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集约经营管理论文

2022-04-27

小伙伴们反映都在为论文烦恼,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保险集约经营管理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笔者针对人保财险的历史与现状,分析了经营管理上存在的弊端,提出要借助企业政工“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经营管理。结合保险公司实际,笔者提出四项思路,即要改革用工机制,增强员工的危机感;改革用人机制,激发员工的成就感;改革分配机制,强化员工的责任感;强化公众监督,提高员工的自律性。

保险集约经营管理论文 篇1:

保险财务管理体系问题探讨

【摘要】保险公司经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财务管理体系作为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把资本收益的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财务管理体系通过对资金运动和价值形态的管理,渗透贯通到公司经营的一切管理领域。因此围绕保险财务管理的特点,针对保险财务管理体系现存的问题,提出建立和完善保险财务管理体系是必要的。

【关键词】保险;财务管理;体系

1.保险财务管理的特点

财务,通常是指一个单位有计划地筹集,使用和分配资金的活动,它表现为连续性的资金的消耗和补偿。财务管理则是指利用货币形式,以会计为基础,对公司的各种资产、负债、成本及业务成果等进行监督与控制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保险公司不生产物质产品,其业务经营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筹集、使用和分配保险资金的过程,业务经营表现在资金运动的方式上亦是较单纯的资金收付活动,这一特点决定了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在其整个经营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是负债经营,其经营活动不仅关系到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而且更直接关系到众多保险客户的切身利益,因为保险公司若发生财务危机或破产,受损害的是公司的股东和保单持有者。因此,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并不单纯是公司的内部事务。正是由于财务管理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及其涉及到公众利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在自己的保险立法中将财务管理列作重要内容予以规范,各保险公司更是制定有具体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险财务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2.1会计主观操作混乱

保险公司要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以会计人员提供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由于保险行业存在极大的特殊性:收取保费在前、费用支出赔付在后,有时两者的时间差距很大,导致各个会计期间的收益费用分配不合理。

2.2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财务管理工作是要有内部治理结构作为保障的,而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没有相互牵制的作用,体现不出治理的绩效。比如说,众所周知,保险公司的利润往往很高,每天收到的保费收入非常高,致使公司每天增加的资金远远超过规定留存资金的限额,但是分公司或者支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存进银行,反而随意支取,用于临时救急或者私自消费,因为第二天会有更多的资金用来弥补前一天的透支。对于这种现象,首先会计人员是应该予以制止的,因为操作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其次,公司的治理结构应该发挥相应的作用,在事前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2.3预算管理缺乏有效性

预算管理是将企业的决策目标及其资源配置方式以预算的方式量化,对企业相关的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未来情况进行预期、控制、管理及其制度安排,是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分析与考核的过程。我国现有的部分保险企业还没有建立起预算管理体系,即使建立了预算体系的也没有建立专门的预算管理部门,加之保险企业的层级建设较为复杂,遍布全国各地,部门设置繁多,预算管理的理念难以在各部门、各层级之间展开,信息传递效率低下,失去了预算管理的预算意义。此外,各部门之间为了争夺预算,激发了很多矛盾,部门之间的协调也不顺畅,预算管理难以有效的贯彻执行。

3.建立和完善保险财务管理体系

3.1强化财务制度建设

保险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始终如一的贯彻执行。制定财务制度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1)合规性原则。制定保险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现到财务制度中去。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是保险公司必须遵循的原则规定,也是制约和引导保险公司制定内部财务制度的因素。(2)适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原则。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同的组织架构、不同的经营方向、不同的企业文化,决定了其财务活动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从而其财务制度就要做相应地调整。保险公司在制定财务制度时,不能盲目地照搬照抄,只能借鉴吸收,而不能简单模仿,既要遵循国家统一规定,又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3)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保险公司在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上要贯彻以责任为中心,以权力为保证,以利益为手段的责任制。(4)效益性原则。保险公司在制定财务制度时,要考虑设计成本、运行成本和效益的关系,实现制度科学化,效益最大化。(5)全面性原则。保险公司在制定财务制时必须全面规范各项财务活动,做出明确规定,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财务

