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2024-07-15

海洋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海洋石油; 上游企业; 预算管理

一、引言

随着世界经济范围延伸到各个角落,知识经济在各领域勃勃兴起,各经济实体之间依赖性越来越强;监管环境日趋严格;管理者和投资人对企业信息需求个性化凸显;“以事项法理论为基础构建的会计模式”在企业财务会计活动中逐渐运用;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以上林林总总的现实,致使企业竞争愈加激烈,压力巨大,同时也给企业预算管理的适应能力、缓冲能力、创新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海洋石油上游企业预算管理内容与作用

海洋石油上游企业是负责我国渤海、南海、东海、黄海及海外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部分地区的浅海、深海海域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管理的实体。它包括具有100%权益的自营企业、不同权益的中外合作企业、中中合作企业和联营企业。它是海洋石油企业集团的龙头,具有规模大、高风险、高投入、高技术和高产出等特点。它的预算是以货币及其他度量形式反映有关企业未来一段时期内全部经营活动的行动计划与相应措施的数量,是对企业整体资源有效分配和运用的综合表现形式。它是根据企业经营战略编制,集海洋油气勘探作业预算、开发作业预算、油气田生产作业预算、油气销售费用预算、科研经费预算、筹资计划预算、行政管理费用预算、利润预算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预算体系。编制年度预算是为实现企业战略规划目标,强化科学管理和责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经济效益以及计划调控水平的重要保证。

海洋石油上游企业预算管理是指企业依据战略规划目标,在预算期内利用计划、组织、控制和领导等管理职能,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协调、控制和改进,以求优化实现企业预算期经营总目标的过程。按预算批准的时间不同,分为年度预算管理、年度调整预算管理及机动费预算管理;按不同的预算内容,分为年度经营预算管理、年度资本预算管理和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它的作用是强化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预算相结合,实现管理过程与管理结果相结合,它能促进企业预算期内全部经营活动按批准的计划预算进行。

三、海洋石油上游企业预算管理特色

海洋石油上游企业预算管理,坚持按经济规律、产业发展规律、企业管理一般规律,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坚持能力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形成了海洋石油的上游企业预算管理特色。

(一)始终坚持预算服务经营的宗旨

企业在编制年度预算指标时,首先要清楚当年的经营目标是什么,在此基础上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年度预算重点保勘探、开发、生产和重点科研项目,而且对勘探、开发和生产预算采取部分待批和预留的方法,尤其是对勘探预算一定要得到保障,因为油气企业的勘探能否有效实施,是关系油气企业成败的大事,而对管理费一般采取零基预算方法进行编制,并且把管理费用分为可控和不可控两部分,基本采用压缩和在考虑政策和物价等因素的情况下,对不可控部分允许少幅增加的原则进行编制。按照此宗旨,编制年度预算既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又压缩预算开支,防止了年年编预算,预算年年长的现象。

(二)始终坚持规划与预算有机结合

企业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既要满足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又要与企业的中长期规划指标相适应,而且每年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把当年预算的项目名称、内容、金额等相关指标与五年规划中每年相关规划指标进行一一对比、分析,找出它们的差异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逐步摸索一条规划指导计划预算,计划预算服从规划,从而达到规划指标在企业管理中的引领作用,使得企业沿着规划战略目标方向发展。

(三)始终坚持预算管理的权威性

即始终坚持“三不”原则,没有预算不能立项,没有立项不能签合同,没有合同不能实施。一旦企业预算管理文件草案经过讨论达成一致,形成正式文件由总裁签发后,各级单位必须坚决执行,而且在文件中规定了一条任何人不能破坏的预算管理执行红线,那就是:先立项→后签合同→再实施。这三个重要环节必须获得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控制,谁违背了这条红线,谁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始终坚持预算管理精细化

精细化是实现预算管理和控制的坚实基础。无精细化,预算管理的纵向和横向,历史同期,当期实际与预算比较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将大幅度降低,从而致使预算控制失效,为了有效控制预算开支,海洋石油上游企业采用分月计划,单项控制,滚动预测分析,严格考核等方法对预算实施精细化管理。例如各单位预算指标在获得上级单位批准后,由上级预算管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把各单位批准预算指标输入到系统中进行刚性控制,年度预算指标完成了75%进行提示;年度预算指标完成90%进行预警;年度预算完成了100%,系统自动关闭该项目预算指标。若想超预算指标开支,系统完全不接受输入实际完成数。这时,该单位就必须向上级申请追加预算,并要说明超预算的原因,在获得上级单位批准后,相关负责人才能在系统中重新打开该项目,输入追加预算,进而才能预算开支。

