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范文

2023-09-22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范文第1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从中央到地方,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呈现如火如荼的态势。我们既要看到举国上下的改革热情,予以鼓和呼;也要理解其中的急迫之情,提防忙中走偏差。总书记在去年底视察山东时,紧跟着又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一再强调,要正确、准确、有序、协调地推进改革。

什么是正确的国企改革方向?

总书记在三中全会上做《决定》起草说明时,刻意强调了对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方谈话的理解:‚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邓小平同志这一段关于‚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高度概括,可以作为我们检视一切改革举措正确与否的标准。其中,坚持社会主义是原则,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是路径,改善人民生活是目的。发展经济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但是相对于改善人民生活这一目的而言,它只能是路径。

以这样的原则和目的为基准,就不难发现什么是正确的国企改革方向,什么是原则性偏差,乃至‚颠覆性错误‛。

什么是正确的国企改革原则?

总书记说:‚党的十八大精神,说一千道一万,归结为一点,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党中央已经反反复复强调很多次了,可还是有一些同志重视不够、领会不深,表现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丧失原则、迷失方向。

比如:在对待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问题上,对发展公有制经济信心不足,不认同国有企业可以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因而表现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单方面的‚毫不动摇‛,明里暗里主张‚国退民进‛;在对待国有企业的作用问题上,忽略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差别,总是拿欧美个别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数据来作比较,不仅要求‚不断地‛降低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要‚严格地‛控制国有企业经营领域和范围;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内容问题上,不是从‚坚持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一总纲出发,不按照‚坚持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论述‛的要求,不是将工作重点和精力放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这两个完善上,而是不断地怀疑、批评乃至否定现有的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大格局,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倾向于另起炉灶、推倒重来。

什么是正确的国企改革目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再次明确:‚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除了满足于不同社会制度下国有企业一般意义上的‚弥补市场失灵‛和‚提供公共服务‛作用以外,最大的差别在于其‚全民所有‛的资本属性,通过相当占比的资本,确保相当占比的价值剩余归全民所有,抑制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遗憾的是,这一终极目的总是被忽略。

比如:为了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任务‛,只考虑国有资本引入私人资本的单向时间表,却没有给出国有资本进入私人资本的双向进度表。假以时日,一窝蜂之后,必然使得国有资本的‚量‛不足以支撑实现共同富裕之‚质‛;为了表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诚意‛,在并非扩张资本的前提下,将一些优质国有资本甚至国家垄断经营项目售卖给私人资本,这等同于将全民所有的账面赢利向少数人输送;为了片面地体现国有资本的‚公共性‛,将出售国有企业产权所得资金,投向本应由公共财政负担的基础设施建设,甚至用于填补政府地方债,将资本变成资金,将提供共同富裕可能的‚活钱‛,变成不再产生价值剩余的‚死钱‛。

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与改善人民生活目的,两者紧密关联且高度统一,既高屋建瓴,又具体而现实。偏离了这个原则和目的,就不能保证路径的正确方向,就很容易变成为改革而改革,为开放而开放,为发展经济而发展经济。(本文摘自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来源于《南方日报》)

人民政协报:混合所有制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式

‚在中国,改革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更加全面和深入,经济体制改革仍是核心,国企改革仍是重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诚通‛)董事长、党委书记马正武在谈及国资国企改革时说。 中国诚通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大型企业集团,也是国资委首批中央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之一和首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企业。自2002年9月出任中国诚通董事长、党委书记以来,马正武一直执掌着中国诚通的大舵,对于国企改革,马正武是亲历者、是实践者,更是思想者。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唯一的国企改革方式,但却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形式。其根本是通过不同资本的结合,在市场机制下促使企业所有制进行调整,增加企业活力。这不仅有利于国有资本的放大和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民间资本的持续和稳定发展。目前混合所有制的讨论很‘火’,但监管者怕国有资产流失;企业经营者怕改制有风险,承担责任;民间资本怕被套牢,怕资本不被控制,怕被担‘占便宜’的骂名……种种担心都是客观存在的,这就需要更加理智、更加协同的处理方式。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势必会影响混合所有制。在实际操作上,则要在混上起步,在合上着力。‛马正武这样分析。

资本形态“混起来”

任何事物的‚混‛,都不外乎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物质或不同来源的相同物质的混,国企改革中的‚混‛,就是要有不同的参与主体,不同的资本来源,也就是一直被定位的国有、民营、集体、外资等曾被认为是有区别,甚至是矛盾、不相融的各种资本方的‚混‛。

马正武认为:要‚混‛起来,就会涉及三个问题,谁来混、在哪混、怎么混。

首先,混合所有制要有一个参加主体,资本方成为混合主体,来决定怎么混。在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下,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起主导作用。另外,参加资本混合的参与方,国有、集体、非公资本等要交叉相互融合,形成多元化的资本形态,淡化其资本属性,给国有、民营资本,甚至外资资本同样的待遇。

对于在哪混,无疑先从国企改革入手。国企哪些地方放开,在哪个层级、哪个领域混,都应该解决。有些人认为混合所有制是给国企解困,要在缺资金的地方,困难的地方进行开放,引入其他资本,马正武说,‚我认为这个不正确。在哪些地方开放,在哪些地方混,应该有一个整体设计,应该有一个负面清单管理,保留极少数的、不宜混合的,同时更多在资本层面上混,避免出现网络性、资源性的资产混散了,混乱了。‛

‚怎么混‛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这影响到是不是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民间资本进来以后,会不会被国有这套体制套住等诸多问题。马正武表示,在这点上,应该在规范性、提高透明度上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投资者和价格发现上应该发挥功能,并通过资本市场、产权市场进行公开透明的交易。另外,要注重程序,包括资产评估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评估方式。

混合所有制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职工问题和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包袱问题,也是顺利推进混合所有制的前提。这些都应该有一个比较好的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合起来”

混合所有制中‚混‛应该是基础,‚合‛才是关键。

针对有些民营资本担心混合后没有话语权的论述,马正武讲道:混合所有制推进过程中更多要在合上下工夫,而不是在‚谁说了算‛上下工夫。在合的基础上,应该遵循市场原则,淡化各种资本特殊性,更多地寻找资本共性,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股东的一些特殊要求可以通过合资合同、章程的特殊约定来实现。

要形成与以‚管资本‛为主相适应的治理结构。成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持股管理,就是使持股人的法律地位法人化,出资人承担的只是资本的有限责任。同时,三中全会提到所有的产权都是被保护的,产权和资本都是平等的,对所有资本的约束都将更加公平。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法人财产权也将更多地受到保护。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治理结构,使公司治理成为主要的管理渠道。另外,建立中国特色的国家所有权政策体系框架也至关重要,使之成为治理的‚法律语言‛,明确国有资本的功能、目标和治理方式等。

