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对策

2022-07-22

第一篇:流动人口管理对策

农村流动人口管理及对策

农村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我镇位于北京市某郊区西部,全镇面积112.62平方公里,辖20个行政村,2.9万人,是我区面积最大的平原镇。目前,全镇现有流动人口5231人。外来人口的大量集居不仅为当地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促进了我镇工业和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而且还给当地村民带来了不菲的租金收入。 本人对本镇流动人口做了相关的调查,对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居住模式和人际关系等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一、流动人口现状

1、基本情况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男女比例基本平衡,年龄集中在20-40岁的中青年;72%的外来人口为初中及以下学历;已婚人员一般都有一个及以上子女;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流动人口占35%,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占27%。我镇外来人员主要来自河北、河南、山西等省市。

2、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新劳动法颁布后,流动人口多数已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流动人口月收入普遍偏低,多为800-2000元之间,一般生活比较节俭,主要用于日常开支。

二、流动人口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外来人口的生活现状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就业竞争大,工作时间长,收入偏低。由于外来民工自身文化素质低,缺乏能依赖的技术和资金,加上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外来民工都普遍感到:要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很困难,很多人干的都是“脏”、“累”的工作,如服装厂、建筑工、游摊贩、收破烂等,工作相当辛苦但挣钱不多。如:我镇某俱乐部六十多名装修工人因对工作现状的不满,纷纷辞工,仅剩的20多名工人同住在一间汽修厂房内,没有取暖设施,条件艰苦。

2、生活质量整体低下。外来人员生活和饮食均极为简单,卫生状况较差。大多是租一些廉价房用以栖身,人均居住面积最小仅为5平方米,一般不超过10平方米,有的甚至住危房。

3、缺少归属感,带来社会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流动人口无法极好的融入到本地,除了工作还是工作,极少有归属感。有些没有工作的或工作不稳定的难免会给本地社会秩序带来麻烦。

4、没有保护环境的意识。

流动人口普遍缺少保护环境的意识。很多外来人口集中的地方脏、乱、差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村容村貌。

三、流动人口管理的几点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网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分工。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进行条块管理,分片负责,分片考核。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切实保障社会稳定和流动人员生产、生活、劳动、消费等各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流动人员思想稳定和生活安定。

2、完善管理制度,提供优质主动服务。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认定及处罚。基层服务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和各项咨询工作,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教育”,为流动人口提供有关生育、教育、就业等咨询信息,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二是及时走访流动人口,把技术服务、药具发放、宣传教育、证件审验、证件办理等服务送到他们中间去,提升服务的有效覆盖率;三是针对流动人口普遍素质不高的情况,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文化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遵纪守法、劳动致富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3、互通人口信息,共享管理平台资源。通过软件开发和网络技术革新,各村已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平台,把已存在的流动人口以及新增的流动人口信息全部输入到系统中,并

与公安、计生、卫生部门做到资源的共通,更好的完善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了工作效率。

努力实现暂住证登记、出租房屋登记和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三者之间的对接,做到资源共享。

四、总结

通过调查,对外来流动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情况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发现了很多的问题,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给社会秩序带来了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如何让流动人口更好的融入进本地是任重而道远的。

第二篇: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 (提纲)

一、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现状

(一)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的组成

(二)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

(三)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二、当前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相对滞后

(二)管理法规不完善,部门合作不协调

(三)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四)政策执行不到位

三、加强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

(一)更新观念,建立信息化的管理模式

(二)统一管理,加强协作沟通

(三)加大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障力度

(四)提高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水平

1 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

黄育贤

内容提要: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外来人口流向深圳成为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在加快深圳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为城市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极大地挑战了深圳市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因此,加强对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的研究,探索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方法、新模式,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建设性作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深圳市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分析了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的特点,并概括了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做法、问题及原因,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深圳市 流动人口 管理

有“移民城市”之称的深圳,吸引着大批建设者们来此逐梦。大量流动人口来到深圳,租房而居,流动性强,他们为深圳的快速城市化做出了贡献,有力支撑了城市建设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与优化调整,但流动人口也对公共设施提供、公共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挑战,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了巨大压力。目前,深圳市传统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新时期发展需要,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上的缺点,推动人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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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现状

(一)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的组成

现阶段,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的基本组成主要有以下三类:第一类是大量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主要是一些农村富余劳动力。第二类是农村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农民,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为了子女的教育,涌向城市,共享城市公共资源的便利。第三类是从小城镇流入的人口,这些人主要是掌握了一定技术能力,受教育程度较高,不满足于现状,为谋求更好的实现自我价值的空间,如一部分高校毕业生。

(二)深圳市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

深圳近年来流动人口增长迅速,2003年为557.41万人, 2008年达到了876.83万人,2010年增加到1200.55万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5年,深圳市全市累计登记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达1700.5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84.9%;其中户籍人口212.3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15.1%。

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增长、结构、布局等特点可以总结为“四个最”:一是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倒挂最严重,2014至2015年进行的统计的数据显示: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比例达6:1。二是人口密度全国大中城市里最高,从“四普”时每平方公里825人增加到“五普”时3597人,十年间增长了3.46倍,以年均15.32%的速度增加。三是人口年龄结构最轻。据“五普”资料,全市人口年龄平均25.37岁,且20-39岁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

2 重高达66.38%,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绝无仅有。四是适龄劳动人口平均文化程度最低。在全市的劳动力资源中,受过中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仅占15.21%,而只受过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的人口比例高达66.52%。

(三)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深圳市作为全国主要文明城市中流动人口数量颇多的城市之一,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也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近年来,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管理”的原则,着重抓好治安管理和劳务管理,形成“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务管理为根本,其他管理相配套”的工作机制,使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1、制定高效的管理方案。一是确立并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属地管理制度。突出重点,改革管理对象,将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具体表现为:以村(社区)居委会为主,成立综合管理办公室。由村(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统一组织,集计生专干、治安员、城管员、卫生员等共同管理;二是分片负责,实行所谓的“三定,五保,四不漏,八清楚”包干责任制。三是建立了相应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为保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深圳市先后出台了“1+5”文件(《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深圳市户籍人口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