制度体系。

3.2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我国保险公司对分支公司的财务信息控制制度,首先是明确各级财务报告编制机构责任,建立科学的报告编制和审核汇总流程,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报告披露的恰当性。其次,要建立财务信息报告预测制度,加强规范和监督,提高其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3健全预算控制和激励体系

(1)设置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开展预算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总部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编制预算大纲,审核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的年度预算,审核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预算方案,协调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对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与考核等。

(2)预算的执行与监督。一是建立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报告制度。二是借助健全的会计信息系统对预算的执行进行跟踪监控。

(3)预算的分析与评估。定期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对预算执行中的各种差异认真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4)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激励机制。首先要树立全员参与意识,尽可能满足员工的多种需要,要营造有利的环境,注重对员工的激励,推行预算管理的责任化和自主化。

3.4加强审计监督

要加强保险公司对各分支公司的审计监督制度,首先是增强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即审计部门必须在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向最高决策层负责,实行总部对分支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垂直管理或派驻制。其次是要借助外部审计手段、与外部审计专业人员合作,当遇到有特殊要求或由于其它原因无法由现有内部审计人员完成的任务时,可以实行内部审计外包。第三是实行审计监督的电子化,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计算机在审计监督中的应用,对分支公司的业务实行全面监督。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审计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职能。由于内部审计师在内部控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使其对内部控制极为熟悉,为企业的相关部门、组织或员工提供管理咨询便成为内部审计师的一项自然“服务”。尤其是对于拥有众多二级、三级、四级机构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无法有效地实现对下级公司的管理与控制一直是许多保险公司无法根治的“顽症”。内部审计除了监督总公司的贯彻执行外,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为总公司的职能部门和下级公司的管理当局提供有关内部控制的咨询服务。 [科]

【参考文献】

[1]吴冰.财险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探讨[J].现代商业,2009(23).

[2]戚德国.对基层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思考[J].科技信息,2009(08).

[3]聂爱华.商业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集约化探讨[J].新疆金融,2005(04).

[4]郑江涛.浅谈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完善[J].甘肃金融,2002(S1).

作者:樊小芹

保险集约经营管理论文 篇2:

引进政工理念创新经营管理

【摘 要】笔者针对人保财险的历史与现状,分析了经营管理上存在的弊端,提出要借助企业政工“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经营管理。结合保险公司实际,笔者提出四项思路,即要改革用工机制,增强员工的危机感;改革用人机制,激发员工的成就感;改革分配机制,强化员工的责任感;强化公众监督,提高员工的自律性。

【关键词】创新;经营管理;政治思想工作

新形势下,对于已经上市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创新经营管理机制,适应全新的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建立起真正的股份制公司治理结构,确立符合股东利益和国际惯例的经营理念与经营方式,创造价值回报股东,把公司建设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知识型、现代化的公众公司的奋斗目标,是一项重大任务。政治思想工作是企业管理活的灵魂,在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我们完全可以利用政工优势,创新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效益。

一、借鉴政工“以人为本”思维,认清管理弊端

人保财险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有赖于自己不断深化的“求实、诚信、拼搏、创新”的企业精神。目前正向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知识型、现代化非寿险公众公司的战略目标迈进。然而,人保财险现有的许多机制仍摆脱不了国有企业存在的弊端。主要体现在:

1.经营理念方面,缺乏以人为本的观念。公司诞生成长于计划经济体制下,虽然近几年经营理念取得长足发展,有了明显转变,但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未能真正建立起来,追求的目标是公司价值和员工价值的最大化,重规模,轻效益。在服务理念上,客户是上帝观念未得到真正树立,服务方法、方式和手段落后,未形成整体服务优势及良好行为规范。在营销理念上,市场方面的开拓能力不强,应变能力较差,市场反应迟钝,产品单一,展业手段落后,营销渠道缺乏差异性和竞争力等等。

