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专长及工作实绩

2022-12-05

第一篇:主要专长及工作实绩

王冬梅主要工作实绩

王冬梅,汉族,云南普洱人,中共党员,1964年1月出生,1985年7月毕业于云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高校教学、管理工作:1985年7月—1997年3月在思茅师专政史系主要从事历史教学研究并任系党支部书记兼团总支书记;1997年3月—2001年3月在玉溪师院社科部任教,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等“两课”教学与研究;2001年3月—2002年5月在玉溪师院党委宣传部工作任副部长;2002年5月调任玉溪师院美术系党支部书记,现为聂耳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教授,担任全院公共必修课“形势与政策”和美术系设计系“美学原理”、“艺术概论”专业理论课的教学工作。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与我院许多学识渊博、品德高尚的教师相比,自己深感还有很大差距,仅仅是做了一些应该做或是力所能及的事。做为一名教师,下面就从教学科研、师德修养两个方面陈述一下我参加工作以来的实际情况和表现。

一、 教学科研:

1、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1)1985年7月-1997年3月在思茅师专工作的12年间,在政史系先后担任过《世界近代史》、《文秘写作》、《世界文化史》、《马列原著选读》、《市场营销学》、《乡镇企业管理学》等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2)1997年3月调入玉溪师专后,先后承担了全校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教学工作;2002年后在全院开设任选课《行政管理学》的教学工作。到美术系工作后又担任美术系设计系《艺术概论》和《美学原理》专业基础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和全校公共必修课《形势与政策》的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3)近几年来先后承担电师“三沟通”《国际共运史》、《中学政治教学法》、《美术原理》和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教育法规选讲》、《教学优化与评价》及成人函授《美学原理》等数门课程的教学及辅导工作。

(4)承担玉溪市社会职业技能考试《创造学》的教学辅导工作。 (5)积极承担了社科部全国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和《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的教学辅导工作,取得合格率70%--100%的好成绩。

1 总之,我自己定位是一名教学型的管理者。通过21年来上述几个方面近20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使我在政治学、法学和美学领域都有所涉猎,在这几个方面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都有所加强和拓展,自己的整个知识结构也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完善,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和方法也得到不断的提高和改善,基本能驾驭这几个领域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每门课都认真备课,注意抓好各个教学环节,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力求理论与实际、理性与感性相结合,注重教学的规范性、学术性、启发性和实效性,重要理论问题讲清讲透,激发学生对理论学习和研究的兴趣,努力使学生有所领悟和受益,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受到学生的爱戴和欢迎,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作出一个教师应有的贡献和努力。

2、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使教学、科研和管理相互促进。

结合教学和管理工作,我撰写的学术论文发表于省级以上专业期刊近20篇;即将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专著《中东和平进程—曲折与展望》1部,;参编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邓小平理论的哲学思想》1部,;参编由红旗出版社出版并任副主编《青年学生“三个代表”读本》1部,;参编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新世纪 新思考—地方高校党建与宣传思想工作论丛》1部并任副主编。发表于 《思茅师专学报》1986年第2期 的拙文:《试析阿拉伯国家在阿以战争中失利的原因》,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世界史》1987年第4期全文复印,被1988年《中国历史学年鉴》世界史论文索引收录。

3、参加进修学习,提高专业素质和修养。

1987.9---1988.7在复旦大学历史系世界近代史专业进修学习;1991.7---1992.12,在华东师大历史系世界近现代史函授助教进修班学习。2001年在云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当代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专业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攻读硕士学位。

二、师德师风修养:

在多年的教学与管理工作中,我绝大部分是从事与学生关系密切的党团工作:1988年-1997年的9年中,在思茅师专担任政史系党支部书记兼团总支书记工作;1985年-1987年、1997年-2000年先后担任过两届班主任工作;2002年5月至今任玉溪师院美术系党支部书记、聂耳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

担任管理工作近20年来,在党组织和学(校)院领导的培养教育下,具备了一定的组织领导工作能力,注重师德师风的学习与修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正确领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精神实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坚持用党员的8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吃苦耐劳,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关心集体,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2、谦虚谨慎,尊重他人,重视和发掘师生的优长和潜力,善于协调党政关系、师生关系和内外关系,配合各方面各部门负责人,团结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学院的决定,带领师生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几年来,从未出现过党政、师生关系冲突的现象。

3、配合行政领导,以教学为中心,认真做好党员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靠空洞的说教是难以奏效的,必须以教学和管理工作作为载体。近几年来,我配合行政领导,带领广大师生紧紧围绕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迎评促建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美术系、聂耳艺术学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师德师风、学风和行政管理作风的建设,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改革研究。如工作室的教学与改革、班主任工作的改革等,既保证了教学的中心地位,又改善了以往管理中的一些弊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师生的思想政治觉悟也得到相应的提高,其工作责任感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4、注重言传身教,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从不轻易请假,从未出现过无故缺席或提前下课的现象。

