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2022-07-30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的功能。制定这个制度有很多预防措施,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3.索证索票制度; 4.进货查验制度;

5.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6.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7.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8.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9.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0.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1.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2.废弃物处置制度;

1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4.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5.食品销售记录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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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扒鸡美食城德兴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食品销售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负责人(法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负责人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八、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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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

本单位依照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秉着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以此保证食品安全。

一、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制度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落实责任到人的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食药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设备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存档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依照自查标准,负责人严格执行自检自查计划,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负责人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负责人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经营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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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扒鸡美食城德兴店索证索票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质量安全,规范食品供货行为,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中的“证”,是指:(一)直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或)生产许可证。

(二)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商检证明。

(三)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等初级农副食品供货商(人)住所(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的证明。

二、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中的“票”,是指与食品供货商之间每次交易时,直接供货商向购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和联系方式。

三、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食品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四、本单位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五、采购方必须确认直接供货商的资质,索要并查验其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和票据。证明材料必须是加盖供货商印章的复印件。

六、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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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发市场采购,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七、对索取的证票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并按供应商、供货品种、进货时间等多种分类方式建档保存,不得涂改、伪造,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上述证照和材料如有变更或改动,食品销售者应当随时索取,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九、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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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扒鸡美食城德兴店进货查验制度

为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购进食品时,必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本单位负责人指导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检查。

三、本单位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坚决拒绝进货。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长期定点进货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四、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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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七、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八、采购乳制品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每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每次进货比对进货票据查验货物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许可证号等内容,货、票不符或者货物本身标示不合法的拒收。对每批货物开箱抽查,发现有明显质量问题的拒收。

十一、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十三、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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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为规范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负责人通过自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消费者投诉等方式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该立即召回相关食品,并及时报告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停止销售相关问题食品。

二、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措施: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在经营场所或通过媒体发布召回公示;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三、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下列不合格食品将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1、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2、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3、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4、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5、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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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8、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9、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11、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

紧急召回:食用后可能导致死亡或者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需要予以紧急召回的。对于紧急召回的,负责人应当在知悉风险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同时立即实施召回。

一般召回;食用后一般不会造成严重健康损害,需要及时予以召回的。对于一般召回,负责人应当在知悉风险后7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同时立即实施召回。

五、负责人应该对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对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

六、本单位一旦发现其经营的食品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经营的范围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

七、负责人应当如实记录停止经营食品的原因、采取的措施的等内容,并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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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单据,建档备查。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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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扒鸡美食城德兴店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规范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活泼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二、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7、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三、对需要购进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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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疫的,本单位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四、建立商品进货台帐及时登记进销货食品的名称数量、购货渠道、发票。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可追溯来源的依据。如实登记所经销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规格、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批号等内容。对标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转基因食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必须登记国家法定机关批准文号或产品质量认证标识。

五、本单位购进的销售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后方可入库。根据查验票证,及时、准确录入食品准入备案信息。内容包括: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质量合格证明信息。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格认证文件和各类证照原件或复印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检查。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六、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进货时原始情况,应统一保管,不得涂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以备接受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七、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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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扒鸡美食城德兴店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销售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从业人员食品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六、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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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本公司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其职责如下: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 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积极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活动。

八、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九、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十、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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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合法亮证经营: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方能销售食品,严格遵守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经营场所应亮证照经营。禁止无证及超许可范围,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布局、用途,或变更许可内容,须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经营(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以备接受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二、食品储存

1、详细记录食品进货信息。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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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以备接受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5、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6、每周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储存场所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7、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销售

1、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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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以备接受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四、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及时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食药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食药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其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药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五、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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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扒鸡美食城德兴店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

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以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经营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等设施。

五、食品经营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陈列、消毒、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八、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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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及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储存场所应分开设置。同一场所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八、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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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扒鸡美食城德兴店废弃物处置制度

一、安排专人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二、将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禁乱倒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五、禁止将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六、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喂养畜禽。

七、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其行为负责。

八、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3、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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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单位负责人任应急处置小组组长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食药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食物不要急于处理,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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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4、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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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以食品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的安全状态,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一、本单位保证所经营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属实;食品销售全程记录及卫生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二、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等外购产品采购到本单位后,采购人员根据供货方的送货单进行清点收货,进行初步验货;

