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范文

2022-05-29

第一篇:福建省物价局范文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司法厅

关于重新规范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服〔2016〕28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司法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办: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司法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6〕10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在诉讼活动中经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向当事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司法鉴定收费应遵循《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司法鉴定定价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列入附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司法鉴定机构可根据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风险高低等实际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合理收费;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许可、暂未列入附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司法鉴定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按规定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2358价格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价格、审计、税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司法鉴定机构应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服〔2015〕118号)的有关规定,于每年4月底前将单位基本情况、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资料报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严格落实收费单位情况报告制度。

五、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5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08〕393号)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司法厅

2016年9月26日

附件

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一、法医类

(一)法医病理鉴定项目(11项)

序号 1 项 目 早期尸表检验 晚期尸表检验 单收费标

释 义 及 备 注

对死亡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的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含照相、录像。

对死亡24小时以上的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含照相、录像。

对死亡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的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尸体3 早期尸体常规解剖 具 2500

解剖检验。尸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等。含照相、录像。

晚期尸体常规解剖

对死亡24小时以上的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尸具 4500

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等。含照相、录像。 对特殊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特殊尸体包括高度腐具 6000

败尸体、烈性传染病尸体、尸体发掘、碎尸等。含照相、录像。

对尸体的肺、肝、肾、长骨及牙齿等器官组织进行硅藻检查。6 硅藻检查 例 700

一具尸体的一种器官组织(肺、肝、肾、长骨及牙齿等)为一例。含照相、录像。

7 法医现场勘查 例 1000

法医到案件现场进行勘查。

运用法医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尸表检查、尸体剖8 死亡原因分析 例 2000

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等检查结果,结合书证审查,确定死亡原因;或仅依靠对尸检照片、尸检记录、病史等资料的书证审查,推测或判断死亡原因。

死亡方式判断

运用法医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尸表检查、尸体剖例 1500

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等检查结果,根据现场勘查和案情调查,结合书证审查,判定致死方式。 位 准(元) 具 500 2 具 1200 4 5 特殊尸体解剖

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分析损伤的形态特征及10 致伤物推断与认定 例 1000

成伤机制,综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结果,损伤和可疑致伤物上附着物的理化检验结果、DNA同一认定结果等,认定致死伤物体。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

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现场勘查、尸例 1000

体检验结果、组织切片检查结果等,鉴别死者损伤是生前还是死后形成。 11

(二)法医临床鉴定项目(9项)

序号 项 目 单收费标位 准(元)

释 义 及 备 注

1 损伤程度鉴定 伤残程度评定 伤病关系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 活体年龄鉴定 致伤物和例 700

鉴定人体损伤的程度,即伤情评定(不包括精神损伤程度鉴定)。仅对体表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应减收50%的费用。

2 例 1000 评定因人体损伤导致的残疾程度(不包括精神伤残程度评定)。 评定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及其程度,或损伤与疾病在人身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精神科除外)。

评定被鉴定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精神科除外)。 3 例 1200 4 例 800 5 例 800 评测被鉴定人的骨龄或生理年龄。

6 致伤方式推断 后续治疗例 800

推断导致人身伤害的物体种类、特征,推断致伤方式(包括交通事故中被鉴定人的致伤方式),作致伤物同一认定。 评定被鉴定人伤病(精神科除外)治疗终结后,所需的继续治7 项目和时限评定 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误工期、护例 800 疗、再次手术、康复、使用临床辅助器具(包括更换周期)等合理的后续治疗项目及时限。

评定被鉴定人因伤、病(精神科除外)是否存在护理依赖及其程度。

评定被鉴定人因伤、病(精神科除外)产生的误工、营养、护8 例 800 9 理期、营养期评定 例 800 理的时间,即“三期”评定。评定“三期”中的任何一项、二项或三项,均按照同一标准收取一笔费用。

(三)法医精神病鉴定项目(11项) 序号 1 项 目 精神状态鉴定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单收费标位 准(元) 例 900

释 义 及 备 注

判定被鉴定人在特定时间或时期的精神状态,包括智能障碍、精神疾病诊断及严重程度评定。

评定行为人在实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时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否具有:理2 例 1500 3 受审能力评定 例 1000 解自己面临的诉讼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的能力;认识诉讼程序及自身权利的能力;与辩护人配合进行合理辩护的能力。 评定服刑人员目前是否具有:对自己所承受刑罚的性质、意4 服刑能力评定 性自我防例 1200 义和目的的认识能力,对自己的身份和出路的认识能力,对自己当前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的适应能力。