6、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做学生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力求客观公正,严格要求和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寓思想政治教育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在高校,最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多年来,我始终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和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宗旨,积极做好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一是在教学中认真完成传道、授业、解惑的任务,努力讲清讲透,让学生入耳入心,学有所获学有所得;二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好学生中出现的一切人、事问题和纠纷。不论是本系或外系、是学生干部还是非学生干部等等,始终对事不对人,秉公处理,不徇私情。一旦发现有处理不得当的地方,一定及时改正。三是切实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课堂上严格要求学生学习掌握教学内容,课余运用各种渠道和方式方法做好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

3 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优秀学生鼓励其再接再励、全面发展,对后进学生帮助其了解现状,分析其优点和不足,挖掘潜力,促使其向先进转化发展。对困难学生,认真落实党和国家以及学院的助困政策,采取奖、减、免、助、贷等多种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2003-2004学年,我个人先后借款4000余元帮助学生交纳学费。有的肄业、结业学生毕业后没有及时返校补考,我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督促其早日完成学业,拿到毕业证书,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四是建立与学生及家长沟通和联系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为解决突发事件和学生困难奠定基础。如在美术系和聂耳艺术学院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卡片,班级建立学生档案,在突法事件、就业统计等必要时能够及时与学生和家长取得联系。有时我个人掌握学生的联系方式比很多班主任还要多,这就有利于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积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陶冶学生情操。

综上所述,参加工作21年来,我所从事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学生工作,有时是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必须做的事,有时是凭着教师的一份爱心去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有时又是凭着一颗母亲的仁慈之心去劝慰和安抚学生迷盲或受伤的心灵,有时也从一个朋友的角度地去为学生进行理性设计。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想,书记也罢、母亲也罢、朋友也罢,教师是这一切当中最伟大的人,我的所作所为,仅仅是做了一些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做的教书育人的事。当然,有的事还做得有些遗憾有些不够完好。但学高德范是一名教师的终极境界,也必将是我毕生不懈的追求!

王冬梅获奖情况

1、1989-1990学年在思茅师专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1990-1991学年在思茅师专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3、1994-1995 学年在思茅师专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4、1995年在思茅师专被评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5、1997-1998 学年在思茅师专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6、1998-1999学年在玉溪师专被评为优秀教师;

7、1999-2000学年在玉溪师院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8、2000-2001学年在玉溪师院被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9、2002-2003学年在玉溪师院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第二篇:业务专长及工作成果(新手教程)Microsoft Word 文档

工作能力:在N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有N年会展行业招商经验,系统地学习了国内外会展理论,有深厚的会展理论素养和招商方面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中外会展市场及会展项目,善于策划项目,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学习能力及执行力强,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专长: ◆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业务工作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具有娴熟的沟通技巧与团队建设和管理能力,极强的谈判能力及优秀的口头表达,能承受压力。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领导能力及出色的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以及敏锐的洞察力; ◆具有很强的判断与决策能力,计划和执行能力; ◆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为人诚实可靠、品行端正、具有亲和力,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公关能力。 当然,这些都只是纸上谈兵,大约是这个行业的一些招聘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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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人民法院工作实绩及量化管理考评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推进法院建设和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切实实现“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根据《法官法》和《公务员法》和上级法院等各级各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审判质量及实绩考核量化管理考评办法是指对全院所有工作人员所任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和所必须达到的工作指标进行量化,通过量化考核干警工作实绩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实绩考核量化管理按不同岗位责任考评记分,基础分为招聘人员600分,一般干警1000分,部门副职1200分,部门正职1500分,党组成员1500分。考评按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减分。

第二章 共 性 目标

第四条 党组和支部要按照上级规定,完成各项党建任务(支部提供):

(一)年内检查被旗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的,党组书记加30分,支书记加10分,各委员加5分。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党组书记减20分,支书记减10分,各委员减5分。

(二)党组和支部要按照上级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党组漏项的,每项减党组书记、责任人各10分,支部漏项的,每项减支部书记、责任人各5分。

(三)综合治理工作未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的,一次减责任人20分,减分管领导10分。

第五条 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政治处、党支部、办公室、督察人员提供):

(一)未经请示无故不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的,每次减个人5分。未经请示无故不值班值宿的,每次减个人30分,减部门负责人10分,值班值宿迟到、早退的,每次减个人10分。考试不及格的,减个人10分。无故不参加劳动的,每次减个人30分,减部门负责人10分。

(二)迟到、早退一次各减10分,旷工1日减20分,旷工连续超过3日、年内累计超过10日的取消基础分。部门领导隐瞒袒护的,每次减部门领导10分,个人编造理由欺骗领导的发现一次减20分。

