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奖罚条例

2022-07-17

第一篇:酒店员工奖罚条例

酒店员工奖罚条例细则

一、惩处条例

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吃零食。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5、不走楼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电梯。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酒店外人员进入酒店。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1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元以上。

轻度过失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3元以上;管理者处以5元以上。

小过失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服务工作。

6、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7、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设备。

9、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机密,遗失酒店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5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0元以上。

大过失

1、三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记小过失处理。

2、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严重损失。

5、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

6、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7、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8、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1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5元以上。

辞退、除名或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盗窃或私拿酒店物品,私开客房。

5、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6、酗酒、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8、故意损坏公物。

9、利用公职谋私,贪污、挪用公款。

10、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酒店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酒店形象。

11、记一次大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12、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2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0元以上。

二、奖励条例

1、 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除班前会上表扬外,可奖励5元以上。

2、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或节能降耗做出贡献。除表扬外,可奖励10元以上。

3、 优质服务,受到酒店领导或客人好评。除表扬外,可奖励15元以上。

4、 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5、 拾金不昧,为酒店赢得声誉。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6、 扎实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或得到职位提升。

7、 见义勇为,保护集体和宾客财产生命安全。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

8、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除表扬外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第二篇:酒店奖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条例采用直接扣分值和加分值,综合每月总经理室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检查所扣分及平时由总经办、值班经理巡视检查扣分的分值来减发各部门当月绩效、考评工资,部门工作特别出色,可酌情加分(质效分值为每分5元)。

第二条、质检对象:餐饮部各职能部门。质效分值为每分5元每次。 第三条、质检内容

1、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质量;

2、员工仪容仪表、礼节礼貌、组织纪律、服务质量。

3、硬件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

4、客人投诉、表扬及建议等。 第四条、具体实施评定办法

由总经理办公室定期及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到人力资源部。当日统计总分后给予处罚和奖励。

第二章 奖励细则

1、对酒店管理、服务做出重大贡献者,特别是在对重要顾客的服务中获得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的,应给予重奖,视成绩大、小奖4或10分。

2、服务质量高,服务态度好,无客人投诉的部门优秀员工奖励10分。

3、严格控制成本,有明显节约者,奖励4分。

4、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使酒店免受损失者,奖励14分。

5、服务周到、热情,忠于职守,并经常得到顾客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者,奖励6分。

6、视物品贵重程度,拾金不昧者,奖励2-10分。

7、举报跑单、多收顾客的钱财或其他有损酒店利益的行为并查有实据者,奖励4-10分。

8、对酒店经营出谋划策,提出有价值建议或使酒店取得明显效益者,奖励2-10分。

9、为保护宾客、员工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奖励2-10分。

10、在顾客有误会或受到宾客无理取闹、打骂的情况下,仍尽心尽力工作,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者,设忠诚工作奖,奖励2-10分。

11、部门工作突出,每月所受质检扣分最少,被评选为优秀部门,可酌情加部门质效分10分。

12、举报员工违规、违纪行为(除向其保密外),奖4分。

13、注重酒店形象,维护酒店声誉受到酒店领导表扬者奖2-4分/次。

14、服务态度好,处处为宾客着想,帮助顾客解决困难,受到宾客表扬者,奖2分/次。

15、清洁卫生检查优,能长期保持者,奖2-10分。

16、见义勇为、维护酒店利益,对发现、排除重大隐患事故者,奖6-20分。

17、员工当月无不良记录,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奖6分。

18、技术革新,为酒店节能降耗作出贡献者奖10-50分。

19、代表酒店参加各种比赛获得奖励及名次者,奖20-50分。

20、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菜品创新,带来可观经济效益者,奖10-100分。

21、部门员工报修意识和维修动手能力强者,奖2-4分。

22、连续三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奖6分。 第三章 处罚细则

一、工作纪律及行为规范

1、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5分钟给予警告,累计6-10分钟扣1分。累计11-30分钟扣6分,累计30-60分钟扣10-30分。累计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管理人员扣双倍)。未请假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2、不修仪容,不着整齐的制服,不戴工号牌或戴禁戴的装饰物者,(扣1分)。

