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工程系列评职称
关于工程系列评职称
关于201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8-14 10:31:57 点击次数:231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根据国家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27号)要求,结合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 2013年工程系列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者须是我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在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实行评聘分离的事业单位占编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本单位允许设置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最高等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3年7月31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行聘用手续的人员;⑤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参加上年度评价答辩未通过者,今年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专业技术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再接受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申报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学术水平与技术业务能力要求:
(1)高级工程师,按工作岗位不同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①生产、技术管理岗位。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具备指导相同专业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②研究、设计岗位。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主持、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具备指导工程师、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2)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应具备比相应岗位高级工程师更高的学术水平、专业技术业务工作能力,做出更突出的贡献,并具备指导本专业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4、任现职年限。任现职前已具备规定合格学历(至今已满5年)者,要求任现职年限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规定合格学历者,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任现职年限满7年;破任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上述相应任职时间最多提前2年。即:要求任现职年限满3年,为2010年底前聘任;要求任现职年限满5年,为2008年底前聘任;要求任现职年限满7
年,为2006年底前聘任。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者,要求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2年,即为2011年底前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工作。
5、外语条件。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人职字[2007]45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3号)的规定,申报评审者须在任现职以来,取得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应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的《成绩通知单》、2012年度以来省职称外语补充考试合格的《成绩通知单》。符合规定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1963年底以前出生的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或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人员,其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成绩,可作为申报评审的参考条件。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 [2002]98号)、《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扩充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人职字
[2005]118 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职字
[2010]41号)的规定,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 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三个模块)。可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 [2006]29 号)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执行。
7、考核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申报评审人员任现职期内的考核结果须都在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破格申报评审人员,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须有一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二)具体量化条件
1、高级工程师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论文及著作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 3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②独立撰写过两篇以上本人直接参与的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技术报告。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研究、设计和测试的主要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技术价值。同时提交1篇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③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过一本适用于工程师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 5 万字。同时提交1篇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成果与获奖方面,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完成一项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②完成两项市级以上重点基建、技改、新产品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成果具有独创性、技术先进,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完成一项以上大型或两项以上中型工程成套设备的研制工作,经同行专家鉴定,性能指标符合技术要求,具有明显的技术先进性,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④完成过多项研究课题或技术项目工作,这些课题或项目至少有一项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有两项以上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新产品奖等专项奖励;或三项以上获得过市级科技成果、新产品奖等专项奖励;或以主要发明人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
上,或实用新型专利两项以上,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⑤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践经验,在环境艰苦的生产现场,从事某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十年以上,公认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了突出贡献。
2、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论文及著作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国家级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 2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过 3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国家级至少 1 篇。
②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过一本适用于高级工程师及研究生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 10 万字。同时提交1篇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国家级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能力、业绩方面,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骨干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一项国家级或两项省(部)级重点工程技术项目,成果经相应主管部门验收通过。②完成二项以上大型或三项以上中型工程成套设备的研制工作,经同行专家鉴定,性能指标符合技术要求,具有明显的技术先进性,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③完成的科研成果或技术项目,至少有一项获国家科学技术类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类
一、二等奖;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并经转化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获得过一项国家级科技成果、新产品奖等专项最高奖,或两项省(部)级科技成果、新产品奖等专项最高奖。
3、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36号),申报评审者任现岗位职务期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时数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与接受继续教育结果要逐步挂钩,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4、工程师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申报评审者的思想品德、学历、资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外语、计算机、考核等基本条件须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的要求。其能力、业绩方面的具体量化条件,由各评委会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工程系列各专业工程师《评审条件》,结合本部门工程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对所制定的专业能力、业绩量化评审条件,须在评审范围内行政公布,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
(三)破格评审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不达相应专业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现职年限,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规定任职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者,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龄满 20 年;破格晋升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龄满 25 年。
