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2022-08-06

第一篇: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安溪县教育局文件

安教执[2011]080号

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扎实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闽教明电[2011]39号)转发给你们。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迅速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中心学校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基层小学、公(民)办幼儿园,并牵头督促抓好落实及汇总工作]

安 溪 县 教 育 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存档(2)

内 部 明 电

发往 见报头

签批 张洪德、郭绍生

序号

盖章 马继列、林立德

闽教明电〔2011〕39号 等级 特急 部委号 闽机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扎实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未保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生交通安全事故,促进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规范管理为目标,开展督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取得实效。今年

1-10月,全省中小学生交通死亡人数同比去年下降18.92%。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学生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最近,苏树林省长、陈桦副省长专门针对校车安全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对校车问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严查不合格校车上路,要进一步研究采取措施,近期再开展一次大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抓好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苏树林省长、陈桦副省长有关校车安全的重要批示,深刻指出了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学生安全的高度关注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增强做好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在建设责任政府、创新社会管理、关注民生民心、保障学生安全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贯彻落实好近年来省里下发的一系列关于加强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坚决遏制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在前期贯彻落实省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3

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全面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从即日起,进一步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

1.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1月20日,县(市、区)全面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设区市组织检查,通报检查情况。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0日,省抽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省公安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部分市、县(区),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检查重点

(1)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①登记备案情况。一是学校自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是否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校车登记,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学校长期包租且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是否取得车辆营运许可证,是否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校车登记,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②安全管理情况。校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条件;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 4

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是否落实日常管理“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驶证)的车辆运送学生、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是否落实校车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人制度,跟车教师在学生上下车时是否清点人数并记录,车辆驾驶员每天在锁车前是否检查车内学生已全部下车;是否存在违规改装或拼装现象;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臵。

③驾驶人资质审验情况。校车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是否存在身心不健康、言行不文明、嗜酒等不良习好和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以及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是否接受驾驶人安全教育与培训。

④档案台账与责任落实。学校及教育、公安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要求建立校车档案台账,做到“一车一档”、动态管理;接送学生登记、校车日常检验、维修记录,校车安全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记录是否完整并真实有效;学校租用的车辆是否具有营运资格,是否与营运单位、车主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校(园)长与校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教师和学生家长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⑤标识、标牌喷涂(张贴)。学校自购或长期包租的,经公 5

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是否在车身前后玻璃上张贴(挂)校车标识,以及在车身两侧喷涂(张贴)固定的校车标识(2009年标准)。

⑥停车管理。校车是否按指定位臵停车;校门口是否专门设臵校车停靠泊位,保证学生上下车安全;有机动车专用泊位的学校,是否出租停放校外车辆。

(2)社会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

①营运资格。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 ②驾驶员资质。参照国家规定的校车驾驶员标准进行检查,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③安全情况。车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及要求;是否存在违规改装或拼装现象;是否存在超载、超速、随意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

(3)非法运载学生车辆和学校周边交通违法行为路面监控情况

在校门口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横道不让行人、摊点占道经营等交通秩序混乱现象是否得到查处并有效整治;接送学生的“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以及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违法载人等违章、违法行为和现象是否得到及时制止,迅速查处;公安、交通、教育部门是否建立校车和学生交通违章抄告制度和会商制度;是否建立机动车违法、违规运载学生行为举报监督制度。

(4)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臵情况

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臵是否规范,学校门前道路两侧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是否设臵规范、完善,是否存在破损、缺漏和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在学校周边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校门口及周边路口,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安排公安民警或交通协管员执勤,指挥疏导交通。

(5)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是否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以及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是否及时将校门口的车辆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主管、公安交管、交通运管等部门;是否经常告诫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师生的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安全出行习惯是否良好。

三、检查方式

专项督查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学校及有关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专家对每一所学校、每一辆校车和社会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的、拉网式的排查。要创新检查方法,采取明查与暗访、集中检查与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把督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监督执法、强化规范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督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管理、防事故、保安全的目标。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公安、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工作方案,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整改。各地各学校对排查出来的校车、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进行梳理,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无法及时整治到位的问题和隐患,要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争取帮助支持,确保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3)强化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打击非法运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要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跟踪监管,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和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搞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和衔接,推进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要坚决制止不合格的校车上路,防止因监管不严而酿成大祸。

