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个人银行业务授权书
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本人不可撤销的授权贵行在办理下列信用业务是,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通过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本人个人基本信息信用报告;
(一)审核本人贷款申请的;
(二)审核本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三)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的;
(四)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五)受理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或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本人信用状况的。
本人不可撤销的授权贵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人个人基本信息和信用情况。
授权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年月日
第二篇:个人银行卡授权书
授 权 证 明 书
致: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贵司签定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财付通在线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为“原协议”)。
现本公司授权委托
( 个人身份证号码为: )代表本公司与贵司开展原协议项下的财付通在线支付相关业务。 与贵司的上述业务洽谈、技术开发、资金结算等相关文件和处理等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本公司的行为,与本公司做出的行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贵司可将原协议合作中涉及的结算款划入至如下银行账户中: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户:
贵司按上述方式完成上述款项的划转后,我司视同贵司已履行完成原协议下双方间的结算,贵司对我司不再承担任何付款义务。
本公司将承担 上述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贵司无须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无转委托权。本委托授权自本公司向贵司出具书面的终止委托书后终止。特此委托!
我司信息: 商户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的个人信息: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授权证明单位:
(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我司受托人: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篇: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建行
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行:
本人不可撤消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分支机构)在办理下列信用业务时,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本人个人基本信息信用报告:
(一) 审核本人贷款申请的
(二) 审核本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三)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的
(四) 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他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
表人、出资人、企业经营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信用状况的
(五) 审核信用卡特约商户申请的
(六) 受理客户异议的
(七) 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本人不可撤消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人个人基本信息和信用状况。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
年月日
第四篇:个人结算账户业务委托授权书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
(授权单位名称、授权人姓名)的经营者,现向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以
的个人结算账户作为本单位申办、使用贵司“通联通•实名支付终端”业务的结算账户。
授权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具体到支行):
账号:
授权人/授权单位:
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单位/个人声明:
1、本人保证授权人签章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虚假签名、盖章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2、本人保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若有超权限行为,愿承担相应责任。
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单位盖章:
盖章/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通联支付广东分公司盖章确认: 签章日期:
注:此授权书需同时附加授权单位下列证件方为有效: 营业执照、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篇: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济南农商银行)
授 权 书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有本人 和本人共同还款人 (合称“授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及贵行下属分支机构(“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书查询和提供授权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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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权事项及用途
(1)授权人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的查询和使用
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有权因本人在被授权人处办理下列所选事项的目的及其他确保实现被授权人在相关业务合同下利益的目的,随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征信机构(以上统称“征信机构”)查询、使用和保存授权人在征信机构中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可以多选)
□审核本人贷款申请;
□审核本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
□对已发放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受理法人、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及关联人信用状况;
□对公业务贷后管理需查询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及关联人信用状况; □审核特约商户开户申请; □处理本人异议申请。 (2)授权人信息的对外提供
被授权人有权根据征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将在双方相关业务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获得的,与授权人有关的信息,包括信贷信息、信用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征信机构。
前述“不良信息”是指对授权人的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授权人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承担担保责任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授权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授权人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
1 及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
2、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载明的签署日期起至前述事宜下发生的业务(如有)完全履行完毕且相关授信额度终止之日止。如被授权人经审核拒绝接受本授权人的申请,则授权期限至被授权人正式通知本授权人之日止。
3、如被授权人超出本授权书的范围违法查询和使用本授权人的信用信息,被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授权人同意,即使前述事宜下的业务未获批准,贵行仍可继续保留本授权书和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授权人知悉和完全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尤其是标记“▲▲”的条款。本授权书下的授权是本授权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知悉并理解本授权书内容所述事项,特此授权。 授权人(本人签名):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人(共同还款人签名):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完整填写空白项内容,并正确选择查询授权原因。)
以下内容由经办人员填写
该授权书系授权人 本人亲自签写,本人对客户填写授权书的真实性负责。
客户经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