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目录分级分类

2022-08-10

第一篇:隐患目录分级分类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227-94 DL409-91 DL408-91 4 术语与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 隐患的分级分类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分场、工段解决不了,须经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分场、班组可以解决的隐患。 6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6.1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6.2安全生产隐患每周四进行上报,每月28日将本月的隐患及总结呈报公司安技科,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经安技科确认。

6.3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措费用。

6.4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 A、B、C 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集团公司报告。

6.5对于排查出的 C 级隐患要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督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由督办人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6.6对于排查出的 A、B 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集团公司安监部发现的 A、B 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7对于集团公司安监部排查的 A、B 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 整改资金、整改督办人。

6.8在整改 A、B 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6.9 A、B 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集团公司安监部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 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6.10 A、B 级隐患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挂牌督办,由总经理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总经理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申请集团公司安监部进行验收审查,合格后及时核销。

6.11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A、B、C 级) ,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6.12 A、B、C 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总经理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6.13建立 A、B、C 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6.14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6.15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煤矿事故隐患的分类、分级及特点

煤矿企业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管理

1、隐患的分类分级

(1)按隐患种类可分为“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2)按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可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隐患。

A级隐患:整改难度大,矿井解决不了,需上报集团公司帮助组织整改; B级隐患:整改难度较大,井解决不了,需由矿统一组织整改; C级隐患:

整改难度一般,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生产井统一组织整改; D级隐患:整改难度较小,班组解决不了,需由区队组织整改; E级隐患:班组能够现场立即整改。

(3)按隐患的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需要投入资金、实施工程、更换装备并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方能治理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暂时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治理的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已经危及安全生产,任其发展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体系

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5级管理,即班组、区队、井和矿和集团公司。班组实行班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隐患;区队实行日排查,主要排查整改本区队作业区域内的隐患;井战线、安全“八条线”实行周排查,主要排查整改分管生产系统、区域的隐患;生产井实行周排查,主要排查整改本单位重大、较大隐患;矿业务保安战线、安全“八条线”实行旬排查,全矿实行月排查,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较大隐患。

2.1 安全隐患排查方法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生产井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特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各作业岗位隐患排查卡、班组隐患排查卡、区队隐患排查卡、战线隐患排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表。矿业务保安战线、安全“八条线”编制战线隐患排查表。矿安检科编制全矿隐患排查表。

(1)岗位人员每班对照岗位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进行岗位隐患排查,班组长对本班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持班组隐患排查卡对班组作业范围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认无危险时方准人员作业。当班作业结束,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班组隐患排查台账。

(2)区队干部每天(跟班干部每班)对照区队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卡反馈至安全信心中心。同时,由区队值班干部收集整理后,形成区队隐患排查台账,并由专人负责。

(3)生产井负责人要根据战线隐患排查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分管生产系统和区域的全面隐患排查。战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隐患排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战线隐患排查台账。

(4)生产井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根据生产井隐患排查表,每周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由安全检查部门建立生产井隐患排查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并经生产井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及时上报矿业务保安部门和安检部门。

(5)矿业务保安战线、安全“八条线”负责人要根据战线隐患排查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分管生产系统和区域的全面隐患排查。战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隐患排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战线隐患排查台账。

(6)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矿全面隐患排查,由安全检查部门建立全矿隐患排查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并经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矿、井业务保安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检查部门每月按分管业务范围,参照备案的安全检查表,重点排查生产井重大、较大隐患,建立业务保安科室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跟踪、督查隐患整改情况,实施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2.2 隐患整改及上报

生产井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井长必须亲自安排本单位的日常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每班对现场隐患进行排查,指派专人负责隐患的整改。隐患整改必须坚持“五定、四签字”原则,确保整改落实实处。要认真填写生产井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验收记录有关会议纪要等,指派准人负责,并建立台账。

E级隐患由班组负责现场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区队。D级隐患由区队负责及时组织整改,整改报告经区队负责人签字后报井战线业务主管部门。C级隐患由矿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生产井及时组织整改,整改报告经生产井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矿业务保安、安检部门。B级隐患由矿各业务保安主管部门、安检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B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隐患单位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整改。对资金投入大或需要多单位共同整改的隐患,应提交矿战线会议和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A级隐患由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根据集团公司审批意见积极组织整改。

各级各单位对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季度安全大检查、“八条线”安全检查查出的各类的隐患,按照“五定、四签字”的原则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落实“五到位”,纳入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行闭合管理。

