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范文

2023-09-23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范文第1篇

一、健全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政教(督导)主任、教师和家长代表,以7-9人为宜。工作委员会要根据本方案制订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班级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中的问题,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建立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班级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二、制定评价细则

学校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具体要求:

1、根据《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操作要点。

2、参照《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中各评价要素的操作要点,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

3、对评价的过程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

4、对评价所涉及的参考依据拟订可操作、富有学校特色的积累方式。

5、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细则报教育局督导室,审核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三、强化评价管理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应以《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中的有关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专门性发展与素质、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创新实践成果等四个方面。其中,基础性发展素质、专门性发展与素质两项内容的评价先分出等级,然后根据等级给出相应的分数,每个等级控制在A级占班级学生总数的20%-25%,B级占班级学生总数的45%-50%,C级和D级占班级学生总数的25%-35%;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的评价先按分数计算,再分等级;创新实践成果的评价采用基础分(60分)加获奖成果得分的方法计算。

2、要以发展的观点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期举行一次,评定结果每学年汇总一次。第三学年在进行毕业生综合评定时,既要参考第

一、二学年的评定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素质发展状况。

3、评价工作程序与方式:(1)组织学生自评;(2)组织同学互评;(3)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通过集体讨论,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并作出综合性的描述;(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评与互评,避免以偏概全。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包括两个方面:(1)综合评语。主要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等进行定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特长、发展潜能以及各方面的成就。(2)等级。综

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优、良、合格、不合格。

5、学校张榜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A等级学生,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公示时间为1周。公示结束后,填写《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并归入学生档案袋。

6、每学年学校将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后,加盖学校公章报教育局督导室审核备案。

四、评价的过程与方法

1、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日常表现和关键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

2、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建议主要提供以下六项实证材料:(1)统一考试、考查的成绩;(2)关键的表现性作品、作业;(3)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4)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5)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6)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励学校提供平时积累的学生成长记录或其他材料。

3、考虑到涉及评价工作的教师工作量可能比较大,我校要采取适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的评价手段,建议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

五、注意事项

1、学校要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逐步建立诚信制度。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2、学校应向社会公示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学校可采用电话、告家长书或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价。

3、学校要组织教师学习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校办学思想的体现,有利于端正教师的教育观念,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在组织教师学习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细则的同时,要督促学校、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掌握各项评价指标的操作要点、统一评价标准和评价的操作程序。

4、班级综合性评价应该参考学生成长记录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中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学生自我评价和同学评价的结果,并经集体讨论,力求客观、公正。

5、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要关注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过程,审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6、在评价过程中,学校要注意不断研究和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注意总结积累经验,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加以创新。

房寨中学

附:房寨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张新建

副组长:贾玉江胡志勇

组员:轩俊坡董付建张巧莲孟祥斌

平献超武素青王文广张新胜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范文第2篇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活动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评定的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学校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机构健全了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广泛,具有代表性。校长郑会平任主任,副校长熊宗炳、李长军任副主任,成员有副校长2人、中层领导5人、年级主任3人、教师代表3人、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各1人,共16人。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珙县

第 1 页, 共 6 页

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任免评定小组成员,组织监督评定工作,认定仲裁评定结果。

(2)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工作暨指导小组”。 校长郑会平任组长,副校长熊宗炳、李长军任副组长,成员7人,负责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日常工作的指导与开展。

(3)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监督小组”。组长由龚建春担任,李敏和贾庆东老师任成员,负责评定纪律监督。

(4)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评定小组。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开展工作,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班5人。评定小组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完成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并把它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内容,记入教师档案。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学校评定委员会下设工作暨指导小组、监督小组,分别负责评定工作的指导、日常事务的处理和评定纪律监督。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评定委员会及下设机构成员向社会及全校公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向班级的学生公布,一周之内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

意某个教师作为评定者,将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替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者、学生本人、学校、评定委员会成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信用记录,并将参与评定的有关教师的信用记录和表现与评选和考核挂钩。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六、内容方法

