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方案

2023-01-06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方案

打击渣土、砂石等黑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望市政发[2013]06号 打击渣土运输“黑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建设现代化公园式城区,打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渣土运输车辆安全、有序经营,根据城市管理“十美”创建工作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政管理局打击渣土运输“黑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准 副组长:蔡树刚

成 员:朱朝晖 杨忠明 易 静 戴小平 陈湘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湘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人员、车辆的调配、后勤保障及文字材料、信息的归纳、总结及相关资料上报工作。

二、整治范围

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白沙洲街道、大泽湖街道、月亮岛街道、金山桥街道、黄金园街道、廖家坪街道

三、整治目标

通过对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整治,建立安全、有序的经营秩序;减少事故发生,打击不当竞争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树立文明城市形象。

1、加强本地渣土公司车辆的规范管理,要立章建制,形成行业规范,从源头上治理“黑车”存在的利益链,达到消除“黑车”的目的。

2、要联合交警、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统一行动,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渣土运输“黑车”,实行严管重罚,使黑车无处藏身,打击扰乱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3、对于长沙及周边地区过来的偷运车辆、无手续车辆(重点范围为经开区、麓谷)要进行专项整治,禁止外地车辆到本地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4、对无证车辆要严查、严扣,禁止上路行驶,禁止偷运经营。

5、要严密巡查、监视,不按线路、时间、地点运输及乱倒、乱挖的车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必要时吊销营运资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15日) 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宣讲此次“打黑行动”的重要意义;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打黑”行动的方针、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黑车”危害,也使“黑车”驾驶员在心里上畏惧、在行动上畏缩,从而减少“打黑”行动的阻力,迅速推动“打黑”行动。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16日—7月5日) 在此次行动中,局渣土办人员要进行全天候24小时巡查整治。按照原有的职责分工及白、晚班制度,分别由易静、戴小平带队负责整治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工作人员对查处的车辆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探索出一套行业管理规范,并报请区政府联合交警、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组织1—2次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三)整章建制阶段(7月6日—7月15日) 通过对上阶段行动的整治及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制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出台望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形成行业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下旬)

对上两阶段行动要及时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整治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渣土运输“打黑”行动是响应区纪委号召,要精心组织,加强工作调度,明确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打黑”行动作为单位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并计入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

(二)措施得力,整改到位

此次行动要讲究方式、方法、不畏强权、不畏强势;要讲原则,不畏阻力;要以法治人、以理服人;要杜绝工作中的徇私枉法、索拿卡要现象,在源头上、在思想上、在行动上,为本次打黑行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

一是要通过和纪委的联系,争取区纪委对行动小组工作人员的监管,发现徇私枉法、索拿卡要及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人员要进行问责;二是要对此次行动的成果进行巡查巩固,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

附:

1、渣土运输公司车辆信息登记表

2、望城区“黑车”摸底名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4 附件2

望城区“黑车”摸底名单

城区及周边无营运资质车辆30—40台。 本地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车辆30-35台。 各乡镇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车辆120—160台。

第二篇:XX县联合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权益,实现打击非法从事客运经营常态化,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联合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黑车”非法运营现象,取缔规模化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组织,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客运经营环境,全面促进我县旅客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形成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干警、交通执法人员联动的机制,公安机关全警参战,充分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进行常态化打击,在全县范围内彻底杜绝“黑车”非法营运现象。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县联合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四、责任分工

县交通局负责受理群众非法营运“黑车”举报;对“黑车”经常出现的客运站、火车站、医院、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主动发现与“黑车”非法营运有关的线索,并及时查处。依据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对公安部门移交的“黑车”非法经营案件进行立案,制作法律文书,并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县公安局负责受理群众非法营运“黑车”举报;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检查;将涉嫌非法营运的“黑车”移交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处理。收集、获取具有规模性非法从事出租车运营组织的内幕性、源头性情报信息。查处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组织,打击非法运营黑恶势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子以严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确认出租汽车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处理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五、整治重点

1.

查处“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重点查处“黑车”、非法运营的残疾人驾驶车辆和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等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行为。

2.

取缔非法经营组织。查处往返于XX至沈阳、锦州等城市之间非法拼客营运行为,打掉非法经营拼客运输的组织,封禁微信公众号,取缔车辆运营呼叫平台。

3.

加强重点区域和时段治理。重点治理县客运站、人民广场、解放广场、县医院、中医院、仁和医院、东内环路口、商贸城、大虎山火车站等区域;大虎山、八道壕、新立屯等主要客运线路。严厉查处客流高峰期和恶劣天气下的非法经营行为。

六、工作要求

1.

分头检查,集中处理。交通部门、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线索各自独立对“黑车”非法运营行为进行检查,将涉嫌非法营运的案件移交运管所进一步调查取证,证据确凿后,对非法营运车辆予以暂扣,车辆集中收停在运管所停车场,统一由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按照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予以报废;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接受处罚的“黑车”经营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加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参加专项整治活动的各部门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对参加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3.

巩固成效,常态管理。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开展日常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作用,形成常态化,防止“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现象出现反弹。

4.

加强宣传,正面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有关法规政策和“黑车”运营的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公开举报电话:XX。

第三篇:打击黑车实施方案

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 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办[2004]81号)和《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6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发办[2004]81号)文件精神,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重点对非法营运的轿车、面包车、无运营证证照或伪造运营证证照的客运车辆进行查处和打击。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

(三)严肃查处驻点营运的异地车辆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四)对利用职务之便私养“黑车”和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加强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执法队伍的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建委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打击非法营运的意义,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设立投诉电话。

第二阶段为全面整治阶段。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根据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反映、举报,组织执法人员对非法营运车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力度,维护出租汽车正常市场秩序。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按照任务和目标,对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执行情况认真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合格的,建委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阶段为总结表彰、巩固成果阶段。建委总结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积极探索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打击非法营运的能力,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和各个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打击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现象。

四、部门分工与职责

建委将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工作,建委客运管理处负责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客运管理处在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的过程中,要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法程序。特别是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过程中,更要重点做到重证据、重程序。决不放过一辆违法车辆,但同时也要正确把握和区分非法营运车辆和社会车辆的差别,执法人员要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对非法营运车辆的处理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委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要做到思想统

一、行动统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下大力气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对我市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建立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建委要加强对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理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和发生的问题进行通报,研究整改方案。

(四)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通过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非法营运行为出现反弹。

第四篇:“一打击两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打击两整治”专项活动总结

为切实加强对“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严格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教体局“一打击两整治”文件精神要求,从5月2日起至9月30日止,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认真对校园内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并建立长效机制,,协同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好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问题,切实消除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

工作重点:

1、严查严防有侵害学校师生的犯罪行为,努力为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力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积极与村联防队和辖区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对学校周边对学生身心有伤害的网吧、音像场所、流动饮食摊点进行清理。协助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一些对学生可能造成伤害的小混混进行打击,为学生每天上下学营造一个安全环境。

3、彻查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照明用电、就餐、食品等,严防教学设施对学生伤害。其次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大型的教育报告会,要求任何学生进校都不得携带火种、管制刀具以及对学生可能造成伤害的物品,并要求各班主任定时或不定时对学生所带物品进行彻查,发现有危害性等等物品及时没收,并结合学生家长对学生加强思想、法制

- 12 -

第五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础。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

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

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

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12全文查看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淡季旅游景区营销方案下一篇:党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