3、工装脏、皱褶、不扣衬衣或外套扣、挽袖、破损、开线掉扣(扣2分)。

4、女员工宜淡妆,不能浓妆艳抹,避免用气味浓烈的化妆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手镯、(结婚戒指除外)、手链、脚链、项链、胸针等(违反扣2分)。

5、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行走或乘坐电梯者(因工作除外),违反扣(4分)。

6、当班时串岗,围堆聊天,擅自调班者,扣2分。

7、在酒店公共场所大声说笑,嬉笑打闹者,扣3分。

8、无礼貌用语,缺乏笑容,缺乏热情者,扣1分,发现三次以上,予以警告或调换工种。

9、掌握基本常用礼节(问候礼节、称呼礼节、应答礼节、迎送礼节、操作礼节),违反每项扣2分。

10、公共场所内做到"四勤、三轻、无恶语",违反每项扣1-2分。

11、同客人交谈,注意倾听、精神集中、表情自然,不随意打听客人的谈话或插嘴,违反扣1-2分。

12、非当班时间,私自在客用场所逗留、闲逛者,扣6分。

13、在服务工作时服务姿态不佳者,扣1-2分。

14、未经允许使用提供给顾客的设施、设备、用品者扣2分。

15、禁止大声呼叫、哼歌,在对客服务中有不良行为(违反扣1分)。

16、在客人面前禁止打喷嚏、打哈欠、伸懒腰挖耳、鼻子、眼屎、搓泥垢、抓头捎痒、修指甲、照镜子、听音乐、看电视、报纸、吃东西、吸烟、整理仪容仪表、喝水、接打私人电话,违反每项扣2分。

17、在工作区域内上网、打私话,扣2分。

17、工作中对客服务不使用普通话,扣2分。

18、见到客人、上司不问候、不微笑,扣2分。

19、见到客人及领导不站立,不迎接,扣2分。 20、上班脱岗,扣2-5分。

21、员工吵架,扣10分,打架者立即开除。

22、泄露酒店机密,扣20分。

23、管理人员不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指示、不处理部门问题、不检查清洁卫生、不开早会、不开部门晨会、周会、不做员工培训。违反扣10分。

24、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使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扣5-10分。

25、不准带非酒店员工到工作岗位及员工宿舍,违反扣10分。

26、浪费酒店物资、物品能源(水、电、气、等)的行为,违反扣10分。

27、使用酒店客用物品扣10分。

28、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扔烟头杂物,做到制止别人乱扔,随手拾起地面的垃圾,违反扣1分。

