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

2022-10-02

第一篇: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

隆昌煤矿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

一、矿井防火措施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1、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灌浆防火

我矿投产后,计划采用灌浆防灭火技术,特别是要向放顶煤工作面注入黄泥浆,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3、巷道局部充填

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二、矿井灭火措施

(一)、发生火灾时采取的措施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设法弄清火灾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迅速报告调度室。

2、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方案,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

3、矿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成立以矿长为首的救灾指挥部,调整风流控制火势,组织人员侦查火区、确定火源,果断决定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4、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服从领导,迎着新鲜风流沿着灾害预防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有序撤离危险区域。

5、采取相应的风流控制方法,控制风流并符合以下要求 (1)、有效控制火势,防止扩大灾情 (2)、创造接近火源、采取直接灭火的条件 (3)、不会造成瓦斯积聚和煤尘飞扬 (4)、防治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6、矿井发生火灾的避灾线路

当井下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11041煤层→一区段运输石门→主斜井→地面安全地点

当井下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掘进工作面→区段运输石门→主斜井→地面安全地点

(二)、灭火方法

1、直接灭火 用水灭火

(1)、在火源明确(非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火势不大,灭火地点顶板稳定,通风系统正常,风路畅通无阻的情况下采用。 (2)、用水灭火采取的措施: ①、灭火前要首先切断电源 ②、灭火人员站在上风侧,防止有害气体伤人 ③、保证水量充足。

④、保持正常通风,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含量。 用砂子或岩粉灭火

①、当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②、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和油类火灾时,使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撒布在火源上。 挖出火源直接灭火

①、在火灾初期,火势范围不大,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爆炸危险。 ②、挖出火源前,先用压力水喷浇,待火源冷却后再挖出。 ③、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和空气温度,灾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温度不高时才能挖出。 使用灭火器灭火

对井下从业人员进行救灾演练,确保所有入井作业人员都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存放地点。

2、封闭灭火

在矿井火灾不能用直接法扑灭时,采用防火墙将火源或发火区域严密封闭,切断火区的空气源。

3、联合灭火

为了使矿井灭火工作迅速有效,通常采用联合灭火方法灭火,即在使用防火墙隔绝灭火的同时,采取向火区注入惰性气体(氮气)的方法来灭火,通过注入氮气,降低氧气浓度,降低火源温度。

第二篇:金通煤矿防灭火措施

生产技术部

2011

我矿煤层为不粘煤,燃点在271~285 0C,且在失水状态下易于着火;煤在地面自燃发火期为2-3个月左右,根据煤炭自燃倾向鉴定报告,我矿5-1煤、4组煤均为Ⅰ类容易自燃。所以发生内因火灾的可能性极大。一方面,随着生产规模增大,综采、综掘电气设备及皮带等引起外因火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另一方面井下浮煤自燃也是值得重视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防治火灾事故的艰巨性和重要性,改善生产技术管理,充实防火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防火基础设施,做好我矿的防灭火工作。

二、火灾事故分析和预兆

(一)、发生火灾的条件

1、热源条件。要具有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2、可燃物条件。这是发生火灾的基础。

3、空气。燃烧是一种剧烈的氧化反应,缺乏足够的氧气,燃烧是不能进行的。

(二)、引起外因火灾的火源有

1、明火。吸烟、电焊、喷灯、电炉、灯泡取暖、摩擦火、撞击火等。

2、电火。主要机电设备性能不好、管理不善、损坏、过负荷、短路等。

3、炮火。不按规程放炮,放明炮、不装炮泥等。

4、瓦斯、煤尘爆炸。

(三)、矿井火灾的危害

1、可造成工作面或采区、甚至整个矿井停产。

2、产生大量高温火源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发生火灾后,形成火风压,出现风流逆转现象,使灾情扩大,破坏通风系统。

4、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直接对井下工人的生命安全形成威胁。

5、救灾过程中,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6、要烧毁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7、封闭火区冻结可采煤量,有可能影响接续,损失大量煤炭资源。

