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概念论文范文

2023-09-16

艺术概念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在当代分析法理学的范围内,哈特的法律概念分析模式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试图运用语言分析的陈述策略,动摇了传统分析法学根深蒂固的霸权地位,反击了现实主义法学对规则确定性的挑战。哈特的建构策略将法律概念分析的模式建构从传统过渡到现代,具有呈上启下的历史作用。哈特通过对奥斯丁策略性地批判,为其模式的建构提供了正当性依据。继而建构了发现规则行为的“内在方面”、强调主次两类规则的结合、划分规则的明确与模糊“三步走”的建构策略。

【关键词】法律概念分析;模式建构;策略

哈特法律概念分析模式的重构,脱离不开英国实证主义法学的发展背景。在1832年奥斯丁离任伦敦大学法理学教授职位和1952年哈特就任牛津法理学教授职位期间,英国法学实际处于低落状态。这一期间,奥地利的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美国的现实主义法学派逐渐形成。直到哈特的法律实证主义著作的问世,才结束“英国法理学的迷失年代”?。哈特真正成为回到奥斯丁并复兴英国法理学的关键人物。哈特与奥斯丁一样,都对于法律实证主义有着某种学科的关怀,当然。哈特要想复兴英国的法理学,至少要在同一阵营里实现学术的超越,而学术超越的前提是要对前辈的理论(奥斯丁的命令说)有着深入理解;对日常语言中人们所理解的“命令”有着敏锐的洞察;能深刻体会到新的时代要求对于实证法学所提出的新的任务。只有在这一基础上,他对实证主义法学的贡献才有可能。

一、对奥斯丁法律概念分析的批判策略

古典实证主义法学的著名代表奥斯丁主张“法律命令说”,即“法律是一种责成个人或群体的命令……法律和其他命令被认为是优势者宣布的,并约束或责成劣势者。”①在法律命令说为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图景:“法律制定后,法律适用者以其为准则,震慑人们必须遵守法律并在出现法律纠纷时解决问题,而一般人们出于恐惧不得不服从之。”②以侧重世俗的政治权威奥斯丁提出的“法律命令说”建构了根深蒂固的“法律强制观念”和自上而下的法律观察定式。由于时代背景不同,在奥斯丁时代需要力证的东西,比如世俗的政治权威,在哈特这里或许就不再是一个问题。他们在“建立实证法学”上的一致性更加凸现他们在侧重点上的不一致。哈特是从对其同一阵营的前辈奥斯丁命令理论的批判中开始自己的理论建构的。③《法律的概念》的第二、三、四章主要就是对奥斯丁的集中批判。他巧妙地运用了抽丝剥茧、引蛇出洞的策略展开了自己的论证。

(一)策略之一:抽絲剥茧

哈特从法律内容角度批驳奥斯丁的“命令说”,他发现,其实在规范人们日常生活的规则中,有很多具有授权性质,与义务性质的规则有明显的规则。比如通过遗嘱确定继承权的规则、通过民事合同确定契约关系的规则以及赠与规则,无论从适用范围还是产生的方式都无法被“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的特征所概括。对于这些被授权的主体,如果当事人自始没有运用“强制”而自动选择诚信遵守,那么如何解释这类规则也是“命令”呢?除了具有授权性质的大量私法外,即使与“命令说”最相近的刑法和侵权法,也存在一个“不同于对他人的命令的适用范围”。也就是说,几乎所有部门法都无法通过“命令说”得到周全的解释。哈特在这部分论证的高妙之处在于通过抽丝剥茧的方式像“剥核桃”一样将对方的“命令说”的简单模式批驳得体无完肤。分析法学的“分析”之精髓在于“拆”,拆到无法拆为止时,概念之构造自然映现于眼前。

(二)策略之二:引蛇出洞

法律命令说的对法律概念分析的另一个图景:法律的存在依赖一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对某主权者的“习惯服从”。在批判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中“习惯服从”要素时,哈特采取了“理论假设+证伪”的方式。其论证的高妙之处在于他先将对手的理论推至一个纯化的理想状态,“我们将设定有一群居民,他们生活在一个绝对君主统治了很长时间的领土上:他用以威胁为后盾的一般命令控制着他的臣民,要求他们做他们实际上不愿去做的各种事情,禁止他们做他们宁愿去做的事情。……可以相信人们是服从于他的。”哈特通过严密的证伪,推导出在此理想状态下“命令模式”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使在国君一世有生之年,存在着对他的普遍服从,仅就这个事实并不表明国君二世也将被习惯地服从。当主张“命令说”的学者发现自己的论证无法解释“法律的持续性”,为了诠释这种理论学说不得不面对的理论困难,只得在“命令说”基础上增设了一个“规则的接受”的替代机制。哈特巧妙地借前辈之手将读者不知不觉地引入自己的桃花源——“规则说”。

二、哈特法律概念分析的模式建构策略

(一)发现“规则行为的内在方面”是模式建构的第一步

哈特从日常人们应用的语言作为分析的切入点,发现了分析法学和现实主义法学在认知法律规则时所忽视的内在层面,即法律概念分析的“反省”层面。哈特列举了诸如“我不得已才这样做”;“我发现人们遵守着一个规则”;“闯红灯是错误的”;“我看到红灯亮时那个人越线了”等和社会规范相关的语言。在这些陈述中包含着两种特质的陈述:一种是作为观察者的“外在陈述”;另一种是作为感受者的“内在陈述”。外在陈述往往旨在侧重总结行为的规律性及基于这个规律预测行为结果;内在陈述则将行为作为反省自己和警告别人的理由。我们可以很多游戏规则的行为模式中发现“内在陈述”。比如,比赛者对移动棋子的行为模式,显然和裁判或观众之类的外在观察者的方式有所区别。比赛者对移动棋子的行为模式存在“感受”性的批判态度,当偏离行为出现时,这些态度便会以“我不能这样走”,“这样做事对的”这些批判或承认的语言表述出来。④除了发现行为模式和规则的“内在陈述”之外,哈特并没有忘记厘清法律规则的边界,法律规则的内在陈述应当以来官员的积极态度和“内在观点”,即只要官员采取积极态度去审视规则或行为模式的陈述,就足以清楚地区分法律规则与其他规则的区别。一言以蔽之,在任何一个社会,为什么人们大多自觉地遵循某种规则而行为,是因为他们认为规则是正确的。具体到法律规则,只要官员认为这个规则是正确的,并将其作为行为的理由和依据,是哈特法律概念分析模式的基础。

(二)强调主次两类规则的结合是模式建构的第二步

建立在“规则的内在方面”的基础上,哈特建构了法律概念分析模式的主要框架,即法律规则是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的結合。“一类规则设定义务,根据这类规则,人们必须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而不论愿意与否。另一类规则(包括承认规则、改变规则和审判规则)负责授予公共权力或个人权利,在某种意义上从属于或辅助前一类规则”⑤换言之,就是主要的义务规则和次要的授权规则相结合。在次要规则中承认规则是被认为最重要的,因为它可以通过法律的渊源是什么以及法律制度何时存在这个角度回答“法律是什么”。具体讲,“法律制度的存在必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第一,人们必须服从那些根据法律制度的最终效力标准而具有效力的行为规则;第二,官员必须实际上接受法律制度里说明法律效力标准的承认规则。”结合模式建构的第一步,我们可以初步得出结论:以官员为视角,积极地接受承认规则的“内在陈述”,并将两类规则有机结合并妥当适用,才能真正发现法律是什么。

