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2023-03-29

第一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3.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现场勘测;

;

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

进行负荷计算;

4

选择变压器;

5

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

设计防雷装置;

7

确定防护措施;

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3.1.4、3.1.5条规定。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

3.2.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2.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3

安全技术档案

3.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

定期检(复)查表;

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3.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3.3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二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

中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临时用安全电管理协议

总包方: 中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建股份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及《中建八局项目管理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本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现甲方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和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同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4、甲方必须审查乙方单位的施工资质,在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临时用电协议。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乙方必须予以整改。甲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施工现场配有专职人员,做好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的电工操作监督、整改。

7、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中建系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电工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3、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4、乙方单位配备的专职电工必须持有省级或直辖市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件》不得使用无效证件(假证、过期未按时年审)。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其电工必须坚守岗位,佩戴特种作业人员蓝色安全帽;分包单位电工除服从自己单位的管理外,还必须服从总包各部门的管理;值班电工必须按时上班,擅自脱岗总包方将给予罚款。

5、分包单位必须保证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进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经过总包方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周围1.5米内禁止堆放任何物料,保证道路畅通。同时,必须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用电标准。在检修配电装置或线路时,应停电检修,将配电箱、开关箱的闸具关掉,并挂上“禁止合闸”标志牌,检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要佩带绝缘用品、工具,非专业电气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电工作业,专业电工不得违章作业。

6、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按国家、地方及总包单位的相关要求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7、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8、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

9、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0、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11、特殊场所按国家标准规定, 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严禁拖地、碾压、踩、水泡,更不允许将电缆象绳子一样系在某处或金属物上及用钢筋勾挂、铁丝绑扎,不能架空行走的,应采用过道保护措施,不允许随地乱拖;若电线随地乱拖无保护措施,项目部将给予重罚。

12、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并按规定每天开取有效的《动火证》,做到有专人看火,备有有效的灭火器材,不按规定违章施工操作;造成的后果和一切经济损失有乙方全部承担。

13、服从总包项目电气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做好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的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专用保护接零设置合理,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混接。

14、开关箱和流动箱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临时用电标准,“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电箱下引出线做到整齐有序,有门、有锁、有效的灭火措施、有防雨设施。

15、配电线路:做到电线老化、破皮有包扎;线路过道有保护;禁止四芯线外加一根线代五芯线电缆使用;电缆架设、埋设必须符合要求。

16、现场用电设备地极阻值摇测有记录。做到巡视维修有记录,持证上岗,参加班组班前安全生产活动。

17、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及违章作业,严禁乙方人员私自在宿舍内做饭,烧开水、取暖和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乙方工人离开宿舍、办公室后,必须关闭所有的用电设备,严禁长明灯。

18、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用电未经总包项目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接口,将提出警告;如不及时整改,将给予以停电,并处予罚款。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所有进场配电设施必须报总包方专业电气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严禁使用。

2、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擅自接电。

3、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总包管理要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安全、文明、环保问题处罚标准》中相关奖罚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范单位、人员的行为规范。

以上补充条款必须遵守,否则将进行违约处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生效至工人全部退场后自动作废。

总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第三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一、 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操作制度 (1) 禁止使用或安装木质配电箱、开关箱、移动电箱。电动施工机械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一空开,箱门必须上锁锁,开关箱与固定机械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 (2) 严禁以取下(给上)熔断器方式对线路停(送)电。严禁维修时约时送电,严禁三相电源插头代替负荷开头启动(停止)电动机运行。严禁使用220V行灯。 (3) 严禁频繁按动漏电保护器和私拆漏电保护器 (4) 严禁长时间超负茶荷(超过铭牌额定值)运行电气设备。 (5) 严禁同一配电系统中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6) 严禁直接用刀闸启动(停止)4KW以上的电动设备。严禁在刀闸或熔断器上挂接负荷电线。

二、 安全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按进度进行,不准一决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 没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有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 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及检修后临电工长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 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整改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 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 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次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义底时间。

