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023-02-14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的功能。制定这个制度有很多预防措施,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酒店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酒店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酒店劳动纪律管理办法(DOC)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完善日常考勤工作中的操作流程,行政人事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酒店集团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

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不足4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含)的,视为旷工1天。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酒店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部门领导、考勤员及全体员工务必高度重视。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酒店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与实际需要,对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经理、销售人员及车队驾驶员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各部门主管、服务人员、技术人员、预定接待人员、大堂副理、总机礼宾员、采购质检员、保安员、宿管员、健身教练、救生员、收银员、核数员、信贷专员、清洁工、管事员、厨房人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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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人员等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各部门须根据酒店下周生意预订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班次,并提前一周在Kronos考勤系统中排班。在考勤当周,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及时、灵活调整员工班次,安排员工加班(点)或补休(钟),并于下一周周一下班前在Kronos考勤系统中做好上周考勤维护工作。

第七条 全体员工须在指定打卡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打卡。上班打卡时间只是员工抵达打卡地点的凭证,员工只有在规定上班时间前更换好制服并整理好应有的仪容到岗位报到,方视为准时上班。凡上班时间仍未到岗者,将视时间长短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员工、市场营销部外销人员、娱乐中心DJ公主只需打上班卡,其他员工上下班均须打卡。两头班的中间休息也需打卡。

第八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临时不能正常打卡的,须在有效时间内到当值直属上级处签到(签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第二个工作日内报备行政人事部,否则视同旷工。

员工因指纹磨损、指纹不清晰等原因长期不能正常打卡的,经直属主管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报行政人事部申请密码打卡。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的对密码打卡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抽查,如有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书面警告及以上的处罚。

第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的,须在当天填写《公务外出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第二个工作日内报备行政人事部,否则视同旷工。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半天的,仍需按上述要求提交《公务外出单》,同时应根据实际在岗时间打上、下班卡,只打一次卡或不打卡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忘记打卡或旷工处理。

第十条 违反考勤规定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2

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的,主管级及以上员工每次扣罚20元,主管级以下员工每次扣罚10元;迟到、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含)以内的,主管级及以上员工每次扣罚50元,主管级以下员工每次扣罚20元。

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浮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半个工作日的固定工资和三个工作日的浮动奖金。连续旷工两个工作日或当月累计旷工达三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的,须及时填写《考勤异常情况签到表》,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部门考勤员于三个工作日内报备行政人事部,同时予以当事人20元/次的处罚,否则视同旷工1天。

4、对考勤数据弄虚作假所涉及的员工及考勤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5、由酒店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如因物业客运中心员工班车(仅限每天7点20分从石桥铺大西洋国际大厦出发的班车)晚点导致乘车员工迟到的,需及时填写《员工班车延误证明》,经金碧天下物业客运中心指定人员签字后,在当天报备部门考勤员。同时,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三章

假期、加班(点)、调休规定

第十二条

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带薪假期,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①元旦一天 ②春节三天 ③国际劳动节一天 ④国庆节三天 ⑤清明节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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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端午节一天 ⑦中秋节一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酒店发文为准。

第十三条

加班(点)规定

1、员工因个人原因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额定工作,自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自行开展工作不视为加班(点);时长在60分钟以内的不视为加班(点)。

2、因经营需要,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即加点)或节假日工作(即加班),员工应予合作。部门安排主管级及以下人员加班(点)工作须及时填写《员工加班(点)申请登记表》,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经理级人员仅限休息日上班视为加班,且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人事部审核,报酒店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仅限节假日行政总值视为加班,其他因工作原因必须在休息日上班的,可采取灵活排班的方式进行调班调休,确保当月正常出勤天数;酒店领导班子因工作需要加班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报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员工加班(点)申请登记表》须每周报送行政人事部归档。

3、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岗位,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法定节日加班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酒店负责人审批。如因经营状况变化需临时对加班人员进行调整的,须于法定节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法定节日加班人员变更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酒店负责人审批。

员工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补休,法定假日加班调休申请经上级主管审批后及时报备。

4、加班(点)后原则上在3个月内安排补休,确实因工作原因不能补休的,可书面申请延期一次,经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酒店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

请假、出差、补休(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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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工伤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

1、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至少提前1天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2、病假:

①员工申请病假,须提供住院证明原件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诊断证明原件;员工重疾或手术出院后仍需休养的,须再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养证明。

