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救助民生救助体系

2023-05-21

第一篇:阳光救助民生救助体系

街道阳光民生救助服务站简介

文昌街道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简介

文昌街道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依托阳光民生救助服务平台,完整采集全街道各类需要救助人员的基础信息,录入系统,搭建一个共享资源平台。救助信息系统详细记录了各困难家庭成员的年龄、职业、残疾程度、年收入、患病情况、突发事故、接受救助等基本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系统根据困难家庭的家庭收入、医疗支出、教育和养老负担等具体因素,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医疗、住房、教育、养老、事故、残疾、就业等十大类需救助指数,并按照分数高低给所有困难家庭排名。

文昌街道以阳光民生救助中心为中枢,联合其他部门、69个村(居)为基础点,每个基础点都设民政助理员,宣传政策、入户调查。,只要群众有了新难题,都会在最短时间被上报。应急救助后还会有常规施救随时跟进,这令救助帮扶实现了由节日慰问向日常救助、被动施救向主动帮扶、静态观察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文昌街道在建立“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的过程中,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实施民生救助流程公正、公平、公开、及时全阳光操作,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难有所济”的目标,探索建立起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快速便捷、全面覆盖的“阳光民生”社会救助体系。

第二篇:煤矿救助体系

煤矿构建帮扶救助体系

如何让企业在困难中平稳转型,构建和谐矿区,使企业呈现出政通人和、安定团结的政治稳定局面。多年来,矿工会不断加大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建立员工帮扶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员工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满腔热忱为困难员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创新帮扶形式,拓展帮扶内容,推动工会扶贫帮困送温暖工作逐步迈向经常化、人性化、制度化、社会化的发展轨道,从而推动了企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一、 提高认识,实现帮扶体系工作的新突破

构建困难员工帮扶体系和长效机制,矿把帮扶工作建设成为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载体和窗口,适应矿区形势发展变化,健全完善工会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了帮扶救助工作的新突破和新发展。

构建困难员工帮扶体系是履行工会职责的具体体现,是解决困难员工实际问题的需要。为此,矿工会从不断维护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的高度去认识帮扶困难员工群体的工作,尽心竭力为员工排忧解难,当好困难员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通过帮扶,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需求和意愿,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

二、 健全机制,筑牢帮扶机制的组织保证

1、有健全的工作机构。设立了以党委书记、矿长为组长,两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帮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主要职责、职能、救助标准、申请程序及工作流程,做到了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耐心倾听员工心声和要求,按程序实施帮扶。建立了运用数据库和对帮扶情况进行存档和管理;开通了热线,随时接听困难员工的咨询和求助。

2、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在构建帮扶体系方面,帮扶工作做到了“制度完整、程序清晰、方式多样、公开明示”。帮扶基金每年一次性划拨到工会财务。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矿工会财务部建立“特困员工专项帮扶基金”专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账目公开、透明,帮扶对象、帮扶的原因、帮扶金额等内容要在矿务公开栏公布,按受群众监督。

3、帮扶对象明确 ,在帮扶程序中明确规定:不让一名员工因家庭贫困而无法生活,不让一名员工子女因家庭贫困而上不起学,不让一名员工及家庭成员因家庭贫困而看不起病,实现帮扶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4、帮扶工作程序清晰,帮扶工作流程规范;严格按照接待登记→调查核实→提出建议→审核签章→受资助人签领→建库存档的程序办理,做到有接待登记、有送达办理、有办结报告、有档案备查。矿工会通过对员工家庭情况调查核实准确后,把存在实际困难大的员工家庭纳入帮扶对象。

5、健全了困难员工档案 ,对每一位求助的困难员工建立困难情况档案,书面和电子档案并存。对困难员工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查询。

三、健全完善目标责任体系,保持帮扶机制长效运转

1、“金秋助学”救助体系。矿工会对考取本科院校的困难员工的子女,根据帮扶程序,在审查、核实后,分别给予学生3000元、2000元不等的救助,三年来,共为学子资助14万多元。“金秋助学工程”成为该矿捐资助学的一项品牌工程。全矿没有一名员工子女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该矿先后有88名寒门学子如愿走上就学之路。

2、 “一走二送”送温暖帮扶体系。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矿工会深入开展以走访慰问每一户困难员工、送慰问信、送慰问金为内容的 “一走二送”送温暖慰问活动,协助企业解决困难员工的生产、生活问题,把党的温暖送到员工的心坎上。