(三)法庭考核由庭长负责,每月底报政治处,不如实上报的,每次减负责人10分。

(四)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干警向本部门领导请假,部门领导向分管领导请假,党组成员向院长请假。请假1天以内庭长批准,3天以内分管院长批准,3天以上院长批准,并报政治处备案,请假没有假条按旷工处理。

2、事假一年累计10天以内不减分,10天以上每天减5分。

第六条 建立月例会制。以部门为单位,每月例会学习或安排部署工作等,无故不例会的,减部门负责人5分,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减个人5分,会议记录每月月底报政治处,未报或无会议记录的每少一次减部门负责人5分。(督察人员、政治处提供)

第七条 关于着装的规定(督察人员、政治处提供):

(一)属于下列人员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按要求着装,如不着装每次减个人5分:

1、开全院大会。

2、开庭的法官及书记员。

3、立案窗口、信访接待。

4、法警值班、值庭、押解人员。

5、执行任务的执行人员。

6、要求统一着装的集体活动。

(二)法官外出开庭和执行人员外出执行任务时,应当着统一制式的制服,如违反本规定,一次减个人5分。

第八条 各办公室下班时要处理好安全隐患,违反本规定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造成被盗或公私财物受损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办公室、督察人员提供)

第九条 业务庭申请用车后、有车辆的庭室的负责人对司机和车辆负监管责任,因监管不利发生事故的,每次减负监管责任人30分,取消事故责任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和基础分值,造成重大事故的,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处理)。

公车私用按监管不利处理,发生事故的,每次减负监管责任人50分,取消事故责任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和基础分值,造成重大事故的,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处理)。(办公室提供)

第十条 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检查不合格,每次减责任人5分。(办公室、督察人员提供)

第十一条 接待当事人或接电话使用不文明语言被举报的,每次减个人5分。

第十二条 微机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室、督察人员提供):

(一)院内通知将在网上发布,各部门要及时查阅。通知发布后,部门或个人以未看到通知为由不办理事务的,一次减责任人5分。

(二)工作时间不得在微机上玩游戏、听歌曲及看与工作和学习无关的录像,发现上述情况每次减责任人5分。

(三)机器出现故障,应由研究室检测,因保管不当和操作错误造成机器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减责任人5分。

(四)未经网络管理人员的同意,并进行登记备案,擅自更换机器设备、自行改变计算机的资源配置和参数设置的,每项减责任人10分,同时承担一切后果。

(五)各终端用户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清除,未清除的减责任人5分。

(

六)禁止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或盗版软件,发现一次减个人5分。软盘使用前首先进行杀毒,严格控制、阻断病毒的来源。因个人使用原因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的减责任人10分。

(七)对重要数据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备份和恢复操作。数据未按时进行备份导致数据丢失的减责任人5分。

(八)不得任意删除及改写他人所建立的文件,任意删除、改写他人文件的减责任人5分。

(九)各庭庭长、执行局局长要经常查看案件管理系统,确需分案的,及时将案件分给承办人,延误分案的每件减责任人5分。如认为不应由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应由庭长或局长当日退回立案庭,未及时退回的减责任人5分。

(十)承办人在接到案件后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将案件审、执结案信息录入微机中,未按规定录入的,每少一件减责任人5分,录入漏项、错项的,每项减责任人5分。

(十一)机器及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不及时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因延迟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减责任人5分 。

第十三条 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研究室提供) :

一、调研

(一)调研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院各项工作情况。

(二)各部门主要领导应亲自负责本部门调研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并指定一名兼职信息员。

(三)兼职信息员在本部门领导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完成本部门的调研工作。

(四)各部门必须届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院研究室下达的专题调研任务和典型案例编写、报送工作。

(五)院党组成员要起到带头作用,每人每年完成两篇调研文章,各庭、室、处、队、局、人民法庭必须完成四篇调研文章(每季度各一篇),包括专题调研、典型案例、统计分析等。其中环节正副职每人必须完成一篇,每篇调研文章不少于字。

二、宣传

(一)宣传工作主要立足于院风、院貌、党组决策、审判执行、个人事迹、法官形象等内容。

(二)宣传稿件的审查和推荐工作主要由研究室完成。门户网站信息稿件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发表。

(三)业务部门每月要完成1篇信息报道,其他部门每两个月一篇,具体由部门正职负责。并指定一名信息报道员。

(四)新闻稿件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政治性错误和导向性错误,不得影响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

(五)在宣传工作中,不得泄漏工作机密。

三、奖励机制

1.调研文章、信息宣传稿件上市级刊物(通辽日报、通辽审判、中院简报等),调研文章每篇加100分,信息宣传每篇加20分;上区级刊物(内蒙审判、内蒙古日报、高院简报等),调研文章每篇加200分,信息宣传每篇加50分;上国家级刊物(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最高院简报等),调研文章每篇加300分,信息宣传每篇加100分。

