评估采用自评与接受上级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本级职代会的自评由公司组织实施,上级的考评按上级的要求开展。

3、要进行分类汇总,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4、质量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在下一次职代会上向代表报告,得到职代会的确认。

四、质量评估方式

1、组织职工代表填写《职代会质量评估表》;

2、召开职工代表座谈或个别访谈;

3、统计汇总质量评估结果。

五、质量评估工作的组织

1、公司建立职代会质量评估工作小组,成员由工会、党组织、行政方等相关部门代表组成,工会负责牵头职代会质量评估工作。

2、公司行政要重视和支持工会开展职代会质量评估工作,对研究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要督查、指导,明确落实责任。

3、对质量评估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研究和探索力度,使职代会制度更好地为协调公司劳动关系服务,为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以上制度由公司职代会通过后实施,具体条款由工会负责解释。

××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纳雍县骔岭镇大河路口庆荣煤矿

2013年3月

庆荣煤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矿职工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发展煤矿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煤矿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矿委的政治思想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矿总经理、矿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听取矿长的工作汇报,审议煤矿的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矿委提出的企业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工资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评议、监督企业干部,并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

四、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问题时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矿委提出建议,也可以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七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力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八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以车间为单位,由职工代表相

互推选产生。

第九条 职工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等组成,干部为职工代表的五分之一。

第十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中途如有职工代表离矿,则通过补选的办法,产生新的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总经理、矿长、煤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如开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

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五章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第十七条企业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人员的素质。

五、接受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工会组织

我矿工会在纳雍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忠实履行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多年来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坚持民主管理,完善教代会制度,坚持矿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注重职工队伍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一、工会委员会:

主席:卢勇

副主席:尚显忠

委员:胡 鹏 卢轶群王 靖黄功俊卢凤权

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主任:王靖

委员:黄功俊卢轶群

三、女职工委员会

主任:卢轶群

委员:何燕严琴余群

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主任:尚显忠

委员:王显余谭正云胡德云 郭加军

2、工会会员:

我矿职工还不完全加入工会组织,职工入会率为20%。目前全矿共有职工会员130人,其中男会员12人,女会员2人。

工会组织是煤矿工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维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自成立以来,我们把发展会员,壮大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矿在编正式职工的入会率准备达80以上%。

3、强化工会会员队伍:

准备工会小组每组设有组长一名,其中有兼职工会素质2人,工会人员热心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顾全大局,工作勤奋敬业。

2013年3月1日

第三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

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

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

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

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第二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

动等情况的报告;

第三条、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

劳动模范候选人;

第四条、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

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

动合 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

工代表大会代 表提案;

第六条、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第七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工会组织

第一条、公司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

管理权力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企业终止,该企

业工会、分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工会撤销

后,工会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

第五条、公司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公司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

与公司协商确定。

第六条、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第七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

的重大事宜。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章 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

第一条、条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定额、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二)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

工作。

(三)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

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

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五)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第二条条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三条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

样的工会活动。

第四条条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

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第五章工作机制和制度

第一条、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

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

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对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三)监督企业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企业纠正违反

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二条、依法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可就劳动报酬、

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XXX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参与本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诚融入、齐心合力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公司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公司实现厂务公开、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重要途径。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公司党委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公司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本企业生产经营的职权。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公司的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要规章制度、财务预决算、绩效工资分配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职工奖惩条例、劳动保护措施、参加社会保障体系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审议决定集体福利基金和福利费的使用原则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会同有关部门,民主评议、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甚至撤职。

五、主管部门任命或者免除公司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可以民主推荐人选。

六、定期征集、整理职代会提案,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八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在职职工,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

3.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和议事能力。

第九条 职工代表以部门工会为选举单元,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条 职工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职工代表实行届内常任制,可连选连任。选举单元有权撤换本单元的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公司职代会的换届选举与工会改选同步,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在企业内部流动,仍保留代表资格,原单位的空缺可以补选。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代会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向职代会提出提案;

