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的乡镇财政论文

2022-04-22

写论文没有思路的时候,经常查阅一些论文范文,小编为此精心准备了《队伍建设的乡镇财政论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乡镇财政位于财政资金监管的最前沿,如何更规范地监管好财政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是当前财政部门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根据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湖北省荆州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探索与实践,对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措施提出了建议。

队伍建设的乡镇财政论文 篇1:

分析如何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摘 要 在加强新农村建设中,乡镇财政的监管意义重大。乡镇财政的宗旨就是为新农村建设而服务,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并推动乡镇经济的发展。近些年,为更好的支持新农村的建设和落实惠农政策,我国政府不断投入更多的财政资金到乡镇中,这使得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越来越复杂和困难。

关键词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加强

一、现阶段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财政资金监管制度是顺利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基础。但我国现阶段财政资金监管的制度还不完善。首先,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不规范影响着财政的有效使用,没有预算管理和约束的资金发放、上级不规范的转移和支付制度,都让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存在很多漏洞,阻碍着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其次,不科学、不规范的使用流程影响着乡村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管。缺乏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约束使得乡村财政资金的支配缺乏约束力,随意性很大,财政的使用只流于形式,没能真正根据乡镇自身的情况进行调控。再次,不健全的财政资金使用反馈,让支农惠农等财政支出没有有效的追踪和问责,资金使用情况不明晰,得不到有效的反馈,让财政资金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窄

广泛的财政资金的来源途径让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十分的复杂,有的乡镇资金的使用范围广,给资金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不明确的资金监管内容和范围,使得财政资金的监管没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首先,由于乡镇财政的行政级别较低,上级单位直接监管难以实现,使得监管存在很多盲区和漏洞。多部门、分阶段的监管也造成了乡镇财政自己监管的盲区的出现。其次,不透明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环节使得资金使用的每个环节得不到有效的监管。最后,只重视财政的使用而忽视了财政的监督是很多乡镇财政部门普遍存在的问题,重分配而轻管理的现象,使得财政资金得不到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三)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沟通不畅

由于上级和下级之间没有有效的沟通平台,使得乡镇财政和农村之间没有有效的沟通机制,严重的沟通障碍存在于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中。由于财政资金的使用目的有很多种,不同的资金项目之间没有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这让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很难进行。比如资金的到账时间与信息的公布时间不同步。同时,资金的下发环节复杂,流程繁琐,让群众很难真正理解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由于信息沟通不畅,使得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益收入等具体信息得不到共享和交流,使得乡镇财政资金不能实时的监控。

(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

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需要乡镇财政来落实,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需要乡镇财政资金来实现,乡镇财政支出是否有效关系到广大乡村老百姓的生活。但,由于管理制度的不规范,让乡镇财政资金无法有效监管。低素质的乡镇财务管理人员,没能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难以发挥其职能。没有专业的会计人员,财务部门岗位之间没有明确的监督机制。不科学的财务岗位设置、票据管理不规范、没有科学的财务监督体系,这些都不利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造成了资产的流失。

二、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措施建议

(一)推进两基建设,明确乡镇财政职能

乡镇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有利于乡镇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管。首先,必须使乡财县管中心的职能得以强化。县乡两级同时监督乡镇范围内一切涉及财政资金的管理。支付制度要科学规范,对财政预算有明确的管理体系。制定和执行的财政预算和决算都要有县级单位来指导,使得乡镇预算的核实拨发管理有所提高,支农惠农财政资金的管理更应该受到各级单位的指导。不断提高乡镇财政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不断完善乡镇财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从而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同时,乡镇政府应该将政府的职能从原有的重视财政收入向重视财政支出管理上转变,从政府的维持保障职能向提供公共服务方向转变。同时,乡镇政府要转变重视财政资金分配的习惯,重视资金分配的同时更要重视财政支出的流向和监管,尤其要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乡镇是基层行政机关,不仅要明确职能,更要发挥乡镇的财政职能,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更要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乡镇政府要不断落实财政的正常化,加大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使得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科学有效,最终实现乡镇财务管理水平得以提高。