要改变管理方式。对混合所有制来说,无论是国资管理体制还是国企管理方式都会发生巨大改变,所以混合所有制以后,会倒逼出资人行为的改变。要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无论怎么混合,最终都要在公司治理上下工夫,实际上无论是国有控股企业,还是民营资本控股的企业,最终都要在公司治理上下工夫,实现在公司治理上融合,形成利益上一致。我们感觉包括大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应该引入积极的民间资本进入董事会,进入监督体制,加强事后评估监督。

马正武认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应该坚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同时,混合所有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以不要比谁放得开、谁混得快,谁干得猛,避免改革出现盲目性。建议在适当的领域可以有些尝试性探索。社会舆论也要对混合所有制有一个积极的引导,使不同阶层对改革的认识和预期能够趋同,形成社会最大的共识。(本文来源于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摘自5月6日《人民政协报》)

前线: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新思路。那么,什么是混合所有制?《决定》中提出的混合所有制具有什么新的涵义?中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义是什么?在此过程中需要坚持什么原则,从而使这一改革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这些问题都值得研究和探讨。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深意

一般来说,混合所有制是指不同的所有者或性质不同的所有权相结合或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所有制的性质或形态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来理解。

从宏观上说,所有制指整个社会经济的所有制性质和结构。例如,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我国经济目前在总体上就是一种混合所有制经济。

从微观上说,所有制指微观经济组织即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和结构。从企业所有制的发展史来看,最初出现的是单一的个人或家庭所有制,这是一种典型的私有制。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在欧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大量出现股份公司,在所有制上它是一种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不同于私人资本和私人企业,股份资本是一种‚社会资本‛,股份公司是一种‚社会企业‛。

就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国有企业改革明确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股份公司作为改革目标。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绝大多数通过改制都采取了股份公司的形式,其中一批国有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同时,一大批私营企业也相继成为上市公司。因而从总体上来看,除一些中小企业和全部微小企业(严格来说个体户还不是企业)仍然是典型的私有制企业之外,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已经具有混合所有制的性质和特点。 那么,《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特殊的涵义是什么呢?要正确理解这个问题,必须结合当前中国经济的实际状况来分析。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的经济快速发展,是由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来驱动的。所以,十八大报告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但是,众所周知,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变得恶劣。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由于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各方面的制约,其发展变得尤为艰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人认为,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受到了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由于垄断而形成的挤压,只有通过国有企业私有化进而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才能获得发展。这种主张当然是错误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一方面,国有企业在某些方面确实还存在不应有的垄断现象,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从总体上来说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在新的条件下,如何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是必须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因此,如何真正进一步实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全新课题。正是在上述大背景下,《决定》提出了通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以及‚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具体方式和思路。

可见,《决定》提出的混合所有制主要是指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劳动者之间的融合,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并且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看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与以往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分开理解和对待的思路、与把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绝对对立起来的观点相比,《决定》的这一改革思路无疑具有创新性,是一种改革的‚新思路‛。

同时,在我国近些年的经济实践中,事实上已经存在不少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合作与混合发展的成功案例,《决定》提出的改革新思路旨在使这些成功经验得到更为广泛的推广与运用。

正如《决定》明确指出的那样,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的和意义在于实现‚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和‚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具体而言,从国有企业角度看,通过适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进一步实现股权多元化,使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从非公有制经济角度看,通过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实现非公有制企业的股权多元化和治理结构现代化,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个途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进入过去无力或无法进入的某些经营领域,扩大企业经营和发展空间。总之,实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双赢,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和目标所在。

在实践中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自《决定》公布以来,社会上流行着一些不正确的解读和错误观点。例如,有的人认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然导致国有资产大规模流失甚至导致国有企业的完全私有化,对发展混合所有制持完全否定的态度;有的人认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把所有国有企业最终都变成混合所有制企业;等等。出现这些错误解读说明,当下非常有必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决定》的精神实质上来。这是关系能否使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重大问题。

其实,仔细研读《决定》,我们会发现,它不仅提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内容和方式,而且明确规定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即两个‚毫不动摇‛:一是‚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二是‚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因此,无论是通过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国有经济萎缩和名存实亡,还是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导致非公有制经济名不副实或者权益受损,都是错误的,不符合中央精神的。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如何使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践中真正得到贯彻和落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毕竟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形态,具有不同的目标函数。具体来说,国有企业不仅追求经济效益,而且要承担更多的社会和政治职能;相对而言,非公有制企业则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在性质、职能、目标等各方面的天然差别,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彼此合作与股份融合发生一些分歧和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出现双损的结局,甚至国有企业的主体地位被颠覆。因此,为了使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沿着正确的轨道和方向稳步推进,一方面,各级国资委必须按照《决定》精神,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和实施规则,使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避免出现各行其是、一哄而上的现象;另一方面,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避免一哄而起、一哄而散、半途而废。

分类实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实践表明,根据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进行分类改革是一条十分有效的经验。因为国有企业以及各种行业本身存在巨大的差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分类实施,而不能搞一刀切。

人们常常把国有企业划分为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公益性国有企业两大类,这对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国有企业分布在很不相同的行业,分别具有各种不同的特点和地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不同的改革思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混合所有制经济沿着健康的轨道和方向发展。

其一,竞争性行业。竞争性行业又可以划分为一般性竞争行业和战略性竞争行业。一般性竞争行业提供的是一般性生活用品和生活服务,例如家电产品、纺织服装、普通商业服务等。一般性竞争行业的特点是行业进入门槛低、竞争激烈。一般性竞争行业的波动和市场震荡一般不会对经济和社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表明,总体上,在一般性竞争行业中,非国有企业比国有企业更具有市场竞争的优势。从长期的趋势看,国有企业应该尽可能减少在一般性竞争行业中的规模。存在于一般性竞争行业中的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式,更多地让非国有资本和企业来经营。

战略性竞争行业的主要特点是体现国家的工业技术水平、行业进入门槛高、规模经济明显,如钢铁、汽车、化工、电子、造船等。在这类行业中的企业虽然以营利为主要目标,但也负有发展民族经济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任务。对于这个行业,我们必须维持国有资本和企业的支配性地位,同时大力引导和鼓励非公有经济成分参与,提高本行业的企业参与数量,加强市场竞争,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分布在战略性竞争行业中的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巨大空间。因为即使是这类战略性行业,由于其生产、研发、营销等业务内容繁多,完全可以将核心业务与非核心业务进行分类,以确定哪些必须坚持国有企业控制、哪些可以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式与非公有制企业共享。