3.监督检查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

4.参加职代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了解并如实反映职工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3.认真执行职代会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按照规定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名单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即为职代会主席团。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不设常任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公司工会专职主席任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第十六条 职代会代表人数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的5%。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如遇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提议,公司党委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八条 职代会形成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公司工会委员会承担职代会常设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二十一条 职代会应定期向全体职工公布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按照改革的精神和注重工作效率的原则,更好地发挥工会、职代会的作用,职代会不设常设机构,把工会和职代会的相应机构和相应的活动结合起来,实行一套班子,两种职能。公司工会委员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大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以及大会闭幕期间的组织工作。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工会与职代会实行下列结合

1、 工会会员代表同时又是职工代表,行使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的两种权力。

2、 工会委员会与职代会换届选举同时进行,先完成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程序,再进行职工代表大会议题。

3、工会和职代会根据需要,建立一些联合工作小组,同时承担工会和职代会的对口职能,由公司工会对口的委员担任职代会有关工作。

XXX公司工会

年月日

第五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了充分体现员工主人翁地位,让员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现决定在我公司执行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职权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听取企业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介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建议企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三)听取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介绍,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权利。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职工代表的条件及比例:

1.职工代表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正;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

2.职工代表的比例: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程序:

1.制定选举方案:由门店推选候选人,代表无记名选举产生;

2.进行宣传发动:工会组织各门店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的侯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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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工代表资格的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对于审查合格后的予以公示,公示后若无异议,填写《代表花名册》;

5. 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划分为四个小组,(具体分组)组成代表组,选举产生代表组长,下发《职工代表提案表》。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

(一)筹备工作组的设置及其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分别行使代表资格审查、宣传会务等,负责大会的事务工作。

⑴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及店长代表组成,组长由一位副总经理担任。主要任务是按照选举办法,审查选举的程序和代表的合法性。

⑵组织秘书。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任务是做好大会的组织工作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⑶宣传会务组。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及各门店店长组成,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会前、会中、会后的宣传工作,负责大会的会务工作。

(二)制定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方案

1.明确大会筹备工作的主要领导成员、大会所设立的专门工作组及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能。

2.确定大会的主要任务。

3.确定大会代表和条件、构成及产生程序。

4.确定领导组的配置和推选办法。

5.拟定大会召开的日期及会期日程安排。

6.预算大会会议经费。

(三)《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安排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职工代表大会和组织领导;

⑵职工代表的比例构成;

⑶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⑷职工代表大会的时间安排;

四、职工代表大会主要程序

会议名称:三门峡华为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届职工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以后按届别和会议次数类推)。

(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副总经理主持):

1.报告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2.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3.确定有关到会人员。

正式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二)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程序:

1.宣布开会,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可宣布开会);

2.全体起立,唱《国歌》、《华为之歌》,致开幕词;

3.由总经理作工作报告;

4.由副总经理做上次会议落实情况汇报;

5.由各职工代表提出议案,进入讨论;

6.以职工代表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

7.大会发言。职工代表组组长在大会上发言;

8.讨论通过大会决议;

9.上级领导讲话;

⒑ 总经理致闭幕词,全体起立,唱《国歌》、《华为之歌》,宣布大会闭幕。

五、文件材料的归档

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后,由办公室代管,及时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的档案。首先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进行整理归类;其次立卷归档(材料要完整无缺)。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上级文件;

(二)本届职工代表登记表和花名册,代表(组)团、专门小组等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及其变更情况;

(三)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等;

(四)本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处理的资料;

(五)其他应予保存的材料和资料。

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后,办公室要尽快写出大会情况报告,报送总经理。

六、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的贯彻实施

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后,各门店店长组织和协助职工代表向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发动和组织职工群众贯彻执行大会决议;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议,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把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会后通过各渠道传达贯彻在大会精神,组织各专门小组检查有关决议、提案的落实执行情况,随时向总经理汇报。

三门峡华为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工会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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