(二)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监管制度

首先,乡财县管制度要在乡镇财政管理制度中坚持推行,并且要因地制宜,乡镇政府的财政管理地位要明确,行使自己对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的权利,乡镇政府债权承担应明确,乡镇财政部门对财政的审批权不可动摇。完善乡镇政府以及县级财政部门的管理方式,做到“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乡镇财政支出的监管力度,且要直接监管,杜绝财政资金的低使用率,更要杜绝财政资金的流失。同时,村财乡管的制度也要大力推行,为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由于乡镇财政的管理非常复杂,所以,乡镇政府要不断完善对乡村债务的监控,及时发现乡村财务问题,使得乡村的财务管理更加完善,并对乡村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调查,做到尊重乡村财政的自主权。同时,乡镇财政部门在拨付资金后,可以对资金的发放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和考核,并针对监督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使得乡镇财政资金能够有效的得到监督和控制,让乡镇财政资金真正发挥作用,落到实处。

(三)建立并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督过程中十分重要,让财政在阳光和透明下实现管理。首先,上下级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有效顺畅的沟通渠道,来确保财政资金的监督。其次,对财政的支出去向有明确的预算和明细,如发放的对象,补助的形式,补贴的依据、标准、金额、联系方式等等都要记录在册,信息的共享,让广大群众获得知情权,让监督更加有效。再次,开通阳光支农惠农专项资金通道,对资金的发放去向进行公示和宣传,让人们群众可以参与监督。最后,对于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下属村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到财政资金的动向,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

三、结语

有效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督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他有助于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让支农惠农政策真正发挥作用落在实处。所以,乡镇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制度任重而道远,提高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完善财务管理水平,加大乡镇财政队伍建设,让乡镇的财政资金监管有效实施,让乡镇财政资金能够发挥出最大的功能。

参考文献:

[1]丁琳.对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考[J].财政研究,2013,12:72- 74.

[2]汤志荣.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促进统筹城乡和谐发展[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6:53-55.

作者:叶冬霞

队伍建设的乡镇财政论文 篇2: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探索与思考

乡镇财政位于财政资金监管的最前沿,如何更规范地监管好财政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是当前财政部门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根据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湖北省荆州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探索与实践,对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措施提出了建议。

一、荆州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实践

近年来,荆州市紧紧围绕乡镇财政资金“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管目标,积极探索完善监管办法,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夯实监管基础,大力提升监管能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框架基本形成,监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各县市区成立了由财政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政府也相应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财经乡镇长担任副组长,财政所、乡镇农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县、乡两级工作机构的建立,为抓好资金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各县市区财政局出台了县市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细则、制度及流程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资金监管的目标、范围及监管职责、要求,规范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行为。同时,落实经费,加大监管保障力度。

(二)建立五大制度,夯实监管基础。建立全覆盖的财政专管员制度,明确规定各乡镇财政所每村派驻一名财政干部担任专管员,承担该村财政资金监管职责;建立阳光操作的“三资”监管制度,搭建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代理平台和资产、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对村级“三资”实施全覆盖代理服务和有效监管;建立上下互动的监管联系制度,包括县级财政部门包点联系制度、乡镇部门联动机制、乡镇财政所资金监管例会制度等;建立典型引路的监管试点制度,各县市区摸着石头过河,采取先行试点、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推动全市的监管工作;建立奖惩严明的绩效考核制度,各县市区财政局逐步形成了全面、系统的乡镇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全年工作目标进行量化,下发了乡镇财政绩效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将资金监管信息通过反馈、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纳入了绩效考核体系,并分类界定了局机关科室、二级单位及乡镇财政所在资金监管中应承担的责任。

(三)把握重点环节,力求监管实效。采取“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的方法,创新监管方式,优先选择乡镇财政所直接管理的补助性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实行重点监管,然后逐步扩展到其他部门管理的资金实行突破性监管。具体来说,主要把握财政补助资金分类监管环节、项目建设资金分项监管环节、资金监管公开公示环节、资金监管抽查巡查环节和资金监管信息登记环节。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全面开展“双争双带”活动、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监管业务培训和打造信息调研平台等。

二、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从荆州市的情况看,随着近年来国家投入到乡镇的各项财政性资金大幅增加,县乡两级财政部门监管资金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要求更高。由于思想认识、管理体制、内部机制等因素的影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过程中面临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管意识缺失。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主要局限于财政部门,部分乡镇领导和主管部门只热衷于跑项目、争资金,对如何按照规定使用好这些资金并不十分关心,监管意识缺失,使监管流于形式。