(四)、内因火灾的预兆

1、视力感觉。煤在低温氧化过程中聚热,使煤壁、空气温度升高形成水珠。

2、气味感觉。煤从自热到自燃,氧化产物中有大量的碳氢化合物,所以能放出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或焦油味等。

3、温度感觉。指空气温度和流出水的温度,一般高于正常温度。

4、疲劳感觉。因煤炭自燃产生大量的CO,使人体有病态感觉,如头疼、精神不振、疲劳等

(五)外因火灾的预兆:

井下发生外因火灾时,附近的人能看见明火,稍远的人会受到高温烟气的侵袭,同时一氧化碳还会使人中毒。

一、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容易发生外因火灾的地点是胶运大巷、皮带顺槽、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爆破材料库等场所,规定如下:

1、井口附近20m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2、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杜绝在井下使用明火;

3、爆破材料库、变电所、配电硐室、检修硐室、井底车场、皮带机尾,移变硐室等都应配备2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0.5立方米沙箱,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存放地点。

4、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进行这项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矿长委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5、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用的润滑油、绵纱、布头、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集中处理;驻矿安监处要经常监督、检查这项工作。

6、井下爆破材料库的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贮存,贮存量符合《规程》规定,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爆破材料库。

7、消灭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机电设备应定期检修,避免设备带病运行。

二、井下皮带火灾的预防措施

(一)、主井皮带

1、胶带沿线50米一处的洒水胶管必须配备齐全, 并定期对底板、机架及沿线管路、电缆进行清洗。

2、各岗位点、硐室必须配齐灭火器、沙箱。并定期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胶带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4、避免满载启动,减少空转时间。

5、托辊损坏不转的应及时更换,防止胶带与其摩擦产生发热现象。

6、胶带张紧装置配置应合理,防止胶带重载打滑。

7、胶带不允许跑偏运行。

8、应经常对职工进行有关胶带防火知识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建档。

(二)、集中运输巷胶带

1、皮带机检修工、司机、巡视工必须经过学习和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3、设备实行包机制“责任到人”,要加强设备动态巡回检查,皮带沿线不得有缺辊和坏辊。

4、机巷内应整洁,无杂物、无积煤、无淤泥、无积水。

5、巷内应设置消防管路,并每隔50米设置三通变头。机头、机尾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沙箱(机头:灭火器3个,机尾灭火器2个,沙子分别不少于0.2m3)

6、皮带跑偏应及时调整,以防撒煤引起皮带摩擦着火.

7、清扫器、漏斗下要有专人经常清理浮煤,检查清扫器的磨损情况。

8、漏斗挡煤板要经常更换,以防撒煤。

9、胶带机上的各种保护(跑偏、纵撕、堆煤、烟雾、闭锁、打滑、断带、超温洒水)严禁甩掉不用,应定期对各种保护进行灵敏度试验,对不合格装置及时更换。

10、设备在运行中撒落在机头、机尾、巷道内的浮煤应及时清理,严禁摩擦皮带。

11、对喷雾装置在开机前打开喷雾。

1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接班后首先对设备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皮带司机及巡视工每班要向队领导详细汇报设备运转情况和巡查情况。

14、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保养。

15、皮带机巷内严禁存放油料和使用过的棉纱等易燃物品。

(三)、运输顺槽皮带

1、皮带机检修工、司机、巡视工必须经过学习和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3、设备实行包机制“责任到人”,要加强设备动态巡回检查,皮带沿线不得有缺辊和坏辊。

4、机巷内应整洁,无杂物、无积煤、无淤泥、无积水。

5、巷内应设置消防管路,并每隔50米设置三通变头。机头、机尾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沙箱(机头:灭火器3个,机尾灭火器2个,沙子分别不少于0.2m3)

