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应急预案范文

2022-06-12

第一篇:路政应急预案范文

路政管理应急预案案例

路政管理工作程序及应急预案

(一)工作程序

1、路政执法人员路上巡逻程序:

路上有无障碍物或汽车掉物等→路产的完整,有无被盗等现象→有无行人、牲畜在铁丝网内→汽车有无损坏路产后逃跑现象→铁丝网、隔离栅有无被损坏→建筑控制区内有无违章建筑、广告牌及埋设管线等→桥下、铁丝网内有无种植庄稼等现象→观察公路路产的变化,预防事故发生。

2、路产设施损坏维修程序:

路政执法人员记录→报内业管理员→内业管理员填写维修单→送养护处→养护处修复后电话通知内业管理员→内业管理员通知当班路政员到现场复核→在维修单上签名→维修单交内业管理员保存。

3、损坏轻微路产的处理程序:

路产被损坏后→摆好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现场勘查并询问当事人,并做好笔录→拍照取证→制作法律文书→司机签名→通知司机到指定的地点交款→交内业管理员整理归档

4、路上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理程序:

事故发生后→摆好交通安全设施→观察及了解有无人员伤亡→如无人员伤亡且路产损坏不严重→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并做好笔录→进行拍照取证→通知司机到指定的地点交款→交内业管理员进行整理归档

5、路上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赶达事故现场→摆好交通安全设施→观察及了解有无人员伤亡→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打120及报警,并通知部门领导(如有需要及时进行抢救)→维护好现场交通秩序,避免连环事故发生→协助交警部门处理相关事情→在交警处理的同时路政员勘查路产的损坏情况并做好笔录→如有当事人则询问当事人(笔录)→拍照取证→制作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名→交交警部门处理。

6、路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且道路无法正常通车的处理程序:

赶达现场→摆好交通安全设施→观察及了解有无人员伤亡→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打120及报警,并通知大队和部门主管领导(大队主管领导立即组织留守人员和通知能达养护处做好应急措施)→当班人员维护好现场的秩序,避免连环事故发生→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如无法在短时间内保证通车时,公司领导(含部门和大队领导)与交警部门联系立即指示往距离事故现场最近的中央分隔带缺口进行疏通车流→同时路政员和养护处立即摆好交通安全设施→路政员做好车辆的指挥→事故处理的同时当值路政员做好勘查路产损坏情况,并做好笔录→如有当事人则询问当事人(笔录)→拍照取证→制作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名→交交警部门处理

7、路产盗窃案件的处理程序

路政巡查员发现路产被盗→做好现场勘察(观察偷盗者是否在现场,如在现场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抓住偷盗者)并及时报警→现场拍照,并做好记录→把盗窃情况报告大队领导和通知所属路段专案人员,专案人员必要的情况下赶到现场→路政巡查员把被盗材料交给专案人员→陪同专案人员到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进行报案(必要时报当地派出所)→向公安部门索要报案回执→同时向保险公司联系,并做好相关记录→专案人员把材料上交内业管理员处进行处理→内业管理员准备有关保险材料→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时由专案人员负责陪同→专案人员案发后每隔十天与公安部门及保险公司进行联系跟踪→案件终结

注:由各组组长为专案人员,请各组落实好此类案件的处理程序。

(二)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及分流预案

1、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后,辖区路政队队长亲临现场指挥,与交警共同进行现场勘查围封,对局部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对现场进行勘查;及时将事故现场情况及预计封闭道路时间上报路政大队及监控中心。

2、大队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做出分析,确定分流方案,通知监控中心、收费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3、由监控中心、收费管理部通知相关分流收费站打开所有出口车道,收费员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准备疏导分流车辆。

4、其他路政队迅速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做好增援准备,并根据实际情况通知辖区交警大队协助分流。

5、通知相关交警大队加强对各段分流车辆进入国、省道干线公路道口的交通指挥,避免连接线与国、省干道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而阻碍分流。

6、监控中心、收费管理部各收费站负责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各就各位,加强联动,杜绝空岗。

