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篇

2022-12-13

第一篇: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小说以达西和伊丽莎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年轻人的故事。关于这部小说,我读得十分详细,细细品味一番,也有一些感想。

首先,伊丽莎白十分有个性,语言也及其犀利。这是伊丽莎白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或许是个人喜欢辩论,所以对语言较为敏感,也较为喜爱犀利的语言,这部小说正有许多精彩的地方。在达西邀请伊丽莎白跳舞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但围绕该故事的是另外三个故事,总体上是通过描写四对恋人的经历来阐述作者自己的爱情观。

最差的一对是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和魏肯先生。莉迪亚为人轻浮,喜欢追求年轻帅气的军官,爱慕虚荣,是班纳特太太的心肝。在姨母家小住的时候日日与军官们狂欢,最后竟在魏肯的引诱下与之私奔。魏肯是更复杂的一个人,他是达西先生家里的管家的儿子。管家去世后,达西的父亲答应要好好培育他,并给他留了一个牧师的位置。但魏肯本人好赌,且不务正业,用这个牧师的位置跟达西交换了一笔钱吃喝玩乐去了。在积蓄花光之后,靠人借钱捐了个军官去做。他处处污蔑达西为人刻薄,给伊丽莎白讲很多达西的坏话,造成伊丽莎白最开始很讨厌傲慢的达西。《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

我渐渐地长大了,读的书也比以前“更上一层楼”了。所以这次我读的是《傲慢与偏见》。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人物是:

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五个女儿的成长故事。“势力眼”的母亲,一见到富家公子宾利和达西前来小镇。便迫不及待地安排女儿“钓金龟”。大女儿跟宾利的爱情发展的很顺利,但到了关键的时侯却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对居高临下的达西存有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断用语言刺痛对方,好在误会最后冰释。最终,五个女儿都有了好结果。

其实有时候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会看某一个人的第一眼如何,来定他(她)的人品、性格等等,因而产生了偏见。只要其中一个人改正、包容或往深了思考一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还记得有一次,我画画班的某某某看到了一个小女孩正在抢夺“别人”的“星级卡片”。那个某某某越看越生气,他觉得她是一个刁蛮的小女孩。便大声怒吼道:“小孩!你怎么抢别人的东西!?”小女孩委屈极了,就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一样,她不得不小声的嘀咕:“那……那是我的卡片呀!呜……”“什么!”那个某某某大吃一惊。他顿时无语了,他竟然把这“受害者”教训了一顿!唉……

所以请同学们千万不要用第一眼来看别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诸多误会。如果你有这个坏习惯,那就请把它改正一下吧!否则,后果很有可能发生类似上面这样的这个例子。《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

最近《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又引起了巨大的关注,我在周末闲暇的时候重新的看了遍这本关于婚姻的书。故事的背景是在英国中产阶级与贵族阶级之间,男主与生俱来的傲慢令女主产生了偏见,两人在不断接触的过程中,逐渐拨开迷雾看清楚对方以及心灵上的逐渐契合。

虽然《傲慢与偏见》看上去是在说我们如何婚姻,但每个人身上发生的故事都让我们可以追寻到自己的影子,简看上去沉默不做声,实际上温柔有力量,中间与爱人发生了误会,风清云淡的告诉妹妹自己已经忘记了所有的事,可以重新好好生活。而好友夏洛特与牧师最终结成伴侣,因为牧师可以给他带来无忧的生活,这在伊丽莎白看来并不是一个对自己负责的决定。伊丽莎白想要的是自己的灵魂伴侣,所以拒绝了牧师的求婚,最后成全了好友。

贵族资产给达西带来的对他人的猜忌傲慢与伊丽莎白因为贵族而给达西的偏见,在达西逐渐清晰自己的感情,与伊丽莎白的解开种种误会,两人互相靠近,最终在一个有雨露召回与薄雾清晨,达西向着伊丽莎白缓缓走来,吞吐的言语表达了内心深藏的心意,最后她们是幸福的。

人都有自己傲慢的一面与对他人有偏见的时候,而我们都应该克服这些人性中所带来的缺点,用自己的真诚去拥抱身边的人。《傲慢与偏见》读后感4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寒假,我在学校任务与自身好奇的驱使下加入了读书人的行列。阅读了不算多的五本书籍,在其中,我还是想说说看完《傲慢与偏见》之后的想法。

《傲慢与偏见》写于现实主义小说作家简奥斯丁笔下,被毛姆列入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它属于简奥斯丁前期的作品,初稿写于1796年10月到1797年8月,最初取名为《初次印象》。1813年1月30日,《傲慢与偏见》经

历些许波折后终于问世。简奥斯丁于1811年至1818年期间,先后刚发表了六部小说,分别为《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以及《劝导》。虽着六部小说均是以男女青年

的恋爱及婚姻为题材,而与其余五部小说所不同的是,《傲慢与偏见》的主线为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是简奥斯丁最富于戏剧素材也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文章中,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的家庭是以一个顾家、温文尔雅却又不愿被麻烦事缠身的乡间老绅士为父亲和一个只想着叫女儿们嫁个有钱人家为母亲以及性格个性均不相同的五姐妹组成的,大女儿简贝内特是一

个乐观、思维缜密、温柔、漂亮、善解人意却又比较内敛的女孩,深得大家的喜爱,二女儿也就是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是一个聪明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且会为他人考虑的女孩,是老绅士贝内特一

直最喜爱的孩子,三女儿玛丽深深扎住在学习的海洋里,四女儿凯瑟琳与小女儿莉迪亚经常在一起,所以她们有相同的观点和想法,而小女儿由于从小不受约束,养成了放荡不羁、贪慕虚荣、轻信盲从的不良性格,并且这种

性格导致了她失败的婚姻。《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才明白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傲慢与偏见》读后感6

