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不良贷款原因

2022-07-07

第一篇:对公不良贷款原因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成因及化解对策探析

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农信社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并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和扭亏为盈的最大障碍。如何有效化解不良贷款,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成为当前农村信用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本文试作如下浅析。

一、成因分析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因此,要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有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预防和减少贷款风险。

本人认为,其原因主要为借款人的原因、信用社内部管理原因、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信用社内部管理原因:

一是贷款风险识别、预测和筛选机制不健全。如对贷款的调查评估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多是基于对借款人投资项目前景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两高一剩”项目,如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的抵押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对异地贷款、多头贷款,假冒名贷款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因信贷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以致疏于催收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清收,而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二是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如在贷前调查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业务量大,只配备有1-2个信贷员,往往要负责十多个村,2000多笔业务,调查、发放、管理和清收一个都不能少,致使应接不暇,难以实现按操作规程执行等。

三是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十分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执行不力的情况下。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企业财务管理、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以主观感觉和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承诺,白白浪费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因存在责任追究错位、权利与义务、风险与收益不对等等情况,致使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四是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这种贷款配置本身就孕育着高风险。一旦政策或外部环境有变,往往造成贷款形成不良或损失。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

一是借款人欺诈。借款人主要通过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虚假信息以改善本企业(人)的资信状况,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其特征有:

(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部分虚假;

(2)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资信状况,期望获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

(3)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真实的生产环节。如果经营按计划进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贷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出现其他情况时,借款人虽然无力归还贷款,但通常愿意与信用社合作。

更为严重的是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其主要特征有:

(1)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违法手段);

(2)借款人对其从事的行业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没有正当主业,或者从事的行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贷款;

(3)借款人获取贷款并不用于主要业务,而是以转移、投资、奢侈消费等方式,鲸吞贷款。这类欺诈行为主要以骗取信用社贷款为最终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拢或腐蚀信贷人员,因这种恶意欺诈希望而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极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二是借款企业(人)经营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不善,缺乏市场观念、竞争意识、健全机制和发展能力,形成高负债、低效益、软约束、超分配的局面,致使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给信用社贷款造成损失,形成不良贷款。

三是借款人通过企业改制,将信用社的贷款“一改了之”。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以及企业改制,有的企业盘活了资产、扭亏为盈,重新获得生机。与此同时,部分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借兼并、破产、重组、改制之机“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债权。大量的信贷资产在企业改制中打了水飘,成了企业改制的牺牲品。

四是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贷款。由于我国农业的基础较薄弱,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低,大多数地方存在靠天吃饭这种情形,这增加了涉农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业欠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影响贷款的归还。

(三)、其它方面的原因:

一是政策因素。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缺乏连续性,经济波动的频率高、幅度大,使信贷扩张和收缩的压力相当大,在宏观紧缩、经济调整时期,往往形成大量贷款沉淀。

二是行政干预因素。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迫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大量指使性政绩贷款、救济贷款、保稳定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据了解,各地政府及部门在农村信用社都不同程度存在借贷业务,部分政府借款虽已逾期多年,却不能落实债务,按期收回。

二、化解对策

1、实行贷款清收责任制,落实岗位清收。做到把清收指标落实到人,与工作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按月考核。

2、委托清收。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对非金融系统人员清收的贷款实行打包委托清收。

3、落实清收担保、抵押贷款。对有担保的不良贷款,要做好担保单位的工作,由其予以偿还。对抵押贷款要通过法律程序予以执行。

4、专项清收。对那些问题严重,欠款时间较长,收回难度大的大额不良贷款,可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专项清收。

5、通过“拍卖”方式,盘活清收。通过拍卖公司,采取公平竞争,公开拍卖。

6、行使抵销权。若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之间互负有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农村信用社可根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农村信用社在主张抵销时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7、行使代为权清收。当借款人无力履行债务,同时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却怠于行使,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第一部分第11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8、行使撤销权清收。如发生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况,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以上行为。撤销权自农村信用社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9、发挥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作用,借助行政力量清收。农村信用社要经常主动协调地方党政的关系,取得党政部门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10、适量注入信贷资金,“放水养鱼”盘活清收。对一些暂无还款能力,但信誉较好的客户,在考虑其还款计划的基础上,适量投入一些贷款,帮助其培植还款源,经营重新走上正轨,尽早归还贷款本息。