评定受害人在遭受性侵害时对性侵害的辨认和自我控制能力。

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或行政诉讼活动中,是否理解自5 卫能力评定 例 1000 6 诉讼能力评定 例 1000

己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权力和诉讼过程的意义,是否具有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

7 民事行为能力评定 精神损伤程度评定 精神伤残程度评定 精神障碍

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是否能够辨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例 1200

义务,是否能够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否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 1500

评定被鉴定人的精神损伤程度(伤情评定)。 8 9 例 1500 评定被鉴定人因精神损伤导致的残疾程度。

10 因果关系鉴定 11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例 1500

评定损伤与精神障碍间的因果关系,或损伤与精神障碍在人身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

评价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否符合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标准。适用于《精神卫生法》第32条规定的程序。 例 1500

(四)法医物证鉴定项目(4项)

序号 项 目 单收费标

释 义 及 备 注

位 准(元) 人类血1 斑、精斑种属试验 常染色体2 STR检验—— 个体识别 常染色体STR检验3 —— 三联体亲子鉴定 常染色体STR检验4 —— 二联体亲子鉴定 样本 150

确认可疑斑痕是否为人血或是否含有人血;确定可疑斑痕是否为人类精液斑,包括确认混合斑中是否含有人类精液。 对于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利用常染色体样本

DNA的STR(短串联重复序列)检测技术,对生物检材和比1000

对样本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来源于同一个个体。每增加1份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以骨骼、牙齿、指甲、精斑、精液等特殊检材作为样本的,加收50%的费用。

对于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利用常染色体样800

DNA的STR(短串联重复序列)检测技术,对男子、女子及孩子进行检测分析,以确定男子是否为孩子的生父和(或)女子是否为孩子的生母。以骨骼、牙齿、指甲、精斑、精液等特殊检材作为样本的,加收50%的费用。

对于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在生父或生母一本

样本

方不参与的情况下,利用常染色体DNA的STR(短串联重复序1500

列)检测技术,以确定被检测男子(女子)是否为孩子的生父(生母)。以骨骼、牙齿、指甲、精斑、精液等特殊检材作为样本的,加收50%的费用。

(五)法医毒物鉴定项目(4项)

收费序号 项 目 单位

标准(元)

人体体液中1 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血液中碳氧2 血红蛋白饱和度检测 人体体液中3 毒品定性分析 样品/类目标物

500

检测人体体液中是否含有某一种类的毒品或其代谢物。对同一样品进行多类目标物的筛查,加收50%的费用。如进行定量分析,加收50%的费用。

测定样品中的毒品、毒(药)物成分。对同一样品进行多样品 700

类目标物的筛查,加收50%的费用。进行定量分析,加收50%的费用。 样品 300

测定血液中的碳氧血红蛋白的饱和度。 样品 450

检测人体体液中是否含有乙醇,测定人体体液中的乙醇浓度。

释 义 及 备 注

4 毒品、毒(药)物定性分析

(六)医疗损害鉴定项目(3项)

序号 单位

收费标准(元)

评定诊疗活动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

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

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判断原因力大小。

释 义 及 备 注 项 目

1 医疗损害后果评定 例 2000 2 医疗过错评定

医疗过错与损3 害的因果关系评定

二、物证类 例 3500 例 4000

(七)文书物证鉴定项目(8项)

序号 1 项 目 笔迹形成方式鉴定 笔迹同一性认定 印章印文形成方式鉴定 印章印文同一性认定 单

收费标

释 义 及 备 注

判断检材上的笔迹是否通过直接书写形成。

涉及财产的在已经确定检材上的笔迹形成方式的前提

一、

条件下,比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否为文书物证鉴定,同一人书写。

判断检材上的印文是否通过印章直接盖印形成。

在已经确定检材上的印文形成方式的前提枚 2500

条件下,比对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是否为同一枚印章盖印。

判断检材文件通过何种方式(打印、复印、5 印刷文件制作方式鉴定 件 1200

印刷、传真等)制作,或进一步判断该检材文件是通过何种办公机具或印刷机具制作。

印刷文件同一性鉴定 变造文件鉴定

判断检材文件自身的不同部分,或判断检项 2500

材文件与比对样本,是否为同一台机具制作。

项 1200

鉴定检材文件是否存在人为添改、刮擦、消褪、掩盖、换页等情况。

标的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按表列标准执行;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每个单项鉴定最高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二、标的额为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 位 准(元) 项 1200 2 项