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就业问题,计划生育问题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四是创新了流动人口管理方式。以证管人服务促进管理;以房管人管理创新模式;以卡管人填补治安漏洞。

2、关爱流动人口,提高优质管理服务。在防止和排查外来流动人口带来的治安管理问题和出租屋隐患问题的同时,深圳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尽量增加其归属感以及对深圳的认同感。不仅帮助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免收中介费,还将限制使用农民工的规定全部撤销并免收来深建设者的行政管理费用。同时,努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根据《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管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接受入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制定《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范围、职责和程序,逐步有序地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实施社保扩面,使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和参保人数逐年提高。积分制以及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等政策放宽了流动人口在深圳入户的条件,增强了他们对深圳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合法权益的保护方面,深圳市对本市居民和外来流动人口一视同仁,全市实施了对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户籍劳动力平等保护措施,从最大程度上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仲裁部门也积极加入到保护流动人口

4 合法权益的行列中来,不仅简化程序,而且优先为流动人口办理,对经济上有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减免相关费用的政策。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4、不断探索完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有效措施。面对庞大的流动人口,深圳治安隐患之多可想而知,为此,深圳市早在2004年6月就启动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颁布了《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施意见》,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院长乐正认为,此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政府的社会安全、公共服务功能被强化。从社会管理出发,比如,城市管理办公室升格为城市管理局,为公共提供服务的比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局、质监局等都得到了强化,在合并、撤销很多经济管理部门的同时,继续保留了教育文体等部门,在精简公务员队伍的背景下,却为公安部门增加了3000个编制。同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向好,全面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为群众解决一大批实际问题。

二、当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围绕建设流动人口和出租屋长效管理机制,进行了大量的创新,并把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全部录入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实时动态跟踪管理。可以说,深圳市政府虽然在流动人口管理上付出了很多努力,也得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大量流动人口的到来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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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相对滞后

综合分析深圳市关于农村流动人口各项文件可知,许多部门对流动人口存在重视管理、轻视服务的风气,说明深圳市并未形成尊重、重视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

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已无法满足新时期治安管理工作的需求,流动人口信息无法及时录入网络系统并随时更新,导致有关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相关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并未建立全面的共享机制,无法更好地为政府制定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更谈不上为流动人口提供最佳的服务。各个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各项信息,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难度。多数流动人口由于逃避登记办证,导致其信息无法在公安机关管制视野中,管理漏洞助推流动人口犯罪案件频繁发生。同时导致流动人口无法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例如:流动人口在子女教育、住房、医疗保险等方面遭受不公正对待,严重损害流动人口的正当权益。当地社会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权益受损案件缺乏重视,案件进展缓慢,流动人口想要维护合法权利道路艰难。从住房问题的角度来说,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多数从事服务业、制造业,大部分流动人口是夫妻或举家在外生活,因此,住房需求明显增加。

(二)管理法规不完善,部门合作不协调

法律是约束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准则,也是管理流动人口的基础保障。深圳市制定的关于流动人口的制度, 在具体操作中大量问题并未涉及其中,并且缺乏国家范围内统一的管理规则,这种情况

6 使各个地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存在差异或发生抵触,导致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过于混乱。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公安、教育、计划生育、交通及城建等多个部门,只有各个部门相互协作,才能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按照部门综合划分原则,分工管理,无法实现合并统筹,严重影响流动人口管理效果和效率。有些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均以自身利益出发,在工作中相互推诿责任,对流动人口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流动人口管理中相关部门缺乏统筹协调,不同区域或部门之间衔接不紧密,缺少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标准,造成流动人口管理效果不理想。

(三)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大量事实表明,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特别是从事

二、三产业的人员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政策不够完善。近年来,深圳市虽然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性文件,但有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还仅仅是部门规定,不够系统,不够完善,特别是对流动人口安居乐业的政策规定相对缺乏,使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服务。二是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全面保障。一些企业用工不规范,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依照合同执行工资待遇、劳保福利、社会保险、工伤处理,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任意延长劳动时间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随意拖欠克扣工资、生产现场存

7 在安全隐患、女工特殊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依然存在,引发的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仍然较低。有些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差、环境恶劣,危房出租现象依然存在。在民营企业中组建工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法律援助的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与流动人口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相适应,落差比较大。在流动人口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还不多,方法有待创新,效果尚待提高。

(四)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执行不到位

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仍然偏低,未能真正形成政府与用工单位、出租屋业主、村委(社区居委会)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流动人口本人和用工单位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在理解上存有偏差,认为暂住人口登记需占用一定时间,对生产有一定影响,因此,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的较少。二是企业为规避劳动监察部门检查或为节省办证费用,瞒报流动人口数量。三是部分出租屋业主为追求经济利益,对承租人基本上不履行出租人的法律责任,不查验承租人身份、不主动办理登记手续、不签订治安责任书等不履行管理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出租屋业主与出租房分离,出租屋管理失控,有的房屋出租人对承租人在出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情况要么不闻不问,要么熟视无睹。四是部分村委或者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职能弱化,人员缺位,责任不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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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

(一)更新观念,建立信息化的管理模式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圳市流动人口数量日益增多,但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并未有所提升。虽然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比例远远高于常住人口,但不得不承认,大多数流动人口属于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这些人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针对有关部门和市民对流动人口排斥、歧视等情况,各个级别政府先要转变公众对流动人口的错误认知,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中;还要认识到流动人口大规模流动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要客观看待流动人口在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意识到流动人口也是这个城市的一员,他们同样享受深圳居民所具有的合法权益和待遇。此外,相关部门在思想层面上要由“管理”至“服务”进行转变,重视并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正当权益。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各种新科技逐渐应用到流动人口管理中。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根据流动人口生产生活情况开展调查,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居住、教育、就业等各项信息,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提供决策支持。同时,管理部门要及时更新计算机硬件,并设计一系列软件系统,借助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创建完善的信息采集、交换、共享机制,达到多个部门相互连通、实时共享信息,提升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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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一管理,加强协作沟通