2、新闻稿件获奖人提供发表文章的刊物或电台、电视台的证明(写明发表时间和文章题目),研究室备案登记,年底在全院总结大会上统一颁发奖金。

3、参加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论文编写的同志,按时交稿的每人加50分;获奖的加500分。

四、惩治措施

1.各庭、室、处、队、局、人民法庭及有调研任务的法官未完成信息报道和调研任务的,进行定期通报。

2.未设立兼信息员的部门,由负责人承担调研宣传任务。

3.部门未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的,每次减负责人5分。

4.累计5次未完成信息报道的,取消该庭室负责人的基础分分值。

5.未完成调研文章(包括专题调研、典型案例、统计分析等)取消该庭室及负责人的评先受奖资格。

第十四条 为实现案结事了,节约司法资源,实施案件判后答疑制度。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审判人员给予答疑。不答疑的减承办人5分,庭长5分,承办人为庭长的减10分。

第十五条 审判员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时出现下列情形的,减相应分值(研究室提供):

(一)案件审理报告中遗漏诉讼主体或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每处减主审人5分。

(二)案件审理报告中查明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分析与认定理由不充分,导致审判委员会无法讨论的,每处减主审人5分。

(三)案件审理报告中错引、漏引法条的,有错字、别字的,每件减主审人5分。

(四)案件审理报告中判决主文漏项的,每处减主审人5分。

第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减责任人10分,减部门负责人5分。(督察人员、纪检监察提供):

(一)工作、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赌博、饮酒或身着法官服、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酒后执行公务的。

(二)无故不值班值宿的。

(三)对当事人冷、横、硬,造成不良影响或上访的。

(四)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错案或出现严重事故的。

(五)开庭时出现打手机、接电话、吸烟等禁止行为的。

(六)庭审中使用粗俗、下流等有失法官身份的语言的。

(七)无端反复传唤、刁难、侮骂当事人的。

第十七条 本院内部审限规定如下:刑事案件普通程序30天,简易程序15天。民事案件普通程序4个月,简易程序2个月。行政案件2个月,非诉执行案件2个月。执行案件5个月,非诉执行转办的重新计算审限,立案再次送达法律文书的,重新计算审限。办案超内部审限的,每超一天减承办人1分。办案超法定审限、执行期限的,每次减责任人20分,超法定审限的合议庭其他成员及庭长每人每次减10分,分管领导每人每次减20分,超法定执行期限的,每人每次减执行局长10分,减分管领导20分。

各业务庭及派出法庭认真开展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要达到20%,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10分。

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判决案件要将判决书及时报纪检监察室一份,再由监察室转送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未报送判决书的,每件减主审人5分。

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取消责任人总分,并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减部门负责人10分,减分管领导20分。(纪检监察提供)

“五个严禁”规定:1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2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3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4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5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第十八条 违反《法官法》、《公务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人民法院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情节轻微,未受到纪律处分而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部门负责人5分,减分管领导5分。违反上述法律、办法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责任人全年基础分,减部门负责人10分,减分管领导10分。(纪检监察提供)

第十九条 干警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拒不完成本部门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的,每次减个人5分。部门未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的,每次减部门负责人5分。

第三章 院领导责任目标

第二十条 院领导责任目标

(一)党组成员年内每人至少撰写2篇调研文章,每少一篇减个人10分。(研究室提供)

(二)院领导接到需审批文件后,视情况及紧急程度在2日内给予批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一次减审批领导5分。(办公室提供)

(三)业务副院长每年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2件,每少办一件减10分。(业务庭提供)

(四)分管部门办理的案件被评为差案、分管领导签发的,每件减分管领导10分;被评为错案的,分管领导签发的,每件减分管领导20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除外)(审监庭、立案庭提供)

(五)分管部门有被本院通报批评的,每次减分管领导10分;受警告以上处分的,每次减分管领导20分;受刑事责任追究的,每次减分管领导50分。(政治处提供)

(六)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当事人意见普遍较大,经反馈仍没有采取改进措施的,每人次减分管领导5分。(纪检监察提供)

(七)本分管部门或分管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分管领导加相应分值(政治处提供):

1、被本院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10分。

2、受中院部门及旗级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10分。

3、受中院及高院部门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20分。

4、受市级和高院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30分。

5、受自治区级和最高院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50分。

6、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100分。

第四章 部 门 目标

第二十一条 纪检监察室责任目标

(一)对全院干警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举报和查处档案、绩效考评档案、廉政档案、落实“五个严禁”档案,,对举报无登记、查处不力及查处结果无档案的,每次减监察室主任10分。

(二)做好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审务公开、服务承诺工作,未通过上级检查验收的,每项减监察室主任10分。

(三)年内开展党风党纪学习教育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减责任人20分。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并抓好落实,未签责任状减监察室主任10分。

(四)每半年对各部门执法执纪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少一次减监察室主任20分。

(五)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查处违法违纪干警情况,所查事实有误的减监察室主任20分,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上报的减监察室主任10分。