《傲慢与偏见》的这段文字流露出的那种淡然有致的叙事情绪和作者暗涌的激情和喜好,着实让人抓狂,每次读的时候,我都会用窃笑来表达自己的认同。书中的女主角Lizzie的舅舅与舅妈原本计划带她到湖区度假,后来因为临时有事要缩短行程,就只好改去德比郡Derbyshire了,上面的这段文字讲的就是这件事,翻译成中文大概是这样的:“重新拟订的行程只能到德比郡为止。

其实德比郡一带的风景名胜已经足够他们参观了,可以消磨三个星期的时间,该地区很是让加德那太太心生向往的,她从前就曾在那儿住过几年,现在能够旧地重游,所以禁不住对马特洛克Matlock、ChatsworthHouse、达夫河谷Dovedale和皮克峰Peak等地的名山秀水心驰神往起来……”

“噢!ChatsworthHouse。”每次念到这个词的时候,都会心跳加速、血压上升,并且伴有轻度的胃痉挛,呵呵,查茨沃斯庄园。ChatsworthHouse是英格兰的十大豪宅之一,说什么此生也要去看一次的美丽大房子。在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中几次提到的Pemberley庄园,ChatsworthHouse就是潘伯利庄园的原型。“噢!达西先生的家。”小小的胸口又一紧。《傲慢与偏见》读后感7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爱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但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对比的`角色和情节以及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美好、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写很细腻,多数通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己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但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己的仇人。忠于自己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爱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己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知道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

读过《茶花女》里的萧条,叹然小仲马赋予玛格丽特奢靡而又坎坷的人生;看过《巴黎圣母院》中的凄惨,感慨雨果赐给丑陋却善良的敲钟人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意志;品读《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悲伤着过去社会女性的地位低下。

这本书以乡间生活为背景,描写了出身中产阶级的伊丽莎白和出身上层社会的达西之间从相互误解到误会消除,互相欣赏以至互相爱慕的过程。

一开始给人一种傲慢感觉的达西,对达西抱有偏见的伊丽莎白,书名就这么而来,又可叫作《第一印象》。我也带着“偏见”去读了这本书的开头,感觉就是一位“偏执狂"妈妈竭尽全力去把自己的女儿们嫁出去。

读着读着,我越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了,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使她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种很特别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却又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因为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中产阶级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但,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她这一点,深深地打动了我。她是那么真实,那么勇敢地做自己。

对于一名小学生的我来说,我想做最好的自己:努力去多读好书,让自己充满智慧与勇敢,善于思考,爱憎分明……《傲慢与偏见》读后感9

这本书是由简·奥斯丁作,出生于1775。这部小说或详或略涉及了五门婚事。

小说主要墨于伊丽莎白和达西。他们两人有着不同的性格。伊丽莎白外向,活泼可爱,而达西内向,给人的感觉非常傲慢。在一次舞会上,达西得罪了伊丽莎白。后来伊丽莎白又听信了别人对达西的看法,觉得他可恶至极。同时他们门第与财产也有区别,达西大富大贵,伊丽莎白家只算中产阶级,由于膝下无儿,财产还得由一个远亲继承,而且她的母亲脑子笨,常出洋相,妹妹行为不轨,都被达西瞧不起。然而伊丽莎白的聪明被达西深深吸引,无形中坠入爱河,把门第之差抛到了一边。伊丽莎白了解了事实的真相后,不但消除了误会,发现达西心地善良、品德高尚。而且觉得性格正好互补,这两人的婚姻有爱情又有财产作基础,是美满的婚姻。

伊丽莎白的姐姐简与宾利的婚姻和伊丽莎白有相似之处,就是既有感情又有财产作基础。

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真心喜欢威克姆,结了婚,却无幸福可言,因为她只注重外表。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与牧师柯林斯结了婚。夏洛特只求生活依靠,柯林斯只要取道一个女人就行。虽然远远比不上伊丽莎白和简,但比莉迪亚强多了。

伊丽莎白的父亲和母亲。伊丽莎白的父亲以为找一个漂亮的女人就能幸福,虽然如愿以偿的取道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却不幸福。《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

爱情是建立在两性之间平等的基础上,这是每个现代人的共识,这却不是古往今来的共识。这个共识是经过很长历史的进化,很多人的勇敢争取来的。在男女不平等的年代,有一个女性站出来争取自由而平等的婚姻,这份勇敢就值得我们敬佩和谨记。17世纪,在英国的小镇上有一位不俗的女子,她用她的笔,为世间所有的女子指明一条爱情的正途:在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的男女间才会有真正的爱情。

我最喜欢的《傲慢与偏见》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地方土乡绅的二女儿伊丽莎白是个聪慧敏捷思想前卫的女孩子,得到了大庄园主达西先生的爱慕,达西很快求婚,但是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伊丽莎白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听信了别人的谣言,认为达西是破坏自己姐姐的爱情的罪魁祸首,她认为,达西人格很缺陷,配不上自己。可是后来,随着俩人的进一步接触,伊丽莎白发现达西并非人们传说的那样不堪,相反,他是一个正人君子,帮助别人,也帮助自己解决了很多的事情。在误会一点点解除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爱情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在于两个人的人格的是不是能走到一起,伊丽莎白和达西是两个处于不同阶级,不同环境的两个人,之间有不可避免的有隔阂,而在相处中他们渐渐的消除了这个隔阂,同时发现了对方的闪光点,互相赢得了理解,赢得了尊重,也赢得了爱情。

爱情就该是如此的:我理解你,所以我尊重你;我爱你,所以我愿意理解你。《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1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同情伯朗特家的小女儿,本来是个单纯的孩子,为了不属于自己的感情,强求之间又夹杂着计谋,用曹先生在《红楼梦》中对王熙凤的点评就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女人,还是单纯简单点的好,起码,凡事莫强求!该是自己的跑也跑不掉,不是自己的也强迫不来,这,就是我的感悟: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或许你说它太过消极,但又谁说庄子的中庸之道不是最好的处世之法呢?譬如,譬如伊丽沙白的最终归属,譬如夏绿蒂的幸福结局。