(三)划分规则的明确与模糊时模式建构的第三步

当法律概念分析的模式建构到第二步,我们仍然存在一个困惑:主要义务规则当存在范围上的模糊性时,是不是可以认为次要规则中的承认规则也具有难以克服的模糊性?如果承认这一点,法律规则必然失去确定性,“法律制度从而也会失去稳固的认识基础。”针对现实主义“怀疑论”的发难,哈特从日常语言的分析入手,认为虽然“所有的经验领域,不只是规则的领域,都存在着一般语言所能提供的指引上的限度,这是语言所固有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规则必然丧失其确定性。“当我们把特殊情况纳入一般规则时,任何东西都不能消除具有确实性的中心和值得怀疑的阴影。这使得所有规则都伴有模糊的边缘或‘开放结构’”⑥。哈特认为,构成规则的语言必然具有“确定性的中心”和其“模糊边缘或‘开放结构’”。模糊、不肯定的规则外延,并不会影响到规则在确定的语境中的“确定性的意思中心”。哈特巧借语言中“意思中心”的概念,运用语言分析哲学方法,反对语言的词义永远不确定的认识,他强调,语言在确定的条件下是有意思中心的。而运用语言承载的法律规则“可以具有无可争议的意思中心,在某种情况下,或许难以想象发生关于一个规则的争议。”可以说,在划分规则的模糊与明确地带,是哈特法律概念分析模式建构的核心。因为,缺失确定性的两类规则和内在观点的法律规则,是无从依托的。

三、结论

哈特的模式建构,对我国的法律概念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当汹涌的法律移植激情退去后,如何将移植来的纷繁的法律概念建构出适合我国的法律体系,并保持内在协调性和法律科学准确性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法学和法律实践中的诸多混乱是由于不正确地使用概念引起的。如果精确地解释和确定法律概念的意义,就能够精确地描述法律现象,正确地进行法律推理。”我们需要这样一支法律队伍,“他们可以掌握界定他们学科中主要术语的技艺,养成精确说明这些术语的良好习惯,保持这些术语含义的前后一致,细致考察自己学科的前提,清晰陈述自己学科的前提,运用逻辑去准确地演绎自己学科前提所蕴涵的结论。他们不必拒绝偶尔可以使用的润色修饰,但是,必须追求风格的卓尔不群。这种风格,就是准确、清晰和简洁。”

注 释:

①谌洪果.从命令论到规则观:哈特与奥斯丁之间的学术公案[J].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06(2).

②奥斯丁.确定法理学范围[M].哈特编.英国维登菲尔德&尼克尔森出版社,1954(第一讲):24.

③刘星.哈特法律概念分析的模式建构及其历史地位[J].比较法研究,1996(4):338.

④吴丙新.法律概念的意义流变——以传统三大法学流派为参照[J].山东大学学报,2007(1):131.

⑤刘星.哈特法律概念分析的模式建构及其历史地位[J].比较法研究,1996(4):341.

⑥哈特.法律的概念[M].英国克莱顿出版社,1961:83.

⑦哈特.法律的概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123.

⑧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艺术概念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培养问题越来越关心和重视。在探讨如何提高和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受教育的历程上,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飞速繁荣发展和我国教育课程的改革创新。在初中数学课堂上,教师为了更好地发展和改进初中数学教学模式,就要不断探索数学教学的发展方向和观念。在数学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该加强对数学定义和概念的教学,提高学生对数学概念的理解,从而提高学生的数学成绩。

关键词:新课程;初中数学;数学概念教学

一、初中数学概念教学的发展

1.初中数学的教学过程中,我国的初中教学的教学方案和规范还不够完善,没有对数学内容的概念做出严谨的教学模式。在新课程标准下,一些教师的思想比较落后,一直使用以前的教学方案和套路,没有适应教育改革和创新的发展。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和紧抓学生的成绩,对学生关于数学知识概念的理解和应用,没有很高的意识和反思。在课堂中,学生对数学概念的理解能力和思考比较薄弱。在数学课本中的许多概念,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和区别。例如,实数的有关概念、一元二次方程的基本概念、函数的基本概念。由于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不够扎实,容易对概念混淆,容易导致学生对数学概念的理解性错误,因此教师必须重视对学生数学基本概念的教学。

2.在我国教育改革的形势下,我国的教育改革体质还不够完善和严谨,新课程初中教材的内容和结构还存在一些瑕疵。例如,在数学教材的编写方面,各教材对数学概念的介绍和理解程度不同,容易使教师产生误解,从而减少和降低对数学概念的深层次的教学。数学教材对一些概念知识的介绍比较简略,这就需要数学教师对知识点的概念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教师对概念的补充和讲解程度直接影响学生对概念的理解。比如,在立体几何的教学中,课本中的立体图形是平面的,学生联想结构之间的角度关系和夹角关系比较吃力,教师可以通过具体的实物给学生讲解或借助多媒体,把问题简单化从而加强学生对立体几何概念的理解。新课程教学的改革和创新,强调提高学生积极性和兴趣的培养,从而加强学生对概念的理解。

3.新课程下的数学概念教学,应该引起教师和学生的高度重视,只有对基本的数学概念熟练地掌握了,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数学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在数学教学过程中,一些教师的教学模式、方法和思想相对比较落后。这就要求教师应该从教材的使用出发,而不应该丢弃和脱离教科书,应该充分发挥出教材的真正价值。数学这门课程,在众多的学习课程中是一门比较灵活和难学的学科,需要学生开动脑筋不断思考和反复练习的一门重要课程。数学教科书是提高学生理解和思维能力的一门课程,在众多课程中相对比较难理解。因此,数学教师应该通读数学教材,对数学教材每个章节的内容和结构有充分的理解。教师应该从教材出发,灵活地使用教材,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的动力。

二、初中数学概念教学的方法

1.在初中数学教学中,要加强数学概念教学,帮助学生进一步 理解数学概念的含义。为了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掌握数学概念,例如,在学习函数概念时,要抓住数学函数概念的重点。在数学学习的过程中,不能只依靠学校发的教科书,还应该使用一些拓展教材,加深和强化对数学概念的学习,使学生更深刻地理解数学概念和更容易理解数学知识。学生对数学知识的学习,目的是更好地用于现实生活,因此教师可以举一些日常实际生产生活中的实例或故事。通过实例和故事,有助于学生将数学知识和生活现实材料结合在一起,更好地将数学知识与日常生活实例相结合,让我们更好地应用数学知识来适应生活。

2.新课程下的数学教材概念,教师应该通过对数学概念的研究和归纳总结,采取有效的教学模式和方案,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掌握新概念,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3.在数学课堂教学中,要运用数学概念解决实际问题,可以加深和巩固学生对数学概念的掌握,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教师应该营造学生主动学习的和谐氛围,提高学生对数学知识的学习和理解能力。数学教师应该具备教学的责任心,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鼓励学生对数学的学习兴趣。应该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使用灵活和科学合理有效的教学方法,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案。

总之,数学课堂教学的改革历程中,教师应主动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乐趣,明确数学课堂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促进教学改革的健康稳步发展。这不仅有利于开阔学生视野和思维能力,还有利于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教育课程的改革是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完善,来追求更高质量的数学教育。新课程教学的改革和创新,提高了学生对数学兴趣的培养,加强了学生对概念的正确理解和应用,并提高了学生初中数学的成绩。

参考文献:

[1]汤志新.新课标下提高初中数学课堂效率的思考[J].数学学习与研究,2010.

