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入户须知范文

2022-06-06

第一篇:随迁入户须知范文

夫妻投靠随迁入户须知

入户申请材料

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下同)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如申请人夫妻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还须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还须提供前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关系,补充提供与前配偶的结婚证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4.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6.深圳市居住证或居住证(业务)受理回执(核验原件);

7.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三、申请程序

由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向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提出申请(其中被投靠人户籍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及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的,向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队)申请;被投靠人户籍在宝安、龙岗两区的,向派出所申请),层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入户计划,按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轮候审批(如当年入户计划执行完毕,顺延至下一办理)。如无调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随迁申请材料从受理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审结。

四、温馨提示

材料复印要求

材料复印件应使用A4纸张竖向复印。家庭户口簿须同时复印户口簿扉页、当事人页;集体户口簿只复印盖有户口专用章的当事人页;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须在同一纸上复印“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身份证应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反两面;结(离)婚证须复印婚姻登记员签章页、盖有登记机关专用钢印章的当事人信息页和证号印制页。

第二篇:深圳随迁入户

深圳随迁入户 深圳随迁入户,夫妻随迁入深圳户口

申请条件(以申请日为准):

1、夫妻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另一方是非深圳市常住户口;

2、夫妻合法登记,分居时间满三周年;

3、申请迁入一方如果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必须是无业人员;

4、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5、申请迁入一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则必须携带,如果要求携带18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6、本省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至学校,尚随本省户口父或母的,且随父或母一起申请迁入的,不受年龄限制,不受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7、申请人不得具有同时向我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招调)迁入的情形。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结婚证的其中一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携带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7、属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机构名义或其下属主管业务科办名义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1份);

8、属携带18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的子女,还须提供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证明(原件1份)

9、属携带收养子女的,须额外提供的材料为合法办理的《收养登记证》、办理收养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收养计生证明复印件加盖该机关核验章(如果当时未履行此程序性要求,现在才开收养计生证明或者是计生部门拒绝开具只出具随迁入户计生证明的情况较普遍,虽违反法定程序,但可以受理),生父母为送养人的还须提供生父母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复印件加盖收养登记机关核验章;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孤儿及自行拣拾的弃婴童不需提供出生证明,但需提供入院审批手续;凡未按法定程序收养或公安机关认为有疑义的组织亲子鉴定(市公安局组织,根据情况追加其他子女参与鉴定)。

随迁,父母投靠子女随迁入深圳户口

申请条件:

1、老人双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

2、老人双方身边均无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产权。

(注:老人一方已迁入本市,另一方申请迁入必须按照夫妻随迁的条件和要求办理。)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老人与全部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老人与全部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老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原件1份);

5、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名下的本市住宅用途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老人离婚后一方申请的提供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老人配偶已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证明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随迁,子女随迁父母的情形

一种情况是,子女在父母入深户后出生的: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婴儿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母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婴儿出生时父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母亲户口在外地(市),于1998年7月22日(含当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婴儿出生时其父母双方均不是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在婴儿出生后其父母双方户口迁入我市,小孩在内地尚未入户,可以申请随父母补报出生入户。

申请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含双胞胎或多胞胎),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或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政策内生育二孩的,需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及二孩生育证明,同时提供其他子女的户籍资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6、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申请方式:

1、政策内生育一孩(含双胞胎或多胞胎),由派出所受理;

2、政策内生育二孩,由派出所受理后逐级呈报分局、市局核准。

办结时限:

1、政策内生育一孩(含双胞胎或多胞胎),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的,由派出所受理后当场核准办理;

2、政策内生育二孩,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的,55个工作日内核准办理。收费标准:

无收费项目。

办理之后:

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报人父母持回执、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另一种情况是,子女在父母入深户之前出生的,办理时没有随迁过来,后面再办随迁的: 申请条件:

1、该子女系未成年人,如果超过18周岁,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2、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3、全面审核后认为该子女户口曾因合理理由当年未随同父(母)迁入,现须投靠登记为深圳常住户口的父(母);