2.3 隐患整改验收及销号

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情况应纳入各级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合格,经复查验收人员签字,予以销号。E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班组长和当班跟、带班干部复查验收;D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井战线业务保安部门复查验收;C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生产生产井组织相关业务保安部门、安全检查部门共同复查验收;B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组织相关业务保安部门、安全检查部门共同验收;A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组织预验收,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及有关业务科室组织复查验收。

2.4 重大隐患整改

重大隐患的整改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成重大隐患整改小组,在主管业务部门指导下,做出停产或停止使用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备设施的决定,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可能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告知。

矿各业务主管部门、安检部门按照分管业务范围,对生产井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档管理,节点控制,逐项验收,做到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到位。

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实行“一案一档”管理,保存期至少10 a。存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评估定级材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3、建立责任追究体系

(1)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生产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各级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区队长、班组长对本工作区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业务保安部门对本专业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安全“八条线”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安全检查站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矿业务保安科室对本战线的隐患排查整改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责任;矿安监科对全矿范围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责任。

(2)建立“前追后究”制度。“前追”:矿、井业务保安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检查部门按分管业务范围,在生产区域发现了重大、较大隐患,而下一级管理人员在同一作业区域、同一班次没有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后究”:所有工作区域因为隐患没有被排查发现且没有及时进行治理而发生事故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追究责任这样,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环环相扣,形成了自上而下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工作体系,使安全管理的压力得到了层层传递。

4 结语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研究和实施,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充分调动了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现场作业环境大为改善,隐患大量减少,质量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各类事故发生的概率明显降低,使安全管理工作由事后处理变为超前防范,促进了矿井和谐、稳定发展,安全管理、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

第三篇: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部分目录)

ZULIN北京卓良模板有限公司

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

目录

1、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1、 资质证照······························································································

1 1.2、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2 1.

3、 安全生产责任制······················································································3 1.4、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 1.4.

1、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4 1.4.2、安全检查制度·················································································4 1.4.

3、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4 1.4.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4 1.4.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4 1.4.6、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4 1.4.

7、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 1.4.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4 1.4.

9、外包施工安全协议···········································································4 1.5、

安全记录档案·························································································5

1.5.1、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存档在安全培训文件夹)·····································5

1.5.2、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存档在自查自报文件夹)······································5

1.5.3、危险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记录档案········································5

1.5.4、危险作业管理记录档案·································································5

1.5.5、安全奖励和惩罚记录档案(存档在工伤事故违章违纪文件夹)················5

1.5.6、安全会议记录档案(存档在自查自报文件夹)······································5

1.5.7、事故管理记录档案(存档在工伤事故违章违纪文件夹)·························5 1.

6、

应急救援·······························································································6

1.6.1、制定应急救援预案·······································································6

1.6.2、建立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6

1.6.3、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的演练,有演练过程记录,有演练效果评价和改进意见··············································································6

1.6.4、配合合格、齐全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6 1.

7、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7

1.7.1、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1、总经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2、职业危害防治分管副总经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3、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4、职业健康监督员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5、车间主任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6、员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7、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8、技术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9、生产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ZULIN北京卓良模板有限公司

1.7.1.10、人力资源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

11、设备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

12、财务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1.

13、工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8 1.7.2、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9

1.7.2.1、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9

1.7.2.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9

1.7.2.3、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

1.7.2.4、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

1.7.2.5、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9

1.7.2.6、职业健康体检制度·····························································9

1.7.2.7、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9

1.7.2.8、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9

1.7.2.9、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9

1.7.2.10、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9

1.7.3、职业卫生记录档案········································································10

1.7.3.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10

1.7.3.2、政府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时下达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书、行

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资料(存档在自查自报文件夹)····10

1.7.3.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同1.7.1)············································10

1.7.3.4、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资料····················································10

1.7.3.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修保养档案······································10

1.7.3.6、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档案·············································10

1.7.3.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人力资源部门留档)························10

1.7.3.8、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和内容、培

训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等;职业病病人档案(存档在安全培训文件夹)·······································································10

1.7.3.9、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10

1.7.3.10、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10 1.