[2]娄正中.以学生为中心的活动型初中数学课堂教学研究[J].数学学习与研究,2010(18).

(作者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灵山中学)

?誗编辑 刘青梅

艺术概念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设计系统管理”是艺术设计学科发展中的新兴课题,其概念提出、研究、应用时间虽不久远,但发展迅速,在国际上已视为当今企业市场竞争中取胜的法宝。作为担纲市场人才培养及输送的我国艺术设计职业化教育机构,应重视对这一课题研究,并在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教学改革工作中加以应用,培养具有先进设计观念、知识结构合理、设计方法正确、综合能力强的设计人才,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及市场要求。总结多年来,设计教育实践和社会项目深入发展所遭遇到的各类问题,将自己在设计系统管理及教育方面的具体经验阐述出来,供同道者参考,或许对实现转换我国艺术设计职业教育观念及教学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设计系统管理;项目化;职业教育;模式转换;设计文化

作者简介:陈烈胜(1962-),江西铅山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艺术设计。

课题项目:教育部艺术设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编号:TS10226),主持人:马新宇。

引言

艺术设计学是综合、边缘性交叉学科。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结合,是文理知识经验交汇,感性与理性融合,艺术与科学联姻的应用性学科。涉及人类学、需求学、市场学、营销学、心理学、消费学、艺术学、传播学、环境学、工程学、材料学、工艺学、经济学、统筹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由于艺术设计学科知识及经验体系涉猎广泛且参数甚多,因而研究、应用、传授这门学科知识的方法论基础是系统论科学及其控制和管理理论,而非其它。在我国艺术设计学科发展的今天,教育实践中仍存在认识不足和偏差。

艺术设计学科的应用性,决定无论其教育层次高低、类型不同,人才培养模式均具有极强的职业技术特征,即实战性和操作性。从某种角度讲,艺术设计技能操作型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依靠的不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还要依靠教师案例经验的积累使学生获得感性的认知和训练。笔者考察对比当代中西方设计职业化教育状况,发现大多设计教学实践都主要围绕项目案例来进行。目的是让学生在社会需求中找到问题和解决问题,既从目标定位、协调控制、设计方案、实施管理,到实效评估等全程管控,从而引导学生完善设计学知识结构,积累经验,拓宽视野,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值得关注的是:时至今日,我国艺术设计课程教学中,客观上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获得社会实际项目和设计课题,学生的练习大多靠虚拟甚至停留在“坐井观天”式的孤立的视觉表现上,脱离了学科及职场实际。

陈旧的教育观念,滞后的教育大纲,传统老套的课程体系造成学生难以适应职场及社会要求等等情况依然严峻。解决这些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上升到国家意识的层面,还需要时间过程。但作为艺术设计职业化教育基层,肩负教学改革重任,当务之急是研究艺术设计的课程体系、结构、课程“配方”、教学方式、方法的科学性,根据国情创新变化改革教育模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知识结构合理、设计方法正确、综合能力较强的人才,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及市场要求。

总结多年来,设计教育实践和社会项目深入发展所遭遇到的各类问题,从城市规划设计战略到建筑功能、形态设计,甚至一个字体设计及其实施过程,越来越多地指向一个不可回避的语词:“设计系统管理”。就课题研究所承接的众多社会项目而言,大约每10个项目中就有2个以上涉及到设计项目的连续发生,自然而然延伸出了系统性的设计管理形态。设计系统管理成了我多年艺术设计教学和项目实践的研究性命题,我将自己在设计系统管理及教育方面的具体经验阐述出来,供同道者参考,可能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艺术设计职业教育的新课题——设计系统管理

研究并从事艺术设计及其教育工作,我们必须面对的三个基本事实:

(一)设计目标系统中所发生的种种关系

设计过程和结果存在:消费者与设计师的关系,设计师与企业的关系,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设计师与评论家的关系,设计理念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设计理念与社会环境的关系,设计理念与消费者生活习俗、生活方式的关系,设计目标与视觉表达、生产、工艺及造价的关系。同时也包括视觉设计中形态与空间的关系,色调与色彩的关系,图形与构成的关系,字体与字体的关系,当然更包括图形与企业的关系,色彩与消费情感的关系,色彩与流行性的关系,与个性的关系等等,种种关系形成一个复杂关系网——现代设计关系网。这个设计关系网就会产生各种复杂问题和困难,而这些问题必须在系统管控中加以解决。设计工作的事实就是这样,不管你承认与否。设计不同于美术,设计是系统性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构筑一个系统工程,或者说构建一个生命体系,其结果必须符合世界的社会的市场的需要,并受到人们的欢迎和喜爱。

(二)设计工作必须由各专业团队合作完成

由于设计的综合特性,无论设计项目大与小,从构想到实现再到评价,只要设计满足社会需求,这个“系统工程”就不可能是单个人完成,而是由专业团队在目标管控相互协作下共同完成。非美术或不管上下游专业意见的视觉设计能够完成的,缺乏团队合作和设计目标系统管控概念,视觉部分的设计也可能是徒劳无效的。这不是故弄玄虚,是客观存在。

(三)“设计系统管理”——我国艺术设计职业教育中缺失的课题

“设计系统管理”概念的提出、研究、应用时间虽不久远,是设计发展中的新兴课题,在当下已成为企业市场竞争的制胜法宝。作为担纲市场人才培养及输送的艺术设计职业化教育,在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方式方法、课题研究中“设计系统管理”这个概念的缺失恐怕时间已经很久。

对以上事实认识不清,就会造成我国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偏颇,造成学生设计能力与市场需求脱节。

“设计系统管理”是在1996年英国royal society of arts首次设立设计系统管理奖项之后成为人们关注课题在欧美流行起来的,同年,“设计系统管理”概念由英国设计师Michael farry首次概括:“设计系统管理是在界定设计问题,寻找合适设计师,且尽可能地使设计师在既定的预算内及时解决设计问题。”目前中国最常见到描述“设计系统管理”的定义是:“根据使用者的需求,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研究与开发管理活动。有效地积极调动设计师的开发创造性思维,把市场与消费者的认识转换在新产品中,以新的更合理、更科学的方式影响和改变人们的生活,并为企业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而进行的一系列设计策略与设计活动的管理。”[1]顾名思义,“设计系统管理”由“设计”和“管理”组成,其意义可从“设计”和“管理”两个方面来理解:对设计进行管理和对管理进行设计。当然“设计系统管理”的范畴远不止这些。不同利益群体对设计系统管理理解不同,加之“设计”和“管理”各自涵盖面巨广,许多学者各自从“设计”或“管理”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比如:

