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竣工验收报告

2023-04-11

由于报告格式复杂,内容要求简要明确,很多人对写作报告,甚是感到苦恼。非常需要一份正确的报告格式范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整理竣工验收报告》,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土地整理竣工验收报告

土地整理竣工验收报告

国土局2014年第一批土地整理项目

竣工验收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的项目投资计划

该项目位于吴起县,于2014年经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批复,共治理土地面积1421亩,投资1868.33万元。

(二)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1、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

项目区的土地总面积1421亩。由于多为顺坡种植,土层厚度不一,表层多砂土,少部分土质粘重,地块小,零碎,不利于机械作业;水资源主要靠自然降水,由于地形复杂,难以拦蓄。主要以种植地瓜、花生、玉米、小麦、林果等农作物为主,但产量低,而且不稳。

2、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区内土壤类型主要为棕壤,潜在肥力较高,适应种植各种农作物,如改良措施得力,完全可以建成高产农田,但由于该区域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土壤形成过程,存在以下不利因素:

(1)土层厚度不一,表层多砂土,少部分土质粘重。 (2)地块小,零碎,不利于机械作业。 (3)林木覆盖率低,调节生态环境的能力差。 (4)投入不足,科技滞后,影响土地的充分利用。

(三)项目规划标准和方案

1、项目规划标准

土地平整:通过整理,尽量增加耕地面积,但不搞统一化,要根据地形、地貌、土壤母质及风化程度、空间结构等特点,将项目划分成多个单元区,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平整,做到局部平整的统一化,土层按每个单元区实际厚度根据规划设计要求有一定的高差。坡度在15—25之间的区域,田面宽度15—50米,

0

0整成坡式梯田,坡面向内侧倾斜,达到外撅嘴里流水标准。土地平整实行生对生,熟盖顶,尽量不打破活土层,保证土地质量。

2、项目规划方案

(1)总体布局

区内地势平坦,坡度小于15度,水利设施较好,均规划为水浇地,其整理要求是:

a.田面沿等高线布臵成长方形或带状,根据灌溉和机械作业要求,田面宽度和长度一般应根据地形条件在15-50米不等,土层厚度60公分。

b.坡度大于15度小于25度,水浇条件差的区域规划,按照“地围山转,水平梯田”的原则,规划为旱地,宽度、长度尽可能大,地面平整,土层厚度在40公分以上。

(2)工程规划

a.平整土地工程

在确保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节约投资的情况下,尽量可能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本项目土地平整的基本原则。

本项目采取局部平整方案,即根据地形条件将项目区划分成若干土地平整区域进行整理,主体工程为梯田的修筑,田面宽度不小于15米,适宜宽度为50米。

b.水土保持工程

为控制地表径流集中冲刷,防止坡下部沟头前进等,从项目区内地形条件,支沟比降,以及群众便利等因素出发,通过对项目区土地整平、农田灌溉设施配套、建造防护林及排水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加强了水土保持,防止了水土流失,使项目区的水土流失模数由原来的2590T/km.年,减少到1470T/km.年,提高了经济及生态效益。

c.环境影响

项目区内通过山区土地整理,对环境的改善是非常显著的。第一,通过植树造林,完善农田林网,增加林木覆盖率,可以改

22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第二,通过整理土地,形成梯田,通过配套水利,提高农业产出效益,防止水土流失。

(四)项目建设任务及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实际整理土地面积58公顷。工程施工采用人力与机械作业相结合的办法,全部进行平整,将零散地块合并,整理时要注意土层结构,土层达40cm以上。深翻整平现有耕地,通过整理,增加耕地4.8公顷。

二、项目工程和管理

(一)工程建设质量情况

1、土地质量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整理后净增耕地4.8公顷,土地达到了标准农田的质量标准。平整度好,田块相对集中连片,区域布局合理,各类用地比例协调,并且具有良好的通达性,与机耕路、公路、村庄等的距离及达到的难易程度适中,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