2.内部管理方面,缺乏创造财富的责任感。组织机构庞大,管理机制不灵活,管理效率低下;管理手段不够先进,管理方法比较粗放;缺少科学严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考评机制和内控机制;管控能力不强,数据质量不高,承保、理赔等核心技能不高;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业务风险、财务风险突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3.激励机制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动力。表现在经营目

标责任制和干部人事、劳动用工、收入分配等制度,与企业化、市场化的运行有很大差距,干部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收入能多不能少,不能完分调动全体员工特别是知识型、管理型专门人才的积极性,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保险业知识化、信息化、集约化变革的要求。在分配制度上表现为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在干部人事制度上表现为熬资历、比年头,庸人主义现象严重;在劳动用工制度上表现为人才价值和劳动差别得不到充分体现。

4.约束机制方面,缺乏维护公司形象的自觉性。内部治理关系不顺,统一法人意识不强,制度不严,执行不力,分散主义严重。有的分支机构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里一套,暗里一套。这些问题在业务、财务、人事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外部治理关系不顺,统一法人的治理权力得不到真正落实,主要表现在仍然政企不分、目标多重,企业的领导者往往处于多种目标的夹击中,要兼顾经济、政治及社会多重目标,形形色色的行政干预妨碍了公司的经营管理。

以上存在的这些弊端给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已经严重阻碍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果不加大改革的力度,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公司难以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引进政工“以人为本”理念,创新经营管理思路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政治思想工作成为新时期企业管理的新经验,对于提高管理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启示。特别是企业政工“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于推动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确立股东为主,创新经营理念。要确立股东价值最大化与公司价值最大化相统一。创新经营理念,要树立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观念。过去,国有保险公司追求的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现在,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已成为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最大责任。能不能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成为公司经营运作活动成功与否的唯一评判标准。提升公司价值,提升盈利水平,为股东创造丰厚的回报,成为公司经营的首要目标。现代经济理论指出,公司价值主要取决于公司在目前和将来创造利润的能力。公司价值最大化就是充分运用这种能力来为公司创造价值,它不仅表现为公司自身创造利润,而且也为社会创造效益。没有丰厚的利润,公司无法发展,投资人利益得不到保障,股东回报也得不到保障。没有股东的信赖和支持,公司在资本市场也难以立足,公司的利益同样得不到保障,所以我们要追求的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相统一。

2.确立以人为本,创新管理理念。要围绕以人为本,确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的主题,在结构调整中发展,在体制改革中发展。只有加快发展才能解决现实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只有顺应历史潮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才能跟上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科学的发展观不仅要求我们加快发展,而且要处理好规模与效益、业务增长与结构调整、保险发展与经济发展、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保险资源有效开发和合理保护、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等关系,确保业务健康发展。还要着眼未来,组织力量,制订短、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引导保险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3.确立客户为上,创新服务理念。保险行业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相对而言,其他竞争对手可以比较容易地模仿保险产品,但难以模仿保险服务,因为保险服务体现了企业文化的深厚积累。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必须努力以客户为上,重视信用建设,不断提高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将服务意识贯穿到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要以最大诚信为前提,建立起包括保险业相互之间、公司内部之间、公司与保户之间等各个方面的信用体系构架。通过信用建设,强化从业者的规范约束能力,以有效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要积极探索实践信用考评办法,逐步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培育行业诚信文化,在经营活动中树立诚信至上的理念,着力营造一个互信、互助、互利的保险信用环境。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不断地进行服务理念的创新。服务理念要创新,必须从以业务为中心转向以客户为中心。公司的一切活动包括产品的设计、保险营销、保险理赔等皆以客户至上为原则。要通过积极的投入、培养、提炼、引发和塑造体现企业自身优质服务特点的文化和精神,以有效地激励、规范、约束、协调每个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行为,造就一种追求卓越,创造辉煌的精神优势,尽一切可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每一个职工的自觉行为。要大力提倡不断的服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全员化服务,切实把服务工作贯彻于保险行为的全过程,使保户从投保开始到保险责任终止,都能享受到不间断的、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创新公司经营管理