设计系统管理是完成设计合作计划的核心部分,它是运转设计资源的一套知识体系,包括设计计划、组织系统、设计人员、评估机构等等(Kono Noboru,日本合作策略学家)。

设计系统管理是一个正式程序设计活动的完成,在公司内通过长期合作项目的沟通来调节设计资源,以使所有合作活动达到一定水准(Robert Blaich,前Herman Miller、Philips设计主管)。

设计系统管理实际上就是以设计师为核心并协调其与设计、客户、文化和市场关系的行为系统(Ron Newman)。

“Design management is the effective deployment by project managers of design resources available to an organization in the pursuance of its corporate objectives.”设计系统管理就是项目经理为了实现共同目标,对现有的可资利用的设计资源进行有效的调用(Peter Gorb)。

通过以上对“设计系统管理”的各种认识、各个定义,不难窥见设计系统管理的范畴可大可小,大到国家项目的宏观调控,小到一件产品的设计行为。随着数字信息化时代到来,设计不再是设计师随心所欲的个性追求,也不是某个别消费者的个性需要,设计越来越成为一项有目的、有计划、与各学科、各部门相互协作的组织行为,设计资源全球共享,产品需要深层理念上的设计而不仅仅是外表呈现,如何挖掘产品深层文化价值是设计的首要任务。而设计系统管理旨在为设计创造一个良性环境,整合设计资源、协调设计活动,提高产品设计和生产效率。设计系统管理不仅是关乎某件产品的问题,而是关乎企业形象、企业运作和企业效益的事情。作为设计系统管理行业后起之秀的日韩,其产品能在国际中占据重要地位,靠的就是严谨有序的设计系统管理,他们强调对设计部门的管理,具体而言就是将设计部门业务系统化、制度化、组织化,如此以来大大提高了设计效率和品质,提高了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面对这一新兴课题,思考我们设计职业教育现状,专业出入于艺术学口径,且不管其学科综合特性,停留在美术教育及孤立的视觉表现上,这样的设计教育显然滞后于社会实际及市场要求。

二、项目化设计管理课程根本促进我国设计职业教育模式转换

(一)设计管理项目课程经验启示

教学科研中我承接过设计系统管理项目课题:1.中国研发中心环境及品牌设计系统管理;2.九龙云天品牌视觉传达设计系统管理;3.威海中韩国际影音基地室内外环境及视觉传达设计系统管理。从课题成果可以看出现代设计和设计系统管理是围绕项目目标重心来进行:即文化、品牌和环境。现代设计系统管理不仅仅是对产品外观的打造,更是文化价值和生活方式的体现。芬兰阿旺特家具诠释人的健康与椅子、家具制造与地球资源的关系,九龙云天传递着人的生活方式与室内空间的关系,而威海中韩国际影音基地(悠港)项目干脆就不再是卖“房子”的概念,而是为社会、人们提供健康生活方式引领,说的全是文化这个概念。

设计管理品质直接影响品牌文化价值,抽象品牌文化通过具象产品设计延伸。具象产品设计中每个符号语言都是品牌文化的注解。设计属于艺术创造中所使用的符号,这种看似普通的符号都具有一定意义,这些意义以及负载着这些意义的意象组成了艺术品。设计符号不是表现性形式,却传达着超出自身具生命意义,设计符号可以是一种包含着某种思想的形象,却需要按照一定规则组织,并受到各方面制约,限制美学就是在设计中产生的。所以,我们在做品牌管理时应结合科学中的抽象和艺术中的抽象,要明白设计中的抽象与科学、数学或逻辑学中的抽象相同却与艺术中的抽象不同,然而所有这些抽象都是对某种结构关系和形式的认识,设计抽象与艺术抽象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认识方法的不同,认识方法的不同主要取决于经验的不同。经验中存在的各种关系中可以提取出一些元素,这些元素可能是同类素,可能是相似素,也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元素。设计就是对这些元素的重新有机组合,将这些抽象看不见的元素转化为可见的东西。这需要管理者理性的指导。“总之,要想使一种形式成为一种生命的形式,它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它必须是一种动力形式。换言之,它那持续稳定的式样必须是一种变化的式样。第二,它的结构必须是一种有机的结构,它的构成成分并不是互不相干,而是通过一个中心互相联系和互相依存……。”[2]

功能至上就其本性来说是以生活世界的结构和交往世界的环境为体现。因此,不同设计团体或设计者的计划和行动在历史时间中、在社会空间内都通过不同语言表述而相互交织在一起,目的可能一致,现实可行性和实际效果肯定千差万别。如同威海中韩国际影音基地室内外环境及视觉传达设计系统管理项目中,设计在视觉上的宽泛性即多样性不等于失去统一性,通过设计系统管理可以使设计主客体在设计语言中达成一致。在这个复杂的过程中,包括了对设计理念的管理、对设计团队的管理、对设计目标的管理、对设计程序的管理、对设计品质的管理、对设计成本的管理、对设计日程的管理、对设计评估的管理、对知识产权管理。针对这些内容,现代管理者不可能是单个人,而是一个职责明确的管理团队,这个团队不但要懂得管理,还要精通设计,更要有创新意识和跨学科经验,这就对我们设计职业化教育模式、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教学中既注意个人能力培育更注重团队合作培养。设计系统管理是设计团队的一部分,如同指挥家与乐队的关系。设计系统管理内部人员首先要明确管理职责、掌握管理方法、熟悉设计团队、明确设计任务、了解市场和用户,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协商调解矛盾,净化设计环境。设计系统管理团队与设计团队应该保持一种横向平等的关系而不是纵向等级关系,管理而不是管制,沟通而不是命令,重视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设计结构,自我控制与他人监督相结合,鼓励创新,允许失败,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合力,创造一个开放、积极、健康的设计环境。以上设计管理项目的成功实现证明:设计管理教学只有在项目化的教学情境中完成,传统的教育模式应转化。

(二)项目化设计教学是问题解决的最佳方式

设计就是解决问题,设计系统管理是解决问题的机制,在这个机制中协商和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当设计进程中出现问题时,设计系统管理者应该以设计目标和用户利益为基准,也就是兼顾企业和用户的利益和权力。正如查理斯·卢德洛(Chris Ludlow)所说:“一个具有较高管理效率的组织,除了运用正式的沟通外,也必定十分重视非正式方面的沟通为了达到设计的目标,设计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对设计过程的管理主要依托于双方沟通的质量与方式。”及时迅速解决矛盾是设计成功的关键,一个矛盾可能不会导致设计失败,当一堆矛盾悬而未决时,设计必然不会成功。例如在以上项目中,我们常常将设计管理团队的客服端人员派驻企业,甚至作为企业产品开发成员或部门,融入他们的工作,实现设计沟通的“无缝对接”,同时设计管理团队也在第一时间获得了客户的需求和信息,为设计目标的动态管理提供了依据。另外,现代设计系统管理需要注重时效性,如果能用1秒的时间创造别人100秒所能创造的价值,设计系统管理就算成功了。如此,艺术设计教育必须让学生走进社会项目中,触碰种种实际问题来磨练摔打才行。