11、积极参与企业改制,跟踪落实陈欠旧贷。信用社要加强与有结欠贷款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改制信息,及早介入企业改制,变更、落实债权债务关系。

12、依法提起诉讼,强制清收。对少数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归还贷款的“赖账户”、“钉子户”、“地痞户”,选准突破口,严厉进行打击,通过依法提起诉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法律手段,强制收回贷款本息。

第二篇:一、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几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对于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预防贷款风险。

一般而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借款人的原因;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失误;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作为贷款人的农村信用社自身贷款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主要有:对新的、资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开发的业务融资、贷款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证券或商品买卖;贷款的抵押折扣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奇迹的发生”或不再过问,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2、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有: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又没有充分听取必要的劝告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使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或者干脆对信用社声称“反正欠这么多贷款,不增加贷款则其他贷款更加无法归还”,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毒化借贷双方关系,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信贷管理人员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根本没有按照信贷操作规程执行等等。

第三篇:不良贷款“前清后增”原因及破解对策

近些年信用社无论资金规模、效益还是化解风险都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由于政策、历史原因,大量不良贷款沉淀,不良贷款额度大、占比高、清收难,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薄弱,已成为阻碍信用社发展的瓶颈。每年都投入大量人、财、物力等盘活清收不良贷款,信贷资产质量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经常出现不良贷款“前清后增、余额反弹”的问题,严重影响着信用社的改革步伐。

造成信用社不良贷款“前清后增”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环境不完善。

在一个区域,贷户之间互相攀比、互受影响。如果同样的情况贷款有到期主动还贷的,也有不按期还的,而信用社对不按期还贷的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会直接影响到一些信用好的贷户,直接破坏了信用环境。一些贷款户总觉得钱是国家的,用的理直气壮,天经地义,对到期贷款能拖则拖,能赖则赖。还有一些贷款户认为信用社没有健全的法律管理体系,我即使不还,你也无能为力。有些贷户则是负债累累,家徒四壁,干脆就是破罐子破摔。

借款人口头承诺较好,实际兑现较差。有的借款人把信用社的催收不当一回事;有的借款人不接听贷款人的电话;有的借款人在信用社不知情的情况下顶名给他人借贷款,信用社实行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后,不良贷款划剥到资产中心管理,贷款分布区域广、笔数多、金额小,中心人员有限,造成清收经理管户较多,对到期贷款不闻不问,借款人对偿还逾期贷款没有时间观念。

2、现行制度对借款人违约缺乏有效制约。

信用社的制度不断在健全完善,但对借款人违约没有强制约束的法律和办法,因而导致借款人违约成本低,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除了催收或者依法诉讼外,就没有其他有效办法催收。目前依法诉讼时间长、执行难,对借款人不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借款人偿贷意愿低。

3、业务操作违规,贷后管理制度不严。

随着信贷管理系统日趋完善,电子、影像设备的使用,贷款调查、审查两个环节做得相对较好;主要是贷后检查环节,客户经理重视程度不够,检查频率低、流于形式,贷款出现风险后,往往不能及时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等到贷款逾期或大量欠息后,风险已难以控制、化解。贷款发放后,除贷款交息或到期电话催收外,基本上不再过问,信息掌握不及时,致使贷后管理出现“真空”。

4、借新还旧,淡化了借款人的还款意识。部分信用社对到期难以收回的贷款,采取借新还旧的方法变通,对已经出现风险的贷款不是及时提示预警而是掩盖事实,长时间的借新还旧,使部分借款人淡化了还款意识,增加了信用社对贷款收回的难度,致使贷款越盘越死。

针对以上原因,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内控,完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