29、工作不积极、不负责任,带情绪上班,态度恶劣,引起宾客不满者,扣10-20分。

第二条、工作区域清洁卫生质量

1、庭院、停车场干净、无垃圾,违反扣2分。

2、花木、花瓶、盆景、工艺品无灰尘、无异味、无害虫,违反每项扣1分。

3、照明灯具无灰尘、玻璃明亮、镜面无迹印,违反每项扣1分。

4、地面无污迹、无异味、洁净、无卫生死角,违反每项扣2分。

5、门窗和镜面无灰尘、玻璃明亮、镜面无迹印,违反每项扣1分。

6、楼梯、栏杆、地脚线无灰尘、无污迹,违反每项扣1分。

7、通道、过道、门厅干净整洁、无杂物、堆积物、无卫生死角,保持畅通,违反每项扣1分。

8、天花板无灰尘、无迹印、无蛛网,违反每项扣1分。

9、台面、家具无灰尘、无指印、水印、无污迹,违反每项扣1分。

10、房价牌、保险柜、指示牌、收款柜、宣传架、电脑、伞报架、工作台无灰尘无污迹,违反每项扣1分。

11、窗帘无污迹、无脱钩,违反扣1分。

12、衣架、垃圾桶干净,无积尘、明亮,违反每项扣1分。

13、布草间整洁无污迹、无毛发、无异味,违反每项扣1分。

14、空调、电视、冰箱、冰柜等电器设备无灰尘、无污迹,违反每项扣1分。

15、房门内外、侧面、顶柜、门把、闭门器无尘、无污迹,违反每项扣1分。

16、电源插座、空调开关、遥控器无尘,违反每项扣1分。

17、卫生间洁具、马桶水箱洁净、无异物、无异味,违反每项扣1分。

18、房间内空气洁净、无异味,违反每项扣1分。

19、浴帘、浴室无水迹、无污迹,违反每项扣1分。 20、工作车干净、无污渍,摆放有序,违反扣1分。

21、金属器具光亮无积尘、无油污、水迹,违反每项扣1分。

22、清洁工具无积尘、无油污,违反每项扣1分。

23、地毯干净、无污迹、无异味、无杂物、无烟洞,违反每项扣1分。

24、空调风口、排气扇干净无污迹,违反每项扣1分。

26、瓷器无灰尘、无污迹、无油渍,违反每项扣1分。

27、玻璃器具无灰尘、无污迹、无指纹印,违反每项扣1分。

28、食品有合格证、无过期、腐败变质,违反每项扣6分。

29、消防设备无灰尘、摆放整齐,违反每项扣1分。 第三条、操作规程

(一)、餐饮部

1、 服务不主动,对宾客不热情。扣1分

2、 服务员不了解预定情况,引导错误。 扣1分

3、 地面有杂物,污渍。 扣1分

4、 餐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扣1分

5、 服务员未为宾客铺台布、斟茶水、撤筷套、上香巾。 扣1分

6、 点菜时未与宾客确认,有误差。 扣1分

7、 上菜时未报菜名,或报菜名不清晰。 扣3分

8、 对冰镇过的酒、饮斟时未擦干,有滴水(每瓶)。 扣1

9、 将茶、酒水、饮料及汤水溅到客人身上。 扣3分

10、 服务员斟酒时位置站错,商标未对宾客。 扣1分

11、 宾客开始用餐,未按服务程序撤茶具。 扣1分

12、 烟缸及骨碟没有及时更换。 扣1分

13、 服务员未及时撤换餐具。 扣1分

14、 结帐时,未用结账夹,宾客签字,未递上笔且笔帽未对准客人,造成宾客不便。

15、 服务员跑菜、上物品不用托盘,扣1分

16、 跑菜错误按菜品原价赔偿并扣4分。

17、 传菜员在上菜前未仔细查看装盘质量,把关不严。 扣2分

18、 服务程序不规范。 扣1分

19、 宾客交办的服务事项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扣5分

20、 就餐单遗失,缺页(一次)。按500元每页赔偿并扣6分

21、 餐厅与厨房配合协调不够,影响出菜时间与质量。 分别扣3分

22、 客房送餐未按规定敲门,报称。 扣3分

23、 送餐单未分类填写餐具名称及数量。 扣2分

24、 未及时收回餐具或回收不全。 赔偿餐具并扣2分

25、 消毒柜内存放易挥发、易燃烧物品,餐具摆放凌乱扣3分

26、 备餐柜内餐具摆放杂乱;餐具不洁,有水迹、有私人用品。每项扣2-4分

27、 厨房地面、门、窗不洁、有污渍(每处)。 扣1分

28、 操作台卫生脏,摆放凌乱。 扣1分

29、 点单出错,导致客人投诉。 扣5分 30、 工作区域工程未及时报修。 扣2分

31、 工作时间闲聊、乱跑、站姿不规范。 每项扣1分

32、 客人意见和投诉不及时通报上级。 扣1分

33、 不合格餐具及用品摆上台面。 扣3分

34、 客人遗留物品,隐瞒不报。 扣8分

35、 地角线不干净,有灰尘。 扣2分

36、 画框有灰。扣2分

37、 对工作区域内各种设备(电脑、打印机)管理不善,影响正常工作。扣3分

扣3分

38、 工作电脑玩游戏,扣6分。

39、 厨房员工不按要求操作,导致机器设备损坏。 扣10分 40、 吧台物品摆放不整齐。 扣1分

41、 吧台有污渍,吧台内物品杂乱、卫生差。 扣1分

42、 台布褶皱不及时更换,四角下垂不均等(一张)。 扣1分

43、

44、

45、

46、 台布有污渍,或反面朝上(一张)。 扣3分 餐椅摇摆不稳,破损,摆放不规范、椅框有灰。(每把)。 扣1分 餐桌上未按规定摆放台卡。 扣1分 餐桌摆台餐具缺少。 扣1分

