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财务管理

2022-07-14

第一篇:关于加强财务管理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

规范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的建议

物业管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搞好物业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大美敦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几年,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发展较快,物业管理企业从无到有,现已成为极具潜力的新兴行业。但是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物管企业服务质量差、诚信度不高,业主不配合支持企业服务问题,影响了物业管理的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切实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高敦化宜居程度,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提出如下建议: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牵动千家万户,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必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监管,协调一致,才能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要按委托合同依法实施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努力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的监督,在委托范围内积极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小区公共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到日产日清,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倾倒垃圾;负责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商业性广告、“牛皮癣”等进行清除,确保整洁美观;做好小区内日常巡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主动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单位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共同做好物业小区范围内供电、供水、供气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保障水、电、气等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

小区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居住公约的有关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以保证物业服务单位能够正常运行。

二、强化监督,规范市场,不断提高物管企业竞争力

(一)严格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对新申报的物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立物业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及审批程序执行,特别要重视三级物业资质的申报,对其人员的从业情况、资格证件、人员数量、经济实力等予以全面的考察,达不到标准的不予审批。

(二)强化物管企业资质管理。必须严格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进行资质年检,凡资质核定材料规范、人员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物业企业,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评优要件之一;凡服务质量较差、反映问题多、资质报审资料不齐、且又不能及时整改完善的物业企业,要作出降低资质等处理。

(三)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坚决查处无资质承接物业业务、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不按规定收费、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等行为。凡有效投诉较多的物管企业视其情节轻重,可作出限制投标、新接管项目,降低资质等级或者注销企业资质的处理。规范物业企业退出管理小区前的公告通知、资料移交、遗留问题处理等行为,物业企业退出管理小区前,应在小区公告,还要及时告知辖区办事处或居委会,避免出现管理空档。鼓励支持企业之间的优化组合,加强物业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行业整体业务素质;建立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及时纠正物业服务中的只收费不服务等不规范行为,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三、规范管理,程序到位,充分发挥业主的自治作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引导和督促各片区、居民楼院实行公开招标,建立自治组织。

(一)凡符合条件的住宅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督促并指导及时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要根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规程,规范操作,制定并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发挥业主自治作用。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并接受其指导,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与居民委员会共同配合区公安局做好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尽可能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或由业主大会决定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二)未实行或没有条件推行物业服务的住宅区,特别是老城区的散体住宅、单体楼院,可以实行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指导帮助下,开展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形式的业主自治管理,以解决小区没有物业服务给老百姓居住环境带来不便的问题。

四、加大宣传,强化教育,营造物业管理工作良好氛围

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千家万户。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等宣传手段,采用板报标语、宣传图册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业主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和消费意识,主动接纳物管服务;要强化物业公司及从业人员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增强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共同为物业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关于对规范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的建议

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物业小区楼梯间、屋顶、电梯、二次供水设备等业主共有部分、共有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由业主委员会制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并按程序在小区公示后,报区国土房管局划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若发生已过保修期的屋顶墙体渗漏、因线路故障引起的停水停电等危及房屋安全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紧急情况,可由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向市国土房管局书面申请,预先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机构应当立即对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维修资金使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

(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直接受益业主持身份证明和物业权属证明申请,也可书面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持有效证件代为申请。

维修资金使用按建议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预算编制 申请人应当按照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要求编制或委托他人编制工程预算;

(二)方案制定 申请人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制定或委托他人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范围、预算金额、分摊范围及面积、申请人、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选择方式、施工管理、工程验收、资金决算方式、实施时间、相关约定等;

(三)业主确认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入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相关业主在《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分摊书面确认明细表》上签名确认;

(四)合同签订 申请人按照《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的约定确定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合同价款、工程质量、进度(工期)、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金、支付方式(施工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内容;

(五)使用登记 申请人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l、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登记表

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3、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分摊书面确认明细表;

4、工程预算;

5、工程施工合同。

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在收到使用登记材料后,应及时核查并予以答复。

(六)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发生的费用以及给维修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主要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工程量等施工资料,应当经申请人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七)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申请人依据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对照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决算编制 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程序和相关规定编制决算,原则上不得采取总价包干或单价包干的方式,提倡并将逐步过渡到采用计算机造价软件编制预决算;

