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低碳经济论文

2022-05-09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金融支持低碳经济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当前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已被普遍认可,许多国家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正为发展低碳经济而努力。本文通过对全球各大政府的低碳经济策略和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分析,结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探讨我国金融市场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途径及相应的提出了一些建议。

金融支持低碳经济论文 篇1:

财政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研究

低碳经济,是指以低污染和低能耗为基本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具有经济性、创新性和可持续性三个特性。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严峻,财政金融支持体系存在的问题较多。本文针对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建立环境税收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手段、完善碳交易市场和健全金融支持体系等建议。

低碳经济的概念

低碳经济,是指以低污染和低能耗为基本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在这种经济模式下,经济发展能够与生态环境相平衡,通过技术创新、产业转型等手段开发新能源、实现资源的高效可循环利用,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低碳经济有以下三个特性:第一,经济性。低碳经济追求的是以更加环保和高效的方式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不是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治理环境问题。第二,创新性。低碳经济的发展依靠的是技术的创新,通过对能源利用技术等的革新,提高生产效能,从而实现绿色发展。第三,可持续性。低碳经济的根本目标在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可持续,既实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又保障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

财政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步伐放缓,在“新常态”的背景下,中国如何降低资源能耗、治理环境污染又保障经济的长久健康发展、履行大国责任成为全球瞩目的问题。

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现实严峻。一方面,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困难重重。在“新常态”背景下,我国进一步强调经济结构的转型调整,但是,第二产业所占的比例依然很高,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虽快但贡献率仍有待进一步加強。另一方面,我国的能源结构调整进展缓慢。我国是以煤炭为能源结构主体的国家,且需求量巨大,而提高煤炭的利用率、降低其污染物排放的技术难度较大。同时,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力等资源的利用和推广需要循序渐进,资金、技术、管理等配置很难一步到位。能源结构的调整从根本上讲,需要实现技术的创新。而技术的突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长期钻研,我国在技术创新的财政支持方面尚欠缺长期的投入机制。

财政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点:

环境税收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环境税制,对能源消耗所造成的负外部性成本缺乏补偿机制。现有的资源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虽然针对资源利用进行了一定的税收调节,但并未突出其补偿能源消耗造成的负外部性成本功能,且标准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其环保节能的作用较弱,利用税收手段进行有效调节的目的难以实现。相较而言,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环境税收体系较为完善,不仅能够利用税收收入补偿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也能够通过提高企业成本、利用税收调节和引导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利用新能源和节能技术进行生产。

财政支持投入不足且手段单一。一方面,通过我国公开的政府预算可以看到,财政支出用于资源和环境治理的金额较少,所占比例远低于英美等发达国家。据测算,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资金缺口较大。另一方面,财政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手段单一。在目前我国采取的政策手段中,占最大比例的是财政支出和财政补贴手段,而其他财政税收形式利用的较少,如间接税收优惠、专项基金等手段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我国碳交易市场尚不成熟。我国虽然是世界上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最多的国家,且市场份额居全球首位,但是,由于缺乏交易系统等建设,我国长期在世界碳交易市场上一直都处于低端位置。2017年,我国全面启动碳交易市场,成为世界最大的碳交易市场。但是,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尚不成熟,和发达国家相比,不仅起步较晚,且相关的金融体系建设较为落后,对碳金融的认识也不够深刻,交易平台尚不成熟,交易价格不合理。这不利于我国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技术革新、发展低碳经济。此外,我国碳交易市场上的碳金融衍生品较为缺乏,金融体系发育不足,不利于多元化的投资。

金融支持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支持机制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对能源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企业的贷款等支持体系尚不健全,缺乏绿色金融理念。金融机构需要建立间接融资等多方位的体系支持低碳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并加大支持力度,依靠金融创新服务于低碳产业和低碳技术。同时,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贷款资金的追踪管理,从而保障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管理。

财政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文分析出的问题,本文对财政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提出以下四条政策建议:

建立和健全环境税收体系。在资源税改革和环保税推出的背景下,要加紧落实环境税收体系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和引导作用,通过提高企业税收成本的手段促进企业实现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转型,突出环境税种的环保节能的功能。同时,税收收入作为负外部性成本的补偿,应成立专项基金,用于环保技术的研发和生态恢复的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丰富支持手段。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加大政府预算中用于资源和环境治理的比例,并整合专项资金、完善资金管理配套措施加大对节能环保技术的支持力度。同时,要丰富利用财政补贴、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并优化补贴等支持环节,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此外,对于企业引进技术和设备,也需要提供一定的税收政策优惠,以便于企业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提高生产质量和绿色研发。

