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供应商合作协议书范本
合作协议范本(与供应商)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的意见,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协议有限公司简称为甲方,供方简称为乙方):
1、 乙方必须向甲方书面提供所经营的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货的品名、产品型号、单价、结算期、订货周期、供货能力、运输方式、货款支付方式。
2、 乙方应保证:
(1) 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并按所作出的承诺严格履行。 (2) 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所使用、销售的产品是拥有知识产权许可产品,其所提供、销售、使用的任何资料均不涉及第三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
(4) 所使用、销售的产品没有销售区域的限制;如有,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向甲方出示书面说明,否则,视为没有销售区域限制。
3、 如乙方所销售的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价、供货能力等)有变动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签收后确认才开始生效。甲方未签收确认前,如采购方已定购的,仍按旧信息执行。
4、 采购方通过甲方定购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按要求进行供货。乙方应保证按时按质按约定向采购方供货。乙方同意货款应先进入甲方账号,在甲方扣除了相关服务费用后,再将剩余货款划给乙方。
5、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合作过程中接触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
等保守秘密,不能泄露给第三方。
6、
7、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引起任何第三方向甲方索赔,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 因本协议所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以本协议所列为准,一方若有变更则需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以本协议所列为准。
10、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二篇:(130211)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双赢互利,进一步强化品牌效应及扩大市场份额,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装饰装修产品品牌战略合作、经营采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章、关于双方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乙方提供合作的品牌:。
第二条、合作期限:自2012年月日起至2013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双方正式建立合作关系;
第四条、乙方应提供相关产品的电子版图片、说明书或目录给甲方,作为甲方设计之用。
第五条、乙方提供产品的单价(客户自行在市场无法买到的优惠价格)及建议成交价给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均应在同类品牌中具有竞争优势。
第六条、为推广品牌和提高效益,乙方需配合甲方活动推广,并按约定标准(根据具体活动项目协商)向甲方支付主推品牌合作销售费用或广告费用等。
第七条、甲方明确乙方为相同产品的主推品牌合作商,在设计中使用乙方电子版产品体现效果,并极力推荐乙方品牌产品,并对内部设计师进行规范执行。
第八条、甲方提供乙方向甲方公司内部的设计师及业务人员进行相关产品培训的平台和机会。
第九条、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内部宣传资料栏上放置乙方产品品牌及宣传品供客户取阅参考。
第二章、关于乙方产品的品质保证
1 /
4第十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由乙方保证质量及五年免费售后服务(自产品交付最终消
费者之日起算)。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保证所供应给甲方的产品质量,如合作期间发现有假冒产品替代或
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
责任;同时给甲方带来品牌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乙方需赔
偿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产品价格及返利比例
第十二条、合作期间乙方必须规范市场价格体系,保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在同
一地区以最低报价与甲方合作。
第十三条、通过甲方签约的客户自行到乙方展厅询价购买产品,乙方不得低于承诺给甲
方的最低价成交,一经发现,由乙方按差额部分的十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同
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十四条、产品如有价格变动,乙方需提前两周书面通知甲方委派的负责人签收,同时
将该产品的新报价提供给甲方,如乙方市场价格体系变动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
影响到甲方利益的,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有特殊客户要下浮售价,必须经双方协商并由双方产品相关负
责人签字确认的下浮售价为最终标准。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返利比例为最后成交价总额的%作为甲方的销售回报,
以第四章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第四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以甲方完成产品采购的采购单为单位对采购产品进行货款结
算。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采购单后的个工作日内把配有甲方指定采购人员签
字的采购对账单及返利结算清单一并送至(或传真)甲方公司财务部,财务
部在收到上述账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及核算后通知结款。
第十九条、首付款为扣除给甲方的返利后的产品款的80%,余款20%在产品安装验收合
格后一次性结清。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指定专人核算并签字后,甲方将结算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五章、售后服务约定
第二十一条、售后统一由甲方对接,乙方接到甲方售后电话24小时内安排售后人员上
门服务,特殊问题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在免费保修期内售后人员不许收取客户的任何费用,若客户投诉售后人员