一是完善贷款决策机制,完善信用社贷款审批委员会职能,充实法律人才,增强对贷款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严格按照信贷管理操作流程规范信贷行为,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引导借款户规避好市场风险,防止贷款挪作他用,同时杜绝违章违纪贷款的发放,防范操作风险。三是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管理机制。信用社现业务品种单一,信贷业务是资产类的主打业务,只要控制了信贷业务的风险,也就控制了农信社的主要风险。四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岗位约束机制。每笔贷款都有AB角色,通过岗位约束来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严把贷款投放关,从源头上控制不良贷款。

2、加强信贷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育高素质的信贷队伍。

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把信贷队伍建设成为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行有力的坚强战斗集体。一是要实行竞争上岗,不断充实信贷队伍。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让那些作风正派、有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对业务熟悉、能吃苦耐劳的员工从事信贷工作,并定期实行轮岗制度,防止个人行为风险。二是要加强信贷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业务及法制教育,认真贯彻“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努力培养一批精业务、懂经营、会管理、强风险的“复合型”人才。

3、加大宣传,营造信用氛围,创建良好的诚信环境。

通过加大宣传,积极依托地方党政支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宣传发动,大造信用平台建设的声势和影响,在辖区内深入信用工程建设,努力培育信用平台,努力构建良好信用环境。扎实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工作,切忌搞形式,走过场,依据评定结果划分客户群体,分类进行扶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定期开展信用村户评先工作,表彰通报诚信单位和个人,并把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强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环境,让那些诚实守信、奋发进取的农民切实得到信用的实惠,从而建造互动共赢、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4、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合理化解信贷风险。严格落实新增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努力推行“包放、包收、包效益、与薪酬直接挂钩”的“三包一挂”制度,切实把贷款风险管理与信贷人员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大力推行尽职免责制度,组织人员对不良贷款风险成因进行重新核查确认,划分责任。对信贷人员确实履职,因天灾人祸等客观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实行免责,仅承担催收管理责任;对确因主观因素而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加大考核追究力度,实行赔偿制度,坚决予以限期收回,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5、依法清收,借助外力联合攻坚。要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纪检部门的合作,对行政公职人员欠款,配合纪委开展专项清收活动;对涉嫌诈骗、内外勾结发放顶冒名贷款等违规违法行为,联手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对陈案、未执结案件,协调法院进行集中清理清收;对以贷谋私等渎职行为和未及时保全债权的失职行为,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切实提高清收成效,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6、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对症下药清收。多措并举清收,根据贷款拖欠的不同成因做到“一户一策”。对赖债户,钉子户,可通过依法起诉,强制清收;对老、旧沉淀贷款和死亡绝户贷款,通过地方政府和村委会能落实的,想方设法予以落实,无法落实的,进入呆帐,逐级报批核销;对行政干预贷款,可通过加强同地方政府、社会各部门的联系,磋商协调,千方百计为盘活不良贷款打开“突破口”。

第四篇:无法获得贷款的原因

无法获得贷款的原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次数太多?个人信用记录了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这些行为将影响个人未来的经济活动。影响贷款获批的因素有很多,那么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次数与贷款获批有什么关联呢?

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审查个人信用报告负面信息行为的主观意愿,了解是否是恶意的、还是其他原因引起的负面信息,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之后再做是否能够贷款的判断。个人信用报告中的查询记录也是重要参考项,若查询记录过多,则不会审批放款。

据悉,之所以参考查询记录是因为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原因分为本人查询、信用卡审批、担保资格审查、贷后管理、贷款审批、异议查询等,其中信用卡审批、担保资格审查、贷款审批按风险要素看可以属于负面类,如果这几类查询记录过多,意味着申请人状况不佳。举例来说,如果在一段时间内,信用报告因为贷款、信用卡审批等原因多次被不同的银行查询,但信用报告中的记录又表明这段时间内没有得到新贷款或申请过信用卡,这就是一个明显的负面记录,意味着申请人没有被批准。

这个信息提示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信用报告被越权查询,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处理。