完善碳交易市场,开发碳金融衍生品。一方面,我国需完善碳交易市场,在排放权交易中加强金融创新,并积极拓展绿色中间业务,开展风险投资基金等。另一方面,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开发各类碳金融衍生品,如碳基金、碳期权、碳期货、碳信托基金等,丰富投资渠道,并完善相关机制降低投资风险,推动市场发育。此外,对于低碳企业上市融资,要加强政策支持,设立绿色通道,促进并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绿色生产。

建立绿色金融理念,健全金融支持体系。金融机构应树立绿色金融的理念,积极建立银行绿色信贷、间接融资、信用担保融资、风险投资机制等支持体系,并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完善环境评级标准和风险评估机制等,从而发挥金融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同时,要加强对贷款等资金的追踪管理和监督,并通过融资政策引导企业开展能源审计,从而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

作者:李泽欣

金融支持低碳经济论文 篇2:

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摘要:当前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已被普遍认可,许多国家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正为发展低碳经济而努力。本文通过对全球各大政府的低碳经济策略和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分析,结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探讨我国金融市场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途径及相应的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低碳经济;金融支持;政策建议

一、主要国家低碳战略

2003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首次提到低碳经济概念,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主要特征,以较少的温室气体排放获得较大产出的新经济发展模式。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为2012年以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了“巴里岛路线图”,当前以欧美为主要发达国家已开始采取一系列实际行动向低碳经济转型。英国先后引入了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协议、排放贸易机制、碳信托基金等多项经济政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德国政府提出实施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先后出台了5期能源研究计划。欧盟在平衡与协调各成员国的基础上,于2008年12月形成了欧盟的低碳经济政策框架。丹麦、芬兰、荷兰、挪威、意大利和瑞典等国,对燃烧产生二氧化碳的化石燃料已开征国家碳税。欧盟以外发达国家纷纷提出了低碳战略。日本相应引入了能源税和碳税制度,2008年6月,日本首相福田康夫以政府的名义提出日本新的防止全球气候变暖的对策,成为日本低碳战略形成的正式标志。美国政府分别在2005和2007年发布实施《能源政策法》和《低碳经济法案》,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法律保障。联合国也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于1988年与世界气象组织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2008年联合国将世界环境日的口号定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显示了对低碳经济的高度关注。

二、低碳经济发展与国际金融市场

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在联合国框架下签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京都议定书》,成为控制碳(CO)排放的一个全球性制度。它给出了“工业化”国家企业在一个具体时间范围内降低气体排放的目标。同时,提供了3种灵活减排机制:“国际排放贸易”、“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CDM)”,这些机制及全球对低碳经济发展新模式的认同催生了相对应的金融行为。

(一)碳交易市场中介

碳交易可分两大类:一是配额交易。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下的欧盟配额。二是项目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CDM下核证减排量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的减排单位。目前全球有四个交易所专门从事碳金融交易,有欧盟的EU ETS、澳大利亚的New South Wales、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E)和英国的UK ETS。在排放交易流程中,金融机构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是登录、交易与结算三个部分。

(二)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基金的传统投资方向主要是IT产业、生物和新材料领域。但是新的动向表明风险投资或国际机构投资者正积极参与碳经济发展新领域。以英国碳信托为例,其投资于离岸风力发电场,虽然目前的技术成本昂贵,但在政府支持下,有望至2020年减少6000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

(三)提供流动性

如美国银行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欧洲气候交易所的控股股东气候交易公司(CLE)成立了一家合资机构,出资1000万美元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股该公司,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该行将扩展现有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向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欧洲气候交易所和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3家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

(四)创新环保概念理财产品

以荷兰银行为例,该行通过对各类上市公司股价表现的研究发现近年来开展环保业务的上市公司股价表现远好于股市综合指数,于是选择这些公司为样本股,设计了气候指数和水资源指数,并推出收益与上述指数挂钩的气候和水资源环保理财产品。这两个产品推出后深受欢迎,仅通过欧洲一家大型超市便卖了3000万瑞士法郎。