②医疗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

③如因病不能及时上班,需在上班时间前电话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并于上班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上述证明;如无法提交相应证明的,按事假处理;病假已到期而须办理续假的,获准后方可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婚假:

①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员工,入职后领取结婚证书可享有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书半年内(以发证日期为准)一次性休完。员工凭结婚证书向所属部门负责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假。

②适龄结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2天(含公休假日)假期。

4、丧假

①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假。其中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死亡,可休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休丧假1天。

②需休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医院、派出所、居委会等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5、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

①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凭《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向所属部门及行政人事部申请产假或陪产假,凭《结婚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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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诊断证明可申请计划生育假。

②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计划生育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计划生育假。女方为晚育者产假期间,男员工享受9天陪产假。

产假、计划生育假及陪产假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③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

6、工伤假

①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及时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报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门。

②未认定前,员工休假先参照事假处理。经认定为工伤,则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办理工伤假手续;若认定为非工伤,则参照病假处理。

7、年休假

(1)凡在集团内连续服务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②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其他福利假

集团相关文件范围内的核心管理干部可按规定享受入住全国恒大酒店待遇,期间可享受每年两天带薪假。

第十五条 请假、补休(钟)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及以下员工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经理级及以上员工请假由酒店负责人审批;酒店领导班子成员还须报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2、主管级及以下员工补休(钟)、经理级员工补钟由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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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经理级及以上员工补休由酒店负责人审批;酒店领导班子成员还须报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3、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员工出差由酒店负责人审批;酒店领导班子出差由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所有员工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的出差须由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4、员工请事假1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员工请有薪假(例如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假期申请材料,材料无误的方可享受相应假期。

5、集团直管部门负责人请假、出差还须及时报备集团业务直管中心总经理。

第十六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假期申请表》,并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报备行政人事部。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病假、丧假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须补齐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时间如有变更或提前销假的,应及时填写《假期撤销/变更说明》,按假期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5、员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部门须督促员工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领导审批;如未完成相关手续,则请假视为无效;在员工假期结束后返回上班时,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酒店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部办理手续,由财务部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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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员工确有紧急事务,需在上班当天临时请事假,当天上班时间满4小时(不含标休吃饭时间)的,可请半天事假,另计半天出勤;当天上班时间不满4小时的,请事假需按全天计算。请半天事假的,需根据实际情况打上、下班卡,未按要求打卡者,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忘记打卡或旷工处理。临时请事假的,需及时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七条

补休(钟)手续的办理

1、部门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灵活安排员工补休(钟),安排主管级及以下员工补休(钟)、经理级员工补钟须及时填写《员工补休(钟)申请登记表》,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经理级及以上员工补休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报酒店负责人审批;酒店领导班子补休须提前在EMS上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报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员工补休(钟)申请登记表》须每周报送行政人事部归档。

2、根据部门工作安排的需要,实行轮班轮休制的员工可适当进行提休(钟),提休(钟)时数累计最长不能超过40小时。其他员工原则上不予提休(钟)。

第十八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员工国内(不含港、澳、台)出差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并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报备行政人事部;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员工国外及港、澳、台出差、酒店领导班子出差须提前在EMS上填写《酒店集团员工出差申请单》报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十九条

因公学习培训和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须严格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考勤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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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系统各酒店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酒店统计当月考勤,原酒店予以协助,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酒店统计当月考勤。调动酒店须于次月2日前完成调动人员当月考勤统计结果对接工作。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行政人事部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调入酒店负责人同意后可最长延期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酒店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一级考勤员和二级考勤员并及时报备,原则上部门文员为部门一级考勤员,各二级分部负责人为部门二级考勤员。

2、部门考勤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考勤工作严谨、公正,并认真学习和熟悉集团考勤制度,严格按制度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打卡、签到签退,办理加班(点)、外出登记、请假、补休(钟)及出差等手续,并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备考勤资料。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部门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两日的须书面上报行政人事部。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员工在假期结束后未能按时到岗的,所在部门考勤员应联系员工,了解员工未能到岗的原因;如因所在部门未及时联系或报备导致酒店利益受损的,部门负责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5、部门一级考勤员于每周二12:00前向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提交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本部门上周的《员工加班(点)申请登记表》、《员工补休(钟)申请登记表》,经考勤员签字的《每周排班出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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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考勤资料。