6、皮带沿线不得有托辊损坏,不转的应及时更换,防止胶带与其摩擦发热。

7、液力偶合器必须使用合格的易熔金属,严禁把易熔的金属塞安装在加油孔上,严禁使用熔丝、保险丝代替易熔塞,严禁使用螺丝、木塞代替易熔塞。

8、皮带巷内每天要清扫、冲洗架子电缆、管路、设备上的积尘。

9、带仓的储带量达到一定长度时容易跑偏,司机要多加注意,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并随时清理下面的煤块和杂物。

10、转载点要经常清理浮煤,检查清扫器的磨损情况。

11、卸料点的挡煤皮要经常更换,以防撒煤。

12、各种保护严禁私自甩掉不用,应定期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灵敏度实验,对不合格装置应及时更换。

13、设备在运行中撒落的煤应及时清理以防浮煤摩擦皮带。

14、对喷雾装置在开机前必须打开。

1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接班后首先对设备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火灾较小时立即处理,及时汇报调度室。

16、司机及巡视工每班要向队值班领导详细汇报运转情况汇报。

17、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

18、停皮带时一定要把皮带上的煤拉干净。

19、皮带机巷内严禁存放油料或使用过的棉纱。

(四)掘进巷皮带

1、皮带机检修工、司机、巡视工必须经过学习和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皮带机司机必须集中精力,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开车,并负责清理机头附近浮煤、杂物和洒水灭尘。

3、皮带机、机尾应配置至少2台灭火器,并备有体积不少于0.2m3的沙子。

4、皮带机头、机尾转载或卸载点应设喷雾灭尘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5、皮带机头或控制开关附近20米以内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开机。

6、皮带巷内延伸水管是每隔100米设置一个三通并接6分闸阀,机头、机尾也要设置三通及闸阀。

7、安设皮带机巷采用局扇通风不得无故停风机,如必须停风机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并经值班领导同意。

8、皮带机巷如需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审批后方可使用。

9、皮带机巷每周要清扫一次煤尘,包括巷壁、电缆、皮带架,每旬进行一次洒水灭尘防止煤尘飞扬。

10、每天派专人清理一次皮带架下的浮煤,防止摩擦皮带。

11、皮带机所有的连接件、紧固件必须齐全、可靠,各辊筒转动灵活,轴承润滑良好,清扫器完好有效。

12、 所有托辊应齐全、转动灵活,承载托辊无脱胶。

13、皮带机安设应平、稳、直,在巷道起伏处应用调节支腿进行调平。

14、皮带应无撕裂、扯皮,接头应完好可靠。

15、皮带机运转声音正常,皮带应无刮卡、跑偏、打滑、跳动 等现象。

16、皮带机信号系统应灵活准确,按钮动作可靠。

17、皮带司机应经常检查运转情况,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器、轴承温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18、皮带机司机必须随时清理干净机头、机尾浮煤,随时进行洒水灭尘。

19、在皮带机停止运转前必须将所有的煤卸完,然后再停机,关闭喷雾,清扫开关、电机及机头机尾的煤尘和浮煤。

(五)、井下焊接防火措施

1、电焊、气焊使用前必须先检测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使用。

2、电焊 、气焊使用前必须先清理巷道,将焊接地点周围15m范围内的可燃性物品清理干净。

3、电焊 、气焊使用地点应备有两个灭火器、沙子和水。

4、进行焊接工作时,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5、每焊完一处,应有专人负责喷水,将火星熄灭。

6、电焊 、气焊焊接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六)、井下浮煤自燃预防措施

1、所有掘进巷道在掘进过程中不准向联巷内倾倒浮煤,如暂时堆放必须在一个月内清理完毕。

2、所有掘进巷道在掘进完成后,将所掘进区域的浮煤清理完毕,方可验收。

3、井下文明生产所清理的浮煤,不得随意倾倒,必须升井倒至排矸场。

4、井下施工路面起底等工程所出浮煤必须升井倒至排矸场,不得随意倾倒。

三、地面火灾预防措施

为了保障我矿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避免地面受火灾危害,特制定如下预防措施:

1、实行防火责任制。矿属各单位一把手负责领导消防工作,并指定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将防火工作纳入生产管理计划之中,使防火工作与生产密切配合,以保证防火措施有效地贯彻 执行。

2、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在防火委员会领导下,进行防火与灭火工作,积极组织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火险隐患,努力完善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制,堵塞漏洞、严格把关。

3、制定各单位工种所必要的防火制度、公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厂、库、区禁止吸烟,有火灾危险的车间、生产场地禁止使用明火。特殊情况确需进行电焊、气割及其它明火作业时要制定详细、全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5、各车间、皮带走廊生产场地的可燃物(刨花、锯木、煤尘、棉纱等)在工作后要彻底清扫和处理。

6、通道、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通道要保持畅通,防火间距不准存放易燃和可燃物。

7、车间或工作场所临时存放易燃物和可燃物品时,要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限额,易燃和可燃液体不准用开敞的或有漏洞的容器盛装。

8、凡有通风装置的车间内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关闭通风系统。

9、安装电气设备时要由电工人员进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不准超负荷;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凡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火灾设备要安设导除静电设施;易燃、易爆车间内要采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车间及厂房的电气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10、机修车间必须保证:(1)消防设施完好,阀门手柄灵敏可靠;(2)加工车床、电氧气焊、设备检修重点部位附近必须配备足以扑灭现场起火的灭火器,并保持完好。(3)氧气瓶、乙炔放置保证安全距离,严禁重撞和打击;(4)设备检修油脂、棉纱严禁随地乱仍;(5)建立废油棉纱回收制度;(6)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指定专人负责车间防火、防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下发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

11、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要对事故责任者和防火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查法律责任。

12、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必须设专人管理,保证完好。

13、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四、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自燃火灾一般容易发生在回采工作面的两巷(进风巷和回风巷)、两线(工作面开切眼和停采线)和工作面遇断层、变薄带跳面以及采空区等大量浮煤堆积地带,火源隐蔽,但有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易于发现,加强对这些地点有害气体(尤其是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对于及早采取预防和处理内因火灾的措施意义重大。

1、在开采技术方面,一是要提高煤炭回采率,减少遗煤,工作面采高保证见顶底;另一方面是加快回采速度,回采完后按《规程》要求快速进行永久性封闭。

2、对地面原4煤层采空区自燃和煤柱的煤炭及时清挖,防止有害气体串入井下。

3、及时填堵地面采空区塌陷裂隙,减少地面漏风。

4、对采空区进行散沙灌浆,喷洒阻化剂。

5、对于综掘巷道,及时清理联巷中的浮煤。

6、加强对上下出口片帮煤的清理。

7、加强对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CO、CH4等有害气体的检查。

8、采用“U”形通风系统,必要时采取均压通风。

9、派专职瓦检员对采煤工作面三班不定时观测。

9、如发现异常情况,利用束管监测系统,进行气体采样化验分析,并进行预测预报,

第三篇:2015年团结煤矿防灭火措施

富源团结煤业有限公司

富源团结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1月30日

团结煤矿矿井防灭火措施

一、概述

火灾是矿井五大自然灾害之一,造成矿井火灾的因素很多,防范难度较大,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规定《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在认真查找掌握引发火灾的原因、规律和类型的基础上,针对我矿实际生产状况和开采技术条件,制定矿井综合防火措施。

二、井上防灭火

1、按照“预防为主,消防并举”的防火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并严格落实到责任到人。

2、矿井消防用水

为保证消防用水充足,在地面建消防水池二座,并保持贮水量不少于300立方,敷设消防管路到各作业地点。确保消防管路24小时畅通。

3、防止烟火入井

木料场、矸石山距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矸石山距离不得小于50m。矸石山和锅炉场不得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流的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由井口值班室人员对每班下井作业人员进行检查,严格携带烟火下井。