3、工会帮扶做到“六知一定”。矿工会为了把送温暖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对困难员工家庭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建立和完善了困难员工档案,对每户困难员工家庭切实做到“知家庭住址、知生活状况、知贫困原因、知患病情况、知进低保情况、知子女就学情况”和“定救助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

4、三级联动,工会帮扶坚持“五个必访”。坚持帮扶工作由矿工会、车间工会、工会小组三级联动,并做到“五个必访”,即:员工生病住院必访、员工子女上学困难必访、低保特困员工必访、老干部必访、军转干部必访等。

5、建立工会帮扶专项基金。目前矿工会帮扶专项基金共筹集资金12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工会经费、行政资助和干部捐助等。矿工会按照基金的帮扶类别,对有困难的员工每季度给予3000元的补助,工会还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申办城镇低保、帮助他们申办大病医疗绿卡,帮助困难员工解决生活难题。

6、开展“生育关怀, 幸福计划”活动。多年来,矿计生协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车间、班组,走村入户,通过细致摸底,严格把关,确定帮扶对象,把救助计生贫困母亲作为今年活动的重点。

7、矿“爱心超市”。是由矿工会设立的公益性社会救助机构。以现金采购、实物发放为主,所需资金来源于专项帮扶救济基金、上级下拨的专款及机关、团体和个人的现金捐赠。定期开业,困难员工可凭“物资领取券”领取物品。爱心超市的建立,改变了企业救济模式,搭建了乐善好施的平台,为社区居民架起了爱心互助的桥梁。

四、完善多渠道资源保障体系,为帮扶机制运转提供可持续的支撑

为了让患病的员工多一份保障,矿工会积极为员工办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女工防癌保险。二年来,百善矿有10560人(次)参加了医疗互助保险,实现了员工参保率为100%;有2049人(次)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参保金额为63009元;有3159人(次)女工家属参加了妇科防癌保险,参保金额为63180元。员工保险计划已成为矿工会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帮扶保障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矿工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做好员工各类保险工作:

1、广泛宣传到位。矿工会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各类保险的好处,使企业党政与工会、员工都统一了认识,员工参与积极性非常高。有的员工还动员家人积极参保,不论身份,一视同仁,对于参保人员矿工会热情为她们办理相关手续。前年,百善矿物管科员工刘侠为无经济收入的母亲买了一份妇科防癌保险,当年10月份,经检查母亲患子宫癌,在医院花费治疗7000多元,后得到理赔金10000多元。

2、工会服务到位。矿工会主动为员工办理各种参保和申请大病救助等各项手续,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参保员工。近几年来,矿工会已为81名患病住院员工代办了医疗互助保障金约40多万元,让员工深切感受到了工会组织的温暖。前年6月份,百善矿员工纪付新因患肺癌去世,住院看病医疗费就花去96000多元。根据《集团公司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得到了一定的资助。矿工会领导等一行,来到她的家中,将34683元资助金送到其爱人刘启光的手中。刘启光激动地说;今后我一定要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报答工会对我的关怀。

五、暖人心献爱心,积极开展工会帮扶工作

1、重大节日送温暖。每逢春节等重大节日,矿党政工领导都要带队对困难员工进行上门慰问。三年来,矿工会已发放送共送慰问资金350多万元,慰问困难员工7181人次。

2、突发灾难献爱心。综采一区员工刁民华因煤气中毒去世,家中撇下老母亲和三个孩子,其中二个孩子在上学,妻子又没有工作。与此同时,该区员工刘倩的妻子也于第二天病故;刘倩为妻子看病半年就花去了近10万元,家中还有老父母和一个儿子在上中学。该区党政工领导了解到他们两家的实际困难,立即组织动员全区员工捐款献爱心,仅用三天的时间就收到捐款16680元整。

