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

2022-08-24

第一篇: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

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长沙县城管局吴军

近年来,县城星沙城市规模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尤其是今年全面实施县城管理体制改革后,工作重心下移,建立“两级管理、三级服务”、“市场化、网格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新模式,逐步形成了系统化、常态化的较为成熟的城市管理体制。但当前我县城市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创新思想,转变理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我县城管工作尚存三大问题

(一)管理体制的问题

1、城市管理下放街道后,条块结合、责任分解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例如考评办在考核街道范围内门店店外经营时,街道就认为责任应该在城管局执法大队。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移交体制不畅。如新建的绿化带在施工方一年的养护期过后的状况达不到物业承包公司的交接标准;经开区内还有几条道路未能实现管理移交;县城桥梁在移交时大部分找不到建设资料等。

3、建设工程项目一系列前期审批手续时间冗长问题。园林绿化建设具有季节性的特点,市政道路维修维护受天气等因素制约,因此前置审批也要服务好项目建设。

4、国土、规划部门应尽快选址设定大型渣土消纳场。渣土消纳矛盾多,协调难度大,也没有正规的零星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导致随意倾倒现象屡禁不止。

5、街道、社区应把如何长效保持提高市民素质放到一个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城市管理质量正在上台阶,只有有效改善部分市民的一些不良生活习惯,良好的城市形象才能得到一个长效的保持,才能得到一个全面的反映。

6、与城市基础设施有关的部门之间过于强调自身利益,建设过程中的相互默契不够。例如有的部门在建设时需要破坏其他部门的设备设施,但在完工后既不通知也不修复,造成了市容缺陷和安全隐患。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存在的问题。

1、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资金问题。一是今年已开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有部分项目资金得不到落实。二是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资金投入太少。以往我县每年不足400万元市政设施维

护经费相比较38平方公里的城区根本就是杯水车薪;今年虽然追加了800万元用于市政设施零星维护、1500万用于城区十五条主干道的维护,但这只是在还历史欠账。

2、下水厢涵、桥梁、涵洞自建设投入使用十几年以来从未做过维护,城市排水能力差,安全隐患较大。我局已将这些维护项目向政府申报了2012年财政投资计划项目。

3、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场2010年6月底暂停使用后,周边村民上访依然不断,9月初市政府也明确批示明年年底后将不再接受我县的垃圾处理。所以我县的垃圾填埋处理的形式异常严峻,重新启用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迫在眉睫。我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根据设计还可填埋生活垃圾100万吨,按现在全县每天产生400—500吨生活垃圾量计算,还可以使用5—6年,但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将处理场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农户进行拆迁;二是做好渗滤液处理工作,使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同时强化周边环境监测。

4、园林绿化建设档次、品位不高,面积建设投入较市里少得多,设计、绿化层次、视觉感观力不高。我县建成区绿地率39.9%,人均公园面积5.1平方米,相比其它园林县城都相对不高。规划和设计未能有效地反映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植物品种较单调,一些绿地缺乏必要的园林建筑小品,公共绿地中服务设施不足。在绿化建设标准上,我县为100元/平方米左右,而长沙市的绿化建设投资标准一般在300元/平方米以上,投资标准低往往影响绿化建设的档次和品位。今后应加大绿化建设投入力度,提高绿化建设投资标准,通过改造或新建各种绿地,提高绿地率,通过规范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资质门槛,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应加快通过长沙县绿规审定,坚决执行绿规确保县城绿地率。应通过加强园林科研培育,提高我县绿化地方特色。

5、城管执法难度大,违章建筑、流动摊贩,噪声扰民等问题突出。如城区流动摊担较多,尤其是长期在星沙城区40多个贩卖哈密瓜、烧烤的新疆少数民族摊担,依仗敏感的少数民族身份,极不配合管理,执法难度又特别大。这些问题必须堵疏结合的方式才能解决,一是街道要加快划定流动摊贩集中经营点规划流动摊贩经营,给出政策出口体现人文关怀;二是城管执法、民族宗教、公安、街道联合执法,强力取缔不服从管理的摊贩。

(三)城管局人员、机构配置问题

星沙无论是人口规模、建成区面积、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都达到了一个中等城市标准,而我县城市管理机构、人员等方面仍维持在普通县城的水平,尤其是市政、园