8、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应具备维持正常运营和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

(存档在自查自报文件夹)············································11 1.9、

工伤保险(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人力资源部门留档)·······12 2.0、

其他(抽检企业自查评分表,并核实企业自查情况的属实性)(存档在自查自

报文件夹)···································································13

第四篇:护士分级分类管理细则

为配合我院护理垂直管理改革的有效实施,加强护理人力资源管理,调动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保证临床护理质量,护理部拟在我院全院实施护士分级分类管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护理服务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护理专业人才梯队,促进护理垂直管理的,创建平等、互助、竞争的工作氛围,全面提高我院护理专业技术水平和护理管理水平,推进护理学科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此次分级分类管理细则的实施以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关于试行临床护士分级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依据,结合我院实际,保证有限的护理人力资源发挥最大潜能,以提升护理管理水平、提高护理专业技能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护士的职责要求,根据护士等级充分调动各级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和护理工作水平,确保医疗安全,实现护理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医院发展作出贡献。

三、分级分类标准

根据医院护理工作特点、整体护理工作要求及护理人力资源现状,参照《山东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将我院护士设定为临床一线护士和非临床一线护士二大类。临床一线护士再根据标准设定临床一级护士、二级护士、三级护士、四级护士、五级护士五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1、分级护士实施积分制滚动管理,根据《护士能级评分表》每年测评一次,各级规定分值标准如下:

一级:评分达到190分及以上(最后结果尚需通过竞岗产生);

二级:评分在170分—189分;

三级:评分在150分—169 分;

四级:评分在120分—149分;

五级:评分在120分以下。

2、原则上一级护士比例仅占临床一线护士的5%-10%,在全院竞岗产生。各科室根据本科室人员情况可设置一级护士1-2名或不设置一级护士。如本科室无符合一级护士条件的人员可空缺或由护理部调剂他科一级护士担任;如同一科室竞岗产生的一级护士比例超标,可由该科室护士长优先选择,未被选择的一级护士由护理部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降低一个级别在原科室工作。

3、工作未满一年的护士归类为五级护士,但其绩效分配原则上参照医院对新职工的绩效分配相关规定。

四、有关待遇

各级护士根据等级标准将依次享受相应待遇,医院护理、财务、人事等相关部门将结合医院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岗位风险、技术含量、劳动强度、专科水平等因素确定分配方案,尽可能做到按岗取酬,按能取酬,体现不同层次护士的劳动价值。医院聘用的合同制护士,除双方约定的协议工资外,只要符合相应护士等级标准,其绩效部分在相应的岗位应享受与医院在编护士同等的其他待遇。

五、考核评定

护士分级分类方式主要由护理部集中护理管理人员和各层次护士的意见,制定护士分级分类的条件、依据和比例,各级护士制定相应职责和级别系数,做到责任和利益的一致性,各级各类护士每年度考评一次,考评内容结合实际工作、三基考核、科研论文、同事测评等多个方面,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核定护士下一年的等级或岗位。

六、实施要求

1、非临床一线护理岗位不设五级护士,未经注册的护士不得单独值班。

2、急诊室、危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护士的工作职责,可根据各科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及工作量在遵循原则的基础上自行制订并实施,但必须报护理部审核。

3、非临床一线护理岗位的等级设置,根据具体岗位的重要程度及工作内容另行设定。

第五篇:修改不良事件分级分类

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级与分类

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级

0级 事件在执行前被制止;

Ⅰ级 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Ⅱ级 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行临床观察; Ⅲ级 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Ⅳ级 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延长疾病康复进程;

Ⅴ级 永久性功能丧失; Ⅵ级 死亡。 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1.不良治疗类:患者身份识别错误、用药剂量错误、用药时间错误、用药途径错误、用药方式错误、用药浓度错误、漏给药物、血制品保存不当、输血查对错误、输血时间错误、输血剂量错误、输血装置错误、血袋扎破、血液污染、患者标本采集错误、标本条形码贴错、标本结果贴错、医嘱未执行、危急值未及时处理、操作错误、医疗感染暴发、手术身份部位识别错误、体内遗留手术器械、输液输血反应;

2.意外事件类:跌倒、坠床、走失、烫伤、烧伤、自残、自杀、火灾、失窃、咬破体温表等;

3.医患沟通事件类:医患争吵、身体攻击、打架、暴力行为等; 4.皮肤类:医源性皮肤损伤、约束带使用不当造成的皮肤损伤、药物外渗、渗出造成的皮肤损伤、院内压疮等;

5.饮食类:饮食种类执行错误、饮食违背治疗原则、鼻饲注入错误、误吸/窒息、噎食、咽入异物、食物中毒等;

6.不良辅助诊查、病人转运事件类:身份识别错误、标本丢失、检查或运送中或后病情突变或出现意外等;

7.管道类:管道滑脱、病人自拔、导管断裂、破损、堵塞等; 8.职业暴露类:针刺伤、割伤、放射损害等;

9.公共设施事件类:医院建筑毁损、病房设施故障、蓄意破坏、有害物质泄露等;

10.医疗设备、器械、用品事件类:医疗材料故障、仪器故障、器械不符合无菌要求、消毒物品未达要求、热源试验阳性、操作中发现器械包器械物品不符等;

11.其它。

护理部

二0一三年十二月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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