7、必要时,相关收费站按要求控制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数量,控制车流密度。

8、对特殊路段必要时可采取封闭一条车道,强行限制车速及超车。

(三)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重、特大交通事故是指路产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破坏性严重,或者发生人员伤亡,特别是发生交通严重堵塞的现象,以及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 路政大队必须协调好与交警及医护人员的关系,发生事故时能够做到及时联系,加强联动。 在处理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时遵守的原则:

1、准备充分,快速反应,及时出动的原则。

路政车在平时必须做到车况良好,勘查用具、药箱装备齐全,各种笔录完备,做到随时可以出动。

2、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司乘人员财产至上的原则。

路政人员必须以维护司乘人员生命安全,自身的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3、统一指挥,及时上报的原则。队长必须到现场指挥,大队长可视情况进行摇控指挥或亲临现场指挥。

4、现场管理有序,保障畅通的原则。

5、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原则。

路政值班室接到重大或特大事故报案后,路政队长和执勤人员必须2分钟内出警30分钟内赶到现场,队长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领导及监控中心汇报该交通事故现场情况。

(1)如果事故现场没有完全堵塞,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的,则由队长负责指挥,安排摆放好交通安全标志,示意车辆慢速驶过事故现场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并组织好抢救伤员,将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及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

(2)如果事故现场需区段性封闭半幅路面的,为保证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必须对车流进行引流。此类事故大队长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地点确定分流方案,由路政队和交警部门配合在指定收费站互通进行分流。分流的实施由大队长负责安排与交警部门及收费站联系,队长起协助指挥作用。

(3)如果事故现场需要封闭全幅路面的,除队长、大队长外,管理处领导也要到现场指挥调度,由管理处领导决定是否全段封路或采取分流措施。

(4)分流地点的选定一般选取来车方向离事故现场最近的收费站,但还要考虑其它因素,诸如该收费站有多少出口,哪些出口可以启用,能否承担引流车流量的压力;该收费站的出口是否与国道相连,离国道较远,超重车是否可以通过;引出线是否有危桥等。

(四)打击肇事逃逸车辆预案

1、各路政队在巡查时发现有肇事逃逸案件,首先上报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通知全线各收费站协助检查肇事车辆,收费站发现情况后,由收费站现场人员根据情况指定肇事车辆在适当地点停放,防止发生再次逃逸,并立即上报监控中心及通知辖区路政队处理。路政队根据情况是否通知当地交警部门协办。

2、各收费站在正常收费过程中发现车头、车身有明显擦痕、破损的车辆及爆胎轮毂压坏路面的,有责任详细了解车辆破损原因,并立即上报监控中心及通知辖区路政队,在路政队未赶到前,设法将肇事嫌疑车滞留,并指定在适当地点停放。

3、各部门、基层单位在路上行驶时发现肇事逃逸嫌疑车辆时,应及时上报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通知辖区路政队进行处理,并通知各收费站配合拦截。

4、打击肇事逃逸车辆是全公司所属单位义不容辞的工作。因此要求各收费站(收费员、交安)做好车况异常车辆的登记,特别是驶出高速公路的车辆,遇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监控中心及通知辖区路政队进行处理。

5、建立对逃逸案件破、结案有功人员奖励机制,根据公司奖励办法按所提供线索的价值分等级按比例实施奖励。

6、各路政队加强与辖区交警大队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对于交警提供线索及协助抓捕逃逸车辆的按上述奖励方法实施。

7、对工作不负责任,或故意放行肇事车辆的,公司将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五)雾天交通管理应急预案

1、交警部门应急措施

辖区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接到浓雾信息后,立即通知当地交通服务台播放高速公路出现浓雾的信息,提示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司机注意行车安全;并迅速赶到雾区路段疏导交通、维持秩序;采用扩音器喊话方式提示过住司机注意安全,紧急情况下,采用交警巡逻车带队强行控制车速的办法,将车辆带出雾区;在收费站入口加强检查灯光不全、性能差的车辆,以减少追尾等事故的发生;通知拯救队进入一级紧急状态,做好突发事件拯救的准备工作。