整理后全部耕地的土层深度自然沉实后不少于60厘米,耕作层达到40厘米以上,耕层有机质、盐份含量不低于当地平均耕层有机质含量。灌溉保障率为P=75%。土壤类型为棕壤和褐土,以酸性岩残坡棕壤性土为主。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财政下拨资金的使用管理由县财政局、计委和审计局把关,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监督及管理实施。由有关部门编制工程投资计划,作好资金的利用规划,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减少资金的浪费和不合理的应用。按照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强化资金的管理监督,严禁资金被挤占挪用,切实把全部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和管理。为切实加强资金的效益,凡是按合同完成工程质量要求,予以资金的大力扶持。完不成合

3 同要求的,令其重新整治,如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取消其项目的承包资格,同时收回所投入的资金,并按合同规定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土地权属调整情况

1、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完成后,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整理后的土地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实施整理后土地分配方案的参考或修正依据。

2、土地整理后的农用地进行了分配,坚持参与整理各方土地总面积不变和集中连片、便于利用的原则,参照土地综合评价结果,按项目区内各组织原有土地比例,以标准田块为基本单元,根据路渠等线状地物重新调整权属界线,确认边界四至,埋设界桩。

3、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分配结果进行权属调整,并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发[1999]50号文件精神,遵循土地整理前后土地所有权一致的原则。

4、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为了生产方便,将飞地、插花地自愿进行调换的,依据有关部门政策,办理必要的批准手续,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并颁发土地证书。

5、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对整理出的耕地落实好承包经营,颁发土地使用证书,既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土地产出率。

(四)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

项目建成后,明确了路公共设施的管护主体,建立健全了管护制度。整理后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土地整理完成后,在保证灌溉和土壤改良的条件下,可以根据五莲县地方市场的需求情况和当地农民的种植意向,种植经济和粮食作物,使土地整理真正成为“富民工程”,保证农民增收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投资预期效益分析

4 项目完成后,土地利用率将由先前的80%提高到90%,耕地增加率为10%,共改造中低产田789亩,耕地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

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8公顷,项目区内土壤有机质含量明显提高,地力得以稳步回升。

通过整理,可新增耕地4.8公顷,按每亩产值增700元计算,年可增效益5.04万元。通过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每亩可增加效益200元,共增加效益17.4万元。整个项目完成后,年增效益22.44万元,与开发整理前相比,农民收益有了很大提高。预计项目总投资3年内可逐步收回,项目完工后可收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同步增长。

(六)文档管理情况

明确建立了档案制度,对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各环节形成的每一技术资料都收集、整理齐全,分类建档,妥善保存。

(七)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措施、经验

1、组织管理

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均为吴起县国土资源局。由建设单位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管理此项工程,负责确定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使工程建设达到有效的监控和管理,保证建设质量。

2、实施管理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在具体的管理环节上,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推行专家评审制度,提高立项的科学性;认真搞好项目规划设计,编好项目计划,做好与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衔接;规范项目预算的编制,强化预算的约束;通过认真实行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实施公告制,对项目工程实施严格管理,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严格

5 执行请、拨款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制度,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实行项目科研、规划设计、施工等单位资质认证制度,保证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指导,层层把关,搞好项目验收等。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把项目管好。

(2)通力合作协调发挥整体功能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整体性很强的工作,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搞好部门协作、上下协作、行政与事业单位的协作,发挥整体功能。

(3)强化指导和监督检查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要求高、责任重,特别是在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组织管理、政策、技术、农民利益、部门合作等多方面的问题,要加强指导,随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同时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执法,特别是在资金使用管理上,要严格财政纪律。

2015年 4月 25日

第二篇:国营陕西沙苑农场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自评报告

国营陕西沙苑农场土地整理项目

竣工验收自评报告

西安市临潼建设局实业开发公司

2014年8月

一、 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沙苑农场土地整理项目中部。主要工程内容为1700m砼路面,砼路面采用C25,厚18cm,路两边回填土宽80cm。