4、设地面消防材料库

为贮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物料,且供应及时,随时使用,在井上设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有井口工区设专人管理、 建帐立卡,定期检查、更换、补充。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5、φ2m绞车房、主要通风机房、地面变电所、压风机房、木料厂、充电室等要害场所,必须有灭火器4个和1.5m2的灭火沙,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机电队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池、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六落实”要求限期整改。

7、井口房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严防有明电现象。

三、井下防灭火

1、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1)为保证消防用水充足,在地面建消防水池二座,并保持贮水量不少于300m2,敷设φ100mm消防水管两路,通至井下所有巷道,消防管路应每隔50m设置三通和阀门。

(2)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3)在+1666水平集中运输大巷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由机电队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换。

(4)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等工作。确需施工须制定专门措施报总工师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且在工作地点两端10m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性材料,并有供水管路、沙箱、灭火器、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地点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0.5m2沙)。

(5)井下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机电硐室,所有开关必须进入硐室,且在硐室里备有两个灭火器,0.5m2沙箱)。

(6)预防电器设备失控引火。加强用电管理,做好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杜绝电气火源。及时检查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运转、控制和保护装置,预防机械摩擦起火。

(7)井下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严防爆破引火。

(8)井口房至井底车场及井下机电硐室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包括背帮背顶),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搭投临时操作台、休息台。 (9)井下风筒必须用双抗阻燃型。

(10)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使用的润滑油、棉沙、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沙、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和硐室内。

(11)井下各硐室、车场、变电所等机电硐室,应按规定配有足够的防火沙和灭火器。变电所机电硐室应安设防火铁门。(规程460条)

(12)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应经常检查、维修。不合格的设备要及时更换,杜绝失爆,防止发生火灾。

(13)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矿井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熟练掌握本工作区域的避火灾路线。

(15)通防及机电队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应对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的措施

1、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

(1)地面发现火灾事故,由后勤队负责组织人员积极进行救火,控制火势,防止事故扩大。

(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3)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危险区发出火警信号,并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迅速向矿领导及富源救护大队汇报。

(4)救护大队未到达前,立即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救灾指挥部,根据灾害情况果断判断事故性质和影响范围,提出处理方案,由总工程师及各副矿长组织实施。

(5)设法弄清火情,组织力量抢救灾区人员,严防此生事故的发生。

(6)正确调整风流方向,控制火灾继续扩大。

(7)侦察火情,弄清发火性质、位置、火势、波及范围、消防等情况,为制定灭火方案提供依据。

(8)制定正确的灭火方案,采取果断行动。

(9)处于火区的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沿指定的避灾路线有秩序地撤离灾区。

五、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1、煤层自然发火的初期预兆

(1)巷道中温度升高、湿度增加、出现雾气、巷道壁及支架上出现水珠,这是煤炭已开始自燃的征兆之一。

(2)巷道中或回采工作面出现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焦油味,表明已发展到自热阶段后期。

(3)从煤炭自燃或自燃的地方流出的水或空气温度都比平常明显升高。

(4)当人接近火源附近时,有头痛、闷热、精神疲乏、裸露皮肤微痛等不舒适的感觉。

(5)结合人的直接感觉,进一步进行井下空气成份变化的检测,确定煤层自然发火和预防。

2、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1)建立健全预防自然发火制度,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检查仪器仪表。每10天对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上隅角及密闭内进行一次一氧化碳测定。

(2)矿总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防治自然发火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矿井防治自然发火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针对性的防止煤层自然发货措施。

(3)积极选用煤炭回收率高,回采速度快,采空区易于隔绝的先进开采技术。

(4)采用沿空掘巷,实现无煤柱开采新技术,取消区段煤柱。 (5)坚持由边界到中央、由上山到下山、先上层后下层的正规回顺序。

(6)防止采空区漏风,回采工作结束后45天内必须进行永久密闭,废弃巷道在撤除设备24h内进行永久密闭,采区结束后7天内必须进行永久性密闭。

(7)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8)正确合理地选择通风设施的位置,减小密闭内外气压差。 (9)提高密闭墙质量。密闭墙必须二道为一组,间隔5.0米,并在外侧密闭墙上部留ф100毫米的观测孔,待密闭牢固后自观测孔内灌注黄泥浆。