现阶段,多数流动人口管理法规为部分省市地区出台的地方性管理规范,这些法规是由地方管理部门针对所处地区情况出台的文件。因地方保护主义和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的影响,这些法规极少涉及流动人口利益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国家层面制定规范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为规范管理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支持。

流动人口具有数量大、涉及面广、问题繁杂等问题,仅仅依靠公安部门进行管理效果并不理想。随着新时期社会形势的改变,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创新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各个职能部门应相互协作,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与管理新模式相互配合为流动人口提供最佳的服务。以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及所处城市为据点,创建流入和流出地双向管理机制。采用网络共享交流平台,明确流动人口流出、流入地区双方权责。各个地区定期进行沟通、交流信息,实时掌握流动人口最新动态,达到无缝对接管理流动人口的效果。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管理工作,建立合理的行政参与机制,从而调动各企业、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各方监督管理积极性,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管理机制。

(三)加大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障力度

要想切实保障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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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流动人口平等就业服务水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工资收入是流动人口来深圳的最直接动因。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逐步实行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统一的就业政策,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求职登记、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等服务;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单招用流动人口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 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 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劳动保障部门要严肃查处不签订、不履行合同,超额加班加点,超强度用工,使用童工,侵犯妇女权益等违法行为。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工资清欠预警机制,健全欠薪保证金、企业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及时查处拖欠和克扣工资行为;加大企业工会组建设力度,支持更多的外来劳动者进入工会组织,依靠企业工会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对外来劳动力比较集中的地区和企业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和职业中介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

2、大力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条件。拥有较为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是广大外来人口的普遍愿望。近年来,虽然深圳市一些地方兴建了一批“新市民公寓”,有些企业改建、兴建了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但总体居住容量小,布点不尽合理,不能满足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为此,政府要在规划城镇居住体系和工业园区建设时, 将“新市民公寓”建设纳入其中。要出台相关政策,在土地划拨、贴息贷款、城镇建设配套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以鼓励民间资本

11 建造“新市民公寓”,并实行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廉价低利润出租。要积极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建造职工宿舍,让外来务工人员集中住宿。要在房地产开发中适当增加经济适用房比例,鼓励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申购,使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

3、健全流动人口的医疗和计生服务制度。医疗和计生部门要按照深圳市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计划生育、重大传染病控制和外来儿童计划免疫措施。要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卫生知识水平。要研究完善适合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医疗补偿待遇。

4、完善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加快研究制定深圳市流动人口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政策和办法,不断扩大流动人口参加五类保险的覆盖面。

5、完善流动人口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教育引导,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基本行为规范教育、基本知识技能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新深圳人”教育培训体系,努力提高他们的文化技能、文明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使他们成为受流入地居民欢迎的人。

6、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强化政府统筹解决流动人口子

12 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职能。建议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办学校吸纳比例。政府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吸纳为主”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公办学校吸纳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二是改善简易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简易学校的监管力度,建议将每一所简易学校划归一所公办学校代管,提高简易学校办学质量。

7、丰富流动人口的精神文化生活。流动人口来自不同区域,很容易与当地常住人口产生文化冲突。深圳市宣传、文化、体育等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以流动人口为主要参加对象的健康有益的文化文艺体育活动,丰富流动人口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提高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水平

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不仅数量多、成份杂,且变动快、管理难。如果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很难奏效,必须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模式,提升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水平。

1、推行“以房管人”和“以业管人”模式。流动人口在一个地方的落脚点一般离不开两个地方,一是“住宿地”,二是“工作单位”。抓好这两个区域,就是抓好了流动人口管理的关键。因此,建议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出租屋业主、房屋中介公司、新市民公寓建设单位、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落实相应的服务管理责任,将居住于“新市民公寓”、私房出租屋、企业集体宿舍、建筑工棚、自购房等各类住所的流动人口全部纳入登记、管理服务的范围,切

13 实改变出租屋业主、房屋中介公司、新市民公寓建设单位、用工单位只收租金不尽责任、只用人轻管理甚至不管理的状况。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推行综合管理责任书制度,改变现行的治安责任书单一做法,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责任主体中全面签订包括安全、治安、计生等责任在内的综合责任书。同时,要制定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对签订综合责任书的单位和房屋出租业主进行必要检查,了解责任履行情况,督促责任落实。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应制定相应措施,作出相应的处罚。

2、探索实行居住证制度,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外来人口在流入地实行属地登记,获得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基础。享受就业、求医、入学、保险、购房等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有关政策待遇,都应以登记并持有居住证为前提。按照学历、技能、居住期限、所需人才等不同要素,将居住证区分为不同级别,按级别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最后达到将符合落户条件、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转变为获得当地户口的常住人口。

3、完善流动人口户口迁移制度。进一步放宽城镇地区投靠亲属、投资落户、纳税落户、人才引进、购房落户等条件限制;对于长期居住城镇,有固定住所和较稳定收入,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允许落户;总之,政府要通过种种政策引导,使流动人口中具有良好素质的人员尽快融入深圳,以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

14 参考资料:

1、胡静思,《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研究》,《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年第2期。

2、钟孟伟,《深圳流动人口动态管理》,《区域经济》,2014年第2期。

3、张永爱,《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及难点》,《探索带》,2014年第14期。

4、胡玉萍,《改进北京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建议》,《中国国情国力》,2016年第3期。

5、王丽娟,《流动人口道德教育现状问题及成因》,《思政研究》,2014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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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农村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的原因与对策研究

本科生学年论文

《农村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的原因与对策研究

——以均安镇天连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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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流动人口管理是新时期党建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事关社会的大局稳定。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这直接对农村流动人口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农村流动人口管理指明了方向。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1]和比较严格的户籍制度[2]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同时也造成流动人口管理低效的问题。因此,必须进行完善管理制度,改善管理方式,才能适应农村的发展的需要。本文通过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天连村为例,分析农村流动人口管理低效的现实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更为科学的管理方法,通过改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方式,使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适应当前农村的发展趋势,使流动人口能更好地融入农村,成为农村发展的新力军。