2500 3 枚 1200 4 6 7 8 朱墨时序鉴定 项 2500

判断有交叉的印文与印文、印文与文字、文字与文字形成的先后顺序。

(八)痕迹物证鉴定项目(8项)

收费序号 项 目 单标准

释 义 及 备 注

位 (元)

判断检材上的手印与比对样本是否属于同一人。手印包括指1 手印同一认定 枚

印、掌印和其它手部皮肤纹印。

2500 涉及财产案件,其收费办法参照“

(七)文书物证鉴定项目”

释义及备注栏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足迹鉴定 枚 600

对足迹进行分析,推断行为人特征;认定检材足迹与样本足迹是否属于同一人。

对工具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作种属认定即判断痕迹由何种3 工具痕迹鉴定 弹头弹壳痕迹鉴定 枪支性能及致伤力鉴定 弹道分析鉴定 个 800 工具形成,或作同一认定即判断痕迹是否由某一特定工具形成。

4 个 800

对弹头弹壳上的痕迹进行检验,以判明、区分弹种、枪种,认定发射枪支。

检验、鉴定枪支的性能及其致伤力

分析射击弹道,推断射击方向、角度、弹着点、飞行路线、距离等。

对以车辆轮胎和轮辋等车轮组成部件为造痕客体在不同承痕5 支 900 6 例 900 7 车辆轮迹鉴定

客体上形成的印迹进行检验、分析,对轮胎痕迹作种属认定个 1200 或同一认定,推断车辆轮胎损坏原因及其与交通事故之间的

关系,利用制动拖印推断车辆行驶速度,认定车辆碰撞点,鉴定车辆行驶状态,或作出其他推断、判断。

对以车辆为造痕客体在不同承痕客体上形成的印迹以及其他造痕客体在车辆上遗留的痕迹进行检验、分析,判断车辆品8 车辆痕迹鉴定 辆 1500

牌、类型,判断车辆是否发生过碰撞,判断车辆具体碰撞部位,判断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其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推断道路交通事故参与者的交通行为方式(如驾乘关系、骑行或者推行、行人姿态等),或作出其他推断、判断。

(九)微量物证鉴定项目(2项)

序号 项 目 单位

收费标准

释 义 及 备 注

(元) 300—1 微量物证鉴定 例

—1500

2 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 例

900

使用立体显微镜、偏振光显微镜等对样品进行物理形貌观察、取样及初步检验,并利用分光光度计、色谱仪、质谱仪等仪器设备对样品进行检验,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综合分析、评判检验结果,作出结论。对多种方法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其过程较为复杂的,加收50%的费用。

三、声像资料

(十)声像资料鉴定项目(15项)

序号 项 目 录音资料1 中语音同一认定 录音内容辨听 录音资料3 的真实性鉴定 录音资料4 的降噪及信号增强 视频资料5 中人像同一认定 视频资料6 中物品同一认定 视频资料7 的真实性鉴定 视频资料8 的模糊图像处理 9 视频资料20分钟 20分钟 辆 1800 2500 2000 件 2500 对 2500 20分钟 20分钟 20分钟 2000 2500 1500 对 2500 单收费标

释 义 及 备 注

位 准(元)

判断检材录音资料中的语音和样本语音是否为同一人所说。对同一检材,每增加比对样本1人,加收50%的费用。

辨听录音资料,书面整理录音资料所反映的内容。一段录音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即录音资料剪辑鉴定,检验、判断录音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以确定其是否经过后期剪辑等加工处理。一段录音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降低或清除噪声,提高目标声音信号强度。一段录音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判断检材视频资料中的人像和样本人像是否为同一人。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人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

判断检材视频资料中的物品和样本物品是否为同一物品。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件物品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 即视频资料剪辑鉴定,检验、判断视频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以确定其是否经过后期剪辑等加工处理。一段视频资料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对视频资料中的图像进行增强、校正、去模糊等处理,突出、复原需要的画面,提高视觉效果。一段视频资料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基于视频资料中的车辆图像,计算目标车辆在某时段(时点)中车速鉴定 10 图片资料中人像同一认定 图片资料中物品同一认定 图片资料的真实性鉴定 数字图片资料的原始性鉴定 图片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图片资料的同源性鉴定 两份 张 1500 张 2000 张 2000 对 2000 对 2000