(10)、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11)利用KSS-2000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密闭内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分析。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安设CO传感器进行监测。

(12)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3、煤层自然发火的治理

(1)当火灾发生在矿井总进风流中时应立即进行全矿性反风。 (2)当火灾发生在总回风流中时,只有维持原风流方向在瓦斯涌出量小的情况下适当减小风量,但不得停风。

(3)当火灾发生在采区时,风流控制原则是稳定风流,保持正常的通风,要特别注意防止风流逆转。

(4)当发生在采区进风流中时,立即进行区域性反风。 (5)在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安设防火门,防火门始终处于常开状态,当发生火灾时采取直接灭火措施后仍不能灭火,则立即同时关闭进、回风巷的防火门,并用黄泥进行封堵,为砌筑永久防火墙争取时间,从而控制火势的蔓延,降低财产损失。

(6)采空区发生火灾时,要采用隔绝灭火法和联合灭火法进行灭火。将在通往火区的所有巷道砌筑密闭墙,将火区封闭,使密闭内氧气耗尽,二氧化碳增加,燃烧自行熄灭。采用从地面或井下巷道向以封闭的火区内打钻灌泥浆,或注入惰性气体,使火区尽快熄灭。 (7)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发生火灾时,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采用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并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和防灭火管路进行灭火,在进风侧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取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进风侧要设置水幕,并将人员全部撤出。在上述方法无效果时,采取隔绝方法进行灭火,立即同时关闭进、回风巷的防火门,并用黄泥进行封堵,从而控制火势的蔓延,为砌筑永久防火墙争取时间,将火区封闭起来,使密闭内氧气耗尽,二氧化碳增加,燃烧自行熄灭。

(8)独头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保持正常通风的情况下积极灭火,保持独头巷道的通风原状。如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发生火灾,严禁局部通风机开启,在进行探查后再采取安全措施。

(9)火风压对矿内正常通风设施造成破坏引起风流逆转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流。将设置在排烟路上的巷道内的防火管路及水幕打开以降低烟温,并控制火源进风侧的供风量,但不得造成瓦斯积聚;通风设施全部设法开启降低通风阻力,但要注意防止冒顶堵塞排烟通道。

(10)健全通风设施、简化通风系统、缩短通风线路,保证通风断面,提高通防设施质量保持风压稳定。

(11)为确保发生火灾后迅速控制风流,机电科、通风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设备保持完整、灵活可靠;矿井反风及区域反风风门保持灵活可靠,以确保在《规程》规定的时间内达到顺利反风。

六、矿井灭火方法

1、直接灭火 (1)、用水灭火

在火源明确(非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火势不大,灭火地点顶板稳定,通风系统正常,风路畅通无阻,水量充足的情况下采用。灭火前要首先切断附近电气设备电源,灭火人员站在上风侧,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在灭火过程中要避免水蒸气和煤渣飞溅伤人,同时保持正常通风,以使高温烟气导入回风流中。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浓度含量。 (2)用砂子或岩粉灭火

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和油类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撒布在火源上,覆盖火源与空气隔绝灭火。

2、封闭灭火

在矿井火灾不能用直接法扑灭时,采用防火墙将火源或发火区域严密封闭,切断火区的空气源。

3、联合灭火

为使矿井灭火工作迅速有效,通常采用联合灭火方法灭火,即在使用防火墙隔绝灭火的同时,采取向火区注入惰性气体(氮气)的方法来灭火,通过注入氮气,降低氧气浓度,降低火源温度。

