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模范评选工作方案

2023-03-28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师德模范评选工作方案》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师德模范评选工作方案

哈尔滨市第34届劳动模范和模范单位(集体)评选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第34届劳动模范和模范单位(集体)评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总结表彰两年来在我市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新战略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模范人物和模范集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弘扬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充分调动全市广大职工建功立业积极性,为实现哈尔滨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参评范围

哈尔滨市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含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方面人员)和农民;党的隶属关系在哈的中直、省属单位及干部、职工。

县(市)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市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已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在参评之列。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专家和学术带头人)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可按科教人员对待。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数量、比例及原则

本届劳模大会拟评出模范单位100个左右、模范集体100个左右、劳动模范400名左右。

本届劳动模范人选结构中,一线职工(含农民工)不低于劳模总数的45%、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高于劳模总数的15%、科教文卫体等人员不低于劳模总数的10%、农民(含乡镇企业职工)不低于劳模总数的18%、其他占12%左右。妇女、青年、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占一定比例。

评选的劳动模范,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一线,坚持重业绩、重贡献、重先进性和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公认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

(一)劳动模范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

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两年来在全面推进哈尔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深化企业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坚持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围绕增强我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在完成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工人先锋号”创建等活动,在开发研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创造新的操作法,开拓产品市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和起到模范表率作用的;

4.在国民教育、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体育等领域和交通运输、通讯邮电、金融财贸、社会公益等服务行业作出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在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改善民生,促进职工自主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安全生产,推动和谐哈尔滨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超越自我,敢于担当,积极参与和投身大项目建设,为推动哈尔滨新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开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活动中,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扶贫开发、帮扶帮建,科学种田,多种经营,劳动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其他方面具有显著成绩的。

(二)模范单位(集体)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管理科学民主,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国内、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为哈尔滨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2.领导班子团结奋斗,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作风扎实,勇于带领职工群众真抓实干、奋力攻坚,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

3.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素质和岗位技能,在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大力开发和积极推广职工在节能减排增效方面取得的新成果,在引导职工增强节约意识,倡导节约资源的消费方式,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交职代会讨论,实行厂务公开制度,企业经营情况公开、透明,在企业民主管理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6.坚持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无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改善环境资源、加强劳动保护和改善劳动条件方面成绩显著;

7.在维护社会稳定,防止重大事故,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8.在促进民生改善,推动哈尔滨新战略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

9.在非物质生产领域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对推动哈尔滨现代大都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10.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组织领导

成立哈尔滨市第34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聂云凌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曲磊,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朴逸,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吴维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孙宝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兵,市纪检委常委、秘书长朱相臣,市财政局局长司卓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田汝范,市农委党委副书记刘晓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丁永林,市工信委副主任傅洁苒,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闫生,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孔宪一,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利,市总工会副主席方春梅,团市委副书记李晗龙,市妇联副主席张鸿雁担任。筹委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方春梅、刘晓光、丁永林兼任。

六、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依照市劳动模范评选条件可由本人自荐、组织推荐的评选程序进行推荐。各单位对推荐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要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农民经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单位(集体)和个人按照党(工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上报。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向市评选办公室申报;市属单位由主管委、办、局(总公司)综合联评后,向市评选办公室申报;区、县(市)所属单位,由各区、县(市)联评后,报市评选办公室。

(三)市评选办公室审核、考评后,向市劳模大会筹委会提出推荐名单,经市劳模大会筹委会复审同意后,在哈尔滨日报进行公示,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七、奖励方式

本次当选的劳动模范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模范单位和模范集体由市政府颁发奖牌。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荐评选模范单位(集体)和劳动模范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推荐的模范单位(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严格标准,坚持原则。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真正把那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者推选上来。要严格掌握结构要求,确保一线职工和普通劳动者的比例。对近两年发生过偷税、漏税、欠税现象,不按时支付职工工资(含农民工工资),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工包烧费,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不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及时交纳工会经费,未建立职代会制度或不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不履行职代会决议、严重侵害职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违犯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法规,被环保部门一票否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精神文明单位被摘牌,以及在推荐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和有违反党纪、政纪、法纪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和负责人,均不能作为推荐评选对象参加推荐评选。

(三)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本届劳动模范评选条件、推荐程序和原则,要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开。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履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人选必须进行公示。推荐对象是企事业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工会等部门签署意见;推荐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负责人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还须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签署意见。推荐对象是非公企业负责人的须征得同级工商联的同意。推荐对象是党政机关干部的,须经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具有多重职务身份的人选,不得以兼职或次要身份参与评选。

(四)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哈尔滨新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载体,广泛宣传各行各业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全市人民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哈尔滨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题词:党派团体 工会 劳模评选△ 方案 通知