的行驶速度。

判断检材图片资料中的人像和样本人像是否为同一人。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人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此处“图片”仅指由照相形成的图像。

判断检材图片资料中的物品和样本物品是否为同一物品。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件物品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此处“图片”仅指由照相形成的图像。

检验、判断对图片(含数字图片和非数字图片)资料的完整性,以确定其是否经过后期剪辑等加工处理。 11 12 13

检验数字图片资料自身固有的原始特性,判断其是否符合原始记载的特征。

对照相记载的图像进行增强、校正、去模糊等处理,突出、复原需要的画面,提高视觉效果。

15 1500

判断两份图片资料记载的人、车辆、物品等形象是否源自于同一次的记录。每增加1份比对资料,加收50%的费用。

(十一)电子数据鉴定项目(5项)

序号 1 项 目 电子数据搜索、提取 电子数据恢复 手机机身数据获取 单位

收费标准(元) 12

释 义 及 备 注

1GB 对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数据进行搜索、提取。

2 1GB 15 恢复被删除或无法直接读取的电子数据(不含数据库)。

3 个 个 对

1000 1500 800

提取手机机身存储的数据。 破解电子密码,获取加密数据。 检验、判断两个文件是否一致。 4 密码破解 5 文件一致性鉴定

第二篇: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政府纠风办、福建省监察厅、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单位】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政府纠风办、福建省监察厅、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审计厅、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发布文号】闽教监〔2008〕10号 【发布日期】2008-08-21 【生效日期】2008-08-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政府纠风办、福建省监察厅、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审计厅、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二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通知

(闽教监〔2008〕1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文化)出版局:

2007年,全省各地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监[2006]15号)的要求,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推动教育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涌现出一批依法治教、规范收费、勤俭办学、行风良好的先进集体。为弘扬正气,更好地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市两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自评和申报的情况,经组织检查审核,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通过检查验收达到福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标准的福清市等13个县(市、区)予以公布。

希望被公布的县(市、区)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真正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全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他们的典型经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不断深化改革,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附:福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政府纠风办

福建省监察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审计厅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名单

福州市: 福清市、仓山区、马尾区

泉州市:晋江市、洛江区、永春县

漳州市:芗城区、东山县

厦门市: 翔安区

南平市:光泽县

龙岩市:漳平市

三明市:明溪县

宁德市:蕉城区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三篇: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

【发布单位】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 【发布文号】闽价服〔2008〕393号 【发布日期】2008-09-11 【生效日期】2008-09-1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服〔2008〕393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保障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 883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就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司法鉴定收费,是指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技手段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时向委托人所收取的费用。

鉴定人、鉴定机构从事上述三类之外的其他鉴定评估业务,必须依法经有权机关批准取得相应资质,并执行有权机关核定的收费标准。

二、凡在我省执业、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并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各类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详见附表),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并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鉴定费。

三、司法鉴定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要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服务,强行收费。

四、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司法鉴定收费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收取,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司法鉴定机构收费后,应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五、司法鉴定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六、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和价格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监督举报电话号码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委托人和社会各方面的的监督。

七、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委托事项既提供鉴定咨询又进行鉴定的,只能收取鉴定费,不得收取咨询费。委托人只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的,按照本通知附件关于鉴定咨询收费的标准计收。

八、司法鉴定机构受理符合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条件的委托人申请的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或者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证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减收或者免收司法鉴定费。

九、因司法鉴定机构的过错,委托人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全额退还已收的鉴定费用。在鉴定过程中,出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需要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可在终止鉴定、退回有关鉴定材料、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后,从已收费用中扣除已发生的实际支出,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补。

十、司法鉴定人在提供鉴定服务过程中,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具体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向当事人代为收取并向鉴定机构交付,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不得再以此为由向当事人重复收费。

一、本通知自2008年9月20日起执行,执行期两年,执行期满后再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执行期间国家有关部门或我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此前我省有关司法鉴定收费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制定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07〕27号)试行期延至2008年9月19日止。

二、本通知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司法厅负责解释。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和省司法厅。

附表: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司法厅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四篇:福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吉林物价局-吉林政府

