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纪委监察局职责

2023-04-22

第一篇:西城区纪委监察局职责

西城区纪委监察局职责

在市纪委监察局、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区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区监察局仍属于区政府序列,接受区政府领导。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决定,依据行政监察法,对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区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法律授权或依法委托的其他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监察;

3.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政府行政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开展巡视监督,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4.检查和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并可直接受理和查处下级纪检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调查处理区监察局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可办理下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变更或撤消下一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对区监察局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等申诉;

6.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

7.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或修订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区内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实施意见等工作;

8.负责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监察科的组织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工作;

9.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篇:纪委监察局对城区信访举报工作的调研报告

**区是**市的中心城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导致**区的信访举报工作既和其他县区有普遍的共性,又有自己的个性。如何针对中心区的特点,探索信访举报工作的新路子,我们进行了细致调研。

一、信访举报活动的特点

信访举报主体出现多元化。过去举报人以农民为主,现在,个体商户、地方工人、油田人员、公务员、下岗职工等信访举报比重加大。

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挪用村民青苗赔偿款、土地征迁、村务公开、村居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居民住宅楼建设过程中开支不明、执法机关作风粗暴、部门工作失职等。特别是城区居委会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流失、油田赔偿款的去向、村级事务不规范等问题成为近两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

信访举报崇上性强。即信访高递、人员高访。大多群众心理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越大,解决问题才快。因此,不少基层群众直接向去市到省进京信访反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层的屏障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一信多投现象较为严重。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多向几大机关举报,多找几位领导反映问题,总有一件得到受理,或能形成轰动效应,从而出现相同内容的信访举报件同时向几个甚至十几个不同级别的部门同时投递。

出现了择机越级上访现象。在国家或本地有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节日时,如“两会”期间、基层换届选举、国庆、春节前夕等,个别上访人往往会直接到省进京上访,甚至出现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

上访由个体化向组织化发展。过去,上访人员仅就个人受到利益侵害而单体上访。现在,不少上访事件中暴露出,个别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联合被反映人的对立面联合进行反映,并且分工明确,有人组织牵头,有人筹集资金,有人计划方案,有人联络协调,有人负责车辆。

二、成因

居委会工程建设不规范。近两年来,城区居委会在居民集资建设住宅楼、商品楼过程中,由于居委会干部素质不是很高,大都没有经过统一的招投标程序,加上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挪用集资款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等问题的发生,引发群众信访。

村级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管。纪检组织在基层特别是在村居,还存在空档现象,村居没有从事纪检监督工作的人员,村居干部的违反党纪行为情况更多的是依靠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出来,造成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明显滞后。

村级财务管理不严格。调查中发现,凡是出现越级访现象的农村,一定存在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甚至管理混乱的情况,且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村务公开工作形式主义化,而村干部工作作风又不民主、不科学,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对村民要求置之不理,对一些好的建议不及时采纳,导致村民意见很大,甚至激化矛盾,造成群众信访。

油田赔偿款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区地处胜利油田腹地,涉油案件发生比较频繁。有的人为了得到单井的承包权、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不惜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有的在油田赔偿款的划拨过程中,钻管理的漏洞,贪污挪用,侵害集体或个人的利益;有的在油田征地过程中,暗箱操作、假公济私等,造成群众信访。

三、对策

要注重“早”字,规范信访举报预警机制。

实行基层信访“网底工程”,建立由区纪委牵头,基层纪委、区直部门单位纪检组负责,基层站所和村居共同参与的横到面、纵到底、责任到人的覆盖全区的信访举报网络体系。在全区所有村居设立信访员,实行不稳定因素排查汇报制度。各村居信访员每周通过电话、报表等方式向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汇报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基层纪委汇总情况后,报区纪委。通过这一措施,可以提前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解决。

要注重“约”字,规范村居政务管理。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要加强对村居干部决策的约束。在研究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出租、出让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时,村居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村居两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严禁暗箱操作,假公济私;在城区村居,凡涉及集体土地、房屋的出租出让和村居民集资建设住宅楼等涉及资金数额较大事项时,村居干部除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研究外,必须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备案,严禁随意决定或个人私下交易;村居财务公开必须及时、真实、全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不公开、假公开或只公开支出、不公开收入;村居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集体资金的领取、上交、支出等,必须由报帐员经手,严禁非财务人员的村居干部管理集体资金;村居财务支出挂帐前,必须经村居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由理财小组长签字盖章,严禁村居主要负责人自己管理理财公章,并随意加盖。

要注重“查”字,加大群众的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登记,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查。对应该办理又有条件办理的问题马上办理;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办理的,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对违背政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讲明政策,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对有实际困难无连索反应的,暂缓办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处理。在查办初信初访案件的过程中,要坚持查实查细的原则,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在调查中了解到的问题,做到查实、查清,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要注重“诚”字,实行三项制度。即首问责任制、双向承诺制和回复制度。在办理群众初信初访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服务到底。对于业务外来访,主动引导到相关部门,不能推委。对于业务内来访,要做到既是最初受理方、又是直接调查方、同时必须成为最终调查方。对于相关部门因工作力度不够,造成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再次信访或越级信访的,将列为区纪委督办信访案件。在执行双向承诺制制度过程中,信访主办人要与举报人双方签定承诺书,信访室按照实名举报工作制度要求,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办理、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当事人进行答复;举报人在区纪委调查期间,要按照承诺书规定,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不得聚众闹事或越级上访等。在执行回复制度过程中,受理机关要在受理举报件后的三日内将受理情况和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告之举报人;在调查核实环节上,适时找举报人调查取证和征求意见,并在调查终结后向举报人说明调查核实的基本情况;在处理环节上,要对处理落实到位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回告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稳定因素和举报人的意见,当事人对回告的处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提出异议,并提供具体线索和有关证据,承办单位根据提供的具体线索和有关证据作进一步调查核实,达到最终化解矛盾的目的。

第三篇:区纪委、区监察局工作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有关条例或规定,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严重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7.调查全区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有关问题,拟定相应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8.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起草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了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组织不适应的决定和规定。

9.履行区政府纠风办职责,指导全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

10.会同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街道、区直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室领导預Aii;负责纪检、监察系统谓的培训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篇:纪委监察处工作职责

1.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2.协助学校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3.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对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4.积极开展对学校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的执法监察工作;

5.监督学校机关各部(处)、学院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纪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6.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调查处理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违反行政纪律行为;

7.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

8.接待和处理群众关于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方面的信访和举报,受理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纪委、监察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协助公司党委、公司做好党风、局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实施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向公司纪委、分公司党委、分公司报告工作。

2、负责公司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公司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起草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党纪、政纪教育活动,注重教育效果,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水平,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4、负责违纪、违规、腐败等案件查处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的监督,严格执纪,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

5、负责在公司内开展效能监察和安全生产的执法监察等专项检查等工作。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为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服务。

6、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7、监督领导干部正确行使职权,保护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8、负责公司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本部门归档文件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10、负责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包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完成公司党委、公司及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部机构设置

根据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量,现制订人员机构设置如下:

纪委副书记、监察部主任岗位

监察部副主任岗位

监察部科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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