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论文

2023-02-04

一、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及分类

自由裁量权的概念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原则下, 有选择和余地的进行处置的一种权利。这种自由裁量权是从法学意义角度出发来看的, 这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活动当中客观的存在的行为, 是法律法规授予的一种行政职权。

本文以目前的行政法律法规为依据, 大致将行政自由裁量权分为六种:

第一种, 行政执法当中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这个种类是比较常见的, 例如在《海关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当中:“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 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从这个法条可以看出, 海关在处置方式上, 是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的, 可以利用变价或者冰冻等方式。“可以”这个词还能够放映出海关在对待这种情况的时候, 可以是作为的, 也可以是不作为的。

第二种, 行政执法当中处罚幅度方面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当中, 针对不同的情况以及行政行为, 处罚的幅度在法律法规规范的范围内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第规定:“违反本条规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从这个法条当中可以看到, 根据管理相对人情况的不同, 对他进行的处罚幅度也不同。可以是这三种当中的一种, 这就是行政执法当中处罚幅度方面的自由裁量权的一个体现。

第三种, 行政执法当中对事实性质认定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机关对事实事项或者是管理相对人的认定是有自由的选择。例如:《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1条第3款规定:“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有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可给予警告式或罚款。这个法条当中的“有碍”就需要行政管理相对人来判断。

第四种, 行政执法当中对时限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的行政法律法规有些未规定具体的行政行为时限,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是有自由选择权的。

第五种, 行政执法当中有的时候是否执行也是自由裁量权的一个体现。例如, 《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 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这里的“可以”就表明了行政机关可以自由裁量。

第六种, 对情节轻重认定的一个自由裁量。我国法律法规当中有很多语义模糊的词汇表达, 例如:“情节较轻”、“情节严重”等等, 没有完全定义轻重的具体条件, 这样的情况就需要运用自由裁量权了。

二、错误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形式

从上文叙述的行政执法当中自由裁量权的分类可以看到, 行政机关形式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内容是比较广泛的, 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但是, “自由”是相对于“限制”而才在的, 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前提就是法律法规的限制, 要以法律法规为自由裁量的前提条件。这样行使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才是正确的, 符合社会发展的。具体错误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 拖延履行

由于有些行政法律法规并没对履行的期限做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何时履行没有做明确规定, 这种情况就需要行政机关进行自由裁量。而行政管理是需要效率的, 要坚持效率原则, 如果没有对履行时间做规定。那么如果拖延履行, 这种自由裁量权就是一种错误的行政行为。

(二) 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是错误行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最为重要的体现。这种行为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 同时, 这种行政行为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自由裁量没有以法律法规为基础, 而是滥用职权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常常表现为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公报私仇等行为, 通过不法行为达到种种不廉洁的目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此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个是看这种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条文;另一个方面是行政行为是否违法, 要进行调查取证。

三、关于衡量行政执法行为的标准

在现代社会当中, 行政执法行为要想做好, 更好的应用好自由裁量权, 就要掌握好一个度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行政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来展开。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的发挥行政执法行为, 才能让自由裁量权发挥最大的作用。才能让行政法律行为更好的进行下去。根据上文论述, 我们可以看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的一种独有权力, 行政机关在进行执法的时候, 要坚持依法原则。具体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一个是坚持依法办事的理念;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三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四是坚持社会和谐的理念。

只有坚持这些, 才能更好的进行行政执法行为, 才能让行政执法行为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为国家办事。

摘要:自由裁量权在法律当中如果应用不得当, 那么会出现处罚不公正的现象。如果没有自由裁量权, 那么有些执法行为也难以开展。所以, 行政执法当中的自由裁量一定要适度, 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本文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展开全文的, 通过行政法当中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和分类, 分析哪些错误的自由裁量表现形式, 文章最后分析衡量行政执法行为的标准。

关键词: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概念以及分类,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

[1] 王楚钧.关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几点思考[J].政府法制, 2010 (10) .

[2] 吴安新, 王学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合理限制[J].唯实, 2009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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