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沿街商业网点消防安全问题与对策

2022-09-12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 以沿街商业网点为载体的个体工商户不断壮大, 极大地满足了社会需求, 但也存在着大量的火灾隐患。笔者立足实际工作岗位, 进行了初步调查, 就如何对该类场所建立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进行一些探讨和思考。

1 沿街商业网点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1.1 缺泛有效的管理机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难

沿街商业网点根据《湖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规定, 属“十小场所”, 由派出所进行日常监管, 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协助。但由于这些单位小、散、多, 使用性质随意更换, 派出所警力不足, 致使商业网点游离于消防监督之外, 处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盲区”。虽然《法防法》规定, 居民委员会有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的义务, 但无行政执法权, 也只能采用督促和说服教育方法开展日常检查, 效果甚微。无应有的消防管理机制, 从而使该类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处于失控漏管的状态。

1.2 装修设计随意性大, 先天性火灾隐患多

一般商业网点面积都在20m2~200m2范围内, 经营者主要采取租赁经营, 一旦租下, 在“时间就是金钱, 效率就是生命”的意识逐动下, 赶工期赶进度装修, 从而留下了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一是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电线随意敷设, 很多电线未穿管保护, 就直接敷设可燃材料上, 埋在夹层内或吊顶上。有的灯具选型不当, 大量使用白炽灯、带电感镇流器荧光灯, 而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

二是为了突出经营特色, 在门头设置各类广告牌和霓虹设施, 其材料基本上都是可燃或者易燃的, 本身就是火灾隐患。近年来, 因室外广告牌引起的火灾, 也是直屡见不鲜, 而且损失惨重。

三是有的网点虽然设置消火栓或消防设施, 但很多业主在装修时, 对其随意拆除、改装、圈压、庶挡, 致使室内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为了防盗, 一劳永逸, 锁闭安全出口、楼梯装铁栅栏、窗户加装防盗网等现象极为普遍, 一旦发生火灾, 往往出现逃生无门的现象。

1.3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防范能力差

由于从业人员的多样化, 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 经营项目多而杂, 可以说, 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 就有什么样的网点, 什么项目赚钱快, 就什么经营, 各种小超市、百货店、干洗、汽车装潢、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字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雨后春笋般地应运而生, 场所大小不一, 货物堆放多, 火灾荷载大, 容易发生火灾, 且蔓延迅速, 扑救困难。尤其是大部分经营业主, 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 乱拉乱接电线、擅自改变建筑用途、违章搭建阁楼、超负荷堆放货物等现象突出。为省事省钱, 大部分商业网点往往都是前面经营, 后面仓库, 阁楼住宿生活, 有的经营者一家老小吃住都在店面房内, 常年以店为家, “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等现象较为普遍, 安全隐患很多。

1.4 消防设施器材缺泛, 自救能力差

一是建筑防火设计上存在缺陷, 有的商业网点虽然设置了室内消火栓, 但由于设置的位置不保理, 使用不方便, 取不到应有的效果。

二是大部分业主对已配置的消防设施缺少管理和维护, 庶挡、掩埋、损坏现象严重, 一旦发生火灾, 根本发挥不了作用。

三是大多数业主存饶幸心理, 自认为不会发生火灾, 在消防方面舍不得投入, 不愿意配置消防设施、购买消防器材, 在消防管理上也舍不得花精力, 很多人不知道怎么使用灭火器, 不懂得如何逃生。

2 解决沿街商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2.1 部门联动执法, 齐抓共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 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的规定, 加强商业网点的消防安全管理需要政府统一组织, 安监、公安、消防、工商、供电、供水、城管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 构建联合执法机制, 明确各方责任, 层层签订责任状,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实行“以证管火”, 坚决把好“发证关”。房管、工商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办证审批的前置条件, 对新建建筑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竣工备案抽查的建筑或存在火灾隐患建筑, 房管部门一律不得办理房产证, 工商部门一律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城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违章搭建等违法建筑进行监管, 杜绝私搭乱建、出店经营占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的现象发生。各部门要定期召开消防联席会, 互相通报情况, 针对性地制定措施, 齐抓共管, 共同消除火灾隐患。

2.2 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火灾防御能力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规定“民用建筑应设室外消火栓, 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的要求, 对有一定规模的商业网点, 要按设置120m/个室外消火栓。对各类商业网点因地制宜地设置室内消火栓, 配置消防软管卷盘、消防水喉或轻便消防水龙。同时应要充分考虑其独立性、利用性和操作性, 如在室内设置有困难时, 可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 按实际需要配置水带、水枪。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可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以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 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已经设置消火栓或自动报警喷淋的网点, 因建筑面积增加、功能转换的需要重新装修等, 要从整体角度考虑, 合理布局, 对消防设施的配置、效能、布点等情况要进行重新调整比对计算安装, 严防消防设施被庶挡、掩埋、损坏现象发生, 确保完整有效, 一旦发生火情, 能够及时扑灭。

2.3 逐级落实责任, 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由政府牵头, 城管、工商、建设等部门成立商业网点安全管理小组, 全面负责商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实行街道、居委会具体组织开展日常巡查, 派出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安全管理小组重大节假日、活动组织抽查的工作格局。按照“检查一家、整改一家、放心一家”原则, 逐一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控制内部装修材料, 设置安全出口, 维护好室内固定消防设施, 配齐消防器材, 严禁存放汽油、酒精、稀释剂、烟花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同时,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杜绝“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形成。针对那些不具备消防安全经营条件, 火之类隐患突出, 拒不整改的, 派出所、城建、消防、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实行联合执法, 责令停止使用, 不允许其出租、出卖、经营, 并将查处原因和结果予以公布。

2.4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充分利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培训社区、居委会和物业部门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组织灭火逃生自救演习, 达到消防安全自查, 火灾隐患自除, 火情能够发现早, 小火能够灭得了, 能火场逃生自救, 会引导人员疏散, 消防设施标识化, 消防常识普及化的目的, 让广大经营者认识到火灾就在身边, 防患于未“燃”的道理。

二是针对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季节防火特点, 因地制宜地利用商业网点的LED屏、户外多媒体大屏、楼宇电视、社区专栏集中播放、张帖消防警示语和消防公益广告, 宣传普及消防安全法规和消防常识。

三是充分利用“消防志愿者走千家、进万户”活动。发动消防志愿者深入商业网点, 开展消防宣传, 提醒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四是开展“消防安全邻里互助”活动, 使各经营业主互帮互助, 共同防御火灾, 达到安居乐业目的。

总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 多种经营形式更加丰富, 沿街商业网点的经营形式更加复杂, 消防安全管理的难度会更大, 只有不断创新管理机构, 加强部门联动, 全面推行消防社会化进程, 才能有效沿街商业网点消防安全, 让市场经济更加繁荣健康发展。

摘要:沿街商业网点数量多、分布广、经营杂、管理难度大、火灾隐患多, 火灾形势呈上升趋势。本文通过对沿街商业门网点的消防安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 对如何加强沿街商业门网点火灾防控, 提供一些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商业网点,消防,管理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S].

[3]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部107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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