其二,战略性资源产业。战略性资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主要有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和稀土、煤炭等。对战略性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由国家通过国有企业来主导。但是,这类产业同样存在核心业务与非核心业务的区别。在国家产业政策的规范下,可以充分利用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参与非核心业务的股份合作,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方面大量引进各种社会资本,壮大资本规模;另一方面使非国有企业甚至外资企业在这类产业中获得一定的发展空间。必须注意的是,在这类产业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坚持和加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合理进行产业规划和布局。在引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和企业进入战略性资源产业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反客为主、国有企业的核心地位被蚕食的倾向。因为否定国有企业在这类产业中的控制地位,是根本错误的。

其三,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不同于一般性高技术产业,其主要特点是需要巨额的开发资本、技术和产品往往与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安全具有密切联系,例如航天航空工业、核工业、基础电子等。在这类产业中的企业一般不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标,而是抢占技术制高点,提高国家在战略性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毫无疑问,在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国有企业必须发挥主体和主导作用。当然,这类产业的发展也可以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式,在一些配套和非核心技术环节引进非国有企业参与,以提高整体的经营管理效率。

其四,管制性垄断产业。在我国,这类产业以电信行业最为典型。管制性垄断产业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国家管制造成的。管制性垄断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客观需要。从我国实际看,在一定时期内实行管制性垄断具有必要性,但管制性垄断也存在一些弊端,最主要的是由于垄断而产生的价格高和服务差等方面的问题。这类产业的改革方向应该是,在保持国有资本在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前提下,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式,在一些非核心业务环节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加强市场竞争,提高产业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

其五,自然垄断产业。自然垄断产业的特点在于其业务具有必须严格统一的运营与管理的内在要求,而不可能分而治之、充分竞争,属于这类产业的有邮政、电网、铁路、港口、机场等。当然,自然垄断产业在许多环节上也不是不可以引入多家企业(包括非国有企业)进行竞争,真正必须由国有企业独家垄断的环节也应尽可能减少。一些并不具有自然垄断性的业务仍然可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市场竞争提高行业的整体效率和效益。

其六,公用事业,以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最为典型。公用事业往往也具有自然垄断性,在这类行业中的企业不应以营利为首要目标,而要更多地承担社会公共义务,不能为追求利润而损害公共利益。在我国,目前公用事业也多由国有企业和单位经营,这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但是,在政府管制的条件下,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式,非国有资本和企业也可以进入公用事业的有关配套环节,以提高行业整体运营效率,同时使进入该行业的非国有资本和企业获得适度利润。 其七,非营利行业、敏感性产业和高社会风险行业等。非营利行业以医疗、教育最为典型。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国有医疗和教育为主、民办医疗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非营利行业必须坚持国有为主体和主导的基本原则,不能借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机,全面市场化和私有化。

敏感性行业以新闻和文化出版业较为典型。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新闻和文化出版业已经形成了国家管制与市场有机结合的发展模式。一些文化出版企业已经成功上市。在敏感性行业的非敏感性业务环节,可以进一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行业的整体国际竞争力。

高社会风险行业以金融业最为典型。此类行业不仅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而且个别企业的风险会迅速波及蔓延到行业,产生连锁性的社会风险。所以,必须坚持金融国有为主的原则,坚决抵制金融私有化的错误观点和主张,同时对这类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管,不能借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机,使我国国有金融制度和体系被逐步瓦解。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范文第2篇

提 要: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载体,其中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能够在确保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对于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和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定位有待明晰、股权结构相对均衡,两类股东价值偏好存在差异等原因,可能面临一系列治理困境,制约其作用发挥,甚至影响混改意愿。这些困境归根到底是制度性问题,可以从法治角度通过宏观层面完善国资监管立法、中观层面发挥章程“宪法作用”、微观层面建立规章制度体系等路径寻求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①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015年9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旨在“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此后,混合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一方面国有企业混改取得显著成效②,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也在积极引入国有资本。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载体,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是一种特殊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由于国有资本在其中占据控股地位但又与民营资本接近,在实践中会面临特殊的治理困境,如不能有效解决,将会制约其作用的发挥,甚至抑制两类资本混合的意愿。

本文试图从法治角度为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困境寻求出路。
一、研究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问题的重要意义

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是一类特殊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导致其面临特殊的企业治理问题,对此进行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含义

1.混合所有制企业

混合所有制企业并不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企业组织形式①,而是从所有制角度对某一类企业的概括,与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相对应。现行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定义,只是在一些政策性文件中规定了对这类企业的具体政策要求②。笔者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由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持股的企业。

2.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

根据持股比例的不同,可以将股东分为控股股东和参股股东,控股股东还可进一步细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股股东。③因此,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不同,可以分为国有绝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国有参股混合所有制企业。

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虽然不足50%,但为第一大股东,且其所持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从权益归属、控制力和国资监管实践来看,国有绝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接近于纯国有企业④,国有参股企业接近于民营企业,而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介于两者之间,能够在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本放大功能、调动民营资本积极性、提高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二)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问题的特殊性

1.公司治理的一般理论

国内外学者对公司治理或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大量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吴敬琏(1994)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各自权力、责任和利益,从而形成三者之间的关系。Shleifer and Vishny(1997)认为,公司治理是融资供给方(投资者)保证自身投资收益的方式。朱长春(2014)认为,公司治理,从广义角度理解,是研究企业权力安排的一门科学;从狭义角度理解,是居于企业所有权层次,研究如何授权给职业经理人并针对职业经理人履行职务行为行使监管职能的科学。

综上,公司治理的一般理论是基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研究公司权力在“三会一层”之间的配置和运行。

2.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问题的特殊之处

与一般企业类似,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也面临企业权力如何在“三会一层”之间配置和运行的治理问题(可称之为“纵向治理问题”);与此同时,其还要面对因其固有特点所导致的特殊治理问题,即企业权力如何在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及其各自在“三会一层”的代表之间进行配置和运行(可称之为“横向治理问题”)。

由于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持股比例相近,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横向治理问题往往更加突出,并且会与纵向治理问题交织在一起。例如,在国企混改引入民营资本时,民营股东往往担心大股东控制问题;而在民企混改引入国有资本时,国有股东往往担心内部人控制问题。

(三)研究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问题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理论意义

研究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问题,一方面能够丰富和发展关于公司治理的研究和认识,跳出纵向治理问题的窠臼,对横向治理问题以及两种治理问题的交织给予关注;另一方面能够丰富和发展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国企改革的研究和认识,从治理实效的角度对改革理论进行审视和完善。

2.現实意义

研究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问题,有助于认识和破解此类企业可能面临的特殊治理困境,使其功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既有利于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巩固基本经济制度;也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激发活力、提高效率,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适宜载体。