我想感叹的只有一句话:红颜如花花似梦。

年华似水,红尘若梦。悠悠岁月里,天上多少云朵飘过,地上多少花朵开落。任是才华盖世的雪芹重生,宁其穷尽一生心力,可能也道不出这世间的万紫千红。

世上没有不败的花朵,世间没有不老的红颜。青色三分,终归是两分尘土,一分流水。

再品《傲慢与偏见》,感悟中多了抹释怀——原来,原来生活可以这样悠闲;原来,原来日子可以不紧不慢;原来,原来感情可以慢慢寻觅……

一直在等待,等待自己的仙人掌骑士,不想把自己交给任何人,哪怕,他有满满一掌的真心,就像,就像守候玫瑰花开的小王子,单纯而又充满期待的守望着……

风中有多少朵花开落,世上就有多少个红颜或传说。岁月悠悠,梦中曾有花开花落,霎时芳华。

花开,花谢,花谢,花开……

红颜如花花似梦。《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2

多年前,我对《傲慢与偏见》的点评是:几百年前的玛丽苏爱情故事。显然,这句点评虽然没错,但是不全面的。《傲慢与偏见》相比起爱情小说的这个定位,它更适合称为社会小说。

找金龟婿近于疯狂的班纳特夫人为首的一群太太们映射了当时在中层家庭中流传着追名逐利、攀高枝的风气,受别人歧视的夏绿蒂又代表着当时社会中一群被外界鄙夷的目光吓得手足无措的未婚姑娘们,而宾利的家人则是代表了当时属于上流社会对普通人民的鄙夷、看不起。

在当时种种丑陋的嘴脸里,主角伊丽莎白和达西是那么与众不同,伊丽莎白正直善良、敢爱敢恨,达西虽然是一副少爷的样子但是心存正义和善良,幸而伊丽莎白细腻又直爽性格碰上达西行动上的理解和体贴,他们才拥有了与当时凑合过的、为了钱权而结合的婚姻不同的真挚感情。相比他们这段天作之合的感情,姐姐简和宾利的感情更像一场童话故事、更加的乌托邦,在当时的社会里,能越过阶级、越过阻拦坚定彼此选择的感情又会有多少呢?更多的可能是夏绿蒂那样将就的生活,甚至是像莉迪亚那样被欺骗。他们的每一段感情线中都埋伏着许多社会生活所结成的果,这也是简奥斯丁文笔的高明之处,写得十分贴近当时人们的生活。

《傲慢与偏见》通过描写几对年轻人在人生必修课——感情路上的故事,向我们还原了当时英国社会中的阶级问题和崇拜地位金钱的恶俗风气,但与枯燥的读本不同,文中又写了美好得犹如童话的感情,相信是作者在这样的社会里对美好的渴望和追求吧。

我想《傲慢与偏见》之所以能成为名著也是因为她既能描这一段有趣的故事,又能以此映射社会问题向人们提出劝告,还能向大众传输美好的祝愿吧。《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3

简。奥斯丁,不善于运用拜伦式慷慨激昂的抒发,也不善于惊心动魄的现实主义描写,而善于以细腻的手法描绘那一场一场的舞会、一次一次的串门喝茶、一顿一顿的家宴和一桌一桌的纸牌,还有那数不清的散步、闲谈…就是这些小题材让夏绿蒂。

勃朗特说:“我可不愿意在她们的那些高雅而狭窄的房子里跟她的那些绅士淑女们呆在一起。”可是,活动天地小就限制了作者的视野吗?主人公伊丽莎白的一句话显然阐述了作者的观点:“可是人本身变化那么多,你永远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出新的东西。”

是的,正是这“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的家务事,实实在在地反映了英国社会的阶级状况和经济关系。篇五:《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当班纳特太太得知尼日斐庄园将住进一位有财产的单身贵族的时候,她马上催促丈夫去拜访,幻想五个女儿中任何一个能攀上这样一门好亲事。结果似乎如她所愿,杉格莱先生看上了大小姐吉英。但却因为班纳特家有些不体面的亲戚,杉格莱小姐耻笑她们,好朋友达西也拼命拆散他们。是经济、数字决定了人们的生活与命运,决定着婚姻关系。

班纳特夫妇没有儿子,财产要由远亲继承。五个女儿没有生活保障,只能等着结婚。所以当那位远亲试图娶伊丽莎白为妻以减少班纳特一家的损失的时候,班纳特太太赶忙逼迫女儿答应他的求婚。可惜伊丽莎白拒绝了这种婚姻,这不得不叫班纳特太太伤心万分。最终,远亲柯林斯牧师与伊丽莎白好友夏绿蒂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这种标准化的婚姻——金钱交易与利益的结合。

他们之间显然没有真正的爱情,但这次联姻却让卢卡斯夫妇很是满意,夏绿蒂从这桩婚事中得到了房子、小园子、家具陈设等一个舒服的小家。《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4

一次巧合,让我结缘了由简·奥斯丁的著作——《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讲述了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曲折爱情故事。他们在初次的家庭舞会中,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哦,现在你肯定知道了,傲慢是指达西,而对他有偏见的便是伊丽莎白。但随着后续故事的发展,两人冰释前嫌、终成眷属。

说实话,达西和伊丽莎白应该感谢嘉蒂娜太太,因为是她重新让你们认识了对方。接下来,我想分别跟你们说说我的心理话。

首先,当然是身为丈夫的达西喽。“达西,你在第一次见到伊丽莎白的时候,为何要如此伤一个女人的心!你可知道这是你以后求爱的最大障碍。你外表的高冷,被人深深地误会了你,让讨厌的韦汉先生阴谋得逞!”我说道,“但是你对伊丽莎白是那么的痴情,甚至不惜与仇人成为亲戚,这能说明你是多么爱她。还有,在宾格莱小姐不停地说你心上人的坏话时,你毫无置疑地坚信自己的耳朵与眼睛!哦,你可真是个绅士!”