激励机制是现代公司管理中一项重要手段。所谓激励,是指公司为实施管理,接受管理,完善人本管理目标而制定的激发员工工作动机,努力程度并保障管理实效的各项措施。以人为本的企业政治思想工作,高度重视激励机制。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必须积极发挥政工优势,建立系统的激励机制。

1.改革用工机制,增强员工的危机感。建立淘汰机制,打开用工出口。良好的激励机制不能只提供动力,而且要能提供压力,在动力和压力的双得下,将效用发挥得更好。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要规范用工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劳动合同、竞争上岗和建立绩效考核、末位淘汰等制度,使员工保持一种拼搏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终身学习,提升素质,积报进取,增强被淘汰出局的危机感。要建立竞争机制,打开用工入口。在末来的企业竞争中,人力资源将成为整个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在人力资源可以自由流动的条件下,只有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在人才市场中吸引并留住人才。而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能征善战的管理、枝术人才,直接影响到保险市场潜力的开发,业务规模的扩张以及经济效益的产生。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以后,一方面要建立一套规范合理的选人、进人机制和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办法;另一方面要内强素质,采取各种途径加强对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进行培训,使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枝能不断提高,胜任岗位工作,在竞争中不被淘汰,始终保持不进则退的危机感。

2.改革用人机制,激发员工的成就感。在马斯洛需要层次论中,自我实现是最高层次的需要。员工成就感所产生的工作动力,远比工资福利等外来激励要深刻和持久。实行目标激励,增强员工的成就感。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人生奋斗目标,并为之努力;每个员工又必须为公司的共同发展远景奋斗,形成团队力量,产生整体业绩。公司在用人机制改革上,要设定明确的、摧人奋进的个人奋斗目标和公司的共同奋斗目标,实行目标激励,围绕这些目标进行管理,为他们提供一个能实现自已人生价值的舞台,让他们靠自己的主动性去积极工作,一步步实现自己的个人职业生涯设计。当员工为了自已的成就感和实现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工作的时候,公司的利益就实现了最大化。实行价值激励,增强员工的成就感。“斜坡球体发展理论”用公式表达为:成功=能力×活力×机遇。理论说明,成功的取得,离不开员工的自身素质和能力,离不开员工的自身努力,但与公司的内部环境,特别是用人机制紧密相关。因此公司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为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公平、公正、公开的平台,使每个员工的潜能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英雄有用武之地,在实现个人价值和公司价值的奋斗中,享受成就感。

3.改革分配机制,强化员工的责任感。全面实施薪酬制度改革,以岗位定薪酬,以责任定薪酬,以业绩定薪酬,实现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统一,实现责权利的一致。要按岗定酬,增强岗位责任感。要按照国际上股份公司的规范做法,突破传统的司员等级工资制,建立以岗位评估为基础,实行员工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分配机制。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价值贡献的大小确定不同岗位的薪酬水平拉开差距,向关键管理、核心技能和重要营销岗位倾斜,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要将不同职等岗位的薪酬水平与人才市场价位接轨,使高端人才薪酬水平具有市场竞争力。要按绩付酬,增强工作责任感。要建立和完善以业绩管理为基础的薪酬分配机制。实施新的薪酬分配制度必须以严格的绩效管理为基础,建立以关键业绩考核指标、有约束力的业绩合同,加大业绩考核力度,真正体现以业绩论英雄、生产要求按贡献参与分配、效率优化原则。要让员工持股,增强公司责任感。国有保险公司重组上市后,可以试行员工挂股期权计划。有计划地把依据员工年工资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股票存入个人帐户,待员工退休或不再工作时发放,使员工分享公司一定比例的财产所有权,把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共同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增强员工的公司责任感。

4.强化公众监督,提高员工的自律性。要服从保险监管,坚持依法经营。保险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竞争作为保险公司进一步的助推器,合理的竞争能够促进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合理的恶性竞争,不但提高公司经营成本,形成无效运作,而且容易导致偿付能力的丧失。国有保险公司要坚持依法经营,自觉规范市场行为,自觉接受保监会的监督检查。要遵守行业纪律,坚持合规经营。遵守行业纪律,坚持合规经营,对于营造公平、合理的保险竞争环境,维护各保险主体和广大被保险人利益,推动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要积极参加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的建设,自觉遵守行业纪律,坚持合规经营。要接受股东监督,坚持诚信经营。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信用经济,诚实守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也是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作为股份制上市公司的运营、业务、财务等活动,必须置于资本市场的监督之下阳光操作,体现公开诚信原则,保持高度透明。这不仅要求公司严格自律,遵纪守法坚持市场行为的规范性,还要求公司面对资本市场,面对股东的监督,真实地披露公司的经营成果,保证股东和投资人信息对称。