1、评定内容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内容整合为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2)学习能力;(3)交流与合作;(4)运动与健康;(5)审美与表现;(6)综合实践活动。这六个方面内容及其细化表现作为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

2、评定程序

(1)学校成立评定委员会,每个班级成立班级互评小组。

(2)以班级为基本单位进行评定。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确定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工作由评定小组组织开展。

(3)在评定工作正式开展的前一个月,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评定小组,向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无记名投票征求意见,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定者,则需要做相应的替换。

(4)评定工作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家长说明评定的内容、方法、步骤、纪律,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

(5)评定的程序先由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在此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给予综合的评定,把学生每学年综合评定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并在班内公示。

(6)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评定委员会备案。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纪录备查。评定结果一式叁份,学校存档、社会事务办、招生办各一份。

3、评定办法

(1)评定的依据:评定的信息来源于学生的成长记录和日常表现,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学生的自我评价,同学互评,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等。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定小组应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有相关成长记录材料和书面理由为依据,以备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评定小组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当将日常的事实记录作为评定依据时,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定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

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2)评定的表达: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1)等级表达。评定者应从6个评定项目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评定给出一个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2)评语表述。应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鼓励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含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指明努力的方向。

(3)评定的比例:原则上各班级评为A级的比例占班级人数25%,并且评为A的学生成绩必须是班级学业成绩(期中、期末成绩)前40%的学生,各班级要严格控制这个比例。对学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非常慎重,原则上学生只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才能被评为D级,被评为D级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清楚明白地说明理由。同时要注意做好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

(4)评定结果:

① 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的结果来确定学生的评定结果。

② 为能更好地衡量、评价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根据学生在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评定的成绩来确定该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的总评成绩。

③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总评成绩为优秀的同学,严格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A级同学的名单,名额比例为25%。如若出现分值相同,同进A级又超过25%的情况,将参考这些同学提供的相关证据与材料裁定。25%以外的,总评成绩优秀的同学和总评成绩良的同学确定为B级。总评成绩为合格的定为C级,不合格的定为D级。

(5)评定的记载:期末学业成绩评定和学年末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一并汇入《珙县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

七、其他

本方案本学年起执行,如与上级今后出台的评价方案有出入,以上级的方案为主,学校方案另行修订。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珙县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珙县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范文第3篇

【2012年3月5日初拟】

六、评定标准

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一级指标

1、2项实行“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

3、

4、

5、6项采用A、B、C、D等级评定。

(一)评定标准说明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定标准分为热爱祖国、思想道德、法纪意识、环境保护四个评定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相关评定指标(即相关行为表现),共 14项。达到评定指标中的8项及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

1、

2、

3、

5、

6、

10、11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2.交流与合作:

交流与合作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团队精神、沟通与分享两个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相关评定指标(即相关行为表现),共4项。达到评定指标中的2项及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15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3.根据国家有关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初中教育现状,对一级指标中的

3、

4、

5、6项指标评定要素作如下规定:

(1)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分为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学习效果四个评定要素。(2)运动与健康分为生活习惯、身心健康、运动素养三个要素。

(3)审美与表现分为审美情趣、审美表现两大要素。

(4)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分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两大要素。

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奖状”“证书”“获奖名单”“星级证书“】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被评定为不合格或D等级的须通知学生本人,告知家长,并允许其申诉。

(二)评定合成说明:

1.学校每学期评定一次,初中毕业时总评一次。

2.综合素质评定中

1、2项指标的毕业等级汇总方法:

九年级2个学期均合格且其余4个学期至少有3个学期合格,则毕业总评等级为合格;其他情况为不合格。

3.综合素质评定中

3、

4、

5、6项指标的毕业等级汇总方法:

单项指标6个学期有5个学期及以上评为A,且初三2个学期为A,同时无C、D者,总评为A等;

单项指标6学期只要有1个学期评为C或D者,总评即为C或D等;其他情况则评为B等。(三)评价程序及规定

综合素质评价一般按照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程序进行。

1.学生自评:评价前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价方案》,广泛宣传评价目的、意义,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班级展示自己成长记录中最有代表性的内容,对照《评价方案》的六个方面要求进行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全班(或学组)所有学生对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班主任组织汇总。