三、 安全检测制度 (1) 测试工作接地、防雷接地电阻值必须在每年雨季前进行。 (2) 测试重复接地至少每个季度进行一次。 (3) 更换和大修设备或每移动一次设备,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测试前必须断开电源线连接,包括接地连接。操作时不得少于2 名操作人员,并报告安全负责人进行监督,禁止在雷雨时或雨后进行。 (4) 每个季度必须对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主要参数的检测,不符合铭牌值范围时应立即更换。 (5) 对电气设备及线路、施工机械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值,每年至少检测2次,摇测绝缘阻值的兆欧表必须与被设备的绝缘等级相适应。测试大型电感、电容性设备前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放电。

四、 安全检查评估制度 (1) 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不得少于3次,电工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一次。 (2) 各级电气安全检查人员,必须要检查后对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找出不足并作好记录,每半月归档一次。 (3) 各级检查人员发要以国家的行业标准及法规为依据进行评估,不得凭空杜撰或以个人好恶为尺度进行检查评估。 (4) 检查的重点是,电气设备的绝缘有无损坏,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保护接零或接地是否可靠,接地电阻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验收合格牌。配电系统设计布局是否合理,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各类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齐全有效;各种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健全;电工及各种用电人员的操作证是否齐全有效,有无违章指挥情况。 (5) 电工的日常巡检必须认真,不得走行事,做过场,记录必须真实有效。 (6) 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定人、定时完成,不留事故隐患。

五、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 安全教育必须包含安全用电知识。 (2) 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教育或经教育、培训不合格及没有操作证的电工及各类主要 用电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 专业电工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试,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的用电人员不准进行用电作业。用电人员变更作业项目必须进行换岗电电安全教育。 (4) 各施工现场必须定期组织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工艺技能或操作技能训练,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及注意事项教育。 (5) 施工现场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吸取电气事故教育的安全教育,必须坚持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一次口头教育,(班前交底、班后总结) (6) 施工现场必须根据不同岗位,每年对电工及各类用 电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的闭卷考试,并将试卷或成绩归档,不合格的应停止上岗作业,劝离或变换工作岗位。 (7) 每年对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累计不得少于7天。

六、 电器及电气料具使用制度 (1) 对现场的高、低压基体电气安全用具,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进行使用与保管,禁止电气安全用具从事非电工作业。 (2) 现场备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照明灯具由电工负责保管、检修;

用电人员用前、用后电工必须进行检查,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3) 备用电器及保护装置必须装箱入柜,不得存放在露天、着尘、受潮地方。 (4) 不准使用未经上级鉴定的各种漏电保护装置,使用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推荐的通过3C认证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劣质的漏电保护装置。 (5) 购买电器及各类电线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且需经过技术监督局认证产品 ,并将类型、规格、数量统计造册,归档备查。 (6) 专用焊接电缆由焊工使用保管,使用中不得压砸、不得有接头或绝缘破损,不得盘绕在任何金属物上,存放时避开油污及腐蚀性介质。

七、 电气维修制度 (1) 只准全部(操作范围内)停电操作,部分停电操作,不准进行不停电操作,维修工作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 不准私自拆除不了解内部原理的设备及装置,不准私自拆除厂家禁修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准私超越指定范围进行维修作业,不准备从事超越自身技术水平且无指导人员在场的电气维修作业。 (3) 不准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线路及设备上工作 (4) 不准随意变更维修方案而使隐患扩大 (5) 不准酒后或过激行为之后进行维修作业。 (6) 对现场所属的各类电动机,每年必须清扫、注油或检修一次。对变压器、电焊机每半年必须清理或检修一次,对一般电器开关,每半年检修一次。

八、 工作监护制度 (1)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人监护 (2) 在狭窄及潮湿场所从事用电作业人员必须设置专人监护 (3) 登高用电作业时必须设置专人监护 (4) 监护人员应时刻注意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督促其正确使用工具,并与带电设备保护安全距离,发现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5) 监护人员的录像带知识及操作技术水平不得低于操作人。 (6) 监护人员在执行监护工作时应根据监护工作情况携带或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九、 宿命安全用电管理

建筑工人多数为农民工,素质差,难于管理,且每天吃住都在工地宿舍内电线私接乱接,衣服、毛巾挂在电线上,冬天用电炉、太阳灯取暖,夏天将小风扇接进蚊帐,常因为用电量过大烧断保险或过载跳闸,出现私自将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器用铜线短接,不规范的现象,极易引起火灾、触电事故,所以必须对宿舍用电加以规定,用制度约束。