收取客户费用经核实后,乙方应以所收取客户费用的十倍支付违约金给甲
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若在售后服务中引起客户的不满或纠纷,乙方承担因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六章、协议生效及持续合作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协议以继续合作。
第二十六条、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如发生销售(采购)行为的,
仍可采用本协议内容履行。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第七章、关于纠纷处理
第二十七条、若双方合作期间产生各种纠纷,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
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电 话 :电 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介服务供应商合作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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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介服务供应商合作合同
委托方(甲 方):
烟草公司
公司
服务方(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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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烟草公司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作协议由双方签订,约定乙方为甲方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介服务乙方以及双方商业往来应当遵循的基本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须遵循本协议明确规定的乙方标准及所有条款。
具体服务协议由甲方及其下属企业与乙方另行签订《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导致甲方对乙方产生实际支付义务。
第一条 乙方信息
乙方的营业证照号码:
乙方类别
:
□公司 □个人(个体经营者)
□外商投资企业
(请注明)
乙方纳税人类型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乙方出具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商品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 □货运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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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其他
□农产品生产者 □个人
HT-FWWT-09 其他(请注明)
乙方开户行资料:
乙方收款银行全称:
乙方收款银行账号:
乙方收款银行地址:
财务单据联系方式:
乙方的财务单据需退回时,甲方将以邮资到付方式退回乙方。 邮寄地址:
收件人: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电子邮件地址:
乙方应证实以上所列信息均属实。如乙方的相关信息有任何变化,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二条
合作类别
服务类别:
甲方具体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三条
收费标准
本项服务费用按照甲方制定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基准价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下浮率计算确定。与本次审计服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工作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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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标准条款
1、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向被审计单位呈送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等资料。
2、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乙方呈送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等资料后,按双方约定时间支付全部的审计费用。
3、乙方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要求在结算时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发票给被审计单位,由此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4、被审计单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给乙方付款,但因乙方原因没有履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导致被审计单位不能按要求履行付款约定的,不属于被审计单位违约,被审计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5、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信息予以永久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被审计单位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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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审计单位在提交或对外公布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当被审计单位认为有必要修改报告内数据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7、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均不对任何因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惩罚性的、附带的或间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经营收入损失、经营中断或类似情况引起的损失)负责。
