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控制制度

2022-08-24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传染病疫情控制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传染病疫情控制制度

传染病管理及疫情报告控制规范

1.临床医生发现甲类传染病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立即电话报区、市防疫站,同时报传染病卡,对乙类传染病要6小时内报告预防保健科,12小时内报区防疫站;

2.接诊医生或住院医生对来院就诊或住院病人,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要及时报传染病卡,并按要求填写传染病登记本;

3.病房或诊室发现传染病人时,由住院医生或门诊医生立即将病人转传染病医院或隔离治疗,护士对转走病人的病房要进行终末消毒,对隔离病房每日进行消毒,杜绝医院交叉感染;

4.化验室做好各种登记,如便常规、肝功及细菌培养、化验登记率100%;

5.化验室发现甲类传染病立即通知感染科,乙类传染病立即通知开化验单医生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6.放射线科对确诊或疑似急性肺结核病人要填写结核专用登记本,同时报感染科;

7.预防保健科每天上午8时,下午15时30分到化验室查肝功、便常规、化验登记本,并同时编号,将阳性化验登记记录在保健科传染病登记本上,立即深入临床各科室,督促开化验单医生报传染病卡,杜绝漏报、迟报;

8.预防保健科上午查放射结核病登记本,并同时编号,将结核病人记录在感染科传染病登记本上,立即深入临床科室,督促医生将结核病人转结核病防治所;

9.预防保健科保证当天疫情报卡及时登记、寄出,并负责卡片完整率、合格率的检查,不合格卡要及时完整;

10.确保每周全院疫情管理报告详细检查一次,发现漏报、错报要及时补报、订正,全年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漏报率为零,并做好自检自查登记;

11.月检查及时,如实填写传染病档案;

12.做好疫情管理培训,每年考试一次,负责新上岗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并有记录;

13.做好登记本核对工作,每月一小查,每季度一大查,保证传染病登记工作准确无误。

第二篇: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

1.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成立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教务处、总务处、年级部领导及全体正副班主任和校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 疫情报告人即校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3. 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校医、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2..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

(1) 晨检在校医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年级部,然后由年级部统计报告给校医, 校医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校医。校医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 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1) 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校医必须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校医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校医必须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医必须在24小时内最好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5) 专门制定春季传染病及病愈情况日报表, 日报表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于每天(包括周六和周日)上午9:30前经年级部交校医室,即使无新发病例,也必须每天作“零报告”;

(6) 校医要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区疾控中心和木渎人民医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认真做好消毒防患措施:

(1)教室门窗要打开,尽量保持通风,课间要求学生尽量不要待在教室里,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2)加强锻炼,每天坚持一个小时的活动量,提高身体的免疫力;

(3)认真做好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勤换衣服,保持教室和宿舍的清洁卫生;

(4)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生活要有规律,注意劳逸结合;

(5)每天晚自修结束,由专人在教室里喷洒消毒液,并关好门窗,第二天早晨由专人提前半小时开好门窗通风;

(6)学生宿舍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消毒工作。

第三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2、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真实、详细,对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报告后,要在传染病登记本的相应位置加盖“疫情已报”章。定期核查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

3、对初诊者必须全部报告,即报告率100%,复诊者可不报告(在登记本上注明)。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 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网络直报人员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区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第四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班主任和生活老师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负责本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方式向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生活老师、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学校晨检制度

为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有传染病症状等的患者,特制定晨检制度。

1、学生晨检:要在每日起床时检查各班级学生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以班级为单位填《学生班级晨检日报表》报所在学校,每周由学校统一上报学工处晨检结果。

2、实行追踪随访制,由校医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

3、如发现有患传染病的学生,校医及时上报传染病防治中心,定期安排人员消毒杀菌,保持室内通风,控制病情蔓延。 北方学校因病缺课报告制度

根据宜春市市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各学校各班均需备有学生缺课登记本,内容:日期、学生姓名、缺课原因、报告校医院时间、备注等。

2、各班班主任和生活老师负责每天的学生缺课登记,负责因病缺课的调查核实。

3、因传染病缺课的应在备注栏中填写病名、发病时间、诊断医院及目前在家或医院隔离治疗情况,未明确诊断前,在备注栏填写主要临床表现(症状)等。

4、因患病或传染病缺课的学生情况,由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及时报校医务室。

第五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和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通过疫情网络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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