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2023-02-18

第一篇:节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建质〖2006〗192号)

一、建筑单位的节能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1、组织设计方案评选时,应当将建筑节能要求作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2、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当建筑设计修改涉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时,必须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有关建筑材料和设备,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5、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步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

6、在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注明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对采暖空调、通风、电气等系统,应当进行调试。

二、设计单位的节能质量责任和义务

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立建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2、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要按功能要求合理组合空间造型,充分考虑建筑体形、围护结构对建筑节能的影响,合理确定冷源、热源的形式和设备性能,选用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

3、初步设计文件应设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包括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须同时报送有关建筑节能专题报告,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目标等内容。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节能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2、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材料中应包括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3、审查机构应将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四、施工单位的节能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等进行检验。对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符合建筑节能要求。

3、应当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应当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特别应当加强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节能标准规定。

5、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采暖空调、通风、电气等系统的调试,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6、保温工程等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监理单位的节能质量责任和义务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并签字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以及涉及建筑节能功能的重要部位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3、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

4、应当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

六、其他相关单位的节能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近进行施工和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当责令改正。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反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143号令2005--11—10

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题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鼓励发展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太阳能和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其他技术成熟和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全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12月4日联合颁发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14条。

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它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对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

监理单位,应执行该规定要求。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该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玻璃。

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对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1.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2.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3.幕墙(全玻幕除外);

4.倾斜装配窗、各类顶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5.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6.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7.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

8.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9.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10.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11.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其中,第(11)项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建筑物按规定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中设计非安全玻璃,也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安装非安全玻璃。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在建筑物按规定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明。

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玻璃,应检查有关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对第(3)、(4)、(5)项所列部位的安全玻璃安装施工完成后,有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中间验收。未经中间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1、 工程地点:***

2、 工程特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6947.5㎡,其中艺术学院14262.4㎡,外语学院10439.4㎡,外墙节能设计为外墙外保温保温砂浆,门窗使用中空玻璃,屋面保温层设计为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3、 工程参建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质量安全监督单位:***

二、监理工作过程和成效的汇报:

1、本监理项目部建立以总监为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制定岗位责任制;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证:

2、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严格执行承包合同、工程报验制度、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制度等。

3、项目监理单位严格按工程监理规范执行,对每一项隐蔽工程,均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隐蔽检查验收纪录。

4、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对节能工程中所使用的进场原材料,均在有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复试合格后才允许其在节能工程中使用。

5、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公司口头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能按时限落实整改并经监理单位验收。

三、工程质量评估依据、范围、监理对象: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2、国家及省市现行关于节能工程方面的条例、政策、文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3、设计图纸与图纸会审纪要、标准图集等

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5、《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

6、现行预算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物价信息及业主书面确认单价联系单。

四、工程质量评估内容:

1、首先对施工企业的现场项目部的组织结构进行必要的了解。要求其建立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指定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实施措施。

2、编制原材料取样送检计划,严格把好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关及材料复试关,以确保工程所用的材料能符合要求,为质量的保证打下基础,为此要求施工单位在材料进场后必须向监理项目部审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见证取样、封样送检、复试合格后方能应用在本工程,其间审核所进场的各类原材料的合格证、质量保书、复试报告等。

3、编制施工阶段旁站方案,工程实施过程中,巡视、检查、旁站到位,项目监理机构制定“节能工程施工阶段旁站监理方案”,监理人员按方案实施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班落实整改到位。

4、对隐蔽工程、重点结构部位的施工,采取“全过程监理”,严格各工序的自检、专职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对未经各工序的上述二检及隐蔽项目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项目监理单位严格按工程监理规范执行,对每一项隐蔽工程,均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隐蔽检查验收纪录。

五、各分部、分项质量情况

1、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评情况 序

号 分部

名称 分项工程 名称 检验 批数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 监理单位验收评定 1 屋面工程

屋面保温层 8 合格 合格 2 装饰装修工程

外墙外保温 8 合格 合格 金属门窗保温 30 合格 合格

2、节能工程现场检测结果

○1建筑围护结构外墙、屋面传热系数(单位:W/(m2•K)) 序号 取样部位 轴 线 设计标准要求 检测结果 结 论 1 艺术楼外墙 一层6/K-L轴 K≤1.5 1.13 符合要求