第二篇: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机关事务管理局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诚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争创文明单位奠定良好的人文基础,根据扎区文明办开展的以“身边好人好事”评选征集活动为载体的全区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在我局开展评选道德模范活动。

一、奖项设立

此次道德模范奖项设立为“身边好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团结友爱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六个类别。

二、评选标准

具体标准见《机关事务管理局道德模范评选条件》。

三、组织机构

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局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小组,组成人员有:

组长:周鹏飞(区委副秘书长) (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 娇(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白庆春(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韩德辉(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四、评选办法

道德模范的推荐采取组织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群众推荐以本局活动小组办公室推荐为主。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为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变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的过程。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推荐和道德建设实践中来。

2、要面向基层,发动群众。推荐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推荐评选过程的始终,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真实可信,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使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4、要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在全局大力营造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的浓厚氛围。

第三篇: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校园好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弘扬大义、大善、大爱、大智、大勇的传统美德,积极营造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争创文明单位,党委宣传部、院工会、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联合开展‚校园好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二、评选方法

凡学校师生员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事迹,获得群众赞誉、社会认可度高的个人或集体均可参选。参选者只要在诚实守信、友善助人、遵纪守法、孝老爱亲、勤俭节约及其他等六个类型中的任一方面有突出事迹,即可参评,相关要求如下:

1.诚实守信类:

长期坚持诚信为本,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严格自律、履行承诺;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挫折或屈辱,仍坚持信守承诺。

2.友善助人类:

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

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3.遵纪守法类: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敢于同违纪违规现象作斗争,带领周围人员共同树立纪律观念,养成严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4.孝老爱亲类:

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亲人,特别是对身心残障的同辈或晚辈亲人,不离不弃、悉心培育、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5.勤俭节约类:

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互相攀比;能够引导身边的人在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惧非议,始终坚持脚踏实地、艰苦奋斗。

6.其他类: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活动步骤

(一)组织动员(2018年4月) 1.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园好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

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有成

副组长:王扶震 张喜元 成 员:各班班主任和其他老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实施。李有成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王扶震、张喜元和各班班主任。各班相应成立评选活动小组,确保评选推荐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

2、广泛发动群众(2018年4月)

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活动方案,向全院公布评选和推荐办法等。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并认真部署安排推荐工作。广播台、宣传栏等阵地,多形式、广泛性地进行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事迹(2018年5月至11月)

各班要不断发现、积极推荐身边好人好事和感人事迹。在认真核实、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积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宣传部将收到的推荐候选人事迹在各班微信群里进行报道,加大对候选人的宣传,充分展现‚校园好人‛的高尚品德和感人事迹。

(三)评选阶段(2018年12月) 1.网络投票

宣传部对全年产生的候选人进行进一步梳理和分类,在校园网上开设投票专区,由全体师生员工在网上对参评对象进行投票。候选人数较多,或一轮投票结束后票数相同时,

可采取多轮投票形式,最终决出每一类候选人各2人(组),共12人(组)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2.专家投票

专家投票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邀请校内外专家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产生最终当选者。

(四)表彰奖励 (2018年12月底)

在元旦晚会上举行‚ ‘校园好人’道德模范颁奖仪式‛,为在评选中获奖个人或集体颁发奖状和奖金。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

各班要对‚校园好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先进个人。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

2.坚持面向全体师生,重在发动全院参与。

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要坚持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广泛发动,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把典型性强、大家认可度高的模范人物评选出来。

3.坚持不求全求大,重在挖掘凡人善举。

评选活动侧重以小见大,发掘身边的凡人善举,通过普通人、小事例、小细节等感人的亮点,体现师生员工在日常生活中最朴素的真、善、美,能够引发触动人心的感动, 给人以温暖和力量,积小善而成大德,汇聚校园正能量。

4.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作用。

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抓手,充分运用校园宣传阵地,特别是发挥校园网络的特点和优势,广泛宣传,使校园好人的优良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全院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四篇:XX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XX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省委、省政府决定XX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xx省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大会。

一、会议名称和时间

会议名称:XX年xx省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大会;会议时间:XX年4月27日左右,会期一天(半天大会,半天预备会)。

二、表彰规模

XX年表彰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数为600名,表彰省先进集体80个。

三、评选范围、结构及奖励

评选范围面向XX年以来,在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个人包括: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为推进我省改革发展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员。集体包括:企事业单位、车间、科室、班组、机关、工作团队及农村基层单位。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不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确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认,但在评审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认;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

评选结构控制如下:先进个人中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35%,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的20%;企业职工人选不低于总数的45%,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职工人选的57%,企业负责人不超过企业职工人选的20%;农民人选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农民工不低于农民人选的25%。先进集体中农村方面占20%,县处级单位不得超过20%。

xx省委、省政府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个人“xx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xx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向每人颁发奖章、证书和一次性奖金10000元;授予单位“xx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