47、 台布、口布、毛巾、桌裙破损、有污渍(一处)。 扣1分

48、 菜单、酒水单、宣传单页破损,未及时更换。 扣1分

49、 餐具、酒具不洁,破损,有污渍(每只)。 扣1分 50、 台面筷套、牙签的徽标未朝上(每只)。 扣1分

51、 未经领导批准,免费或优惠给客人就餐。扣6分

52、 玻璃不清洁。 扣1分

53、 未作好客史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扣6分

54、 不及时上茶水,续杯迟。(每杯) 扣1分

55、 早餐开餐、收餐及补充菜肴不及时和台面不整洁(每次)。 扣1分

56、 看台不严,造成逃帐。 扣3分

57、 灯光、日光、温度调控不严。 扣1分

58、 由于未了解客人预定情况,导致客人投诉。 扣4分

59、 未提前站岗迎客。 扣1分 60、 台面摆台不合规范。 扣1分

61、 不了解当前估清菜式,重复改单。 扣1分 Ⅱ、茶室

1、 台卡不干净,未整齐摆放。扣1分

2、 吧台不干净;杯具摆放不整齐。扣2分

3、 茶壶不干净扣1分

4、 茶具有手印、水印。扣1分

5、 椅子、茶几、桌腿、小圆桌有灰尘每项扣1分

6、

7、

8、

9、 照明不正常 扣1分

绿色植、装饰品有灰 扣1分。 地上不干净扣1分

服务不主动,对宾客不热情。扣1分

10、 服务员不了解预定情况,引导错误。 扣1分

11、 地面有杂物,污渍。扣1分

12、 营业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扣1分

13、 员工未站位扣1分

14、遇见宾客不问好,接待宾客不使用礼貌用语,不热情主动,不注意语言技巧。扣2分

15、 大厅温度不正常扣1分

16、 家具摆放不正确扣1分

17、 地角线和画框有灰扣1分

18、 消洗间水池和地面不干净扣1分

19、服务设施未处于良好状态扣1分

20、屏风不干净扣1分

21、桌上烟灰缸不干净、有破损扣2分

22、 大厅玻璃窗和窗台不干净扣2分

24、 员工休息室不整洁扣1分

25、雅间地面脏扣3分

27、雅间卫生间洁具脏扣2分

28、吧台有员工私人的物品扣2分

29、 热水器未正常工作扣2分 30、 茶叶种类不齐备扣6分

31、 托盘不干净扣1分

32、点菜时未与宾客确认,有误差。 扣1分

33、将茶水溅到客人身上。 扣3分

34、点单出错,导致客人投诉。扣5分

35、工作区域工程未及时报修。扣2分

36、工作时间闲聊、乱跑、站姿不规范。每项扣1分

37、客人意见和投诉不及时通报上级。扣1分

38、客人遗留物品,隐瞒不报。扣8分

39、吧台有污渍,吧台内物品杂乱、卫生差。 扣1分 40、未提前站岗迎客。 扣1分。

41、由于未了解客人预定情况,导致客人投诉。 扣4

42、工作上的失误或过错,仍屡教不改。 扣2分

43、工作时相互推拖,协助不好,给部门或酒店造成损失扣2分

44、上班时间不用普通话。扣1分

45、服务过程中,效率低下或者工作责任心差导致客人的严重投诉。扣2分

46、上班时间私自离岗或有事离岗不向当班负责人汇报 。 扣2分

47、在一线工作区域吃东西。扣2分

48、上班时间打瞌睡。扣2分

49、客人的存放的物品不做好登记。扣2分 50、不按时参加部门例会。扣2分

51、违规使用客用设施(客用洗手间、电梯),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扣2分

52、大堂内不文明行为(追逐,大声喧哗,争吵,不文明姿态等) 。 扣2分

53、掌握语言技巧不灵活,处理不好宾客帐务答疑及有关索赔事宜. 扣2分

54、利用电话聊天 。扣2分

55、客人使用储值卡结帐不认真核查 扣2分

56、坐立姿势不正,位置不当,精力不集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扣1

57、所管辖区的公共卫生不够清洁,柜内存放私人物品。 扣2分

58、客人交办的事情没有按时按质完成 。 扣2分

59、交接班不清楚,责任不明确,宾客留言未能及时转达(转交)扣2分

60、遇见宾客不起立问好,接待宾客不使用礼貌用语,不热情主动,不注意语言技巧。扣2分

第三篇:KTV员工奖罚条例奖罚条例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迟到3次计为一次旷工)。