接下来,我想对伊丽莎白说几句忠告:“哦,丽萃,我不得不批评你。你为什么要偏听韦汉先生的一面之词,就来断定达西的好坏。你可知道,一旦自己对别人有了成见,无论对方做什么,在自己眼里都是错误的,所以你辜负了达西的一片好心!当然,你聪敏机智、风趣幽默,对爱情和生活有着自己独立的见解,不然怎么会是贝内特先生最宠爱的女儿呢!”

最后,我想说:“一个人不应该用高冷的身份去伪装自己善良的心,一个人也不应该凭一面之词去评判别人的善与伪”。所以,做人要眼见为实,活出真正的自己!《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

以前当无聊或者烦躁时就会看书,调整一下自己情绪,勇敢的人。

仔细回忆一下,发现自己看过的书不少,也挺杂的,当然也买了不少书。

但《傲慢与偏见》绝对是最特殊的,不仅因为是最早看的一些书,也是记忆很深刻的一本,高中时同桌无聊让我讲一些看过的书,当时冲入脑海的立马就是她。

也许是当时看了几遍了,将故事和主要人物性格都有一定的把握,记得当时为了让同桌更好的理解,在解释书名时就说,傲慢说的是达西,偏见说的是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

对于经典,总是有些害怕,不敢看电影或电视剧,害怕会让自己失望,也是因为越来越浮躁了,只是偶尔拿起来历史相关的书来翻翻,很少想以前那样隔段时间就买本书仔细看上一遍,

也是突然又看到了电影版的,就想着来看看,看影评有好有坏,着实担心一把,但不管对于别人如何,反正这两个小时我觉得很值,电影中虽然有了些改动,

但对白大都参照书上的,尤其是最后加的一些段关于Mrs. Darcy的(书中的达西其实在她面前还有一些畏惧,没有说太多话,作者解释为爱)

每个人的感受都只有自己才确切知道,简爱、飘(这本书因为太厚上课时看不太好隐藏,还被老师没收一次,幸亏成绩比较好,又要回来了。

还有傲慢与偏见的女主角都是勇敢的人,但伊丽莎白又是一个不同的人,调皮中带着一些固执,和达西一样的固执,也许会受到伤害,但宁愿免除不了这些伤害也不能缺少自己的性格,

不光有自己的想法,她也是一个敢于表露自己观点和承认自己错误的人,这样也才能真正有主见。

也许自己太浮躁了,该清静一些了。

第二篇:家风家训读后感5篇

篇一

前不久,学校免费发放了一本叫做《家风家训》的书,这本书,我现在已经读完了,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弟子规》。

我现在读了《弟子规》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弟子规》里面蕴藏着许多道理1,只要反复领悟,你就会收获颇多!

入则孝里面说到:父母呼,应勿欢,父母命,行勿懒。这句话是说父母长辈叫我们,我们应该立即去,不容刻缓。父母长辈命令我们,我们必须做到,不能想着懒过去,就这样算了。

还记得那次,妈妈对我说:“吃完饭,收碗,洗碗,还要扫地,准备洗衣服。”听着妈妈的说词,我心里顿时一阵火大起来:“知道了,知道了,烦不烦啊。”

此后,我并没有觉得自己做得不对,反而更加得意。自从学了《弟子规》后我才深刻的反省到自己看似平常却很严重的小事。是自己不该反驳。妈妈叫我做的事都是很平常的,而且都是我力所能及的小事,况且,父母每天那么辛苦。如果说:让我做这点小事,我都不愿意,那么我的素质简直太差了。

我认为我不仅没有做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我还没有做到的还有很多很多。

如:父母教,须静听,父母责,须顺承。

我还有一次因为害怕公鸡,但还是要煮饭,于是我不敢出去舀米,所以就从楼上去,结果很悲剧,虽然我舀到了米,但是我过去时把油坛子打破了,妈妈回来后,我当时很不高兴,还发了脾气。

当我学习了《弟子规》中的入则孝,我认为我太不应该了,简直是不孝顺的孩子,通过这样的事,我知道,自己做事以后都得小心点,不能马虎,家里的东西都是用钱买来的,弄坏了很可惜,所以以后要注意这样的事再发生。

以后,我一定要尊重父母,为父母分忧,做力所能及的家务,虽然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我要努力做一个优秀的学生,做一个人人夸奖懂事的好孩子。

但愿每个中小学生抓住根本,重在实践,当祖国和人民德才兼备的接班人!

篇二

暑假期间,反复读了《中国家风》一书,流连于字里行间,畅怀于一个个家风故事,感受于中华民族的精神脊梁,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所谓的家规归根到底就是每个家庭的家风家训,现如今,***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已经耳熟能详,根据这个,我们结合自己家的情况,梳理制定了自己的家训。我们的家风家训是:孝敬长辈、诚信做人、俭以养德、行善为美、宽容待人、自强自立。

为了和大家一起分享我们的家风家训,我在这里简单跟大家交流一下:我们的家风家训第一条就是“孝敬长辈”,常言道:“百善孝为先”,一个人无论他多么有成就,都要以孝字当头,只有孝敬父母,他的事业以及未来都会更加出色;“诚信做人”就是告诉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这样我们的周围才会有更多的朋友,也会让自己的工作与家庭受益无穷。“行善为美”是要以善来践行自己的行动,要日行一善,做到语善、视善、耳善、心善、行善,因为美是从善行开始的;“俭以养德”,要做勤俭的人,一个家庭如果不勤俭无论有再多的钱财,都会散失殆尽。古人云:“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圣人修身、齐家、治国,都离不开勤俭之道,诸葛亮把“静以修身”,“俭以养德”作为“修身”之道;朱子将“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当作“齐家”的训言;毛泽东则以“厉行节约,勤俭建国”为“治国”的经验。小到一个家庭更应该以勤俭来治家;“德”是衡量一个人做人的标准,如果一个人只有出众的才华,而他的品格恶劣,那么他的才华会黯淡无光;一个人的才华是建立在品格高尚的基础上,只有品格高尚的人,他的才华才能熠熠生辉。“自强自立”就是要自己独立生活,有志气,不让父母操心。遇到困难挫折,想出一切有利的办法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每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家风家训,家风家训是一种延续,更是一种传承。俗话说得好:“以小家治大家。”只有我们每个家庭自己做好了,国家才会更和谐,世界也会更美好。让我们每个家庭通过自己的家风家训来拥有更多的正能量,这也是实现“中国梦”的所在。