流动人口;管理低效;科学管理;管理方式

农村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的原因与对策研究

——以均安镇天连村为例

1.天连村流动人口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1流动人口重视力度亟待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距公安部和有关专家统计,全国流动人口已近1.4亿。[3]天连村作为一个基层组织,与全国许多其他农村一样,得到较少的重视。例如:政府拨款到天连村的流动人口管理项目的经费只有2万元[4],而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管理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有效管理。经费不足,直接导致的后果是管理人员存在很大的缺口。因为多雇佣一位管理人员,意味着增加开销,而用于其他用途的经费就会减少。但是,在很大多数的情况下,领导都会选择把经费用于其他用途而不是用于增加工作人员。较少的工作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完成不了的任务,可以通过加班或减少休息时间来弥补,但是物质性的东西却很难通过这个途径解决。其次,经费的不足也直接导致了对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知识的宣传不到位。张贴海报、派宣传单这些低成本的宣传活动可以很好地进行。但是,这种宣传方式可以说是很低效的,基本上没有村民或流动人员会认真地去看街道上的海报或者传单。更多人关注的媒介如:电视、报纸、网络等这些领域却很少有关于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信息。这就让流动人口和广大村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留下了一个模糊的、不被重视的印象。因此,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视度问题是一个首要的问题。

1.2流动人口保护政策急需提出

流动人口的保护性政策缺乏。首先,天连村几乎不存在一项关于流动人口的保护性政策。所有的政策、法规都是关于如何限制流动人口活动。如《中国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和娱乐造成不便。住房,要办暂住证,找工作,要办理就业证,生孩子,要办理婚育证,看医生,要办理健康证等。流动人口要办理各种各样的证,在办证时要提供各种的资料,这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流动人口在办理证件时还会受到办理人员低质量的服务态度。其次,天连村有一些关于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都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也就是说,相关的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存在模糊性,很多需要细化、明确规定的程序、规则都没有清晰地列出,在一定程度上给办事员工作留下了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暗箱操作、徇私、不公正、不合理管理等情况时有发生。

1.3区域划分管理方式欠缺合理

天连村流动人口管理方式是按照区域划分来管理的。区域划分管理就是以天连村的地域范围未整体,按管理人员的数量平均划分天连村为若干部分,划分出的数量与管理人员的数量相等。一人负责一个区域,实行个人责任问责制。在这看似合理的划分方式实际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因素。最重要的是按地域范围平均划分的不合理。其主要表现在天连村内部地域发展的不平衡。在天连村里,也存在相对发展较好的地方和相对发展欠缺的地方。相对发展较好的地方是指那些靠近工厂、学校或交通较便利的地方,也就是流动人口较密集的地方。而相对发展欠缺的地方是指那些地理位置相对离工厂、学校较远,而交通又不是很便利的地方,也就是流动人口相对不太集中的地方。如果按照平均划分的标准,就有可能把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都划分到同一个区域,而把流动人口不集中的地区也划分到同一个区域。其造成的后果是每个划分的区域的流动人口数量差距悬殊,这会大大地加重管理密集流动人口的管理人口的工作量,而负责管理不太集中的流动人口区域的管理人口工作就会显得很轻松。

1.4办事员责任问责制有待完善

天连村按照区域划分管理,实行办事员个人责任问责制。其在表面看来是一种具有监督意味的进步性的管理问责制。不可否认,个人责任问责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办事员工作松散、怠慢的工作态度,有利于监督办事员,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但是,由于区域划分的不合理,导致办事员个人责任问责制显得欠缺公平,最后也难以发挥其本该有的作用,甚至演变为一种限制办事员工作的制度。由于存在个人责任问责制,办事员工作死板、效率低,追求管理成效而忽视实际需要。负责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叫集中的管理人员为了应付工作任务,在办证登记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核实不严、信息失真等行为。而在流动人口不太集中区域的管理人员工作时则会出现故意刁难流动人口,增加办证程序或存在金钱交易等情形。而种种的这些问题,都视乎办事员个人的职业道德素质而定的。

2.天连村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天连村是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下的农村,与城镇相比发展程度属于中等。这里流动人口相对较多,因为均安享有“国际牛仔城”之称,纺织业叫发达。因此吸引了许多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占据了均安镇的重要劳动力。许多流动人口流入到天连村。天连村对于不断增加的流动人口,由于缺乏借鉴经验,也没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因此,在管理上存在很多的问题,不容忽视。

2.1缺乏重视源于农村自身的发展局限性

农村地区自身在发展上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地理位置相对于城镇来说处于不利地位,经济发展条件不明显,缺乏浓厚的文化环境,没有特色产业等导致了农村在发展上远远落后于城镇。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对农村的关注程度,而这直接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前景。经济的发展决定其政治地位,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是其得到政府重视的重要砝码。

2.1.1地理位置的缺陷

地理位置是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天连村隶属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但是地理位置却离中心地区、发达地区较远,属于偏远地区。这种地理位置直接造成了天连村处于不良的发展环境。天连村多为平原地区,但是交通并不是很发达,许多道路建设还有待改善。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招商引资,对于天连村的发展很不利。

2.2.2经济发展条件不明显

天连村的纺织业发展较迅速,劳动力也主要以纺织业等轻工业为主。除了纺织业,还有一定数量的第三产业,但是第三产业的比重也不多。这就形成了天连村发展滞后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再加上天连村人口较多,地域较少,不利于发展农业,当地的农民大多是种蔬菜。而且当地自然环境也不是原生态,所以旅游产业也发展不起来。显然,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都有待发展。但是当地的资源并不是很丰富,条件非常有限,与其他发达的城镇和各别特色农村来说,明显地经济发展条件不足。 2.2.3文化环境