吉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

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机制,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行为,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329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24号)、《吉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吉财综〔2015〕34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范围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实施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第三方,是指根据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办法和程序确定的,向价格主管部门有偿提供成本审核服务的具有会计、审计、工程造价等相应资质和技术优势的第三方服务单位。

第四条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应当遵循积极稳妥、有序实施、规范运作、注重实效、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五篇:物价局征文演讲稿与物价局演讲稿

物价局征文演讲稿

从一名学生到一名物价干部,对我而言,这是个不小的转变,可以说是我人生最重大的转折。也许和许多同龄人相比我是幸运的,刚毕业便分配到一个不错的单位,刚上班就穿上了令人艳羡的制服。正因为如此幸运,我时常问自己,怎样做才对得起党给的这身制服,才能无愧于头上的国徽呢?为此,我也请教过老同志。他们有的说,小卢,你有文凭,一定要好好干。也有人劝我说,女孩子有个好工作这行了,要学会享福、图点清闲,最重要的是相夫教子,照顾好自己的小家庭。面对种种回答,我也曾一度茫然,想想自己曾经理想,想想自己曾有过的许多抱负,我不知该何去何从。然而,工作一段时间以后,当我亲眼目睹了身边的同志爱岗敬业、默默耕耘的感人事迹的时候;当我感受到我们的集体是那样的团结向上的时候;

我仿佛听到一个雄厚的声音回答我说:任劳任怨、以苦为乐、无私奉献,这是我们物价工作者痴心不改的人生信条。

是啊,这不正是我们扶余物价工作者的人生信条吗!同志们,不知你可曾注意过他们-----那些在你的身边来来去去,默默奉献的人们?他们曾在这方舞台上展示过自己的青春;他们曾在这片沃土上挥洒过自己的汗水;他们曾为物价局的振兴全心全意、奋力拼搏;他们曾为我们的成长悉心指导、无怨无悔!如今,优秀的你们依然忘我的工作;依然为物价局的事业增光添彩;依然为我们树立着值得骄傲和学习的最好榜样。是啊,在我们物价局里,为了工作尽心尽力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在每位领导、每个检查员身上都能找出几个感人的事例。他们风里来,雨里去,只为心中有一个信念,就是为物价这个集体着想,为物价部门的生存和发展着想。晨风暮雨,岁月匆匆,在严冬的雪地上,留下了我们物价工作者坚实的脚印,在喧嚣的人群中,闪现着我们物价工作者飒爽的英姿。我们以执着的敬业精神,收获了一串又一串丰硕的果实,而我们永远不灭的指路灯,就是帽沿上闪闪发光的国徽。

看到这些,我的热血不禁沸腾。是的,我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就象大地上的一棵小草,就如沧海中的一滴水珠。但是我坚信:只要我愿意,平凡的我一样可以活得不平庸。做一棵小草能怎样?不能绿遍大地,至少可给人以春色;做一滴水珠又何妨?难解半寸干旱,可谁又能说有时它不是一股清泉?想到这些,我对自己的人生终于有了定位,我决心向系统内那些先进的人物学习,爱岗敬业、默默奉献,不为了成就一番伟业,只想让自己的一生无怨无悔。 我忽然又想到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那句话:

我引用这句名言,不是为了证明我是个了不起的人,有了不起的抱负。和平年代,一般工

第 1 页 共 4 页 作,我们很平凡。

但我要说,伟大正寓于平凡之中,平凡的我们一样能高扬起脸,因为平凡中我们一样能够奉献!在这里我非常有必要提一下众所周知的雷锋、徐虎、时传祥、李素丽等党的好儿女,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业!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心声,那就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以苦为乐、无私奉献。有的人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而我,更多的时候是活在现实中。我知道自己平凡,所以没有奢望过要做女领袖、女强人;我知道我可以不平庸,所以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与热情。当我决心将自己平凡的一生献给我现有的事业的时候,我更加清醒的看到,爱岗敬业,不是说说那样简单,不具有一定的业务不平,爱岗从何谈起?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敬业更如纸上谈兵! 有这样一幅对联:“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我想,如果一个人根底浅如墙上芦苇、腹中空似山间竹笋,那么所谓的爱岗敬业只能是一句口号而已。而且我们现在面临机构改革的大潮,如果没有综合素质,必将被社会所淘汰。为此,我把提高自身素质当做爱岗敬业的前提,从一点一滴学起,不断积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综合科做档案管理工作,我不怕工作琐碎,各种文字材料分类清楚、装订整齐;局里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我认真记录,不懂就问;参加计算机培训,我克服困难,保证全勤,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此外,我经常利用闲暇时间练习书法、学习公文写作知识、学习《价格法》等物价法律、法规。通过我有意识的学习,我各方面素质提高很快,现在不但达到了专业的打字水平,而且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使我爱岗敬业的想法成了有源之水、有本之木。