二、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面临的治理困境

由于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在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持股比例相近,两者不同的外部约束条件、内在价值偏好,在话语权相当的条件下可能导致出现一系列治理困境,从而引发矛盾、冲突或僵局。

(一)国有相对控股地位与执行国资监管要求的困境

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或者“国营企业”)由单一国有资本构成。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93年《公司法》颁布实施后,“国有企业”的外延更加多样,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①。2016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制定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外又增加了“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概念,即“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虽然32号令只是针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严格来说并不普遍适用于国资监管的其他领域,但就目前的国资监管实践来看,对于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基本是比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来执行的。因此,从政策法规层面来说,“国有企业”的外延已经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了。

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含义与“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含义相近,只不过前者是从所有权角度来说,后者是从控制权角度来说的。这就意味着,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也要执行对国有企业的普遍监管要求。

在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由于民营资本持股比例较高,有时其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控制力可能更强(特别是民企混改引入国有资本的情况下),从而可能导致国有资本贯彻国资监管要求的意图(客观上往往会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遭到民营企业的抵制或不配合,引发治理困境。

(二)大股东控制与内部人控制的困境

设立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有三种路径:一是国企混改引入民营资本,二是民企混改引入国有资本,三是两种资本新设合资企业。除了新设合资企业外,另外两种路径都是在既有企业基础上进行混改,混改引入的资本方势必要求重塑治理结构,但原有治理结构(以及由此决定的治理方式、治理文化)可能会在“惯性”及利益的作用下抗拒新的变化。

国企混改引入民营资本时,由于企业长期习惯于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国有控股股东也习惯于将其作为下属企业来对待,混改后的企业可能面临“大股东控制”的情况。这种控制往往不是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进行,而是通过大股东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审计巡视以及“一把手”提名权来实现。民营资本在治理中的话语权被削弱。

民企混改引入国有资本时则相反,这类企业往往由核心管理层创立并牢牢掌控,企业的经营发展也主要依赖核心管理层。即使引入国有控股股东,核心管理层可能不愿、不会丧失对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甚至极力排斥国有控股股东的“干涉”,导致“内部人控制”的情况。

(三)规范治理与高效决策的困境

规范治理与高效决策是每个企业都希望平衡兼顾的,但由于两类资本外部约束和内在偏好不同,对于何谓规范治理、高效决策的理解以及两者冲突时孰先孰后的选择可能不同。

国有资本由于受到国资监管、审计巡视等外部约束,以及担心因程序违规、决策失误而被问责,其决策程序通常较为复杂;民营资本没有这些外部约束,并且自负盈亏、风险自担,在市场机遇出现时往往希望快速决策、抢抓机遇。这种不同的价值偏好有时可能导致治理上的冲突,国有股东嫌民营股东不够规范、过于冒险,民营股东又嫌国有股东决策低效、错失商机。
三、造成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造成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深层次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法律定位有待明晰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公司法》颁布实施后,“国有企业”的外延已从一元变为多元(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但在政治经济学语境下的“国有企业”似乎仍是一个整体,表达一种与公有制相联系的经济成分①,因此(可能还因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心)导致在国资监管实践中对多种类型的“国有企业”执行统一要求,但“多种类型”的范围有多大并不统一②。

在这一背景下,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是不是“国有企业”,要不要执行、哪些事项要执行国资监管要求成为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共同的困惑,如果不能清晰、科学地界定,就无法打消国有资本的合规顾虑以及民营资本的失权顾虑,影响混合的意愿。

(二)股权结构相对呈均势

对于持股比例悬殊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大股东往往在治理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小股东对此也没什么异议(最多只是关心自己投资权益的保障)。但在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虽然国有资本占据控股地位,但民营资本持股比例较高,也希望在治理结构中拥有足够的话语权。如果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彼此信任、目标一致,也没问题;一旦信任丧失、诉求不一,就可能导致彼此掣肘,甚至相互对抗。

(三)价值偏好存在差异

国有资本的价值偏好是多元的,要兼顾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的时候非经济利益可能被置于更加优先的位置③,这就可能与民营资本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偏好发生冲突。此外,即便是追求经济利益,国有资本和民營资本也可能在追求短期利益还是长远利益,追求利润还是追求分红,追求战略价值还是财务价值,追求风险可控还是追求抢抓机遇等方面存在分歧,这些分歧都可能导致企业治理出现困境。
四、摆脱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困境的法治出路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所面临的治理困境都是由一些深层次原因所导致的,摆脱这些困境需要从根本上寻求治本之策。因此笔者试图从法治角度寻求破解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困境的出路。

(一)宏观层面:科学界定“国有企业”,完善国资监管立法

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2020年11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称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已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省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约96%完成公司制改革。在公司制之下,特别是国企积极推进混改的背景下,由单一国有资本构成的“国有企業”已经不再是唯一形态、甚至不是主要形态了。因此,“国有企业”应该仅作为政治经济学概念,而不再作为法律概念来使用了。

在国资监管立法中,应该由一组更加明确、科学的概念来对应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即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在这三类企业中,国有资本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具有足够控制力,因此能够也应当承担“国有企业”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督。

而对于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宜照搬“国有企业”的全套监管要求,而应授权国有资本出资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托法人治理结构来贯彻国有资本意图。当然,对于出资于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则应严格执行国有产权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中观层面:发挥章程的“宪法作用”,合理配置各方权责

完善国资监管立法解决了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外部约束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其内部治理掣肘的问题,这就需要充分发挥企业章程的“宪法作用”。具体来说,在制定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章程时,要根据各方持股比例,依照《公司法》并参照市场惯例,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划分“三会一层”各自的职权范围,明确各治理机关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事先约定出现意见分歧甚至公司僵局时的处理机制,确保事权覆盖全面、程序有效衔接、运转顺畅无阻,章程内容需要事先履行国有资本方内部审批程序,确保相关国资监管要求和国有资本诉求均能通过治理结构有效落实,以免在未来实际运行中出现违规和违约的两难。

(三)微观层面:建立规章制度体系,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治理机关的权责、程序明确后,还要进一步深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环节,以免治理被管理架空。要建立一套既能有效对接国有资本管理要求,又适合企业高效运转的规章制度体系。

这套规章制度体系应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国有股东要制定针对其所出资的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规范性要求;二是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根据前者的要求制定与之衔接配套的落实制度。当然,对于后者而言,需要国有股东在混改之前就与民营股东协商一致,并在交易文件中固定下来;混改后国有股东的股东代表、股权董事、股权监事以及其所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要通过各自角色确保企业落实。此外,国有股东的有关职能部门还应通过日常指导监督、信息报送等手段,及时了解国有股东的相关制度要求是否执行到位。