2、中专学历者,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龄满 25 年;破格晋升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龄满 30 年。
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须同时具备《山西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条件》(晋人职通字 [1999]34 号)规定的相应量化条件(见附件 1 )。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根据《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晋人职字 [2006]47号),不受学历、资历、身份等条件限制,进行申报评审。
工程师任职资格一般不允许破格申报评审。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2013年工程系列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各专业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省人社厅授权的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工程系列(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 [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的评审工作,确保责任明确,工作到位。
(二)严把申报条件,严格评审程序。各高、中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管理,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开展工作。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收审材料、组织答辩、评审的时间按照《2013年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2)执行。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及其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人社职字
[2013]27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
2、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评价的系列<专业>除外),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各单位须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经审核批复后按核准的申报名额申报推荐。
3、专业工龄计算,从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之当年算起,实算至 2013年底。
4、申报评审过程中有关成果业绩的认定量化问题,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2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3 号)文件执行。2013年度对发表论文的审核要参照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公示的专业期刊参考目录。其中对2013年度发表的规定认可范围之外的论文,可委托评委会或专家小组审查、鉴定,决定是否予以确认。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在互联网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下载网页上要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印章。无下载网页的,各高评委办事机构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不予计算,只在评审时作为参考。
5、评审答辩,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晋人职字 [2006]30号)执行。
6、全省工程系列各专业高级工程师的申报评审,在 2013年度继续使用《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软件系统》,采取光盘与文字材料相结合的办法申报。申报所需《软件系统》光盘向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领取。关于申报评审材料的填报要求详见《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填报说明》(附件3)。其他有关事项,请与各专业高评委办事机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76760
22、7676026)联系。
7、对截止2013年7月31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原单位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附延长退休批准文件、退休文件、正式有效的返聘(聘用)合同。
8、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肃评审纪律。各职称评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精神,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净化评审风气,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对工作中不按程序操作,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将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申报者要实事求是填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取得的相应资格一律作废,3年内不得再申报
参评。
附件:
1、工程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量化条件
2、2013年度工程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3、工程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填报说明
附件下载:附件.doc 2013工程安排.xls
附件下载: 附件.doc 2013工程安排.xls
附件下载: 附件.doc 2013工程安排.xls
附件下载: 附件.doc 2013工程安排.xls
《机械管理开发》 欢迎投稿 欢迎刊登广告 【 来源:山西经济和信息化出版传媒中心 作者:信息中心 发表时间:2014-04-24 15:22:23 点击次数:85 】《机械管理开发》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山西经济和信息化出版传媒中心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是山西省机械装备行业唯一的的综合性科技期刊。杂志创刊于1986年,双月刊,国内、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CN14—1134/TH、ISSN1003—773X,是《中国知网》、《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期刊网》等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集权威性、指导性、理论性与实用性于一体,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欢迎广大作者积极投稿!
征稿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科研及推广院(所站)、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广大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硕士博士研究生、管理人员等。
征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3500字。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
则请与本编辑部联系确认。
7)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编辑部不退稿。
8)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编辑部。
9)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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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开展2012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及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的通知大全
关于开展2012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及初级
职称考核认定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2‟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集团公司2012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及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河南省矿山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附件1)
二、评审方式
河南煤化集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矿山、化工、电气、机械、电子、城建、环保、煤炭、冶金、建材、轻工、水利、技术监督、纺织等14个专业申报人员评审工作。
河南煤化集团永煤公司、河南煤化集团焦煤公司、河南煤化集团鹤煤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永煤公司、焦煤公司、鹤煤公司所属单位矿山工程专业申报人员评审工作。
其它系列(专业)申报人员应及时与集团公司职改办联系出具委托函,委托其它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1
审委员会进行委托评审。
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根据所在单位及申报系列(专业),报送申报材料到相应中评委进行职称评审;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根据所在单位及申报系列(专业)报送相应材料到相应中评委进行职称考核认定。
三、报送材料
1.工程师 ⑴钢笔规范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⑵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20份。此表统一使用A3纸打印,所有印章均为红章。下载、填写和打印•评审简表‣请参照•关于使用职称软件填报的补充说明‣(附件2)。
⑶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2012工程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同时接收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⑷①毕业证书原件;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③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④任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⑤任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⑸提供近4年的个人考核材料,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4),每年一份。
2.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⑴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2012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
⑵①毕业证书原件;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四、其他要求 1.任职年限。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10]153号)文件精神,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2008年8月初聘的助理职称也可参加评审)。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以此类推。