(六)全年干警无违法、违纪的,监察室主任加30分。

(七)组织考评不实事求是,考核不真实的每人次减监察室主任10分,减考评小组成员10分。

第二十二条 政治处责任目标

(一)政治处负责法官管理、各类人事信息、行政管理工作规范等方面信息的录入。信息录入不全的每处减责任人5分。

(二)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健康档案。无档案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档案内容不全的,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10分。

(三)及时上报人员变动情况,人员变动统计错误,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四)准确及时地办理干警和离退休干部的工资审批手续,出现差错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五)按规定做好法官等级评定工作,出现差错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六)做好法院人事信息和法官信息的上报工作,出现差错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七)未按时完成和落实综治工作、专项活动开展、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及院内有关送温暖工程、扶贫济困等各项规定的漏一项减主任10分。

(八)妇联、工会工作由政治处负责,未落实开展或开展不力的,减主任10分。

(九)以上工作全年无差错的,责任人加20分,主任加30分。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责任目标

(一)未及时、准确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10分。

(二)未做好秘密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销毁工作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因急件未及时报送相关部门,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

(三)档案室适时查看归档信息,档案管理安全、完整,无差错。档案不完整,手续不完备,登记不准确,卷宗借阅记录不全者,每处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10分。调阅档案全年无差错的,给责任人加15分,主任加10分。

(四)印信使用出现差错,每次减责任人5分,全年无差错加15分。

(五)会议通知、会务服务出现漏洞每次减主任5分(审判委员会由研究室负责,院党组会、院务会由政治处负责,院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

(六)及时录入“值班管理”、“用车管理”、“物资管理”等工作信息,未按时录入的每项减责任人5分。

(七)财务管理经审计部门审计,出现问题的,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问题严重的减责任人20分,减主任30分。

(八)确保值班室、车库、财务室、机房、档案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发生一次事故减责任人20分,减主任30分。发生其他部位被盗等事故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5分。

(九)搞好机关卫生,每月检查一次,政治处备案,每少一次减主任5分。

(十)加强车辆管理和维护:

1、车辆有故障,司机未及时申报而影响正常出车的,每次减司机5分,申报后未及时进行维修的,减责任人5分。

2、司机、主任未经领导审批,公车私驾的,取消基础分,造成后果的要承担一切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有责任的,减司机50分,主任20分。

4、保障审判用车,未及时派车影响办案的(合理原因除外),每次减主任10分。

5、节约开支,制止浪费,购置办公用品,设备等牟利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主任20分。

6、全年安全无事故的,为司机加50分,主任加20分。

(十一)通讯设备及线路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每次减主任5分。

(十二)因接待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减主任5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减主任10分。

第二十四条 研究室责任目标

(一)抓好本院调研工作,组织并完成上级法院和上级党政部门下达的专题调研任务,未完成的每次减主任10分。

(二)年内上报调研文章10篇以上,案例分析4篇以上,其中在《内蒙古审判》上稿2篇,每少一篇减主任10分,每增加一篇主任加10分。《通辽审判》上稿4篇以上,每少一篇减主任10分,每增加一篇加主任10分。

(三)年内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比,一次庭审竞赛,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次减主任10分。材料起草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5分,因而影响工作的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1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文工作或未及时提交文件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5分。编发《工作简报》100期,每少一期减责任人5分,每多一期加5分。协调、督促各部门进行宣传报道工作,本院在市、自治区、国家级报刊发表宣传稿件10篇以上,中、高院简报见稿20篇以上,每少一篇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5分,每增加一篇责任人、主任各加5分。

(四)做好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案件排期或未通知汇报人的减主任5分。

(五)负责“业务交流”、“信息宣传”、“调研文章”等资料的网上录入及管理,信息录入不全的每处减责任人2分。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录入及管理。

(六)认真完成司法统计工作,及时指导各庭室统计,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司法统计错误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5分,全年无差错无漏洞的,加责任人30分,主任加10分。

(七)认真做好机房、微机、监控设备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维护机房、微机、监控设备及网络,及时排除故障,未定期维护或未及时排除故障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5分,机房、微机、监控设备及网络全年运行正常的,加责任人30分,主任加10分。

第二十五条 立案庭责任目标

(一)立案庭在接到立案信息审核完毕后,在7日内对案件信息进行录入,并转至相关庭室,未及时录入或录入不全的,每个案件减责任人5分,减庭长5分,未及时转至相关庭室的减责任人5分,特殊情况除外。

(二)各类案件审查超过规定期限的,每件减责任人5分,减庭长5分。

(三)诉讼费计算错误,每次减责任人5分。未按规定减、缓、免诉讼费的减庭长5分。缓交诉讼费的,由立案庭督促各业务庭收回诉讼费,不通知、不督促的每件减庭长5分。

(四)信访案件由信访接待人员及时准确地登记,未能及时准确登记的,减责任人5分,。

(五)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助院领导进行接待,分流上访案件,因接待不认真、不耐心、推拖或擅离岗位,造成当事人对法院有意见或越级上访的,每次减接待人员10分。年内越级上访、非正常访控制为零,责任人加30分,庭长加20分。