3、重点送真情。退休办公室员工姬帮英,爱人张志传在井下现场伤亡。10多年来,既当爹又当妈,承担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一人上班,两个孩子。前年,大孩子大学毕业还没就业,女儿又考取了江南大学,懂事的女儿不忍心母亲为自己受苦受累,要放弃上学。矿工会领导知道后,通过多方渠道为她的女儿筹款万余元学费,保证了她的女儿按时报到入学。多年来的风风雨雨,姬帮英学会了坚强,知道了感恩。她从泪水中站起,把每名矿工都看成自己的亲兄弟,忍受着失去亲人的心灵伤痛,以身说法先后开展“三违帮教”安全教育100多场(次),教育矿工4万多人(次),用自己的爱和坚强赢得了人们的尊敬。总之,矿工会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满腔热情去探索和创新,发挥自身优势,汇集合力,有形地把帮扶工作做好、做实;形成了以物质帮扶、资金帮扶、助学帮扶、医疗帮扶、协调帮扶为内容的全方位的立体帮扶体系,从根本上提高工会帮扶能力,开创了企业工会保障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市**区地处浙江中部沿海,总面积280.12平方公里,辖8个街道,1个镇,1个农场和1个渔业总公司,41个社区居委会、275个行政村,总人口49.97万人;2008年财政总收入31624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68163万元。近几年来,区政府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从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规范行为、协调行动着手,积极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救灾救济、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以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全覆盖新型救助体系,全方位关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生活救助

1、不断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投入

**区自1997年实施城乡一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10余年的实施完善,低保救助制度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通过不断修订《**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形成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调整机制,先后六次提标,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150元/月?人提到2008年的340元/月?人,农村居民从1997年的105元/月?人提到2008年的210元/月?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走上了不断完善的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2008年财政支出低保资金635万元,发放退伍军人安置费260万元。其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510万元,发放物价上涨一次性补贴124万元。

2、不断细分享受低保人群

为使低保制度更加完善,对全区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72户,人数3143人,进行了分类统计,其中农村户数为1649户,人数2694人,城镇户数为223户,人数449人。全区享受低保金对象基本可分为三大类: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对象、残疾人、特困户,所占比例详见图表

3、不断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

这些年我区在一直积极稳步扩**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圈和提高救助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低保调整力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2007年,全区新增低保户222户,其中城镇18户、农村194户,总计334人,取消低保252户,总计455人,调整补助标准1872户。

(二)医疗救助

城乡困难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农民养老负担较重,抗御重大疾病能力弱,一些贫困农民处于"有病不就医、小病成大病、小病疼自已、大病苦全家"的困苦中。针对这一状况,区政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举措。

1、统筹新农合资源,提升救助效果。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工作运转良好,全区共有95304人次得到补偿,其中住院为15386人次,补偿金额2383.52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31.9%。2008参保率为89.55%。区政府投入60余万元,全面完成了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刷卡即时即报;为了让参合农民得到较多实惠,我区对新一轮新农合政策进行调整,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30%,并扩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深入开展"健康到农家"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07年共派出医疗队43次,医务人员260人次,义诊服务近5300人次。

2、统筹救助力量,实现功能互补。

2004年制定出台《**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建立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小组,全面指导此项工作。2007年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01人进行了救助,医疗救助金额74.54万元,人均救助额7380元,个人最高救助金额达30000元,最低金额523元。2007年11月对《**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做了较大的修订,建立即时"零起点"医疗救助制度,并增加了对见义勇为者、其他突出贡献人员救助等。

3、统筹社会发展,全面协调推进。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民工对我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可外来民工经济收入低,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得不到有效保障,特别是突如其来的重大疾病,对于他们来说更是无法承受昂贵医疗费,为了使医疗救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2006年制定出台了《**市**区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实施方法(试行)》。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06年、07两年,已救助6名外来民工,累计支出救助金23988元,最高救助金额支出9823元,最低金额543元。

4、统筹医疗力量,实现一卡互通。

惠民医院建设是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家庭基本就医难的压力。2007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人员发放了3100多张"惠民医疗卡",实行24小时"一卡通"服务,在惠民医院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贴补,优惠限额为每年600元。**惠民医院2007年来共接诊持"惠民医疗卡"的病人5510人次,优惠医疗费用总额为35万余元。

(三)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

据统计,全区60岁以上总人数6.97万人,占总人口14.12%,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区已纳入农村五保对象有186人,城镇"三无"人员44人,弃婴19人,全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人数为173人(其中户院挂钩14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3.01%。"三无"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其中户院挂钩1人),集中供养率达100%,供养标准为本区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都已纳入新农合医疗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和惠民医院医疗费补助,基本上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2007年根据上级有关集中供养对象门诊医疗补助政策和标准,确定每个集中供养人员在原有救助内容之外再可享受人均450元的门诊费补助。