(三)项目化设计教学探索的成果

自2002年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引入设计管理概念及开设“系统(综合)设计”课程以来,将设计管理项目适度植入课程教学,让学生分组并同步参与设计团队工作,适时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设计学科、完善知识结构,保持健康良好心态、用科学方法面对设计系统中的复杂关系。在项目的现实情境中,在设计管理程序中学会:找出问题、思考设计、表达方案、创新协调、管控实施和客观评价,深层启迪每个学生的设计管理意识和创造潜能,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将艺术设计与系统科学方法结合,与市场营销结合,与工程技术结合。使教学形成一种全方位、系统性的有机模式,实现从单一技能教育到综合素质教育的转变。设计系统管理概念的引入,逐步形成了学校教学与社会项目良性互动及双赢局面。一方面学生在实际项目中学到了真正的知识,积累了实战经验,为将来投身职场做好准备,项目设计带动了教学。另一方面,因为师生的参与活跃了项目设计思维,克服了项目设计的市场化的老套路,增强了设计的研究性和前沿性,提升项目设计的品质。期间学生作业(作品)参加各种展览及国际国内的包装设计比赛大面积获奖,与上海各高校同专业相比,成绩突出,引起社会关注和业内专家的好评。以设计管理为概念核心的系统设计课程在我院2003年《上海市公共艺术(产品包装设计)重点(培育)学科》项目建设、2006年《上海市艺术设计本科教育高地》项目建设、2007年获得国家《教育部艺术设计特色专业》等项目建设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项目教学实践中如何实施设计系统管理

(一)建立开放的教学模式

以职业化教师(设计管理者、最好同时兼任设计机构设计总监或设计顾问)为主导、建立学生参与社会项目设计团队的工作(学习)制度。组建团队是设计系统管理对设计资源的第一次整合。在管理阿旺特中国研发中心项目设计团队时,我们遵循着逐步导入原则。制定设计方案之前的大量工作目的是确立设计理念,设计师和设计团队的其他成员通过同类竞争产品的比较、市场调查、产品技术可行性实验等步骤,最终确立设计理念、制定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制定后进入实施阶段,在这个阶段设计师是主角,设计系统管理者负责将设计理念逐步传达给设计师。设计结束后,由专门人员进入市场调查消费者满意度从而对设计效果综合评估。在整个设计过程中,我们设计系统管理者负责掌握设计方向,协调设计过程的各种关系,为阿旺特中国研发中心设计团队创造良好的设计环境。除了学生、设计师之外,我们将社会业界的宣传、销售、技术、工艺、评估等方面专业人士吸收到阿旺特中国分公司设计团队。正如中国奥美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在接受《工业设计》杂志采访时讲道:“一个成熟的设计团队不仅仅能想出好的想法,更重要的是能把想法完全实施和执行出来。在创意的执行中遇到困难司空见惯,但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实现创意却是件很让人沮丧的事情。因此,在进行设计团队的组织时,必须将设计领域以外的专业人才吸纳进入团队。”[3]在重新组建阿旺特中国分公司设计团队时我们扮演了指挥家的角色,从团队组建到设计理念的确立,从设计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完成到设计效果评估都由我们设计系统管理者负责实施。

(二)明确市场及企业对设计管理需求,建立项目引入的良性机制

许多企业之所以委托我们对其进行设计系统管理是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设计团队和设计系统管理团队,芬兰阿旺特(Avarte)中国研发中心项目就是如此。成立于1980年芬兰阿旺特(Avarte)公司是一家专门制造芬兰设计师库卡波罗设计作品的家具公司,应市场需求在中国建立现代家具的设计、制造和营销中心。需要本土设计团队将阿旺特家具公司:自然环保、以人为本、功能与美感相统一理念传递给中国的消费者。帮助建立阿旺特在中国的品牌文化。另外,整体系统的设计管理会给企业带来时效上的多重利益,是吸引项目进入课堂的关键点。学校应增强工学结合意识,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的良性机制,积极引入社会项目。

(三)明确设计管理工作程序

这种委托式设计的整个过程是这样的:委托方(没有设计团队或设计系统管理团队的企业)确立设计理念并制定设计规划书给设计公司(比如我们的设计公司),设计公司根据委托方的设计规划书进行初步设计,委托方对初步设计方案审核后,设计团队做出最终设计方案提交委托方,委托方根据设计最终方案进行生产。在生产过程和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设计公司都负责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整个过程受到设计系统管理者的严密监督。我们在对设计进行管理时建立了许多管理机制,包括项目机制、组织机制、协调机制、控制机制、评估机制,根据这些机制有针对性地规划设计资源、协调设计过程中的各种关系,系统控制设计目标实现,使设计管理项目顺利进行。

(四)设计管理项目系统的发展研究和探索

设计新观念、新形式、新技术不断出现,越来越多项目设计要求不断提高,设计管理体系不断优化提升管理水平。比如对环境和能源保护,在芬兰阿旺特中国研发中心环境及品牌设计系统管理、保利协鑫能源项目的环境设计、兴业证券(上海、福州)总部及全国营业部办公环境设计系统管理、威海中韩国际影音基地室内外环境及视觉传达综合设计等,绿色设计成为主要功能性目标。人们意识到环保的就是先进的,环保的就是健康的。因此,我们将对低碳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纳入到现代设计系统管理理念当中。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设计潮流“绿色设计”就是旨在解决设计与环境、设计与资源、设计与社会的关系。越来越多产品设计趋于简洁化,形态极简、功能至上、以人为本、绿色环保。从可持续生态发展着手展现一种限制主义美学。

为了最大程度地节省资源,美化环境,我们对保利协鑫周围环境和建筑外围做减法,减少一切不必要的修饰,仅剩草坪和绿树,形成视觉统一化。尽量减少企业周围不必要的建筑,限制第三方开发商的建筑行为,宁愿禁止企业的附加项目,也不能损害企业主体效益的快速增长,也不愿意让工人的健康受到一点损害。我们还将保利协鑫的内部环境做了简化,打破各部门办公室私密小空间的格局,打通某些办公室,某些墙壁换作玻璃,工作人员正面墙壁换成洁白质朴的颜色,既不会分散工作注意力,又实现了工作透明度,既促进了合作密切化,又能提高工作效率。

设计系统管理还应注重,系统关系的主体是作为世界上唯一具有主观意识的人。“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不仅要保护使用者利益,还要尊重设计师和整个设计团队的劳动价值。人与人的道德水准、知识文化素养、审美价值观、哲学宗教信仰的不同造成设计过程种种矛盾的存在,设计系统管理者负责协调这些矛盾,原则是“以人为本”。马克·第亚尼说:“设计者从根本上改变了设计的着眼点,从强调产品外形的传统方式转换到强调产品与用户之间的更灵活的关系上。”[4]信息普及化使设计主客体,也就是设计师和消费者,形成了一种相互牵制的韧性关系。设计师和消费者相互理解成为设计核心问题。例如产品包装设计,设计师的本质是协调、沟通、链接产品与消费者需求,设计师常常会将个人主观或客观,有益或无益的经验带到设计中,这就需要设计师用设计管理意识或者设计系统管理者从整体的角度去管控,逐步使包装设计满足需求。创意产业之父约翰·霍金斯解释了这种管理者的重要性:“创新,其实主要是如何管理那些能产生好点子的创意人才,然后使得这些点子能被大家认同并且产生效益。”设计系统管理者如同指挥家,负责调配资源,协调关系、掌控进程,完成负责任的设计。

