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2023-02-11

时针滴滴答答,流逝的是光阴,在季节轮回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留下了成绩证明。每周、每月、每个季度的我们,在工作方面都有着独特表现,获得成绩的同时,也有着众多的难忘时刻。面对成长过程中的我们,是该写一份工作报告,记录我们的工作之路。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编写工作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省政府对**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市有幸成为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试点县市,全市2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省召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以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积极组织开展了推进医改的一系列工作。

一、政策执行情况

(一)认真把握政策,有序推进基本药物制度。

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文件要求,从2010年1月25日开始,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药品都实行省级网上集中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将国家确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作为医生首选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目前,我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正按照全省五个“统一”(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要求和我市制订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

(二)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医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市成立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和基本药物目录选定办法,以低价、质优为主要目标,做到既能满足用药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并确定了6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零差率销售。

(三)开展业务培训,做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多次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和药品采购员,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实施绩效改革工作培训班,同时积极、广泛地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宣传,改变广大医务人员和群众的观念,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引导医生改变原有用药习惯,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二、制度运行情况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情况。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1月25日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以来,虽然处方用药100%使用了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但诊疗人次、住院人次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据统计,1一5月全市乡镇卫生院完成业务收入5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5万元,下降15%),支出8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上升4%),收支两抵亏损240万元。如职工的工资和津补贴达到上年标准,则要亏损326万元。

(二)医务人员收入情况。

基本药物零利率销售后,医务人员的工资来源主要是靠政府补贴和开展业务的医疗收入产生的利润。在职职工工资和津补贴1一5月支出323万元,月人均1900元,基本达到政策规定的档案工资水平,但同比上年人均减少508元。

(三)政府补贴情况。

经有关部门测算,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年需补助经费1139

万元,其中上级财政需安排34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799万元。目前,已到位300万元。

三、工作成效

据统计,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42个常用基本药物品种,实施零差率前销售价格277.34元,实施零差率后销售价格145.33元,下降47.6%;次均门诊费用由50元降到32元,下降36%;次均住院费用由1183元降到960元,下降19%。可见,我市启动基本药物零利率销售后,医药费用明显降低,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缓解,基本药物制度深入人心,综合配套改革初显成效,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1. 基本药物采购过程中,大多数配送企业网上中标药品品种不全,部分低价中标药品难以得到保障供应。

2. 基本药物目录范围较小,一些最常用的药品(如大人和小孩感冒冲剂、风湿膏药类、跌打损伤类等药品)未纳入进去,不能满足临床和百姓日常用药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开展受限,群众满意度将会受到影响。

3、307种基本药物的最高零售价格精确到了分,而在实际销售时分票已很少使用,不便于找零钱。

4、未纳入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无中标价和零售指导价(如毒、麻、放射药品和中药饮片),不便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

5、财政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医疗机构减少的利润损失没有

进行全额弥补,造成病人越多,用药量越大,医院亏损越惨重。

6、村卫生室作为三级卫生服务的网底,村卫生室还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老百姓不能就近享受价廉、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也会挫伤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7、乡镇卫生院职工住房及后勤辅助用房中的危房一直未得到解决。我市现有10所卫生院职工住房及后勤辅助用房危房面积达5570平方米,急待改造。另外,乡镇卫生院历年来累积债务达1598万元,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已无力偿还,势必影响卫生院发展。

8、目前,乡镇卫生院共有131位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职工工**非统筹部分(每年共117万元)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由卫生院负担。由于乡镇卫生院普遍底子薄、负担重,实际只负担了一部分。实行基本药物零利率销售后,乡镇卫生院的收入锐减,更难以负担,已经成为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

五、建议

1、为确保药品供应,对不能配送到位的药品,建议省卫生厅:一方面督促配送公司积极联系生产厂家,另一方面及时调整一些规格、剂型及厂家,最大程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2、建议物价部门出台政策,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出台最高零售指导价,并允许基本药物零售价按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角。

3、建议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4、建议省医改办尽快出台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5、我市作为全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县市,很多改革工作都需要进行创**尝试,因此,建议省卫生厅在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时给予倾斜,用于解决乡镇卫生院职工住房及后勤辅助用房中危房改造、村卫生室、卫生监督机构和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的需要。

6、建议省政府足额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绩效考核和药品零差率补助、离退人员补助等经费,并下拔专款解决乡镇卫生院的老欠款。

7、建议省卫生厅批准将破产企业社会职能移交的医疗机构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我市唐洞医院、宇字医院、宝源医院是**矿业集团破产时移交地方管理的医疗机构,随着企业医保移交省、**市和当地居民社区化管理,医院职能发生转变,服务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为主,应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保障当地城市居民享受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

8、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督导机制”。 建议省委省政府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卫生政策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完善“考核机制”,把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奖优罚劣。

第二篇: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我院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2010年8月实行网上采购基本药物以来,共发出订单51张,采购品种达1097种,涉及金额达100万元以上,订单执行总到货率为80%;最短的配送时间一天到货,平均到货时间为三天,总体运行良好;现在包括乡村医生用药我院共有基本药物485种,根据卫生局医改办统一部署,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精神,作总结如下:

一、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医改措施落实到位

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基本药物知识,并利用开早会、科主任会、乡村医生例会,积极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对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保障群众安全用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要求一线医务工作者及药房工作人员要吃透文件精神,更新观念,正确引导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明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医院利用各种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如悬挂基本药物宣传横幅、利用集市组织人员发放宣传资料,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二 、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

自2010年8月1日始,我院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把国家基本药物名单打印成册,分发到每一位医生手中,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并在公示栏悬挂基本药物公示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2011年4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 选定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并按照规定确定配送企业,最终确定本院药品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配送关系。认真把握单位用药规律,保持合理的药品库存,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及时准确通过采购平台发送订单需求,减轻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成本负担; 加强与配送企业的沟通,改变医务工作者的用药习惯,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正确使用水平。

截止到2011年12月20日,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目录,做到每一样药品的采购能够立足患者用药需求,先做用药审批计划报院药事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购货、验收、入库,不积压库存、不超范围使用,药库工作人员与临床科室密切配合,经常交流在药品流通中出现的问题,合理解决。

总之,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确实减轻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价格明显下降,今后我们将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立足市情,保证我院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

第三篇: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汇报

(2011年6月13日)

按照上级医改精神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县医改工作已全面启动并顺利推进,为了确保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6月20日前所有政府办基层医药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要求如期实现。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最近省、市医改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11年5月31日,省医改办组织召开湖南省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区工作会议;6月7日,市医改办组织召开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会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一) 省医改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会议认为,全力推进医改工作,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任务和重大责任,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纵深推进医改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会议强调,要深入领会全国医改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克强副总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两条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一要确保及时全面启动,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6月20日以前全面按时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药物。不允许延期启动或只启动辖区内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省里将明查暗访,全省通报;二要确保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湘卫药政发[2011]4号文件明确了以省为单位增补的198个基本药物品种,全省可用的品种达到505个。三要确保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省里已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制定了新的采购办法,严格实行“招采结合、量价挂钩、统一支付、统一配送”。四是确保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报销政策到位。所有药物必须实行零差率销售,并且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药品目录,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其他非基本药物。五是确保补偿政策落实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市州和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将医改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会议指出,推进医改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新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有效运转。一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体制、院长竞争上岗制和全员聘用制。二是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落实绩效工资,扩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重,强化绩效考核,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三是推进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各县区卫生局要成立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更加有效运行。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基本药物政策宣传和基本药物制度政策与知识的培训,及时调查研究,强化督导评估。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将医改目标任务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考核验收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二) 市医改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会议传达了省医改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对全市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五个县区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加大工作力度。要求各县区近段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投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各项工作,确保6月20日以前启动实施。二要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要统一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价格公示牌或电子显示屏,建立固定的宣传栏。要通过政府公告、媒体宣传、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公开承诺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度和信赖度,争取社会各界理解、配合和支持,形成合力。三要加强人员培训。各县区卫生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文件,并抓好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四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阶段财政投入补偿机制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助水平、启动后“五个确保”落实情况、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做到心中有数,并积极引导、协调解决。6月底或7月初,省政府、省医改领导小组将深入各县区开展明查暗访,并按计分排位全省通报。

二、我县前段医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确保医改工作的快速启动和顺利推进,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和县四大家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医改领导小组。按照县医改领导小组的安排,我们从政府办、发改、卫生、财政、纪委、审计、编办、劳动、人事、物价、药监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了医改办。对全县医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协调。

(二)组织学习考察。为学习借鉴医改工作先进县市的经验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医改工作,5月16日至18日,我县组织医改学习考察团,赴武冈、宁乡两地学习取经,学习了两地在医改实践中探索和积累的成功经验,受到了较大的启发。

(三)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县医改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医改办制定了《衡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县纪委制定了《衡阳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纪律规定》。根据对基层卫生院财务、药品、编制的清理核查结果,医改办正在起草制订《衡阳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和《衡阳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方案》。

(四)开展业务培训。医改办分别于5月24日和5月30日组织基层卫生院院长、人事专干、财务会计及医改办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基层卫生院财务、药品、编制清理核查工作培训。同时,我们还将组织基层卫生院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对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目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计划于6月14日至15日开展集中培训,各基层卫生院随后组织开展院内培训。

(五)药品清仓核库。5月25日至31日,县政协副主席肖绍展亲自挂帅,县医改办副主任刘汉顺具体牵头组织,以县物价局为主,从县医改办、物价局、卫生局抽调工作人员分为5个清查小组,对28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现有库存药品的进价、实际销售价格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摸底,核实全县28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库存药品进价总额为7274707.83元,销售价格总额为12888510.09元,其中基本药物进价总额为3491215.97元,销售价格总额为6688283.56元;非基本药物进价总额为3783491.86元,销售价格总额为6200226.53元。

(六)财务清理核查。5月31至6月11日,县人大副主任周铁生亲自挂帅,县医改办副主任谭爱平具体牵头组织,以县财政局为主,从医改办、发改、财政、审计、卫生、劳动等部门抽调人员分7个组,对全县28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08-2010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清理核查。结果数据正在统计中。