林、环卫、渣土等4个管理部门,工作量、工作要求与人员配置、机构设置、经费投入不相匹配。

二、我县城管工作呈现出三个特点

1、小机构管大事。我县县城建成区38平方公里,城区人口接近40万人,县城与城市管理有关的事务基本上都由城管局164人管理,其下设的科室和二级机构共13个,但除执法大队外都没有行政级别。而反观比我县规模小些的其它区县,园林、环卫、市政等行业管理部门基本上都达到了副科级以上的级别,分别都有百来几十号人。

2、重建设轻管理。县城每年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都在十个亿以上,而每年的城市设施维护投入仅几千万。按照现代城市“三分建、七分管”的发展理念,重建更要重管。

3、做事多,表扬少。城市管理事务繁杂,矛盾多,尽管城管工作年年在上台阶,但离县委政府和市民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城市管理与维护就如同一户人家的保姆,不论她事做得再多再好,主人总有不如意的地方。

三、正确认识目前存在的困难和现状,要取得新的突破必须加快在思路上实现“三个转变”。

1、加快由行业操作者向行业指挥者的转变。在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是加大事务权对街道的下放力度,能下放的一步步全部下放,包括15条主干道的维护以及所有背街小巷的市政维护。二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城市管理事务市场化、公司化运作,城管局仅仅只成立一个小型维护队及时小修小补破损路面。三是集中精力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制定城市管理的远景和近期规划,完善城市管理制度、标准和分行业的管理规范等管理体系。四是指导各街道和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城市日常维护。五是采用科学、准确的方法严格落实城市管理考评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2、加快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由单兵作战向部门联合出击的转变。充分运用城管委的大平台,发挥街道、社区、职能局等骨干单位作用,通过更多沟通、协调、协作、联动来增强城市管理工作合力。如扬尘治理、噪声整治、违章建筑、违章停车等工作需环保、建设、公安、交警等多部门联合管理和执法;渣土消纳要规划、国土、街道等多部门制定并确保场地,街道、社区、城管等多部门参与管理;市民素质需街道社区落实提高;绿地规划需规划局尽快制定等。

3、加快由注重做事向注重想事的转变。城管局作为全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站在代表县委政府的高度,将重点放到机制、方法的研究和业务指导创新的大方向层面。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多研讨、多与外地交流,合理引进先进大城市的城市管理新理论、新方法,并逐步试验推广,努力建设县有国际化视野的幸福星沙。

四、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与创新过程中,有效结合“三种意识”,努力提高“三种能力”。

1、有效结合“全民城管意识”,努力提高“公民教化能力”。我们将坚决贯彻“全民城管”理念,主导深入开展“全民城管”系列活动,扩大“全民城管”的影响力和号召力,通过长期的法制宣传、市民教育、互动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与意识,实现市民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的转变。

2、有效结合“完善城市功能、服务发展大局意识”,努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与水平的能力。完美的城市是市民的期望,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载体,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完善县垃圾处理场、园林绿化景观、垃圾站、公厕、路灯、市政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工作,在设计深度和施工质量上把好关,特别是要讲究科学的设计和施工方法,彻底改变以前园林绿化栽单行树、断头树,市政道路小洞不修修大洞等弊端。

3、有效结合“国际化视野的意识”,提高“最佳人居环境的管理能力”。城市建好了,更要管好。国际化视野具体到城市管理上就是如何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让城市适宜投资创业和居住生活。我们已经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今后要进一步自我提高到以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最高标准来管理我们美丽新城。

五、从完善管理的角度出发,提三点建设性的建议。

1、加强资金投入,一是落实已开工项目资金来源,二是加大园林、市政等单面积建设成本。

2、配强专业技术人才,市政工程、园林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人才我局奇缺,同时又是当务之急需要的。

3、升格园林、环卫、市政、渣土等行业管理部门机构级别,便于有更高权威性开展工作。

第二篇: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的延伸,是巩固城市建设成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县以整治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重点,以“整脏治乱”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城市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也日益增多,城市管理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近期,我们组织人员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县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县在城市规模扩张方面成效明显,但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老城区历史欠帐较多,建设滞后,还属于小城小规模,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一是市政设施不够完善。老城区道路狭窄,城区公共绿地少,绿化率较低;垃圾中转站和投放点欠缺,公厕数量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手段还处在比较原始的阶段;农贸市场数量不多,布局不尽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生活需要。二是各类专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不完备。一些维修店、作业加工店、服务洗车店、废品收购站等不符合营业前置条件,如室内无场地占道经营作业,洗车店不设沉淀池,污水直接排放下水道或河道,餐饮店达不到前堂后店要求,油烟未经处理自然排放等等。三是部分住宅小区内部功能不全,车库、停车场、垃圾池等必须设施配套不足,影响了居民生活。