结语

时至今日,设计系统管理及其教育在国内外都是新兴课题,处在探索阶段,“我们正在为头脑与心脏寻找一个家园”[5],理与情都需要自由伸展的天地。由西方提出的设计管理理念如何与中国设计文化结合,与中国当今市场结合的命题又摆在了同道们面前。文化资源的欠缺将会是中国设计行业发展所遭遇的重要障碍,中国现代设计存在种种问题:大量抄袭现象、设计品质低劣、设计理念落后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很长时间,需要从两个方面做起:设计系统管理和设计教育。中国设计教育起步不算太晚,但真正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当封闭的国门打开时,西方设计思想一浪接一浪地涌入中国,中国人无从选择,抄袭成为捷径。中国设计学院培养了大批设计类温室花朵,社会需要花朵,花朵进入社会却很快凋谢。设计系统管理旨在解决这些矛盾,协调设计中的种种关系、创造良性设计环境。很长一段时期,我们的设计职业教育似乎不明白:真正的设计教育在工厂中完成,在社会项目中完成,而不是在学校里。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设计系统管理.

[2]苏珊·朗格.艺术问题[M].滕守尧,译.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

[3]我的风格就是创造——现代工业设计之父雷蒙德·罗维[J].产品设计,2006(05).

[4]马克·第亚尼.非物质社会:后工业世界的设计文化与技术[M].滕守尧,译.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出版,1998.

[5]滕守尧.知识经济时代的美学与设计[M].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 徐惠军

艺术概念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德国民法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民法典第五次(前四次因条件不成熟而最终搁置)起草工作因此提上日程。专家们对于法律行为概念名称的术语表达到底是延续《民法通则》中“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达,还是直接采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行为”的术语,有着激烈的讨论。有的学者认为《民法通则》制定时创设出“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是一大创举,比“法律行为”更精确,而较多学者认为是不适当的。这个争论不仅在民法界中存在,法理学者和其他部门法学学者对此也有不同的意见,因为单从字面理解,“法律行为”的外延太广。

一、法律行为概念简介

德国明确提出“法律行为”的概念以及建立相关理论是始于18世纪。足本溯源,虽然在罗马法中并未产生法律行为这个概念,学者们通过对罗马法的契约、遗嘱、交付等具体制度的深入研究,运用严密的逻辑思维,抽象出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建立相关理论。到中世纪各学派法学家完善了“法律行为”的概念,并构建了法律行为理论体系相关的范畴。法律行为的启蒙创始者是胡果(Hugo);海瑟(Heise)是“法律行为”这一术语的科学内涵的首创者;而其理论的集大成者要属萨维尼(Savigny)了。从中世纪到现代,德国学者通常从两个方面对法律行为的概念进行表述:一是以萨维尼为代表的,认为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强调“意思表示”的重要性,有时法律行为甚至与意思表示同义使用。二是以法律行为的功能角度,例如弗卢梅就认为:“法律行为旨在通过个人自治即通过实现私法自治的原则以设定一个调整内容的方式成立、变更或解除一个法律关系。”我国民法理论学界也主要有两方面的认识:一类仅强调行为的意思表示及设立法律关系的意图;另一类是强调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其合法性。

以上是对“法律行为”概念的历史发展和定义的简单概括,具体的论证研究本文不能详尽。笔者的主要目的在于明确我国對于“法律行为”这一概念的名称确定。建国以来,我国构建法律制度深受苏俄法律理论制度的影响。1964年《苏俄民法典》将法律行为定义为“公民和组织设定、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或者民事义务的行为。”我国于1987年《民法通则》就将之定义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我们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术语表达,以及将法律行为限定为合法行为。随着第五次民法典起草工作的提起,大多数学者建议回归德国民法“法律行为”的术语表达。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的《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这样定义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对比《民法通则》的定义直接引用“法律行为”的术语,并去掉了“合法行为”的限制。

二、“民事法律行为”术语的合理性

关于采用“法律行为”,还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术语表达,一是要明确大陆法系(更确切的说是德国民法理论)中“法律行为”概念的内涵外延;二是要解决法域之争。

所有的概念都包含了三要素:名称、内涵、外延。其中名称对概念起着代表和形式的作用,并要恰当的表达出概念的内涵外延;而内涵和外延也要从实质方面保障名称的代表性。当人们要定义一个事物,认识一个概念的大致的内涵外延时,就要尽量按照其顾名思义的意思(内涵外延)去确定名称,否则会导致概念理解与运用上的困难;而理解一个概念,人们也总是会受名称语义本身影响而望文生义。法律行为概念是一个外来词汇的翻译,其对应的德语单词是“Rechtsgeschft”,在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制定民法典用汉文译成“法律行为”时,其概念的术语表达就与内涵外延发生矛盾,让国内学者很难理解其真正的内涵外延。法律行为一词从字面意义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是“与法律有关的行为”、“能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适法行为”等,很容易让人以为,决定某种行为是否是法律行为的关键在于同“法律”的关系如何,但就其内涵来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意思表示”(有人也认为是唯一要素),与“法律”无甚关系。再从外延来看,德国的“法律行为”是一种私法上基于意思表示创设权利义务的行为,而不是与经济行为、行政行为等对应的所有与法律相关的行为,这样就扩大了它的外延范围。故“法律行为”这一术语表达确实值得商榷。

清末以来我国法律理论和立法实践多效仿大陆法系,并因此继受了法律行为理论制度。因为法律行为理论是私法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民法典的结构形式,从内容和形式上都更好的实现了民法典的价值。德国法律行为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是一套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而在我国却并非如此。加之社会经济背景的发展变化,国情与法律基础的不同,大陆法系国家尚且存在近代的法律行为制度无法解决现代民法理论困境的问题,我国对法律行为制度作出适应国情和时代背景的新的解释也是无可厚非。我们应该通过概念的内涵外延去创设更适合的法律术语,而不仅仅是直接接受字面翻译。正如张佩霖所说:“法律行为这个命题,准确的说,应该就是指的民事法律行为,若不加上民事二字以限制,有人会质疑包不包括刑事上的法律后果、行政上的后果。其他法律部门管的法律后果很多,是不是都叫法律行为?我认为不是的,因为刑法只有犯罪行为,而没有叫法律行为的,所以我认为准确的说,应该叫民事法律行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行为概念本来就是作为民法上的术语而产生,并未涉及民法领域之外的任何部门法。故民法之外是没有法律行为的,我国法规中前缀“民事”二字意在表明法律行为的专属法律领域,这样有利于对概念进行理解和也能更清晰的进行法域区分。概念的术语表达就是要能够反映概念独特的个性,以便与其他一切行为进行区分。

三、结语

综上所述,民法学中法律行为理论的形成逻辑在别的法学领域是不能够成立的,学者们也都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即是大陆法系的“法律行为”。之所以认同“民事法律行为”的术语表达,是因为其更具有合理性,避免了法学界对法律行为一词多义的理解,在法域上也与刑事刑事行为、行政行为更好的区分。(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参考文献:

[1] 佟柔.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208

[2] 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 窦海阳.论法律行为的概念[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4] 朱庆育.法律行为概念疏证[J].中外法学,2008,(03).