6、部门一级考勤员负责于每月4日下午17:30前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和经员工签字确认后的上月《考勤汇总确认表》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

7、各部门二级考勤员须每天如实填写《每周排班出勤表》,记录本部门员工每天实际出勤情况,行政人事部考勤员须随机对各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给予失职问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8日下午17:30前将核定无误的上月《考勤统计表》和《考勤汇总确认表》交薪资专员。

2、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考勤软件里的数据须每月进行备份,原始考勤资料(含考勤机导出的所有格式的考勤记录文件)保存期限为两年。

3、各酒店行政人事部须将集团编制人员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酒店负责人审批后,于次月2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行政人事中心。应报未报,给予相关酒店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人事部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指纹考勤机由行政人事部根据酒店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八章

月度考勤核对

第二十五条

每月1日至4日,各部门考勤员需根据各类纸质版的考勤资料,对Kronos考勤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员工实际出勤、纸质版考勤资料和Kronos考勤系统三者保持一致。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考勤员在Kronos考勤系统里确认上月考勤维护完成后,按要求导出并打印部门上月《考勤统计表》和《考勤汇总确认表》,经员工签字确认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由部门一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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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员于当月4日下午17:30前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

第二十七条

每月5日至8日,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对各部门报送的上月《考勤统计表》和《考勤汇总确认表》进行核查,对核查有误的报表,要求部门及时修正。最终核查无误后,于当月8日下午17:30前交薪资专员。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报备)一词指到酒店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八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考勤异常情况签到表》 附件二:《员工加班(点)申请登记表》 附件三:《加班申请表》 附件四:《法定节日加班申请表》 附件五:《法定节日加班人员变更申请表》 附件六:《员工补休(钟)申请登记表》 附件七:《假期申请表》

附件八:《员工出差/公务外出单》 附件九:《每周排班出勤表》 附件十:《员工班车延误证明》 附件十一:《假期撤销/变更说明》 附件十二:各类考勤单据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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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山东省红十字博爱基金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 工作日志(周一—周六上午)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每周六上午10:30周总结会,每月最后周六上午9:00—12:00月总结会

二、 考勤制度以及罚款

1. 工作人员每天提前10分钟到岗,正点进入工作状态,办公室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正点即完成值日

2. 在职工作人员不允许出现迟到、早退现象。迟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罚1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照旷工处理,扣罚四倍工资,早退同上。

3. 工作人员有事要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请假,先交假条,按事假处理,一天以上需秘书长批准。若违反按旷工处理

4. 工作人员生病要有病假条,要先交假条后休息;急症者应假后补交假条,由秘书长签字有效,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5. 无故不到者,视为旷工,累计三次,予以除名。(每月只限一次事假)

6. 工作人员不得借用上班时间办理与基金会无关的业务,如发现扣其当天的工资。

7. 实行工作责任制,避免错误出现,若造成一定损失,按实际损失的多少由负责人全额赔偿。

三、 关于工作人员违犯基金会管理制度的处罚 1. 工作人员乱扔烟头或在办公区内吸烟罚款50元

2. 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聊天、串岗、打牌、大声喧哗或进行与工作无关事务罚款10元

3. 在办公区内接待客户及朋友罚款30元(注:应在接待室) 4. 在办公桌上随意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罚款30元 5. 上班时间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罚款30元 6. 没有做值日或值日未完成罚款10元

四、 对严格执行基金会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累计半年以上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的将予以奖励。

五、 对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累计三个月以上者将予以奖励。

六、 基金会工作人员提出良好建议并被采纳的予以奖励

七、 离职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报告,并说明原因,由秘书长签字审核,并由财务部审核理事长签字确认;离职当天要与办公室交接清楚,认真填写离职申请表,交接完毕由办公室签字确认(离职人员自批准之日开始计算,两个月后到财务部结算其个人工资)。无故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人员,扣除其工资作为处罚,若对基金会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 基金会工作人员不允许在外兼职其它工作,一经查实立即辞退,且扣除其工资作为处罚。

第三篇:酒店纪律处罚制度

一、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快捷的服务效率,确保酒店正常工作秩序,物制订此员工行为规范,请全体

员工认真执行。

二、处分程序:

1 、员工凡受到任何纪律处分,部门均会发出《员工犯规通知》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分理由,经受