(六)未按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定,进行审限警示或督办的,每少一次减责任人和庭长各5分。

1、严格按要求分流案件确定承办人员分流案件错误或确定承办人员有人为因素的每一次减庭长5分

2、送达及时受理案件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手续,告知其权利义务等内容,不能因送达不及时影响案件审理进度如因未及时送达影响案件审理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

第二十六条 刑事审判庭责任目标

(一)差案每件减主审人10分,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二)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

(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要达到60%,超一个百分点,给承办人加10分。

(立案庭、督察人员提供)

认定事实错误或证据不足的案件减承办人10分减庭长和分管院长各5分定性错误的或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或遗漏的减承办人、庭长各10分。

第二十七条 速裁庭、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基层法庭责任目标

(一)速裁庭调解率达到9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调解结案率(公告送达与确认效力的案件除外)达到6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法庭调解率达到8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巡回办案达到5%,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10分,巡回办案调解结案的,每件给承办人加10分;撤诉的,每件给承办人加10分。

(二)案件被评为差案的,简易程序每件减主审人10分,普通程序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书记员在开庭审理后,应及时将书记员应填项填写在办案系统中,填写漏项的每项减责任人2分。

(三)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

(立案庭、评查办提供)

第二十八条 行政庭责任目标

(一)案件评为差案每件减主审人10分,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二)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经协调,当事人撤诉,每件给主审人加30分,给庭长加20分。

(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协调率达到6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

(四)行政诉讼案件,每协调撤诉一件,承办人加30分,合议庭成员加10分。

(立案庭、评查办提供)

第二十九条 审监庭责任目标

(一)案件评为差案,每件减主审人10分,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二)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案件调解或撤诉的,给主审人加30分,庭长加10分)。(立案庭、督察人员提供)

(三)案件评查小组每人基础分加200分,每查出一件错案或差案,给评查人加10分,少评一件,减10分,评查小组人员不履行职责的,取消基础分值。

第三十条 执行局责任目标

(一)采取强制措施不当、超标的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减承办人10分,违法执行第三人财产,裁决执行违反有关规定,程序违法的,每件减承办人20分,引起国家赔偿的,取消承办人总分,减执行局长50分。

(二)扣押、查封物品保管因承办人的原因,造成损坏、变质、丢失,除由承办人照价赔偿外,减承办人30分。(评查办、督察人员提供)

(三)当年新收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达到7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

第三十一条 法警队责任目标

(一)加强法警训练,努力造就准军事化法警队伍,制定训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无计划或计划不落实,减大队长、政委各10分。

(二)保证值庭押解工作安全。被押解人逃跑,取消押解人员总分,队长、政委各减50分,被押解人员受伤或发生其它事故的,减押解人员50分,减队长、政委各20分。

(三)严格执行押解制度,杜绝他人会见被押解人或给被押解人送食品和其他物品,违反规定的发现一次减押解人员20分。

(四)法警队须将每日执庭、押解犯人等情况及时准确记载登记。未及时准确记载登记的,每次减队长、政委各5分。

(五)全年押解无事故的为队长、政委各加30分。(分管领导、值庭庭室、研究室提供)

(六)安检出现失误,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队长、政委各20分。

第三十二条 书记员责任目标

(一)及时登记、填写各种诉讼文书,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其相关文件。登记、填写、接收不及时、无证据收据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二)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查明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工作漏项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三)书记员认真做好三大笔录。

1、庭审笔录必须记清审理的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及到庭情况。对主要案情、争议焦点、关键情节、关键语句、质证意见必须记录完整和准确。笔录应准确反映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情况。笔录应有层次,分段清楚,字迹工整,标点准确,记录整洁,对口语、方言的记录要力求准确。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应当整理好笔录交当事人阅读或由书记员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名按印。

书记员未完成上述规定,违反一处减2分。

2、合议庭评议笔录

笔录应反映出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评议的全过程。合议庭成员的具体意见应记录清楚,尤其是不同意见,更应详细记录。评议的结论意见应记录准确、清楚。意见不一致的,应在结论中写明不同意见的内容,最后写明评议结论。合议庭评议结束后,由合议庭成员逐个审阅并签名。

书记员未完成上述规定,违反一处减2分。

3、宣判笔录要写清裁判文书案号、询问当事人的意见,是离婚案件的,要告知当事人在上诉期间不能结婚。并按有关规定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及签名必须由被送达人自己填写。