(五)始终坚持预算管理信息化

为了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效率,海洋石油上游企业专门开发了海波龙预算系统进行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的时常跟踪,执行结果及时反馈。通过使用该系统,加快了预算数汇总,规范了预算的填报,达到了预算项目与会计项目的基本匹配,并且从源头上来编制资金计划和控制资金使用情况。

(六)始终坚持预算管理四个同步

四个同步:即储量与产量同步增长;上游与下游同步发展;改革与管理同步推进;效率与效益同步提高。为什么在编制预算时要坚持四个同步?因为储量是油气企业的血液,没有储量就没有产量,没有产量就没有收入,企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上游油气企业要想经得住大风大浪,上中下游企业必须要形成一个完整的圈闭式的链条,即上游企业负责油气勘探开发生产,中游企业负责支持服务上游企业,下游企业负责油气炼化销售等,因此,编制预算时,一定要考虑上中下游的企业关系,从而达到共赢;预算管理还必须与改革同步推进,因为企业改革是大局,预算管理制度和程序必须适应企业改革的需要;最后企业预算管理还要始终坚持效率与效益同步提高的原则,因为,编制预算的主要目的是要知道企业年度经营项目和管理活动需要多少钱,保证企业年度投资和费用有计划的花钱,更重要的是这些钱花得有效益。

四、海洋石油上游企业预算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分为董事会、预算日常管理机构和预算责任单元三个层次。

董事会是企业预算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审批战略发展规划;审批年度预算目标;审批年度预算方案;审批年度预算的重大调整;审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章程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预算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预算管理政策,审查年度预算初步方案、提出预算调整及重大预算管理事项的建议,指导所属单位及机关部门编制预算工作。

预算责任单元是预算管理的执行层,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认真编制、执行、控制预算、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完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为预算的编制、跟踪、分析和完善提供基础数据。

五、海洋石油上游企业预算的编制、审核及审批

预算编制过程是落实企业年度经营总目标的过程,在认真总结上年度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潜力、问题及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措施,结合中长期规划确定本预算责任单元下一年度目标,并在预算中加以体现。

(一)预算编制过程

董事会提出企业总目标;预算管理日常机构制定预算框架,并下发《年度预算编制大纲》通知;各预算责任单元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间进度等管理要求进行编制,通过预算系统上报草案。预算日常管理机构根据下属部门上报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核、汇总、综合平衡,报经管理层审议通过后,报请董事会审批。预算草案经过多次上下反复沟通讨论形成最终预算方案。

(二)预算编制内容及要求

年度预算内容主要包括:董事长致辞;指导思想;年度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包括储量、产量、勘探开发和资本化项目投资、油气田生产费用,桶油主要生产成本、桶油销售管理费成本、平均动用资本回报率、平均股本回报率、储量替代率等);同行对标;主要情况分析等。

预算质量好坏是衡量企业管理基础是否扎实和综合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年度预算是否准确可行关系到企业年度目标是否能实现的重要因素。因此,预算编制时重点关注预算指标是否可行、编制方法和编制依据是否科学详细,符合实际。为了编制高质量的年度经营预算,笔者采用因素分析法对影响预算经营目标正确性的主要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对世界经济和国内环境的预测,主要包括来年世界和国内经济发展总趋势的判断和影响其发展趋势,几个关键因素或事件,尤其要对油气行业发展趋势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地缘政治事件,国家行业方针政策,财政政策变化影响的预估等;第二,分析企业内部条件,重点要对钻井船、供应船、工程船,直升机等作业资源能力充分预测,对地下储量可能发现程度测算,对油气田开发、产量增长、成本上升、外部监管环境,人才供给能力等方面压力预估;第三,正确预测和选择相关参数,包括油气价格、物价、汇率等。下面简述编制预算前对油气价格预测的主要做法。

首先,油气价格预测准确程度在某种意义上影响到企业总体目标的制定,年度工作量计划的安排。因此,在编制预算时,要对油气价格作主要分析,要跟踪世界几个关键油价(如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WTI和布伦特原油BRENT)在不同时点的走势(如图1)和几大国际能源机构,如美国能源资料协会(EIA)、欧佩克对油气价格的展望。其次,要考虑全球地缘政治、地区冲突大事件对油气价格的影响。最后要考虑世界经济发展对油气需求,从而获得一个企业编制年度预算的油气价格参数。