(五)碳减排期货、期权市场

《京都议定书》签订以来,碳排放信用之类的环保衍生品逐渐成为西方机构投资者热衷的新兴交易品种。全球最大的实物商品期货期权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控股有限公司在2008年3月17日正式推出了碳期货及期权的首批产品,分别为:欧盟排放配额(EUA)期货和期权,经核证的减排量(CER)期货,季节性氮氧化物排放额度合约,年度氮氧化物排放额度期货和二氧化硫排放额度期权合约。[1]

三、金融风暴下各主要国家减碳行动

2008年金融危机给各国实现减碳目标带来了挑战,各国政府纷纷采取行动。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的扩大内需方案中不乏再生能源建设等低碳科技投资,韩国、日本、中国在美国之后也相继推出相似计划,以下为美、韩、中在绿色投资上的相关措施。

(一)美国的减碳行动

美国将投资清洁能源经济和创造500万的新工作机会,在未来十年将投资1500亿以提升新一代生质燃料与硬体设备、促进再生能源商业规模的发展,资助低排放燃煤电厂、投资高技术的制造业等,确保美国拥有第一绿色科技所需的技能。①

(二)韩国的减碳行动

韩国将在未来四年投资400亿美金在环境计划上,包含能源保存、再回收、减碳、预防海水淹没、发展国家四大河流和保存森林资源等,透过“新绿色方案”刺激经济增长和创造近百万的工作机会。②

(三)日本的减碳行动

日本政府提出的“新绿色方案”,计划透过各式各样的方法,从目前五年70兆日币增加至100兆日币(约1.06兆美金)用来扩大绿色投资及工作的市场,投资在住户的低碳电力装置和低碳汽车等,而该措施将会在这段期间内增加80万到220万的工作机会。③

(四)中国的减碳行动

中国政府将此轮经济危机看成是创造新经济增长点和促进经济发展质量提高的机遇,加大了投资刺激。中国4万亿刺激经济投资中,有2100亿属于低碳经济生态环保投资,占全部投入的5%;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每年1000亿元的节能减排信贷投入。④

四、低碳经济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一)政策支持情况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第二大CO2排放国,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并为应对气候变化做了大量工作。先后于1998年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2年批准了和《京都议定书》。虽然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没有像发达国家那样承担减排责任,但仍积极行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九五”、“十五”以及“十一五”计划均设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007年6月,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确定了中国长期应对气候变化的框架。同年,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45条具体工作安排,国家发改委制订的《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实行节能减排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2007年11月,中国政府成立了国有政策性清洁发展机制(CDM)基金。建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是中国政府再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领域的一项创举,不仅是资金使用方式的新机制,更是落实节能减排的行动新机制。[2-3]

(二)金融介入情况

一是碳交易。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因此我国“碳金融”更多的是指依托CDM的金融活动。2008年4月23日,全球最大保险商——美国国际集团宣布在华注资200万美元,投资新疆和四川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购买其31万吨的二氧化碳补偿额度指标,这一数字约占其全球业务部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一半。⑤二是节能减排投融资。国外投资银行和从事碳交易的风险投资基金已进入中国,对具有碳交易潜力的节能减排项目进行投融资。如成立于2007年3月的沛雅霓资本公司,旨在投资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沛雅霓资本公司在中国的启动资金高达4亿欧元,主要业务是向中国的减排项目提供资本和技术支持,以减轻全球环境的压力,它专注于通过投资可持续发展项目实现良好回报以及碳信用的管理。①三是金融产品创新。一是信贷产品创新。2006年兴业银行基于品牌和市场价值与IFC合作签署了《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即《损失分担协议》),成为国内首家推出“能效贷款”产品的商业银行。根据该协议,IFC向兴业银行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本金损失分担,以支持最高可达4.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行则以IFC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IFC则为贷款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援助和业绩激励,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能效贷款并非只是提供信贷产品,而是深挖节能减排行业的供应链,除了向节能减排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外,还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帮助能够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企业发现碳交易价值。二是理财产品创新。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分别推出了“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的理财产品;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推出的美元1年期“挂钩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产品,除了高达15%的预期最高年收益率颇具竞争力以外,该产品系国内首个注入“控制全球变暖和温室气体排放”概念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投资期限1年,投资实际收益将取决于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月度平均表现,预期最高年收益率可达15%。[4]

五、国际经验对我国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启发及建议

全球众多金融机构已经以低碳经济为契机,开始利用金融力量解决以地球温暖化为首的各种环境问题。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第二大CO2排放国,应该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我国金融机构应借鉴国际经验,提前做好准备,通过杠杆和利益传导机制影响其它行为主体。