规章制度的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与决策相关,主要规定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议案如何事前沟通、如何决策的程序;第二类与监督相关,主要规定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哪些事项需要接受国有股东及其上级部门、党组织的监督;第三类与信息披露相关,主要规定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哪些经营管理信息需要向国有股东披露、何时披露、如何披露等。

总之,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要求的适宜企业形态。对于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所面临的治理困局,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找到其背后深层次的制度性原因,运用改革思维、法治思维加以解决,从而充分释放这种企业形态所应有的功能和活力。

(作者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

①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合称公有资本,鉴于集体资本在当前中国经济中的比重并不大,为方便表述,本文将公有资本聚焦为国有资本。此外,非公资本主要是民营资本,本文以民营资本代之。

② 2019年4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国新办2019年一季度央企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答记者问时介绍,目前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户数比例,实际上已经达到了70%。

① 在我国法律意义上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

② 如《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

③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项,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④ 即完全由国有资本构成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全资公司。

① 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① 如,2016年10月,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② 不同部门在规范性文件中,对于“国有企业”的含义有不同界定。如:(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国有企业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国有企业,仅指纯国有企业。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除了纯国有企业外还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2)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第三条,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3)根据财政部针对公安部询问出具的《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认定问题有关意见的函》,财政部从企业资本构成和企业控制力的角度认为“国有公司、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国有绝对控股公司,至于国有相对控股公司需要另行研究判断标准。

③ 如疫情期间国有企业带头复工复产,不计代价保供和转产,降低房租、稳定就业等;还有进入国家社会需要、短期经济回报可能不佳的领域,如公用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范文第3篇

一、注重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为了更好地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企业应当在思想上有足够的重视, 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定鲜明的工作目标, 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调动管理资源, 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在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之前, 企业首先需要对目前的混合所有制作出细致分析, 了解企业的优势和特点, 然后根据优势特点制定出人才培养的目标, 再和人力资源战略目标相匹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当进行横向和纵向的规划整合, 深扎于企业中, 和企业的战略目标紧紧贴合, 纵向整合指的是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在制定时以企业整体战略为主线, 制定参与度强的人力资源战略计划, 促进企业经济利润提升[1]。横向整合指的是, 在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发展中通过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促进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 对企业的管理流程进行再造, 协调企业内部人员结构, 削减不必要的环节, 从而提高企业的运转效能, 在横向整合中,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能够进行机构和岗位的优化。

二、优化组织形态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重要环节在于精简人员, 提高组织的运转效率, 为优化组织形态提供可能, 所以此时人力资源管理目标需要制定出适合混合所有制的人员安置方案, 做好现有员工的思想工作, 对于人员的闲置问题作出调整。在人员调整的问题上,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确保核心员工的留存, 对于离职的员工, 要妥善处理好离职员工的工作, 并为员工安排其他工作安置, 也可为员工安排经济补偿金, 确保员工的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能够有所衔接。在对现有员工的留存问题上,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现有的岗位分配, 做好人员上的调整, 让人才都能有所发挥, 减少组织的冗员问题, 简化部门的管理流程, 从而促进企业生产率的提升。

三、注重培训和招聘

国企混合所有制的改革中, 人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 所以在对人才的培养上, 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尽快提升日程, 为人员能力提升提供保障。在优化组织形态的过程中, 裁员和岗位调整必不可少, 在这方面,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也要做到人才的补充, 通过招聘, 在社会上广募人才, 提高人才的招聘要求。为了提高企业的招聘效率,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运用多样化的招聘手段, 开展线上和线下协同招聘的方法, 扩大企业的曝光率, 吸引人才注意, 也可以和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合作, 扩大招聘渠道, 从而尽快为企业弥补职位上的空缺[2]。

人员的流动也会出现一些人员的转岗, 很多人员换到新的岗位上时并不具备合格的技能, 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出详细的培训方案, 传授员工该职位需要的基本技能,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邀请专门的培训老师来进行授课, 也可以邀请该专业的优秀员工担任培训导师的职责, 聘请退休员工为新员工培训也是提高员工技能的有效方法, 而且能够让员工更快地了解到公司的业务流程。值得一提的是, 在进行无论是新员工还是老员工的培训时,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都应当注意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这样的培训才有现实意义。

四、创新激励机制

很多国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 生产热情并不高, 很大程度上和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有关, 传统的国企企业中, 对于员工的绩效评价过于单一, 员工无法从众获得真正的激励, 还有一些员工评价的过程过于形式化, 没有起到用评价提升工作质量的作用[3]。国企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是对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 相应内部的绩效管理体制也应当进行调整, 通过激发内部动力, 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立足于企业发展现状, 针对企业的财务、生产、运营等关键部门进行培训, 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 在对员工的评价上, 也要更加科学和系统, 不仅从业绩方面进行考核, 也要将培训和个人提升空间上对员工做出综合评价。传统的企业评价体系中缺乏立体化的评价机制建立和相应措施, 使得评价仅仅流于形式, 实际上对员工的评价也决定着员工未来的培养方式以及工作改进方向, 该员工是否适用于该岗位, 该员工的提升空间在何处, 都应当在评价机制中表现出来, 评价的总分数也和员工的工资绩效有着直接关系。

激励制度的建立除了包括物质奖励之外也包括精神奖励, 绩效、评价应当和激励制度直接挂钩, 在激励制度的建立上应当遵循“对内有激励性, 对外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让激励制度发挥出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让市场性原则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有更深的渗透和应用。

五、留住企业人才

留住人才意味着为企业留住更多的机会, 尤其是国企中的高管人员, 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决定着企业改革过程中成功与否。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到人力资源的调动和安排, 混改的成功需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新整个人力资源, 避免在混改的冲击上, 原有的企业员工受到负面影响, 留住人才正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任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制定有计划有策略的人才计划, 对人才进行物质、精神方面的双重鼓励, 制定专门的薪酬激励政策, 注重和人才之间的沟通, 用人文关怀, 让员工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国企混改制度常常会出现一些因为沟通不畅导致的误会,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担负起沟通的功能, 在企业内部建立多渠道沟通模式, 确保信息的畅通, 让员工能够了解企业进行混改的目的, 以及自己在混改中的位置, 从而接受混改以及组织上的安排[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也要将企业混改的目标告诉员工, 避免混改造成的信息分布不对称问题, 造成人才的逆向流失, 总体来看, 沟通能够解决信息不畅通以及员工对抗等问题, 正确的沟通方式能够获得企业改革内部大部分员工的认同和支持, 从而更好地推进改革工作。

六、小结

综上所述, 对现有国企进行混合制改革是重新赋予国企发展活力的必经之路, 作为国企的重要职能部门,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注重在混改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优势, 让混改能够更加平稳地推行下去。

在推进混改的过程中,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人才规划、人才配置以及培训体系、激励制度建立等方式, 发挥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实效性, 为企业留住核心人才, 以应对混改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摘要:国企混合所有制中的人力资源问题, 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 为了更好地促进国企混合所有制运行, 应当注重调用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效能, 从而发挥出管理的重要作用。本文将主要针对当下国企混合制的现状, 提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国企混合制,人力资源,工作建议

参考文献

[1] 李佳.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人力资源管理, 2016 (3) :59-61.