2、收费站应急措施

在雾区收费站入口车道增设“前方雾区,减速慢行,保持车距”的警示牌,并开启收费站广场雾灯。沿线各收费站入口车道收费员口头告知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的司机雾区范围,并提醒司机安全行车。

3、路政队应急措施

路政队接到浓雾信息后执勤组迅速携带“前方雾区,减速慢行”标志牌及限速牌,摆放在雾区两端前两公里处,并加大巡逻密度,开启示警灯,采用扩音器喊话方式提示过住司机注意安全,备勤组立刻进入一级紧急状态,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4、雾区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路政部门应加强联动,各负其责,共同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并快速处理,避免连续事故的发生。

5、如能见度无法保障行车安全,将由交警大队同高速公路营运管理部门协商暂时关闭高速公路入口车道。

(六)恶劣天气及特殊情况下交通管理制度

1、恶劣天气是指在高速公路沿线区域出现影响车辆正常行驶,必须采取特别交通管制措施的气象情况,具体包括:大到暴雨(降雨量大于25毫米/日或能见度低于100米)、大雾(能见度低于100米)、大风(风速大于15米/秒,相当于中心风力8级)及冰雪、冰雹等气象情况。特殊情况是指:高速公路上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重大火灾、群体性阻路事件、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和因自然灾害造成路桥坍塌以及道路施工造成不具备行车条件或对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等情况。

2、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符合国家标准(GB4785-84)的雾灯,未按国家标准装置雾灯的机动车辆不准进入高速公路。

3、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遇有低能见度的气象情况时,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防眩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4、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采取间断放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1)降雨量大于25毫米/日小于50毫米/日; (2)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 (3)风速小于28米/秒大于15米/秒; (4)部分路面出现结冰、积雪现象;

(5)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和自然灾害或道路施工造成部分路面不具备行车条件;

(6)进入以下管制区域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遇低能见度情况时,车辆还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

5、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局部或整条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

(1)降雨量大于50毫米/日; (2)能见度小于50米;

(3)风速大于28米/秒(相当于中心风力10级); (4)所有行车道路面出现结冰、积雪现象; (5)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和自然灾害或道路施工造成不具备行车条件; (6)发生群体性阻路事件。

6、实施局部或整条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时,应及时关闭管制区的各互通入口,除执行任务的警车和需进入现场救援的专用车辆(包括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和拯救车)外,其他机动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此时已进入管制区域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应组织指挥引导分流车辆驶离管制区。遇低能见度情况,车辆必须按规定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最高时速一般不超过20公里。

7、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营运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与气象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天气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恶劣天气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反馈,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及变化趋势。通过气象资料、高速公路的监控设施和路面巡逻等方式及时掌握和发现暴雨、台风、大雾、冰雪、冰雹等气象情况及特殊情况的发生,果断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局部或全部封闭高速公路。

8、省、市公安机关应成立相应的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及特殊情况下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交通管制预案,下达或解除交通管制措施,协调指挥交通管制工作,上报有关情况,向公众发布有关消息。省领导小组设在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各市领导小组设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9、高速公路需实行交通管制时,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市领导小组,经批准后实施。涉及跨市交通管制的,由市领导小组报省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各级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并通报高速公路营运管理部门和相邻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以及沿线公安机关普通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同时,领导小组必须派员上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指挥协调工作。

10、确需关闭整条高速公路时,由省领导小组会同该高速公路营运管理部门共同发布公告实施,并报告省人民政府。

11、对突如其来的恶劣天气造成不具备行车条件时,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可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原则,边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边上报情况,防止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12、对发生群体性阻路事件和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需即时实行局部或整条封路措施的,各市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13、交通管制区相邻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普通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做好高速公路管制后车辆分流疏导工作。各级领导小组可视情况指挥调动近邻地区警力紧急支援。