(七)编制清理核查。6月8日至11日,县委宣传部长凌英亲自挂帅,医改办副主任陈惠华具体牵头组织,以县编办为主,从医改办、编办、人事、劳动、卫生等单位共抽调16人分4个组,对基层卫生院的人员编制进行了清理,数据正在审核统计中。

(八)广泛宣传发动。为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知晓率和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度,医改办加大了对医改工作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统一制作了价格公示牌、宣传栏、承诺书,拟定了统一的医改宣传标语和横幅内容,拟印制政府通告和宣传单,并正在与县电视台、县党政门户网站联系开辟宣传专栏,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对医改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三、提请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一)确定财政投入补偿办法。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医改工作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以药养医”的格局被打破,基层医务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十分重要。建议迅速出台财政补偿方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正常运转,确保医改工作顺利推进。鉴于目前财政对医改的投入方案还没有研究出台,建议暂时采取财政预拨的方式,从7月份开始,每月月初预拨医改经费到卫生局,由卫生局统筹下拨到基层医院,以保证基层卫生院的大局稳定和正常运转,直至财政投入方案正式出台。

(二)研究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建议县编委尽快核定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出台编制文件。

(三)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为改革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依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湘卫规财发[2011]6号文件《关于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的通知》精神,建议设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定编9人,为卫生局内设全额副科级事业单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在坚持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的要求,实现财务管理、预算编制、账户设置、报账制度、收付方式、采购资金支付办理、收费票据管理、财务公开管理、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审计监管等十项工作管理统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研究解决基层卫生院退休人员社保问题。我县基层卫生院现有退休人员648人,这一部分人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所参保,过去退休工资采取的是“差额缴纳、差额拨付”的方式,即把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与社保所应拨付的养老保险金进行收支两抵后的差额拨付给其所在单位。实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后,省内其它县市均将退休人员纳入社保部门统发退休金,建议从7月份开始,将我县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统发,并免除卫生院24%的单位缴费部分。在下一次专题会议上,再研究确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发放问题。

(五)审定动员会和启动仪式组织方案。 1.动员大会。经医改领导小组研究,拟于6月18日上午9点在夏明翰文化宫召开衡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县四大家在职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分管卫生的领导,县直部办委局、行社总公司主要负责人,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级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卫生局股级以上干部和医改办全体工作人员。拟由王县长主持会议,会议安排四项议程:白县长作大会报告,纪委白书记宣读纪律规定,金兰镇中心卫生院和岘山乡卫生院院长作表态发言,县委肖书记作重要讲话。

2.启动仪式。经医改领导小组研究,拟于6月20日上午9点在金兰镇中心卫生院举行我县基层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仪式。县医改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医改办全体工作人员,金兰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卫生的负责人,卫生局班子成员,金兰镇卫生院班子成员参加。拟由凌部长或刘县长主持,会议安排四项议程:王县长发表讲话,金兰镇党委书记表态发言,金兰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承诺,白县长宣布衡阳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启动仪式结束后,由医改领导小组及医改办分组到全县各乡镇进行巡查。

第四篇:国家基本药物制实施工作制度

一、 坚决执行省、州、县相关基本药物的政策、法规。

二、 从2011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及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物,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物。

三、 基本药物的购进必须百分之百上网采购,定点企业配送。

四、 临床工作中必须百分之百使用基本药物。

五、 基本药物必须零差价销售。

六、 基本药使用后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七、 相关责任人要做好基本药物购进的审核、验收、保管及票据上报存档工作。

八、 药、库房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已购进得药品,发现近3个月—6个月到有效期的药品要与配送企业协调退回药品或调节同类远效药品。不得将无标签、无使用说明书或破损、变质、霉变、过期失效等药品上架出售。

九、 定期参加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相关知识培训,并积极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

十、 领导小组要定时对辖区内卫生院<站>进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会东县姜州中心卫生院2011年1月5日

第五篇:2017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X医院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卫药政[2017]4号)文件精神,加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提高居民合理用药健康素养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根据《X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在全院范围及辖区诊所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为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能够深入传达到医院每个职工和来我院就医的每个患者,医院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和动员,制作了2条条幅悬挂在院内,印制宣传彩页100份,并制作板报展览于院内向患者普及用药安全知识,同时院内电子公示栏滚动公示我院基本药物目录价格,向来我院就医的患者大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优惠政策。

二、我院定期组织专家义诊团,深入周边乡镇、广场等地方进行义诊。在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月内举行了两次义诊,为群众开展用药咨询、家庭药物大检查、发放合理用药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活动,普及药品安全知识。

三、我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关政策的学习,定期对医师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帮助医务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制度、药物配备、采购、管理和临床运用规范。由科室主任组织本科室职工进行学习,在全院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我院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建立本院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定期抽查处方进行点评,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进行公示。并将基本药物使用率和处方点评结果纳入院内绩效考核标准中,确保临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并制定制定了我院鼓励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措施,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X医院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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