(九)申请列支 自维修资金登记备案同意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持下列申请材料,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列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超过3个月的需按照维修资金使用程序重新办理。

l、工程决算书;

2、工程量签证单;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

4、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书。

(十)决算审核 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委托造价机构审核工程决算造价;

(十一)公示 在资金划转前,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将施工单位、物业名称、维修内容、预算金额、决算金额、审计金额、列支户数、每户分摊金额等相关内容通过房产局网站公告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二)资金划转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业主无异议的,维修资金管理部门通知施工企业开具发票并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施工企业账户。

第二篇:关于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思考

汪丽华

一、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进行财务内部控制的时候,相关制度不够完善 现在,虽然乡镇已经根据需要进行了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但是其完善和健全程度还不够,并且在执行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执行,出现了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

(二)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乡镇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知识欠缺,法制观念不强。对于自己争取到项目资金,领导便认为自己可以素以的进行支配,在支配的时候不听取财务人员建议,而会计的作用也没有发挥出来,仅仅进行款项的支付。

(三)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随着乡镇农田水利、新农村建设、集镇建设等项目日益增多,项目建设中存在诸多问题。如项目完工后没有进行决算审计,而是根据双方决算的价款来支付,没有核算清楚工程项目的实际付款情况,这会导致超额支付的情况出现;有些乡镇盲目上项目,导致大量工程款拖欠长期挂账。

(四)财务明细核算不规范 在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设立的“收入类”会计科目中,仅仅包含了“投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并没有针对无经费领拨关系资金以及相关的收入进行规定,这也导致了很多单位将这些收入和资金放在暂存款项中,通过对制度漏洞的利用来进行财政监督检查的规避。

(五)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化 预算编制时没有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要求设置,有的甚至凭想象乱设置会计科目。有的乡镇直接将往来款科目作为收支科目使用,不进行明细核算。没有对年度计划进行客观分析,仅仅进行了一定的增量预算,这便导致资金使用的时候不确定性出现。

(六)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对购置和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有的乡镇对购置、划拨、捐赠的固定资产不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导致资产流失现象发生。出借、转让、擅自处置等行为随意发生,导致资产虚增或虚减, 固定资产不及时盘点和清理,导致资产账实严重不符。部分物资和工程项目没有通过政府的采购和招投标,导致其在采购方面出现了不透明情况。

(七)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 目前乡镇账面反映的各项应收应付款项有欠发工资、欠拨及欠付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基建工程款、欠拨及欠付的各种经费、财政担保及周转金扣款债务等。部分领导干部离任移交手续不完备,使这部分或有债权债务游离于财务监督之外,甚至有时形成“新官不理旧债”的现象。

二、相关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和监管滞后乡镇在内部管理上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有效,有些领导对现行的有关财经法规一知半解,随意更换会计人员和使用专项资金、处置国有资产;而外部监督,虽然各乡镇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但独立性不高,且财政、审计等部门在任务重、每隔几年才监督检查且无有关线索的情况下,很难在有限的范围内发现乡镇“财务黑洞”的存在。

(二)乡镇建设项目多,财力紧张 一方面部分乡镇项目多,投资又不足,各类达标升级工程太多,形成“事业性”赤字和经费超支;另方面乡镇领导考虑各类考核因素只顾上项目、争进度,忽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形成“行为性”赤字和经费超支。

(三)“问责”机制不健全 较长时间以来,无论是审计监督或是财政监督,在查出违纪问题时,一般只是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很少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这种财务监督的不到位,使乡镇“财务黑洞”越积越重,进而导致乡镇财务管理混乱、挤占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 乡镇财务人员不但需要执行领导的命令,还必须根据国家的制度来办事,并且领导对财务人员的评价以及看法会给其利益造成重要影响,所以很多财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都是根据领导的意思办事,没有严格遵守国家制度。并且监督和制约也不够到位。

三、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一)完善各项制度,增强监督效应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会计基础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既要建立制度,又要执行到位。根据需要做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相关的规定和法律,来对会计机构以及人员配置进行完善,明确分工和职责,并有必要的制衡措施。 2.重视支付费用报销相关制度的完善。部门应该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对招待费、购置费进行控制,避免出现铺张浪费的情况。在进行费用报销的时候必须保证票据的合法性,对于不合规定的相关票据,绝对不能够报销。 3.重视专款专用。对于那些下拨的专项资金,必须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对于专款必须做到专用,并且还应该做好跟踪反馈方面的工作,对于那些违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必须进行责任的追究。 4.完善预算控制与执行标准。在进行乡镇部门预算的时候必须细化,并判断其资金使用有效性,衡量的时候可以通过绩效进行,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的过程中不但需要做好预算控制以及纠偏工作,还应该参考下一年的预算编制条件。

