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2022-07-17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

一、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两民主”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组织重要理论学习活动,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支部工作,进行支部工作总结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的具体措施,研究党支部自身建设、活动安排和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处理党支部的日常事务等。

(三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党内有关文件,研究贯彻党支部决定事项的具体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四党课教育。原则上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围绕中心任务和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党课教育,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党课。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结合年终总结和公务员

考核工作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突出“严”和“实”的要求,帮助党员认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评议前,党员要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评议时,每个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进行自评,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评议后,党支部要对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在支部党员会议上作出评议情况报告,表扬先进,改正不足,对违纪党员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机关党委报告。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通过组织学习、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报告和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等工作,切实把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领导班子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达到纯洁思想、端正作风、化解矛盾、帮助同志、增强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积极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会前,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会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廉政准则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

等方面的情况,深刻进行自我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会后,要联系实际认真整改,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1、学习目的和要求。抓好中心组学习是带动全局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要通过理论学习,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心组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围绕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持议大事、谋全局、抓方向,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2、参加人员。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局领导、各处室的处长、主任及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中心组的学习活动。

3、学习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著作;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学习讨论经济、社会、科技、法律等理论和知识;研究讨论全

市和全局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4、学习方式。局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学习和研讨选题的建议,由党组书记或机关党委书记确定。将学习内容和时间提前通知参加人员。参加人员要按照已确定的学习内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学习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中心组成员平时要加强自学;在自学的基础上,选定专题研讨题目,进行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和经验。二是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在学习的基础上,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和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写出理论联系实际的调研报告。三是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学习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解决实际问题。

5、时间安排。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 (二业务学习制度。

1、学习目的。业务学习是建立局机关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是促进全局业务交流、改进工作的有效办法。通过业务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局机关的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2、学习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

观的要求,把业务学习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以及全市和全局中心工作,结合各处室业务特点,谈看法、谈体会、谈思路,促进各处室之间业务的了解,启发同志们对重要业务问题的思考和研究。

3、学习方式。学习分专题安排,每次根据专题内容和学习要求,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或安排本支部有关处室组织。讲座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首先请主讲人作报告,然后大家提问和讨论。主讲人可以是本支部、本小组或有关处室的人员,也可以邀请部门、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

4、准备工作。学习题目和学习时间要提前通知全体同志。主讲人要按照已确定的题目,认真准备书面发言材料;选择、推荐有关辅导材料,以便大家事先预习。讲座结束后,主讲人根据大家讨论的意见对讲稿进行修改,并以印发全体同志,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三、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层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负责抓好局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成员、各分管局长负责抓好所分管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长的思想政治工作;处长负责抓好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抓好党委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委副书记负责抓好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部书记负责抓好支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党小组长、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把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教育党员干部作为首要任务,广泛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理想信念教育,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监督管理制度

(一支部工作程序。支部书记负责全面工作,支部委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与机关党委保持联络,接到通知事项应先向书记报告,然后按签署意见办理。

(二党内民主决策和监督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探索和完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制度和办法,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整体合力。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涉及重要工作和人事任免事项,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

权利保障条例》,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使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党纪规定处理违纪党员,发挥党的纪律对党员监督管理的作用。

(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坚持标本

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述职述廉、谈话提醒等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自觉拒腐防变,永葆先进性。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内容精神,现根据我办事处的具体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报告制度,办事处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半年要专题书面向镇党委、政府报告自身廉洁情况和职责范围内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每年都要对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一至二次个别或集体廉政谈话,提要求,敲警钟,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个别领导,进行个别谈话,侧重提醒。各村(社区、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职责范围内其他领导的廉政谈话。

三、党风廉政建设评比制度,把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与民主评议测评领导干部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强化群众监督的力度。

四、党风廉政考核制度,把对党政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考核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同时进行,考核情况列入廉政档案,作为晋升、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班子成员、村委(社区、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失职、渎职,特别是有案不报,提拔任用有明显违纪违法的人等方面责任追究。

六、党风廉政建设奖惩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好、党性强、作风正、政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差的要追究责任;对不构成违纪,但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已不适应继续担任现职的干部,建议党委进行调整交流和作出组织处理;对构成违纪的,由纪委按程序予以立案调查,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落实、考核没有达标的要取消评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不得提拔重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要根据党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二、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 发展一个。

三、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 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推荐,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

六、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小组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在讨论确定发展 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 党费收交管理制度

一、党员个人每月 20 日前要向党小组按量交纳党费。

二、党小组每月 22 日前要按时向组织委员交纳党费。

三、支部每月 25 日前按时向局党委交纳党费。

四、收交党费由组织委员具体管理,账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善,数额要准确。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 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

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 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 上缴。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内容是:

1、 传达、 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 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 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3、回顾、总结工作情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 讨论。

第二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党章有关要求,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

2、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 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 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

5、 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 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进行考察,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 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 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 对不同档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 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材料留档备查。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2、 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党建工作。

3、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置党建工作任务,报告支部工作。

4、 每周五下午为党员活动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州种子业务工作实际和时事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日”主题实践活动。原则上一个季度开展一次。

5、 全年上党课四次,观看电教片四次。

6、 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站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党支部副书记及各位委员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民主生活会制度

1、 党支部委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

2、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3、 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4、 民主生活会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5、 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活动日制度

1、 每周五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认真记录。

2、 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 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

4、 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 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制度

1、 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2、 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3、 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1、 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电教片,经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2、 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 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电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 电教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作设备。