三、验货后检验合格的入库在指定区域存放,分区域存放无法达到识别要求是,配合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批次号、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入库数量、入库日期、生产厂家等。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作准备,必要时进行“不合格”标识,分区域存放、处理;

四、本单位的产品的追溯要求可以追溯到生产(或经营)历史,可根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和工序质量、检验记录、入库有关记录等进行追溯。

五、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5、扒鸡美食城德兴店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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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本单位经营有序开展,按商品购销及台帐制度,供财务、采购、销售参照执行:

一、单位与供货商的交易,应当索取供货商相应的证照,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发票、出厂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联系电话),并每年核对一次。

二、单位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一式二份,一份交购货方备案,一份由公司留存。

三、单位要对每日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将品名、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商姓名等内容记录台帐。

四、单位要将供货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进货发票(包括进货单),按批次装订保存完整,以备查验。

五、单位除详细等进货内容外,还应当将销售情况认真详细的登记,一旦发现有不合格食品售出,可按照销售记录迅速找到消费者找到并召回售出食品。

六、厂家按销售单及对应发票,准确发货,送货至客户,并请客户在送货单签字确认所收到商品无误。

七、客户退货商品直接交予单位或厂家,本单位财务必须做好退货记录。

八、每日一次上报收发存报表。

九、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内部 第 24 页 2018-10-16

第二篇: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2、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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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求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适食品的处置。与供应商有合约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签订购货合同,索取食品的相关材料,对食品进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出保质期的食品。

2、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内容。

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2 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食品经营销售区应按照食品性质进行分类,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七、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2、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食品批次查验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购入进口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食品经营者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6、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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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4、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应当逐日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粘贴、便于查找,定期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

5、食品批发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应当填写销售记录,载明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6、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临界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7、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九、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建立食品存储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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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封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理垃圾,并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合组织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转至管理人员。

3、不出手有毒、有害、“三无”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楚,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等现象,必须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有防尘材料遮盖,有盛放食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示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销售散装食品的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戴手套及戴帽子,并使用专用工作取货;

5、生鲜食品销售:货架配备有保温板、冷藏板和冷冻板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条件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食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7、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8、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由专人按照规定的食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作及容器彻底清洗。

9、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材料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发现检查不合格的食品时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做好记录。

10、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的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发霉和生虫;储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和冷冻库,并搞好防虫、防蝇、防霉和防潮等工作;定期对营业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清除有毒、有害污染及蚁蝇孳生场所。

11、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1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第四篇:食品销售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新参加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察“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已经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首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决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经营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经营服务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经营从

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为落实超市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结合我超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查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已经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超市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

超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检查记录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超市采购食品,应当检查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并由超市的食品安全监督员专门建立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食品质量自查制度:

超市应定期检查食品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储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储存位置和散称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超市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

品安全法律法规、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商和消费者退货,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超市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食品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于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设专用库房,通风良好,有防鼠、防虫、防潮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

二、食品库房应设物品存放架、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摆放,不同性质的食品有明显区分标示。贮存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严禁将食品直接放在地上。

三、食品人库前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账,出库下账,账物相符。

四、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遵循食品先进先出,少进快出的原则,合理控制库存量,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冷藏、冷冻柜有明显区分标示,设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需低温储存的食品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储存。

八、库房保管员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卫生干净,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第一条:按照食品安全法律规定,自觉履行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手续齐全、安全可靠。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对所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查验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加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真实,档案管理规范,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拍照等方法保存符合要求的记录事项。

第五条:经营场所保持环境整洁、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设备和设施清洁、安全、无害,不作为个人生活用品使用。

第六条:在储存、销售食品的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七条:对储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检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第八条: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的食品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两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卫生部门,同时通知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加强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身体健康的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经营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十一条:因食品管理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店(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店(单位)声誉,制度本制度,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商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店(单位)经营: (一) 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 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 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次充真的; (五) 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六)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标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七)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商品的; (八) 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九)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的,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 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二) 将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并通知生产企业和供货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 对于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销毁;

(四) 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店(单位)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工作人员应对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店(单位)对消费者做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般是指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超市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及食品药药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店(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置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责任人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人: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1、在获悉消费者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立即迅速了解情况,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2、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消费者进行救治,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中毒消费者的情况及中毒原因,并立即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3、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平息事态发展。