(二)加强财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1.做好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对于账外财产必须及时的进行等级和入账,并且严格进行相关制度的执行,保证账目的真实程度。 2.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提高管理力度。根据相关的固定来对资产等级制度进行健全,对产权关系进行明确,这样能够保证国有资产本身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进行国有资产处置的时候,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房屋、机动车辆及金额较大资产的出售、转让,必须报县国资局审批。对于那些已经投入到使用中去的基建工程,必须在年底前做好决算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等级工作。 3.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除了正常清偿各种往来款项之外,对于长期没有发生变化的款项和呆账,必须在核实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能够调账。 4.把好政府采购关。对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严格基建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凡项目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都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三)加强教育,强化培训力度 1.建设好乡镇财务人员队伍,提高其整体素质。在选择乡镇财务人员的时候,必须保证其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都非常的出色,并且还应该保证队伍本身的稳定性,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做好财务工作。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于乡镇的相关领导干部必须对其进行财经法规以及财政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重视干部法制观念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这样在干部开展工作的时候其遵纪守法自觉性以及工作主动性会有一定的提升,能够降低领导干部违法情况出现的概率,增强依法理财、管财和治财的自觉性,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3.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作者单位:浙江省淳安县财政(地税)局)

第三篇: 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思考

摘要:建设现代的新农村,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杠杆。农村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发展的大局,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繁荣与整个社会的稳定。文章分析和探讨了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强化农村财务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 财务管理 问题 建议

On the strengthening of rural financial management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new rural, rural financial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foundational work, is a powerful lever for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y. Rural financial management level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new rural development situation, related to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rural prosperity and stability of the whole society. The article analyzed the current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rural areas the main problem that exists generally, put forward aggrandizement country financial management advice

Key word: countryside financial management question

suggestion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是农村工作的难点,也是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还是农村各种矛盾的焦点,更是整个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财务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对党群关系,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和谐社会的发展都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我认为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财务管理是不断发现和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的重要课程。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

当前农村财务管理虽然取得了一些较好的进展,但在实践中,由于开展工作不平衡,缺乏有效和有力的长效机制保障,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前清后乱现象严重,农村集体经济各地发展不平衡。反应农村干部财务问题的举报和上访比较多。因此,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棘手的问题和艰巨的任务。

二、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不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制度不健全。现在农村的大部分村级经济组织,甚至部分乡镇政府,根本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财会人员对于集体的收入不记账,支出无凭证,账目混乱不堪。目前,在国家加快城市化进程中,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存在的财务问题更多、更严重。比如,土地出让金的分配、“小产权房”的建造和出售等,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来规范,村民意见大,致使一些经济问题发展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农村财务管理公开化、透明程度较低。农村的账目一般是好几个月或一年才公布一次,有的甚至是一年也不见公布一次。村民是“只见钱出,不见钱进”,他们常常不知道钱花在了什么地方,这种不公开、不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往往造成干部胡支乱花,肆无忌惮地用群众的钱干自己的事,以此来满足自身的私欲。在农村有这样的顺口溜: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越来越富裕。

(三)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和监管力度薄弱。农经、财经部门工作侧重于事后监督,对事前、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特别是少部分村干部的自律意识淡薄,不能接受监督;部分乡镇领导对村主要干部侧重于使用,忽视监督和管理;农村领导干部碍于情面和怕得罪人,不愿监督;财务管理人员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村民主义理财小组由于文化素质底,参政议政能力差,起不到监督作用,因而使农村的财务管理出现前清后乱、边清边乱现象。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农村财务会计人员对《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了解不够,不能规范的使用原始凭证,健全并正确的使用会计科目,也不懂得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等基本的账目登记。会计资料保存也不完整,在交接手续中,只求进度,不求质量,移交前,没有进行财务清理或清理不彻底,导致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存在账账、账实不符以及“白条”抵库等现象,给“村账乡代管”工作带来诸多隐患。