(二) 市容秩序比较混乱。一是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目前,县城主次干道均存在流动摊、店外摊占道经营,占道修车、洗车、作业加工等现象。部分专业市场内部管理不到位,不少经营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二是交通秩序管理不规范。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上人行道,行人不遵守交规,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广告设置随意性大。一些商家在部分路段随意悬挂广告牌,或在店铺门前占道摆放招牌,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还未彻底根治。

(三) 市民环境卫生意识不强。部分居民特别是沿街住户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排放污水,临街商户、饮食店存在门前乱扔乱堆垃圾现象;建筑施工车辆轮胎带土运输,撒漏时有发生;部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不落实,存在卫生死角。

(四) 违章建筑问题突出。一些居民私自圈地建房,不仅破坏城市规划,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少数居民在屋顶违章搭盖加层,影响了建筑物整体景观。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 城市管理观念落后,与城市的发展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对城市管理的内涵理解片面,认为城市管理就是一般意义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是维护城市规划建设功能不异化的手段,重建设轻管理、先建设后管理、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观念较重。特别是当前城市规模加速扩张,各级愈来愈重视建设的速度,强调建设的效率,而对城市科学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服务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了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二) 就业再就业形势严峻,城市管理面临难以调和的矛盾。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我县就业再就业形势还比较严峻,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没有找到固定工作时,大多以各种低层次的生产方式谋生,例如摆摊设点、修理、开小餐馆等等,这些经营活动往往是滋生违规违章现象的“温床”。当前,这些弱势群体是城市管理的难点和焦点,有关部门既要以人为本,又要严格执法;既要维护社会稳定,又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使得城市管理面临难以调和的矛盾,处于两难的境地。

(三) 城市管理体制不顺,长效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建设、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环保、民政等多个部门。长期以来,由于权责不清、各自为政、执法交叉,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真空,致使部分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久拖不治,或久治不愈。同时,一些相关职能部门还存在“城市管理是城管部门的事,管理好坏与自己无关”的思想,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四) 城市管理法规不完善,行政执法手段受到限制。目前,对城市管理还没有一部完整、系统的实体法出台,只限于一些条例或地方制定的规章、办法。而且,有的法规规章条款标准不明确,对某些行为只有禁止性条款,没有详细处罚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中,有许多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的行为,因为在治理方面缺乏法规依据,使管理者往往处于尴尬的境地,导致许多违章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查处,影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 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市民城市意识比较淡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要求市民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目前,我县对市民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还很不够,市民爱护城市、爱护公共设施的意识还很淡薄,乱丢、乱吐、乱停、乱放、乱倒、乱搭、乱建的现象还十分突出,人为破坏、盗窃公共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市民对城市管理提出了高要求,希望城市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水平;而另一方面,当城市管理与个人利益出现矛盾时,市民的自我约束能力就会下降,公共意识往往被抛在一边。

三、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城市管理理念。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创新城市管理理念上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强化“三项职能”,实现思维的“三个转变”。一是要强化调控职能,立足打基础、管长远,由侧重于管人、管事、管物转为更加重视改善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城市管理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思维转变。二是要强化服务职能,一切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实现城市管理从效益至上向服务至上的思维转变。三是要强化监督职能,健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执法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实现城市管理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二) 统筹规划,完善设施,大力夯实城市管理基础。要坚持以规划为纲,把城市管理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实行同步规划,同步推进,从源头加强城市管理。同时,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规划,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一是加强环卫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加快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垃圾收容器及公厕的规划布点与配建步伐,提高环卫保洁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要着眼城市长远发展,合理布局城区停车场,老城区要适度开辟,新区要预留空间,缓解城区交通管理与停车压力。三是加强行业市场的规划与建设。要将农贸市场、旧货交易市场、洗车场、机动车修理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本着“管理优先”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批实施,打造分类合理、特色鲜明、统一管理、集中经营的各类专业市场。

(三) 盘活资源,市场运作,切实突破城市管理资金瓶颈。要加大经营城市力度,转变城市资源管理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城市管理投入不足的问题。一是投资主体要实现多元化。政府要由城市管理的直接投资者转变为引导投资者,通过制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市管理活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二是城市资源要实现商品化。将无形资产有形化,推行街道广告经营权、公共设施冠名权、出租车经营权、公共汽车线路和站台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转让、拍卖和租赁,使其进入营运状态,拓宽城市管理筹资渠道。三是城市管理要实现企业化。进一步转变“政府包揽、垄断经营”的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将政府部门经营性职能转由中介组织承担,开放作业市场,对城市管理养护作业等项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达到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的目的。