(4)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板报、墙报等各种媒体加强对督查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及时总结督查整治工作情况,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要通过新闻发布、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发布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督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形成 8

舆论声势,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设区市于2011年12月5日前将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和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

联系人:翁子霖 邮箱:20632826@qq.com 电话:0591-87099022 传真:0591—87099029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郑文广 邮箱:xxaqgzc@163.com 电话:0591-87091387 传真:0591—87824522 注:此通知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下载,分送给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安监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 安全 督查 通知

报:省领导苏树林、张昌平、陈桦、牛纪刚同志。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二司,公安部交管局,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安监司,教育部基础一司、思政司。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综治办、省安委办、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四部门有关领导、处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第二篇: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安全对我们的重要性、严重性、使命性

同学们好:

今天我要讲的内容——大家通过我身后的PPT画面可以看到,(今天交通安全讲座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是有关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为什么是中学生呢?因为你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正处于追逐梦想、青春飞扬的年纪。同时站在人生成长路上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在这个时间段需要大量地进行选择和抉择。我们由上小学学会了识字知道一般的道理,上初中知道了人生的一些简单的哲理逐茁壮成长到励志萌芽阶段,高考更是解决一辈子干什么、一辈子吃什么饭、一辈子怎么活,这是道路和方向问题。到这里我想问问在坐的同学们都有什么理想呢?谁愿意起来与大家分享一下?嗯!很好!刚才很多同学都说出了自己的理想,有的同学想当教师、有的想当医生、有的想当科学家等等。同学们的理想都非常的美好,但是同学们,我要告诉大家的是,要实现自己理想除了要好好学习,认真读书之外,还要有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因为有健康的身体才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

生命顽强时象一座大山,经风雨而弥坚,脆弱时则如一棵小草,不经意就会受到伤害。生命对于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这可贵的生命理当珍惜。“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几个字写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却很难。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世上无可比拟的财富。既然降生为人,

有谁不愿笑口常开?有谁不愿幸福快乐?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世界。但是,车祸、触电、溺水等意外事故还是不断的发生。我们虽然不能完全消除事故,但是可以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国家的安全是国泰,民众的安全是民安。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坐在教室里安静地学习;有了安全,我们的父母才能安心地工作;有了安全,我们的家庭才会幸福、平安;有了安全,我们的国家才会繁荣富强。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去完成自己的梦想。安全犹如一根根长长的纽带,联系着我们的生死存亡。然而我们每天都在参与最可怕的交通战争,但和战争不同的是:我们不知道敌方是谁,危险可能随时来袭,有时就在眼前,有时就在身边,有时就和自己相关,自己的安全靠自己的意识来驾驭,靠自己的知识来保护,靠自己的能力来保障。

第三篇: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主题班会讲稿

河东小学

四(3)班 许春华

一.行人应遵守的交通法规和公共道德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避让在车行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劝阻家人、邻居不占道摆摊、晒粮、晒草和打场,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掷物击车。不向驾乘人员泼污水、扔石子、骂脏话,更不得砸玻璃、戳轮胎。

3、严禁在道路上设置石头、木棒等障碍物,更不准挖掘,损毁公路、铁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铁路边的排水沟。

4、禁止攀折、毁损公路、铁路、河流两旁的树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与车行道间的护栏和隔离墩,更严禁对护栏、隔离墩及其他交通设施如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进行破坏。以上严禁的行为,都是违纪违法行为。

6、遇到聋、哑、盲人和行动困难的老人,要主动上前帮助,引导他们按交通规则行动。

7、遇到车祸时,要主动报警,协助大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主动给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发现有酿成事故而企图逃逸的车辆,要机敏地记下它的车牌号和特征,及时向交警报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乘人之危,私拿因车祸抛撒在车上、路边的钱财物品。

二、行人上街和横过道路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车行道。

2、横过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3、行人横过人行横道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必须遵守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进入人行横道。还须注意:即使信号灯已经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是否停稳,然后再穿越道路。