艺术概念论文范文第5篇

对于小学阶段的学生而言,一些直观性强、知识结构简单的知识内容学习起来会比较容易,而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知识则比较难理解。因此,小学数学概念教学是一项比较关键的教学内容,教师只用采取一些科学的方法才能够让学生对概念性知识理解的更加透彻。所以,文本将对如何通过科学的教学方法来提升小学数学概念教学的质量进行探究,并结合具体的教学案例来论述具体的教学方法,对于小学数学的教学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小学数学;概念教学;探究

一、小学数学概念教学要求

在小学数学概念教学中让学生能够准确的理解概念、牢固的掌握概念、正确的运用概念,是其教学的根本目标,也是其教学的基本要求。

二、概念教学的引入方法

(一) 以“旧”引“新”

以“旧”引“新是概念教学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通过温习前面学过的知识,对一些相关知识进行的有效的连接,从而引出新知识的概念,这种教学方法可以让学生对于新知识接受的更加容易。例如在进行“比的基本性质”教学内容时,教师可以通过对“分数的基本性质”知识内容进行回顾,在通过“分数的基本性质”概念引入“比的基本性质”概念,从而让学生轻松的进入到新知识的学习。

(二)运算方式法

在小学数学概念教学中,有的知识内容比较抽象,无法用客观的例子来进行概念的诠释,针对于这个问题,计算方式法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教学办法,通过运算来表明行与数的核心特点。例如讲《比例尺》时,教师可以结合学校的平面图进行教学,以10厘米的距离代表校园内400米的距离,并按着比例对他们进行标注,从而引入比例尺的概念。经过计算得出学校平面图的比例尺为1:2000,也就是说图上距离:实际距离=比例尺或图上距离/实际距离=比例尺,采取这种教学方式可以将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具体的表达出来。

(三)创设实际生活教学情境

小学数学是一门与学生实际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学科,所以可以通过创设实际生活教学情境来引入新的教学概念。例如正负数、直角坐标系、平行线等知识都是通过科学与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所以,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一些实际情境来引入概念,如怎样表示前进5米与后退5米这种生活中的相反量,从而引入负数的概念。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有效的激发出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且能够使学生对于新知识点的掌握的更加准确[1]。

三、概念教学讲课方式

在小学数学概念教学中,首先教师要对知识概念进行深入的了解,明确定义,通过文字性的概念和计算公式,对可以推导出来的结论性知识进行全面深入的掌握,并且能夠对这些知识灵活运用,这样才能够保证教师在进行实际教学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其次,教师在进行概念教学内容时,对于定义的讲解一定要清晰、明确,注意与日常生活中的概念进行区分。在完成定义讲解之后,再对此概念能够引出的性质、定理、推论等内容进行讲解,从而使学生对于所学的概念掌握的更加牢固并且能够实际运用。而对于数学定义来讲,可以通过一种理论衍生出许多不同的结论,这是教学中的一个关键点,例如对于平行四边形的判定方法有: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两组对边分别相等的四边形是、两组对角分别相等的四边形、对角线互相平分的四边形、一组对边平行且相等的四边形,这些判定方法都是通过不同的定义推理出来的。除此之外,对于课本知识的延伸,教师要进行深入的探究,保证所延伸出来的内容科学合理,不仅要对概念的讲解全面、清晰,同时还要保证讲解的语句准确、合理。 要注重温故而知新的教学方式,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对于小学数学的概念知识而言,更多的是下定义,之后会随着教学的进程不断进行补充。就立向的角度来讲,随着学生对知识的不断积累和深入的了解,概念性的知识也会越来越全面。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只对现阶段的教学内容进行掌握是不够的,对于下一阶段的教学内容也必须要进行了解,在讲解知识概念的时候要为学生日后的学习打下伏笔,使学生所学的知识内容具有良好的连贯性,要注意教学中对概念的延伸和拓展[2]。

四、概念教学中的知识巩固

(一)进行归纳、整理

在小学的概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归纳、总结能力十分重要,因为只有通过对学习过的知识进行归纳、整理才能够更好的进入到下一个阶段的学习。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把学过的概念进行归纳、总结,找出每个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不同之处,是学生在头脑里能够建立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促进学生对知识的吸收和消化,有助于学生对知识掌握的更加牢固。例如,在学生学习完“比”的概念后,教师可以通过比的基本性质、比的简化等相关知识进行一个比较复习,从而使学生能够更好的完成对于比例分配的学习。通过对所学知识的归纳、整理,构建出一个概念知识体系,不仅能够使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入,还能够使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的更加牢固,并且能够使学生做到学以致用[3]。

(二)通过实践验证理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的教学任务不是在学生学会了的时候就完成了,而是要让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进行实际运用,这才是教学的终极目标。所以,实践是是小学数学概念教学中的一个关键环节,通过实践可以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看到问题的实质,并且能够将知识延伸到生活中,在加深学生对概念理解的同时,还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三) 变式习题的训练

在学生对概念有了基本的了解之后,教师可以通过改变概念的语言形式,来让学生找到另一个切入点对概念进行理解。例如在讲解质数的概念时,书本中被定义的概念是“除了 1 与其本身外的自然数,没有其他因数”,但是教师还以运用另一种语言表达方式,如“仅有 1 和它本身两个因数倍数的自然数”,然后让学生对于老师的阐述进行判断,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有效的加深学生对概念的理念。

综上所述,在小学数学的教学中,概念教学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本文从以“旧”引“新”、 运算方式法、以及创设实际生活教学情境这几个方面入手,来探究概念教学的引入方法。并通过概念教学讲课方式、以及概念教学中的知识巩固这两个方面来研究如何提高小数数学概念教学的质量,从而为小学数学教学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王伟.浅谈小学数学概念教学的有效策略[J/OL].学周刊,2019(07).

[2] 蒋萍红.小学数学概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J].小学教学参考,2018(35):43-44.

[3] 李淑静.基于经验,让概念不断“生长”[J].小学教学参考,2019(02):48-49.

曲阜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山东 日照 276800

艺术概念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 概念隐喻 英语词汇教学 应用

一、引言

词汇是语言的三大要素之一,词汇教学在整个英语教学中只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学习外语必然要掌握一定的词汇。然而由于英语词汇量大,词义变化复杂,可遵循的规律较少,词汇教学一直被认为是英语教学的难点。再加上长期以来对词汇的认识存在着种种误区,导致英语词汇教学效果不甚理想。因此,一些语言学家和教育工作者开始探索词汇教学的新方法,试图把认知语言学的概念隐喻理论与英语词汇教学的实践结合起来。

我们知道,约70%的语言是隐喻式的。隐喻不仅是语言现象,也是思维现象,是人们认知世界的一种方式。束定芳、汤本庆(2002)指出,语言教师可以利用隐喻理论来解释语言意义的变化发展过程,解释词义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还可以利用概念隐喻理论来解释语言中各种不同形式的隐喻之间的系统性和相互关系。因此,隐喻作为一种认知工具,为词汇教学提供了一个新的切入点,指明了一条英语词汇教学的可行途径。

二、理论基础

20世纪80年代初,莱考夫和约翰逊(1980)在《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一书中提出了概念隐喻理论。他们认为,隐喻不是一种语言现象,而是一种认知现象。隐喻普遍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即存在于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之中,因为人类的思维过程主要是以隐喻为特征的,人类的认知系统是隐喻构造的。莱考夫和约翰逊的概念隐喻不同于传统的隐喻理论,它是基于主客观相结合的经验主义的语言观,涉及到“跨域映射”,即从源域到目标域的投射。前者通常是人们较为熟悉的、具体的概念,而后者一般是人们不太熟悉的、抽象的概念。通过将源域映射在目标域上,目标域从而得到理解。如:

a.He attacked every weak point in my argument.

b.He shot down all of my argument.

c.If you use that strategy,he’ll wipe you out.