工程造价93.99万元,于2014年5月28日开工,2014年8月10日正式完工,实际完工工期74天。

二、 自评验收程序 验收依据

本工程严格执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要求。 混凝土路面由五个分项组成。

路基路面分部工程由五个分项组成:路床、土石方开挖回填夯实、铺碎石、混凝土路面。

路基路面分部工程:

路床分3道工序3个检查点,评为合格; 土石方开挖分3道序3个检查点,评为合格。 回填夯实分3道工序3个检查点,评为合格。 铺碎石路面分3道工序3个检查点,评为合格。 混凝土路面分3道工序3个检查点,评为合格。

三、 施工进度计划以及质量保证措施

为确保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项目经理部坚持日碰头、周例会、月评比制度,针对工程质量、工期、工程配合,周边环境出现问题及时分析解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本工程质量员对工程质量负责跟踪、监督、检查。质量员必须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限时处理,对分部分项工程实行质量否决权; 3. 严把材料质量关,认真履行验收制度,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样复试,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本工程。

四、 安全保证措施及落实情况

我们的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控制轻伤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消除隐患、安全生产。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一例不安全事故,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五、 自评验收评定结论

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编制单位:西安市临潼建设局实业开发公司 编制日期:2014年8月

第三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目录 (1)

竣工验收资料 (共Ⅴ卷) 第Ⅰ卷 立项申报资料

第一部分 立项请示、批复及备案资料 1. 立项请示及批复 2. 施工设计备案资料

第二部分 初步设计及可行性研究 1. 土地利用现状图 2. 工程布局图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摘要书 4. 初步设计报告 5. 初步设计图册 6. 初步设计预算书 第三部分 施工设计 1. 工程布局图 2. 施工设计图册 3. 施工设计报告 4. 施工设计预算书 第四部分 施工设计变更 1. 设计变更报告 2. 设计变更图册 3. 变更前后对照表

竣工验收资料 (共Ⅴ卷) 第Ⅱ卷 招投标资料

第一部分 备案资料及合同文件 1. 代理机构备案资料 2. 测绘、单位备案资料 3. 施工及监理招标备案资料

4. 测绘、设计、招标代理、监理、工程施工相关合同、协议书及委托书

第二部分 招标(比选)资料 1.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资料 2. 测绘、比选资料 3. 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比选申请)资料 1. 测绘、设计比选申请资料 2.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资料 3. 施工投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 4. 监理投标文件

竣工验收资料 (共Ⅴ卷)

第Ⅲ卷 项目实施阶段资料

第一部分 施工单位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 2. 竣工报告

3. 竣工图及竣工单体图册 4. 施工管理总结报告 第二部分 监理资料 1.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4. 工程开工报审、复工报审及工程暂停令 5. 测量核验资料

6.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7. 检验、试验资料 8. 工程变更资料

9. 隐蔽、分项工程验收资料 10. 11. 12. 13. 14. 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监理通知 监理工作联系单 会议纪要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往来信函 监理日志 监理月报

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文件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监理工作总结

第三部分 业主资料

1. 实施方案(包括工程管护措施等) 2. 施工管理总结报告 3. 建设情况表 4. 经费收支情况表 5. 投资预期效益表

6. 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7. 勘测定界图(测绘比例为1:2000;出图比例为1:5000)及数字化成果 8. 勘测定界报告

竣工验收资料 (共Ⅴ卷) 第Ⅳ卷 竣工验收资料

1. 竣工验收的请示

2. 国土资源局验收意见及对新增耕地的初验意见 3. 投资预期效益情况报告 4. 土地权属调整报告

5. 耕地质量分析及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汇编 6. 竣工图 7. 竣工报告

竣工验收资料 (共Ⅴ卷) 第Ⅴ卷 审计及其他资料

第一部分 审计资料

1. 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 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 第二部分 其他资料 1. 整理前、后影像资料 2. 会议记录 3. 工程简报