4、设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地方,行人过街要走人行天桥或地道,不要横穿街道和公路。

5、列队横过车行道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队列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待车辆过去后,再继续通过

三、为什么要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小学生思维简单,思想单纯,应变能力较差,并且是参与交通活动比较频繁的群体。由于缺乏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系统学习和了解,不懂得机动车辆行驶的特点,不知道自己违反交通规则将会导致怎样的后果,对违章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在交通活动中,往往充满自信,想跑就跑,想走就走,想过马路就立即横穿,令正常行驶的车辆防不胜防。因此,中小学生也是交通活动中非常危险的一个群体,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有利于他们平安健康地成长,有利于学校、家长的正常工作和教学活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第四篇: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同学们,大家好,在讲课之前,先给大家提几个问题:同学们,你们会走路吗?会乘车吗?同学们可能会说,这么简单的问题,还值得问吗?问题是简单,然而真正做到会走路、会乘车确不是那么简单的。

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口,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向东行驶的陕D-72231大翻斗运煤货车,与一辆向西行驶的榆林子镇幼儿园核载9人,但实际载有64人的校车相撞。当场致5人死亡,其中校车司机1名,幼儿园学生4名。其余受伤人员在送往医院及抢救过程中,有21人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成人2名,学生19名。

一、交通事故猛于虎

人们常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请看下面一组数据:

据统计,2006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世界排名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2006年11月14日早上6点,山西沁源县二中900多个学生在公路上晨跑时,一辆大东风带挂货车向学生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人受伤。当时公路上躺满了遇难师生的尸体。

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

综观各类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的。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换来的。

二、交通安全小知识

人行横道:马路上用白色平等线像斑马纹那样的线条组成的长廊就是“人行横道线”,也有人把它叫做“斑马线”,它是专门为行人横过马路而漆划的,行人在这里过马路比较安全。法律规定,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有斑马线,应当减速慢行,遇到有行人从斑马线上横穿公路,汽车应当停下来让行人先过。行人横穿车行道时必须行走在人行横道线内,设置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还必须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交通信号灯: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都悬挂着红、黄、绿、三色交通信号灯,它是不出声的“交通警”。红绿灯是国际统一的交通信号灯。

1、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人行横道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黄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隔离设施:交通隔离设施主要有行人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行人护栏是用来保护行人安全,防止行人横过马路走入车行道和防止车辆驶入人行道的。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是设在车行道上用来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来往车辆的。我们不要跨钻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走进车行道,否则有被车辆撞倒的危险。 人车分流各行其道:每当你走马路,就会看到许多行人的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如果行人和车辆爱怎么走就怎么走,那么就会交叉冲突,发生混乱。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标线”划出车辆、行人应走的道路: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行人应走人行道。

交通标志:在道路上,我们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交通标志。它们用图案、符号和文字来表达特定的意思。告诉驾驶员和行人注意附近环境情况。这些标志对于安全非常重要,被称为“永不下岗的交通警”。

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主标志又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警告标志: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其形状为正等边三角行,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如:

注意危险慢行注意行人

禁令标志: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形状通常为圆形,个别为八角形或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行。其颜色通常为白底、红圈、红斜杆和黑图案,"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杆。如:

禁止通行禁止驶入禁止行人通行

指示标志:指示标志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形状为圆形、正方形或长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图案。

人行横道步行非机动车车道

指路标志:指路标志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和距离信息的标志。其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为长方形或正方形。其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分岔处此路不通残疾人专用

一、汽车的性能和我们小学生必须知道的内容: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在行驶中,如遇到危险情况,驾驶员踩刹车减速或停车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紧急突然情况,如行人或骑车人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尽管驾驶员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也难免发生撞车、撞人的事故。同学们,你们都知道惯性的原理,驾驶员从发现危险到采取紧急刹车到汽车完全停止,需要两个过程,即“制动停车过程”和“制动停车距离”。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受惯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击几乎一样。汽车行驶速度越快,惯性力越大,制动停车距离越长。因此,汽车不是一刹车就能停止的。