究其原因,一是本位主义思想影响,认识有误区。部分行政领导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不太在意,错误地认为只要没把钱装进个人的腰包就不算违规,争取来的资金是上级额外给的钱,能把钱要到手就是为地方谋了利益。财政内部也有消极思想,觉得乡镇资金涉及范围广、牵扯部门多、工作量大、阻力大,有畏难情绪,大多忙于应付,缺乏经常性、系统性的监管。项目主管部门觉得是自己主管的资金,对乡镇财政部门参与监管存在排斥情绪。少数地方认为某些资金是自己争取来的“关系资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不希望财政部门参与监管,存在抵触情绪。

二是重政绩、轻绩效,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建设。部分乡镇领导只关注项目是否争取得到,不管项目是否该搞,不管有无绩效。

三是权责未统一,问责不明。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上,没有按照权责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明确财政资金分配者、监管者和使用者的责任,导致问责难以落实到位。

四是县乡财力匮乏,监管无法到位。受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一些地方的财力保障不足,专项资金更是难以做到专款专用。从荆州市看,目前所属县乡预算安排人年均公用经费标准仅为0.5—0.6万元,与实际需要有较大的差距。为了保运转,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只得在专项资金上打主意,导致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监管能力缺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缺乏监管的依法身份。乡镇财政所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监管人员没有执法证,给入户调查核实、抽查巡查、取证、查处等工作带来依法行政的障碍。

二是缺乏监管的有效手段。乡镇财政所虽然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但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乡镇政府,对于行政干预导致的违规现象,乡镇财政往往是“看得见,管不着”。

三是缺乏监管的专业技能。当前有很多补助性资金和项目建设性资金都有其特定的对象、行为和具体实施部门,乡镇财政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无法核定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是缺乏监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乡镇财政所干部普遍认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责任无限大,权利无限小,很消极、很被动。

造成监管能力缺乏的主要原因:

一是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后,对乡镇财管所和人员的定位有些忽视和弱化,导致对职能的赋予、人员的补充、培养都有欠缺。

二是乡镇财管所和人员建设跟不上,难以适应。如乡镇财政干部身份不明,积极性难以调动;乡镇财政干部年龄老化,工作主动性下降;乡镇财政干部待遇差,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工作任务繁重,人手少,除本身的业务工作外,还要疲于应付乡镇政府中心工作,财政所正常业务工作都需要加班加点才能完成。

(三)监管平台缺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硬件设施陈旧。从荆州市的情况看,目前全市大多数乡镇财政所办公用房陈旧,办公设施老化,办公条件差,虽然通过近几年的更新改造,目前仍有三分之二的财政所办公设施未达到标准,设备匮乏,适应现代核查、监管的计算机、丈量设施、交通工具等设备配备不足,大大降低了监管效率。

二是资金信息上下沟通不畅。乡镇财政对某些资金来源性质不明,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三是监管网络平台建设滞后。从各地的监管实际情况看,县乡财政部门还停留于监管信息的传递层面,没有真正注重监管实效。由于缺乏网络平台,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大量监管信息的收集、传递上面,耗费了无数的人力、物力。

造成监管平台缺位的主要原因,一是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视不够,没有深入研究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特别是现代网络平台建设严重滞后。二是投入不够,既有重视不够的因素,也有财力不足的原因。

(四)监管十分艰难。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地方配套资金多有缺口,资金到位监管难。

二是资金种类繁杂、层级多,口多层多监管难。目前拨付到乡镇或使用在乡镇的资金种类多达50个,由于归口管理部门不一、拨付时限要求不一,相似的补助资金的基础数据也不一,客观上造成乡镇财政所在监管过程中手忙脚乱,有时张冠李戴。资金涉及的层级太多,纵向层级从中央到省、到市、到县、到乡镇、到村组、到农户;横向涉及众多部门,职能重叠,权力交叉,环节也不少。同时,资金申拨程序不规范,监管风险加大。

三是补助性资金补助对象不易确定,自由裁量标准监管难。部分补助性资金补贴对象有一定的随意性,加之资金主管部门的分配权过于集中,补助对象不易确定,无形之中加大了资金监管难度。

四是惠农补贴资金分配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数据核实监管难。

五是资金来源渠道多,信息不畅范围监管难。目前各乡镇基本上只管住了通过财政所直接拨付的资金,比如惠农补贴类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对于其他拨付渠道的资金很难介入参与监管。