二、日常工作的开展

1、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等悬挂于墙壁醒目处。

2、落实职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责任人务必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与要求。

3、加强宣传,加强对消费者灌输、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张贴宣传专栏,树立醒目标语,提醒消费者注意,并邀请消费者参与监督。

三、具体的应急措施

1、食品安全负责人统一协调,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启动食物中毒应急机制,负责人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催吐,有利于毒物排出,对于较严重患者,及时安排救护车送往就近医

院进行抢救。

2、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消费者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相关情况,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公安机关报告。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应保持现场秩序稳定,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主管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于一些谣言要及时澄清。

3、保护好现场,维持正常的经营秩序,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

4、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消费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对于剩余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5、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稳定消费者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

3、迅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验。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消费者名单,初步检查身体状况,并及时联系家属。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五篇:食品销售制度

XXXX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1.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卫生监 督检査,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査验、台帐记录工作,并做好书面 记录。

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査。

3,对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 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和餐饮服务过程监督检査。 《对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采购的索证验货、储存保管、 标示、记录、使用情况监督检査。

5,对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 和保洁情况监督检查。

6,组织实施自査自纠活动,定期检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记 录存档。

7、积极参加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落实相关问题。

XXXX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 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 持合格证上岗。

二、 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坚持每日清 洗、打扫,定期消毒。

三、 超市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査和卫生知识培训, 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

四、 超市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 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 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工 作。

五、 超市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 "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六、 超市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XXXX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 为规范本单位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根 据《食品安全法》、《经营理念》,制定本制度。每个星期日超市负责 人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经营保洁的基本知识。

二、 凡在本超市从事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售货员、收银员、配 送员、保洁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三、 所有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由卫生监督机构发给培训合 格证明。对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补训和补考,否则 不得上岗工作。

四、 超市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 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 核。 1

五、 负责人或售货员等要做好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考勤和课 时登记,并对人员卫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査。

六、 凡在本单位检査和卫生监督机构检査(或抽査)中发现卫生 知识培训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当 事人进行处罚。

七、 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地点、培训 内容、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査验。

XXXX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事生产经营活 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 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 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 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 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 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査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査。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査与自査 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 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 品安全检査记录备査。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査,指导、督促、 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 全面现场检査,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 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査记录。

7、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 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XXXX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应严格执行《进货査验和査验记录制度》,对所有食品做好验 收与记录工作。

3、营业部应严格执行"进、销、存"的相关规定,在进货环节 配合收货部严格执行《进货査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在销售环节,做 好防虫防尘,做好覆盖,禁止脱离冷链销售,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 在贮存环节,严格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4、对于现场制售的商品,要对原料进行严格管理,必须严格执 行产品的生产工艺,并规范食品添加剂得使用与贮存,精确填写食品 添加剂使用记录,并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制度》。

5、对于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 训管理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规范。

6、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对 食品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要严格检査并记录;进行风险评 估,及时向门店店长报告。

7、对于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 全风险的行为,门店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一一门店店长要及时予以纠 正,并规范制度与过程的控制。

XXXX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 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 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 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 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 :),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 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 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 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 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7、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 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 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XXXX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一、 采购食品,应当査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査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 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査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 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査验 记录。

三、 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 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四、 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 明文件。

五、 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六、 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 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移不 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七、 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 的食品。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 ① 停止食用中毒食 品;

② 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⑤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3、对中毒的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山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②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程中食物中毒的餐具、 容器、用于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 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 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 学消毒剂浸泡。

③对化学形食物中毒要用热减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 具等,并对剩余的可以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一) 由负责人保护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 (二) 店长负责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

(三) 及时向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说明发生食物 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XXXX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了确保现场制售所有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此制度。

1、规范超市废弃物处置。要求现场制售的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曰产 日清;严禁乱倒乱堆现场制售产生的废弃物,禁止将现场制售的废弃 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现场 制售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 位或个人处理。

2、加强现场制售废弃物的收运管理。现场制售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 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现场制售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 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3、建立现场制售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现场制售废弃物产生、收运、 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现场制售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 等情况。门店防损部门进行监督。

XXXX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

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处置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 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 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 位:

(一) 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 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 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 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 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 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 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 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 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 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 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 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 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 化处理或销毁;

(四) 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 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 常性检査,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 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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