(四)住房救助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全区共办理廉租住房资格证76户共120人,其中享受租赁补贴58户,发放租赁补贴13万元。新建成廉租房24套(48户),实行实物配租2户。百姓家园经济适用房开始销售,受理购房申请1700多户,发放《准购证》1510份,销售住宅1210套。继续实施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投入资金50多万元,完成了100户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其中新建30户,修缮49户,租用21户。

(五)教育救助

近年来,区政府始终把教育救助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积极制定出台教育救助政策,整合社会资源,为贫困生的就学铺设了充满阳光的绿色通道。2007年开展义务教育免杂费,97066名义务教育学生被免除学杂费,金额1059万元,极大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爱心营养餐工程"和"贫困生扩面工程"落实到位,投入资金270万元,发放营养餐券4746张,义务教育券13946张,资助面达到13.99%。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8.02%。"三残"适龄儿童少年、低保线以下贫困家庭子女均享受全免费的十五年基础教育,其他贫困家庭子女亦享受全免费的义务教育;投入2万元对20名特困生给予生活补助。

(六)慈善救助

慈善事业是社会大众的事业,按照党政推动、社会参与、民间实施的原则,本着"关爱贫困家庭,共建和谐**"的宗旨,成立了**区"慈善爱心超市"。到2007年底,慈善爱心超市已发放物资价值约27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总价值约9.9多万元,接收其他物资捐赠折价约1千多元,爱心超市物资采购约35万元,在街道一级成立了两家"慈善爱心超市"。慈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慈善总会共拨出各项慈善救助金120.8元,在助学帮医、扶老助残、扶贫济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其它救助

在2007年除了以上的救助外,各项救助不断的补充着救助体系,扩大救助渠道,探索实践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在救助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全年临时救助148人次,发放救助金26万元;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全区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参加干部总人数为2100多人,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帮扶对象分别是特困户、特困党员和残疾人,累计支出帮扶金100多万元;全国物价指数上涨,为了使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我区分三次发放物价补贴,累计共支出67.74万元,发放液化气补贴5万余元。

此外,我区还建立了自然灾害救助、困难群众再就业、法律援助等制度,试点建设避灾工程,逐年加大救助力度和范围。

二、存在问题

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现还处于初始阶段,在取得成果的同时,各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低保制度中存在问题

1、家庭收入核定难。2007年省出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核定做了详细的规定,然而困难家庭的经济收入具有不稳定性、临时性、零星性、报酬少等特点,只能是从自我介绍和邻居的调查中得以证实,在核查家庭收入时无法对他们的银行存款等金融性资产进行核查。

2、低保人员再就业率低。低保群体总体素质偏低,思想观念落后,部分丧失劳动力,岁数偏高。低保人员再就业难,制约着他们自我发展能力,低收入群体中存在严重的"等、靠、要"依赖思想。

(二)医疗救助中存在的问题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是目前我区农村困难家庭急需的救助项目,目前建立了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农村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患大病,如血液病、尿毒症、癌症等产生的高额经济负担仍难以完全解决,致使社会上一些困难重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医疗。

2、医疗救助时效性不强。救助按季办理的方式,比起刚开始时一年救助一次已有很大的进步,但救助时效性较差。困难群众看病后至少要3至4个月才能拿到医疗救助补偿款。

3、不少困难群众在慢性病、常见病方面的医疗开销较大,患这些病的为了减少开支,很少住院,往往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通过合作医疗报销,也无法享受医疗救助给予的补助。

(3)农村"五保"供养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特困户群体里有一部份孤寡老人尚未被纳入"五保"或三无对象,"应保未保"现象仍然存在。其次,敬老院思想观念落后,认为把几个五保老人养起来,有饭吃就行了,缺少长远发展目光,服务跟不上,群众对"敬老院"养老缺乏信心。

(四)"慈善"事业中存的问题

慈善爱心超市的建立,历经一年多的运行,对于我区慈善事业做出了一项重要举措,可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捐赠意识较弱;捐赠非所需物品突出;自身无"造血"能力,成为捐赠东西、领取东西的仓库。

(五)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形势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取得了社会的好评,但毕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起步不久,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制度上已初步形成:"小组为中心、横向至部门、纵向到群众",但由于信息化建设滞后,各部门的救助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科学的共享,造成救助出现"不准确、不统