天连村是一个交通欠发达的地区,环境相对封闭,由于这种地理环境和经济条件,形成了相对传统的文化观念。在流动人口刚流入之际,天连村的村民大多存在一种普遍的排外现象,对外来流动人口持漠视的态度。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多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村民逐渐对流动人口有了观念上的改变,有的慢慢地接受了流动人口涌入的现象,但由于政府没有起到一个良好的引导作用,很大部分的村民对于流动人口仍然持反对的意见。而政府出于对当地村民的保护,对流动人口的流入持观望的态度,既不积极面对,也不消极遏制,导致管理不善。

2.2管理方式缺乏实践经验,盲目分配

在天连村现有的管理模式中,不难发现有很多的方式只是纸上谈兵,一到实处就很难以落实到我们实际的管理中。例如在管理中需要管理者对某个区域的流动人员登记信息达到百分之百准确、对该区域的每一个流动人员都认识、甚至具体到每天流动人口的真实名字,在何地工作都必须掌握得一清二楚。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管理方式缺乏实践经验,而且根本没有结合实际的需要。毕竟流动人员具有流动性强、人数多、变化大的特点,在管理上很难做到跟本村居住人口一样。另外,流动人员没有确定的长期居住的地点,流动人口居住的大多都是出租房或者临时性住房。所以在管理方式上,不应该紧紧纸上谈兵,而更应该着重在实践中找方法。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真正地解决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

2.3责任问责制上反射上级领导推卸责任

天连村的办事员个人责任问责制是指让办事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实行全部责任承担。这看似公平合理,也能起到鞭策办事员工作的作用。但是,在背后,如果管理妥当,是领导的功劳,因为领导有方,一旦出了岔子,就是个人办事不力,需由个人一力承当。由此可以看出,责任问责制也是存在弊端的。正如上面所述,区域划分的管理方法不合理,直接影响了责任问责制的实施。其反映的根本实质是领导的不负责任。办事员执行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对其工作负责是很应该的,但是,如果在职权范围外,例如:办事员已经做好了流动人口居住地消防安全的检查和登记,这时如果发生火灾,其责任一概由办事员负责,只问责结果,不深讨原因是否与办事员工作相关。这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问责制,是领导的推卸责任和对办事人员的压制。因此,个人责任负责制在现实中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

3.完善农村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

3.1政府提高认识水平,由管理转向服务

当前,在我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政策环境与制度环境发生根本变化的新形势下,应充分认识到现阶段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必然,作为移动社会发展阶段的历史现象将长期存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必须引起重视。首先,设立统一的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引导。设立诸如名称为“流动人口管理局”的统一的政府管理部门作为专门的农村人口管理机构,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进行政策上的宏观引导、服务、帮助及监督其发展,实现管理的专门化。再者,成立农村流动人口自我管理组织,实现自我管理的目标。例如,设立诸如名称为“流动人口管理协会”的自我管理组织,行政为政府管理部门引导下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律自助型组织。

3.2管理条例:完善法律法规

政府在制定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时,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从整体上改革社会管理制度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一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流动人口管理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必要的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所需经费。流动人口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推广都需要一定要经费投入,尤其要确保一定的强度和持续性,使各项工作能够持续地改进,这是流动人口长效管理的一个基本保障。二是劳动保障部门应针对当前实际,加大流动人口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针对当前外资、合资企业、私营企业中劳资纠纷,流动人口权益受侵害情况的日益增多,要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解决劳务纠纷,保障流动人口就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出台专门的统一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的流入到当地所享有的权力和义务,以及管理人员该如何依法管理流动人口。让流动人口的管理有法可依。

3.3管理制度:科学管理

由上面的流动人口平均划分区域管理和办事员个人责任问责制,可以看出天连村流动人口管理体制的不合理、不科学,需要借鉴其他管理有效的地区的经验,同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改革,不断完善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体制。 3.3.1优化部门结构,决策与执行部门分离

要做好优化部门结构,做到决策与执行部门分离。天连村关于流动人口的管理部门很混乱,没有一个专门性的关于流动人口管理的部门,流动人口的管理归属于综合办公室。因此,很难避免决策一方与执行一方的交叉。如果决策者与执行者处于同一部门,那么,有可能存在出于工作的方便,决策者会根据执行者的反映随时调整方案,而执行者也有可能时时面对多个临时改变的决策方案。这样既不利于决策者快速准确作出有效方案,也不利于执行者高效执行任务。因此,有必要做到决策与执行部门分离,双方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程序办事,才能同心协力,共同合作,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3.3.2运用激励机制和利益机制

要做到科学管理,可以合理运用激励机制和利益机制。激励机制是针对办事人员提出的,指对办事员进行考核,考核达标就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考核的标准可以通过对登记信息的核查以及对管理人员提问有关流动人口的具体信息,由办事员对流动人员的熟悉程度来做出评判。这样可以提高办事员的工作热情,也可以敦促办事员认真对待工作和流动人员。同时,利益机制是针对流动人口提出的。设立积分册,通过流动人口是否积极配合办理暂住证、房产证,是否按照规定送子女到指定的幼儿园读书等情况来办理积分。积分越多,流动人口在当地获得的优惠就越多。可以在积分上划定一个全面的优惠标准,例如存够20积分,孩子获得可以就读当地的小学的权利,存满50积分,办理医疗保险享有优惠等等。通过激励机制和利益机制,一方面可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导流动人口积极配合管理的工作。

3.4管理方式:依法管理

3.4.1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在流动人口管理的模式中,存在着许多管理空白点,没有完全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法律依据。管理人员都是根据着上级临时提出的管理模式以及个人经验来进行管理的,这样使得管理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而且管理人员付出了努力但是效果不显著。因此在管理制度越来越需要完善的今天,有必要把几乎空白的流动人口制度加以完善,以便更好地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比如在登记流动人口的时候,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件,在工作的时候必须出示该的证件。同时,对积极配合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的流动人口,采取奖励机制。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的流动人员,也应该出台相关的处罚管制制度。总的来说,就是要做到管理有据可依,违法处罚有法可依。 3.4.2增强监督性和处罚能力