(四) 整合力量,健全网络,着力创建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管理而非行业管理的工作,需要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为此,应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有统有分、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开展“迎接奥运圣火传递、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活动,我县成立了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可以此为基础,成立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常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性规划、工作计划和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二是健全基层网络。要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社区作用,合理下放城市管理权限,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属地管理,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社区主抓的城市管理模式。三是推行综合执法。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宏观决策作用,进一步统筹相关部门职责,把由建设、公安、工商、环保、卫生、交通等部门负责的基本卫生、基本秩序管理工作,与城管执法队伍负责的违规违法查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单一的城管执法转向综合执法服务,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的问题,为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供体制保障。

(五)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依法治理是城市管理的关键,也是城市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一是要建章立制,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体系。要针对城市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城市管理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由县人大或县政府出台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健全城市管理制度,使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要依法行政,增强城市管理执法的规范性。要建立健全案件受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有效。三是要文明执法,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文明意识。

(六) 强化措施,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注重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标本兼治地抓好城市管理。一是建立城市环境集中整治制度。对城市环境特别是脏、乱、差等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齐抓共管,集中整治。当前,要突出抓好以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章建筑、“牛皮癣”等为主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建立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度。要实行城市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考核范畴,严格结帐。同时,对具体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兑现奖惩,消除管理真空和死角。三是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机制。根据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建立操作性强的考评体系,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城市管理绩效进行全面、科学、公正的评价。

(七) 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氛围。市民是城市管理的直接参与者,也是城市管理的受益者,只有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才能真正管理好城市。一是要深入宣传发动。出台《市民文明守则》,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等手段,教育和动员广大市民,切实增强城市管理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实际能力。二是要强化政务公开。对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举措,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和热线等形式,加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保障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积极开展“城管服务进社区”、“城管小卫士”和“城管志愿者”等活动,打造城管与市民互动的平台。三是要严格监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行风监督评议制度,建立城市管理领导热线电话和接待日制度,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切实加强社会对城市管理从决策到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坚持严管重罚和宣传教育并重,尤其是对一些重点难点领域和重点人员,要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违规违章行为从重处理,增加违法成本,突出警示作用。

第三篇:浅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摘 要:面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的不断深入, 如何切实解决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 显得尤为重要。提高城管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良性运行机制,最终达到依法治理城市,依法管理城市的目的。本文主要探讨了城管行政执法的现状以及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并从多个方面提出改善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问题;对策

引 言

2013年6月9日,央视新闻周刊栏目报道,2013年5月31日下午,陕西省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的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自行车行店主发生争执,继而发生了厮打、脚踩车行店主头部的行为。节目中,主持人白岩松提出一个让人深思的问题——我们的“城”,该怎样“管”?现如今,无论大中小城市中,有关城管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成为新闻报道已不再是新鲜事,城管队员不文明执法、暴力执法、被执法者暴力抗法等等案例屡见不鲜。由这些案例可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仍旧存在一系列突出矛盾问题,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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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理执法地位不够明确、管理网络不够健全,管理基础相对薄弱;城市管理的执法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规范管理和长效管理相对薄弱;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局面还没有根本改观;多个部门、区域间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的情况时有发生等。如何争取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实现执法的最佳社会效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期使其适应当今社会的要求。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概述及法律渊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产物,主要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般认为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即“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改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继1996年 10月 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后,1999年11月8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发〔1999〕23号),继续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2000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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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在这一阶段,相关试点城市在实践中逐步统一了机构名称,这标志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已进入规范化的起步阶段。

2002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为了有机衔接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和综合执法工作,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于2003年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4号),就两项工作的关系和贯彻落实问题作出了详尽的安排。其明确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要求;执法体制由多头多层执法向集中统一执法转变;执法方式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执法队伍向专业化转变,执法形象改善。这一系列关于行政管理综合执法文件的下发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表明城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

城管执法本质上行使的是行政执法权,在执法过程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运用克服了原来各部门分头执法造成的推诿、效率不高和多头重复处罚等问题,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造成了城管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公权力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二、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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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项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城管行政执法同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一些盲点,操作层面的问题也不断暴露。尤其是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存在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和政府形象,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仍然比较尖锐,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法滞后,执法依据不足