六、海洋石油上游企业预算执行、控制、分析与考核

预算的编制是实施预算管理的起点,预算的执行和控制是预算管理的重要阶段。预算执行和控制流程是:分解预算指标、实施预算指标、预算指标实施过程的控制、分析报告与考核。

(一)预算执行

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计划预算方案,由公司预算日常管理机构详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大本,逐级下达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责任单元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所有预算执行前必须按照《预算批准分级授权规定》获得相应批复。年度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各单项预算的调整事宜,主要包括待批转正式和预算追加及减少等内容。待批转正式:是指企业预算大本中的年度待批项目预算不是正式的年度预算,在实际执行前必须根据企业预算授权管理规定,上报给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预算追加及调减:是指经企业预算大本中已批准的年度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主要预算前提发生重大变化、经营规模扩大/缩减导致业务量增加/减少以及出现新的业务等情况,而对已有项目的预算指标进行追加(超预算项目)或新增项目预算指标(计划外项目)或调减的过程。

(二)预算控制

海洋石油上游企业预算过程控制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因为海上勘探开发生产油气作业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会遇到海洋气候窗,地缘政治事件,作业资源供应能力,海底地质情况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所以,在预算过程控制时,既要用一般方法又要用特殊性方法进行控制。

海洋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早期国内海洋石油平台由于技术的不成熟,安全系数较大,尽管已进入后服役期,但由于海上生产需要,使得一些海洋石油平台在达到原设计寿命后还有继续利用的价值。在对国内外海上安全监管法规和国外工程案例研究基础上,总结出适应于国内海洋老龄石油平台以安全延寿评价为核心的后服役期安全监管体系,对保障我国海洋油气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海洋石油平台 老龄 安全延寿评价 安全监管 结构安全

1 引言

海洋平台长期工作在十分复杂和恶劣的海洋环境中,受到冲刷、腐蚀、构件损伤变形、疲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平台结构抗力衰减以及安全环保方面的隐患。与陆地油气开发相比,海洋油气开发在服役期内已经具备了比较成熟的安全监管体系。我国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建造的最早的海洋石油平台陆续进入后服役期,超期服役海洋平台的安全管理已成为海洋油气安全监管中的一个新课题。因此有必要在吸收国内外海洋油气安全监管先进理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海洋油气工程开发的特点,提出适合中国实际的海洋老龄石油平台安全监管体系。2 国内海洋石油平台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国内海洋老龄石油平台主要分布在渤海和南海海域,在渤海海域,国内第一个海洋平台埕北油田平台于2005年达到设计使用寿命,目前仍处于生产中,已超期服役8年,此外,大约有数10座海洋石油平台将于2010年开始陆续进入超期服役阶段;在南海海域,涠洲10-3平台也于2008年进入超期服役阶段。随着海洋石油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海洋老龄石油平台将进入超期服役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国内对海洋平台设计寿命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已经有了明确的法规依据,如《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第五条指出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九)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中对安全现状评价提出了明确的定义。但是国内对海洋老龄石油平台的超期服役,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安全监管法规要求。

3 以安全延寿评价为中心的海洋老龄石油平台安全监管体系

国内海洋油气开发起步晚,一开始便借鉴吸收国外海洋油气发展的经验,安全监管体系较为成熟,随着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安全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安全评价已经贯穿于海洋石油开发的各个阶段:如在预先可行性研究阶段须开展初步风险识别;在可行性研究(ODP)阶段须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在设计阶段须开展初步危险辨识、危险与可操作性风险、量化风险评估等;在施工建造阶段须开展作业风险评估和投产前安全分析;在生产阶段须定期开展现状评价等等。但目前海洋石油安全监管体系中并没有对其废弃阶段的安全监管提出明确的要求。通过对国内外海洋油气开发不同阶段安全监管的研究,本文提出将安全延寿评价纳入到海洋油气开发工程中。该方案将安全延寿评价和废弃/拆除风险分析报告纳入海洋石油安全监管,形成了一个全面的安全评价系统,涵括了整个海洋石油开发的各个阶段,形成了海洋油气开发系统完整的安全监管体系。

海洋老龄石油平台安全监管体系的内容包括结构检测、安全延寿评价和延寿办理手续三方面。

3.1 结构检测

为了完成平台结构延寿评估,需要的检测资料至少应包括:

(1)对平台结构进行全面地检验(包括直升机甲板结构)。特别应注意飞溅区内船舶或漂浮物对结构的碰撞损坏、因腐蚀引起损坏、重大改造部位及历次检验所发现的损坏修理部位;

(2)检查甲板、通道、梯道、栏杆、梯口和升降口等的安全设施;

(3)检查平台群的连接栈桥的结构及其保护栏杆;