要规范政府管理行为,加强管理法规建设就要增强管理法规的监督性和处罚能力。如前所述,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地方政府急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政策措施,旨在规范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各种行为。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对流动人口管得太死、短期行为严重、对流动人口择业存在歧视的政策应该废止。在另一方面,应该加强法律对管理人员包括对政府的监督性。在这里,立法机关必须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同时也应该突出管理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的处罚能力。对某些不配合工作的流动人口,应该规定明确的处罚条例,做到公正公平,而不能让流动人口处于特殊地位,置于法律之上。

3.5国家政策倾斜

政府部门的有关政策要向流动人口倾斜,努力促进农村流动人口各种诱导机制的生成和顺利运作。可以向沿海城市各地的农村学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帮助流动人口发展生产,勤劳致富,主动为他们安排生产经营场地,办理证照,对外地流入的科技人员实行优惠政策,做到“五优先”:优先安置住宅,优先安排子女入园入学,优先允许申报户口,优先办理社会保险,并在工资报酬上从优。[5]

2、在落实中央减轻流动人口负担有关政策方面,流动人口和所在地的工人一样,得到实利,决不因为是流动人口而增加其负担。

3、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在农村开展的“遵纪守法光荣户”、“五好家庭”、“双文明户”的评比中流动人口家庭与常住户一视同仁。

4.结语

天连村的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其自身发展的局限性,得不到当地政府的重视。但是流动人口作为一股新的发展力量,对农村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作用。因此必须要加强重视,同时,农村领导也要针对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深化改革,做好农村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流动人口管理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管理难度很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因此,我们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同时也要有承担失败的能力。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的解决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

注释

[1]蓝宇蕴.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反思[J].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2007,(4). [2]刘正山.现行户籍制度改革刍议[J].当代管理研究,2008,(2). [3]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6). [4]均安政务网. http://jun-an.shunde.gov.cn/ [5]张肖敏.农村流动人口就业问题初探[J].学海,2006,(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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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陆杰华,《新时期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政策建议》,《理论视野》,2007年第9期。

3、杨来胜,黄润龙,《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村人口流迁作用机理分析》,《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6月第2期。

4、宋健,何蕾,《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低效的原因与对策分析》,《人口学刊》,2008年第5期。

5、李杨,《我国农民工问题研究现状文献综述》,《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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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池子华,王晚英,《20世纪中国农村人口流动研究概述》,《中国农史》,2005年第3期。

8、陈丽惠,《大部制改革视野下政府激励机制的研究》,《科技与管理》,2004年第4期。

9、黎光宇,《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制度问题研究》,《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10、马强,《当前我国流动人口管理问题探析》,《今日浙江》,2008年第2期。

11、郭秀云,《大城市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探析——以上海为例》,《人口学刊》,2009年第5期。

第四篇:社区外来人口管理对策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国内经济的迅猛发展,各地区经济,文化,物资,交流日益频繁,特别是作为劳动力的人的流动量最大。新时期人口流动是一种复杂的、自在的带有强烈商品意识的流动。人口流动也由原来向西北、向东北的政策性流动转变为乡村向城镇流动、县市向地区、省城流动、内地向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在大量的流动人口中90%的人处于劳动年龄,育龄阶段。这些人文化素质极不平衡,绝大部分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有的甚至为文盲、半文盲。这些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定居下来寻找就业机会,成为该城市外来人口,在一定社区内便形成社区内的外来人口。在大量的外来人口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的同时也因为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和当地管理部门管理不当等原因给社会治安带来了较大负面影响。

一、 外来人口引发的治安问题

外来人口多数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当来到经济较发达地区后发现两地存在较大的贫富差距,往往在其心理上形成强烈的不平衡感,加之处于陌生环境,原有的群体间监督效能弱化,往往会经不住物质的吸引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目前对社区外来人口的管理存在着诸多弊病,极易引发各种社会问题。

首先,对外来人口管理体制混乱,管理力度不够,各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互不衔接,导致对社区外来人口的无序管理。其次,对外来人口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管理力度不够。大量外来人口在社区内从事第三产业,其中少数人为了牟取暴利在生产经营中大量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偷税漏税,较大程度上干扰了当地市场秩序,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再次,对外来人员的生活场所管理不够,大量外来人员分散居住在出租房内,利用出租房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成为少数人逃避计划生育的栖身地。最后,对外来人口的疏导不够,一些外来人员因找不到工作和暂居地而露宿街头,无序地流散社区内。这些现象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而且极易引发各种犯罪。外来人口不受地域、户口限制,来去自由居无定所,给政府各项管理带来许多困难,加上一些地方重收费、轻管理,从而导致外来人口脱管、漏管严重。

二、加强对外来人口管理

(一)、加快对外来人口主管机关-派出所的内部改革

作为对外来人口管理的主要机关-派出所在对社区内的外来人口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派出所的工作首先要抓好静态基础工作,成立外来人口管理小组,配齐专职内勤,每个居委会、每个警区聘请一至二名户口协管员,搞好户口登记和日常人口管理,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照相、发函调查、核发暂住证,形成外来人口总册,要求底子清、情况明、档案完备。同时注重同各地公安机关互相配合协查逃犯。改变由片区民警一手管理的现状,形成以片区民警为主,外口小组协调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和长期、有效的原则,把措施落实到个人。

(二)、加强外来人口工作、生活娱乐场所的管理

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后其工作范围多集中在工厂、工地等体力劳动密集型场所和第三产业等服务性质的行业。搞好外来人口管理的很大的一部分精力要放在对用工单位、常所的管理。一方面要在用工单位建立外来工人管理组织,对每一个外来员工情况登记造册、记录在案,由本单位管理组织的负责人负责作好暂住证,了解每一外来员工的来去方向,汇总到派出所。同时及时发现外来员工中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配合公安机关对流窜作案和负案在逃的犯罪分子的打击缉捕工作。另一方面要联合劳动、消防、卫生等部门敦促用工单位合法用工、维护、保障外来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因非法用工如限制外来工人的人身自由、非法延长劳动时间等造成的外来工人人身财产利益损失和由此引发的矛盾冲突。在用工单位开展法律教育,教育引导工人遵守法律秩序增强道德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在管理好外来人口工作场所同时要管理好外来人口的生活场所和娱乐场所。外来人口多居住在出租房和非法搭建的临时性建筑物内。这种情况造成人口居住分散、混乱、管理困难。改变这一状况的有效手段就是立足现有的法律法规,坚持清理整顿防止私自出租房屋,并适当控制出租数量。加强出租房管理,严格审批条件,完善审批手续,明确处罚标准明确出租人的责任义务,使其间接成为出租房内外来人口的管理监督者。坚决拆除违章建筑,消灭外来人口违法犯罪孳生场所。