目前国家立法中,至今没有一部系统的综合性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虽然城管执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授权,但并没有一部法律法规专门对城管的执法范围予以明确规定,基本上都是“借法执法”。城管执法仍旧缺乏系统科学的法律规范,存在着合法性和合理性矛盾的问题,导致实际执法过程出现法律漏洞或者法律矛盾。拿笔者所在城市来讲,在公园管理、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的管理方面,即使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因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如:公园水面禁渔、果树的人为损坏、城市道路的挖掘等,这些的执法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城管执法很难行使处罚权,没有确切的法律法规为其执法行为作坚强的后盾。只能在与公安机关展开联合执法时,在上述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情节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而在日常的巡查管理中没有处罚权的执法者只能以劝导的形式制止违法行为,管理效果很难达到。

(二)体制不健全 规范化建设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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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限划分不够规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是为了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叠的问题。但在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由于部门自身利益、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等原因,在部门职责划分上,往往从本的部门利益出发,把工作中管理难度大、无人肯管的问题借机推给城管行政执法部门。造成原有的执法机关并没有减少,反而由于行政处罚权的界定不规范,在执法实践中引发职责交叉的新问题。这样的结果容易导致问题的拖延和责任的推卸,既不利于执法的公正和效率,也不符合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举个简单的实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停放问题,据了解,笔者所在城市具体职责划分是: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上车辆停放(含非机动车)由公安交警部门行使执法权;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由城管执法部门管理;而所有路段和公共场所机动车的停放又归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如果某个人的摩托车因违章停放被暂扣,那么这个人就得城管、交警两头问才能知道究竟归谁管。这样繁杂的职权分工和职责划分,不仅让群众感到“办事难”,也严重损害到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2、协调机制不够顺畅

城管执法,实际上执行的是其他行政机关的职责,之前的所有行政管理职能都还分属于相关行政职能机关,在部门本位与部门利益作用下,但现在他们不得不让渡手中的执法权力,难免有些失落。客观上使得相对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和其他行政管理权的协调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另外,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与行政管理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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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法规理解上的差异,也影响了执法配合工作的开展。

3、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专业性都很强,很多地方的城管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使得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部门业务交流、信息提供等方面存在诸多歧义。由于没有归口的主管部门,又没有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导致各地城管执法队伍的管理体制、人员身份、机构性质、着装标识等没有统一的标准,直接影响了队伍形象,执法人员身份、执法人员人身保障等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法队员归属感的缺乏,造成城管执法积极性的减弱,导致城管执法队伍不能“栓心留人”,人才流失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这严重影响了城管的队伍稳定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规范化建设更是举步维艰。

4、监督体制不够完善

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所涉职责范围广,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工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行政执法等多项职权,几乎涵盖了城市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执法行为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目前城管执法缺少程序性的制约,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选择性执法的现象随处可见,同样的事件罚款的数目、方式都有可能不同。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一批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法规,但是现行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仍缺乏可行的操作规程,法律责任的规定不明确,内部监督机制又不完善。严重阻碍了规范化建设的脚步。

(三)执法经验的缺乏以及执法理念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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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城管执法队伍起步较晚,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执法手段、执法经验同其他执法部门相比还不够成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管执法队员正规执法的规范性。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在城管执法中还没有真正形成。事实上,自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出台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设立,城管执法一直“重管理,轻服务”,因城管执法执法工作大多涉及社会的弱势群体,其中折射着社会诸多深层次矛盾与问题,执法对象的艰难处境极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因此导致了管理部门备受指责,执法过程中的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执法环境陷入艰难。

三、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实践证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必要的,解决以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要有对城市管理目标清醒的认识,行政执法队伍要有“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以务实、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那么应该如何解决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考虑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建立和完善城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立法机关应该以法律形式确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体制,从而进一步明确城管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地位、职责,明确其执法主体资格,规范法律责任。通过国家立法将原各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划转给地方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在与其他部门协调的过程中能有足够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现有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种类繁多,出现了不少法律漏洞与矛盾,使得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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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违背、竞合。这不但损害了国家法制的权威,给执法守法工作带来了混乱,而且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率。所以必须对现行的法律依据进行系统的完善,为城管执法工作提供合法依据。

(二)加大体制改革力度,推进规范化建设

1、科学划定城管行政执法的权限范围

城管执法权限的的调整应遵循科学、效能、统一的原则,避免职责的交叉重合。此外,在职能配制上,应当注意综合行使的职能应具有相关性,即在管理客体或对象上基本属于同一类或同一领域,其行为目的、活动规律具有多数的共同点,以便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2、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驶不是执法队伍简单的合并,而是行政执法队伍整合、优化的过程。在实际城管执法过程中,与其他部门积极配合,整合资源,形成执法合力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保障。

