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论文

2022-05-03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公开】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论文 篇1:

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会议要求,要把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当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做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使假冒侵权者因信用不良“处处受限”。

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论文 篇2:

资讯 .本月焦点

【公开】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

【域名】11月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部分保留域名开放注册的日升期规则公告》,同时发布了《日升期可申请的域名列表》,企业和网民可通过《日升期可申请的域名列表》查看日升期内可申请的所有域名。公告显示,2013年11月6日至12月5日,相关商标权益人在此期间获得优先申请此次开放的.CN和.中国域名。

【基地】日前,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创建的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正式启动,开发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再添新助力。基地建立后,将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专题研究、知识产权对外交流研讨、涉外知识产权培训等工作,切实为开发区企业顺利“走出去”、努力开拓海外市场服务。

【特色商标】近年来,“天涯海角”、“海棠湾”、“国际旅游岛”等海南特色商标资源被恶意抢注的现象层出不穷。近日,海南省高院向省政府提出《关于加强我省特色商标资源保护的司法建议》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并作为地方经验供分享与交流。

【中美PPH】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共同决定,从2013年12月1日起,中美PPH试点将无限期延长,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中英PPH】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英国知识产权局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英国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的联合意向性声明》,中英PPH试点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启动。据悉,截至目前,英国企业在华累计提交了2.4221万件发明专利申请;2013年1月至10月,英企在华专利申请数量已达1500余件。

第六届中国版权年会在京举办 四位嘉宾获评终生成就者

11月30日,第六届中国版权年会在京圆满闭幕。本届年会评选出了4位“中国版权事业终生成就者”,分别是:国家版权局原局长宋木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寿康、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刘杲和作曲家谷建芬。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论文 篇3:

努力打造企业诚信文化

诚信自古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今社会最普遍、最基本的伦理价值需求。人无诚不立,业无信不兴。信用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它能产生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有形的财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市场信用体制有助于规则的建立,秩序的形成,能有效减少交易成本,避免资源浪费,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企业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守信则昌,失信则亡。企业诚信一是要诚信于社会,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二是要诚信于客户,满足客户的需求,真诚地为客户服务;三是要诚信于员工,要关心员工,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成长发展环境。

到目前为止,我国许多法律中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也涉及到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内容,但还没有完整、系统和规范的诚信法律,对社会与经济活动中的诚信行为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加之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市场经济的运营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规则秩序不完善,市场制度尚不成熟。一些企业缺乏诚信观念,诚信意识淡薄,甚至惟利是图,采取投机取巧、坑蒙拐骗、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企业伦理的失范和企业诚信的严重丧失。在国际市场,中国产品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影响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制约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在国内市场,产品以劣充优、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履行承诺、合同欺诈等现象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诚信建设,早在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就指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现象屡禁不止,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各级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发挥主导作用,倡导诚信的价值观与伦理规范,有效地推进诚信建设;社会需要加强法制建设,通过法制约束市场主体诚信交易,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健全全国性的信用体系,将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行为纳入管理范围;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公布黑名单,及时亮出黄牌或红牌,大大提高其失信的成本。强化社会监督,抓好诚信道德教育,会计、审计、律师等中介组织要积极筹建诚信子系统,要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则,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着实强化企业道德建设,构建诚信企业文化,把传统道德中的诚信思想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起来,形成新时期的道德规范。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 ,这是国家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重大举措。一个假货充斥的市场,不可能真正繁荣;一个造假盛行的社会,也不可能有发展的活力。人类历史上的每一次进步,都缘于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当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和社会转型时期,全社会更应形成严惩假冒伪劣、鼓励社会创新的良好氛围。面对新的形势,在实现中国梦的征途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仍很艰巨。我们必须努力打造诚信文化,尽快建立和完善诚信机制,让广大科技人员和诚信企业大胆创新,让守法经营者路路畅通,从而助推中国经济创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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