篇三

家风也可以代表一个国家的风气,国家就是人民的家,这家风就更为重要了。它要靠人民的努力,遵纪守法,互帮互助,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丰富。更重要的是她的风气,一个国家,一个朝代的风气决定了它的衰与盛,只有社会风气好的国家,才能国盛民强,才真正算上一个强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为人父母有义务有责任把家庭料理好、把孩子教育好。尽管使孩子具有高尚品质的责任未必完全在父母身上,但为人父母在心甘情愿当“牛”做“马”的同时,树立良好的家风,用好家风培养好孩子,责无旁贷。如果因为家风不好而使自己的孩子不像爱得华而像“珠克”,不仅会让父母伤心失望,对社会也将贻害无穷。“以德立家、以学养家、以俭持家、以国为家。”教育孩子崇尚节俭,力戒奢侈。少与他人比钱财、比阔气、比享受。多与他人比修养、比学识、比勤俭。从我做起,从家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树立良好“家风”之典范。

《礼记.大学》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建设是国家建设的基础。全员素质提高了,无数“最小国”的“家风”也好了,“国风”、“党风”、“社风”、“民风”自然就好。这样,社会才能安定团结,国家才会繁荣昌盛。

希望家家户户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家风,让家风帮助我们学会做人,在社会中形成一个良好的风气!

篇四

我们常言“养不教,父之过”,在史书典籍中也有“孟母三迁”的教育故事,这说明了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影响。这种影响,并不是父母长辈所拥有的财富或是人脉权势导致的,而是父母长辈潜移默化中的一种性格品质的培养,也就是家风。读《中国家风》这本书,就如同与一位长者在一块儿,静静地听他述说一个个关于家风的动人故事。

当我读到《读书亦如生活》、《读书唯高家风继》时,我读懂了“书香”亦是一种家风,让我不禁想到身边的家风实例。

小时候去姨奶奶家印象最深的就是经常看到姨爷爷戴着老花镜或是看书,或是写字,那时候觉得姨爷爷好厉害,二十年代的人还识字,像我的奶奶、姨奶奶也只认识“大”、“小”等几个简单的字。长大一点才知道姨爷爷家的三个孩子都是教师,顿时觉得姨爷爷更厉害了,能教育出三个教师一定有秘诀。再往后,姨爷爷孙子辈的七个兄弟姐妹全都考上了大学,要知道九十年代的偏远农村大学生还是很少的,那些表哥表姐自然成为了我们这些弟弟妹妹学习的榜样,在我看来姨爷爷的秘诀定是传给了姑姑大爷们。现在,表哥表姐们有的成为党政干部,有的在自己的行业成为翘楚,收入颇丰,姨爷爷的秘诀被发扬光大?

前些日子姨爷爷的十年祭上,困扰了我许久的谜团终于解开。原来秘诀就是姨爷爷家的家风--书香。据表哥表姐说,姨爷爷是村里的大队会计,喜欢读书、看报、写字,每年春节前还要写春联到集市卖,家里文化氛围浓厚,姑姑大爷们在他的耳濡目染下也喜欢读书。同样,表哥表姐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自然而然的得到了“书香”的传承。

一代一代子女在长辈长期的文化熏陶下,自然而然形成的文化积淀,我想,这就是家风,这就是家风的传承。不需要刻意,它是无形的优良传统,存在于中华民族的骨子里,星火相传。家风,虽短短两字,却饱含中华传统文化漫漫承袭中的力量。

举手投足间,经过一代代的传递,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就形成了一个家庭的传承,而一个人人格的起点恰恰是在家庭的传承中形成的。几千年来,正是凭借着这点滴传承,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长久不衰,生生不息。正如《杂说“中国家风”》里谈及的“作为若大社会的一个小小的细胞,家庭的风气、家庭的教养,小则是家传代继、香火延续之本,大则是国之兴废、民族盛衰之要。”家风的意义不仅关乎个人与家族,更是一个古老民族能否延续辉煌的关键。

篇五

中国是礼仪之邦,五千年的文化传承至今。

而“不成文”,也是我国家训的一大特点,成为日常行为规范的有机部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一些家风家训中的精华融入新的道德建设中,许多脍炙人口的家训,已经是家家之训,形成家家之风。家风的建设关键在家长。家长首先要成为家风建设中的有心人,才能有意识创建自己的好家风,将延续自己的好家风,使自己的家庭和子女受益。

家风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原生家庭。原生家庭不重视家风家规的建设,那就会使这个家庭的成员乃至这个家庭走弯路。原生家庭重视家风家规就会使这个人乃至这个家庭茁壮成长。好的家风会有一些共同特点,如:良好的道德氛围、健康的思想氛围、积极的情感氛围、认真的学习氛围、节俭的生活氛围等等。正是这种氛围造就了一个个身心健康的人、有作为的人、乃至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可以说,好家风打造了儿童成长的好摇篮。

有家风家训的家庭,属于豪门贵族之家;有家风家训的家庭,数与王侯将相之家。端正的家风,优秀的家训让我在这个家庭里茁壮成长。

第三篇:《三体》读后感(通用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三体》读后感(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三体》读后感1

写完了《三体》第一部《三体》读后感—上(点击蓝色字体可查看)及第二部《三体II:黑暗森林》的读后感,《三体》读后感—中。接下来继续写《三体》第三部《死神永生》。

读完《三体》第三部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主角云天明在三体人的残酷手法下顽强的生活下来,并给了人类三体技术的重要情报,云天明在异类中还没忘记拯救人类,他是人类的英雄,同时也是人类的福音。

《三体》第三部章节中主要讲了云天明的大脑被发射到了宇宙中并意料之中地被三体舰队拦截,然后三体文明允许让复原后的云天明和程心谈话,谈话时不能有任何记录,也不能说任何有关于双方文明的话,否则程心乘坐的太空船就会自爆。

尽管在如此苛刻条件的限制下,云天明依然将情报隐藏在了童话中并讲给了程心听。程心返回后,地球人在智子盲区对云天明的童话展开了解开,经过程心的执着耐心的解开,最终获得了情报。

云天明在异类中还不忘记人类,想方设法的向人类传递情报,不忘记拯救人类,不忘记自己的使命。他的那种不忘初心的精神让我惊讶!