(一)建立相关法规制度

目前,低碳经济还是一个崭新的、幼小的经济领域,其最大风险就是政策风险,有了稳定的政策支持才能理性而有序引导资金走向。政府在制定一系列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标准时,应考虑金融方面因素,引导金融机构捕捉低碳经济下的商业机会,推动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金融产品发展。通过制定《节能减排贴息贷款管理办法》方式,明确金融扶持政策,实现信贷资金对节能减排产业发展支持制度化、持续性。

(二)培养中介市场

目前中国设立了清洁发展机制(CDM)基金和中国绿色碳基金(民间基金),以支持低碳发展的资金需要。中介市场是开展CDM机制的关键,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其资金中介和交易中介的作用,可利用既有交易平台或交割平台的专业知识与技素来规划相关交易制度,提供未来建构碳交易市场的基础,同时参与购买或者项目业主联合开发CDM项目。

(三)加大信贷资金投入

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投资行为,会直接影响各个行业和项目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因此,金融机构应利用其资金投向引导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一方面加大对技术改造贷款的投放,支持包括节能和清洁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集和封存、清洁汽车技术、农业和土地利用方式等涉及温室气体排放新技术的研发,扭转我国目前能源生产和利用、工业生产等领域技术水平落后,技术开发能力和关键设备制造能力差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简化对小型汽车和小排量汽车贷款程序等手段,引导消费观念改变,推行低碳消费理念。

(四)加快金融产品创新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在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研究开发环境和金融互动下的金融工具创新。如偏向于环境相关产业的风险投资基金、环境产业投资基金、环境金融市场中的对冲基金运作、养老基金长期投资的环境金融产品选择和风险管理、商业银行低碳项目贷款以及环境信贷风险评估等、政策性银行大型项目环境结构性金融支持、主导和参与全球多边参与基金的设立、绿色金融和企业债券的发行等等。应加快形成价格发现的碳交易市场和机制,并开发相应的衍生环境金融工具。

参考文献:

[1]任卫峰.低碳经济与环境金融创新[J].上海经济研究,2008(3).

[2]任力.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J].社会科学家,2009(2).

[3]鄢德春.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低碳金融业务的思考[N].金融时报,2010-3-22.

[4]金乐琴,刘瑞.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J].经济问题探索,2009(1).

①数据来源:陈伟.新的美国总统,新的能源计划[J].科学新闻,2008,12(1).

②③数据来源:项平.减碳,世界在行动[J].新湘在线,2010-02-22.

④数据来源:邓丽.中国向世界承诺减碳计划[J].21世纪经济报道2009-12-02.

⑤资料来源: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中国碳交易预计可达500

亿美元[J/OL].http://www.jschemnet.cn/shgl/xx4.asp?id=344.

作者:闵大勤 周志萍

金融支持低碳经济论文 篇3:

地方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与路径创新研究

摘要:低碳经济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安徽省铜陵市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循环经济“双试点”城市,发展低碳经济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持经济社会向可持续方向发展的战略选择。以安徽省铜陵市为例,通过Kaya模型分析了铜陵市低碳经济发展指标,并提出了相关金融支持与创新措施。

关键词:低碳经济;金融支持;绿色信贷

一、国内外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一种新的经济增长发展模式。目前,欧、美、日等国家已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减缓气候危机及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的重要措施。英国于2003年首先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目标,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以国家立法形式促进实现《京都议定书》,以遏制温室效应对经济环境及社会生活的破坏作用的国家;2005年美国就已经通过了《能源政策法》,后又通过一系列如清洁能源、低碳经济等方面的法案;2007年欧盟各国达成“欧盟战略能源技术研究安排”; 2008年日本通过技术改进、制度安排及生活方式的转变等方式实现向低碳经济转型,其重要计划是确立日本到2050年实现如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减少60%至80%的远期目标。

中国对积极参与减缓全球气候及环境问题一直高度重视,积极提出并通过一系列政策,如1998年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2002年的《京都议定书》, 2007年作为发展中国家第一个提出的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9年底在歌本哈根(Copenhagen)世界气候大会上中国政府做出重要承诺,即实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40%到45%。部分省市已开展有关低碳经济发展的试验和实践。2008年吉林省吉林市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在低碳经济前景、投资、政策、制度等方面确立了吉林市全面发展低碳经济的方向,绘制了有关《吉林市低碳经济路线图》,成为中国第一个推动低碳概念的“低碳经济示范区”。同年上海探索低碳经济发展新模式也推进 “低碳经济实践区”建设。 2010年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低碳技术研发及应用等方面发挥示范及带动效应的深圳市获批成为我国首个“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广东省则启动“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以促进经济转型、节能减排及推动低碳经济发展。2013年深圳开启碳交易市场。