宿舍安全用管理制度应规定宿舍内不可以使用什么电器,严禁使用私

拉乱接,接线工作应由电工完成,严禁更换不合格保险丝,严禁将漏电保护器短接,同时应有处罚措施。

十、 临电拆除制度 (1) 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监护人、定方案、拆除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拉闸断电操作程序必须符合操作规程,先拉负荷侧,再拉电源侧,先分路后干路,先拉断路器再拉刀闸的停电顺序。 (3) 使用基本安全用具、辅助安全用具、登高安全用具作业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进必须设置监护人。 (4) 拆除的顺序是先拆负荷侧后拆电源侧,先拆精密贵重电器,后拆一般电器,不准留下经合闸(或接通电源)就带电的导线端头。 (5) 必须根据所拆除设置情况,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采取相应的措施 (6) 安排专人做好点件入库工作,并将拆除情况整理归档。 十

一、其他有关规定

(1) 对于使用源为高压时,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操作票制度、巡检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制度、工作终结送电制度。 (2) 施工现场应按相关规定制定各类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3) 对于使用自制或改装以及新型的电气设备、机具,制定操作规程后必须经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使施工用电达到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全员安全用电和用电操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司《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临时用电管理指导思想

健全制度、严守标准、狠抓专项治理,落实管理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二、 管理目标

消灭用电隐患、杜绝违章用电、保证触电事故为零。

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郭志均)、安全工程师(周继红)

成员:电工( 李进、段志强、王明、)后勤(王柏林)安全员(黄国栋)

四、 临时用电管理的保障措施

1、 加强临时用电的专项安全教育,增强全员用电自我保护意识,在周安全教育日活动中必须对全员讲解安全用电的技术知识和用电防护技术列举和讲解案例,以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

2、 加强临时用电的管理,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作业,电工 作业必须两人以上不得单独操作,严禁带电作业。

3、 建立临时用电值班和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一切不符合要求的用电设备和电线线路,以保证施工作业的用电安全同,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经和用电操作。

4、 分包单位或班组负责人严禁委派非电工人员随意搭接电线和进行其他用电设备的用电操作,凡用电必须经项目部认定的持证电工进行操作、检查和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否则由于违反此规定所造成的一切用电安全事故 均由分包单位或班组长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 严禁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私自拉接电线或增加用电设备,严防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6、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一切施工和生活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一律使用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并严格按TN-S系统保护接零或接地。严禁使用两芯电缆或非橡胶绝缘电缆。

7、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禁使用裸露灯具和碘钨灯等高温灯具,严禁使用热得快或自制烧水器,防止触电事故。

8、 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全封闭型灯具或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地下室、混凝土作业、室内抹灰作业、金属容器内、后勤生活区、特别潮湿的场所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施工、后勤照明、空调用电必须设置专用开关和专线进行时段控制,严禁长明灯和空调室内无人运行。

9、 室外灯具必须为防雨型,特殊场所如库房、易燃易爆场所、木工加工房、油漆、煤气、乙炔库房必须使用密闭防爆灯具。

10、 分包单位或班组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用电协议。做到责任明确。

11、 所有施工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严禁在一级或二级分配电箱内直接接线用电,严禁使用无漏电保护的开关箱、移动配电箱和普通插板(无保护接地)直接用电。

12、 现场所用主配电箱一级、二级配电箱必须上锁,必须高腰防雨、防砸设施,并有明显标志。非电工人员严禁打开配电箱与防护设施最小距离不小于1.2米。

13、 一切焊接设备必须设置专用 保护装置,

一、二次侧接线牢固并用防护罩,二次侧(焊把线、地线)必须到位,长度一致,长度不超过30米,严禁用其他导线替用。

14、 所用移动电箱的引入线长不得超过30米,内置漏电开关不得一闸多用,所用漏电保护器必须是三相四线制,或单相三线制。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漏电开关的试验按钮必须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15、 电工、焊工作业前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焊工作业前先到项目部申请动火手续,在配备好消防设备和监护人的情况下对周围可燃物进行清理隔离后,方可实施焊割作业。