第五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服务期间为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四项第5条、第6条、第7条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第六条 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终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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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除乙方原因终止合同外,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3、根据《浙江烟草专卖商业系统年报审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评估和拍卖中介机构使用管理办法》(浙烟财[2013]1号),乙方一经发现下述问题,将被解除委托关系并取消备选资格:
(1)经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检查发现其受托项目没有真实客观反映情况或揭露问题,给烟草行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2)未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开展业务,报告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严重失实的。
(3)转包或分包受托项目,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或以分支机构的名义承接审计业务的。
(4)利用受托工作从业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5)将审计结果用于与委托项目无关目的的。 (6)由于严重违规违纪被主管机关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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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FWWT-09 (7)执业资质被撤销、撤回或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就有关具体业务签订的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中,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履行。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意见分岐,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或其下属企业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甲方或其下属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1、甲方采取随机抽签等方式确定乙方是否为具体项目的服务方;本合同条款与乙方和甲方或其下属企业就具体项目签订的合同的条款发生过冲突时,以具体项目合同条款为准。
2、本合同自
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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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FWWT-09 同等法律效力。
3、
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上述附件若与本合同内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被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名称:
账号名称: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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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战略合作事宜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的具体事项 1. 产品价格
乙方应提供诚信的价格给甲方。如发生价格浮动,对于新价格,应在甲方同意并书面回签后生效。如发生价格下降,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实施新价格。 2. 订货要求 双方约定:甲方以电话或电子文本方式将订单发送至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必须确认交货期并立即执行。如甲方报名参加电商平台活动,发货量较大,需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生产。
3. 乙方生产(或者乙方的第三方合作商)
①乙方必须按照与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生产和检验产品,并且产品品质不能低于行业标准。
②乙方提供的产品要符合环保要求和对人体健康无害,特别是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害化学品目录现行规定符合,禁用的及有害的物品必须事先全部详细说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③乙方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之所有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经济合同法、海关法、环境保护法等。
④乙方必须在该产品的行业规定有效期限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对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包括自产/代理)给甲方。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或由甲方售予客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附带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⑤乙方生产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商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信息,并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信息,立刻取消本合作协议,并保留向有关部门举报的权利。当乙方上述信息发生改变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4. 交货管理
①乙方依确认的日期将甲方订购之产品按甲方的具体通知要求(电话、电子文档、邮件)等形式,送至甲方指定地方。停水、停电、人员不足、设备损坏、堵车等不能成为延期交货的理由。未经过甲方的允许,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分批交货、送货,乙方送货给甲方未经甲方要求应该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时间内。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从而影响甲方销售,甲方将按订单商品总额之3%/天收取乙方违约金,如果3%的违约金低于500元人民币/天则甲方按500元每天收取。