3.教师评价。班主任牵头召集学科教师共同按六项考评内容逐条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教师评价组成员应参加学生自我评价活动、考察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主动了解被评价学生的情况。

4.学校评价。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综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与教师评价意见,确定被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报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评价结果必须在班级公示。

5.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四)评价要求

1.《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初中三年的总表。

2.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学生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3.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4.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应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五)保障制度

1.公示制度。在开展评价工作期间,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使用、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各班级评价小组名单等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调查处理。

2.举报和申诉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家长、教师或社会其他人士若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结果等环节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评价领导机构逐级举报或申诉,评价领导机构要对举报或申诉做出答复或处理,并对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过程和结果作详细记录。

3.信用记录制度。为了防止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对所有参与评价人员及学校建立信用记录,将信用记录作为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个人的年终评估。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评价人员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评价资格外,三年内不得晋级、评先,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追究相应责任。

4.监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估,及时改进和纠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市教育局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附录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范文第4篇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落实“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二期课改的理念,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学生主动发展;同时为初中毕业学生学业达标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提供重要参照依据,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办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晋元附属学校09学初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二、工作领导小组(9人)

组长:骆奇((校长)副组长:杨戈(书记)冯雪(副校长)

组员:许瑾(教导主任)王笠春(政教主任)朱晓艳(教导副主任)贾宁(初三年级组长)

王翰林(班主任)胡彦(班主任)

曹莉邵彩云(初三家长代表)

三、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讲求诚信;遵循公开公平、民主集中原则

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做到质和量的统一;

师生共同参与评价,做到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年级教师评议相结合

四、实施流程:

1. 组建机构:拟定实施方案细化指标,组建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4/12),一并公示两天;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学生、教师评价小组(4/15),在班级中进行公示通过。

2. 告知家长:以方案网上公示形式告知家长,家长无显著反对意见,即可实施方案。

3. 培训动员宣传:培训班主任和初三相关教师(4/12中午),召开年级组学生大会(4/15午间)做好动员,班主任对班级学生作动员宣传,组织学生收集自己学习成果材料。

4. 班级评议:开展学生自评(4/13)、学生小组评议(4/13)、材料汇总并交教师评价小组。

5. 教师评议:教师评价小组开展评议(4/15)

6. 学生自荐: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提出自荐申请(4/15)。

7. 学校审核:评价结果上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4/16),按各类指标打分情况,结合学生一贯表现,审定推荐、自荐名单(4/16),整理学生材料。

8. 结果公示:推荐生与自荐生综合评价结果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4/

19、4/20、4/

21、4/

22、4/23)。

9. 结果投诉:学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向学校评价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

10. 上报审核:上报区中招办推荐生材料(4/26)。

11. 填报志愿及预录取由市里统一安排。

五、实施要求

1、分组测评

1) 学生自评:自我评定。学生要体现诚信意识,对自己负责,对集体负责,客观评价自己;

2) 学生小组评:

A. 学生逐个在班级大组中交流(大组人数每组不低于15人);

B. 设立班级学生民主评估仲裁小组:班级按男女比例、各个层次成绩的学生代表、班级或团队干部组成班级五人民主评议小组。五人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由选举产生,须经全班师生公认一致通过,公示一天后,无异议,才能成为班级民主评估仲裁小组,履行职责对各项采分点进行打分。小组除五人外,再增设一名替补成员。当组内成员涉及到为自己打分时,采用回避制度,由替补成员补充组成五人小组对组内成员进行打分。

(注:进行小组打分时,须有不担任该毕业班教学的学校中层干部在场,进行监督,确保小组评议的公正性)。

3) 教师评:由担任班级学科教学的5名教师(含班主任)联合评定,教师评定者至少在本届初三任课。

2、分值设置及比例:

一级项目各分值满分均为100分,分数合计按所列权重予以折算;各栏采分点自评、小组评、教师评的分值满分为20分,在累加时所占比例分别为20%,40%,40%;累加分折算为等第时,获“优”为总人数的10%,“良”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优计为20分,良为15分,合格为10分,不合格为5分。

六、课价内容和采分点设定:

评价一级指标:德、智、体、美、爱好特长

1、德:

1)思想品德——热爱祖国、勤奋自强(勇于、善于表现自己,有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诚信守法(诚实做人、遵守校规、遵守公德)、文明礼貌(尊重关爱他人、言行礼貌情绪控制好,善于听取老师、家长和同学的建议)、团结合作(团结互助、平等合作;人际关系融洽,积极、愿意、善于与同学合作,愿意帮助同学或主动向老师、同学请求帮助)

2)社会实践——学军学农、实践活动(社会考察、志愿者服务、公益劳动校外服务劳动基地活动;寒、暑社区实践考察活动;春、秋游探究活动;校内志愿服务)、劳动表现(校内、家庭)学军学农和实践活动的基本给分均为2分,若有突出表现(荣获学军学农积极分子和担任学生干部)得4分。

3)德育学科学习——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学习成绩

仅用于个体评定时: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记载; 推优时,以各学期实际分数评定;或按以下进行折算:优(90)、良(80)、合格(60)、不合格(40)。 该板块1)至3)的内容仅用于个体评定时:相关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记载; 推优时,以实际累计总分计算。

2、智:

1)学习表现——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对学科的感情与积极的心态,如求知欲、提问的频度、深度与广度、兴趣、不畏困难等等;作业认真、按时完成,书写规范,无迟交、不交现象,不抄袭。每次测验后,能较为准确地找出个人得失,并提出今后的学习方法和策略) 2)实践能力——实验操作能力、技术操作能力、学科实践能力。

3)学习能力——阅读交流能力、科学探究能力(能主动学习,有自己的学习计划安排,除完成正常作业以外,阅读课外书籍,广泛的知识与爱好;有良好的预习与复习习惯)

4)各类课程的学习——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各课程的成绩记录

按学籍管理规定,缺课超过一定课时,将不得参加学业评估,重新修满课时,才能参加学业评估。 (1)基础型课程学习情况

仅用于个体评定时:各科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记载;

推优时,除各学期等第外还需作如下调整:

考试学科学期成绩以期中、期末各占40%、60%进行计算;

考试学科学年成绩以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分别占40%、60%计算;

预备、初

一、初

二、初三四个学年总成绩分别以10%、15%、25%、50%、计算;

四个学年的各门考试学科的百分制分数、累计出考试学科四年的总成绩(此成绩作为推优时的采分);

其中,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成绩即模拟考(模拟考未进行时操作以第一次月考成绩计)。

非考试学科(社会、历史、地理、信息、生命、劳技等)限于个体评定时,按照百分制100——90记为优、89——80记为良、79——60记为合格、59以下记为不合格。推优时,以各学期实际分数评定;或按以下进行折算:优(100)、良(85)、合格(60)、不合格(50)。 (2)拓展型课程学习情况

仅用于个体评定时:填写参加的各个课程名称,及相关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记载;课程名称由教导处提供。

推优时,以各学期实际分数评定;或按以下进行折算:优(3)、良(3)、合格(1)、不合格(0)。 (3)研究型课程学习情况

仅用于个体评定时:填写参加的各个课程名称,并按由教师记载评价等第“优、良、合格、不合格”; 推优时,除各学期等第外还需作如下调整:

每年都完成学校的研究型课程学习任务基本给分为1分,其中,成绩优等的加2分,优等评定依据即为各学年被评为“研究型课题研究优秀小学者”的学生。

该板块1)至4)的内容仅用于个体评定时:相关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记载; 推优时,以各学期实际分数评定;或按以下进行折算:优(3)、良(2)、合格(1)、不合格(0)。

3、体:

1)健身锻炼——活动参与、健身能力(考察内容包括学生参与体育锻炼(包括早操)的内容的参与态度表现效果等。不含学生参与市区级获奖情况(获奖情况填入特长证书栏内) 2)身体健康——体制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卫生习惯(包括公共卫生、个人卫生、文明保洁,包括仪容仪表、文明休息、值周班、值日生、不乱扔杂物、主动捡拾等) 3)体育学科学习——个体发展、学习能力

该板块仅用于个体评定时:相关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记载; 推优时,以实际累计总分计算;或按以下进行折算:优(20)、良(15)、合格(10)、不合格(5)。

4、美:

1)艺术活动——活动表现(艺术节、参与各项艺术比赛参与情况。不含艺术比赛获奖情况,获奖情况填入特长证书栏内)、审美欣赏(感知、体验、欣赏、模仿、鉴赏、设计。重点是感知、体验和欣赏) 2)美育学科学习——学习表现、学习能力

该板块仅用于个体评定时:相关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记载; 推优时,以实际累计总分计算;或按以下进行折算:优(20)、良(15)、合格(10)、不合格(5)。

5、爱好特长:

1)兴趣爱好——突出爱好、擅长的技能、优势学科;学生填写,兴趣是学生在课内外校内外学习活动中形成的突出爱好和突出的学习业绩,包括德智体美诸多方面,概述性语言表述,最多不超过50字; 2)特长证书——参加活动获得的证书和奖状(市级以上),学生提供,必须由教师填写,学生参加学

校和社会组织的等级考试、技能考核取得的证书

推优时,除以上描述外还需作如下调整:根据级别情况分别给予分值折算加分。以证书为据,必须是教育相关部门颁发的奖状证书方为有效。

同一门学科以最高奖项计算,不同学科奖励分数可累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德育类获奖加分参照“除语数英物化以外的获奖”中高一级别的二等奖。

六、

七、

八、九各年级获奖得分参照加分标准另分别以0.6、0.

7、0.8、1加以折算。

七、补充说明:

各项活动评价(除学科类有成绩分数折算之外):

优:为积极参加、参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获奖者(满分), 良:为积极参加、参赛但没获奖者,

合格:为能认真参加、遵守活动规则、完成任务者, 不合格:为不能认真参加且有损活动主旨者。

基础型学科评价:平时成绩采分应由年级组统一采分项目,每学期得分四次,期中考试前后各两次。 评分重叠:若奖励加分、研究型课程成绩、学校重点项目加分出现重复现象,按最高一次成绩记取,不重复计算。

加分认定:个性特长及奖励加分必须有复印件存档(加盖学校公章确认,“复印属实”,写明时间),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加分分值(数字大写,不加分则为加零分),予以公示,方可生效。仅作为非附加项目总分排名为毕业年级前1/4的学生附加分参考。

中途转学:若学生中途转入,转入前成绩以该学期年级平均分计算,转入后成绩进行同等评估,若在推优工作中需要区别时,中途转学的学生成绩低于起始入学的学生同等成绩。 留级:若学生留级,该生留级前的成绩按合格做计算。

八、其他:

初三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将成为学校推优进入市实验性示范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重要依据。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范文第5篇

学生素质发展状况评价,在小学教育评价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新课改要求,必须改革现有的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素质教育的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素质教育的决定》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诊断、导向功能,通过评价来达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励和发展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也是整体性原则。是指小学生素质发展的评估,不仅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且要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和谐发展;评价不仅关注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发展潜能,关注终结性评价,而且关注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的评价,关注学习态度、情感体验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发展。

2、发展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是指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在不同阶段呈现出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在同一阶段层面,不同个体的发展水平也有差别,评估要注意这些发展变化。评估目标在保持基础性、稳定性的同时,要体现素质发展的阶段性、梯度性、独特性,为不同的学生提供相对的鼓励性评价,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3、多元性原则

多元性原则,是指小学生评价主体与评价方法应该是多元的,既有形成性评价,又有终结性评价;既有定量评价,更注重定性评价;既有课内评价,又有课外评价。有教师、家长、学生多个评价主体共同参与评价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渠道获得反馈信息的机会,形成促进学生发展的合力。