(4)对水下结构,包括导管架、隔水套管、立管和立管卡以及靠船构件和登船平台等,采用水下录像或其它适宜的手段进行一般性的水下检验;对某些有代表性的区域,例如高应力节点、高应力杆件区域以及曾发生过损坏修理的区域,或曾做过改装、改造的区域以及飞溅区等进行重点检查,检验前对这些重点区域应进行表面清洁,注意检验有无明显的腐蚀、机械损坏和变形等;此外,在检验时还应注意在过去的检验中发现的异常区域。

(5)检查导管架和平台结构的重要受力节点(包括水上、水下结构及飞溅区的节点),如发现裂纹应扩大检验范围;

(6)对导管架和平台的主要结构件,特别是高应力杆件及其它严重腐蚀构件进行测厚检验;

(7)检查结构上附着海生物情况,并按不同水深测量其附着厚度;

(8)测量海床冲刷、桩腿倾斜和平台沉降等情况,包括因冲刷或淤积造成平台位置水深的变化等。

3.2 结构安全延寿评价

结构安全延寿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对平台结构的强度和性能变化进行结构校核。结构校核可以采用设计水平分析、极限强度分析以及基于裂纹损伤的断裂力学分析等方法。海洋平台的结构安全延寿评价应采用确定性的方法。结合《关于海上固定设施结构完整性管理的推荐作法》,结构安全延寿评价的内容和技术,结构安全延寿评价的方法包括简化的方法、设计水平法、极限强度法以及替代性方法,逐步挖掘海洋老龄石油平台的冗余度。进一步细化后,海上平台结构延寿评价的技术路线和主要内容需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2.1平台结构损伤的模型修正

模型修正至少需要考虑平台的现状检测要求、平台的结构图纸变更、平台功能的荷载的变更等。平台寿命预测可采用木桶原理,找出影响平台结构寿命的最薄弱环节,比如结构腐蚀余量、结构疲劳寿命以及牺牲阳极块的保护寿命。

3.2.2安全延寿评价方法

平台延寿评价首先从平台设计水平分析出发,设计水平分析包括平台静力分析、平台动力及地震分析,平台疲劳分析。若设计水平分析不能通过,需要进行极限强度分析,在保证平台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挖掘平台的冗余度。

3.2.3汇总得出平台年限

在充分考虑平台的所有损伤,腐蚀余量,冲刷余量等对平台结构不利条件的基础上,通过设计水平分析可以得出平台的年限为N,通过阴极保护计算得出平台的年限为M,取M、N中较小者,即可得出平台的年限。若平台年限不满足平台预期的使用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改造或者其他补救措施如对平台进行加固、降低平台使用载荷等,延长平台服役年限。

3.3 延寿办理手续

为了和现行海洋平台安全监管能够充分的衔接,海洋老龄石油平台应在检测的基础上,由具有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海洋石油安全评价”资质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开展安全延寿评价,再由第三方发证检验机构发证。

4 结论

安全延寿评价目前已在国内多个海洋老龄石油平台开始实施。通过延寿评价,可掌握海洋老龄石油平台准确的性能状态,这是一种已被证明是适用于我国海洋石油生产实际的海上石油平台结构的安全监管方式,有效地填补了海洋老龄石油平台超期服役的安全监管空白,但建立以安全延寿评价为核心的海洋老龄石油平台安全监管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1)在现有监管法规体系中尽快明确安全延寿评价在后服役期平台中的地位,对超期服役老龄海洋石油平台提出明确的安全延寿评价要求,以保障海洋老龄石油平台超期服役过程中海上生产作业的安全。

(2)海洋老龄石油平台的超期服役属于海洋油气安全生产中的新课题,因此有必要尽快出台一个明确的安全延寿评价的检测要求和安全延寿评价的标准,以便于尽快落实。

(3)将安全延寿评价引入海洋石油平台超期服役的安全监管,对服役后期平台开展结构检测、安全延寿评价可以为海洋油气生产的安全提供保障,获得准确的海洋平台的结构现状状态参数和科学的评价结论,同时为政府部门的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4)对海洋老龄石油平台开展安全延寿评价受到原始设计资料,结构现状资料,评价方法等的影响,为了准确评价海洋老龄石油平台的结构现状,需要积极开展安全延寿评价方法的研究;同时为了获取完整准确的平台结构资料,建议从设计阶段开始即采用结构完整性管理方法管理新建平台。

参考文献

[1] NTL-2003-G16. Four-phase Programme[S]. U.S. MineralsManagement Service,2003

[2] API RP 2A.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planning,designingand constructing fixed offshore platform – work forcedesign[S]. 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