4. 涉及项目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篇: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以下简称竣工验收)。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示范项目。

第三条 竣工验收依据确定的项目计划与预算、规划设计以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第四条 竣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情况以及工程管护措施等。

第五条 竣工验收技术标准参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000)和其他相关规范执行。

第六条 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竣工验收。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助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项目竣工申请,组织开展项目竣工自查;自查合格的项目,向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竣工初验申请。

第八条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竣工初验申请后,及时组织竣工初验;竣工初验合格的项目,每年一次集中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第九条 申请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竣工验收申请;

2、项目竣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文档管理情况等;

3、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4、竣工验收图、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

5、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

6、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第十条 国土资源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有关专家,组成竣工验收纽,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组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竣工验收组提供以下备查材料:

1、项目竣工申请;

2、项目竣工报告与有关表、图;

3、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

4、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立项申请及有关批准文件;

7、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书;

8、项目实施方案;

9、有关合同书、协议书和任务委托书;

10、项目招投标有关材料;

11、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检验有关资料;

12、项目投资预期效益情况报告;

13、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

14、有关影像资料;

15、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组应按下列步骤进行验收:

1、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等分别向验收组报告,并接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质询;

2、实地查验工程建设、新增耕地和土地权属调整等情况,听取项目区农民群众等方面的意见;

3、查阅项目有关资料;

4、反馈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组在验收中如发现截留、挪用、坐支项目资金等重大问题,应中止验收。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组在验收工作结束后,向国土资源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竣工验收工作概况;

2、本办法规定的竣工验收内容的认定意见;

3、项目实施存在问题和建议;

4、竣工验收结论。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批复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国土资源部审定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提出整改意见,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整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整改的监督管理工作。整改结束后,按照本办法规定,就整改内容重新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项目竣工验收费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33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廉政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在竣工验收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补助项目的竣工验收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有关要求参照本办法执行。竣工验收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 使用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完成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14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以下简称“竣工验收”。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示范项目。

第三条 竣工验收依据确定的项目计划与预算、规划设计以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第四条 竣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情况以及工程管护措施等。

第五条 竣工验收技术标准参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3—2000 和其他相关规范执行。

第六条 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竣工验收。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助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项目竣工申请,组织开展项目竣工自查;自查合格的项目,向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竣工初验申请。

第八条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竣工初验申请后,及时组织竣工初验;竣工初验合格的项目,每年一次集中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第九条 申请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 竣工验收申请;

二 项目竣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文档管理情况等;

三 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表样式附后;

四 竣工验收图、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

五 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

六 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第十条 国土资源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有关专家,组成竣工验收纽,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组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竣工验收组提供以下备查材料:

一 项目竣工申请;

二 项目竣工报告与有关表、图;

三 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

四 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五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 立项申请及有关批准文件;

七 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书;

八 项目实施方案;

九 有关合同书、协议书和任务委托书;

十 项目招投标有关材料;

十一 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检验有关资料;

十二 项目投资预期效益情况报告;

十三 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

十四 有关影像资料;

十五 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组应按下列步骤进行验收:

一 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等分别向验收组报告,并接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质询;

二 实地查验工程建设、新增耕地和土地权属调整等情况,听取项目区农民群众等方面的意见;

三 查阅项目有关资料;

四 反馈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组在验收中如发现截留、挪用、坐支项目资金等重大问题,应中止验收。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组在验收工作结束后,向国土资源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 竣工验收工作概况;

二 本办法规定的竣工验收内容的认定意见;

三 项目实施存在问题和建议;

四 竣工验收结论。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部批复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国土资源部审定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部提出整改意见,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整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整改的监督管理工作。整改结束后,按照本办法规定,就整改内容重新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项目竣工验收费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2001] 330号 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廉政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在竣工验收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补助项目的竣工验收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有关要求参照本办法执行。竣工验收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 使用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完成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国土资源部

2003年1月21日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细则下一篇:停车场收费系统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