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培训教案范文

2022-06-07

作为一名为他人授业解惑的教育工作者,通常会被要求编写教案,教案是保证教学取得成功、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条件。教案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通风培训教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通风培训教案范文

通风培训教案

矿井通风安全

时间:2013年6月1日 主讲人:位智斌

一、通风的重要性

有句俗话说“水是窑的病,风是窑的命。”通过这句话我们足可以看出通风的重要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瓦斯超限作业;

(2)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治突出措施;

(3)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安全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未按照规定见咯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不达标;

(5)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完善、不可靠;

(6)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二、通风的基本要求

1、通风系统

(1)采用机械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实现双回路供电。 (2)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

(3)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使用抗静电、抗阻燃标准风筒,风筒吊挂平、直、稳,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3、通风设施

(1)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位置合理; (2)帮、顶、底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墙面平整; (3)通风设施前后5米范围内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等。

4、瓦斯防治

(1)设立防治瓦斯领导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 (2)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4)按规定测定煤层的瓦斯赋存参数,并绘制瓦斯地质图;

(5)瓦检工持证上岗,井下瓦斯见车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检工交接班等符合相关规定。

5、安全监控

(1)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各类专业人员;

(2)各类安全监控设备、仪器仪表应按规定进行调校、检定或试验。

6、防灭火

(1)建立防灭火系统,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

(2)按规定建立监测系统,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

7、防治粉尘

(1)按规定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建立防尘供水系统,完善综合防尘设施; (2)按规定测定 粉尘浓度及分散度等。

8、管理制度

(1)按规定建立通风管理机构,配足专职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 (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隐患排查、至少召开1次通风工作例会; (3)各类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4)通风措施按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并严格落实。

三、事故案例

例1:某矿掘进头由于违章掐风筒造成瓦斯超限,工人敲打喷浆管头产生火花,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例2:某矿掘进掘进工作面瓦斯聚集,职工私自拆卸矿灯,出现火花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第二篇:通风系统培训教案

风 系 统 培 训 教 案

主讲:第一节 潘 岗

第二节 王 恩 第三节:娄和建

讲课学时:8学时

培训对象:生产系统全体职工 20011年5月

第一讲:矿井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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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通三防”的概念:

“一通”指:通风;“三防”指:防瓦斯、防火、防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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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

(1)、向井下连续不断地供给新鲜空气供人员呼吸。 (2)、冲淡并排除有害气体和矿尘。

(3)、保证井下有适宜的气侯条件,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4)、增强矿井抗灾、防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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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矿内空气中主要有害气体:

矿内空气中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瓦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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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煤矿生产应遵循的三大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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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井下通风设施及其作用是:

井下通风设施有风门、密闭、风桥、挡风墙、调节风窗等。其作用是:隔断风流、调节风量保证井下风流有控制地冲洗采掘作业地点,使通风系统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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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方式:

2 矿井通风系统包括通风方式、通风方法、通风网络。

通风方式分为:中央式(中央并列式、中央分列式)、对角式(两翼对角式和分区对角式)和混合式。

我矿通风方式为:中央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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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串联通风及其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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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串联通风:是指采掘工作面或硐室的回风风流再进入其它采掘工作面或硐室叫串联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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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串联通风的危害:

(1)、串联通风风量不变、阻力增加,增加了通风难度; (2)、被串联工作面的空气质量无法保证,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会增加;

(3)、一旦前一个工作面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和瓦斯突出事故,会直接危害被串工作面,扩大灾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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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规程》对井下空气温度的规定: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摄氏度,机电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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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规程》对临时停工的地点的规定: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臵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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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掘进面使用局部通风机的要求:

(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

(2)、一台风机只许供一个工作面通风,不准同时向两

3 个掘进面供风,局部通风机不能发生循环风。

(3)、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臵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4)、风筒吊挂平直,拐弯处要设弯头,异径风筒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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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掘进巷道应该采用的通风方法:

掘进巷道应当采用矿井全负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我矿掘进巷道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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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盲巷的概念:

盲巷是指:长度超过5米或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独头不通风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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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局部通风方式:

局部通风方式有:压入式、抽出式、混合式三种。我矿局部通风方式为压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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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矿用主要通风机的反风方法有哪两种: 反风道反风和风机反转。

1-15:井下局扇应装哪“三专两闭锁”:

“三专”指: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两闭锁”指: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 1-

16、自然通风:

自然通风是利用井筒之间的位臵高差和地面温度变化作动力的通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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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局扇管理“七不让”:

(1)不让别人开关局扇;(2)不让风筒落后于工作面5米以上;(3)不让风筒脱节、破裂;(4)不让别人改变风筒位臵和方向;(5)不让风筒堵塞不通;(6)不让局扇 、开关、风筒泡在水里;(7)不让局扇吸循环风。 第二讲:瓦斯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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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斯的概念:

矿井瓦斯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从煤、岩体内涌出气体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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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

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空气中入一定浓度的瓦斯(瓦斯浓度为5-16%);

(2)、有引爆瓦斯的热源(温度为650-750度);

(3)、空气中有足够的氧气(氧气浓度大于12%),瓦斯浓度达9.5%时爆炸威力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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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的规定: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钻打眼;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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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中瓦斯浓度的规定: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超过1%或二氧化碳

5 浓度超过1.5 %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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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矿务局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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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局部瓦斯积聚:

在巷道的顶部空间、盲巷、独头巷道以及风流达不到的其它地点,出现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体积在0.5m以上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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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采掘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的规定:

采掘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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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瓦斯爆炸会造成的危害:

(1)产生高温(1850℃-2650℃)

(2)产生很高的压力,是爆炸前的9倍左右。

(3)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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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预防瓦斯爆炸的主要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与超限。

(2)防止引燃火源。

33 (3)严格瓦斯检查制度。

(4)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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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采面上隅角瓦斯超限的处理:

(1)设臵挡风帘或挡风板。

(2)及时回收尾巷。

(3)利用抽出式风机抽排瓦斯。

(4)使用专用瓦斯排放巷。

(5)严格瓦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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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处理巷道顶部空洞瓦斯积聚的方法:

由于瓦斯较空气轻,所以很容易在巷道的顶部空洞处积聚,为了防止和处理此处积聚的瓦斯,可以采用不燃性材料将空洞充填起来,消除空洞,也可以在空洞支架上架设导风板将该处的瓦斯冲淡排出,当巷道为掘进巷道时,也可以在该处局部通风用风筒的适当位臵接风袖,引导部分风流将该处瓦斯冲淡排出。

2-

12、容易发生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

(1)、巷道的顶部空间(局部冒顶处)。(2)、盲巷内。(3)、独头巷道。(4)、采煤工作面上隅角。

2-

14、井下五大自然灾害: 水灾、火灾 、瓦斯、煤尘、顶板。 2-

15、排放瓦斯必须执行的三个原则:

(1)撤人: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

7 撤出;

(2)断电: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断电;

(3) 限量:瓦斯排放必须有限量措施,严禁“一风吹”。 2-

16、化学氧自救器

它是利用化学生氧物质产生氧气,供矿工从灾区撤退脱险用的呼吸保护器.用于灾区环境大气中缺氧或存有有毒气体的条件下。

使用时按以下步骤进行:

1、自救器系在腰带上,随身携带;

2、扯下保护带(或保护罩);

3、用拇指扳起红色扳手,拉断封印条;

4、揭开上外壳丢掉;

5、拉住头带,取出呼吸保护器;

6、拔下口具塞,整理气囊;

7、拉启启动环,待气囊鼓起(若不能自动鼓起,可用嘴呼气使其鼓起);

8、用牙齿紧紧咬住牙垫,将口具片置于唇齿之间;

9、夹上鼻夹,用口呼吸;

10、取下矿灯帽,戴好头带;

11、戴上矿灯帽,撤离灾区。

第三讲:放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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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炮撤人距离的规定: 放炮撤人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

8 (1)、回采工作面不少于30米。

(2)、煤巷掘进工作面直巷不少于75米,弯巷不少于50米。

(3)、岩巷(包括半煤岩巷)直巷不少于100米,弯巷不少于75米。

3-

2、产生瞎炮的原因:

(1)、电雷管受潮或质量不好造成非正常爆炸 (2)、炸药变质,起爆感度急剧下降。

(3)、电爆网路的敷设不合理,使电流分配不均,达不到电雷管的最小准爆电流值。

(4)、起爆器发生故障,输出电能下降。 3-

3、糊炮、明炮的概念:

把炸药放在被爆炸煤岩表面,糊盖上黄泥等物进行爆破时叫糊炮。直接把炸药放在被爆煤岩表面进行爆破时叫明炮。

3-

4、“一炮三检”:

“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瓦斯检查。 3-

5、《规程》对炮眼封填的要求:

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3-

6、对井下放炮母线的要求:

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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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怎样执行“三人连锁”放炮换牌制:

(1)放炮前,放炮员持放炮警戒牌,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瓦检员持放炮牌。(2)当放炮准备工作就绪后,放炮员将放炮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设人警戒,并下达放炮命令。(3) 班组长将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4)瓦检员经检查放炮地点附近瓦斯、煤尘符合要求时,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5)放炮员持放炮牌按规定开始放炮。(6)放炮后,班组长、放炮员及瓦检员共同到放炮地点巡视放炮情况,并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等情况,确认无误后,三牌各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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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处理瞎炮的基本原则:

(1)发现瞎炮后,先将雷管脚线从母线上取下,扭结成短路,并以明显标志保护;(2)在班组长指导下,属于连线不良者,可重新连线进行放炮;(3)在距瞎炮眼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进行处理;(4)放炮后,放炮员要详细检查被崩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和炸药,交回炸药库;(5)在处理瞎炮期间,严禁与处理瞎 炮无关的人员在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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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放炮母线或雷管脚线连接的规定:

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多头巷道掘进时,放炮母线随用随挂,以免误接放炮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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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配引药严格遵守的“四必须”、“两禁止”: 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导地点;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动、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必须把电雷管全插入药卷内;必须扭结电雷管脚线。

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严禁将雷管插在药卷的中部或药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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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两个制度: “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放炮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爆破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和我矿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爆破管理制度:

1、井下爆破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措施,说明炮眼的名称、位臵、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装药量、封泥长度,措施中应详细标明放炮撤人地点,并附图显示人员撤离地点等情况,否则通风队严禁安排放炮员。

2、放炮员依作业规程或措施放炮。

3、爆破作业地点,必须配备专职放炮员固定在同一施工地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

4、接触爆破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否则

11 罚款。

5、井下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换牌管理制度,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采掘工作面“三人联锁”操作规定如下:

放炮员持警戒牌,班组长持命令牌,瓦检工持放炮牌。 采掘工作面装药前,瓦检工、班组长、放炮员三人共同到达装药地点,少一人严禁装药。

(1)班组长负责放炮前撤人、停电、警戒工作,放炮后负责检查巷道顶板、支架等情况,当接到放炮员警戒牌后负责把所有人员撤到作业规程或措施规定地点,并安排专人警戒。

(2)瓦检工负责检查瓦斯和通风情况,当接到班组长命令牌后负责检查装药地点和起爆地点通风瓦斯情况。

(3)放炮员负责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斯检查、引药制作、装药、囤炮、母线与脚线连接、爆破等工作,当接瓦检工放炮牌后,有权要求班组长、瓦检工在放炮记录本上签名,明确“已停电、撤人、允许放炮”、“通风瓦斯正常、符合条件”意见后,持放炮牌放炮。

(4)具体换牌过程:装药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负责安排专人警戒;装药完成后班组长将命令牌交给瓦检工,瓦检工检查瓦斯、通风情况;无异常后,瓦检工在放炮地点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最后班组长清点人数确

12 认无误后,方准签署意见下达起爆命令,放炮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放炮后待采掘工作面炮烟被吹散,班组长、瓦检工、放炮员三人必须首先到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支架、煤尘、拒爆、残爆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无异常后三牌各归原主。

6、人员私自进入警戒区,对把口人员罚款。

7、如炸药库发放雷管脚线未扭结,对库工罚款。

8、井下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必须在放炮员的监护下由专职背药工亲自运送,否则罚款。

9、放炮员和背药工领到爆破材料后,要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否则罚。

10、爆破炸药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支架完整、顶板完好、无机电设备的安全地点,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

11、严禁人员坐雷管箱、炸药箱,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12、一个工作面只准使用一个放炮器和一把钥匙,违反规定对责任人罚款。

13、放炮员每班应对固定爆破母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处理,否则对放炮员罚款。

14、爆破母线应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线,否则对放炮员罚款。

15、爆破固定母线必须使用规格一致的母线,否则对放炮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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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发爆器必须定期校验各项性能参数,并有记录,否则对通风队罚款。