检测结果表明,当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行进时,从司机发现情况急刹车到制动有效,车会向前继续行驶18.82米远,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气,由于路面较滑,会向前继续行驶达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不懂得汽车惯性的道理,以为汽车只要一刹车应立即停止,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在行驶着汽车前横过马路或从停着车头车尾突然走向车行道上,结果被汽车撞倒了。这种案例时常出现,特别是农村公路和学生更为突出。

对于这种情况,汽车驾驶员也无可奈何。如果出现类似的交通事故,横穿马路的人往往要负责主要责任。

汽车转弯: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它告诫人们,汽车要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宽度大于车辆本身的宽度,这是因为汽车在转弯时,前后轮不会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的距离差距的。这个差别就叫“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能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 懂得了汽车转弯时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的汽车太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液压离转弯的车辆横距一公尺以外。

三、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小学生是道路交通行为中的弱势群体,大家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怎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们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或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带来过一些伤害。同学们,你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总要避让来往的车辆。但是,你们当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识。想想看,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是不是还有同学骑自行车时喜欢显示自己的本领,有意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车? 我们平常骑车或走路、总免不了要横过马路,但在横过马路时,一定要看看左右来往的车辆,要确认安全之后再横过,在有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千万不能因抢时间,抢速度而随意横穿。

安全出行的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第一,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第二,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走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不准在车辆监控时或车辆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

第四,晴天过公路,如有灰尘应回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抢上风;雨雪天气,打伞、穿雨衣不要遮住视线,防止与车辆碰撞。

第五,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号,熟记红灯停,绿灯行。有些路口设置了红绿两种颜色的人行横道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从人行横道内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这时行人应让在人行道上等候。

要规范自己的走路行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须走人行道,在农村公路须靠路边行走。横过街道必须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这样可以避免与车辆发生碰撞。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儿童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成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第五篇: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很高兴能够给同学们讲一讲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什么是交通安全法规,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法!什么是行为规范?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人们行为规范的总和。有的同学可能没有听懂,那么我问一问同学们平时有没有违法行为?有没有干过违法的事?(没有,好!)什么是行为规范?如上课时要端坐,不能迟到等等,都是形为规范,但有的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的就不是,在国家的法律条文里找不到的。如要让座国家不强迫,是受道德约束的;上课时不能迟到,不是违法,是学习、学校的纪律。因此法、道德和纪律都是不同的,法所调整的是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等安全的问题。

很古老时候我国就制定了人们参与交通的行为规范,早在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施了的“车同轨”制度中,就明确规定“男子由左,女子由右,车从中央”的交通“礼法”。南宋时期,宋太宗又御笔钦定了“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来避去” 的交通法规,这里所谓的“避”,就是“避让”、“礼让”的意思。2004年5月1日,我国以法的形式规定了人们应当如何参与交通,如违反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等等,也就是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刚才我问同学们有没有干过违法的事,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没有,心里想大人才违法,我们都不到14周岁怎么会违法。

我们就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里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规定除了学龄前儿童(七周岁以下)和不能自理的人要有监护人带领参与交通外,其它的人就要自己对自己行为负责,所以你们在参与交通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把你们当小孩看待,你们与大人的权力是一样的,是平等人,你们也必须与大人一样尽到自己的义务,你们在参与交通时是主角,如果说这个角色与大人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你们在参与交通过程中是弱者,你们受到更多的保护,你们违法时能够免于处罚否则减轻处罚,但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你们违法了要承担责任,造成别人伤害的,你们的监护人要赔偿,造成自己伤害的就要自尝苦果。

我前面问同学们有没有干过违法的事,同学们说没有,那么大

家对照一下,从2004年5月1日后,同学们有没有出现以下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我在上面说你在下面对照,看能对上几种。

1.在马路、街上、胡同里嬉戏、玩耍(踢球、滑旱冰)、拦车等;

2.步行时。逆行;闯红灯;不在人行道或不靠路边(1.00米)

内行走;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或车辆通过时突然横穿,而不是确认安全时步行直行通过;列队时横列超过2人;

3.乘车时:从车右侧下车;开门时防碍其他车辆行人;将身体

伸向车外;跳车;侧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向车外抛洒物品等等;

4.骑自行车时。逆行;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或不靠路边(1.5

米)内骑车;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或者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前未伸手示意,突然猛拐;攀扶其它车辆,手中持物;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等等。

这些都是同学们最多出现的违法行为,你对照上了几种?!