16、 分包单位或班组应每月配合项目部对使用的电缆线、配电箱、手持电动工具,用电设备进行检测,并填写检测记录备案。

五、 奖励

1、 凡对临时用电标准化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可行性并被采纳的根据其实际效果给予50~100元的奖励。

2、 对及时发现用电安全隐患,积极解决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300元的奖励

3、 对于公司检查中排列前3名,评估检查成绩在90分以上每超过1分奖50元。

4、 临时用电资料严格按规定填写、整理无缺项奖励50元,每缺一项罚50元

5、 连续三次在全公司评估检查中名列第一的奖100~500元,倒数第一名罚200~1000元。

六、 处罚

1、 任何管理人员委派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发现一次处罚管理人50~200元,操作者50~100元。若因此造成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由当事指挥人员负责。

2、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经电工而擅自接线用电,甚至不按规范、违章使用插座、开关的处罚使用单位100~500元,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使用三级漏电保护和单相使用两芯、三相使用三芯电缆的,处使用单位100~500元罚款;拒绝现场纠正不服从管理的没收其工具或用电设备。

3、 使用蛙式打夯机无漏电保护器,无两人操作,无绝缘手套、绝缘鞋的处使用单位50~100元罚款,不听从管理立即停电停工。

4、 电焊设备一二次侧接线无防护罩无专用保护器(一次侧要用漏电保护器和二次侧空载电压保护器)二次侧线无线鼻子,机体外壳无可靠接地,焊接电缆和地线长度不一致、有接头和破损等处每项罚款50~100元。

5、 后勤生活区、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毯、电炒锅、热得快或自制烧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每发现一起每项处使用单位或个人100~200元。

6、 施工现场照明器具不按本制度

七、

八、九条之规定使用灯具、开关的每项处罚款50~100元。

7、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线路必须穿管保护(包括一切配电箱的进出线),配电电箱必须设置防护措施,每缺一项处用电单位50~100元罚款。

8、 不与总包单位签定用电协议按每天50元累计罚款,到签订为止。

9、 违反本制度十六条之规定每项处使用单位罚款100~500元,在施工现场发现未经检测合格用电设备处罚款50~100元,不服从定理的停电停工,并加倍处罚。

10、 电焊作业违反第四项第十五第规定处罚款50~100元。

11、 用电单位违章用电造成设备、电器线路、或其他电器材料严重损坏,根据损坏程度的大小、情节轻重,按实际价值2~3倍进行赔偿,并处100~1000元的罚款。

12、 因用违章用电行为受到上级国家政府部门处罚的,由用电单位承担,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项目部将进行二次处罚!

七、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的规范和用电标准、地方部门政策、规定管理条例有抵触的地方,按上级标准执行。

2、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中航两江体育公园(E14-02/01地块)项目安全管理部门。

3、本制度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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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电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绝缘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

2、施工现场临时电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需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思想品德良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3、施工现场临时电工应定期检查用电线路与电气设备,电气元件是否良好,保证绝缘强度良好,用电设备完好,设备停用后,配电箱电源断电拉闸随时上锁。

4、使用机械安全闸时,必须向附近人员提出警示,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在所控制的开关上挂警告牌,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5、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路、配电箱、保护零线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电气设备与配电箱的拆装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并作妥善处理,其他人员(非电工)无权拆装。

7、绝缘工具及仪表等,电工人员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作定期检查、校验。

8、电气设备、配电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灵敏可靠,应定期检查,并防护设施齐全,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试验。

9、保护零线,地线连接牢固可靠,重复接地定期测试。

10、潮湿或密闭等不安全的场地采用安全行灯低压电源36伏以下。

11、施工现场临时电工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落实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13、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的电工在电气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内临时用电的全面管理、检查和维修工作。各种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14、临时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设专人负责。现场应建立临时用电检查记录、电工值班和维修记录,对塔吊和总箱应有接地电阻遥测记录,且每半年应复测一次。

15、临时用电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接地保护系统,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机械的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与地线可靠连接。配电箱设至少两级漏电保护装置。

16、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各类手持电工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手持电动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护和保管由专人负责。

17、所有电气设备实行一机一闸控制,不得出现一闸多机的情况,对各配电箱的漏电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漏电动作试验。

18、临时用电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应迅速采取纠正整改措施。

19、民工生活区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供电。对于220V用电,应由民工队申请,经项目部电气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施工员共同签字后,由现场临电人员操作。