两年的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只要我们热爱自己的岗位,只要我们有一份廉洁自律的信念,只要我们树立无产阶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再平凡的人也会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一番成就。我们的事业,只有靠我们辛勤的工作,才会有更加灿烂的今天和明天,我们的生命,只有在奉献中才能得到升华和完善。是的,我不能驰骋疆场,轰轰烈烈,但我能立足本岗,兢兢业业。小草虽小,一样能铺成辽阔无垠的大草原。

我骄傲,我是物价战线上的一棵小草,我骄傲,我平凡的生命可以拥有执法者的权力和威严、奉献者的崇高和伟大。我为我头顶的国徽而自豪,我要让青春和国徽一同闪光! 第 2 页 共 4 页

物价局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五四青年节,一个充满活力的节日,激扬着我们的青春,每个人都有过美丽的青春,有的人青春美丽在雪山哨所;有的人青春美丽在菁菁校园;有的人青春美丽在无影灯下......而我,愿将我青春最美好的年华,献给我衷爱的物价事业。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XX年5月4日。那一天,我走上了工作的岗位,正式成为一名物价工作者。从一名学生到一名物价干部,对我而言,这是个不小的转变,可以说是我人生最重大的转折。也许和许多同龄人相比我是幸运的,刚毕业便分配到一个不错的单位,刚上班就穿上了令人艳羡的制服。正因为如此幸运,我时常问自己,怎样做才对得起党给的这身制服,才能无愧于头上的国徽呢?为此,我也请教过老同志。他们有的说,小卢,你有文凭,一定要好好干。也有人劝我说,女孩子有个好工作这行了,要学会享福、图点清闲,最重要的是相夫教子,照顾好自己的小家庭。面对种种回答,我也曾一度茫然,想想自己曾经理想,想想自己曾有过的许多抱负,我不知该何去何从。然而,工作一段时间以后,当我亲眼目睹了身边的同志爱岗敬业、默默耕耘的感人事迹的时候;当我感受到我们的集体是那样的团结向上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一个雄厚的声音回答我说:任劳任怨、以苦为乐、无私奉献,这是我们物价工作者痴心不改的人生信条。

是啊,这不正是我们扶余物价工作者的人生信条吗!同志们,不知你可曾注意过他们-----那些在你的身边来来去去,默默奉献的人们?他们曾在这方舞台上展示过自己的青春;他们曾在这片沃土上挥洒过自己的汗水;他们曾为物价局的振兴全心全意、奋力拼搏;他们曾为我们的成长悉心指导、无怨无悔!如今,优秀的你们依然忘我的工作;依然为物价局的事业增光添彩;依然为我们树立着值得骄傲和学习的最好榜样。是啊,在我们物价局里,为了工作尽心尽力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在每位领导、每个检查员身上都能找出几个感人的事例。他们风里来,雨里去,只为心中有一个信念,就是为物价这个集体着想,为物价部门的生存和发展着想。晨风暮雨,岁月匆匆,在严冬的雪地上,留下了我们物价工作者坚实的脚印,在喧嚣的人群中,闪现着我们物价工作者飒爽的英姿。我们以执着的敬业精神,收获了一串又一串丰硕的果实,而我们永远不灭的指路灯,就是帽沿上闪闪发光的国徽。

看到这些,我的热血不禁沸腾。是的,我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就象大地上的一棵小草,就如沧海中的一滴水珠。但是我坚信:只要我愿意,平凡的我一样可以活得不平庸。做一棵小草能怎样?不能绿遍大地,至少可给人以春色;做一滴水珠又何妨?难解半寸干旱,可谁又能说有时它不是一股清泉?想到这些,我对自己的人生终于有了定位,我决心向 第 3 页 共 4 页 系统内那些先进的人物学习,爱岗敬业、默默奉献,不为了成就一番伟业,只想让自己的一生无怨无悔。我忽然又想到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那句话:

我引用这句名言,不是为了证明我是个了不起的人,有了不起的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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