在外来人口业余生活上,积极发展健康、积极走向的社区文化,满足广大外来人员的精神需求,使人们的素质潜移默化中提高,有效抑制赌博、传看黄色书刊和音响制品等活动,减少犯罪诱发因素。从活跃、净化社区文化入手,通过社区自身优势的发挥,形成精神文明小区。创造有利于预防减少犯罪的社区文化氛围,增进邻里的亲和性,增进成员互相信任和理解,防止因矛盾而引发犯罪活动,从而更有效地管理外来人口。

(三)、积极开展外来人口就业指导

大量外来人口进入社区内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能找到工作。无序的就业会引发各自社会问题,同时就业的困难引发各种犯罪。开展就业指导是促使社区内外来人口良性流动的有效途进。首先在外来人员中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调整好主观认识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克服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做好就业前的准备。其次指导成立就业中介所,进行就业登记开拓就业渠道,促使外来劳动力的有序正常流动,防止因就业困难而引发各总违法犯罪事件。最后通过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劳动技能训练,提高外来劳动力的素质,增强多工种的适应能力、自我发展能力。

(四)、预防外来人口犯罪

外来人口是社区内的犯罪高发人群,加强外来人口的犯罪预防是管理好外来人口的关键之一,也是搞好社会治安的关键之一。

通过限制犯罪工具和手段预防犯罪。加强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防止恶性案件发生,限制犯罪破坏能量,减轻人民群众对犯罪的恐怖感;加强对剧毒物品及某些可能制作剧毒物品的管理,防止其被用作实施反犯罪的工具。加固犯罪分子可能染指的作案目标,为犯罪分子设置作案障碍,增大其被发现、被捕获的可能性,迫使其对觊觎目标望而却步。

加强各种犯罪分子易涉足的场所管理。通过加强对旅店业的管理有利于稽查负案在逃的犯罪分子,又可以防止外来人员利用旅店作为进行盗窃、抢劫、诈骗、吸贩毒的场所. 通过各种物防、技防、人防,最大限度地预防外来人员的犯罪,把外来人员的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严厉打击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是遏制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通过对杀人、强奸、抢劫、吸贩毒的严厉打击,防止其泛滥,净化社会空气,同时促使其它控制措施更好发挥作用。另外严厉打击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要注重对各种有组织犯罪的打击。由于外来人员多来自几个想对集中的省份,人员之间易形成“老乡情节”,有利于形成发展有组织犯罪,并可能在各成员团体中蔓延开来,形成各种犯罪团体,严重威胁社区的治安稳定。

四、开展联合执法

外来人口在社区内就业生活涉及公安、消防、税务、卫生等各方面。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不仅要由公安人员来进行管理还要由其他各有关执法部门进行管理。要对外来人员进行有效赶管理就必须以公安机关为首结合各有关执法部门进行管理,形成一个联合执法部门,从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进行控制,使外来人员的生产、生活纳入正常、合法的轨道,防止违法犯罪的发生。

五、开展对外来人员管理的预测

管理机关在对外来人员管理的历史和现状基础上,运用科学方法和理论,对有关外来人员的各种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对一定空间内外来人员的各种状况进行推断预见,从而科学地确立外来人员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必要前提,实现对外来人学地管理外来人口,使对外来人口的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由滞后型向超前型的转变,为国家制订科学的社会政策和完善刑事立法提供依据。

在新的治安形式下对外来人口的管理模式上应坚持统一与个性化相结合,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管理结构上坚持科学领导、群众互促、自我管理相结合,提高外来人员自控能力;在管理内容上,坚持全面管理与重点公管理相结合,增强管理实效;在管理过程中,坚持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在管理态度上,坚持控制与服务相结合,主动为外来人员排忧解难。从而使对外来人口管理合理化、科学化。

第五篇: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原因及对策

城中村是城市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的聚集地。城中村因为人口密集、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加之管理工作不到位,成为犯罪分子的栖息地和避难所,给城市社会治安和社会正常秩序带来严重威胁。加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幸福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及问题

目前,西安每年有流动人口200多万,其中农村到城市的流动人口约为150万,这些人大多居住在城中村。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填补了城市某些职业的缺位现象,对于改变城市面貌,发展城市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发挥了主力军作用,解决了城市建设中所需的产业大军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流动人口的无序增长,对城市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负担,使本来已经紧张的城市基础生活服务设施更加紧张,进城之后暂时找不到工作的无业人员不同程度的偷、摸、拐、骗、赌、黄等违法犯罪现象也给城市治安带来了严重冲击。城中村已成为案件多、高发地,治安形势严峻。