处分之员工签名后,部门经理签名认可,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亦可由人力资源部直

接通知,程序同上。

2 、员工如受到纪律处分,将以积分方式记录在案,在处分有效期内如再次受到处分,积分累计计算

,处分有效期也将相应延长。处分有效期过后,积分自然取消。员工在处分有效期内积分累计达 10

分,将给予违纪解除劳动关系(开除)处分。员工在处分有效期内原则上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

加优秀员工评选或类似评选活动。根据员工受处分类别分别予以扣发当月工资。员工犯规证据确凿,

但拒绝在《员工犯规通知》上签名者,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双方直接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生效。

三、处分类别、有效期、积分和工资、扣除比例表:

处分

类别口头

警告书面

警告严重

警告最后 警告违纪解除

劳动关系

( 开除 )

有效期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六个月立即生效

积分 1 分 3 分 5 分 8 分 10 分

扣除

工资

金额 20 元 50 元 100 元 200 元 300 元

四、处分类别

(一)口头警告

1 、工作时间仪容不整,衣冠不洁,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胸牌的。

2 、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酒店的。

3 、非工作需要将工装穿离酒店的。

4 、下班后或休假日仍在酒店逗留闲逛的。

5 、非工作日在员工餐厅就餐的。

6 、在规定区域之外吸烟的(非营业点)。

7 、在宾客面前与宾客抢道、打断宾客谈话、身靠门壁、打哈欠、伸懒腰、剪指甲、拔胡子、挖耳朵、抠鼻孔等不礼貌行为的。

8 、未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助力车和摩托车的。

9 、在浴室内洗涤私人衣服的。 10 、将头发染成彩色的。

11 、出入酒店不下自行车的。

12 、留长指甲或涂彩色指甲油的。

13 、在店内见到宾客、上级不主动问候的。

14 、未经批准,工作时间洗澡的。

15 、在酒店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不良行为的。

16 、上班时间未经佩带手机及 BP 机的。

17 、所犯错误和以上条款性质类似者,按此类条款处分。

(二)书面警告

1 、无故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的。

2 、私带亲友进店参观、洗澡、游玩的,或借给亲友工号牌、车牌等进入酒店区域的。

3 、非工作需要随便穿越大堂和在营业场所逗留,搭乘客用电梯,使用客用卫生间的。

4 、未经同意从员工餐厅、厨房、仓库或营业场所偷吃食品的。

5 、工作时间未经同意或在非指定地点打私人电话的。

6 、工作时间嬉戏、吃零食、干私活、看书报、打瞌睡,以及在营业场所扎堆聊天、喧哗、勾肩搭背、举止不端的。

7 、有各种浪费公物行为的。

8 、服务不用问候语、礼貌用语或使用禁语的。

9 、恣意破坏公物,如在墙上、厕所内、电梯内或酒店物品上乱涂乱画的。

10 、将自己使用的更衣箱钥匙借给他人使用的。 11 、发现他人有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报的。

12 、引起客人一般投诉者。

13 、请别人代打考勤卡或代别人打考勤卡的。

14 、所犯错误和以上条款性质类似者,按此类条款处分。

(三)严重警告

1 、拾遗不交的。

2 、收取宾客小费、礼品、财物不上缴的。

3 、无故不服从上级指令以及不接受上级和酒店授权的有关检查的。

4 、工作时间有睡觉、吵闹、打牌、看电视、辱骂同事等行为的。

5 、酒后醉态上班或工作时间带有醉意的。

6 、伪造酒店各种记录和存有不诚实与欺骗行为的。

7 、因渎职而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8 、未经宾客允许,擅自进入宾客房间的。

9 、私用、私吃、私送酒店财物或私用、私吃宾客财物的。

10 、对上级、同事和宾客有挑衅行为举止的。

11 、擅自使用客房或其它客用设施的。

12 、引起客人不满投诉者。

13 、员工私自在酒店留宿或私带亲友到员工宿舍留宿的。

14 、未经请示批准私自邀请员工亲属来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15 、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酒店的。