4、其父母户口均在本市但不在一户内的,按照规定应当并户的应先行并户,因客观因素暂不能并户的按母亲优先原则受理申请。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该子女及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16周岁以上子女及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5、该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提供该子女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父或母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提供父(母)迁入本市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8、非婚生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须提供生父母另一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件文书或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未婚证明(境外人员只须提供身份证件,不是用中文签发的则自行在复印件上旁注翻译),被投靠人的婚姻证件文书或区民政部门未婚证明,支持本次申请的抚养权确认或变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9、属收养子女投靠养父母的,须额外提供的材料为合法办理的《收养登记证》、办理

收养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收养计生证明复印件加盖该机关核验章(如果当时未履行此程序性要求,现在才开收养计生证明或者是计生部门拒绝开具只出具随迁入户计生证明的情况较普遍,虽违反法定程序,但可以受理),生父母为送养人的还须提供生父母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复印件加盖收养登记机关核验章;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孤儿及自行拣拾的弃婴童不需提供出生证明,但需提供入院审批手续;凡未按法定程序收养或公安机关认为有疑义的组织亲子鉴定(市公安局组织,根据情况追加其他子女参与鉴定)。

第三篇:老人投子女随迁入户

老人投子女随迁入户 公安局户籍管理

申请条件:

1、老人双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

2、老人双方身边均无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产权。

(注:老人一方已迁入本市,另一方申请迁入必须按照夫妻随迁的条件和要求办理。)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老人与全部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老人与全部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老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原件1份);

5、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名下的本市住宅用途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老人离婚后一方申请的提供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老人配偶已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证明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申请方式:

符合随迁入户条件的,到拟入户地派出所申请。

办结时限:

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指标数,按受理入户申请的时间顺序统一安排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审批。

收费标准:

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人民币4元,收费依据是:粤价费

(1)函(1994)57号、粤价(1996)238号。

办理之后:

随迁入户已获批准的,特区内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申请回执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宝安、龙岗两区直接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受理机关 :符合随迁入户条件的,到拟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决定机关:符合随迁入户条件的,到拟入户地派出所申请。

受理程序:

各派出所接到随迁入户申请时,需详细核对证明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回执;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没收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统一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审批,市公安局按申请时间统一排队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随迁入户已获批准的,特区内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申请回执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宝安、龙岗、光明三区直接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时限: 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指标数,按受理入户申请的时间顺序统一安排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审批。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审批同意迁入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一次性40天内有效。

法律效力: 申请人取得《准予迁入证明》后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收费: 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人民币4元,收费依据是:粤价费(1)函(1994)57号、粤价(1996)238号。

第四篇:深圳随迁入户准备材料

一、夫妻随迁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分居满三年,深户入户满三年;

2、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在职干部、职工;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结婚证;

2、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相当复杂,请见第二项);

4、申请人属非农业(居民)户口的,提供户口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

5、夫妻随迁同时携带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二、迁入地街道办开“计划生育证明”

1、查环查孕报告单(3个月有效)及复印件。(拿相关证件先去居委会开介绍信)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结婚证复印件,且复印首页登记机关);

3、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也相当复杂,N个章)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页全部复印,定期盖章)

5、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女方户口首页及本人,男方全部);

6、“婚育状况证明”原件。(深圳领表,女方居委会、计生部门盖章)

7、居委会开具的“计生生育证明”原件(未超生)。

以上资料全部盖章后签字。

三、申请程序

准备好以上第“一”项资料后,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所在辖区派出所人口管理科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候批(约半年)。审批下来,派出所会及时通知。

四、迁出地办迁移证:

持深圳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女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五、回深落户:

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需出示以下证明:迁入人《居民身份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迁入的提供《结婚证》;迁入人(16周岁以上)两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光纸黑白大头标准照片。办身份证顺便提供照片回执。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拟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申请人属居民户口,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如同时携带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备齐上述材料后,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咨询、申请。

第五篇:2013深圳夫妻随迁入户指南

2013年深圳夫妻随迁入户须知(宝安)

案例:妻随夫迁,一孩(政策内)之前已随父入户深圳,深圳户口在自己房产名下(不是集体户口那种)。

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深户方入深圳户口满三年(就是理论上夫妻分居三年以上);

2、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在职干部、职工(就是不能带人事档案,免得给组织添麻烦,迁过来后还得给你解决工作问题);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硬指标,不解释,你懂的)。

二、准备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要用A4纸,竖向复印)