在道路上,每一次违法都是与死神的约会。每次违法虽然没发

生事故,也没被处罚,但“天不可瞒”,只是幸运,是与死神擦肩而过,如果你整天与死神擦肩而过,又怎么能保证不与死神不期而遇?当然,事情也没有那么可怕,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自觉学习交通法规,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一桩桩的流血事件就可以避免。

那么,今天我就给同学们讲一讲走路、骑车、乘车的规定,同

学们不但要牢记在心,更重要的是要严格遵守。

怎样才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内容很多,涉及道路、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通行规定等等,由于时间有限,我先让同学们认识一下几个基本概念:

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

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道路标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

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出示自制图片)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

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交通标志(出示自制图片)分为警告、指示、禁令标志。

交通标线(出示自制图片)有斑马线、中心线、非机动车道线、

停止线等等

交通警察的指挥有手势信号(戴上手套帽子,演示一下几种手

势),指挥棒信号等等。

3.机动车,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

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

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几个基本原则

1.右侧通行原则(稍作解释)

2.各行其道原则(稍作解释)

3.确保安全,畅通原则(稍作解释)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法律是怎样规定我们的交通行为的。

一、步行规定

1、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靠路边行走。不要

在车行道上行走或停留,不要在道路上追逐、嬉戏、打闹、猛跑。走路要专心,不要东张西望或看书、看报,不要强行拦车或扒车,更不要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2、需要横过道路时,要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或人行斑马线横道。在没有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和斑马线人行横道时,横穿道路要牢记“一听二看三通过”;一要注意倾听有无机动车辆驶近的声音;二要看有无机动车辆驶近,若有车辆驶近,要注意辨别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和方向,并要使驾驶员能看请自己;三要通过道路时,应快速直行横过,不能斜穿道路或者猛跑,也不能在道路上随意慢行。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3、小学生上学放学要佩戴黄色的交通安全帽;也可以穿颜色鲜

艳的衣服,或者背颜色鲜艳的书包,遇到雨、雪、雾天气,穿雨衣、打雨伞也要选择黄色或红色的。低年级小学生在上学时,家长尽可能护送到学校;放学时,学生排成纵队行走,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

4、行人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或者进行体

育运动。

二、骑自行车的规定

自行车的特点是:结构简单,简便易行,但是,稳定性差,行驶中触及物体或行人易歪倒。因此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事故中,因骑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骑自行车作了如下规定:

1、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3、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行驶;

4、不得牵引、擎扶车辆或者被其它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5、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6、驾驶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另:学生驾驶自行车时不准使用随身听或驾驶电动自行车。

三、 乘车规定

外出乘车要自觉遵守安全规则,确保安全。

1、要按核定载人数乘坐,不得超员乘坐;不坐无牌、无证等非法营运车辆;

2、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的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顺序上车;

3、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4、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5、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

6、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7、年满12岁才能乘坐两轮摩托车,乘坐时应当正向骑坐,佩戴安全头盔。

8、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9、坐稳扶牢,不追逐打闹,不要向车外投弃物品;

10、在车辆行驶中不准上、下车;

11、下公共电、汽车后如要横过道路,要注意来往车辆。要先上行人便道,等车辆开走后再从人行横道通过。严禁下车后从车前穿越道路,甚至在车前猛跑。

四、交通事故自救与紧急措施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以保护生命和减少损失为原则,尽快进行自救和急救。我们要牢记以下措施:

1、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好现场。记住违章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2、呼喊周围的人,以便迅速抢救伤员;

3、拨急救中心“120”电话,联系医院求助;

4、拨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详细说明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违章车辆车牌号码,并报上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

5、若自己受伤后,不要乱动,当有人帮助时,应首先告诉对方自己的身份、校名、地址、家长或家庭电话等。获救后要尽快与家长联系;

希望通过学习,能从小遵守交通法规,同时,也能教育我们的父母家人都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你的家里人还有无证驾驶的人,开拖拉机带人,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我们就应该勇敢地指出来,你的行为违法了,请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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