六是资金管理体制不顺,绩效监管难。目前乡镇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多,县直每个部门都可以直接下达乡镇项目建设指标,并按资金类别采取对口管理、垂直管理、条条管理等等,自己监管自己使用的资金,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制度设计上存在问题。虽然乡镇财政主动参与建设项目监管,但由于项目主管单位配合不力,使乡镇财政在立项、审核、检查、验收等环节不能做到全程监管,根本就发挥不了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仍停留于做“稻草人”的局面,监管效果实难保证。

造成监管难的原因主要是,顶层设计存在漏洞和缺陷,不配套、不兼容、政出多门,基层监管难以适应。

三、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对策研究

一是建立齐抓共管的资金监管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纳入议事日程,财政部门要把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作为重要的财政工作职能加以落实,除了明确有专门的机构组织协调外,还可以将财政监督专员办事处向县级延伸,并增加其负责监督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职能。同时,把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与转移支付、竞争立项挂钩。

二是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在顶层设计上,加强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将对象相同、作用相近、基础数据相似的资金整合,并在财政内部上下尽量归口管理,并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减少项目性转移支付的比重。

在制度建设上,划分项类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分项监管包括: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上级和乡镇本级安排并由财政所直接管理使用的项目建设资金,对县级财政局直接管理或县级财政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管理、且用于乡镇的项目建设性资金等。分类监管包括:村委会和个人直接向乡镇财政所申报的补助性资金,乡镇有关单位和个人直接向主管部门申报、且要求乡镇财政所在申报环节予以签章的补助性资金,乡镇有关单位和个人直接向主管部门申报、且要求乡镇财政所支付或发放的补助性资金,县级财政局和县直主管部门直接支付或发放、且委托乡镇财政所实施监管的补助性资金等。

三是建立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创新乡镇财政资金公开方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自上而下的全节点公开,把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流程、分配过程和发放过程在受益地区全面公开,把资金的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将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有机结合。以县市为单位成立专业资金监管评价机构,对财政部门在技能上无能力监管的一些项目,可以聘请专业机构会同财政部门一起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采取内外结合,左右联合、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资金监管,建立起以乡镇资金监管自身力量为主、以抽调相关专业科(股)室业务骨干为辅、以聘用专业机构的会计人员和受益村民代表为补充的监管队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监管工作。

五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资金监管实效。适当增加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招收一批经济、会计和计算机类的专业人才,充实到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中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乡镇财政队伍。给予乡镇财政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乡镇财政职能范围内的事,乡镇财政所要有处罚权,对授予委托监管事项,乡镇财政所也要有处罚建议权。加快资金监管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省、县、乡三级财政的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和师资力量,分期分批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轮训,以满足对各种专业资金的监管需要,提高财政所人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兑现相应的监管补助、经费,以提高乡镇财政人员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湖北省财政厅农村处、荆州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闻

作者:郑可夫 吴孝金 覃刚毅

队伍建设的乡镇财政论文 篇3:

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

摘 要:乡镇财政所在服务基层和“三农”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管理体制各不相同;职能界定不清晰;事权与财力不相匹配,财力不足,负担沉重;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负荷与自身条件不相匹配。通过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财政体制,或通过转移支付缓解乡镇支出压力,改革和完善乡镇财政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发挥好乡镇财政就地监督的优势,做到到位不越位,到位不缺位,到位不错位。从财经会计专业院校招考一部分高等人才,促进财政队伍建设,进行示范性财政所建设,把群众需要什么,就努力给什么当做头等大事。

关键词: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职能;人员素质提高;加强财政建设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是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的重要保障,乡镇财政所作为财政管理链条的终端,直接面对广大基层人民群众。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民生惠农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最终通过乡镇财政所落实,乡镇财政所在服务基层和“三农”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但是,当前我国乡镇财政所在财政管理体制、职能定位、硬件设施、队伍建设等方面面临着许多困难,遇到许多难题,影响了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的发展。因此,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求真务实地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充分发挥县乡基层财政监督职能。

一、当前我国基层财政各方面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财政财力大多向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投入重点向 “三农”政策倾斜,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农村教育、农村农民低保、养老社会保障等各民生领域的支出,特别是各项涉及惠农政策的出台,使乡镇财政所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人员配备、硬件、软件设施、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与实际工作需要之间存在的问题越来越明显。