4、过程性原则 过程性原则,是指评价不仅注重结果,更注重过程。在评价过程中通过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自我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以便顺利达到预期目标。在操作过程中,坚持周评、月评、学期总评的连续评价方法,形成一个动态的评价过程。

5、科学性原则

建立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严格评价程序,开发简便易行的评价工具,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

6、激励性原则

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使评价真正发挥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要注重评价过程中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自我矫正,坚持月评、学期评、学年评的连续评价方法,达到评价促进学生发展和提高的目的。

7、民主性原则

要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要及时沟通,增进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价内容及依据

1、主要内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信息来源: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于学校每学期对学生发展状况详实的记录与评价。包括日常表现、关键性材料、学生特长表现记录等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评价时,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能充分证实该学生在评价项目中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3、关键材料:能够表明学生多方面发展状况的材料,具有高度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表明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主要包括:①关键考试的成绩:一般指期末考试或统考成绩,能表明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质量;②关键的表现性作业:指学生在真实背景下所完成的任务,如探究报告、小论文写作、网页制作、实验操作、小科技发明等,主要表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及创新能力;③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主要体现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合作交往能力以及为他人、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品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反思等;④特长与获奖情况:包括学生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的奖励或能够证明自己特长与潜能的资料;⑤自我描述:即学生对自己的评价,包括个性描述、学习反思、感悟以及发展计划等;⑥他人的评语:指对学生有重要影响或对学生非常了解的人给学生的评价。

4、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表明学生发展状况的关键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和学生的观察与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依据,要在充分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关键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作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

四、评价的方法与步骤

1、评价时间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2、评价方法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综合评语加等级评价的方法进行。综合评语主要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进行定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素质特长和发展潜能,评语应准确、精练。等级评价主要根据表一中一级指标的六个项目分设四个等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待合格)。

3、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大河中心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2)成立大河中心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全校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建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科任教师为成员,小组成员为3--5人。所确定的评价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并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评价小组名单要在评定工作开展前两周向评定班级所在的学生公布。对于该班三分之一以上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调整。班级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形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等。

(二)评价实施

(1)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教师评价)以及学校总评等级认定等。 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不超过200字的描述性评语,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家长评价:由家长根据学生的表现按本方案评价标准逐项进行综合评定。

同学互评:以班级为单为,每位学生根据同学平时表现、同学本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依据评价标准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相应等级。

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实证材料,对本班学生的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参考学生自评、互评与家长评价结果,依据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对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评价结果,学校及其教师可根据平时的了解对其诚信度进行确认后方可参考。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2)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等。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可直接为“D”: ① 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 ② 本学期受学校处分者;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评定为高一级等级: ① 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奖励者;

② 学期内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科单项竞赛奖励者; ③ 被教育部门或其他团体授予某种荣誉称号者;

学校建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档案,如实填写《大河中心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五、制度建设与保障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

公示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以便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评定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民主、透明。

结果评出后,把等级评价为A、B级的学生名单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进行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给予解释说明。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学校要对参加评价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深刻认识和理解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制度等,确保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要避免教师或他人对评价工作的非正常干扰,避免造成同学之间的不和睦团结,使评价变成互相之间的“挑错”和“指责”,要关注和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及评价可能对同伴关系产生的消极影响。要加强舆论宣传,优化外部环境,争取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1、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一个学年或整个小学阶段各方面整体状况的书面评价,因此,应作为学生表现的主要依据装入学生学籍档案并向学生家长反馈。

2、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但是各班进行的周评比、月小结可作为学期或学年总评的依据。第一学期学生的学科学习发展性评价和班级工作小组对学生做出的综合素质评价,可在学期期末向家长进行反馈。

都匀市大河中心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范文第6篇

1、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本校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并通过学生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2、公示监督检查或评定委员会的组成办法以及组长人员名单,同时公示各班评定小组的组长办法及组长人员名单,以便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保证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结果评定后,把等级评定为A级的学生名单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一周),接受监督;B、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4、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接受监督。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反映,或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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