14、发生群体性阻路事件和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需实行交通管制措施时,沿线公路机关诸警种要本着协同作战的原则,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各司其责。

15、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将制定的交通管制措施和实施时间通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以取得共识,互相配合。

16、交通管制工作由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指挥,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参与交通管制实施工作的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交通管制所需器材、工具、标志设施等准备工作,保证各种装备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17、因恶劣天气及特殊情况下引发的交通事故,对因果关系明确的一般、轻微事故,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应迅速按简易程序当场处理;对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多车连环相撞事故,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应迅速进行现场勘查,快速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对参与指挥、紧急救援的车辆,应提供紧急通道,保证及时到达现场。

18、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措施后,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和路面变化情况,在降雨量小于25毫米/日、能见度达到100米以上,大风减弱(风速低于15米/秒)、冰雪冰雹铲除、事故或案件现场撤除具备通行能力时,应立即解除或变更交通管制措施,恢复交通,不得拖延管制时间。

第二篇:路政、治超、交通系统、防盗应急预案

某某路政大队治超点

防盗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治超点安全工作的预防和杜绝偷盗事件的发生,保护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 值班电话:

3、职责

(1)做好值班工作,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2)负责岗区的防盗工作。

(3)提高防范意识对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盗窃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

4、工作措施

(1)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开通电话,并做好值班记录,不擅自离岗、脱岗。

(2)岗亭工作人员在离岗时必须关闭岗亭门并上锁,治

超员员必须随时锁好门窗。

(3)工作期间当班人员特别是班长必须密切注意周围情况,决不允许闲杂人员在岗亭周围逗留。 (4)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治超岗亭。

5、发生盗窃时的措施

(1)治超员在紧急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沉着冷静,立即向大队报告。

(2)大队值班员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队长,在最快的时间内集合相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

(3)保护好现场,清点物资。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6、责任追究

(1)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睡岗,给予严重警告并写出书面检查。

(2)发生盗窃事件时,未采取任何措施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发生盗窃事件时,未及时上报或瞒报、虚报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7、适用范围

本预案只适用于路政大队治超点。

8、时效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一○年一月

第三篇:报路政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处理

应急预案

2012年2月 日

目录

一、指导思想

二、编制依据

三、组织机构

四、报警接警程序

五、应急疏散组织程序与措施

六、应对低温雨雪雾天气的措施

一、指导思想

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增强事态控制、及时有效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建立协调一致、联动有序、决策科学、保障周密、运转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排除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组

组织成员组长:郑先国成员:

职责:发生交通后,在抢险救灾机构到达前,保护现场,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2、通讯联络组

组织成员组长:陈荣玖成员:

职责:负责发生险情后的报警、联络、求助及迎接抢险救灾机构的任务

3、疏散引导组

组织成员组长:张国钢成员:

职责:负责发生险情后的报警、联络、求助及迎接抢险救灾机构的任务

4、安全防护组

组织成员组长:夏德勤成员:

职责:负责平平时的安全检查,消防器材保养及发生险情后的防护救护工作,包括设置警戒线、警示信号、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等

四、报警接警程序

1、发生险情后,迅速通过固定电话或物机拔打110或120。

2、报警时不要惊慌。用普通话讲明情况单位主、地址、险情、及报警人姓名。注意事项:(1)出现险情时及时报警(2)面对险情,不能自乱阵脚,要觉着冷静(3)报警时讲述情况要准确,不要夾带难懂的地方口音,以免语言障碍贻误时机(4)要派专人在路口迎接救援机构的车队到来

3、事发地施工单位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报警后迅速按照组织机构的分工安排展开自救,为救援车辆到达现场提供便利条件和,尽量减少损失。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施工单位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五、应急疏散组织程序与措施

1、组织程序

(1)由组织机构中的应急引导组负责紧急疏散 (2)统一指挥,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司其责 (3)疏散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组织措施

(1)通知在场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2)设置警戒线、警戒人员由疏散引导组成员担任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4)禁止使用明火,如在夜间,禁止使用非防爆灯照明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与措施