3、加紧管理体制改革

由于城管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加之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要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各项执法制度,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实现规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尽可能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理顺执法管理体制,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队伍膨胀等问题;改变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分散、政企不分的现状。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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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制度,实行执法网格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

4、提高城管队伍自身素质

城管执法人员不仅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还要熟练掌握城管执法业务知识,经常接受培训,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明确“服务”意识,认识到执法者同时也是服务者,在热情、周到、及时、高效地履行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提高执法效率的途径,提高执法质量。

5、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机制

应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的全方位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切实实现。赋予公众对于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不予管理时,向同级政府申请对城管部门办理的权利。另外,从司法上,要尽快把公益诉讼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还需要扩大对城管执法监督的广度,可以聘请相应的执法监督员,增加媒体对城管的曝光力度,设立市民投诉制度,以此强化社会群众对城管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监督,使城管执法决策更加体现公众利益。

(三)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在城管行政执法中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从而使得执法对象的基本生存需求等到满足。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应当增强服务意识,以在各城市普遍出现的“地摊”为例,笔者所在地区的“临时摊位群”的建设,可谓城市管理的亮点。该县根据市民需要,指定时间、地点经营,为流动商贩向固定摊位转化提供条件。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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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只是城市管理执法中的一个手段,协调好各方关系,保障各方权益才是长久之效。要提高化解矛盾的水平,按照处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做到具体事情具体分析、耐心说服、冷静处理,使管理对象平和接受,从而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结 语

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改革与创新,探索与前进,需要各部门与社会公众共同参与。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总体来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我国还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仍然存在着合法性和合理性不足的缺陷,面对质疑,只有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行政执法工作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支持,才能促进而不是阻碍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建设,才能通过行政执法真正营造一种和谐共“容”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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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熊文钊主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3月版

2、王仰文主编 :《中国公共政策冲突实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1年12月版

3、应松年、袁曙光主编:《走向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4、任进主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综合行政执法》 ,国家行政学院报告选

5、关保英主编:《执法与处罚的行政权重构》.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6、姜明安主编:《行政执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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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我市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目前我市城市管理显现“四多”现象,即“流动摊点多、违章建筑多、小街小巷多、弱势群体多”。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面临着“人手少、任务重、压力大、经费少、要求高”的实际状况,而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管理力量不足,管理不能全面的问题已日益突出,如何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大城管”格局,最终实现“全覆盖、经常化、高水平”的城市管理,应该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思考的重点问题,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 [找材料,到-http://,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区目前在城管方面的主要做法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实现重心下移。理顺城管工作体制对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了“条块结合、合理分工、分清责任、区别对待、统一执法”的指导思想。2005年初,区城管执法分局按照“强化属地执法、健全管理机制”的指导原则,在曲江、文峰街道开展城管执法大队派驻街道试点工作。今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又在汶河、东关两个街道推广了这种做法。目前,区内的四个街办均有城管执法大队派驻,形成了“分局、大队、中队”三级执法网络,通过城管执法大队派驻街道,不仅健全了城管执法的基层网络,而且实现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目标,使街道城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了延伸和拓展,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体现,主观能动性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对辖区内出现的问题形成有效的互动,初步形成了“条为块服务,块为条分忧”的局面。

2、逐步健全基层网络,城管工作逐步向社区延伸,强化关口前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通过健全组织网络,自上而下,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使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实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是城市管理的最终目标。按照城市管理“全覆盖、经常化、高水平”的要求,构建城市管理网络,不断延伸触角,努力实现全覆盖。市、区、街道三级城管人员配备相对合理,而作为承担大量基础性城市管理任务的社区,由于没有专职人员和经费,城管工作不能保持延续性和长效性。对此,结合近期实施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加大了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给社区配备了专门的电脑接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明确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所有的权利和相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并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案件办理及回复率,量化考核各社区的工作落实情况,努力形成“权责一致、保障到位”的新社区城管体制,新机制的实行已经切实增强了社区工作人员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责任心,提高了问题的处置率。

3、加大保障力度,逐步加大城管经费和人员投入,增强管理和执法能力。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任务不断加重,区政府逐年加大了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政府拨款逐年增加。2002年拨款532.6万元,2003年拨款611.7万元,2004年拨款789.7万元,2005年拨款978万元,h 上述费用含环卫经费和专项经费。今年,还专门投资120万元,用于建设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在全区的4个街道和29个社区设立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在人员上,也尽可能的创造条件配齐城管执法人员和协管员,通过市、区两级政府逐年努力,区城管执法分局的人员已从最初的正式执法人员50人,协管员30人,逐步发展为正式执法人员88人,协管员120人,结合城管执法大队派驻街道,各街道也按照1:1比例相应配备了协管员,目前,各街道的城管队伍都有30人左右。