20、现场照明灯具与器材必须绝缘良好,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灯具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米。

21、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内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电工应持证上岗,电工等级应同操作的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知应。

2、现场内各施工队住房内照明用安全变压器提供36V安全电压,使用低压灯泡。不得在屋内使用电炉、电热壶、碘钨灯等用电器具。

3、现场内电气设备实行一机一闸控制,并实行不少于两极漏电保护,第一级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mA,第二级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

4、工地所有配电箱应标明编号、负责人,箱门内贴有配电箱系统图,备开关应标明用途,所有配电箱应配锁。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正确顺序操作:

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对重要检查工作应有监护人员。

三、临时用电防火措施

1、现场内进行电焊作业,必须由项目部安全员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作业,动火证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内有效。临时用电电工接线时应校验动火证,没有动火证的不得接电。

2、施工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各工具房、住房、伙房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壶、碘钨灯等危险用具,一经发现使用者,除没收用电器具外,另处以200元的罚款。

3、临时用电电工接线应符合电气防火要求,用电线路应根据不同负荷选择不同导线截面,各接线端子必须压接牢固,不得出现松动打火现象。

4、在易燃易爆的木工房、油漆房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并准备好必要的灭火器材。

5、现场消防水泵电源由总箱直接供电,不受现场开关控制。

6、临时用电电工在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定期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改正,对于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7、对于不服从临时用电电工管理的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配 电 室 操 作 规 程

1. 非电工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 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行实施

2. 所有作业人员熟悉本单位的供电系统供电系统,并经过培训,取得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证书,达到处理日常故障的能力。 3. 高压设备的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

4. 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5. 配电屏(盘)或是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电、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严禁带电操作。

6.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7.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8. 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9. 因供电局停电后,专业电工应到配电室拉断总闸。 10. 配电室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及消防设备。

11. 经常对配电室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巡视(必须分清楚属于供电局设备不能检修), 并建立检查记录台帐。

12. 配电室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 进入配电室必须有一名电工进行监护。

第五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纳二项目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照JGJ46-20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临时用电方案由电气工程师负责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核,项目部安全、技术、质量、工程、工会等部门进行会审签字,经理审批通过,上报监理审批。方案通过后,由编制人会同相关技术人员、质量、电工进行现场安装布设,安全人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设置完毕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进行试运行一周,运转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其中各种电器元件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标准,以及建委、安检站推荐、允许使用的产品。

具体安装、使用严格按照如下执行:

一、一般规定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毕节地区特种作业操作证》(外部来毕节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毕节地区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电工进场前必须将特种作业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上交项目部。同时,电工进行施工现场后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且考试合格方准上岗。本现场电工统一佩戴蓝色安全帽,特种作业证件以胸卡形式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

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挪作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PE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8、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监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监测维修记录。

9、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⑴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1、总配电箱。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

线接入,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此项总包以提供,我项目部电工自负责使用和维修。

2、分配电箱。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保护开关。项目部已经对其进行了总体规划,我项目部电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图和临电方案、以及项目部电气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安装。

3、开关箱。直接控制通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得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级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4、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得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得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3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得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得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到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现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

不得与箱体进、出线直接接触。

7、配电箱内的开关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案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丝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以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配电箱分类编号。箱内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段断电,所好箱门。

8、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点的接点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阀、一露、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⑵三级漏电保护。本工程规定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中必须全部配齐漏电保护器,实行三级保护。三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1、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特殊潮湿环境的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15mA,如浇筑混凝土。

2、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适应,如果出现漏电失灵,立即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通知厂家进行维修。

三、照明施工

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本现场统一采用镝灯和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同时,灯具采用封闭式的防雨型产品,金属支架与其他金属部门部分必须做保护接零。扶手处做好绝缘处理。

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应装设熔断器

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4、本现场采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丝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向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

电保护开关。

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浇筑砼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6、 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

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塔机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塔机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四、施工用电线路

电缆干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本现场规定现场电缆干线的敷设形式为木方槽式。

1、电缆在室外直接接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2、电缆的上下个均匀铺设不小于5cm的细砂,上该电缆盖板或红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电缆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8、在施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没楼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1.8m。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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