以上低碳经济发展的实验和实践说明,发展低碳经济将成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促进节能减排、降低碳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战略选择。

二、地方低碳经济发展及金融支持实践

作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市”和全国循环经济 “双试点”城市——铜陵市,因铜立市,属资源型城市,但目前正面临着铜矿资源匮乏、产业结构亟待转型和升级,所以发展低碳经济是铜陵市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的重要手段,是助推新兴产业和谋划未来重要战略发展的动力,也是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选择。2009年作为入选第六批中国金融生态城市的铜陵市,其低碳经济发展取决于碳金融的支持。

(一)铜陵市低碳经济发展指标定量分析

铜陵市低碳经济发展,可通过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Kaya公式来进行具体分解并进行定量分析。Kaya公式最初是1989年由日本学者茅阳一(Kaya Yoichi)教授提出的碳排放估算模型,该模型将碳排放与人口数量、经济发展、能源结构、技术等变量联系起来,主要估算能源消费产生的碳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C=(C/E)×(E/GDP)×(GDP/P)×P

式中:C为碳排放量; E为能源消费量;GDP/P为人均GDP;E/GDP为能源强度,即单位GDP的能源消耗量;C/E为单位能源碳排放量,即碳排放系数;P为人口。

通过上述模型,可以结合GDP等相关数据,对未来某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碳排放量进行计量和测算,从数量上表明其碳排放情况和未来低碳经济发展目标。以铜陵市为例,2011年实现的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79.4亿元,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则为1.042吨标煤/万元。碳排放系数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推荐值为0.67、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IEEJ)确定的参考值为0.68、美国能源信息署(EIA)的参考值为0.69,综合以上参考值,相关碳排放系数取平均值可为0.68。以上数据带入公式计算可得铜陵市2011年碳排放量为409.752万吨,单位GDP碳排放量0.707吨/万元(见表1)。

基于模型测算的铜陵市低碳经济发展相关指标来看, “十一五”以来,铜陵市通过开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及生态城市建设,坚决淘汰关闭了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废气排放、粉尘污染较严重的落后产能,实施了有色一冶鼓风炉关闭,钢铁厂、焦化厂搬迁,关停80%以上的小水泥厂,关闭发电小机组等一系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三高”产能;另外,通过强化节能预警调控和监察,实行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实施新亚星干熄焦等重大节能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实施污染减排提标改造工程,推动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等有效措施,使得废气污染源得以有效控制,实现了省政府下达的二氧化硫、碳排放削减量年度目标,单位GDP碳排放从2005年超全国平均水平的1.958吨/万元下降到2011年的0.707吨/万元,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低碳经济发展示范效应逐步显现。

(二)铜陵市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实践与挑战

从铜陵市实际情况来看,金融助推低碳经济发展的优势已逐步显现。铜陵市已有银行类金融机构10多家、有色集团财务公司1家、担保机构10多家以及20多家小额信贷公司,多元化的金融组织架构已初步形成。同时,以存贷款余额及上市公司流通股市值考查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存贷比、金融相关率等金融指标在安徽省居于前列,经济金融化水平不断提高(见表2)。

从铜陵市低碳经济发展指标和金融支持指标综合来看,金融支持对低碳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正向作用,以碳强度和金融相关率指标为例,2005-2011年,铜陵市金融相关率 (FIR)由1.85上升至2.24,从长期看,基本呈逐渐走高态势,而同期单位GDP排放指标则呈现逐年走低趋势,尤其是2008年以来,伴随FIR快速走高,单位GDP排放指标也有加快降低的趋势(见图1)。以上表明,金融资源在整个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低碳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持续增强,金融支持与创新是低碳经济产业发展的助推器,铜陵市低碳经济发展应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的驱动作用。

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增长模式而言,在低碳技术研发、进行节能减排工程改造和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中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完整的投融资体系支撑,但目前这一完整体系尚未形成。因受传统资源型城市的固化影响,铜陵市信贷投放、股市融资等金融资源仍集中于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对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不足;另外,由于低碳经济收益的长期性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盈利性目标仍存在冲突,从而使得金融机构对低碳经济的认知度不高、金融机构参与低碳经济的积极性不足;最后,金融产品创新不足、资本市场阶段性滞后、低碳经济发展资金短缺等制约因素仍与现阶段向低碳经济转型存在一定差距。