通过小说我们回到现实,其实在我们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也有这样的先例,其中做经典的就是司马迁写《史记》,司马迁因为假投匈奴的李陵求情被托以宫刑,使其精神上受到侮辱和打击,要使其奋发向上,写成“究天上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

我们的党和国家正是做到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才使我们的国家、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

虽然云天明、程心、逻辑、维德等只是科幻小说里作者虚构的人物,但是作者刘慈欣用《三体》引领了每一位科幻爱好者的无限遐想。《三体》读后感2

几天前,我刚读完了《三体》三部曲。文革期间,军方为寻找外星文明的绝密计划“红岸行动”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在按下发射键的那一刻,历尽磨难的《三体:地球往事》主人公叶文洁没有想到,她彻底改变了人类的命运。

地球文明向宇宙发出的第一个信号,以太阳为中心,以光速朝宇宙飞驰。但四光年外,三体人因为三颗无规则运动太阳的主导下一百余次毁灭与重生而逃离母星。正好在此时,三体人收到了地球文明发来的信号。他们锁死了地球科技,并向地球文明发起进攻。

为了应付局面,联合国政府开始组织反击,并执行“面壁者”计划。但当最后一位“面壁者”罗辑将权力交给程心时,三体探测器袭击了地球的广播系统。而远在天涯的人类舰队“万有引力”号广播了三体母星的位置。至此,三体文明被歌者文明毁灭。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归隐的罗辑和程心的最后一次谈话。在宇宙从三维空间到二维平面的运行下,人类仅存的五个人中的两个在冥王星上聆听着罗辑前辈讲着几个世纪前的故事。雪使世界变小了。

这本书之所以让我沉迷,是因为它把人性的好坏以科幻的形式表现出来。人类在这荒芜宇宙中,只是一粒小小的尘埃。不过,《三体》在给人们警示的同时,也给了我们很多希望。

其实我们也是这样的,总会以自己最不喜欢的方式学会成长,即使我们只是小小的尘埃,也要有自己的太空,在那里我们的想象力可以得到扩展。《三体》读后感3

寒假里,有这么一部书让我爱不释手。那就是由刘慈欣撰写的长篇科幻小说《三体》。这本书获得了科幻小说奖“雨果奖”,作者也成为获得该荣誉的亚洲第一人。

这部书讲述的是两个文明间的智慧博弈。*期间,红岸基地是一个探测外星人是否存在的*基地。一个叫叶文洁的人向宇宙发出信息,被远在四光年外的半人马座上的三体人收到。这一举动彻底改变了人类的命运。于是三体人派出了庞大的舰队杀气腾腾地直扑太阳系。

三体文明用超科技制造的智子锁死了人类文明,监视着人类的一举一动。为了应对局势,人类利用三体人思维透明的特点,秘密组织了“面壁计划”,由四位面壁者来反击三体。最后只有罗辑一位面壁者取得了成功,成为人类文明的执剑人,威慑着三体文明。

但当罗辑把权力交给程心后,三体探测器攻击了地球上的广播系统,但远在天涯的“万有引力”号广播了三体母星的位置,三体文明被歌者文明消灭,人类文明也从三维跌落成二维,最后只有关一帆和程心两个人成功逃脱。

这本里程碑式的科幻作品让我们明白: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黑暗森林有严肃的法则,但也孕育着生存的希望,无论何种文明都必须遵守。刘慈欣的这部小说,以超凡的构思和想象力,让我叹服!《三体》读后感4

今天,终于读完了刘慈欣的一部科幻小说,叫三体,从开始读到现在已经有一个多星期,具体多少天记不清了。这是我接触到的第二本科幻小说,第一本是外国的一部科幻小说,叫《神秘岛》,读完那部小说,我的大脑是异常兴奋和满足的,因为它对于我来说是精神上的饕餮大餐,里面的情节和知识都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是我这一生都无法彻底抹除掉的,从那时开始我就知道了自己有偏爱科幻小说这一特点。不过,中间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没和科幻小说碰面,甚是遗憾。这几天又重品科幻小说,让我感觉像是见到了久违的朋友,它依旧像一杯醇香的茶水吸引着我,让我身心愉悦。

三体小说是中国科幻小说的巅峰,中国能出这一部小说实在不易,它在外国也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这部小说中足以见它的创作者刘慈欣知识面的宽广和想象力非凡,没有足够的知识储量和颠覆性的思维是无法写的出来的`。

刚读这部小说的前部分,会感到一脑的疑惑和谜团,作者到底在写什么,它所表达的想法和知识领域很多我们都未曾接触和了解过,但也正是如此,使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和欲望来读下去,这一个个似乎毫无关系的事件牵引着我走上寻找真相的旅程。在这旅途中我走得很慢,这里面的任何一个字一个片段都是极其重要,或许它们就是解开谜团的关键线索,我深怕因为自己走得太快而丢失对我重要的信息。读书过程虽然慢,但我却不曾感到丝毫的疲劳和厌倦,因为有极大的兴趣和好奇作为动力推动着我向尽头前进。《三体》读后感5