2、旷工:1次扣3天工资(旷工3次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3、病假:需出具病历单,视情况而定。

4、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5、包房卫生不合格:每点罚款5—20元。

6、不使用礼貌用语:每次罚款10元。

7、与客人发生争吵:罚款1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8、擅自脱岗,聚众聊天、打闹、说脏话:罚款5—20元。

9、在营业区内吸烟、饮酒:罚款10—50元。

10、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罚款30—100元。

11、与员工发生争吵、招摇生事:罚款2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12、服务生必须保持立岗,如因空岗所造成的跑单需照单赔偿。

13、所有在职员工必须了解本店概况、服务项目、包房及商品价格以及优惠政策,熟悉本店有关约束制度及处罚条例,达不到要求者罚款10—20元。

14、严禁员工进行陪酒服务,违者罚款5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15、员工用餐时严禁浪费,就餐结束后清理好卫生,违者罚款30元。

16、顾客投诉:罚款10—100元,严重者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17、因值班人员工作疏忽而造成损失,由值班人员全部负责,严重者负法律责任。

18、工作服装损坏或丢失罚款30—100元。

19、胸牌损坏或丢失罚款10元。 20、手台丢失或损坏罚款100—300元。

21、全勤奖:连续一月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误工者,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 。奖励100元

22、委屈奖:在没有任何错误的情况下受到客人的“打”、“骂”而始终保持微笑服务者,奖励10—100元。

23、诚实奖:拾到客人贵重物品上交领导或者交还客人者,奖励10—100元。

24、建议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者,奖励10—50元。

25、贡献奖:为本店做出重大贡献者,奖励50—200元。

26、举报奖:及时举报各种违反本店规章制度及违法行为。(如:贪污、偷盗、招摇生事等)奖励50—200元。

以上各项条例请员工自觉遵守,如有疑问请及时询问上级领导。

(一)职业道德

1、热爱工作岗位,认识自我服务的价值。

2、为顾客服务,对顾客负责。热忱、文明、礼貌服务,把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做得尽善尽美。

3、维护本店整体形象,崇尚诚意,重视信誉。

(二)职业素质

对工作尽职尽责,不带不良情绪上岗。 掌握熟练的业务技巧和服务技巧。

掌握服务知识,有较强的识别力和判断力。

对顾客的兴趣、合理需求予以满足,热情大方、诚实诚信,具备良好的 心理素质。

具有遵纪守法、令行禁止、自我约束的素质。

具有文化、品德、智能的自我修养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职业仪表

1、容貌:发型梳洗明快舒展、自然、不留怪发型、不染彩色头发、不戴首饰、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化淡妆上岗。

2、服饰:按岗位规定和要求着装,着装要端装、大方、整洁、得体、证章佩戴胸前。

3、表情:接待顾客要微笑迎客,热情诚恳、和蔼可亲。

4、举止:按规定站立服务,以饱满的精神、端正的姿势,礼貌的接待好每一位顾客。

5、卫生:注意口腔卫生,不吃带异味食物上岗,双手保持清洁,不藏污积渍。

(四)文明用语 礼貌用语:“您好”、“请”、“欢迎光临”、“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 “谢谢”、“别客气”、“请稍等”、“我就来”等等。

2、收找款用语:要唱收唱付、交待清楚。“先生(女士),收您XX元;找您XX元,请点好”、“请您拿好”、“请您放好”等。

3、道别用语:要礼貌客气、关切提醒、热情指点、真诚祝愿“多谢惠顾”、“请慢走”、“欢迎下次再来”、“再见”。

4、 禁忌语:切勿用“哎”、“喂”等单调词语喊叫顾客,禁止三三两两议论顾客或在顾客背后指指划划,更不准以貌取人,伤害顾客自尊心。

(五)班前准备

提前十分钟到岗、更衣、整理容貌。

准时参加列队点名讲评,主管与全体当班员工互道问候,布置当日工作任务, 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根据分工,对场所所有用品、用具及包厢、卫生间、操作间、大厅等进行保 洁,做到窗明几净、地面光洁