2、 建立电教器材登记簿、电教片登记簿。电教员调动时需办理移交手续,并由领导监证。

3、 电教设备的保管应做到“三防”,即:防潮、防霉、防窃。

4、 使用设备时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停机,请技术人员排除故障或送维修点修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5、 电教器材限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得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作为非党员教育之用。

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1、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电化教育业务知识,了解电教设备的机械性能,能熟练地播放、复录录像片。

2、 积极组织片源,做好订购工作。对本单位组织来的电教片,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交流。

3、 播放前,要认真检查放像设备,保证播放质量,要认真检查片名、内容,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4、 认真做好电视机、放像机、录像机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三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卧龙区城管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区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 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 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 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 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 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 研究区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 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 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 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 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

6、 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 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 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支部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支部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党支部书记为党支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党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支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 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第四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党章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

2、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 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 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

5、 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 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进行考察,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 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 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 对不同档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 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材料留档备查。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2、 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党建工作。

3、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置党建工作任务,报告支部工作。

4、 每周五下午为党员活动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州种子业务工作实际和时事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日”主题实践活动。原则上一个季度开展一次。

5、 全年上党课四次,观看电教片四次。

6、 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站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党支部副书记及各位委员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民主生活会制度

1、 党支部委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

2、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3、 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4、 民主生活会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5、 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活动日制度

1、 每周五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认真记录。

2、 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 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

4、 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 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制度

1、 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2、 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3、 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1、 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电教片,经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2、 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 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电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 电教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作设备。

2、 建立电教器材登记簿、电教片登记簿。电教员调动时需办理移交手续,并由领导监证。

3、 电教设备的保管应做到“三防”,即:防潮、防霉、防窃。

4、 使用设备时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停机,请技术人员排除故障或送维修点修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5、 电教器材限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得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作为非党员教育之用。

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1、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电化教育业务知识,了解电教设备的机械性能,能熟练地播放、复录录像片。

2、 积极组织片源,做好订购工作。对本单位组织来的电教片,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交流。

3、 播放前,要认真检查放像设备,保证播放质量,要认真检查片名、内容,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4、 认真做好电视机、放像机、录像机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五篇:1.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党组(党委)负总责、党支部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对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负责人;党组(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支部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三、支部委员会在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机关日常党务工作,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四、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结合单位中心工作,研究贯彻执行旗委、旗直机关工委部署的党建工作任务。

五、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四型机关”创建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转变作风。

六、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臵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单位领导班子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历史,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法律和业务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性,提高党员素质,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强化党内监督职能,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单位领导班子认真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和日常管理,努力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工作,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部门党组(党委)、总支领导下,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对上级党组织负责。

二、建立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抓党建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三会一课”,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使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各位党员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负责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安排党支部的工作,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五、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根据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对本单位业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行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本单位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等方面起监督、保证作用。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全体党员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

八、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工、青、妇的关系,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机关每名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三、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研究近期支部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传达支部决议,研究贯彻决议的措施。

五、每年至少上两次党课,对党员进行党建理论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机关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促进交流,统一思想,增进团结。

七、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八、适时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

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旗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业务工作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学习形式。根据不同内容,采取支部书记领学、“干部讲坛”、聘请专家辅导、举办专题讲座、收看电教片、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进行。

三、学习时间。每周学习1次,时间2小时左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增加学习时间和次数。党员自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四、组织领导。党员学习统一由党支部负责,要制定学习计划,按季度作出学习安排。政治学习由党支部负责组织,业务学习可由科室拿出具体方案,党支部组织学习。

五、管理办法。建立考勤簿,实行签到制。单位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学习。每名党员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党支部书记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要向单位主要领导请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自觉补记学习笔记,补写学习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抵制“四风”,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单位主要领导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五、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非组织活动。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七、每年开展一次党纪教育、廉政为民教育,增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严肃执纪的自觉性。

八、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九、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吃、拿、卡、要”。

十、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遵守党纪国法,严禁利用职权为本人、配偶及子女谋取私利。

十一、倡导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踏实工作,抵制浮夸虚报、弄虚作假、哗众取宠的不良倾向。

十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贪占公物、行贿受贿,杜绝贪图享受的奢靡作风。

10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三、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及党员发展对象,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及其他相关材料,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党课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及其他经常性教育,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党性修养。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两年评议一次。通过评议,对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确定党员评议的等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和标准:根据党员的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和年度目标情况,按照党员标准确定,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分五步进行,即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臵。

五、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工作总结、党支部年度目标考核、评先树优等工作一起进行。评议中除全体党员参加外,可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六、党支部要将测评和评议情况及时反馈给每个党员,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要进行宣传表彰,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视其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整改、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给予严肃处臵。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保证质量、发挥作用”为方针,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入党申请人写申请一年以上根据其表现和觉悟程度,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后,确定为一般培养对象或重点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进行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社区、公安、卫计、信访、纪检监察等六部门联合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四、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的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能发展入党。

五、新发展的党员,应按要求实行票决制和公示制。

六、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二、党员应按规定数额交纳党费,个人自愿多交不限。

三、预备党员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四、党支部每季度向旗委组织部交纳一次党费,设立党总支的,由党总支收齐各支部党费后,交至旗委组织部。党费收缴情况应向全体党员公布。

五、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依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带头钻研本职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党支部应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的思想理论、业务知识、党性党纪党风等方面教育。

四、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主题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普通党员、职工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党支部要做好新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教育培养,按照组织发展制度和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党组织。

六、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按时交纳党费。工作发生变动要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

七、党支部每年要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长和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大引领”、“驻区单位进社区”等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

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各类爱心捐赠活动。

五、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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