16 、在规定区域之外吸烟的(在酒店营业区域)。

17 、在更衣箱内藏有酒店物品的。

18 、所犯错误和以上条款性质类似者,按此类条款处分。

(四)最后警告

1 、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

2 、违章操作情节较严重的或隐瞒工伤事故的。

3 、不遵守卫生标准和规定或因疏忽损坏酒店和客人财物或严重浪费酒店财物的。

4 、庇护、纵容各种违纪现象的。

5 、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的。

6 、未经批准在酒店内动用明火,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7 、私配酒店钥匙的。

8 、不遵守安全保卫规章制度,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各种威胁酒店

或同事安全行为的。

9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器设备和物品损坏的。

10 、写寄恐吓信或匿名信制造谣言的或恶意中伤酒店及宾客和员工的。

11 、员工间相互争吵、谩骂的。

12 、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的。

13 、未经许可在酒店内推销、募捐和演讲的。 14 、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接受或向体育场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物品的。

15 、蓄意不完成预定工作量的。

16 、非法兑换外币的。

17 、不执行服务规范、工作程序的。

18 、拖延执行上级指令或故意消极怠工作的。

19 、在酒店内任何形式赌博的。

20 、未经许可使用酒店的设施、设备、仪表、仪器或酒店其他财物的。

21 、发现酒店财物丢失、损坏时置若罔闻,无动于衷,被调查时提供假情况的。

22 、所犯错误和以上条款性质类似者,按此类条款处分。

(五)违纪解除劳动关系、开除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违纪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1 、损坏酒店、宾客财物的。

2 、在酒店内酗酒、打架的。

3 、不服从管理,当众顶撞领导的。

4 、与宾客争吵或借故不接待宾客的。

5 、引起客人严重投诉者。

6 、藏有毒品或服用兴奋剂后上班的。

7 、偷盗酒店、客人、同事财物的。

8 、私留宾客遗忘的贵重物品。 9 、收顾、传阅、复制淫秽刊物和声像制品的。

10 、在酒店内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

11 、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其他好处费的。

12 、伪造、涂改、虚报有关凭证谋取利益的。

13 、招待嫖客、介绍暗娼及在酒店内与客人做淫秽交易的。

14 、私带、私分酒店财物离店的。

15 、私自向外人提供酒店内部文件或资料的,以及泄露酒店营销、财务、人事、管理等方面机密的。

16 、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贪污、索贿、行贿以及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17 、利用职务挟嫌报复的。

18 、因渎职造成物资积压、滞销,经济损失超过 5000 元的。

19 、私藏枪支、弹药及各种伤人凶器、易燃、易爆物品的。

20 、因管理不善指挥失误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价值超过 5000 元的。

21 、利用工作之便开黑帐、侵害宾客利益的。

22 、利用工作之便逃帐、侵害酒店利益的。

23 、无故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造成不良影响的。

24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以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等处理的。

25 、任何造成宾客严重不满或重大投诉的,以及被新闻媒介或上级机关批评的。

26 、翻弄客人物品引起宾客投诉的。

27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酒店工作调动或安排的。 28 、在酒店辖区内打架斗殴或借故引起纠纷的。

29 、未经同意从员工餐厅、厨房、仓库或营业场所携带食品及原材料者。

30 、所犯错误和以上条款性质类似者,按此类条款处分。

五、员工违纪给酒店或宾客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上述处理的同时,可视其情节按经济损失给予当

事人罚款或令其赔偿经济损失。

六、员工违纪食用酒店或宾客食物的,在给予处理的同时,按该食物零售价赔偿或予以罚款。

七、员工在酒店内因打架造成他人伤病的,在给予上述处理的同时,不仅要赔偿对方误工、医药、交

通等费用,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对职工违纪解除劳动关系、开除的处分,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并书面通知本人或当地劳动部门、

公安派出所等。

九、无薪停职

1 、此条款适应于等待酒店调查及决定是否违纪解除劳动关系(开除)的员工,调查期间,员工必须

给予配合。

2 、此期限不超过十四天。

3 、有关部门对所属员工做出处理时,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

效。

4 、凡员工触犯公安条例,而员工需出席案中审讯或等待判决结果,于审讯至判决结果期间,酒店将

给员工无薪停职处理。

十、凡构成刑事犯罪的,自公布之日起除名。 十

一、管理人员处罚规定

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员工投诉的,酒店将在调查后根据事实情况给予教育、降职、撤职等相应

处罚。

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给酒店及客人造成损失的,将按照直接领导与间接领导分别承担的责任给予赔

偿经济损失或者分别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同样问题引起客人两次以上严重投诉而没有切实整改的,将给予降职直至撤职处理。

十二、员工有上诉的权力,受处理方的员工本人,对处理方不服,可在宣布之日起 5 天内上诉酒店行

政办公室

第四篇:《劳动纪律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板)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各班组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增减完善,所设置项目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公司相关规定。