四、推荐评选条件

(一)xx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条件是: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五大发展美好xx建设新局面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弘扬工匠精神,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法治xx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推进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现代生态农业强省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增进民族团结,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安全生产,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xx,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加强城市建设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推动xx开放发展,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积极融入国家“三大战略”,提升“引进来”和“走出去”水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抗洪救灾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应对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0、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xx省先进集体条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在推进美好xx建设中,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发挥创新创业主体活力,促进新产品开发、品牌创建,建设质量xx,打造制造强省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建立现代产业新体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动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抗洪救灾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应对重大事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科学管理,安全文明生产,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在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的;

6、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开发、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带领农民脱贫攻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推荐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各行各业;要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个人和集体应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要坚持统筹兼顾,先进个人要注意推荐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民主党派和无党籍等人选,先进集体中非公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车间(班组、科室、工段)、工作团队等都应有一定代表。真正推选出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需要注意的是:

1、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不能同时作为推荐对象上报。

2、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推荐。

3、企业负责人指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的三级以上企事业、省属企业下属的二级以上企业的党委书记、总经理,企业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的,一律按企业负责人推荐。

4、经过工商登记的科研单位按企业对待。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基层可以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实行所在单位、市级和省级公示三级公示。推荐对象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并在基层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推荐对象在市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的上报正式推荐材料,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推荐对象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按规定时间反馈的,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推荐个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单位(全称)、职务(或职称)和举报方式等。推荐集体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车间(或工段、班组、科室等)名称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媒体包括本地区、本系统主要报纸和网站等。

(三)严格履行推荐程序。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被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管)、税务(国税、地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非公企业负责人还须当地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和工商联审查同意。

被推荐集体是企业的,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企业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非公企业还须当地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和工商联审查同意。

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如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企业及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推荐。

(四)实行属地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均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由各市委、市政府组织推荐和上报(单独组织推荐除外)。农民工由工作所在地推荐,跨省、市农民工须征得其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同意后推荐。承担单独推荐任务的省有关部门分工为:中央驻皖单位、省直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推荐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高教系统的推荐由省教育工委负责;省属在肥国有企业的推荐由省国资委负责;金融系统的推荐由省银监局牵头负责;铁路系统推荐由上海铁路局合肥办事处、中铁四局等负责;驻皖解放军特邀代表的推荐由省军区负责;武警系统特邀代表的推荐由省武警总队负责。

(五)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要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成立XX年xx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受省委、省政府委托,负责推荐、评选及表彰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信长星

省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

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副省长;

童怀伟

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

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直工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工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民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银监局、省工商联、xx日报报业集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省委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省总工会、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省总工会、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等单位抽调有关人员参加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xx省总工会(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潜山路600号)。

各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XX年xx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七、工作进度安排

、XX年3月初,召开各市、省直、有关单位会议,对评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2、各推荐单位于XX年3月上中旬将初审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具体包括:《XX年xx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XX年xx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XX年xx省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基本情况表》(各一式两份,样表在xx省总工会网站xx下载)和本地区本部门初步评审工作报告等。

3、XX年4月上旬,由市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复审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包括①《XX年xx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XX年xx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XX年xx省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基本情况表》、《XX年xx省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大会特邀代表简明情况表》、《XX年xx省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大会特邀代表登记表》,以上报表均为一式两份。?《XX年xx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XX年xx省先进集体审批表》、推荐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证明材料、公示材料原件和本地区本部门评审工作报告等正式材料,以上报表材料均为一式四份(样表在xx省总工会网站xx下载)。

4、XX年4月中旬,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上报名单,通过后统一在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5、XX年“五一”前夕,在合肥召开“XX年xx省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大会”,所有受到表彰的个人、集体代表和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八、特邀代表

特邀50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英模代表、历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参加表彰大会(XX年省劳模大会特邀代表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XX年xx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3月2日

第五篇: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建设,推动在财政系统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经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局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评选、学习身边的道德模范,努力倡导助人为乐、勤俭节约、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文明新风,为财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障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

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特别是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机关的干部,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xx县xx局道德模范候选人。

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和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2、勤俭节约模范:具有很强的节约意识,能够在引导党员干部在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内自然光亮度足够时不开灯,杜绝拉上窗帘开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和走廊隔盏开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颂。

5、爱岗敬业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三、评选步骤 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充分运用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根据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为“xx县xx局道德模范”。

四、表彰奖励

1、奖项设置。评选“爱岗敬业模范”、“勤俭节约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老爱亲模范”各一名。

2、表彰奖励。对当选的各类道德模范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可作为省市道德模范的候选人推荐人选。并全局内通报表扬,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使高尚品德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推选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共树文明新风”活动,把公众推选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全民文明素质的过程。

2、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候选人的感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3、完善激励机制,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要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充分体现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

4、公开公平公正,重在增强活动公信力。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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