七、火区启封管理

1、火区管理

(1)每一个火区都要建立一份火区管理台账,并按标准详细记录有关资料。

(2)建立健全防火墙管理制度。

(3)加强封闭火区的检查工作,做好详细记录。

(4)采空区、煤柱或工作面开采过程中若发现自燃烟雾或明火、一氧化碳超限时,定为自然发火事故。

(5)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火灾或自燃预兆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立即通知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并向云维集团调度室汇报。 (6)救灾领导小组根据井下火情迅速研究确定灭火技术方案。未经救灾小组同意,严禁任何人改变火区通风系统。

(7)煤矿要建立自燃火害档案。对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写火区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每次自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过程、防灭火措施及火灾过程。绘制火区位置图,火区位置图和管理台账,必须永久存档管理。

(8)所有密闭墙都要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图上标明。防火墙附近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9)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温度由通防队进行取样化验,气样送上级授权单位进行分析化验。防火墙内、外的空气温度、空气压差、气体成分,每周取样化验一次,对每次化验结果都必须报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科室。 (10)每周检查一次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其他缺陷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11)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

火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熄灭。

① 火区内的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② 火区内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③ 火区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④ 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⑤ 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

2、火区启封

(1)、火区启封时必须有富源救护大队参加启封。火区的回风流必须引入回风巷,火区回风流经巷道不准有任何人工作或停留,并安排在通往回风巷道口中设专人站岗。有电气设备地点必须切断电源。 (2)、准备好足够启封火区和重新封闭火区所需的一切物料、设备和灭火器具。

(3)、启封时,必须使用铜制工具,并要避免使用的工具与支架、设备等铁制物件碰撞,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4)、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

(5)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3天内,每班必须由富源矿山救护大队检查通风情况,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只有在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后,方可从事正常生产工作。

3、注意事项: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

1、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两侧、煤层倾角小于35°的火区下部区段、火区下方邻近煤层进行采掘时,必须编制设计,并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留有足够宽(厚)度的煤(岩)柱隔离火区,回采时及回采后能有效隔离火区,不得影响火区的灭火工作。

(2)掘进巷道时,必须编制有防止误冒、透火区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篇: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矿开采煤层为4#、10#层煤,均为为自然发火煤层,发火级别为II级自燃。火灾是煤矿生产中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严重后果,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我矿分别建立了井口、825和910水平消防材料库。

一.火灾综合预防措施:

1.井上下分别设立消防器材仓库,仓库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包括水管、灭火器、沙箱、沙袋、铁锨、木板等,并设专人管理。

(1)井口消防材料库设在主、副井口房内,内放铁锨10把,灭火器6个,沙箱一个( 1.5m ),沙袋20个,消防水笼袋 200米,由运输队负责管理。

(2)井下消防材料库一个,地点设在825水平和910水平井底车场内,每个库内放铁锨、镐各10把,沙1m装于沙袋中,水管不少于100米,灭火器4个,木板6m,由通风队负责管理。

2.严禁一切非生产火源下井,如生石灰及点火工具等;井口 20米范围内严禁出现明火及火种。

3.井口房及其20米范围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

4.主要绞车道,主要运输道及井下机电峒室,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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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矿长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井上下消防管道系统,消防器材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电器设备,且检修采掘工作面内和回风流内电器设备前,还必须检查瓦斯,CH4浓度不得超过0.5%。

14.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安全防爆,不得超负荷运转。

15.矿灯下井前矿灯房必须上好矿灯灯头锁,严禁私自在井下拆卸矿灯。

16.井下供电必须杜绝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供电要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执行电煤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

17.坚持使用皮带机烟雾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喷雾装置。

二.防止自然发火的措施:

1.正确选择有利于防止自燃发火的开拓开采方法,工作面回采必须扫清浮煤,采空区内严禁丢煤。

2.工作面结束后必须进行永久性封闭,(时间不得超过45天),采过贯眼要及时封闭,(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周)。

3.通风设施必须设在巷道顶帮完好处,并严格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构筑。

4.砌筑永久密闭,必须预留观察孔,密闭内有水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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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

第五篇:田陈煤矿防灭火设计及技术措施

据鉴定,我矿煤层属二类易自燃煤层,发火周期为3—6个月,根据《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结合我矿实际,特编制以下防灭火设计及措施:

(一) 开采有自燃倾向煤层时,应采用石们、岩石大巷的开拓方式,这样可以少切割煤层,少留煤柱,便于封闭隔离采空区,对一些服务时间较长的巷道,如运输大巷、回风大巷、采区上下山等,尽量采用岩石巷道。

(二) 井下主要峒室和采区变电所等,都应在岩巷中开凿,或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

(三) 进风井口和进风平峒口都应要设防火门,进风井与各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的连接处都应设置防火门、定期检查防火门的质量和灵活可靠性。

(四) 井下设置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材料,备有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和灭火工具,必须满足灭火需要,井下的火药库,充电峒室,水泵房和采区变电所都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五) 加强开拓布局管理,简化巷道布置系统 (1) 尽量不打或少打生产辅助巷道;

(2) 尽量减少各类联络巷,使区段布置简单化;

(3) 少打探巷及辅助巷道,对已形成的探巷要及时采取措施,充填堵漏封闭。

(六) 加强采煤期间的防灭火管理

1、 严格采煤工序,提高回收率,减少人为丢煤;

2、 采用由上而下的开采顺序,退式回采,禁止前进式回采,选用回采率高,回采速度快,采空区容易封闭的长壁式采煤方法;

3、 坚持正规循环,加快回采速度,对受因各种因素影响而放慢推进速度,开采时间超过发火周期的工作面要重点加强管理,并制定专门措施;

4、 工作面回采后,加快回撤速度,最大限度地缩小采空区供氧时间,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封闭。

(七) 强化防灭火管理,严格技术措施

1、 防止漏风,矿井通风网络中漏风是煤炭自燃的决定因素,可采用以下方法减少漏风。

(1) 增大漏风风阻,减少漏风,对采空区和一些废弃巷道,必须用永久性防火墙及时封闭;

(2) 利用调节风压法减少漏风,调节风压法就是设法改变通风系统内的压力分布,降低漏风两端的压差,以减少漏风,从而达到防火的目的;

(3) 正确选择并及时建筑通风构筑物,井下风门,调节风窗,密闭墙等通风构筑物,要及时安设,并保证质量,可以减少漏风,抑制煤的自燃。

2、 利用均压法灭火

均压法灭火就是设置调压装置或调整通风系统,以降低漏风通风通道两端的风压差,减少漏风量,达到抑制自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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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煤工作面实行煤体注水,保证注水量和注水效果,使煤体水分增加值在1%以上。

4、喷洒MgCl2阻化剂, MgCl2溶液的浓度一般为15—20%,阻化剂用量为:溶液的浓度为15%时,吨煤吸液量为42—48kg,MgCl2溶液的浓度为20%时,吨煤吸液量为52—55kg,阻化剂喷洒量由下式确定:

V=K1K2AγLHS/R 式中V—日喷洒量

K1—易燃区域喷雾量加量系数 K2—吨煤用液量 A— 阻化剂浓度 γ—实体煤密度 L—工作面长度 S—日推进速度 R—雾化率

5、采掘工作面安设束管监测系统,加强监测预报管理,加大布点密度,提高预测预报精度,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变更采样点次,重点防火地点采取定点、定时、定人取样,严把气样采集质量关。

(八) 预防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 禁止一切人员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和用灯泡取暖,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准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2) 井下和峒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擦拭机械用过的棉纱和布头等,要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定期送到地处理。

(3) 放炮要用安全炸药,禁止明电放炮,禁止不封炮泥和不使用水炮泥放炮,炮眼的装药量和装炮泥量要符合规定。

(4) 采用不燃的胶皮电缆和不燃的运输皮带;

(5) 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峒室进行,并使用不燃性无毒清洗剂;

(6) 严格井下消防管路的敷设,三通阀门数量要符合规定; (7) 严禁井口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有烟火。

九、成立防灭火领导小组 组长: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总

成员:通防科全体管理人员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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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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