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深圳市住房补贴范文
深圳住房补贴申请材料
1.学士:未满2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
(我们当时申请的时候是有个截止日期的,在截止日期前未满对应岁数即可)
2.在市重点单位企单位工作。
(不知道是不是申请单位也有要求的原因,很多单位还没开始)
3.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4.用人单位所在片区无空置公共租赁房 补贴是:学士每月200,硕士每月500 以上的文件上都说得很清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大家自己再看吧。 下面说下我们要准备的材料:
1、人才租房货币补贴个人申请表、用人单位担保文件、申请人、配偶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声明
(这些都是格式模板,单位统一申请的时候会下发,大家打印签名就行)
2、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深大户口的话直接在学校户政处借)、社保卡、劳动合同、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验证证明复印件
3、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我们主要是提供未婚证明,为了开这证明,差点放弃申请,因为当时我们单位同事户口都在福田,当时看说明文件的时候,只看到福田民政局,就傻乎乎往那跑,坐了一个多小时车才知道要原路返回那个崩溃啊,所以大家一定要看清楚,户口在哪个区就去哪里的民政局。
南山的民政局比较难找,因为开这证明是在民政局下属婚姻登记处,就是在深大西门出去得麦当劳一直往天虹方向走100米左右会看到个路口右拐,再穿过一条很偏僻的小路,当时不知打了多少电话才找到,不过在那边问下保安应该知道,那小路有卖婚庆礼品的,大家可以留意下。PS:那婚姻登记处的环境真不敢恭维,还以为去到了地下钱庄)
4、社保清单
在福田社保局打印,这个很方便,带身份证和社保卡直接到那排队打印就可以了(忘了在4楼还是5楼),全程不过10分钟
5、银行卡
每个单位要求不一样,我们只需要填个账号,其他的听说有的要复印件 (开户银行须提供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的其中一个,户名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姓名)
准备材料这部分大家到时申请的时候再认真看下要求(单位会发),不知道有没说漏。个人做那部分其实很简单,跑几个地方,把材料准备好给HR就可以了。记得后来还让我提交了房租合同,合同上要有自己名字,HR说的是政府审核材料的时候要求补充交的,不过因比较急我也没交上,一度以为没戏,今天结果看来,这个也不是很重要。(当时有几个选项,我好像选了和朋友合租,没合同之类的,到时大家再看下)。
第二篇:深圳申请住房补贴用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楼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2
第三篇:深圳申请住房补贴用房屋租赁合同(一页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深圳市;位于楼房。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费、电费、以及煤气费。
第九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
第十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1
第四篇:驻外住房补贴
员工驻外补贴及返杭管理制度
1.范围
驻外指公司在总部招聘的员工派往外地工作且期限在3个月以上,且工作地非员工家庭所在地。 2.补贴项目
补贴项目为: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 3.补贴基准
租房补贴:1280元/月 伙食费:1500元/月(50*30) 市内交通费:900元/月(30*30) 4.城市权数 城市权数见附件。 5.各城市补贴具体标准 具体标准=补贴基准*城市权数
如有未列出城市权数的城市,参照物价、房价、发达程度相近的城市权数。 6.筹备期住房补贴
如员工新到一个城市,前半个月可以作为筹备期,筹备期员工可暂住酒店,按出差标准报销,半个月后按补贴标准享受补贴,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7.退租
7.1员工自己离职的,离职后即不再享受补贴,已缴纳未到期的房租由员工自己承担,押金亦有员工自行处理;
7.2如公司辞退员工的,已缴纳未到期的房租可由公司承担,如房租押金要不回来有正当理由的亦可由公司承担,但押金最多不可超过一个月补贴。
7.3如公司调离员工去其他地方工作的,所造成的房租及押金损失可由公司承担。 8.安全管理
公司仅给予员工租房补贴,员工租房行为是其个人行为,公司不予干涉,员工应自行管理好财产及人身安全。 9.返杭管理
员工驻外期间返回杭州须经上级同意,员工返回杭州间隔不得低于20天,公司要求情况除外,特殊情况可以特殊申请,在得到允许后可返回杭州。 10.生效日期
本制度于2015年9月1日起生效。
杭州XXX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日
第五篇:住房补贴文件
关于支取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有关规定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湘潭市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潭政发[1999]12号),规范职工支取住房货币补贴工作,特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受理部门:湘潭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政策科――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受 理窗口。
二、受理时间:
每月1—30日为受理职工住房支取货币补贴资料时间,15—20日为住房办调查核实审批时间,21日—24日为住房办向银行报送资料,银行核实准备应发的存单、存折时间。25—30日为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存单、存折时间(注:请各单位职工在规定内时间办理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将不予受理,星期
六、日不予办理,遇法定假日顺延)。
三、申请支取的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
符合以下8种条件中任一条者(除第7条外),本人持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凭证及身份证、支取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支取手续:
1、新购买自住房(注:购房时间以各单位实施住房货币补贴时间为界限);
需提供的资料:购房合同及已缴房款收据;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契税完税票”。
2、建造自住房
需提供的资料:在城区范围内,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在乡镇范围内自建住房的提供乡镇建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房审批表》和土地使用证。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需提供的资料:提供湘潭市危房鉴定办公室出具的住房需翻建、大修的房屋鉴定书、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以及施工预算。
4、退休人员
需提供的资料:退休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需提供的资料: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偿还购自住房贷款本息
需提供的资料:贷款合同
7、死亡人员
需提供的资料:死亡证明,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身份证以及公证处出具合法继承的公证书。
8、调出本市人员
需提供的资料:夫妻双方的商调函及调出单位的证明(注:本条所指调动须是夫妻双方都调出本市)。
四、申请支取提供的资料系配偶姓名的,须出具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五、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要求,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此行为,将追究责任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本通知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七、本通知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8396459,地址:韶山东路1号昌盛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