(五)农村会计队伍不稳定,财务人员素质低。据调查,我国农村财会人员普遍文化程度低,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无证上岗等现象严重,导致财务档案管理不完善,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集体收入不能及时入账,债权债务余额大、笔数多,回收率低而上级主管部门忽视了对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加之每逢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往往也跟着换,不能保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六)村官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据有关调查显示,“村官腐败”所引发的群众走访、举报,占到了上访举报总量的70%以上,村官腐败已经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毒瘤。这些都不仅仅影响了干部关系、党群关系,还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原因分析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农村财务管理主要通过设置财务账簿、使用会计凭证、办理会计业务和保存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来实现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连续性。要求会计人员保持相对的稳定,并具备一定的任职资格。会计基础工作,既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又是财务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防止财务混乱的重要保障。农村的财务管理的基础还未能达到这些要求,导致会计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

2、对财务管理的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农村财务预决算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行政村一级没有必要开展预决算,只要自己不贪污,再加上财务公开,只要钱用在集体事业上,怎么用都没关系;一是农村财务预决算执行严肃性不够,虽有预决算,但流于形式,往往偏离预决算轨道。

3、财务公开不到位,管理不民主,监督乏力。尽管管理集体财务是管理人员的崇高职责,但当他们自身利益与集体利益不完全一致或产生矛盾时,就有可能凭借权力来满足自身利益而背离集体利益,致使集体资产流失。在许多地方,农村财务管理没有透明度,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并且承担指导和监督农村财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常常因经费紧缺或包村蹲点,使中心工作不能开展正常的财务审计,使一些任意挥霍集体资金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导致农村财务管理乱上加乱。

4、理财观念落后,法制观念淡薄。长期以来,不论是决策层还是具体的财会人员,都把农村财务管理定位在低层次、低水平的管材理财观念淡薄。再者农村财会人员及村干部,法制意识不强,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较低,存在一定的侵占集体财产、贪污等不良风气。

四、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健全民主理财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有章可循。首先要建立十项“制度”,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其次,全面推行村账乡管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水平,使农村财务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由此,农村财会人员可以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使各项财务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加大农村财务公开的透明度,形成群众参与的民主理财,使真正的民主在农村得到落实。财务公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公开时间要及时,以免日久天长,时过境迁,即使公开了也因群众记忆不清而起不到监督作用。二是公开内容要真实,每个项目在公开前都要核实清楚,谨防失误或蒙骗群众,带来负面效应。三是公开项目要具体,对群众关注的干部报酬、非生产性开支、集体资产使用情况等要作详细说明,而且农村的预决算执行情况要在年初和年末分两次公开。民主理财应该做到:一是选举成员要民主。选举那些敢于为群众说话,乐于为群众说话,正直、办事公道、关心集体事业、文化基础好的人。一是理财活动要民主。对活动的审核、群众疑问要进行专项处理。财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手段,因此只有在财务得到公开的情况下,民主理财才能真正的实施,群众才能参与财务管理,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管理能力得到强化。

(三)强化“两项监督”,加大审计力度,完善农村财务监管体系。“两项监督”,即群众监督和业务监督。强化群众监督,不仅仅是向群众公开财务,而是要花大力气抓好民主理财制度的落实,把集体财务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强化业务监督,就是要加强业务主管部门对农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一是要合理分工,突出重点。把财务管理的重心放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上。二是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经考核选拔审计人员,组织审计人员的培训,颁发审计证书等,以保障审计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有效展开。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对农村经济实施双管,以促进农村财务监管体系的完善。

(四)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落实基础工作,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农村财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规范使用原始凭证,健全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基本会计账簿,规范填制记账凭证,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同时各乡镇经管站要配备会计电算化的硬件和软件,使农村财务记账、算账、结账、报表编制等一系列会计工作实现电算化,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推进财务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五)保持财会队伍的稳定,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健全完善农村财会人员的任免制度,稳定农村财会人员队伍。凡经群众推荐,村委会上报,乡镇考核合格,应由县财政局审批统一颁发聘书;建立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农村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不经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对农村财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不培训,培养财会人员的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更要注重对财会人员政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培养。同时,要建立会计人员认证上岗制度,要求农村财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六)加强对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乡镇主管部门要对村级干部进行思想教育的指导,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在加强法制宣传的同时,也要加强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农村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做到秉公办事、为政清廉,使之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保证。