我们都是阴沟里的虫子,但总得有人仰望星空。

——题记

作为一部科幻小说,它带给我的是对宇宙深深的震撼和敬畏。

我们都有过仰望星空的经历,却从未想过光年之外的世界,是否还有与我们一样有智慧的生命体。好吧,我相信一定有的。

给岁月以文明,给时光以生命。

《三体》讲述的,是在文革时期一位对人类绝望的物理学家向宇宙发射信号,最终导致三体人大规模侵略地球,人类面临末日的局面。

在“古筝行动”中,联合国得知人类在几个世纪后面临末日。于是展开了神秘莫测的面壁计划,四个面壁者的计划将人类在危机时刻所体现的智慧表现得淋漓致尽。不过比较极端的是,或控制思想,或夺去生命,或同归于尽。他们费尽心机,只不过能求人类有尊严地死去。

当三体入侵,几十万人被迫移民澳大利亚时,人类或许可以背水一战,与地球共存亡。

当自然选择号流落太空再不能回到地球时,几艘战舰为了燃料不惜互相残杀时,罗辑拯救了人类可人类却要审判他时,我在想,也许比起生存与死亡来,忠诚与背叛更重要。人性在黑暗的深渊被消磨时,本性就会被激发出来。忠诚与背叛在死亡的天平上,终变得一文不值轻如尘埃……

当歌者把小纸条抛向太阳系后,太阳系沦陷二维化时,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人类,生命,地球,都变成了古老的传说在宇宙回荡,变成了梵高手下的《星空》。人类是如此的渺小,生命是如此的短暂,命运是如此的……变化多端。

然而命运何种模样,毋虚想,终会随时间尽归于沧桑。

《三体》之所以让我沉迷,是因为它把人性的好坏以科幻的形式表现出来,这黑暗森林中,绝望与希望共存,生存与死亡交织,普写了一曲宇宙中一粒尘埃的悲歌,是啊,人类在这荒芜的宇宙中,真的只是一粒尘埃……

不过,《三体》在给人类警示时,也给了我们很多希望,我觉得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处在这开始探索一切的时代。引力波被证实,也标志着爱因斯坦的预言再次成功。有时在想,爱翁他不会是从未来穿越回来的吧……

人类在末日的考验中,是血和泪洗尽了脆弱。文明的音响,在迷离之中斑驳凄凉。

其实我们也是这样,总会以最不喜欢的方式学会成长。即使我们是小小的尘埃。就算这样,我们也要有自己的在太空,在那儿,可以到光年之外去流浪,让想象力自由释放……

第四篇:地震读后感作文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地震读后感作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地震读后感作文 篇1

学校的教学楼里,学生们正在上课。一间教室是熊猫老师在讲课,而另一间教室里讲课的是灰鹤老师。老师讲的很投入,学生们也听得津津有味。

忽然,大楼晃了一下,学生和老师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晃了一下。“怎么回事?”有些学生悄悄的议论。“不会教学楼要倒了吧?”学生有点害怕。

熊猫老师猛然醒悟过来:是地震!如果不赶紧离开教学楼,楼房一旦被震塌,后果不堪设想。熊猫老师的第一反应是:赶紧离开教学楼!可是看到学生们一脸疑惑,坐着一动不动,熊猫老师稳住自己的情绪。他没有慌张,说:“同学们,现在请大家按顺序离开座位,到操场上去。”同学们似乎明白什么,就按顺序到了操场上。

而灰鹤老师知道是地震了,就扔下书,大叫道:“地震啦,快跑吧。”同学们听了,惊慌起来,争先恐后的跑出教室,经过一阵混乱,同学们都到齐了,而灰鹤老师的鞋子,正在熊猫老师的手中……

我读了这个《地震的那一时刻》后,我觉的遇到危险时,如果由于恐惧,大家争先逃命,你挤我、我挤你,这样造成生命危险会更大。相反冷静地面对,静心处理发生的事情。这样才能减少损伤发生。这样才能战胜灾难。地震读后感作文 篇2

最近我读了一片章,叫《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完了以后,我的感悟很深,父亲有么的伟大,而这篇文章就体现出了感人的父亲。

是亲发生在美国的洛砂机,那里发生了一场大地震,死了很多人,在这混乱中,有一位年轻的父亲也遇难了,他先把自己的妻子安顿好了以后,便急忙地冲向了自己七岁儿子的学校,那里一片废墟,楼房的塌了,那个父亲绝望了,但他又起了儿子对他说的话:“无论发生什么事,我总会跟你在一起。”于是他怀中个希望,走到了儿子教师的地方,用自己的不断地挖着坚硬的`石头。与此同时,有源源不断的父母来到这里,痛苦并大 喊:“我的儿子! 我的女儿!”,说完后,绝望的离开了的离开了,而那位父亲仍在挖掘,尽管有人来劝他,但他还是不停的在挖这,他一直想着:“儿子,我的儿子在等我!”最终,他用了38小时挖出了自己的儿子。

这篇文章写出了,父亲在我们遇到困难时鼓励我们帮助我们,不会的问题细心地教我们,父爱如山这句话果然说对了,父亲很伟大!地震读后感作文 篇3

前几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地震中的父与子》。

内容是:有一次,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一位父亲安顿好了妻子,奔向儿子的学校,那里已经变成了一堆废墟。这位父亲十分伤心,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了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 他坚定地挖起来,别人阻挡他,他也一直挖,他相信儿子还活着,但别人以为他伤心过度快要疯了。他挖呀挖,12小时,24小时,36小时,……当他挖到第38小时时,他突然听到了儿子的声音,同时,里面还有十几个孩子。最后,这对伟大的父与子,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个事情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相互信任的重要和父爱的伟大! 如果,这对父与子不互相信任,后果会是多么悲惨。可能会饿死,渴死,闷死,被当作垃圾丢进垃圾场……,后果不堪设想!信任是多么伟大,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父母之间、亲人之间都是要互相信任的。 我在这件事情中感受最深的是:那位父亲坚定地挖了12小时,24小时,36小时,38小时,这使我惊叹不已,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啊!这到底是什么力量?啊!我知道了。这是父爱和信任的力量,那力量是多么伟大啊!