一、不合理"等现象。

三、今后发展

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下一步应该继续抓好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完善和衔接,让社会救助的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整体的效益;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逐步提高救助水平;要加强规范和管理,让社会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使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到困难群众身上。

(一)继续按照分类、分层策略完善补贴型社会救助办法。以现有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使之能够覆盖所有困难人群;规范分类施保的方法和程序,使特殊困难群体能够享受更好的保障;建立分类、分层救助机制,使不同人群、不同家庭、以及不同支出需求的救助对象能够享受不同类别的综合性社会救助。

(二)不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发展。以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为契机,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在全区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缩小城镇农村社会救助差距;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不断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巩固并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积极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为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临时救助工作程序要严格规范,既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又要尽可能避免繁琐复杂,符合"救急救难"的工作特点。

(四)筹建"统一"救助网络。按照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个基本需求为目标,以"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可持续、高效率、共富裕"为要求,构筑统一救助平台、统一救助网络、统一救助内容、统一救助标准、统一救助帐户的"五统一"新型困难群体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各类专项救助作补充、社会化服务相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

(五)维护保障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民生是政府的根本职责,社会救助是政府解决困难群体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社会救助能力的强弱,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检验。从合理设置救助机构、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足额保障救助经费以及稳步推进信息化等方面入手,通过开发教材、加强培训、交流考察等方法,使社会救助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为社会救助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第四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县民政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2009年4月13至17日,我带领局生救办、低保办、优安股、福利股等股室负责人到华阳、板桥头、上庄、金沙、伏岭等乡镇就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用召开座谈会,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部分村(居)民代表和救助对象进行座谈,并深入社区、村组各别

走访,全面调研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情况,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途径。调研活动得到乡镇、村干部群众的配合,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收获。

一、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概况

我县共辖11个乡镇、81个村(社区),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14.6万,占总人口的81%。由于我县是皖东南山区小县,受区域和交通等条件制约,经济发展滞后,贫困面大,致贫因素多样,加之自然灾害频发,社会救助任务重、困难多。目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涵盖了自然灾害救助、城乡低保、优抚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和社会救济以及教育、科技、司法、住房、再就业救助等。就民政部门而言,2008年重点落实了以下工作:一是灾害救助做到透明化。推行个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审核,乡(镇)审核,村(社区)张榜公布,民政审批,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式”发放到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逐步提高。全县现有纳入财政供养的五保对象810人,其中集中供养176人,分散供养634人。投资130万元先后完成了上庄、长安、板桥头、伏岭、家朋、瀛洲、临溪、扬溪等乡镇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三是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在城乡低保上,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特别在低保金发放上,推行了银行化发放制度,减少了诸多中间环节,堵塞了各种漏洞,确保了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四是慈善工作实现社会化。2008年在省慈善协会大力支持下,共争取慈善资金236元,为解决特困群众救助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资金保障。五是医疗救助实现标准化。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明确了救助标准,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额救助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六是优抚对象救助标准稳步提高,优待面扩大。七是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全年共列支经常性救助和临时性救助困难群众的资金物资达1815万元。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抓思想教育,抓目标管理,抓责任落实,抓资金保障和积极开展为弱势群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活动,使困难群众老有所依、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医有所保、少有所助、孤有所养,为创建和谐**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近年县政府在社会救助中力度不断增大,并初步建立了社会救助管理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作为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和优抚救助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和运行,城乡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专项救助制度有待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再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尚不完善,造成贫困家庭医疗难、子女上学难、住房条件差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现行的优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主要解决了民政对象的生活困难,他们患小病的医疗费用还可以解决,但患大病、老病的医疗费用少则上千元,多则几万元,虽然新农合给予一定的比例报销,但只是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大病医疗费用。在救助实施中,生存性救助多、发展性救助少,输血型救助多、造血型救助少,无法使救助对象通过全面的、综合的救助从根本上彻底摆脱贫困状况。救助内容的简单化,难以满足救助对象的特定需求,达不到救助目的。

2、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项目繁多,任务艰巨。目前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基本上是分散、各自为政,主要解决是困难群众生活的某一方面问题,不能覆盖困难群众的全部生活,往往造成救助对象的重叠,严重浪费了救助资源,削弱了救助力度,难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目前,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只有少量资金来源于社会捐助,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近年来,虽然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由于财政财力有限,再加社会捐助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救助资金的需求,随着社会救助项目的增加、社会救助覆盖面的扩大、救助标准的提高,资金缺口将逐步增大。