二、存在的问题

1、城市管理网络不够完善。目前,“三级管理”中街道一级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的管理作用还不够充分,尽管各街道都有城管卫生科,但由于人员编制及经费落实不足,城管卫生科尚未发挥显著的第三级管理作用,社区也没有城市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和处置力量。

2、城管工作经费缺口大。2006年,区城管执法分局预算共需经费约584万元,其中仅正式人员的人头经费就需330万元,而实际预算拨款359万元,相差225万元。环卫经费缺口更大,2002年经财政局、审计局审计,当年缺口526万元,2003年缺口288万元,2004年缺口205万元,2005年缺口180万元,2006年预计缺口200万元。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经费至今也未落实。

3、城管处置力量不够。数字化城市管理,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问题不仅要求处置,还要求处置及时和彻底。目前,**区各乡镇、街道、社区以及专业部门的处置力量都明显不足,其中包括处置队伍、专业装备,车辆等。

4、环卫装备和环卫设施差。一是垃圾运输车辆少,车况差,按规定要配备40辆,而目前仅有26辆,而到明年4月就有10辆车要报废。二是垃圾运输中转站少,按规定要有60座,而目前仅有11座。三是厕所陈旧,全区有230多座直管公厕,占市区公厕量的80%以上,绝大部分年代久、老化,老百姓怨声载道,急需翻修。

5、社区城管工作薄弱。首

理过程中,确保必要的城市管理经费开支,逐步加大投入,逐步改善装备,提高管理和执法能力。二是建设保障。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对城市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增强规划的前瞻性、预见性,管理前移,规划建设与管理要加强沟通与反馈,克服建设“后遗症”现象,做到标本兼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老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优化农贸市场、公厕等配套设施,为城市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平台。三是队伍保障。科学核定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人数,充实管理力量,保证管理需要。强化城管队伍的专业化培训,严格管理,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反应快速的城管执法队伍。

3、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属地职能的几个具体建议:

(1)确保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正常经费。除区政府每年财政拨款外,市政府对**区要实行倾斜政策,真正做到工作重心下移,与其配套的一些政策也要相应下移。

(2)适当增加乡镇、街道城市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以4-5人为宜,同时在各社区明确一名副主任专事城市管理工作。

(3)同时与城市信息化管理相配套,适当增加区级处置力量。加大对环卫工作及环卫工人先进事迹宣传力度,以逐步提高其社会地位,逐步改善、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当前应尽快解决体改后环卫工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问题(经调查一测算,一次性交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分别为667.2万元和759.33万元)。

(4)不断加大对**环卫设施和装备的投入。

二〇〇六年七月

第五篇:现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对城市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纵向相比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横向和市内其他县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城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县城市管理向精细化、常态化迈进的步伐。

一、**县城市管理队伍基本情况

**县城市管理工作主要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卫生站、公安交警共同承担。城管局共有全额事业编78人(2003年成立时18人,全部是合同制工人,2010年3月增加全额事业编60人,大学生、退伍士官、乡镇干部各20人),其中内部退养17人,借调住建局各股室18人,在城管局从事城管执法工作的共43人。下设5个中队,即拆违中队,广告牌匾中队,三个市容市貌监察中队。主要开展的工作是违法建筑的查处,广告牌匾管理与审批、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另外还有公益岗协管84人,主要负责街道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的管理。卫生站共有编制11人,临时工112人,主要负责县城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厕所保洁清掏工作。交警负责车辆管理。

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城管部门在执法中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1

国发[2002]17号和冀政[2004]1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必须作为政府部门独立执法,不能作为其他部门的下属单位和内设机构。目前我县城管在日常执法中依据承市政[2000]17号文件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未经省政府审批,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违规执法。

2.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现象突出,互相推诿扯皮

城市管理领域,职能交叉较多。例如:城市道路乱停乱放,公安交警和城管职能交叉;县城绿化管理,城管局和林业局职能交叉;县城经营、建筑、商业噪声管理,露天烧烤管理,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局职能交叉;城区广告牌匾、沿街建筑立面照明,工商局、城管局、住建局职能交叉;施工现场围栏,住建局、城管局职能交叉,建筑渣土的运输与管理,城管局、公安交警职能交叉。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往往是有利可图的争着管,无利可图的全部推到城管,或县里安排综合整治时管一管,整治过后全部抛给城管部门,而单靠城管部门一己之力是不可能达到理想效果。