每当我读这篇文章时,我都深深感动着。地震读后感作文 篇4

今天,我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这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地震中的父与子》里面说道:有一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地震,一位父亲经过三十八个小时搜救后,找到自己的孩子,而儿子又做出惊人之举,先让同学们出去,他后出去,他不怕,非常镇定。最后,这对了不起的父子幸福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是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啊!勇敢的父亲是多么“失常”,而这“失常”更显伟大。父亲为了儿子,遵守对儿子的诺言: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和你在一起。其他父母绝望地离开,只要父亲在挖掘,因为他坚信,孩子在等他。他挖了三十八小时,那是非常了不起,在这三十八小时内,儿子战胜了不吃不喝不睡,因为他知道,他的父亲会来救他,也会救同学;他不怕黑暗,因为父亲的诺言使他心中温暖,仿佛看见光明。儿子为什么让同学先走?是因为儿子知道爸爸在废墟上面,儿子也具有舍己救人的好精神。所以,爸爸和儿子都十分的了不起。

我,在家是位小公主。学习时,遇到难题就空出来不做了;或者有时心情不好,把作业本往桌子上一扔,“砰”的一声,踹开门去玩了。可自从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改变了。有一次,因为小伙伴耍赖,我玩游戏输了,我愤愤不平。一回到家又被妈妈叫去做数学题,我更不高兴了。这时,我正好遇到一道数学题不会,加上心情超极不佳,正想扔本子,可我的脑海中激荡起地震中那位父亲在挖掘儿子的身影,那身影仿佛在提醒我:想一想,不思考的孩子,成绩一定不会好的。只会依赖别人,还乱发脾气,这样更不好。我认真地想了一想,会写了,我欢呼着,小小的心充满着欢乐。

如果每个人都有坚定的信念,又不轻言放弃,那么还有什么克服不了的难题呢?地震读后感作文 篇5

语文书中有一篇课文,叫《地震中的父与子》。

这个故事深深感动了我。这篇文章讲了一个地震后孩子被废墟掩埋,父亲却坚持不懈寻找孩子,最后二人终于相遇团员的故事。在文章中,父母视孩子自己的命还重要;从文章中,我们感受到了浓浓的父爱。

我曾经看过一个短片——《父爱无疆》,这个短片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全世界爆发丧尸病毒,一家人打算开车逃离到安全区,却在休息时妻子被丧尸咬了一口,不幸感染了病毒。丈夫惊醒了,发现妻子已经变成了丧尸,丈夫吓得赶紧从车上下来,却想起了车里的孩子,丈夫为了争抢孩子,在和妻子打斗时被咬伤,他自己意识到自己会在72小时内成丧尸。所以,他决定独自一人带着孩子向安全区进发。在去安全区的途中,他体内的病毒开始霸占他的身体,他开始有了吃腐肉的念头,但是他怕伤到孩子,就把自己的双手捆了起来,最后他们到达了安全区。但在他踏入安全区的那一刻,这位伟大、坚强的父亲终于安心地闭上了眼睛,孩子也安全健康地长大了。我觉得短片里的孩子一定会深深地理解他的父亲,理解父亲的良苦用心,一生一世都会感激父亲的付出。父爱真是伟大!

父爱,一种神奇的东西,它不轻易表现,但却深沉无比。成长路上,父爱保驾护航,我们才能健康快乐地长大。

第五篇:重返狼群读后感(通用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重返狼群读后感1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重返狼群读后感2

读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在梦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边回荡。我读完书后的心情很复杂,有对能将狼崽养大并成功放归回野的惊奇,有对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亲被猎人藏狗和藏獒逼进一个山洞,猎人用长刀伸进洞乱刺,这只大公狼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有对狼母爱与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亲失去丈夫后,支撑这个家庭的重任全压倒了它身上。

一天,猎人发现了它的宝贝狼崽,母亲的担心成为了现实,怎么办?它不能,也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小狼崽,它是一个母亲,不能丢下孩子独自逃命。现在是狼的生育季节,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稳的公狼,把它们招聘进来,只会增加负担。在逃亡与母爱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猎人的毒肉,为了不让猎人得到自己的狼皮,母狼把自己背上的皮咬得千疮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舔着自己的每一只狼崽,然后朝围观的人嗥,一直嗥到咽气……有对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绝不允许让人牵着走。如果有人要牵它,那么它就让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宁死也要自由!

格林妈妈的母爱,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谁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许多,才将小狼养大,并成功放归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报。重返狼群读后感3

《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重返狼群读后感4

几天的时间把偶然拿到手的《重返狼群》读了一半,感触很多,想法很多,思维更加开阔,现在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些切实感受以及书中一些深含哲理的美句。

作者李微漪,也是一名画家,结合亲身经历撰写了这部纪实体小说杰作,人送外号“狼女”。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我认为,我们能从狼身上学的还真不少,而这本书就像是一幅全景画,如雷达般扫描到小狼的各个细胞。我们人类也是动物,我坚信动物和动物之间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但是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总想拿起手中的枪,瞄准动物无情地掠夺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灵,我暗自思忖: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狼图腾》作者姜戎给这本著作的评价是: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而这种震撼,通过字里行间,作为亿万读者之一的我,同样,也感受到了这种震撼。

重返狼群,不仅仅是一只人工驯养的狼的回归,它何尝不象征着人类的返璞归真呢?之前看过一本书《怪诞心理学》,有这样一种观点:人人都是非理性的动物。后来经过几天的`思忖、熟虑,肯定了这一看法。人类自以为自己很高级、聪慧,其实不然,人类在做出抉择时,总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圆心,以自己的权力为半径作圆,殊不知,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眼界与境界顿时变得狭窄与功利。我不是愤青,只是觉得这是一种值得我们深思的现象。我手写我心,不想变得世故且圆滑,有棱角地活着,不也是很多人所羡慕的么?重返狼群读后感5

《重返狼群》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惊叹,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近年来,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灾难不断来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人类不断地破坏生态平衡。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牲畜,人们把它看成恶魔,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试图赶尽杀绝,人们如愿以偿,一望无际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来越少,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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