1、申请人居住证(如已办理但暂未拿到证,提交办理回执也可);

2、结婚证(只要一方的结婚证就好了,结婚证内容应与户口簿内容一致。如有不符,须重新补办结婚证,在结婚证备注栏注明补办原因及原登记结婚日期,或变更人口信息);

3、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户口簿要将户主页和自己的那一页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必须和现实相符,如果还是“未婚”什么的必须改成“已婚”或“再婚”;随迁方户口簿的服务处所一栏必须是空白,即无业人员);

4、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到深圳户口所在地辖区计生办开具);

5、女方查孕查环(三个月内),女方户籍地办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皮本,有效期内)或《广东省计划生育证明》(绿皮本);

6、携带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随迁携带子女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须提供高中以下(包括高中)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子女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须注明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如学校名称中有“职业”、“技术”等字样,须明确注明“该生属于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在读”字样;

7、属再婚的需提供历次婚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及协议书、判决书、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须由深户一方亲自填写及递交,入户理由按文件要求填写齐全。(可以下载电子档后填写完资料并打印的,两页打印在一张纸上,即正反面,签名处手填)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各种证明证件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2、专为本次申请而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仅计划生育证明),本身是复印件的须加盖复印件来源部门的公章。

3、所提供证件及材料需A4纸分开,纵向复印,一式一份,复印件要求字迹、公章等内容清晰完整,不得放大、缩小。

4、申请人所递交申请表填写清楚、完整,不得涂改,留2个以上有效联系电话。

5、双方二代身份证,因有效期限问题,临时身份证不得代替身份证。

6、户口簿方面:深圳居民户口簿当事人页必须要有“承办人”签章及加盖户口专用章;内地户口簿登记内容如有手写笔迹不一致、有涂改、污损、未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非全国统一新版本户口簿等情况应当更换户口簿后方可申请;未注明户口性质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并注明户口性质(就是户口簿首页户别那一栏为:非农业)。

四、办事的具体步骤

1、先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簿自己的那页修改(如果本来就没有问题的请忽略此步骤)。主要是婚姻状况和服务处所两处按要求修改,承办人要签章,并让派出所连电脑里的资料一起做变更。

2、如果随迁方是女方,需要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皮本)(如果本来就有且在有效期内的请忽略此步骤)。

3、带着所有证件及复印件(有备无患)到深户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咨询登记,如果已经登记建档的,就要把自己的资料补充及完善,这一步很重要,注意仔细检查,不要有录入错误。登记之后,工作人员会建议你过几个小时,等资料上传完成后再去街道办计生中心办理计生证明。

4、到深户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计生中心(还是要带着所有的资料去),向工作人员说明是办理随迁用的,开具一个计划生育证明。注:这张证明是根据你在居委会所建档案打印出来的,你要仔细核对,看有没有错误,如果有错,一般需要回到居委会去修改,然后再回来办理。

5、带着所有资料,双方亲自到深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宝安区的是在派出所申请,据说有些区规定要到分局去办理的),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也可上网下载《入户申请审批表》电子档,在电脑上填写好后打印了带过去(签名处留白,正反面在打在一张纸上)。注意如下几条:

1)《入户申请审批表》要完全按照户口簿上的资料填,一个字都不能错。 2)户口簿的内容有出入的,按照新的内容填,按照红章的内容填。 3)邮政编码一定要写对,电话最好填两个,要保证能联系上你。 4)如果是不带小孩随迁,“随迁家属”那几排表空着就好了。

**好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会当场再打印出一张填写好的,让你签一下名字。

如果以上都顺利通过的话,基本上就算是成功了。

现在各部门办事效率都比较高,我的申请表递上去以后,大约40天就通知我去拿《准迁证》了,之后就是把《准迁证》寄回老家,去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出证明,再拿着两张证明(迁出、迁入)、深户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深圳的照相回执及相片(办新身份证用的)去派出所,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当场把迁入方户口打印进深户方户口簿,再给你开具一张新身份证回执,20个工作日后领取深户身份证。还会给你一张信息表格,让你带回来交给社区居委会存档。

此时,一种背井离乡的淡淡忧伤,会油然而生……

下附:入户申请表样表及空白表格

入 户 申 请 审 批 表(样)

入 户 申 请 审 批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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