4、城乡救助工作有待进一步协调。城镇与农村长期实行相互独立的社会救助制度,城、乡救助制度各自发挥着维护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功能。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序推进,农村进城打工的流动人口日益扩大,相互独立、长期割裂的城乡救助体系正面临制度衔接和整合的客观要求。

(二

)原因分析

一是县、乡两级财政困难。目前我县的财政可以说是吃饭财政,社会事业发展缺少资金。当前,我县又正处在历史发展的机遇时期,许多新项目、实事工程等急需资金,财政资金难以安排。因而在安排社会救助金时,难以做到足够、及时到帐,另外,近年来由于市场转轨、企业改制和老年化等因素,社会救助人员急剧增多,给本已十分紧张的财政带来了

更大的压力和负担。

二是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与面临的社会救助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乡镇无民政机构且从事民政业务的人员基本上是兼职的,工作人员力量与社会救助任务明显不相匹配,造成有些救助对象不能及时得到救助等。

三是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从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因而在口头上喊支持,在思想上是轻视,在行动上是等待观望。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在已初步建立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的核心心是以人为本,实质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工作者发展观为指导,审时度势,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振社会需要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是构建和谐振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是社会和谐振的前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大,每一个公民都迫切需要社会救助体系支撑一个“安全网”。因此,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是维护人的生存权、缓和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振的内在要求。

三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现实要求。**是皖东南贫困山区小县,自然灾害频发,贫困人口多。城乡因病致贫、因灾致贫、因残致贫以及自然条件差和自身综合素质低下致贫的困难群众大,加之下岗失业人员的日益增多,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逐年增加。这此困难群体的生存若得不到保障,小康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没有这部分的小康,全县的小康是不全面的、低水平面的小康。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对策

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诸多方面,涉及社会、企业、政府等诸多层面、涉及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受灾困难户及流浪乞讨人员等诸多困难群众。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绐终铭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转变思想观念,整合救助资源,加快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城乡困难群众构建好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促进和谐振**建设。

1、提高认识,增强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社会求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开展的长远,社会救助事业的协调可持续性发展。针对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形势的的不断变化,社会救助范围和对象的不断扩大,以及救助对象服务需求多元、工作直接的特点,不断更新思想观念,积极运用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发掘社会救助的深刻内涵,科学分析求助工作的材质、地位和作用,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认识社会救助工作,明确工作方面,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竭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让救助对象共享改革成果。

2、突破难点,理清社会救助科学发展的思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注重和谐,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 ,社会救助成效日益显现。但也存在不少难点和矛盾。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切实解决。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找准并解决制约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发展的全局、重大和焦点问题,推动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全面落实,使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科学制济订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救助标准,逐步扩大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形成稳定的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可持续发展。

3、完善运行机制,整合救助资源。

在搞好已有制度完善和衔接的同时,建立起全县社会救助“一盘棋”机制,整合现有的整个社会救助资源,衔接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使各项社会救助达到互通、互联、互补,构建一个有机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民政管理、部门尽责、社会参与、乡镇实施”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民政部门要做好日常社会救助工作,对救灾、低保、医疗、优抚和慈善救助等进行整合,并落实好大型社会救助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加强和妇联、工会、共青团、教育、建设、扶贫、司法、社会保障等部门联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职责,制定好有关扶贫帮困的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强救助信息的反馈和归口工作,防止在救助工作上出现重复和遗漏现象。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上的作用,拓宽救助渠道。

4、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应逐步加大财政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投入。对于经常性救助项目,财政应当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投入比例,实行刚性约束。此外,要充分发掘社会力量,拓宽救助资金的筹措渠道,建议对捐赠、资助社会救助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及个人,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多渠道、多层次壮大救助资金。

5、加强基层民政建设,提升救助水平。按市委、市的要求,加强乡镇民政所建设,配齐配强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解决办公场所和必要工作经费,确保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同时在城乡村(社区居)委会设置社会救助协管员。此外,应继续扩大慈善捐赠和社会互助对社会救助的资源补充,继续发挥中介机构对社会救助的渠道支持,继续发挥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对社会救助的基础支持,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基层民主方式,做到救助对象有出有进、救助金额有增又减,确保救助资金真正保障最需要的困难群体,确保社会救助事业成为真正的“阳光事业”。