2.学历认证。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职称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经认证或未提供注册备案表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3.工程师评审费:200元/人。
4.后续学历一律从取得学历之日(以发证时间为准)起满两年方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5.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一律视为学历不合格。
6.申报矿山、机械、城建、环保、轻工、化工、冶金、建材、水利、电气、电子、技术监督、煤炭等专业职称评审人员,准备相应材料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永煤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1.河南省矿山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条件实施办法 (试行)
2.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关于使用职称软件填报的补充说明
4.数据字典更新代码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联系人:付小非联系电话:0370-5197906)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三篇:工程系列职称评定
应具备的条件和所需资料
一、技术员应具备的条件
中等专业学校或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技术工作满年。 提供资料:
1、学历证书(经本单位验证)复印件1份;
2、本人从事技术工作总结1份。取得突出成果的相关资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1式2份。
二、助理工程师应具备的条件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满3年或履行技术员职责满2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或履行技术员职责满4年。
1、学历证书(经本单位验证)复印件1份;
2、技术员资格证书(经本单位验证)复印件1份;
3、本单位聘书复印件1份;
4、本人从事技术工作总结1份,专业论文1份。取得突出成果的相关资料。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1式2份。
三、工程师应具备的条件
本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或履行助师职责满4年;专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满8年或履行助理工程师职责满4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满15年并履行助理工程师职责满5年。
1、学历证书(经本单位验证)复印件1份;
2、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经本单位验证)复印件1份;
3、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4、英语、计算机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文屏镇辖区工作人员);
5、本单位聘书复印件1份;
6、本人从事技术工作总结1份,专业论文2篇,1式2份,分主论文和参阅论文,在封面标题下注明主论文、参阅论文。取得突出成果的相关资料;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1式2份。
四、高级工程师应具备的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履行工程师职责满5年;专科毕业,履行工程师职责满5年,累计专业工作满20年;中专毕业,履行工程师职责满5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满25年。
1、学历证书(经本单位验证)复印件1份;
2、工程师资格证书(经本单位验证)复印件1份;
3、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4、英语、计算机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文屏镇辖区
工作人员);
5、本单位聘书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1式2份;
7、省级直属部门规定的相关资料。
说明:
1、以上要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联系人:鲁甸经贸局办公室 赵彦章电话:0870-812144213638891295
3、所有书写材料不能有任何污点。论文分别打印装订成册,其它资料装订成一册。
4、所报送材料必须装在一个档案专用盒里,并将个人联系电话写在档案盒右下角,以便联系。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填表说明: 封面
职务系列:工程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技术员的不填写此项;申报助理工程师的填写技术员;申报工程师的填写助理工程师;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填写工程师。
申报何职务任职资格:填写所要申报的任职资格名称。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填写本单位全称。
主管部门:填写全称。
填表时间:小写,如2009年1月1日。
表
一、基本情况
行政职务:不填
何时获何职称:填写年月日及获得职称。如200
6、
8、26获助师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履职时间:填写现有任职资格年限(实际年限)
现从事专业及年限:年限按计算工龄的方法计算填写。如:采矿 10年。
学历:有多个学历的从中等专业学校开始填写。 表
二、主要学历、经历(时间不能间隔)
表
三、业务自传。必须先写明何时毕业于何校,何时参加工作,何时取得何任职资格。
表
四、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能间隔)
表
九、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登记:考核时限必须逐年填写,如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单位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两栏不能用印章代替签名。不加盖公章。
表
十、自我鉴定:签名处填写本人姓名,不加盖任何印章。
表十
一、基层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基层单位印章。
表十
六、推荐资格审查意见和任职资格审批意见
单位审查意见:填写“所填材料属实,同意申报”。加盖基层单位印章。
单位主管部门或系列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填写“条件符合,同意申报”。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职称服务须知
一、申报条件(根据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
(一)技术员
1、中专学历:见习满1年(非全日制中专2年)
2、大专学历:见习满1年
(二)助理工程师
1、研究生,双学士学位毕业
2、本科学历:见习满1年
3、大专学历:任技术员2年以上(非全日制大专学历任技术员3年)
4、中专学历:任技术员4年以上
(三)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
3、本科学历:任助工4年以上
4、大专学历:任助工5年以上
(四)高级工程师
1、博士学位:任工程师2年以上
2、本科学历,任工程师5年以
注:根据闽人发[2004]145号文精神,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考核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基础上,相应增加一年的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正常考核确认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一份)
2、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一式一份)
3、两寸相片一张
(二)申报评审确认
*申报评审技术员:(申报材料和说明以当年文件为准)
1、单位推荐意见(一式一份)
2、评审表(一式两份)
3、简明表(一式十五份)
4、个人业务技术总结(一式二份)
5、学历证明(复印件)
6、任职证明(复印件)
7、培训证明(复印件)
8、有关业绩(复印件)
9、公示情况证明
10、相片(两寸两张)
*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申报材料和说明以当年文件为准)
1、单位推荐意见(一式一份)
2、评审表(一式二份)
3、简明表(一式十五份)
4、近两年任职考核表(各一式一份)
5、个人业务技术总结(一式二份)
6、学历证明、技术员证、聘任书等(复印件)
7、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
8、任职证明(复印件)
9、有关业绩(复印件)
10、公示情况证明
11、相片(两寸两张)
*申报评审工程师:(申报材料和说明以当年文件为准)
1、单位推荐意见(一式一份)
2、评审表(一式二份)
3、简明表(一式二十五份)
4、近两年任职考核表(各一式一份)
5、专业论文(一式二份)
6、个人业务技术总结(一式二份)
7、主要成果材料(复印件)
8、学历证明、助工证、聘任书等(复印件)
9、近四年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42课时/年)
10、任职证明(复印件)
11、有关业绩证明(复印件)
12、相片(两寸两张)
第五篇:民航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及初级、中级职称认定条件
涵盖范围和对象
属民航主体系列的工程技术(含飞机维护修理、设备及特车修理、计量检测、维修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技术人员,可认定或评审相应的技术职务。其中:
一、 劳务派遣制员工,在我公司工作满二年,并符合规定,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
二、
驻国外办事处、国内营业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原单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三、
病假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恢复工作一年后方可参加。
四、
全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期间,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五、
离退休人员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六、
受党内处分和行政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七、
正在接受涉案审查,尚未查清结论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八、
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或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员”级职务。
2.
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申报“员”级职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申报“助理”级职务。
3.
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助理”级职务。
初级、中级职称认定条件
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可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要求,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职称认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工作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2.
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二、符合下列条件,工作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职务。
2.
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认定“员”级职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认定“助理”级职务。
3.
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认定“助理”级职务。
4.
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即可认定“助理”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