[3] J.Kallaby,G.Lee,C.Crawford,et al. 现有平台的结构评估[C]//OTC7483,Offshore Technology Conference Proceeding,May 1994

[4] HSE. A Guide to the Offshore Installations(SAFETYCASE) Regulations[S]. 2005

[5] 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 关于海上固定设施结构完整性管理的推荐作法[S].APIRPSM,2007

[6] K.A.Digre,W.F.Krieger,D.Wisch,et al. APIWSD 2A,Draft 第 17 章,现有平台的评估[C]// Proceeding ofBOSS’94 Conference,July 1994

[7] 欧进萍,段忠东. 海洋平台结构安全评定:理论、方法与应用[M]. 北京: 科学出版社,2003

海洋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f Offshore Project

SUN Zhao, YU Shun-mei

(Shanghai Waigaoqiao Shipbuilding Co. Ltd., Shanghai 200137, China)

【摘  要】论文研究了海工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管理方法,旨在制定海工项目的计划,并加以管理运行,运用至海工项目的策划和建造中。

【关键词】海工项目;计划编制;管理

1 海工项目计划基础

海工项目计划一般可以分为从L1-L6共6级。

第1级:L1,里程碑计划,体现核心资源占用计划,解释了项目主要活动的主要时间分配。

第2级:L2,项目大日程计划,体现各阶段主要安排和主要资源需求计划。大日程计划,也是项目主合同进度控制计划,是项目所有干系人或单位计划编制的纽带,该级计划包括了项目所有关键工作和大节点。

第3级:L3,项目中日程计划,体现各阶段各过程中间产品或服务计划安排,进行总体资源负荷平衡。中日程计划,一般以80~300小时为工作分解原则,对设计、采购、建造、调试等阶段的可交付成果或服务做了鉴定,也作为各个过程控制的一个界面。

第4级:L4,项目双月滚动计划,基于3级计划工作的继续分解,细化到具体的作业;60天预期计划,也称作“双月滚动计划”,该计划用于协调和管理工程项目。涵盖了所有可交付成果(如各图纸/文件、各设备等),一般工作期都不会长于20天。

第5级:L5,项目三周滚动计划,基于4级计划工作的继续分解,细化到具体的作业;21天预期计划,也称“三周滚动计划”,该计划是为完成工作根据当前进度计划“中日程计划”和“双月滚动计划”而制订的近期的详细规划。此计划对进度的变化设置了弹性空间,对已制定的进度计划明确了工作重点。

第6级:L6,小日程计划,基于5级计划的细化,具体到天或小时。

2 海工项目计划编制

各级计划编制方法不同,海工项目大日程计划的编制可以用“三步走”来实现[1],我们以自升式平台项目为例。一是确定项目的起止日期和期间各里程碑节点,项目的结束日期都会根据船东对市场的判断而确定的需求,在项目合同签订时确定。从合同正式签订并生效之后,船厂要开始做项目策划,包括成本预算,生产准备的设计和采购等工作,以及和船东达成实际建造过程中的一些协议。船厂会根据设计和采购的生产准备计划,确定项目建造的开工日期,也就是里程碑计划的第一个开工日期。之后,船厂根据相同或类似平台的生产经验,结合平台技术要求,通过正推或逆推来逐步确定每一个里程碑。二是项目工作包的初步分解。一个钻井平台项目的工作包非常多,包括设计、采购、生产等,我们对其关键项目进行分解,形成大日程计划的计划项。三是把工作包放入至里程碑计划当中,根据项目进展需求给每个工作包加上时间要求,就形成了大日程计划。一般情况下项目计划会以Excel或者Project软件进行编制,形成类似网络图的手段编制计划。

海工项目的中日程计划编制相对复杂,我们需要大日程进行纵向分割和横向扩展。纵向根据项目进度时间轴分割,分为三块内容,包括生产准备中日程计划、生产中日程计划和完工中日程计划。横向对上述三块计划进行扩展。生产准备中日程计划包括了图纸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等;生产中日程计划包括了先行计划(分段),后行计划(总装),调试计划;完工中日程计划包括完工资料计划,完工交验计划。中日程计划的条目很多,它贯穿了项目的全生命过程,是一个项目计划的躯干。

海工项目的4级和5级计划一般是放在一起编制,便于计划编制和管理,称为双月三周生产滚动计划,6级计划一般用于班组或个人控制,不在这里描述。双月三周生产滚动计划基于3级计划工作的继续分解,细化到具体的作业,也就是项目中日程计划的具体化和可实施化,编制此计划最关键就是再分解和再细化,将中日程计划分解为操作指导性更强的动作,每一条计划项目都明确指向一个工作内容,其所有的计划合起来就是整个项目,是一个项目计划的细胞。