6、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建立必要的审计、检查制度,将社会救助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以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

第五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宣恩县)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宣恩县财政局

【内容提要】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基础,而社会救助体系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补充,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济制度、社会互助共济制度等内容。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关键词】社会救助体系 现状 问题 原因 对策

一、基本情况

宣恩县总面积2740平方公里,辖6乡3镇(其中有2个侗族乡)、279个行政村,总人口35.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4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千分之7.74。境内居民除汉族外,还有土家、苗、侗等23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0%,其中侗族居民列全省之首。境内山大人稀、沟壑纵横、土地贫瘠、自然生存条件恶劣,2009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80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52元,低于全州平均水平,是一个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国家级扶贫攻坚县。

从现行的社会救助政策实施来看,宣恩县城乡困难人群可以分为城镇低保户(含其他困难户和“三无”人员)、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农村散居孤儿、农村受灾困难户、各类突发性事件事故造成的临时困难群体六大类。目前,宣恩县总体社会救助水平有如下特点:

(一)分布不均,城镇相对集中,农村相对分散,农村地方之间差距较大,偏远乡镇的农村人数相对较多。

(二)救助水平低,截止2010年底,城镇低保户的“三无”人员最高为280元,农村低保户救助分三档,最高为75元/人月、最低为35元/人月;农村五保户中集中供养的为1800元/人年、分散供养的为1300元/人年;农村散居孤儿为1500元/人年。其他如受灾临时困难群体和边缘人群,其救助是不固定的和低水平的,其救助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上级财政补助。

(三)救助内容单一,我县目前的城乡救助仅仅只限定在勉强的保障基本生活,对于困难对象的就医、住房、入学有心无力。

(四)城乡困难群体致困的原因不一样,但其根本原因就是我县经济欠发达,农业占主导地位、没有什么工业,城乡困难群众缺乏致富的门路。城镇困难群众成困的主要原因是下岗失业、农村致困的原因主要是交通地理条件、受教育程度低、自然灾害、突发变故等。

(五)救助主体单一,我县目前实施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民间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相当薄弱,社会互帮互助的气候气氛还远未形成。

从目前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构成的数量来看,有以下特点

(一)农村五保户。截止2010年底,我县农村五保户人数共为1033人,其中:集中供养840人、分散供养19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1.31%,平均每个乡镇115人,每个村近4人。这个数据在5年内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其财政补助标准从800元左右/年增加到近2000元/年,虽然标准提高了很多,但近几年物价飞涨、粮油供应很难落实,其增加因素几乎被抵消,农村五保户生活还是较为困难,还存在有很多应该纳入五保户管理的,因地方财力问题而无力纳入。另外五保户的就医还没有形成一个长期有效保障措施。

(二)农村低保户。根据上级要求,我县近两年通过几次大规模扩面,到目前为止,我县的农村低保户已经达到11103户25782人,已经超过了我县农业(农村)总人口的8%,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救助,目前我县得标准是:一类85元/人月、二类65元/人月、三类45元/人月。需要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864万元。从原来的10元/人月到如今的分类施保,标准虽然提高了,但是水平还是很低的,保障内容很有限,他们的医疗、住房、子女入学也还不能得到较好解决。

(三)城镇低保户。包括城镇“三无”户等困难群体,目前我县城镇低保有2447户4615人,其中90%在县城珠山镇的五个社区。全额保障标准为280元/人月(主要指“三无”对象),平均保障标准为140元/人月,基本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近年来。通过民政部门与教育、水电、广电、卫生、劳动等部门协调,按规定落实了他们的相关优惠政策,这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存在对城镇“三无”对象保障标准较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部分城镇低保户无房户住房问题、未参加医保人员就医问题仍不容忽视。

(四)受灾困难户和临时困难群众。一是受灾户的救济问题,我县处于鄂西南山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极容易引发洪涝干旱冰雹灾害,每年各种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按照国家规定,自然灾害救灾救济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县市级按农业人口平均1元的标准列入预算,专项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救济工作,但由于我县现实的财力状况,实际只定额负担,列入预算(每年10万元),而且没有列救灾工作经费。其余绝大部分要向上级争取(这是一个不确定因素),由于资金十分有限和工作人员缺乏,对受灾困难户救济显得十分乏力。二是农村临时困难群众包括部分政策原因下放的困难群体救济问题,由于没有专项预算,民政部门存在把上级专项和本级其他专项东拉西扯的问题,从而导致存在审计风险。