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其他建议:

1、提高农村干部和村民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支持、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财务管理活动。

2、积极推行农村财务改革,实行村财乡管集中记账。

3、不断创新农村理财机制,适应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4、加强农村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总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监督约束干部权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的主要内容。我们应该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使其能有更好的发展。

结论:农村财务管理所起到的杠杆作用,既提高了农村财务基础整体水平,又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秩序的稳定。祈望本文问题和建议的提出,能对农村财务管理的发展和完善有一定的帮助。我相信,随着农村经济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财务管理也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科学,可以为农村进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图书 农村公共财政建设与实践 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 浙江省农村财政研究会 2007年:272 新农村建设与城镇财政转型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中国财政学会城镇财政研究专业委员会 2008年:329 [2]、期刊年第14期:51

愈世国 余爱学 王新春 村级财务管理之我见财会研究 2010

第四篇:关于加强街道机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街道机关财政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支出,确保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的正常发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济长财字[2005]2号文件规定,结合办事处实际,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就加强街道机关财务管理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望各单位和个人认真贯彻执行。

一、经费支出对象和范围我街道财务支出对象为街道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街道聘干和退居二线在编人员);支出范围为:工资、公务费、职工福利费及其它支出。有经济收入的部门参照此规定执行。

二、经费支出标准

1、工资性支出,按照区人事局、财政局核准的工资、津贴及其它补助的发放标准,每月由街道财政所拨入银行,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实行统一发放。

2、公务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职工教育经费、机动车燃料及修理费、取暖费、水电费和电话费等。(1)办公费,办公用品由财政所实行统一购置和发放,并进行登记、核销,一月一公布。无经济收入部门(含党政办公室)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打印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定点安排,原则上全年打印费不准超过5万元。有经济收入部门的打印费用自行解决。(2)会议费。党工委、办事处召开的一般性会议支出由党政办公室列出预算,财政所直接拨付到党政办公室安排使用;重大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开支由党政办、财政所抽调专人管理,统一安排;部门性会议费用由部门自行解决。(3)职工教育经费。干部职工参加的学历、职称、晋升学习,其学费、差旅费等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组织指派或上级明文规定的除外)。未经组织批准自愿参加的各类脱产学习,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一律停发。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到外地挂职的干部,其工资待遇按上级文件执行。凡上级安排的培训班、外出参观学习等经费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4)电话费。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每人每月电话费补贴200元,享受正处级待遇(含正处级)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元,话费随工资发放。各部门电话费继续实行包干制度,财政所按照电信部门规定的交费时间提前拨付党政办公室,每月拨付标准为3100元(含部门电话包干费、微机联网费、党政网)。特殊部门电话费用实行包干制,由街道财政统一列支,其中城关派出所每年2000元、武装部每年1000元。(5)水电费。街道办公楼水电费用由街道财政统一缴纳。水电管理由行管办具体负责,加强管理,定期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6)采暖费。按照区热电公司核定的采暖费标准,由分管财政的领导签字,财政所直接缴纳。(7)退休在编干部职工的安家费和住房公积金。在编的干部职工正式退休后只发安家费及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不享受建房补助费。(8)机动车燃料及维修费。车辆保养维修实行定点包干制度。车辆保养维修时,由办公室开具维修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指定厂家维修。对违反审批程序或不在指定厂家维修的,一律不予签字报销。车辆维修保养费实行总量控制,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使用。车辆养路费、保险费由财政所统一购买发放。车辆燃油费,日常车辆用油由财政所及时购买油票,党政办统一安排用油。,实行燃油定额包干制,每车每月用油不得超过200公升,超支不补。外出参观学习及中心工作等特殊情况用油,按有关程序由财政所直接安排。

3、招待费。凡上级单位或外地来人到我街道进行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由有关领导通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开具餐券到指定饭店就餐,无餐券一律不予报销。要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其标准为每人40元(含烟、酒、饭菜等)。对有经济收入的部门,招待费用执行上述标准,经费自理。