3 海工项目计划管理

所有的計划不是编制好就结束了,它像一台设备,生成结束投入使用之后,需要不断的更新和维护。计划管理要先讲计划的目的和作用。

计划的目的简单说就是指导项目开展,指导生成准备和生产,所有的项目行为都应该围绕计划开展,在规定的时间内做规定的事情[2]。实际上如果晚于计划,就会影响项目的最终完工交付;而计划项目如果提前完成,可能占用了过多的资源,影响了其他项目的开展。当然,计划是理想情况,实际中存在很多影响因素,不可能完全根据计划进行,所以我们一般要求实际在计划的7%之内波动。当实际和计划不对等的时候,我们就要开始管理和维护计划了。这里我们采用滚动计划的手段来实现。

滚动计划即用滚动的方法,根据现实情况对将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预判,对计划进行不断的修正和改善,从而制定出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合理的计划。滚动计划会随着项目的推进,不断对原计划进行评估,最后会趋于吻合实际。海工项目的滚动计划结合造船公司的生产节奏和考核机制,实行双月三周生产滚动计划,在项目中日程计划的基础上,在每个月的月末对下两个月的生产计划进行编制,重点针对下一个月的计划。在此计划编制完成并发布之后,工作人员在每周一,根据上周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结合劳动力、生产准备、外界环境等情况预测下周的工作情况。在确保实现原项目计划目标的前提下,对在上月末编制的双月三周计划进行调整,调整时需要保持原计划的目标不变,在期限内对计划进行更加合理的分配,同时责任部门也可以对计划合理安排资源。计划调整可以是计划时间的调整,也可以是计划项目的增减。通过一个月三周时间对计划的调整,最后一周对计划进行考核,和对下一个双月三周计划的编制,从而达到了计划的合理滚动。滚动计划有着非常突出的优点。首先,滚动计划非常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生产指导作用,提高计划的质量和准确性;其次,滚动计划是从中日程计划分解产生的,在保证项目目标时间的前提下,很好地衔接了中日程计划和生产作业车间的小计划,使中日程计划的作用更加明显,使小计划的要求的目标更加明确;最后,它大大增加了计划的灵活性,使计划不再是固定的,而是变得更加合理,提高了整个项目的应变能力。

计划的作用是测量项目进度,任何一个项目必须要控制项目进度,当计划项目和日期完成之后,我们还需要对计划进行权重分配,项目进度是就是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对比项目进度测算出来的,用于项目经理和各分经理对项目的整体把控和策划调整。由于项目测算是根据实际对比出来的,所以用于测算项目进度的基准计划是不能变化的,不然项目进度偏差就会变成趋向于0,随着项目的不断进展,我们需要不断根据基准计划去测算项目进度,了解项目差距,以及后续需要通过什么樣的手段调整项目进度,从而保证项目最终按期完成。

4 海工项目计划发展方向

我们对计划要精益求精,只有通过不断的改进才能适应时代的潮流,保证船厂在工业发展的大潮流中屹立不倒。今后,我认为在计划应用和优化上可以在以下几个方向进行研究提高。

第一,扩充计划,此文主要写的是单个项目的计划,协调的是单个项目的资源,控制的也是单个项目的进展和成本,但如果计划从项目本身扩到至多个项目同时建造甚至整个公司的计划,这样就能更好地平衡公司资源,使公司资源在有限的条件下得到最佳整合和充分利用。

第二,扩大标准,同样的海工平台或者类似的海工项目,不论在哪个国家,哪个公司建造,很多方面是相同的,这个时候就可以对其做出分析,使各种计划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最后形成一个行业认可的标准计划,包括计划涉及的资源、逻辑、周期等因素。有了标准计划之后,就对项目前期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作用,可以比较精准地估计项目的进展,也使得项目计划在编制的时候更加合理和容易。

第三,改进工艺,计划的编制一部分是基于建造工艺的,源头的变化能直接使计划的控制产生变化。工艺一旦有了改进,不仅计划的时间周期会产生直接变化,同时也会使计划的逻辑产生一些变化,甚至影响整个项目的建造格局,所以说,可以通过建造工艺的改进来改进计划,改进项目进展。

【参考文献】

【1】韩端锋,王学营,李敬花.基于调度优先规则的海工项目并行进度计划编制[J].船舶标准化工程师,2013(03):48-53.

【2】周臻,刘耀阳.“海洋石油981”平台项目计划控制管理简析[J].中国造船,2013(A01):334-345.

