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险委托代理合同

2023-03-04

第一篇:律师风险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律师风险代理合同

( ) 字第 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 担任甲方 一案第 审的委托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履行或要求撤销合同,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依法调查取证,陈述案件事实,进行辩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或撤回诉讼请求,参加调解并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收法律文书等。

五、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先向乙方缴纳办案费 _ 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办案费,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因律师办案需要产生的调查、差旅、住宿、复印等办案开支,由甲方按实际支出负担,因甲方不负担上述费用导致律师办案受阻的,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甲方在收到一审判决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按一审判决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甲方不按上述约定,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的,除应按上述约定向甲方补交代理费用以外,还应按乙方所得款项的20%再向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乙方对判决结果不做任何承诺,因甲方的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五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

因甲方的部分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五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依照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按一审判决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费用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壹审终结止(审结的方式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一:

因本合同在甲方的利益得以实现以后,甲方向乙方补交的代理费用数额较大,故提醒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或向乙方做详细咨询,慎重签订。

特别提醒二:

①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自行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撤回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除不得要求乙方退还该费用以外,还应按照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②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提交证据原件的,应当向乙方索要凭证。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并订立书面协议或以相关笔录确认。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

一、其他:

甲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第二篇:委托律师风险代理合同

()字第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甲

方一案第审(仲裁或非诉讼活动)的委托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纠纷案的第审(仲裁、非诉讼活动)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履行或要求撤销合同,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依法调查取证,陈述案件事实,进行辩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或撤回诉讼请求,参加调解并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收法律文书以

及。(①甲方不授权乙方的权限,应在本合同中进行删除;②具体的授权范围,可由甲方与指派的承办律师在授权委托书中书面进行确定;③甲方与乙方承办律师签订授权委托书以后,视为认可乙方指派的律师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日内先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 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因律师办案需要产生的调查、差旅、住宿、复印等办案开支,有甲方按实际支出负担因甲方不负担上述费用导致律师办案受阻的,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七、甲方在收到一审判决(仲裁)文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应按一审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甲方在收到二审判决(仲裁)文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应按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如甲方一审(仲裁)胜诉,二审(诉讼)不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的,甲方应按一审(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如甲方分期收到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款项,甲方应在受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通过非诉讼活动甲方权利得以实现的,甲方应在受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分期收到款项的,甲方应在收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前款所规定的数额,如落实为实物的,甲方应按实物的市场价格,依照上述约定(按市场价格

的%),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估价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与乙方各半负担,在乙方所得的费用中扣除。

甲方不按上述约定,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的,除应按上述约定向甲方补交代理费用以外,还应按乙方所得款项的20%再向乙方承当违月约赔偿责任。

因甲方的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

因甲方的部分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甲方按得到支持部分所确定的款项的%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得到支持的权利落实为事物的,按本条第六项的约定处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审终结止(审结的方式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一:

因本合同在甲方的利益得以实现以后,甲方向乙方补交的代理费用数额较大,故提醒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或向乙方做详细咨询,慎重签订。

特别提醒二:

①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自行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撤回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除不得要求乙方退还该费用以外,还应按照与乙方在诉状、仲裁申请书或笔录中确定的请求款项的数额,按%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②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提交证据原件的,应当向乙方索要凭证。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并订立书面协议或以相关笔录确认。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

间:年月日

第三篇:委托律师代理风险义务告知书

1、感谢委托人委托我所律师担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在双方签订正式律师聘用委托书之前,特向委托人递交本告知书。

2、委托人须知: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败诉或部分败诉的风险,这取决于双方对诉讼或仲裁的运用或把握,双方围绕事实进行的举证、法庭或仲裁庭对证据的采信和由此查明的事实,法律的规定、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等等。

律师在接受委托前虽然已经听取了委托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但无法预测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与委托人主张的事实之间不一致的程度,同时由于律师并没有核实过也不可能核实过双方提交的全部证据,即使核实全部证据律师也无法完全预测法庭或仲裁庭对全部证据的采信程度,继而无法预测法庭或仲裁庭最终认定的事实。同样,律师不可能在裁决或裁判以前即完全预测到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理解和适用情况。

律师有义务对法律和仲裁可能认定的事实和适用进行推测并告知委托人,但上述推测只是依据律师经验和专业知识作出,并不具有权威性,也不能代表律师对诉讼或仲裁结果的承诺,委托人还应该意识到客观存在的、不可预知的风险。鉴于此,代理人郑重声明:

(1)代理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取得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

(2)代理人不承诺该项法律事务在代理人的办理下必定取得成功。

(3)代理人不同意委托人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

(4)代理人不向委托人提供任何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成功的建议。

(5)委托人采取的非正当方式,由委托人承担全部后果。

3、诉讼活动中,委托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1)、证据应为原物或原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证人应出庭作证(确有不能出庭作证的特殊情形除外),否则,会导致证据不被法院采纳。伪造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2)、委托人向律师提供原物原件时,应要求出具收取原物原件的收据,否则,因律师原因致原物原件毁损、灭失造成损失时,将缺乏相应的赔偿依据。

(3)、委托人应在人民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律师提供证据,便于律师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将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亦应在规定期限内要求律师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再调查收集证据。

4、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保管,一份由委托人签收后存档。

委托人确认:承办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当事人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用)

重庆市××所()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66565666

年月日

第五篇:委托律师代理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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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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