第五篇:浅析温州银行的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解决对策

摘要:不良贷款,也称为不良资产或不良债权,一直是一个关系银行体系稳定性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它己经成为我国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从担保的角度出发,可将其定义为贷款的担保品出现贬值,贷款损失可能增加的贷款;从偿还资金的来源出发,也可将其定义为偿还出现困难的贷款,尤其指预期的偿还资金来源不能或不足用来偿还利息和本金的贷款。不良贷款主要指借款人未能或有迹象表明其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的贷款。

关键词:温州银行;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对策

一、温州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

2008年爆发了引起西方国家经济剧烈震荡的全球金融危机,仅美国银行倒闭数量就过百家,华尔街的五大投行亦不复存在,摩根和高盛变成普通商业银行,欧洲的金融业惨遭重创,希腊、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爱尔兰五国经济几乎遭受灭顶之灾。此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发出了警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截至2009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仍有近5000亿元。为应对金融危机,我国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随着2009,2010年持续的贷款规模的扩张,经济环境客观上要求金融监管当局提高监管的预见性和指导性,防范未来不良贷款大量产生,确保我国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健,助推国民经济更好更快的持续发展。

截至2012年末,温州银行存款余额达到3496亿元,比上年增长21%;贷款余额达到2158亿元,增长14%;拨备前利润达到50. 9亿元,增长18%。目前,温州银行共有营业网点4800多个,员工4. 9万人,营业网点不仅覆盖了全省每一个乡镇,还遍及大中城市,成为联系广大农民的金融纽带、沟通城市与农村经济的金融主力军,在城市、农村都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截至2013年底,温州银行贷款余额2625. 87万元。分类结果为:正常贷款2138. 12万元,占比81. 43%,较年初增加576. 76万元,增加9. 09个百分点,其中:正常类贷款1733. 76万元,占比66. 03%,较年初增加486. 49万元,增加8. 24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404. 36元,占比15. 40%,较年初增加90. 28万元,增加0. 85个百分点。

2013年不良贷款合计487. 75万元,较年初减少109. 28万元,不良贷款占比18. 57,较年初下降9. 09个百分点,其中:次级类贷款105. 86万元,占比4. 03%,较年初减少54. 20万元,下降3. 38个百分点;可疑类贷款289. 86万元,占比11. 04%,较年初减少44. 81万元,下降4. 47个百分点;损失类贷款92. 04万元,占比3.51%,较年初下降10.28万元,下降1.24个百分点。

不良贷款的累积极易导致银行失败和银行危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将不良贷款占比超过10%作为判断银行危机的标准之一。回顾我国各阶段不良贷款的成因,我国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银行业都将沉淀形成大量不良贷款。巨额不良贷款的处置不仅仅能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更重要的是化解多年积聚的经济社会风险,推动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温州银行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分析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被定位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和经济核算的组织,银行的主要职责局限于信贷、结算和现金出纳等方面,并且实行“统存统贷”、“统收统支”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都受国家计划指令的统一指挥,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政府的拨款或行政指令性的贷款,银行在其中只起结算和记账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既不需承担还贷风险也无盈利要求,不良贷款的出现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职能、内部管理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企业以往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及指令性贷款而获取经营资金的方式逐步改变为主要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国有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纯粹转变为法律意义上的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关系。此时,由于国有企业改制进展相对缓慢,企业的经营效益一时难以得到显著提升,从而导致大量贷款无法按期偿还,银行的不良贷款也相应大幅度攀升。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宏观经济增长一直主要靠外延扩大再生产的方式来推进,并且长期以来过于强调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数量,而忽视了经济增长的质量。这样的发展模式虽然迅速扩大了我国的经济规模,但是同时也产生了重大的隐患,主要体现在“经济过热”和过高的通货膨胀率两个方面。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了大量的重复建设、资源配置极端不合理以及生产效率低下等严重后果。与此同时,作为在国民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由于过度依赖银行贷款,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电工岗作业指导书下一篇:党风廉政剖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