二、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政府部门虽然不断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是城镇困难居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逐步得到改善。但在政策的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机构不健全。承担困难群众救助救济工作的主要是民政部门。现在突出的问题是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机构配臵与日益增多的民政工作业务极不相称,随着国家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民政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救助也将由主要集中在城镇扩大到农村,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将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繁重。目前,我县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基本上有名无实,大多数乡镇街道没有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没有形成工作体系,兼职人数也太少,基本上是一个人,最大的乡镇也只安排了两个人,最突出的是政策业务知识缺乏,很不适应民政工作特别是救助困难群众的需要。

(二)财政困难。我们发现,经济欠发达县市困难群众救助的难点是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财政困难,贫困对象多,贫困对象越多,财政就越困难。目前我县困难群众救助主要是由政府财政负担,作为国家级扶贫攻坚县,县级可用财力十分有限,很难筹措更多的资金保障低保经费的落实,如按照2010我县一般预算收入额度,县级财政应配套城乡低保资金329万元,但实际只配套了152万元,缺口177万元,低保办公经费64万元,实际落实30万元(是在县级城乡低保配套资金中列支的),城乡低保资金的发放和工作开展,如果没有上级财政补助,简直难以想象。

(三)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严格地说还处在初级起步阶段,水平低,覆盖范围小。城镇低保制度已初步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制度虽然建立,但很不完善,不易操作。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社会互助制度也还未真正建立,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问题仍然很突出,仅仅依靠民政一个部门发点临时救济无济于事。应该由政府主导建立与之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让那些有困难的群众通过政府的帮助和支持能够自食其力,生活得到不断改善,最重要的是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应尽快在城镇完善、在农村建立。

(四)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社会贫困人口相对的救助面大,困难对象中出现了越扶越贫、越帮越困的现象。据了解,我县来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济的八成以上是同一困难户,他们对民政部门的救济逐渐产生了依赖思想,给临时救济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同时,由于财政原因,个别地方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未按规定落到实处,对部分政策的解释不到位甚至胡乱解释,引起部分群众上访,使国家的好政策落空。

三、形成原因

虽然我县困难群众形成和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重视不够不到位是根本原因。一是民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当前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的主要工作应该是发展当地经济,关心困难群众就是逢年过节发点慰问款就行了;二是对民政工作内容了解不够,认为干民政工作只是抄抄名册、发发钱,平时不干也无妨。甚至个别地方认为关心困难群众是县民政局的事情,跟乡镇街道无关,凡是有困难群众要求解决困难的,二话不说顶多盖个章就要他找民政局;三是存在犯难情绪,认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难见成效,难见政绩,与其做了不讨好还不如不做。由此造成我县民政机构不健全,乡镇街道民政干部身兼多职的现状,“抽点时间做民政”这是真实的写照,足以说明乡镇街道在安排全盘工作时,对民政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困难群众救助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二)财政困难时主要原因。我县几乎每年的财政收入应付干部的工资和基本运转都存在问题,因此要县级财政过多地拿钱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只能是有心无力。

(三)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是重点。社会互助的风气在我县尚欠火候,民间慈善机构力量不强,不知如何参与,会有什么政策对待。因此下一个问题将是如何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形成社会多元救助、多方帮困的格局,而不是让政府唱独角戏。

四、解决对策

(一)加强机构建设,加强专门组织机构建设并配备高素质专门民政干部,做到事有人做、能做好。

(二)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县级财政尽最大努力予以保障经费,明确列出经费预算。建议对象我们这样的贫困县,县级财政足额安排工作经费,少配套或不配套补助资金,这样,拉扯上级专项资金的情况将会大大减少。

(三)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多方向上争取专项资金。上级主管部门主动加大对象我们这样贫困县的专项补助或转移支付力度。

(四)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以政府为主,民间慈善团体、社会互助力量相结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是最佳选择。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基本生活是治标,主要是如何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困难群众再就业、创业,用发展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是最佳唯一出路。

(五)切实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领导,把低保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班子分管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湖北省委、省政府多次对保障城乡群众生活提出了新要求,主要领导对进一步做好低保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指示。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做好城乡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低保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把低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街道正职和班子分管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长效机制。

2011年5月

参考资料:

1、恩施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中期评估自评报告

2、宣恩县民政局2010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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