一、目的

劳动纪律是员工在班组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为保障班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劳动效率,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明确规定了劳动纪律的目的、范围、规定、考核细则等。

本制度适用于班组全体员工。

三、 规定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旷工。

2.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 3.上班期间必须持证上岗。

4.上班时间,个人物品在指定地点存放,不随意乱放。 5.服从领导听指挥,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 7.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区。 8.严禁在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9.严禁酒后上岗。

1

10.严禁在生产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 11.团结集体,文明用语,严禁打架、赌博。

12.工作积极热情,如因个人行为影响生产和工作,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承担。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处罚标准:

1.迟到:上班以打卡记录为准,其他工作、会议等以规定时间 小时以内算迟到,一次扣x分或x元。

2.早退:下班以打卡记录,其他工作、会议等以规定结束时间为准,提前离岗者为早退,一次扣x分或x元。 3.脱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次扣x分或x元。

4.睡岗:上班期间凡是趴着、躺着、闭眼等有睡岗嫌疑的姿势,无需经本人确定,也不用其它任何证据,一律视为睡岗。一次扣x分或x元。

5.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缺勤,上班期间迟到、早退、脱岗超过 小时者为旷工。一次扣x分或x元。 6.劳保穿戴不齐全,每缺一件扣x分或x元。 7.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每件扣x分或x元。 8.上班期间未持证上岗,一次扣x分或x元。 9.损坏班组公共设施,一次扣x分或x元。

10.值班室、工作间、现场等个人物品乱扔,未定置存放,一次扣x分或x元。

2

11.专责卫生未打扫或未打扫干净,一次扣x分或x元 12.不服从分配管理,顶撞上级,扯皮刁难,一次扣x分或x元。

13.打架,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一次扣x分或x元。

14.上班期间赌博,一次扣x分或x元。

15.污言秽语,言语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一次扣x分或x元。

16.播弄是非、影响团结、损坏集体荣誉,一次扣x分或x元。

17.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区,一次扣x分或x元。 18.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听音乐、上网聊天、下棋等,一次扣x分或x元。

19.在生产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未造成后果者,一次扣x分或x元。

20.在生产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造成火灾者,一次扣x分或x元。

21.上岗前和上班期间喝酒,一次扣x分或x元。 22.未经允许独自进入生产区域,一次扣x分或x元。 23.误操作、误碰等未造成后果,一次扣x分或x元。 24.误操作、误碰等造成后果,一次扣x分或x元。

3

25.因人为原因造成人身、设备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扣x分或x元。

五、本制度经过班组民主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五篇:一、劳动纪律制度

1、公司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铁掌鞋、高跟鞋、背心进入施工现场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理。

2、项目部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是指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以内未到者为迟到,早退是指上班时间结束前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3、公司员工应积极主动上班,不得无故旷工;不请假、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或假期满不到岗的均视为旷工;旷工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1)工人旷工依照下列处罚规定处理:一天处以5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予以开除;开除的工人先扣除500元违约金后,再结算工资。

4、工人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集中精力工作,不得偷懒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30至100元。

5、公司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禁止讨价还价、无理取闹。否则,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停工或开除处分。工人不服从公司内部调动的,一次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

5、工人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须经主管,班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论处。一次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6、因工程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坚持天天出勤,并随时准备延点加班。管理人员指定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7、实行项目值班制度,各项目部要再进入新工地时将管理人员轮流值班表报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在工地住宿发现值班人员脱岗,一次给予50-100元处罚。

8、工作时间内,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对在工作时间内参与或聚众打牌、赌博的,公司行政后勤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经理一次给予100-500元处罚;其他管理人员一次给予100-300元处罚。

二、考勤管理制度

1、对所有员工的考勤必须及时、准确,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工人的当天考勤由项目专业工长(班组长)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当天考勤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以签到表为准;工人考勤必须于次日下午2点之前登上考勤表。

3、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公布考勤结果,并督促工人核对考勤。

4、工人考勤若出现错记、漏记、误记、多记等现象,工人可找到管理人员说明,或向公司举报,确实有错可予以更改。若管理人员知错不改或打击报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考勤表填写必须认真、准确、清晰、规范,严格按考勤表上所示符号填写,严禁任何人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经查实发现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的,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