③ 乙方送货时必须随货提供本批次货物的且已经判定合格的QA检验报告。
④ 对于不良品、短装、补货、换货等,乙方都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处理。除非确认无法做到,并且在可挽回的时间内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5. 收货标准
①甲方收到乙方所供应之产品后,由仓库暂收货物和QA检验报告并由仓库部门在甲方的到
货送货单上填写实际收货数量、品名、规格等。
②乙方送货时,产品项目不在订单上,产品数量超出订单数量部分,产品外包装破损、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标示不符等情形甲方无法收货。
③乙方应该把质量放在首位,与甲方的相关人员保持沟通,防患于未然,不能为了提高效率和减低成本而影响品质。 6. 退货及补货
①甲方以到货、退货通知单或者电话、电子文档等形式通知乙方退货,乙方收到甲方的退货通知后必须及时补货。退货后如果乙方补货的时间不能满足甲方生产交货期则甲方可以取消本次的订单,并且乙方须承担不能按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要另行补货的乙方应该全力配合甲方以将损失减到最少。
所退货物乙方必须按照退货通知日起5个工作日将退货取回。否则甲方将自行处理乙方的货物并且不支付货款和废物处理所得款项。 ②经检验后如果合格品不够,并且甲方需要补充货物,则乙方须在订单约定的交期或者后来重新约定的交期内补充足额的合格品。以免影响甲方出货,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延迟交货的相应直接和间接损失。 7. 赔偿准则
①一切由于乙方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产品品质问题,延期交货而产生的甲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以及第三方人员或者财物的损害),而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均应该承担及做相应的赔偿。该条所指的乙方责任,包括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的有心及无心之过。损失指直接和间接损失。各种损失包括但是不限于以下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项目。为了保证到货日期而产生的快递费、赔偿客户款项、客户取消订单的损失、客户退货产生的相应费用,产品品质问题导致的甲方或者甲方客户及其它第三方的人员和财物损失,为了让客户不取消订单做的降价让步,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而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②乙方严禁私自给予甲方直接或间接相关人员货款回扣、送礼等不良行为。如涉及到贪污受贿一切行动的,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直接在未付款全部金额扣除50%或者以上。甲方直接或间接相关人员是:直接人员是指甲方的采购人员,生产品质人员,管理人员等;间接人员是指非甲方工作人员,但与甲方相关人员有利益关系) 9对账和收款
①双方约定,乙方财务人员每月30日之前将对账单提供给甲方。经双方财务人员确认货款总金额无误后,由甲方主管签字确认回传后方能生效。并按双方约定的付款周期给予付款。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对账,则货款顺延至下个月。对此所造成之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②甲方应该按照约定的付款期按时付给乙方。如乙方不慎将货单丢失,应出具乙方证明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付款。
③乙方应尽量固定收款账号及接受我方电脑转账以防货款被冒领。否则应该固定某人到我司收款。收款前应该将有收款人身份证及照片等。详细资料的收款人确认函交我方财务,确认函必须有乙方的公章及总经理签字。收款人收款时应该带乙方公司的收款委托书和收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原件复印件给我方查验。乙方如果有与我方联系过的工作人员离职或者岗位调动应该书面通知我方财务人员,若未能尽到通知义务而引起的我方错误付款,所有责任乙方承担。
④乙方给甲方帐期为______天,货款到期如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的,可以让乙方申请廷期付款,但廷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货款按约定期期超过15个工作日,甲还未能付款给乙方的,则每天另交违约金0.3%。
三、合作终止
①乙方如果不想再供货给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前至少2个月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使甲方
能有足够时间找到替代的供应商。
②双方关于产品质量退货、返工、价格赔偿等生产纠纷暂未能达成一致,不能成为乙方立即拒绝为甲方供货的理由,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乙方可以提出于2个月后终止合作。
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本协议原件共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将具法律保障。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
第五篇: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中山市古镇博特灯饰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需方:中山市古镇博特灯饰制造有限公司
供方:
经需、供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目的
需方委托供方制造本合约所附《采购附采购订单》所订的物品,供方同意制造需方所提示规格的物品供应给需方。
第二条采购单价
1. 《采购附采购订单》中所记载的采购单价是根据需、供双方的协议而定的,并将其固定一年,每年按实际需要由需、供双方重新协议而修订。
2.当采购报价决定后,供方应根据需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报价明细提交给需方。需、供双方的法人代表签名认可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可(并注明开始生效时间)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的签名不予以承认。
3.采用月结(季结)方式的产品单价一经双方确认,原则上一年不变,只有当生产此种产品的制造成本上浮或下跌达5%以上(含5%)时,影响到本合约所订的采购业务而导致需方或供方希望修订采购单价时,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预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单价修订及实施日期事项(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新单价经双方协商后调整,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后开始生效。
第三条订货
1.正常订货,需方应按《采购附采购订单》中所制定的“正常采购周期”以书面形式向供方订货,紧急订货则按“紧急采购周期”执行。