城中村流动人口问题的成因分析

人口急剧扩充,人员构成复杂是城中村治安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加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由于农民工多为廉价的体力劳动者,其收入低微,他们在城市生存只能居住在城中村的廉价民房中。另一方面,随着大专院校的不断扩招,学生的人数翻倍增加,有的毕业生虽有工作,但工资不高;有的毕业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但又不愿返回原籍,这些人也只能选择廉价的城中村作为暂时的栖身之地。农民工、大学生等流动人口的进入改变了城市原来的人口结构,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手段缺乏是城中村治安状况严峻的根本原因。由于我国现存的二元结构社会体制,流动人口在体制外生存,由于他们在劳资关系及同本地人关系中的位置不对等,从而导致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增多。表现在:一是就身份而言,进城务工者他们虽居城市,却没有合法的户籍关系;虽有工作,却多是临时或不稳定职业,未能完全融入城市。对暂住人口实行暂住证管理,仅解决了临时身份问题。但对一些想在城市长期谋求发展的人而言,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就制度而言,制度的更新跟不上劳动力流动的需要,甚至出现管理缺位,有的部门和用工单位歧视外来打工者,查扣、盘剥“打工仔”、“打工妹”的现象时有发生。流动的农民工干的是城里人不愿干的重活、脏活、累活和险活,却连血汗钱都无法按时领取,甚至靠自杀自残等过激行为换取舆论的些许关注。三是政策滞后,法制不健全导致的城市位置的不对等。目前,城乡二元化结构还未得到有效改变。城市常住人口对进城务工者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接纳。农民工人格受辱、工资拖欠、合法权益受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都使得流动人口成为城市的对立面,滋生了仇富心理、报复心理,甚至职业化违法犯罪。同时,犯罪团伙的组成格局也由原来的本地、本乡、本族逐渐转变为本地及外地违法犯罪分子相互勾结,违法犯罪的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

盲目、无序和简单化管理是造成城中村案件高发的主要因素。一是城中村暂住人口底数不清。由于警力短缺,派出所日常工作繁杂,社区民警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全面系统地对城中村暂住人口进行比对登记,由于城中村的暂住人口流动性大,即使天天在登记,登记率也不过70℅左右,户籍民警只能是哪里有案件先登记哪里,哪里有问题先排查哪里,致使一些流窜犯罪分子仍游离于管控之外。二是城中村暂住人口情况不明。虽然基层派出所在了解掌握流动人口情况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仍有一些社区民警将掌控、管理暂住人口简单地理解为登记和发证,将管理目的简单化、表面化,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质量不高。加之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狡猾奸诈,频繁更换住所、行踪不定,也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增加了难度。三是城中村出租屋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城中村的出租户都没有《房屋租赁证》,部分房屋出租人害怕被公安机关掌握情况后,房管部门要收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税务部门要征收房屋租赁税,于是极力躲避公安机关的管理,“主人难见面、情况难掌握、问题难发现”现象比较普遍。同时,中、小旅馆无证住宿,一证多人住宿现象屡见不鲜,增加了流动人口的掌控难度。

防范措施滞后,也是城中村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一是城中村中监控探头太少,监控没有覆盖城中村的所有街道;二是城中村的治保力量薄弱,每村只有派出所指定成立的治保组织,大多11人,人均管理的区域在1平方公里以上,想要开展24小时全天候全村重点部位巡防很不现实。巡防力度薄弱、巡防形式单

一、巡防时间固定,易留有死角;三是城中村自身的防护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到位,大量的住户都没有安装防盗门,三层以上的楼层很少有村民安装防护网,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加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

构建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体制。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藏匿其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寓管理、教育、服务于一体,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城中村流动人口带来的消极社会问题进行统筹综治,建立党政领导、公安、劳动、城建、卫生、安全、工商、计划生育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台有关政策,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很有必要。

增强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近年来,国家和省上先后出台了有关加强城市建设、关心农民工、促进就业等政策法规,要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低大城市流动人口的落户“门槛”,调节增长过快的盲目人口流动,在中小城市逐步实现城乡一体的单一户籍制度。同时,又需大力发展农村城镇,通过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本地、本县有序流动。要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帮助外来流动人口、城市失业人员享受平等的就业政策,进而在医疗保险、子女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同样享受市民待遇,鼓励长住,减少流动。还要吸收素质较高、能力较强、在本地务工多年、能遵纪守法的外地人员参加群防群治、劳资纠纷调解、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等工作,培养其主人翁意识,增强其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一是依法规范管理。当前,对城中村流动人口的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如社区民警在清查、检查过程中对外来流动人口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故意不出示身份证或出示假身份证,如何管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出台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二是转变城中村流动人口的管理模式。变突击性、不规范管理为经常性、规范制度化管理,变孤立的治安行政治理为综合性的“市场调节﹢行政﹢法治”管理,克服管理真空,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强化劳动部门的管理职能,健全劳动力市场,引导流动人口在城市合理、有序流动。同时,强化劳动力市场的监管,规范劳动合同管理,防止侵害劳动者权益事件发生。更多的关心、关注流动人口,特别是居住在条件较差的城中村的流动人口,无偿提供社区救助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保障城中村流动人口的合法利益,重点解决企业、公司克扣农民工工资,侮辱、体罚外来人口的问题,充分的实行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和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强化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一是运用证件管理,整治治安环境。加强不定期的对城中村流动人口的清理检查力度,随时掌控城中村的暂住人口信息和人员动态。在检查中集中现场办理暂住证,通过警务信息平台及时比对人员信息,掌控重点人员进行登记录入,对发现的重点线索迅速出击,力求现场破案,降低城中村的发案率。二是加强信息化管理。继续完善全国常住人口信息化管理网络,方便各地公安机关核实人口信息。推广民警手机上网查询系统,完善“四色预警”系统,对高发案地区进行及时清理整治。建立流动人口犯罪预警系统,方便民警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重要线索和防控重点人员。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异地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提高了侦破案件和抓逃的效率。三是加大对城中村出租房屋和中小旅馆的管理力度。规范城中村房屋出租,出租户必须办理《房屋租赁证》,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同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督导出租户进行正规出租。加大对出租户和中、小旅馆的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中、小旅馆出现的无证住宿、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现象。四是开展群防群治。强化城中村技防设施,将监控延伸到每条街道、每个角落,延伸三级网格化巡逻触角,发动、发展村民壮大基层社保力量,同时可吸收固定流动人员参加,在派出所带领下做好村中自巡自防,增加巡逻厚度,可适时调整巡防时间,对重点发案时段、重点发案地段,采取猫鼠同步,重点巡控,全面掌控重点流动人员,使犯罪分子无处可躲、无处可藏,犯罪活动无处下手。五是重拳打击,以案说法。对城中村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公安机关应当举全警之力,寻找案件突破口,快速破案。民警可以深入城中村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城中村居住人员防范意识,震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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