书记员未完成上述规定,违反一处减2分。

(四)对已签发的裁判文书 5日内打印、校对、装订、送达,工作迟延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五)负责案卷的整理、装订,卷宗的装订应符合相关规定,装订不符规定的,每个案卷减书记员2分。案卷装订要在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结案案卷及时归档,归档不及时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六)完成庭室负责人交办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无故不完成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七)书记员对于一审上诉或抗诉案件在收到上诉状后2个工作日内装订,送达后及时移交立案庭。工作迟延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八)书记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每加30分。

第三十三条 考评人员责任目标

(一)考评人员负责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考评人员每周至少督查1次,并对每次工作做详细记录,加减分理由及分值要清楚明确,每周五将检查记录移交监察室。未履行职责,减考评人员5分,将考评情况迟交、未交监察室的减考评人员2分。

(三)涉及部门及个人加减分的,交监察室存档。未做到的每次减考评人员2分。

(四)考评人员在检查中遇到应减分情况而未给予减分的,减考评人员未减分值的双倍分值。

(五)考评人员应发现而未发现存在的问题,与被减分者承担相同责任,减相同分值。

(六)考评小组人员完成全年工作无差错,每人加50分。

第五章 奖 励

第三十四条 干警受国家级、最高院表彰奖励,每次加1000分,受自治区级表彰奖励,每次加500分;受市级表彰奖励,每次加300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只适用于本院内部量化管理,涉及其它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不重复加、减分。涉及责任人减分情况由考评小组提供。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考核方式为周考评,月通报,季度汇总年终总评。分值由院党组研究决定,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奖惩的主要依据,总分低于50分及受通报批评以上惩罚者本不得评优评先,被取消总分或得分为负分者离岗学习,离岗学习期间扣发岗位津贴。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实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第四篇: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一、熟悉使用work excel等办公软件,及物流基本流程。

二、较强的协助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协助上级处理内勤事务。

三、现在都有多次的工作经验,在前公司都得到主管,老板的赞賞。

本人能吃苦耐劳,自学能力,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强。在工作中,有着强烈的责任心,并能保持不断学习和不断进取精神。

详细个人自传

本人性格开朗活泼,在校期间认真学习,曾获得优秀青年志愿者”。熟练各种办公软件,如:计算机网络基础,物流基础,基础会计,国际贸易,数据库及应用等等。

对工作环境适应较快,对数据敏感,积极主动联系沟通各部门解决日常工作的问题,,认真负责,具有合作精神,协调能力强,和同事相处融洽。

熟练操作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成功是始于无数个细节,我相信只要认真细致对待每一份工作就能体会到工作中的乐趣。

在南村某展示柜有限公司任仓库主管,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在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以一切为生产服务为目标,负责仓库的全面工作及人员管理。对外负责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业务沟通与协调,对内负责仓库工作的全面管理、筹划与控制,严格要求所有仓管员按章办事并保证数据准确。编制、审订仓库的管理规程与计划,检查、考核、安排仓库员工的工作和进度与工作绩效。

负责仓库组装物料的收、发、管,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执行所辖区的消防安全制度,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工作,确保仓库物资不受损失。由于工作的出色,于2004年5月被提升为仓库组长,向直接主管上级负责,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协助仓库主管对所辖组的工作及人员的管理,严格要求所辖仓管员按章办事并保证数据准确,安排及监督所辖员工的工作。

本人为人正直,原则性强,兴趣广泛,适应性强,人际关系和睦,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良好的团队精神。通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历练了一身较强的管理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恰当地给自己定位,立下了目标:做一个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希望有机会与贵公司一起实现双赢,能够为公司增加效益的同时,个人的职业生涯也同样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

1、 主持仓储部全面工作,并向总经理汇报。

2、拟订仓库管理程序、制度、作业指导书、标准流程、标准表单等仓库文件和表单。

3、负责仓储部的KPI指标顺利达成,收发准时率99.98%以上,盘点正确率99.95%以上。

4、负责仓储部的人员管理、绩效考核和组织培训。

5、负责仓储部的现场管理和数据准确,每日仓库巡查和数据抽查。

6、协助财务部进行每月月底、年中、年末盘点,定时完成仓库月报或其它报表。

7、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顺利完成仓库的各项工作。

8、总经理指派的其它工作。

2、

1、 协助仓管部部长主持仓库全面工作,并向部长汇报。

2、负责原料仓、成品仓、搬运组人员的工作安排、人员指挥、考勤考绩等。

3、负责各仓位的规划布局,现场管理并组织仓库5S活动的实施与监督。

4、与相关部门采购、生产、财务以及供应商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5、每月仓库定期盘点,确保账卡物数据一致。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满足生产、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需求。

6、部长指定的其它工作。

2、

1、负责所管物料的收发存管理,按仓库管理制度与流程进行仓库作业。

2、负责所管仓位的现场管理。物料依区放置,摆放整齐、定点定位,标识清楚;物料收发及时准确,先进先出,仓库数据准确,账卡清晰,定时盘点,发料检查,确保账、物、卡、单数据一致。仓库报表及时准确,能满足各方面的管理需求。