3、通迅联络

(1)在发生险情后,由通迅联络组成员负责现场各种信号的传递,必要时联系120医疗救护中心到场,配合110巡警及交警部门维护现场程序

(2)紧急预案小组成员电话号码 夏德勤彭小双 张国钢 郑先国黄善义张建中 陈永玖吴波张甜 陈旭熊长生 钱民生

4、安全防护

灾害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由组织机构中的安全防护组成员负责,其任务为: (1)疏散无关人员

(2)消除没有发现的潜在危险 (3)必要的注意事项的告知

(4)切断电源、禁止火源、防止长的触电及火花引起的爆炸 (5)安全装备的提供

(6)疏散可能引起新的险情和物资 (7)维护秩序,方便救援车辆的进出

5、安全救护

(1)配置有关部门运送伤员必要时现场救护伤员 (2)及时救护被困人员 (3)必要时现场救护伤员

六、应对低温雨雪雾天气的措施

1、思想动员。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来完成。

2、人员配置到位。施工现场所在路段,实行重兵把守,遇到紧急情况,确保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3、是物资投入到位。为防范于未然,现场储备了融雪剂、草袋、铁锹、安全锥、标志牌、暴闪灯等物资,并将部分应急物资提前摆放到位。

4、日常巡查到位。加大施工现场所在路段的巡查频率和力度,并做好恶劣天气巡查记录。

5、信息报送到位。要求施工现场所在路段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所在路段的最新路况,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武汉市政特种工程有限公司花山大道二期道排工程项目部

2012年2月 日

第四篇:路政、治超、交通系统、防雷击应急预案

某某路政大队治超点 防雷击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治超岗亭雷击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保护岗亭内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 值班电话:

3、职责

(1)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日常维护。 (2) 值班电话随时开通。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 (3)做到上报及时,处理快速。

4、工作措施

根据公司要求对避雷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避雷设施及装置的完好。

5、发生雷击时的措施

(1)岗亭内所有人员发现雷击后,应立即汇报治超主任和

值班领导,并注意保护自己。

(2)监控根据雷击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受伤,迅速报“120”进行救护。并报“119”以防发生火灾,及时通知电工和维修员。

(3)电工应立即切断电源,切断设备连接电源等,以防扩大雷击范围。

(4)值班领导在接到治超点汇报后,应立即到现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当班和救援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维护秩序,保护岗亭内财产不受损失。

(5)雷击结束后,如发现机电设备损坏,应立即启动便携式过磅设备,保证称重车道的正常通行。

(6)恢复正常运行后,电工和维修员负责清点损失情况,由大队领导向公司汇报。

6、责任追究

(1)避雷设施不完善,设备存在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应追究责任。

(2)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主要责任。 (3)汇报不及时,有瞒报、虚报的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7、适用范围

本预案只适用于路政大队治超点。

8、时效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一○年一月

第五篇:路政、治超、交通系统、防爆炸应急预案

某某路政大队治超点

防爆炸应急预案

为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及路政大队运营管理的有序进行,以创建高效、畅通、快捷的文明示范窗口形象,加强对岗区发生异常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此应急预案.

针对实际情况,特成立了防爆炸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在大队所辖范围内,不管何种原因的爆炸行为,如果出现,不管何人要立即通知大队领导同时进入抢险状态。

二、治超主任或大队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抢救工作。

三、领导组成员带领全体人员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并按具体分工及职责进行救援。

四、综合办公室为通讯联络记录组,负责整个抢救过程中的对内、对外联络,同时做好各种记录。

五、治超队员为现场抢救组,负责对现场人员的抢救、搜寻。

六、大队值班室要在请示有关领导后,做好对外的紧急

联络,同有关政府和专业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取得最快的联络,以保障抢救工作的全面进行。

七、在消防部门到来之前,要进行必要的抢救工作。首先以救人为主物资抢救在后,消除可能出现的隐患,防止再次爆炸。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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