(一)乡镇财政职能界定不清晰、财政资金监管责权不顺、财政监管意识不强、财政管理体制不同

《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但没有明确规定人员归属管理的问题。各个地区不同级别财政,存在着不同的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财政在不同的县有赋予不同的管理方式。如有的是乡镇财政所人员全部归属乡镇政府,县级财政局指导乡镇财政业务;有的是乡镇财政所长管理归属县财政局,其他人员编制归口乡镇管理;有的是工作人员全部归县财政局垂直管理、双重领导。由于没有明确界定财政所职能,存在着不同的管理体制,在工作协调上容易产生的矛盾,影响基层财政正常、高效运转和工作效率提高,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各基层财政所人手少、工作量大,乡镇财政监管乏力,各项上级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业务严重缺位,正常的资金申报、实施、监督、验收等环节未要求基层财政部门参与,没有发挥财政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的作用,导致乡镇财政机构横向、纵向工作不能有效衔接,甚至缺位、越位、错位。

(二)事权与财力不相匹配,财力不足,负担沉重

乡镇财政事权与财力就像“梯形”,事权是“梯形”的窄头,乡镇财力担负着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各项保险、农村干部工资及各项保险、政府正常运转经费、教育设施投入、医疗公共卫生投入、农村独生子女奖励、农村五保户、困难户等项目繁多,而乡镇财力却匮乏,一些乡镇缺乏稳定的财力来源。近几年,物价上涨、工资上调,各项支出标准不断提高以及维稳等不可预见的支出较多,工作经费支出压力较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的基本保障机制更加剧了乡镇财力调配困难,乡镇事权过大与财力过小的“梯形”现状矛盾十分突出。

(三)人员素质不高,干部队伍不稳定,乡镇财政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从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来看,财经类院校毕业的学生不多,有会计专业职称的相对较少,高层次复合型会计人才缺乏,会计人才结构不尽合理。专业不对口的工作人员占大多数,且年龄偏大,人员调动频繁,断层现象突出。从人员编制来看,由于编制不足,财经院校对口专业优秀的人才进不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不能适应现阶段业务流程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从乡镇财政业务培训来看,工作还存在着业务专业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培训的保障措施和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四)工作超负荷,与自身条件不相匹配

目前,一些基层财政所不仅需要统筹资金,承担财政支出日常管理,还要做好涉农惠农,改善民生政策等工作的具体落实,而且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要通过“一本通”发放到农民手中,而且有时间限制,还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的具体实施。乡镇财政所细微琐碎的工作量,与办公设备、人员配备等硬件、软件条件不对称,造成工作负荷较大。

二、为强化责任、加强基层财政监管,对乡镇财政所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监管责任

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指出,结合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财政供养人口等客观因素,实行差别化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强化统筹所辖乡镇协调发展责任,帮助弥补乡镇财力缺口。硬化乡镇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规范经费支出,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乡镇举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持财政收支平衡。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

(二)完善乡镇财政职能,提高乡镇财政监管水平

为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乡镇财政保障机制,正确履行乡镇财政职能,首先乡镇财政所应把公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放在重中之重。预算编制要充分体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预算应体现社会公众的受托责任,提高财政管理效率。预算支出要有保有压,保证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用好财政资金,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乡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推动乡镇财政落实好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其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财政资金加大对农村基层和农民的投入力度。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动力,积极参与开展村级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事项。对强农惠农和改善民生的资金要重点监管,努力做到对所有项目资金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检查,要科学界定乡镇財政的职能,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到位而不缺位,到位而不错位。

(三)狠抓人员素质提高,促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开、公平、择优,从财经会计专业院校招考一部分高等人才,充实到乡镇财政所,让他们理论联系实际,边工作、边提高所学的专业知识;对乡镇财政所未达到备高等会计专业知识水平的人员,到财经会计专业院校进行短期、中期培训学习,培养造就成为具有知识结构优化,创新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职业道德高尚的会计人才。

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合理定编定岗。按照高效、精简原则,以责设岗、以岗定人,保持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要根据乡镇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工作业务量大小,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保证乡镇财政工作正常开展。

要加强乡镇财政所内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乡镇财政人员业务培训,制定统一的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轮训,不断提升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引导基层财政干部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财政队伍建设。

(四)加强乡镇财政文化建设,创建优质服务窗口

建议加大对乡镇财政所建设的资金投入,更好的促使乡镇财政所履行政府职能和服务大众。建立财政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同上级财政部门信息沟通的纵向联系机制,财政所内部协调配合的横向机制,努力改善乡镇财政用房、交通设备等基本办公条件。建立财政业务、人员管理、作风建设等标准体系,推行标准化、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做好乡镇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作者: 贾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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