海洋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 文章从淮海工学院开设海洋管理专业的时代背景,开设海洋管理专业的优势,海洋管理专业定位及课程设置的依据,以及取得的成绩与面临的挑战等方面,论述了对海洋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思考。

关键词: 海洋管理专业 课程设置 思考

一、开设海洋管理专业的时代背景

2001年,联合国正式文件中提出“21世纪是海洋世纪”,是人类全面认识、开发海洋的世纪,也是海洋高科技发展的世纪。21世纪人类面临的“人口剧增、资源匮乏、环境恶化”三大问题的挑战,其根本出路在于向海洋开发。研究海洋、规划管理海洋、综合开发利用海洋,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濒海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普遍重视的问题,也是该领域的专家、学者日益关注和研究的热点问题。发展海洋科学、开发海洋技术、加强海洋管理、维护海洋权益是各国政府的共同选择。

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18000公里的海岸线,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我国可管辖的海域有300万平方公里。目前,我国沿海地区以占全国13%的陆地面积养活了全国40%的人口,创造了60%的GNP。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产业经济发展的速度就远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基于海洋经济的巨大潜力,我国沿海地区的许多省份都将发展海洋经济提到了战略高度。如,90年代初,辽宁省首先提出了建设“海上辽宁”战略,很快,山东省提出了“海上山东”的战略思路,随后,从北到南,一个个“海上”经济发展战略相继出台。

然而,我国的海洋问题严峻、令人担忧。首先,就总体而言,全民族的海洋观念薄弱。国人对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刻骨铭心,但对于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却茫然无知。其次,由于缺乏高层次的海洋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我国的海洋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海洋权益得不到应有的维护,“蓝色国土”正在受到周边一些国家的觊觎。最后,中国已经加入WTO,如何按照WTO的规则来管理、运作海洋,也是我国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维护海洋权益、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环境迫切需要一大批既懂海洋科学技术,又懂海洋经济管理的应用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国家海洋局原局长王曙光同志指出:没有一个高水平的现代化管理队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海洋管理,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海洋事业,要抓紧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鉴于我国海洋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青岛海洋大学受国家海洋局委托于2002年向国家培养输送了第一批海洋管理专业人才,并于2002年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海洋管理专业向全国招生。

江苏是海洋大省,有945公里的海岸线、2.44万平方公里的浅海、占全国1/4的滩涂,海洋区位优势明显。江苏海洋资源密度指数列全国第二,丰度指数列全国第六,综合指数列全国第三,海洋自然资源的分布在我国处于重要地位。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上苏东”已成为江苏跨世纪的战略举措。“九五”以来,江苏海洋产业的产值年平均增长24.6%,大大超过了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2000年已达到360亿元。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十五”期间,江苏的海洋经济增加值预期年平均增长15%左右,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工业将成为沿海地区的支柱产业。

江苏虽然是海洋大省,但是海洋高等教育却比较薄弱,至今既没有一所独立设置的海洋大学,又没有主要面向海洋的高层人才的培养基地,海洋科技与管理人才的短缺已成为江苏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由于海洋人才的缺乏,江苏这个海洋大省却是海洋经济的弱省,江苏海洋产业的总量仅占全国海洋经济总量的3.9%;江苏“九五”规划中海洋产业的产值目标,实际完成量不到规划目标的50%,只占广东海洋产业产值的14.1%,山东的19.8%,辽宁的44.7%。这一“大”一“小”的数字对比,向人们发出了强烈的呼吁:要把江苏建设成海洋强省必须构建人才高地,实地调研表明江苏各地海洋管理部门迫切需要高层次的海洋管理人才。

二、开设海洋管理专业的优势

1.有江苏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强力支持。淮海工学院地处江苏沿海的连云港市,面向海洋办学是我院办学的特色定位,我院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大力发展海洋学科,建设江苏海洋大学。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以淮海工学院为基础建设海洋大学寄予了厚望。早在1998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就曾对以淮海工学院为基础创建江苏海洋大学的课题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专门议案。2003年10月,在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上,季允石同志指示我院要借鉴国内外海洋大学的办学经验,加快相关专业建设。《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指出,把淮海工学院列为江苏海洋人才的培养基地,要求为江苏海洋经济培养更多的人才。