2.需方应在《采购订单》中明确所订物料的交货日期及每次的交货数量。供方应遵守《采购订单》约定的内容交货,除需、供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同意变更《采购订单》的约定内容外,供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
3.当需方向供方发出《采购订单》后,供方要仔细审核《采购订单》内容,如质量标准、订单数量、交货日期,确认无误后,正常订货由供方负责人于一个工作日内签名回传需方,紧急订货于半个工作日内回签传给需方。若不按时回传,需方有权对供方处以100元罚款,罚款金额从帐款中扣除。若供方对于需方的订货内容有异议时,于接到《采购订单》后四小时内通知需方处理。
4.有关制造货品所需的图纸、规格、式样书、样本、技术资料及其他资料(简称“技术资料”),由需方供给供方使用。供方未经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物品或需方所借给的“技术资料”提供给第三者或其关系公司制造产品,也不得将“技术资料”贩卖给第三者或需方的竞争者,若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供方按照损失金额全额赔偿,需方有权提出诉讼。当需方更改“技术资料”时,供方须将更改前的“技术资料”完整的归还需方,当合约结束时或需方要求归还“技术资料”时,供方须立即归还其所借的“技术资料”及所有副本。
第四条包装要求
1.包装方式和单位包装量:按《采购附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2.标示要求:按《采购附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3.安全防护:按《采购附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4.当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供方因包装标准与方式不当而对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需方须向供方提出改善要求, 1
双方共同协商纠正与预防措施,若因改善不力导致需方蒙受经济损失的,需方按损失金额向供方要求全额赔偿。
5.若供方提供的包装物(如胶框)需回收时,在需方期间,由需方负责保管,若有损坏,由需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交货
1.供方于交货前需填写规范的《送货单》(若无,以《收据》代替),并按照需方的要求送货至需方指定的收货地点,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2.供方应按照需方提出的包装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产品进行包装,不能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3.供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如期交货,若因供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而影响需方的生产进度,导致需方不能如期向客户交货而遭到客户索赔的,供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4.供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品质要求交货,若因供方责任导致品质异常而影响需方的生产进度,导致需方不能如期向客户交货而遭到客户索赔的,供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5.若为需方提供材料委托供方加工产品方式,供方在加工完成需方要求的产品后,如有剩余物料或不良物料时,供方应将余料、不良物料退还给需方,如发现供方有料不退还或退还不及时时,需方可取消供方供货资格。
6.若因供方供货不及时造成需方上门提货的,提货费用(包括运输费用、人工费用等)一律由供方承担,从供方货款中予以扣减。
第六条验收
1.若需方要求供方交货时附送交货物品的《品质检验报告》时,供方应无条件提供。
2.品质验收应按需方制定的《博特零部件进货检验抽检方案》、《博特物料检验标准》执行验收作业,如需、供双方检验标准不一致时由需、供双方共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以需方的检验标准为准。
3.当物品结构、性能等发生变化而需修正检验标准或供应新物品而需建立检验标准时,由需、供方共同协商、处理,若达成一致时,双方须在检验标准书上签字、确认。
4.需方对于检查过的物品,确定品质及数量等内容均合乎需方的要求时,需方应办理入库手续。
5.未验收或无法验收的物品,如在需方的生产线上或客户处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则品质责任归于供方,由供方负责全额赔偿。
6.货物验收入库后,物品所有权从供方转移给需方。
7.供方将加工余料退还需方后,需方对退料进行验收作业。若发现有因供方原因造成的物料不良时,供方须承担损失责任。
第七条品质保证及不良担保责任
1.供方交给需方的货物自第五条交货日起12个月以内,当需方或检验机构发现有因供方责任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藏性问题时,需方应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供方,供方负责人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在查明确属供方责任时,供方须补换不良品、或补送不足数量、或整修不良品、或减价处理给需方(须经需方负责人同意)、或赔偿需方全部损失费用。
2.需方在加工过程中或检验机构发现供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无法加工的。需方有权要求退货,若批次退货率达到10%以上,且需方已加工了多道工序的,供方应承担此批报废产品的全部加工费用,款项在本批产品价款中或下批产品价款中扣除(扣除后尚不足抵减的,由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要求),若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品质标准,致使需方作为特采处理的,需方应将《特采申请单》传交一份给供方确认、签字,若供方确认事实则签字确认,确认后供方产品单价应下浮%(具体下浮比例由双方协商达成)。
3.因供方责任造成产品需退货的,由供方在接到退货通知日5天内将货取回,并进行退(换)货、补货作业,若供方因不良产品量小或距离远等原因而要求需方代为托运或快递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供方承担。
第八条订货变更处理
1.因需方原因而需变更《采购订单》内容或取消采购订单的,供方有义务配合作相应的变更。如供方同意变更,由需方以《采购订单》方式提出,并在《采购订单》上注明“第×次更改,前订单自动作废”字样。若同意变更但给供方造成损失的,在需方和供方进行协议后,由需方调查实际状况。如确造成供方经济损失时,需、供双方协议补偿的金额后支付给供方。
2.若因供方原因而需变更《采购订单》内容的,供方必须按时通知需方,若因变更而给需方带来经济损失时(包括延迟交货等),供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3.因任何一方变更导致采购金额变动时,必须由需、供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第九条货款结算
1.供方取得需方的《材料/半成品入仓单》供方联作为与需方对帐、结算的依据;
2.经需、供双方协商结算实行结算方式,若需方提出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必须提供此种发票才能办理结算(由此增加的费用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每一个结算日前一个星期内,供方应将对账单传与需方财务进行对账,经需方核实无误后由需方财务签名回传。