总之,新形势下,人保财险公司要积极发挥政工优势,创新经营管理,全面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与转型升级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陈宋辉

保险集约经营管理论文 篇3:

集团化:保险中介机构发展的必经之路

从1993年,我国第一家保险中介机构设立至今,我国已有2300多家保险中介机构。尤其是近5年来,保险中介公司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吸引了众多PE(私募股权基金)、VC(风险投资)进入这一领域,资本的进入,导致多元化经营模式的产生,因而使得保险中介公司集团化发展的需求更为迫切。

同时,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中国的保险中介市场在经营理念、体制机制和人员素质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和提高,市场上已经产生了一些具有雄厚资本实力、各方面居于领先地位的保险中介服务集团。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经营管理有着较大的影响力与支配权,管控着中介机构的财务、业务、人事等制度和活动。

今年8月, 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到“支持具备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集团化改革”。2011年10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旨在加强监管、防范保险中介集团经营风险,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服务集团是指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及受其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组成的企业法人集合,该企业集合中除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外,有两家或多家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且保险中介业务为该企业集合的主要业务。

《办法》针对现实问题,依据现有法规,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

一是设立了市场准入门槛。

结合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实际,将集团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规定为1亿元人民币,拥有5家及以上的子公司;要求至少要有2家以上的保险中介子公司且保险中介业务占集团业务的50%以上;此外,《办法》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名称。

二是确立了基本的经营规则。

《办法》规定,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业务以股权投资、管理及支持性服务为主;要求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活动中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规定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不得动用、截留、侵占下属中介机构代收的保险费、退保金或者保险金。

三是明确了监管职责。

《办法》规定,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应当按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报送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中国保监会可以要求对中介服务集团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据了解,目前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的保险中介机构比较少。因为根据监管的要求,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所以很多保险中介机构达不到这样的要求。目前市场上能满足《办法》要求的只有泛华保险、大童保险等寥寥几家。

泛华是亚洲保险中介行业第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主板上市的企业。由于其注册地在国外,因此注册资本金没有明确披露。泛华相关人士透露,《办法》出台后,公司将在第一时间注册申请,力争成为国内第一家保险中介服务集团。早在《办法》推出的半个月前,在“保险销售聚谈会”上,泛华保险服务集团CEO胡义南表示,“中国的保险中介行业现在已经走到了需要选择发展方向的关口。走集团化发展的道路,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业务多元化,实质上意味着深层次

地、根本性地转变行业的发展方式。”

而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目前注册资本不能满足1亿元的要求,要想真正成为集团化中介集团,需重新注册申请。在大童保险董事长林克屏看来,保险中介集团化对加快我国保险中介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有重要意义。“保险销售专业化是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保险业正处在从初级发展阶段迈向成熟发展阶段的过渡时期,保险销售专业化正处于提速、攻坚突破的关键时期。实现保险销售专业化的基本路径,需把握三大关键因素,分别

是营销模式,销售队伍和保险产品。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吸收社会资本,壮大专业中介的资本实力,推进优化组合;有利于充分发挥其聚集效应,进一步树立专业中介机构的品牌;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保险市场的产销分离、支持营销体制改革、优化保险业的产业结构。

总的来说,通过集团化,可大大加强保险中介企业的综合实力,提高企业的合规经营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进而提高整个保险中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管从目前来看,其准入门槛还有一定的高度,但却能将一些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从市场准入阶段就设定“防火墙”以规避风险,相信这将成为保险中介机构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

作者:王瑞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煤企业中经营管理论文下一篇:国外农村社区管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