[2] 阿布都合力力·阿布拉.浅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人力资源管理变革[J].人才资源开发, 2017 (11) :60-61.

[3] 高晓晔.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下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建议[J].绿色财会, 2016 (10) :53-56.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范文第4篇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过程

“混合所有”的思想并不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广受好评的, 这主要与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以及人们保守的思想有关。当时的现实情况使混合所有制的发展经历了较长一段时间的萌芽成长阶段。

经过较长的发展期, 混合所有制的经济形式得到了迅速发展, 在国家政策方面也得到了助力,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混合所有制”的概念, 并将“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将混合所有制的经济形式置于新的历史高度, 由此可以看出, 经过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发展和几次重要会议才最终确立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地位和方向, 但不变的是始终强调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强调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总的来说, 我们对经济体制的不断探索是对我国国情认识的不断深化, 我们在增进对我国国情认识的同时不断地改进、完善我国的经济体制, 使之更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 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

二、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形势

当今许多学者看好混合所有制经济, 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公有制经济占主体的地位和必要性不言而喻, 但是, 在我国现有的生产力条件和水平下, 并非公有化程度越高, 越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升, 古人讲, 过犹不及, 在经济领域也是如此。而且从现实角度出发, 国有企业目前确实存在一些弊端, 又称之为“老国企病”, 即目标不明症、反应迟钝症、臃肿僵硬症、思想僵化症的四大弊病。

而混合所有制可以有效改善国企存在的弊端。

首先, 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一般是多股权结构, 在企业这个微观层面上, 它可以有效协调不同所有权之间的利益冲突, 平衡利益矛盾, 使得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活力十足。其次,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的目的和作用是不同的, 国有经济成分的功能首先是社会效益, 其次才是经济上的盈利, 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不能仅仅依靠社会效益, 更需要经济效益, 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就可以契合这些需要, 与国有经济共同推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

总的来说, 混合所有制经济既能够对国有经济目前存在的弊端起到互补作用, 又能够迎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 在适应多方需求的情况下, 混合所有制经济自然得以迅速发展。

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义

第一, 混合所有制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的经济形式可以有效将不同利益主体有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力, 重点体现在国有经济和民营企业的有机结合。二者地结合在激发国有经济活力、鼓励私营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会意义上, 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促进社会就业、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整体经济水平等方面都做出巨大贡献。

第二, 有利于真正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有效发挥市场的作用, 合理有效的协调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敏锐地觉察到市场风向的变化, 从而迅速对自身的经营进行调整, 以有机迎合市场的时机和需要, 有助于真正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第三, 混合所有制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并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在前文中, 我们已经提到了国有企业目前存在的弊端, 然而尽管国有经济目前存在弊端,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仍需得到保证。而混合所有制经济则可以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保证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创造力, 当前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 有利于更加充分地打开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的通道,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放到国有经济急需加强的产业和领域, 促进国有企业在结构优化、提升竞争力、推进创业和创新、改进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摘要:混合所有制经济是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 为实现经济腾飞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与传统的、界限分明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不同, 掺杂着公有和非公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看似模糊, 但它却绝不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混合所有制经济始终是为了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 促进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而存在的。本文主要谈谈自改革开放以来,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趋势以及现阶段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发展趋势,意义,措施

参考文献

[1] 张卓元.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什么样的经济[J].求是, 2014 (4) .

[2] 黄群慧.新时期如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J].行政管理改革, 2013 (12) .

[3] 卫兴化, 何召鹏.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弄清和搞好混合所有制经济[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15 (1) .

[4] 刘泉红.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为载体深化国企改革[J], 前线, 2014 (2) .

[5] 彭建国.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构想[J], 发展, 2014 (3) .

[6] 常修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N].人民日报, 2014-04-30.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范文第5篇

管理层激励方式、激励程度往往随经济环境、制度变化、企业发展阶段不同而改变, 在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 管理层激励手段必然发生变化, 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也成为新的课题。因此, 本研究将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阐述、评价管理层激励方式、激励效果, 并探讨不同的管理层激励方式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一、管理层激励方式与企业业绩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 提高管理层治理水平和企业家能力是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核心, 而管理层水平的提高离不开管理层激励。对管理层激励手段通常包括制度性激励、经济性激励、社会性激励。

(一) 制度性激励

制度激励是一种内生动力机制, 主要通过规则、制度、企业文化实现对员工 (包括管理层) 的方向引导、动机激发与行为强化, 从而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一般来讲, 制度性激励包括经理人 (管理层) 聘任、惩戒与退出制度。委托-代理理论认为, 制度性激励尤其惩戒与退出制度能够对企业高管提供有效监督, 可以降低企业的风险成本。对制度性激励的研究往往是通过案例研究进行的。

(二) 经济性激励

经济性激励通常集中在股权激励、高管薪酬两个方面, 经济性激励对业绩的影响也成为学者们探讨的热点话题。

国内外相当一部分研究文献表明股权激励与企业的市值之间存在较强的正相关关系, 在协调高管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方面股权激励起到了重要作用。Yermark认为股权激励可以满足公司财务方面的需要, 解决公司流动性不足的问题。我国相关研究成果也颇为丰富, 于东智、谷立日的研究发现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之间呈现并不显著的正关关系, 谌新民等得到的结论与之相似。

经济性激励研究的另一方面集中在高管薪酬, 但高管薪酬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正是负尚未形成定论。周立等发现公司规模与高管报酬之间显著正相关;而张敏、王成方和刘慧龙[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与企业业绩之间的敏感性不强, 并分析其主要原因是政府干预对管理层激励机制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 社会性激励

社会性激励一般指管理层的社会认可、职业发展能够提供的事业平台以及通过企业管理成绩所能获得的政治资本等。社会性激励是企业尤其国企激励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于部分职业经理人来讲, 声望和荣誉的激励作用甚至高于物质激励;而国有企业的高管通过积累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就有可能实现从“高管”到“高官”的转变。