(六)员工规范的行为标准和禁忌动作

(一)姿态 站相标准:

1、双脚自然分开与双肩齐;

2、身体站端正,挺胸收腹,腰板挺直;

3、双臂自然下垂交叉于前,右手压在左手上;

4、眼光望前,表情开朗得体,面带微笑; 禁忌的站相:

1、单手叉腰、单臂抱肩或手搭货架;

2、背手或双手相搭于背后;

3、腿、背部贴靠墙壁或展柜;

4、单腿后翘、脚尖点地;

5、长时间低头来回踱步;

禁忌坐姿:收款台人员坐岗时托腮、趴俯、仰靠或翘二郎腿等不雅姿势。

(二)行走 基本要求:

男性:端正、稳健;女性:轻盈、灵敏;

要领:上身正直,两臂自然前后摆,重心可稍前移,双眼平视,面带笑容,行走时,脚尖对正前方,先落脚跟再过渡到脚趾。 禁忌:

1、左顾右盼,东张西望;

2、老是盯住顾客上下打量;

3、一边走路,一边指指点点对人评头论足;

4、手插衣袋,或叉腰,或倒背手;

5、二人以上行走勾肩搭背,拉拉扯扯、拍拍打打、成群结队、边走边说笑;

6、拖泥带水,踢里踏拉,横冲直撞;

7、吃饭、喝水、上洗手间时呼朋引伴。

(三)手势

标准:在介绍、引导和指方向时,手指自然并拢,手掌向上斜,以肘关节为 轴,指向目标。

1、禁忌:用一个手指指点方向;

2、禁忌:

(1) 双手托肋或用胳膊支住柜台而 (2) 掏耳、挖鼻、抠脸、抠手; (3) 打呵欠、伸懒腰、打响指 (4)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5) 手里有意无意地摆弄、转悠笔、钥匙及其它物件;

(四)表情姿势

1、微笑服务

(1)微笑自然、诚实;

(2)说话语气和蔼、声音轻重适度; (3)情绪饱满热情、精力集中持久; (4)兴奋适度、谨慎;

(5)姿态优美、文明、富于规范化; (6)态度亲切、热情、耐心、诚恳;

2、禁忌:

(1)冷笑、讥笑、傻笑、大笑、不笑装笑、谈笑风生; (2)口吻粗暴、声音过高; (3)招呼时有气无力、拖长腔; (4)接待中对顾客紧绷着脸,横眉冷对,心不在焉,萎靡不振,失神发愣,爱搭不理,被动应付;

(5)岗上做鬼脸;

第四篇:员工奖罚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1目的

1为加强企业管理,鼓励员工精诚团结,努力拼搏,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无 4 职责

4.1 各部门:负责汇总提报本部门员工的奖惩。 4.2 管理部:负责审批员工奖惩。 5 程序内容

5.1奖惩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5.2奖励

5.2.1公司对有贡献的员工将在审核评定后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加薪和晋级等。

5.2.2员工有下列表现,可给予嘉奖,奖金300元: 5.2.2.1工作积极努力,超额完成任务者;

5.2.2.2敢于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敢于制止、揭发、批评各种违纪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者;

5.2.2.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2万元以上经济效益者; 5.2.2.4在防止安全、设备、质量事故发生中起主要作用者; 5.2.2.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者。

5.2.3员工有下列表现,可给予记功,奖金500元:

5.2.3.1在完成工作、生产和销售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节约原材料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5.2.3.2在产品开发、工艺设计等方面有发明创造者;

5.2.3.3在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取得经济效益在5万元以上者;

5.2.3.1在产品节能降耗、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成绩,为企业节约资金5万元以上者; 5.2.3.5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5.2.3.6被评为“先进工作(生产)者”; 员工奖惩条例

5.2.3.7其他应当给予记功者。

5.2.4员工有下列表现者,可给予记大功,奖金800-1000元: 5.2.4.1在突发事件中做出显著贡献者;

5.2.4.2因对国家、对社会有特殊贡献,其行为为公司带来荣誉者;