17、发爆器钥匙、遥控器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否则罚款。

18、发现井下炸药、雷管存放在一起,对责任人罚款。

19、井下母线箱、固定母线破坏,对责任单位罚款。 20、采掘工作面引药制作、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操作,其他人员严禁操作,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21、工作面在装药过程中,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进行任何作业活动,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

22、采掘工作面在装药过程中,只允许施工队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装药,其他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地点,装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23、煤巷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范围内,必须洒水降尘,否则对掘进队罚款。

24、放炮撤人距离严格按照防突管理规定、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撤人把口,否则对施工队罚款。

25、装药、爆破前施工队未安排专人警戒或警戒不到位,对班组长罚款。

26、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和岩粉,否则对装药人员罚款。

27、装药和爆破前,爆破地点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

14 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严禁装药和爆破,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28、装药前施工队必须对迎头10米范围内U型钢棚采取加固措施,杜绝空顶、空帮,否则对施工队罚款。

29、重点监控区域放炮作业前后,由施工队班组长向生产调度、放炮员向通风调度汇报装药量、雷管使用情况,调度室、通风调度要作好记录,否则对班组长罚款。

30、采掘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一次全断面起爆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31、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期间,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药量和爆破孔数,但装药量和雷管个数不准超过措施中规定,否则对班组长、放炮员罚款。

32、掘进工作面不得采用反向起爆,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3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34、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装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3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3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严禁用煤粉、块

15 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37、起爆时,出现放不响炮,由于炮线连接原因造成的,对放炮员罚款。

38、放炮四联单上必须记录炸药领用、使用、剩余情况,放炮员、背药工共同签字方可有效,剩余炸药当班必须退回炸药库,并补齐记录。无记录或记录不清对责任人罚款。

39、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安全处罚条例》等规定执行。

第三篇:通风队爆破工实操培训教案

讲授人:曹长东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井下放炮员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二年以上采煤经验,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管理及放炮技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2条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药管理等规定,切实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和本操作规程。

第3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员和兼职安监员都应到场。

第4条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5条 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第6条 放炮与回采其它工序平行作业时,心须按照放炮的安全距离规定执行,否则应停止放炮。

第7条 在地质变化地带、冒顶区、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碎、围岩松软、容易冒顶片帮的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第8条 放炮员要和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证爆破时不崩倒棚子,断面符合设计要求,不超挖浅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顶帮的破坏,要满足块炭率质量控制要求,及尽可能减少工人劳动,提高生产效率。

第9条 运送爆破材料和封泥装药可由兼职的放炮员助手进行,放炮员助手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10条 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它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带静电的化纤衣服。 第11条 放炮员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和放炮线等。不符合规定的炮器材,不准下井使用;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公司制定的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第12条 放炮员的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检查处理→放炮操作(装药→设警戒→联线→放炮→炮后检验→撤警戒)→收尾工作。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一)准备

第13条 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 第14条 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15条 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16条 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第17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清点电雷管数量,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电雷管。 第18条 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局、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

5.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6.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第19条 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严禁将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存入箱内。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 第20条 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5.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乘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配引药时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引药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二)检查与处理

第21条 装药前放炮员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装药点20米以内,巷道断面被阻塞三分之一以上;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集飞扬; 4.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5.有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煤壁局部突出0.3米以上;

6.炮眼内有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7.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内煤粉未清除干净。

9.基本支护与特种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10.发现瞎炮未处理;

三、放炮操作

第22条 装药,放炮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炮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管段号字与爆破说明书相符合;

1.用掏勺或压风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理干净;

2.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

3.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4.填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扭结,并盘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边;

5.炮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先紧靠药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过猛和压的太紧,以防捣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第23条 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为0.6米至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长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第24条 设警戒

1.联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放炮员须为警戒人员之一;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的地点,并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放炮时,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之外;

4.工作面若与其它采掘面贯通,在相距20米时,必须在要贯通处设警戒,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放炮前检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的规定。 第25条 检查及处理。

在联线和放炮前,放炮员要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放炮的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联线放炮。

1.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存在第20条的各项问题未处理或处理后又出现时; 3.没按第24条的规定设好警戒; 4.放炮母线不足,不够长;