对于管理层的职业经理人, 一方面希望通过良好的职业声誉获得职业生涯的“跳板”, 增强其讨价还价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会担心声名败坏会导致职业生涯结束, 因此, 声誉既会对经理人进行激励, 也能对其进行约束。尽管有研究表明引入声誉机制的企业比未引入声誉机制的企业对经理人有更强的激励作用 (刘惠萍和张世英, 2005) , 但这一激励对企业业绩未必产生正面影响, 郑志刚、李东旭、许荣等研究发现, 政治晋升途径能够在树立形象工程等方面起到激励作用, 但在资源合理配置并改善企业长期绩效方面的激励作用无法得到体现, 甚至可能具有负效应。

二、现有研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的启示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 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 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是改革的重要目标, 因此企业业绩与管理层激励的关系值得深入分析。但是, 在以往的实证研究中, 企业管理层不同的激励方式与企业业绩之间的关系尚未形成一致的结论,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对象为国有企业, 其市场化的激励手段和社会性激励手段如何设计更需要进一步探讨。同时, 国有企业的类型不尽相同, 但已有的研究大多是从总体上对管理层激励机制进行研究, 鲜见根据企业类别对不同的激励机制进行探讨。

因此, 在未来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中, 着眼点应在于研究并检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影响企业业绩的管理层激励政策效果、影响路径, 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对于已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 评估激励效果, 为其他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的改革方案提供决策借鉴。总之, 应从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入手, 探讨如何建立符合改革需要的管理层激励机制。

摘要:在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因素中, 管理层激励的作用不容忽视, 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 管理层激励手段必然发生变化, 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也成为新的课题。本文梳理了不同的管理层激励方式及其与企业业绩的关系, 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激励,业绩,混合,所有制

参考文献

[1] 高明华, 杜翠雯, 谭玥宁, 苏然.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问题[J].政治经济学评论, 2014 (4) .

[2] David Yermack, 1995, Do Corporations Award CEO Stock Op-tions Effectively?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39:237-269.

[3] 于东智, 谷立日.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的激励效用及影响因素[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1 (9) .

[4] 谌新民, 刘善敏.上市公司经营者报酬结构性差异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 2003 (8) .

[5] 周立, 贺颖奇, 我国上市公司高级经理人补偿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 2003 (2) .

[6] 张敏, 王成方, 刘慧龙.冗员负担与国有企业的高管激励[J].金融研究, 2013 (5) .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范文第6篇

高职院校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 更加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程序设计类的课程又是实践能力要求比较高的课程, 该类课程大多数以代码为主, 相对比较枯燥, 同时也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逻辑分析能力, 特别是高职的学生普遍具有文化基础不牢、自学能力不高、自控能力和耐力不强的特点, 目前很多院校为了拓展生源很多专业设置为文理兼收, 这为从事程序设计类课程的教师带来了挑战。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 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 使得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有了更深入的融合。目前很多院校开展了程序设计类MOOC的教学, 学生利用互联网在线上学习, 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 但是整体的效果还是不够令人满意。随着线上线下混和教学模式的开展和组织, 特别是SPOC教学模式, SPOC (SmallPrivateOnlineCourse) 是一种针对校园内开展的大学生在线学习平台, 为学生提供了个性化的教学, 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热情, 提供了更好的学习和交流的方式。

二、基于SPOC的程序设计类课程的设计与建设

SPOC主要针对部分学生进行在线的教学管理, 针对这部分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特别是程序设计类课程, 能够根据所教育的学生特点设计教学内容, 通过监控学生的教学效果开展教学活动。

(一) 课程的设计

1. 教学内容设计

程序设计类的课程逻辑性比较强, 理论比较抽象, 实践编程比较难, 结合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 必须将传统的教学内容组织形式进行改革, 按照混合教学模式设计思想, 借助互联网技术进行知识的重构。本论文以《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为例作为教学实践点, 设计了基于SPOC的混合式学习实践课程, 根据高职学生特点, 以及教学大纲的要求, 将课程进行项目化设计, 每个项目设定多个任务, 依据软件工程设计的思想和以软件开发的流程, 将多个任务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组织, 然后将完成每个任务所需的知识点进行提取, 重构整个课程的知识内容结构。本课程设计了4个项目, 将基础知识、三大基本结构设计一个项目, 将数组和函数设计一个项目, 指针、结构体和文件设计一个项目, 二进制位运算设计一个项目。每个项目设计至少5个任务, 通过任务提取出95个碎片化知识点。在项目的难易度和复杂度上也是逐渐递增的, 遵照从易到难, 从简单到复杂的规律组织教学内容。

2. 教学活动设计

程序设计类课程的教学要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 方法创新, 团队合作的能力, 因此在教学活动的设计上, 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教学资源, 开展线上自学、测验和线下讨论等活动。每节课程首先让学生先了解所学课程的理论知识, 通过小测验巩固所学知识, 同时引出课程的项目思考, 为线下的学习开展做准备。线下的面对面课程教学, 将学生的疑问或者重难点进行再述, 再述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 例如采用教师讲解、对学生提问、将学生分成小组开展讨论等等, 具体根据某节课的内容和学生线上学习的效果选择合适的教学活动。接着针对项目中的任务提出要求, 让学生分组进行讨论, 找到解决的方法, 并采用代码进行试验, 教师进行组间巡视, 可对某组的讨论进行提示, 针对个别问题进行指导。课后要安排学生线上测验, 测验分为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 既要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巩固, 也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3. 教学考核和评价设计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在实施过程中减少了学生上课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 势必增加学生课下学习的时间, 这就使得学生学习的监控和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能够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教师需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施行监控, 将监控的结果作为学生评价的一部分。一门课程的教学考核应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期末考核, 另一个部分是过程考核。这两个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其中期末考核是最后的期末测验成绩, 期末测验成绩包括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 实践考核占整个期末测验的50%及以上;过程考核是平时的学习评价, 该部分包括线上和线下两个部分, 线上包括线上学习时长、线上测验、线上参与讨论的次数, 线上作业完成情况等, 线下包括学生课堂提问和解答次数、参与讨论发表看法次数、实训操作情况等。

(二) 课程的建设

1. 教学平台的选择和建设

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主要借助于互联网技术, 需要教师在互联网上建设教学课程, 因此教学平台的选择和建设是开展教学的基础。目前教学平台有很多种, 例如职教云平台、爱课程、超星云课堂、好大学在线、智慧树等等。教学平台需要具有强大的功能, 丰富的教学资源, 操作简单、界面友好, 服务器访问速度足够快, 不会因为访问用户过多而影响教学资源的使用。目前移动端的使用越来越多, 最好具有移动端访问功能。一个好的教学平台至少应具有课程创建、学生管理、成绩管理、课程设计、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数据统计分、以及学生的学习日志等功能, 即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 又能为教师提供有效的数据分析, 有利于教师随时进行监督和统计分析学生学习的效果, 教师可以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进行教学进度的调整和教学方案的优化。通过线上的师生互动, 有利于教师开展个性化的教学和差异性的教学辅导, 使线上和线下实现有效的衔接。