6、管理人员实行签到制,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负责监督。不准补签和代签。管理人员和工人考勤表必须按月核实无误后,由项目经理签字,报送公司办公室。

三、请假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有事请假制度,一般情况下不许请假和批假。若有病或有特殊私事(如婚、丧、娩、产等)需要办理时方可请假。

2、公司所有员工需请假时,必须先写请假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条随当月考勤表一同交公司备查。管理人员请假离岗、归岗时,本人必须报办公室登记,一次不报罚款50元。

3、项目管理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项目经理批准;超过两天的经所在项目部批准后,由公司生产部审批,再报总经理批准。

4、项目经理需请假时,经公司生产部批准后,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行政后勤人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请假条交办公室保管,监督销假。

5、请假人因突发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向批假领导报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要续假的,提前一天向批假领导申请,批准后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6、公司所有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请假,请假期间均不发工资。

四、工资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月工资制,工资发放实施隔月制,即:当月工资在第二个月的5日发放。

2、公司管理人员采用绩效考核工资制,按照每月的工作绩效考评核发。

3、若工人或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表现、综合素质、思想态度不能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其工资标准或解雇。

五、管理人员轮休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任务不紧张,工作不十分繁忙,整体工作能够进行协调安排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轮休。公司行政后勤人员必须是在星期六或星期日方可申请轮休。施工任务紧张,工作繁忙时一律不许轮休。

2、项目管理人员轮休时必须事先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和项目生产经理轮休必须事先向公司生产部请示,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公司后勤行政人员须先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否则按请假论处。并且休假期间,不得离开工作所在地区域。否则以请假或擅自离岗论处。

3、管理人员每次轮休时间最多为半天或一天,不得连续轮休两天。每人每月轮休时间总计不能超过两天。

4、管理人员请事假、病假过后,不能以轮休时间对请假时间进行抵减。

5、管理人员轮休期间,享受正常工作工资待遇。

6、管理人员每月的轮休时间,必须在管理人员签到表上如实做好记录以备查。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办法: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签制度。所有经济往来、收支办理等经济活动都必须由总经理同意,并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

2、开支及报销管理办法:

(1)各项目部所需备用金及其他经费由项目经理直接与财务部联系,财务部及时提供;项目的所有开支都必须事先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

(2)员工因工就医、工器具的购置和维修一律实行定点,并且事先必须向公司财务部请示,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特殊情况下,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可由项目部派人到指定地点办理;对私自办理的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

(3)因工作需要请客人就餐,事先必须向公司请示,征得同意并进行登记;公司管理人员陪客时,原则上严禁参与休闲活动。客餐报销条据上要注明所请客人、陪同人员姓名,否则不予报销;公司各部(室)不报销客餐招待费,特殊情况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进行安排。

(4)、办公用品实行按月发放包干制。各项目部每月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公司统一购置后发放,并实行包干,少了不补;各项目部一律不报销购置办公用品的条据。

(5)、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出差车、船等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每天补助生活费10元,住宿费报销标准:总经理实报实销,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作人员不超过100元/晚。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请客或进行其他开支的,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6)、所有报销条据必须是正式票据,票据上所购物品的品名、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要书写清楚、完整;报销的车票要在背面注明乘车时间、人数和起止站点;其他经公司财务部批准的临时性开支,必须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经理和当事人共同签字,方可报销;凡票账不符合的或白条,一律不予报销。

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公司固定资产包括公司购置的房产、汽车、电气设备、办公用品、各种机械、各种工器具等。

2、公司全体员工都有管理、保护公司所属固定资产的责任和义务。

3、建立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公司办公室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为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各项目使用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和项目材料员;汽车的管理责任人为驾驶员。

4、对管理不利、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而损毁公司固定资产的,首先要追究管理责任人的责任,照价赔偿,并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对于偷盗公司固定资产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5、对公司所属固定资产,尤其是公司购置发放的工器具严禁私自改装。对私自拆卸、改装造成工器具损坏的,一律照价赔偿,并予以50-500元罚款。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租借、占有公司的固定资产。

七、借支管理制度

1、在正常发放工资的情况下,非特殊紧急情况、不是确实存在困难的员工原则上不予以任何借支。员工因出现特殊情况或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借支。

2、员工借款在200元以下的,由所在项目经理审批,从项目备用金中解决;超过200元的,项目经理根据情况签署建设性意见后,由公司财务部审批,1000元以上的办理相关手续后,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行政后勤人员借支由总经理审批。