以上表明,铜陵市必须进一步明确以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作为发展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加融资规模,调整信贷结构,提高投资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坚定走低碳经济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铜陵市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金融支持与创新路径

从国际经验来看,低碳经济转型的关键在于通过技术进步、产业升级、自主创新,淘汰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高的低端“三高”产能,促进经济由 “粗放”到 “精细”,由“高耗低效”到“低耗高效”,由“高碳”向“低碳”转型。同时,应加快建立全方位的创新型金融组织体系,有效增加银行低碳信贷投入,加大低碳资本市场融资,多渠道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有效金融支持和动力。

(一)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相关规划,明确金融支持目标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增长模式,在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等方面与循环经济具有一定的共性特征,铜陵市作为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 “双试点”城市,已率先在省内出台了有关发展循环经济的“十二五”专项规划、“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铜陵市低碳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关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意见等规划方案。为进一步明确铜陵市低碳经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重大示范工程以及保障措施,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低碳经济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围绕低碳经济总体规划,进一步制定有关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明确低碳产业定位和布局,提出低碳产业和低碳技术创新应用等方面的统计和考核指标,将低碳经济保障措施及金融支持纳入金融规划和相关支持保障计划,明确低碳经济发展金融支持目标和任务,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推动低碳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

铜陵市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而作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也为其带来更多的产品和业务机会。为此,铜陵市政府、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绿色经济扶持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促使信贷资金向低碳产业聚集。而商业银行总行等金融机构未来有必要借鉴和遵循赤道原则,主动接纳赤道原则并演变为赤道银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则应加快完善低碳经济绿色信贷体系,将低碳经济项目和企业作为未来信贷支持的重点,加大对低碳经济的绿色信贷投放力度,扩大低碳经济贷款规模,在贷款条件等方面给予低碳产业以优惠,创新低碳经济金融产品及服务,增加对中小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相关行业及产品的融资及服务支持力度,助推中小企业,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三)推进低碳“资本市场”融资力度

铜陵市已有的6家上市公司多集中在有色、化工行业,且2007年6月以来已无新的公司上市融资,以上表明资本市场在铜陵市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为此,推进低碳“资本市场”融资力度,政府及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可尝试为低碳节能减排企业建立公开发行和上市的“绿色通道”,优先支持低碳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支持符合低碳发展标准的企业和节能低碳建设项目发行“低碳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低碳金融债券”,加大对节能减排、低碳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投入。另外,还可以将能耗、污染和排放量标准作为公司上市、股票及债券发行中必须达到的强制性指标之一,从而建立对已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低碳减排的硬约束机制。

(四)开拓低碳经济民间金融及其他外部资金

民间金融一直以来被视为正规金融的一种有效补充,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发展将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特别是在沿海城市,如浙江温州等地区,民间金融更是成为了很多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据央行有关报告推算,中国民间融资规模超3万亿元,占贷款总额的比例超过6%。为满足低碳经济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应当开拓民间金融参与低碳经济融资与发展的渠道及有效机制,通过完善相关法制环境、建立跟踪监测体系、开展风险教育等手段,扶持和规范民间金融公开有序进入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建立低碳经济多层次、多渠道融资与发展路径。同时,地方政府部门也应通过地方性的政策倾斜、税收优惠及公益宣传等必要措施,引导民间金融及其他包括风险投资、外资等外部资金进入本地区低碳企业和项目,为低碳经济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理论框架和解决方案[J].经济研究,2009(3).

[2]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课题组.低碳经济背景下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与金融扶持[J].金融纵横 ,2010(12).

[3]巩斌. 经济可持续发展之“低碳”路径选择分析[J].科技与经济,2010(4).

[4]王增武,袁增霆. 碳金融市场中的产品创新[J].中国金融,2009(24).

[5]张庆.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效果评价初探[J].中国市场,2012(52).

[6]管乐.低碳经济下的企业管理模式方面研究[J].中国市场,2013(1).

[7]Johan Albrecht. A Shapley Decomposition of Carbon Emissions without Residuals[J].Energy Policy,2002 (30):727–736.

(编辑:许丽丽)

作者:金利娟 汪陈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供电企业管理的论文下一篇:家庭农场农业技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