3.市民素质亟待提高。与城市的发展水平相比,部分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落后,在日常行为中普遍存在随地吐痰、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现象,甚至有一些人肆意偷盗、破坏公共设施。

4.“两场一厕”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滞后

近几年,我县城市建设增速,城区面积已扩大至8平方公里,东西长约10公里,城区人口近8万人,机动车大幅增加,但城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县只有一个农贸市场(中心市场),没有一处公共停车场,造成县城内流动摊贩无处可疏,车辆占用公路和人行道停车,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县城56座公厕,仅2010年改造了5座水冲式公厕,其余仍为旱厕,县城167个垃圾点,2010年改造了37个地坑式垃圾点,其余130个仍在露天堆放。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普遍存在停车位不足,不设置垃圾点等问题。县城没有建筑垃圾填埋厂,建筑垃圾无处可倒。

5.环卫经费投入不足。卫生站负责县城42万平方米清扫保洁,167个垃圾点的清运,56座公厕的保洁清掏,2010年环卫经费仅为96万元,2011年经费为147万元,后因临时工上调工资至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经费追加至260万元。因经费少,卫生站目前只能负责县城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清扫保洁人员工作量超出省定额一倍,部分次干道、街巷路和城中村无人清扫。和平泉相比,2011年平泉县清扫保洁面积为80万平方米,环卫经费900万。

6.广告牌匾设置没有专项规划,随意性较大。

三、城市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1.城市管理观念相对落后。前些年我县注重城市建设,轻城市管理,2010年以后,开始向“建管并举”转变,我县

城市管理相对其他县区起步较晚,原来仅限于管理小摊小贩,而周边管理好的县区起步较早,如平泉的城市管理从2005年就已经全面铺开,2007年就通过了省级卫生城市的验收。

2.受自然条件制约。我县城区为两山夹一沟,东西狭长,南北窄,造成县城街道窄,人行道窄,随着县城人口增加,私家车辆大幅增加,车辆占用公路停放,造成街道交通拥堵、秩序混乱。

四、城市管理建议和措施

(一)积极向省政府争取批准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明确城管局的执法主体地位,做到依法行政。

(二)健全城市管理各项制度。制定出台《兴隆县城市管理办法》、《门前五包管理办法》、《广告牌匾管理办法》、《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办法》等,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

(三)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行内部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打造一支执法严、手段硬、队伍精的城管执法队伍。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让市民了解城管工作,理解城管工作,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舆论氛围。在电视台开辟专栏节目,加强正面报道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提升市民素质。

(五)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载体,进行市容市貌集中整治,以大整治,促大转变。一是开展秩序整治。主次干道实现无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目前暂时在东区、开发区适宜位置设置便民市场,在街巷路、居民小区合理安排摊位;城区内大型建筑材料经销商、废旧物品收购及城区主要道路及旅游路两侧加工、修理、制作、销售停办行政许可,已经审批的有效期满后,不再审批;与公安交通部门协调重新规划增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立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延长大街、二街单行线至西关红绿灯,借鉴北京做法实行单双号限行政策,严格查处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行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出租车随意停靠、趴活等客行为。二是开展卫生整治。坚持早晚巡查,加大对乱泼乱倒行为的处罚力度。

(六)实施环卫一体化,进一步提升清扫保洁质量。一是将次干道、街巷路和城中村全部纳入卫生站清扫保洁范围,实行分区域、分类差别管理,推行责任到人到岗管理模式。主次干道早扫、晚扫,24小时保洁;部分次干道、街巷路只早扫,12小时保洁;胡同及城中村道路实现早扫。二是按定额重新核定清扫保洁人员工作量,加强考核,提升清扫保洁质量。

(七)加快城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议在东区和开发区各建一正规市场,在县城周边适宜地点尽快设置建筑垃圾

填埋场,加快露天垃圾点改造,取缔县城主、次干道露天垃圾点,全部改为地坑式垃圾点,消除二次污染。加强小区配套服务设施的验收,配套设施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验收。

(八)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广告牌匾管理。聘请有资质部门制定县城牌匾设置规划,以今年精品一条街建设推动县城牌匾升级改造,日常管理中做到严格按规划审批,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广告牌匾坚决予以拆除。

(九)加速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运用数字化技术,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城市管理各部门职责。分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形成指挥统

一、监督有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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