2 艺术楼屋面 五层9-11/M-1/M轴 K≤1.0 0.96 符合要求 3 外语楼外墙 一层14/B-C轴 K≤1.5 1.22 符合要求 4 外语楼屋面 五层12-14/B-C轴 K≤1.0 0.97 符合要求 ○2门窗传热系数

序号 取样部位 检测结果 结论(保温性能等级) 1 艺术楼铝合金外门 3.45W/(m2•K) 6级 2 艺术楼铝合金平开窗 3.32W/(m2•K) 6级 3 外语楼铝合金外门 3.42 W/(m2•K) 6级 4 外语楼铝合金平开窗 3.37W/(m2•K) 6级

3、质量控制资料

施工单位对节能工程质量自评,监理复核质保资料、分项工程合格项数。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见附表。

4、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见附表。 节能工程技术资料汇总清单

项目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检查意见

管理文件及资料 1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节能篇) 1 符合要求 2 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含节能专项设计方案) 1 符合要求

3 节能产品准用证明(包括省级以伤的产品鉴定证书、节能技术与产品认定证或推广证) 1 符合要求 4 节能管理部门登记意见书 1 符合要求

技术文件及资料 1 节能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 符合要求

2 施工图审查意见 1 符合要求

3 保温隔热系统的性能检验报告 2 合格

4 保温隔热系统主要组成材料性能检验报告 3 合格 5 节能材料性能进场抽查复试报告 2 合格 6 外门外窗的气密性检测报告 4 合格 7 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46 合格

8 建筑物外围护综合传热系统现场检测报告 1 合格 9 隐蔽验收记录 31 合格

在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认真操作,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对应用原材料取样进行复试,全部合格。

六、对本工程质量的评估结论:

根据我项目部现场监理人员对节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及跟踪检测,经预验、整改,本工程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的预定目标。

综上述分部工程的评定结果,对节能工程评定结果如下:

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

2、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经过综合审评,认为该节能工程达到合格标准,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第三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保证书

为了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对该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规定,我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该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专项验收,经我单位查验,该工程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并出具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一、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我单位免费承担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二、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在我单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因住户使用不当,以及不可抗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单位保修范围内。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内容,我单位的保修期不少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特别声明:经我单位查验,本工程安装的供热系统装置均合格,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公司维修电话,我单位在5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在5日内没有维修或在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我单位保证在10日内进行更换。

四、有关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我单位将直接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我单位投诉,我单位将及时进行处理。

工程名称:吴忠市阳光骄子C区20#楼

施工单位维修负责人:

施工单位维修电话:

第四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均应符合要求; 4) 观感质量检查评定应符合要求; 5) 施工质量资料应包括:

A、墙体节能工程:

a、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b、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进场见证试验报告(保温材料试验报告、粘结、界面材料试验报告,耐碱玻纤网格布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试验报告,外墙涂料试验报告); c、施工记录;

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e、施工检测资料(保温板材与基层粘结强度现场检测报告,墙体保温层后置锚固件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饰面砖粘结强度现场检测报告,抹面胶浆试验的检测报告);

f、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记录;

B、建筑外门窗节能工程: a、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b、门窗合格证书、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证文件,进场验收记录(型材检验记录),进场见证试验报告(门窗气密性能试验报告、密封胶条性能试验报告); c、施工记录;

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e、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f、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记录;

第五篇:节能工程质量保证承诺书

由我公司承建的*************工程,现已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我公司保证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的落实,特此承诺:

一、我公司严格并按照现行的国家、行业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不随意修改节能设计文件。

二、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按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中明确建筑节能技术要求和产品技术指标,及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施工。

三、***********位于*******,工程建筑面积*********,为6层,建筑结构高度为18.95m,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等级为64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建筑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其中屋面保温采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保温A+B保温砂浆;外窗采用塑钢推拉窗,玻璃厚度为5+9A+5mm,外窗气密性等级为4级。

四、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节能验收合格后才进行竣工验收。

承诺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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