3、对出现特殊紧急情况,无法按正常程序办理借支的,可先由项目部出面办理借支,而后由借支人完善相关手续。

4、外包班组原则上不予借支,特殊情况需项目部批条总经理批准,其他任何人无权擅自批准借支;对分包班组结算有专业工长或预算员办理,由项目部签完字后方可按公司结算,公司及项目部任何人不能代签或不签(包括库管)。

八、安全管理制度

2、确保安全用电,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接、乱拆电源插座及各种 设备,违者罚款50至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火,违者罚款50至100元。对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除责任自负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按时作息,严禁深夜外出、夜不归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严禁从事偷盗、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闹事、嫖娼卖淫等违法违纪活动。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触犯刑律着交公安机关处理。

6、在施工过程中,严禁从高空仍东西(如工器具、铁件、模板、木方、扣件、钢管等),发现一次罚款100至5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除承担伤者医药费用外,送相关部门处理。

7、在临边及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安全防护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搭设。特殊工种操作必须持证上岗,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动用机械设备及其他专业操作工具,违者处以100至500元罚款。

8、在施工过程中,若因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无论伤及自身还是他人,管理人员均应承担20%的事故费用;

9、员工在工作期间的自然疾病(包括突发性疾病)一切费用自理。

10、员工在非上班时间内(如:下班后的休息时间、请假时间等),或在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个人自行处理,公司概不负责。

九、内部治安管理条例

1、有下列扰乱内部管理秩序行为的,将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扰乱正常办公、食堂就餐等公共秩序的,视为情节予以警告或50-100元的罚款。

(2)、酗酒闹事或无理取闹,肆意纠缠,毁损标语,指示牌等以及其它扰乱正常的生产活动秩序的,予以警告或50-200元的罚款。

(3)、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打架斗殴事件,致人伤害的,药费及误工费等所有费用由打人者负责,斗殴双方根据情节给予500-1000元处罚,先动手者加倍处罚。

(4)、在公司内部(工地、生活区)聚众斗殴的,除没收赌资、赌具外,对参与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制黄、传黄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警告或200-500元以下罚款。

(6)、严禁过量酗酒,特殊工种禁止饮酒,违犯者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7)、捏造或者歪曲事实,甚至故意散布谣言或以其它方法煽动、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处以50-200元的处罚。

(8)、不管何种原因,参与私自集会或罢工的,每人处以200元罚款,领头组织者加倍处罚。 (9)、冒充公司工作人员或打公司招牌进行招摇撞骗,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或100-200元的处罚。 (10)、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处以警告或100-200元的罚款。

(11)、拒绝、阻碍公司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处以警告或100-500元的罚款。

(12)、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处以200元的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3)、无正当手续,擅自携带施工料具或其它物品出门;擅自离岗或有其它违反制度的行为而发生公私财务被盗案件;哄抢集体、个人财物;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处以警告或100-200元的罚款,并赔偿相关损失,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200元。

2、有下列妨害内部安全行为的,将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埋压、挖掘消防栓、水泵、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设备的,挪做他用的处以警告或50-200元的罚款。

(2)、损坏照明、安全防护网,移动覆盖物、标志、防卫等安全设备设施的处以警告或20-100元的罚款。

(3)、乱拉和乱接电线或用电炉取暖,做饭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4)、非法制造、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5)、偷盗公、私财务的,一次处以5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的,公司将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国家规定的所有相关费用;造成轻伤以上的交公安机关处理。施工现场因材料纠纷引起打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处以警告或500-2000元的罚款。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以警告或20-100元的罚款。 (3)、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以警告或20-100元罚款。

(4)、写恐吓信或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或10-200元的罚款。

4、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司将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存放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2)、在禁止烟火或放有易燃易爆的物品地方,违反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3)、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4)、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范,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5、以上有关条款凡是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其约束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奖励制度

1、优秀项目经理奖: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项目经理进行表彰奖励。

2、优秀项目技术经理奖: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项目技术经理进行表彰奖励。

3、优秀管理人员奖: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对各项目部工作表现突出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4、模范工人奖:按5%的比例,公司在每年底对服从管理、在质量、安全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工人进行表彰奖励。

5、生产质量、进度、安全奖:根据实际情况,对在生产质量、进度、安全方面表现突出的项目部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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