4、服装费。按国家有关着装文件规定,服装费由个人、财政和所在部门按照3:4:3的比例承担。

三、经费支出的程序

1、财政资金的支出。5000元以下开支由分管财政领导签字;5000元以上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共同签字;大额支出由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2、非税收部门资金的支出。凡是有收费的部门资金必须全部纳入财政管理,实行专户储存、及时入帐入库,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各单位银行多头开户、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巧立明目、乱支乱用资金,违规者追究部门负责人及会计的责任。对合理的开支,100元以下的办公费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5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把关审签;500元以上的由分管财政的领导签字;大额支出由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从部门经费中列支。

3、各管理区资金的支出。各管理区的收支必须纳入街道财政统一管理。财政所设立专人,统一帐薄,统一核算,统一票据,统一记帐。对500元以下的合理性支出,由管理区书记签字;500元以上的由分管财政领导签字;2000元以上的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签字,从管理区经费列支

。管理区的债权债务由各管理区自行负责。

四、财产物资的管理

1、财产物资的管理。各管理区及各部门的一切财产物资均归街道办事处所有,由行管办、财政所负责登记,并建立财产物资帐目、档案,档案一式两份,财政所、行管办各执一份。街道财产、物资的调拨、购置和报销,必须报分管领导签字,并经党工委研究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购、处置、调拨、挪用任何街道财产物资。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财产、物资的购置、报销应由财政所、行管办及时入帐登记和备档(报销后应及时在帐目中注明)。财产、物资的存放由街道指定专门仓库存放。出库时应办理出库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街道各部门、各管理区的一切固定资产(房地产、车辆、耐久物品)产权均归办事处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产权的隶属关系,不得买卖、处置和改作其它用途。如变更产权、处理和改变其用途,应报办事处审批。各部门(农、林、水等几站所)的房地产及其它固定资产,由办事处财政投资建设的,未经党工委、办事处审批,不得变卖、开发和作一切权属变更;产权界线不清的应由街道有关部门作好产权界定工作(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权属界定前不得作任何处理。

四、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联合组成财务监督审计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有关部门和管理区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文不相符者,以此规定为准。

第五篇:关于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现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要依据教育局制定下发的《关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规定》、《关于规范乡镇教育财务管理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结合本校实际,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公示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管理制度。

财务公示内容包括公示财务管理、财务收支情况。学校要设立财务公示栏(牌),对收费项目与金额、代收费项目与结算情况、学校经费的预决算、资产增减变动情况、修缮项目的预算、决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贫困生救助、资助情况以及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财务方面的热点问题实行公示。

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学校建立由工会牵头(学校校长和分管财务负责人回避)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学校推荐,教代会通过产生,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任期与教代会同步。民主理财小组人数,视学校规模一般由5至7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要积极参与学校财务管理活动,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与决定。每,民主理财小组要对财务的运行状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情况、固定资产账目等进行检查,形成学校财务管理情况报告,向教代会作出汇报。

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事学校财务管理的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要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一位校级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划定审批权限,各负其责。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变相套取资金、白条列支、大额支付现金现象的发生。

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学校资产台账,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二、严格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管理

(一)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根据《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由教育财务核算中心根据工程进度办理资金结算手续,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不再拨付到项目学校。学校根据工程进度提报支付申请,由发展规划办核实确定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进度,报局领导,待局领导批准、签字后,由核算中心支付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行公示制度。各学校所有修缮项目都要通过财务公示栏(牌)公示。

1、公示要求。修缮项目开始前后要予以公示。项目开始前3日内,公示计划实施项目内容。项目完成后,公示决算金额及实际完成项目内容。项目完成,公示完毕后3日内,填写学校修缮项目公示回执,作为各学校到核算中心报销的附件之一。公示结果要如实填写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工程量、定额标准、施工具体达到的要求等。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

加强对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公示的修缮项目,或者教职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而未及时调整的修缮项目,不予支付资金,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固定资产管理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购置固定资产要及时增记固定资产账;固定资产用于抵押和担保,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四、归并教学点的财务核算

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各教学点不再作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教学点财务收支纳入其所隶属的学校核算。隶属学校作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财务收支统筹安排。

五、监督检查

建立财务管理跟踪问效制度。做到内审与各级审计部门审计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落实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对不严格落实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学校,进行通报;对挤占、截留、挪用学校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流失或损失浪费,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公款私存,乱发钱物等行为,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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