2. 教学资源建设

利用教学平台建设课程, 需要教师花费一定的精力将教学内容按照互联网的思维进行知识的优化和提取。特别是程序设计类的课程, 设置学生感兴趣的话题, 最新的前沿技术等设置教学情境, 开展项目化教学。线上教学的教学资源主要是教学的视频、PPT课件、测验练习、课后作业、拓展资料等, 其中以教学视频为主体。教学的视屏通常是短小、精悍、易懂的微课视频, 每一个微课视频通常对应一个讲解精炼的知识点。教师按照教学内容中的知识点进行准备视频拍摄的道具, 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视频编辑和制作技能。为了增加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还要设置课程的题库, 从题库中按照比例选取基础性和拓展性的试题组织学生进行闯关问答, 巩固学生的知识, 同时促使学生产生疑问, 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基于SPOC的程序设计类课程的实践应用

(一) 线上-准备好课前教学环节工作

教师按照教学计划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定期推送学习资源及相关任务, 包括本次课的微课视频、PPT课件、动画、测试题等。学生接收到通知后, 根据任务清单, 使用移动端设备 (如手机) 或者PC端实现在线的学习, 学生可以在讨论区交流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可以通过测试活动检验学习的效果。教师通过后台监控了解学生任务完成的情况, 通过进入讨论区和数据统计分析了解学生学习的效果, 以便为面对面的教学环节的开展做好准备。

(二) 线下与线上结合-组织好面对面教学环节工作

在面对面的课堂教学中, 采取以“学生为主体, 教师为主导”的方式进行, 教师先对线上的学习情况进行介绍, 接着阐述本节课的重点和难点, 采用提问、答疑、测验或者阐述的方式进行, 帮助学生将碎片化的知识点构建成完整的教学内容知识体系。在实践环节时, 将学生先分成小组, 按照预定项目中的任务, 进行组内和组间讨论, 通过开展诸如“头脑风暴”等趣味性的活动, 打开学生的思路, 然后引导学生自己将这种思路应用到实践中, 通过实际代码的实践操作, 找到自己思考的漏洞, 再次开展讨论, 找到出现漏洞的原因进行总结, 最后每组形成实践成果展示并对该任务进行分析和总结。课后需要形成文件上交到网络教学平台。教师在整个过程中要进行整体的协调、巡视, 针对一些共性问题统一进行讲解, 尽量以启发式的方式进行表达, 针对某些组的讨论, 如果出现跑题或者思路太过混乱可以适当的提醒和纠正。通过学生间的讨论、探究和合作, 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升了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锻炼了学生的表达能力, 培养了学生团队合作精神。

(三) 线上-巩固和拓展课后教学环节工作

课程结束后, 教师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推送课后和课外推展任务, 通过课后的作业、测验、实践训练、学生课上实践成果及每次课上任务的分析和总结等巩固和强化学生学习的内容, 提升学生解决综合问题的能力。通过推送课外资料, 拓展学生的视野, 引导学生针对问题进行广度和深度的思考, 通过引导网络教学平台的讨论, 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教师通过网络教学平台中学生详细的学习日志记录, 了解学生的参与度与学习状况, 通过后台的数据分析, 掌握学生学习效果, 并对整个班级的教学效果进行分析, 不断的查找原因, 反思整个教学环节, 总结经验, 改进教学方案, 真正的做到“以学定教, 以教导学”。

四、教学效果与反思

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改革程序设计类课程, 借助于超星网络教学平台, 在职业院校的2017级学生作为实践对象, 通过一年的教学跟踪和监控, 实施该教学模式的初期, 学生不能很快的适应该方法, 因为没有养成课前预习的习惯, 经常出现有学生没有课前观看视频, 在面对面的教学中学生自主思考和提问的次数少甚至没有问题, 随着实施的不断深入, 和教师在线监控力度的加大, 学生的学习习惯发生了变化, 对于一些自学能力强的学生能够积极参与, 并且在面对面的教学中学生能够与师生间产生积极的互动, 提出问题和讨论的积极性与实施前有明显的提高。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带动了整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虽然在讨论中有些同学的问题偏离主题, 但学生的参与度得到了提高, 课堂的教学效果得到了有效的提升。通过网络教学平台的数据分析, 整体上学生的测验和作业的完成率得到了有效的提升, 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得到了提升。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 充分锻炼了学生的表达能力, 和团队的合作意识, 也让老师看到了学生们更多的优点, 在教学中通过多种多样的教学方式, 活跃了课堂, 提高了课堂的吸收率, 体现了因材施教的理念。

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对于学习习惯不好、自主学习能力不强的同学, 因为文化基础不同, 理解知识的程度也不同, 在参与课堂讨论上参与度不高, 学习的效果还有待提高;教师方面, 在使用教学平台进行监控时不能更深入的了解学生;教师需要大量的精力在网络平台的资源建设上, 对于老教师适用上有些困难, 就会出现网络监管不力的情况, 在课堂的组织上也是达不到预计的效果, 经常出现教师主导, 但是学生没有成为主体的情况, 因此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要想实施, 还需要学校层面宏观的掌控, 增加教师们教学理念的培训和信息技术技能的培训, 制定有利于教师参与网络教学的鼓励政策和考核, 将能使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更有效的进行, 更好提升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 “互联网+”在教育教学中应用越来越广泛, 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 采用线上线下混合的教学模式成为必然的趋势。本文根据线上线下混合的教学模式的理念对高职院校程序设计类课程进行改革, 基于SPOC的程序设计类课程进行教学设计, 从知识点的重构到教学活动设计, 从考核和评价方式的改革, 到教学资源的建设, 均从高职学生的特点进行小规模针对性的教学, 通过教学的实践应用效果进行了分析和反思。

关键词: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SPOC,网络教学平台

参考文献

[1] 张佑春, 朱炼, 潘晓君, 徐涛.基于“互联网+”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平台设计[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7, 37 (3) :52-54.

[2] 薛云, 郑丽.基于SPOC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反思[J].中国电化教育, 2016 (5) :132-137.

[3] 吴勇刚.SPOC环境下翻转课程缓和式教学实践与反思—以高职“计算机网络基础”课为例[J].电脑知识与技术, 2017, 13 (31) :1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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