第十条其他须知
1.需方将定期对供方供货情况(交期、品质、服务、成本单价)进行统计、考核,如供方被需方列为不合格供应商,需方有权利取消供方供货资格;若被列入合格供应商,需方有权利要求供方配合改善,配合改善不力的,需方可减少采购量或暂停采购供方产品。
2.需方对供方产品提出特殊品质要求时,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力配合、满足需方要求。若实在无法达成需方要求的,应及时向需方反馈。避免因此而造成需方经济损失。
3.需方应将本厂产品要求及时传递给供方,以便供方更好地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产品,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
4.当需方要求供方提供采购周期、生产能力、最小订购量、公司基本资料等文件时,供方应无条件向需方提供真实、规范、准确的文件。
第十一条协议修订
本合约依据需、供双方具有正式权限的代表者的书面同意才可修订。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间
本合约的有效期间是自合约签订日开始,以1年为期。但在期满前1个月,双方均无书面提出异议者,自合约期满日开始,自动延续1年,有关此后的更新亦相同。
第十三条协议终止
1.需方或供方拟中途终止本协议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终止合约。
2.基于前项,即使终止合约,己确定物品的合约仍存续有效。
3.需、供双方发生下列的事由,或判断有其发生的可能性时,双方依据书面通知可终止合约。
3.1违反本合约条款的任何一项,并给对方造成五千元人民币以上损失时。
3.2无正常理由而在期限内确定其无履行合约的迹象时。
3.3一方受到强制执行,或其他法律的处分,或有公司重整、清算手续开始或作破产的宣告时。
3.4发生资金减少、停止营业或业务转让、变更、合并的决议时。
3.5受到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登记取消的处分时。
3.6当需方证明供方用金钱、送礼品、请客吃饭等方式贿赂需方相关人员时,不管有无对需方造成经济损失,
需方皆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停止向供方订货。若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方有权利根据损失情况向供方提出全额赔偿要求。
4.协议终止的处置:若因协议终止导致任何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由需、供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处理不了的可提报法律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就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需、供双方签名、加公司印章后生效,由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附件
1.《采购附件资料清单》。
2.《采购订单》。
3.《材料/半成品进仓单》。
4.《博特物料检验标准》。
需方:中山市古镇博特灯饰制造有限公司供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陶丽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地址:
康龙五路
电话:0760- 22312673电话:
传真:0760- 22312672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见证律师(签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
中山市古镇博特灯饰制造有限公司
廉政合约
甲方:中山市古镇博特灯饰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1、乙方受雇于甲方担任职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廉政合约:
2、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除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外,还须严格执行本合约。
3、乙方不得利用职权之便向供应商、经销商或各种合作商家索取回扣、佣金及好处费。
4、乙方不得私自接受各种来往合作商家的私人宴请。
5、乙方不得私自接受各种来往合作商家的礼品馈赠,纯属公司正常公关来往的礼品,一律上交人事行政 部门,由公司统一分配。
6、乙方不得以生日、婚嫁、搬迁、喜庆等名义派送请贴至公司合作商家。
7、乙方不得在甲方雇用期间在公司外兼职。
8、乙方同意随时接受甲方的调查并积极配合。
9、乙方承诺若违反以上条款,将被甲方扣除在职期间的所有薪资直至追回损失外,同时将乙方开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甲方视情况严重程度,可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10、甲方承诺对乙方违反事项,进行公正、公平调查,并向乙方出示相关证据。
11、本合约一经签署即刻生效,直至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之日为止。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中山市古镇博特灯饰制造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签署:乙方签署:
乙方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中山市古镇博特灯饰制造有限公司
廉洁保证书
致: 中山市古镇博特灯饰制造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__________受雇于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_______职务,现应贵公司要
求,特作出如下廉洁保证承诺:
一、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
二、不得刁难、阻挠贵公司开发新合作商家。
三、不得利用职权之便给贵司的管理人员回扣、佣金及好处费。
四、不得私自向贵司的管理人员馈赠礼品,属公司正常公关来往的礼品,一律上交人事行政部门,由贵司统一分配。
五、不得以生日、婚嫁、搬迁、喜庆等名义宴请贵司的管理人员。
六、不得利用职权向贵司的管理人员贿赂以及变相的方式达到上述目的。
七、本人保证在同贵公司合作期间除遵守贵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外,还严格履行本《廉政保证书》,并同意随时接受及配合贵公司的调查。
八、若违反以上保证承诺,贵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合作商家进行一万至五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并暂扣未结合作商家的应付帐款,直至事件解决为止,同时贵公司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依法追究合作商家和本保证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本保证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作商家名称(加盖公司印章)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本保证书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