3、仓库主管指定的其它工作。采购员工作描述:

1、根据制造通知单和BOM清单,仓库库存拟订物料需求计划、实施采购作业。

2、供应商的管理和采购合同的管理。

3、根据生产计划进行物料的跟催,确保物料既满足生产需求,又不造成仓库积压,实现常用物料的安全库存和包装物料的前一二天进厂和零库存管制。

4、处理仓库的收料异常与跟进生产部门的物料使用异常,及时与供应商沟通与协调。

5、依付款条件申请给供应商付款。

6、采购经理指定的其它工作

3、 具有较好的文化素质,团队精神强,适应性好,抗压性高,主修企业管理,长期从事仓储物流、生管采购、计划物控方面的工作,对企业管理具有长达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尤其对供应链的管理更加擅长,组织指挥能力,经济业务能力,团队管理能力相当突出,能为自己服务的公司作出较大的贡献

4、 :安排日常物料的收货,仓储管理,外发加工,对各生产车间的物料配发和成品出货。组织和协调与各生产部门.采购。计划.品管及供应商之间的关系,解决与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解决在日常收发货中出现的各种异常问题,培养各仓管员的业务水平和团队精神,监督各仓管的日常工作,及时帮他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和安排5S管理的执行,及时制订最新和最有效的管理流程,培训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及时发现人才并根据各人的能力安排合适的岗位,特别是在应对人员流动性方面有自己独到的方法。在公司工作期间曾参与到公司ERP系统的安装和改进

5、 5年的仓库主管管理经验,熟悉物料的收.管.发及仓储管理流程和方法,有很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承担责任及各方面的压力,心里素质好,积极,乐观,向上。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合作,在应对人员流动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熟悉7S管理和ERP系统,在管理流程改进及出现问题的解决方面有较强能力,

1、为人诚恳,工作认真,细致,有耐心,性格稳重,踏实肯干。

2、数字观念强,原则性强, 并具有良好组织能力,协调和沟通能力。应届毕业生求职网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高度敬业精神,乐于进取,思维敏捷,敢于迎接挑战,属学习,实干型员工。

4、做事客观。公正。严谨负责。

5、能熟练运用5S和ISO9000—2000知识来管理日常工作,对现代企业仓储管理体系的了解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对仓储有较深的认识,并能有效的执行好标准化仓储工作。

第五篇:个人工作实绩

[个人工作实绩]个人工作实绩个人工作实绩材料白沙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莫旺师(2011年1月4日)受组织的安排, 2006年3月至2010年12月期间,我先后在白沙镇担任镇党委组织委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过全镇的组织、农林水、扶贫、能源等工作,目前分管全镇***、交通、环保、企业、社会保障、技术监督、人防等工作,也先后担任白沙、井山这两个村委(社区)的工作组长,个人工作实绩。几年来,本人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认真负责,协助主要领导认真抓好全镇的党建工作。2006年3月至2009年7月在担任白沙镇组织委员期间,我积极协助镇主要领导始终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从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全面抓好全镇的党建工作。白沙镇曾多次代表全县顺利迎接了自治区、贺州市等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获得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二、敢担责任,为全面完成全镇的林改工作任务打好基础。2009年7月至2010年4月在分管全镇农业、林业、水利工作期间,我认真负责,敢担责任,从做好林改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调查摸底、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抓起,为全面完成全镇的林改工作任务打好基础,范文《个人工作实绩》。

三、开展调研,为镇党委、政府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提供决策依据。2010年7月至今,作为分管全镇环保工作的领导,本人带领镇环保工作组及镇直相关部门领导,多次深入到各厂矿企业调研,及时全面的掌握第一手环保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采取定期排查、集中整治、限期改造等有效措施,对境内污染企业进行治理,该取缔的取缔,该停产治理的停产治理,该罚款的罚款。2010年,在我的带头参与下,全镇共开展环保排查整治3次,依法强行拆除了茶青、白沙等村委(社区)的环保不达标的铁矿开采、加工企业4家,对白沙再生纸厂等一些能够通过改造达到要求的企业责进行限期改造。通过限期改造,这些企业基本达到了环保要求,恢复了生产,真正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深得领导的赞誉、企业的好评和群众的认可。

四、尽己所能,认真做好井山村委各项工作,实现了华润水泥(富川)有限公司建设所在地零上访。作为华润水泥(富川)有限公司建设所在地井山村委的工作组长,本人带领井山工作组和村两委干部多次深入到企业以及广大农户家中,排查维稳隐患、协调企群关系,缓和了因华润水泥(富川)有限公司发展建设给地方带来的各种矛盾,取得了华润水泥(富川)有限公司建设所在地零上访的较好成绩,打破了以往经济发展速度与群众上访率同步增加的历史,有效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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