5.应该掩盖维护好的设施未进行掩盖和维护; 6.没按规定用水炮泥或封泥长度不足; 7.崩倒的棚子未扶起。 第26条 联线 1.要按照作业远规程规定的放炮顺序和联线方法联线放炮;

2.严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即放炮母线联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3.工作面布置的单排眼、双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联线都采用大串联法,最后剩下的两条脚线在未和母线联结前要扭结成短路;母线未和脚线联结前,两端必须扭结成短路。

4.母线与脚线联结后,再沿路检查母线。放炮员应最后退出放炮地点。 第27条 放炮

1.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联结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喊“要放炮啦” 2.放炮员沿路检查线路,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快放炮啦”;

3.到达放炮的警戒地点后,将母线联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至少5秒后,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起爆;

4.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 第28条 炮后检查

1.放炮员会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进行放炮后的检查工作,检查处理内容同第

21、25条;

2.通电后若没有爆炸,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管时至少15分钟后,放炮员方可沿线路检查不爆的原因;

3.在确属由联线不良造成不爆时,可以重新联线放炮; 4.若确属瞎炮,应按第29条办法处理。 第29条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距离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2.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3.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4.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第30条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清情况。

第31条 放炮结束后,放炮员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第32条 严禁在一次爆破作业中混用不同性质的炸药和雷管。

第33条 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中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四、收尾工作

第34条 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规定地点或亲自携带收藏。

第35条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签字。当班要办好爆破材料退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炸药。

第36条 向下班放炮员交班,介绍当班工作情况。 第37条 升井后要将放炮器瓦斯检定器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第四篇:通风队培训动态

加强自救器使用教育,为安全保驾护航

——通风队

徐香通

煤矿井下作业条件艰苦,危险因素多,因此如何最大可能的减少对职工生命健康的损害、提高发生事故时工人的生存能力就成为了管理人员的主要任务。自救器作为一种便于携带、方便快速使用的应急呼吸设备就成为了井下工人遇到事故时的救命稻草。在正常工作时工人把自救器挂在皮带上,时间久了容易忽视或忘记自救器的使用方法,从而在发生事故时使自救器成为摆设。为了切实发挥自救器的作用,加强对工人自救器的使用教育,提高工人对自救器功能和构造的认识,4月4日,通风队技术员分别对夜班、早班和中班的工人进行了讲解和演示。

由于目前自救器存在隔离式和过滤式两种,杨栋梁通过自己的认识和查阅的资料分别向工人介绍了这两种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构造。工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事物的接受能力也各有不同,为了能在短时间内让工人知道如何使用自救器,什么场合时需要使用自救器,技术员在讲解过程中将专业术语通过通俗的语言来表达,将自救器复杂的构造进行了简化,使工人易于理解和记忆。

为了让所有工人都能够真正的学会使用自救器,让自救器能够在危险时刻真正的能够发挥作用,杨栋梁拿起自救器一步一步的操作。另外,当演示结束后工人一个一个的亲自动手操作来最直观的感受自救器的使用步骤和方法。

此次自救器的使用教育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却加强了通风队职工对自救器构造的深入认识,对自救器的使用更加熟练,同时也提高了广大职工对危险的警惕意识,这为突发事故时工人的自我保护提供了保障。我们矿是瓦斯矿井,随着时间流逝,工人对危险容易丧失警觉,然而调查发现历史上发生瓦斯爆炸的矿井有很多是瓦斯矿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警惕,提高危险的识别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危险场所的逃生能力。在今后通风队还将更多的开展此类教育活动,时刻绷紧安全这个弦!

第五篇:煤矿通风调度培训大纲

煤矿通风调度培训课程

一、 通风调度工作的重要性

二、 煤矿通风调度职责

三、 煤矿通风调度应具备的素质

四、 相关专业知识:通风、瓦斯、防火、防尘、爆破、监测、抽放,事故案例、避灾路线选择、灾区通风方法

五、 日常工作要点:瓦斯检查三对口、点火票、停电停风、处理瓦斯、巷道贯通、处理火区、调度日报、交接班记录、临时交办任务、现场熟悉、瓦斯监测、工作协调(上级、区科、火工品、风车、通风设施)、倒主扇

六、 相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集团公司处理瓦斯程序、重点工作面划分、煤矿重大事故五大灾害、

七、 事故案例:大平事故、黑龙江鹤岗事故、贵州响水煤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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