5.2.4.3才能卓越、勤恳辛劳、奉公守法,圆满完成本职工作,足为本公司表率者; 5.2.4.4连续两次次被评为“先进工作(生产)者”,奖励800元;连续三次以上被评为“先进工作(生产)者”,奖励1000元。 5.2.4.5其他应当给予记大功者。

5.2.5员工有下列表现者,可给予加薪,晋级。 5.2.5.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5.2.5.2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和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2.5.3运用科学的管理办法,使部门的面貌发生重大变化,得到公司认可者; 5.2.5.4研究、开发新产品,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的主要人员。 5.2.5.5其他应当给予加薪、晋级者。 5.3处罚

5.3.1公司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罚款、取消当月奖金评定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若员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本条例处分外,同时交司法机关处理。

5.3.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有权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50元-200元罚款: 5.3.2.1迟到或早退;

5.3.2.2不准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或不听从组织者安排; 5.3.3.3无故擅离职守或到其他部门串岗;

5.3.3.4工作时间聊天或睡觉、看报纸、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读物、玩电子游戏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3.3.5不排队领餐、跨越一米黄线,不四人一桌、按序就餐,剩饭菜未倒进指定容器,碗、盆摞放不整齐,敲击餐具、栏杆,在食堂内大声喧哗;不节约粮食,有浪费行为; 5.3.3.6随地吐痰;入厕不文明,便后不冲水或手纸乱扔; 5.3.3.7在公司各墙壁、板面、地面上乱涂乱划;

5.3.3.8宿舍内乱倒垃圾、污水,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在宿舍浴室内大小便; 5.3.3.9厂内骑车,或未按指定位置存放车辆的;

5.3.3.10骑车(机动车或电动车)不按要求正确配戴头盔的;

5.3.3.11未经许可,携带家属、朋友等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或编造出入公司登记记录。 5.3.3.12 工作场所内不按规定佩戴头盔、护目镜、呼吸保护装置等相关劳动防护用品的 5.3.3.13遗失、损坏办公用品或办公设备的;

5.3.3.14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财产(包括门、窗、活动器材、水电设施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

5.3.3.15 泄露本人工资或打听、议论他人收入者;

2/5 员工奖惩条例

5.3.3.16 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对待上司、同事或他人;

5.3.3.17 违反公司安全、质量、设备管理、行政管理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应予以警告、罚款处罚行为的。

5.3.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有权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200元-1000元罚款或取消当月奖金评定资格的处罚:

5.3.4.1不服从分配、工作消极、或因失职而造成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 5.3.4.2未经总经理批准在公司外从事第二职业;

5.3.4.3当月累计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三天(含)以内的; 5.3.4.4未经允许私配公司内部钥匙(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5.3.4.5未经特别许可,进入公司的仓库、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等特定工作场所; 5.3.4.6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5.3.4.7在厂区内及其他禁烟区内吸烟; 5.3.4.8未经许可私自携出公司物品;

5.3.4.9对公司内部财物遗失、破坏、损坏知而不报,或组织调查时不据实报告; 5.3.4.10做出侮辱、诽谤、威胁、恐吓、攻击、挑拨是非、散布谣言等可能伤害同事及/或影响共同协作的行为;

5.3.4.11遗失公司之重要物品而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 5.3.4.12 擅自使用他人设备,或擅自将自己负责使用的设备借给他人使用的;新员工在安全承包期内有上述行为的,由师傅承担相应责任; 5.3.4.13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 5.3.4.14过失泄露公司保密信息的;

5.3.4.15有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行为或有违反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经公司处罚后仍不改正的;

5.3.4.16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到2000元人民币的。 5.3.5员工有下列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者,公司有权给予记过、1000元-10000元罚款、取消当月奖金评定资格及/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5.3.5.1盗窃、伪造、篡改、冒用、挪用及其它不诚实或欺诈性的行为或行径,给公司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5.3.5.2侵占、盗窃公司财物的;

5.3.5.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的; 5.3.5.4故意泄露公司生产经营、技术机密及资料或其他保密信息的;

5.3.5.5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吸毒或携带及出售毒品、携带武器或其他国家法律禁止的行为的;