以上例句都以战争的术语来描述辩论这一行为。在争论中,为打败对手,双方都力图捍卫自己的领地,寻找证据来攻击对手。这些句子的背后暗含这样的隐喻概念“ARGUMENT IS WAR”。

“概念隐喻”是一个概括性很强的概念,它高度概括了人类的抽象思维能力,它是深层次的。而我们所说的“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隐喻,其实是指概念隐喻在语言使用时的具体体现形式,即隐喻性表达。隐喻性表达是在概念隐喻统领下派生出来的相关隐喻,因此它受概念隐喻的支配。莱考夫和约翰逊将其分为三类,即方位隐喻、实体隐喻和结构隐喻。

方位隐喻指以表述空间方位的概念来组建的一系列隐喻。空间概念来源于人类自身的体验,是人类最基本的意象图式,是理解其它概念的基础。如果我们将这种物理空间图式结构投射到其他的经验上,使其他抽象经验具有了同样的图式结构,那么词的意义也就通过投射发展了隐喻含义。如介词over的原始意义来源于人类最基本的方位经验“上”和“下”,并在此空间概念的基础上形成了人类最基本的意象图式——上—下图式。该图式在语言中被广泛地映射到人的心理状态、社会地位等抽象范畴,构成“高兴是上,悲伤是下”、“地位高是上,地位低是下”、“控制是上,缺乏控制是下”等隐喻含义。如:

a.She has a strange power over me.

b.He ruled over a great empire.

c.He has little control over his emotions.

实体隐喻是指人们将抽象的事件、活动、情感和思想等无形的概念看作是具体的有形的实体。实体隐喻中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是容器隐喻。如将argument看作是盛有东西的容器,就会出现以下的表达:

a.Your argument doesn’t have much content.

b.That argument has holes in it.

c.Your arguments won’t hold water.

结构隐喻是指借助一种事物的概念结构去理解或认识另一种事物。如概念隐喻“LOVE IS A JOURNEY”或“LIFE IS A JOURNEY”是将“旅行”的范畴结构投射到抽象范畴“爱”或“生活”上。如:

a.We’re at a crossroads.

b.We’ll have to go our separate ways.

c.It’s been a long bumpy road.

三、概念隐喻理论在词汇教学中的应用

概念隐喻作为人类思维和认知世界的方式,与词汇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有利于加深我们对新词含义、多义词及词汇运用的理解。利用隐喻来学习英语词汇,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利用概念隐喻理解新词

隐喻是人类创造新词的重要手段。英汉语中有很多词语都是借助隐喻构成的,如stone-hearted(铁石心肠的),pitch-dark(漆黑的),snow-whit(雪白的)等;现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很多人喜欢上网逛论坛、发贴子,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隐喻词汇:在论坛里发贴子的人叫作“楼主”,第一个回贴的人叫作“沙发”,第二个回贴人叫“板凳”,第三个叫“地板”;在论坛里只看贴子不回复的叫作“潜水”,发表与主题不相关的内容叫作“灌水”;先回贴的人叫作“楼上”,后回贴的人叫作“楼下”。这些隐喻词汇使得我们的语言表达更形象、更生动、更新奇,具有很强的修辞性。

(二)利用概念隐喻理解多义词

词汇教学中的一个难点是一词多义现象的普遍存在,而学习者很难将一词的多种意义罗列完整并联系在一起。概念隐喻理论的引入是词汇习得,尤其是多义词习得的关键所在。从词的角度看,一个词的义项大致可分为基本义和引申义。词汇的引申义或扩展义通常是通过隐喻和转喻扩展来的,由此形成了词汇的多义性网络。莱考夫和约翰逊(1980)认为,一词多义现象是通过人类的认知和推理将一个概念域系统地、对应地映射到另一个概念域,从而建立起不同概念域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联系是客观事物在人的认知领域里的相似联想,而也正是人类的隐喻性思维才使人们看到了概念之间的这种潜在的相似性,词汇也因此发展了其不同的义项,产生了许多隐喻含义。可见,词的这种多义性在本质上是源于词的隐喻性表达,是结构隐喻在词汇中的普遍体现。如heart“心脏”(源域)的概念结构通过人们的相似性联想投射到其它概念域(目标域)上,从而扩展了“内心”、“中心”、“心灵”、“爱心”、“感情”、“核心”,甚至还有“要点”、“实质”等含义。

英语中许多词汇都是在其基本义的基础上扩展出了隐喻含义,因此在词汇教学中,教师应经常在词语教学中引入类似于heart的词汇意义扩展的认知分析,让学生了解词汇发展和演变的过程,揭示词汇不同意义间的内在规律和联系,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推理能力,从而提高词汇学习的效率。

(三)利用概念隐喻理解词汇运用

英语词汇词性变化的灵活性也是导致学习者学习困难的一个重要因素。利用概念隐喻理论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如:storm原为名词,意为“暴风雨”,通过转换变为动词,意为:“猛攻;暴怒”;再如,名词cock(公鸡)通过加后缀-y变成形容词。cocky,意为“趾高气扬的”;head作动词时,表示“率领,领导”等,head for表示“朝……方向去”等,这些都是实体隐喻的具体体现。

另外,我们还可以利用隐喻帮助学生理解一些被认为是“固定搭配”的短语的含义。如:the upper class,look down upon,wake up,break down,in high/low spirits,cut down等,这些短语都包含了介词up(向上,在上面),down(向下,在下面)的隐喻意义,即GOOD IS UP,BAD IS DOWN。

四、结语

在英语教学中,词汇教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词汇的掌握和运用对学生的听、说、读、写、译五项技能的培养有非常直接的影响。而在词汇教学中引入认知的隐喻理论是非常有意义的,它将会给词汇教学注入新的活力与生机,也体现出认知语言学的价值。因此,教师有必要启发学生感受日常生活中对隐喻的认知经验,并将其应用到英语学习中来。教师在教学中应特别重视词汇隐喻意义的介绍,引导学生注意单词的隐喻意义,帮助学生思考该词隐喻意义和基本含义之间的关系,使学生能够深层次地掌握词义。

参考文献:

[1]Lakoff,G.&Johnson,M.Metaphors We Live by [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0.

[2]束定芳,汤本庆.隐喻研究中若干问题和研究课题[J].外语研究, 2002,(2):1-6.

[3]严世清.隐喻能力与外语教学[J].山东外语教学,2001,(2):60-64.

[4]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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