5.3.5.6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及设备操作规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5.3.5.7酒后或服用迷幻药等违禁药品后或超越岗位职责范围驾驶机动车辆或操作生产设备; 5.3.5.8在禁火区内吸烟;

5.3.5.9不服从管理、拒不接受上级领导分配工作经批评教育或处罚后仍不改正的;

3/5 员工奖惩条例

5.3.5.10违反公司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质量事故,根据公司《生产质量奖惩管理制度》规定,达到解除合同的程度的;

5.3.5.11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同时受雇用于任何其它公司、社团或经济组织,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的;

5.3.5.12连续旷工达到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七天的;

5.3.5.13由他人代替打卡或做出其他不真实的参加公司考勤管理的行为。代替者及被代替者当天按旷工处理,此类情况发生2次以上;

5.3.5.14故意或严重过失损坏公司财物,此类情况发生2次以上或损失价值达超过2000元以上或影响恶劣的;

5.3.5.15严重违反危险化学品仓储或使用规程造成财产和人身安全隐患的; 5.3.5.16隐瞒工作缺陷事实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5.3.5.17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5.3.5.18在公司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后仍不改正的; 5.3.5.19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宴请、馈赠或牟取其它私利;

5.3.5.20有违反国家、地方关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为的;

5.3.5.21有违反本条例第十条及违反其他规章制度一般规定的行为经处罚两次以上仍不改正的,及/或有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经处罚一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5.3.5.22有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中属于“严禁行为”及严重违反行为要求的;

5.3.5.2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而受到行政、刑事、党纪处分的行为且该行为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5.3.6经济赔偿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除上述处罚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4奖励程序:

5.4.1对需奖励的员工,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填写“奖励审批表”(附表一)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提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4.2对员工的上一条中奖励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在公司内发布通告,予以表扬。 5.4.3公司在对员工实施奖励后,如查实员工获得的奖励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获得奖励情况的,公司在查实后有权将已给予的奖励收回并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5.5处罚程序:

5.5.1罚款:员工违反本条例及其他规章制度,应予罚款处罚的,由相应罚款执行人员开具“罚款单”,罚款单一式二联,应由罚款执行人员、被处罚员工本人签字后交被罚款员工本人一联(被处罚员工本人拒绝签收罚款单的,罚款执行人员可将罚款单送达被罚款人所在部门、班组负责人签收转交或在公司公告栏中公示)、罚款执行部门留存一联;罚款执行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的罚款情况汇总提交企业管理部审核,企业管理部审核后将罚款情况汇总通知财务计划部执行,在员工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罚款金额。

5.5.2“取消当月奖金评定资格”:员工违反本条例及其他规章制度,应予 “取消当月奖金评

4/5 员工奖惩条例

定资格”的,由相关事项的管理部门填写“员工处分审批表”(附表二)、并附书面调查报告、本人检查或申诉及相应证明材料,经被处罚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其中,对工人的处分,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对文员以上人员处分,由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处罚决定,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被处罚员工所在部门及财务计划部执行,并同时书面通知被处罚员工本人。

5.5.3“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因违反本条例及其他规章制度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罚的,根据《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所述程序进行审批。

5.5.4通告: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性质和影响,对给予警告、记过、“取消当月奖金评定资格”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在公司内发布《处罚通报》。 5.5.5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决定,可存入员工档案。

5.5.6员工如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向公司工会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审查请求,工会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在15日内予以审查、核实,并将最终的查实结论或建议通知员工及相关部门处理。 5.6本条例规定与公司具体规章制度中的处罚条款有冲突的部分,优先适用具体规章制度的处罚条款规定,但处罚的上限可按本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中更严格者执行;本条例规定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规定处理。

5.7员工有违反的相关行为未被列入本条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本条例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确定的原则确定应给与员工的具体处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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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 责任与权限

第3条

3-1 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 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运营程序

第4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 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 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 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 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 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 奖金额

一 等 1500元-3000元

二 等 800元-1500元

三 等 300元-800元

4-6 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 励

4-7 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 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

6-1 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直接损失价值 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 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 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 解除劳动合同

6-2 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 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 书面警告

1000元-XX元 书面严重警告

XX元以上 解除劳动合同

6-3 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 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 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8条 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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