2.淮海工学院在设立海洋管理专业、培养复合型海洋管理人才方面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基础优势。江苏连云港市是江苏“海上苏东”战略实施的重点地区。《中国21世纪议程》、《全国海洋开发规划》和《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都将连云港市的海洋开发列为重点,连云港市丰富的海洋资源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也为海洋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与课题研究和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因此,在淮海工学院设立海洋管理专业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二级学院——海洋学院,前身是隶属江苏水产局的一所老牌学校——江苏省连云港水产学校,有着50多年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以“海洋、水产”为主的办学特色。海洋管理专业依托的经济管理系,其工商管理学科是我院重点建设的学科之一,法学本科专业近年正式招生,该系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课程的教学基础扎实,且有相当成熟的办学经验。因此,我院培养复合型、高层次的海洋管理专业人才具备凸显的办学优势。

3.淮海工学院的师资力量能够满足海洋管理专业的办学要求。首先,淮海工学院属于多科性的工科院校,涉海专业较多,海洋管理专业所需要的师资队伍在专业知识结构上能基本满足教学要求。专业所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绝大部分教师都由本院师资提供。教师在职称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比较合理。现有教师中,教授8名,副教授30人,讲师6人;其中,博士学位教师22人,硕士学位教师20人。为增强实践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已从有关部门聘请从事海洋管理实际工作的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并同中国海洋大学、厦门大学、湛江海洋大学、浙江海洋学院等相关院系建立了横向联系,尤其是与比邻高校、国内第一个设立海洋管理专业的高校——中国海洋大学的相关院系在教学计划制定、师资培养、教材建设等资源共享上达成了合作意向。

4.专业师资学术水平较高、科研成果颇丰。自1985年建校以来,淮海工学院一贯重视科研工作,院系两级建立了多种科研基金以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并把教师的科研成果与教师考评、职务聘任直接挂钩。近五年来,教师开展科研蔚然成风,教师的学术水平明显提高,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科研成果。承担海洋管理专业教学任务的全部教师,已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30余部,已开展的各类课题140余项,其中,有35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市级和院级科研成果奖励。

5.教学资源丰富,能够满足学生高质量地进行学习、研究与生活的需要。我校有馆藏图书近百万册,中外文期刊报纸1400余种。图书馆已链接清华大学学术期刊光盘镜像站、万方数据库镜像站等多家专业网站。馆藏经济与管理类专业图书10余万册,中外文专业期刊报纸130余种;馆藏海洋学科及相关图书资料14余万册,订阅海洋学科专业期刊20余种,建立海洋认识和调查的校外实习基地6个。

6.为开设海洋管理专业做了充分的论证。我院从2001年7月就开始筹划海洋管理专业。在2001年暑假、2002年暑假召开了两届海洋特色专家论坛,邀请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和江苏海洋渔业局等单位的专家与领导,为我院的海洋特色出谋划策。为提高现有涉海专业师资的专业水平,派教师到有关院校调研、访学和进修,并从青岛海洋大学、省海洋渔业局、省海洋研究所等单位聘请资深人士任我院海洋管理专业的客座教授,这样既有利于拓展专业的办学空间,又有利于利用社会高质量的人才资源。

三、专业定位及课程设置的依据

海洋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领域和构成部分,是随着人类海洋开发活动的展开和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管理活动,是指政府和海洋开发主体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海洋权益等进行的调查、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工作。海洋管理的主体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海洋开发主体,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海洋的管理主要是宏观管理和执法管理;海洋科技机构和海洋企业等海洋开发主体,主要是对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和海洋科技活动进行微观管理。海洋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环境管理、海洋经济管理、海洋科技及其产业化管理、海洋信息管理、海洋权益管理、海洋人力资源管理,等等。因此专业定位就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海洋科学、海洋管理基本理论和规律,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能在海洋管理相关管理部门从事海洋管理、教学和科研的专门人才。

专业定位是课程设置的依据,围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五个模块:通识教育模块(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法律基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学科基础教育模块(海洋科学导论、海洋管理通论、管理信息系统、海洋调查、海洋资源与利用、国土规划学、海洋资源与利用等课程)、专业必修课模块(海域使用管理、海岸带管理、海洋监察管理、行政管理学、地理信息系统等课程)、专业选修课模块(生物海洋学概论、海洋化学概论、环境海洋学概论、海洋生态学、海洋政策选讲、海洋科技发展动态等课程)和实践教学模块(海洋调查实习、信息系统课程设计、课程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

在课程设置上还需体现实用的原则,根据学生生源状况女生和文科生较多,以及学生就业与考研深造等实际需求,体现厚基础、宽口径原则和自主选择专业方向原则,加大了专业选修课程的比例,即在原有专业选修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了《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现代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和《财政与税收》等专业基础选修课程、专业方向和特色选修课程。通过《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产业经济学》等课程的设置,拓宽了学生的经济学科知识面,而《金融学》和《管理学》等应用型课程则提高了学生的应用能力,且知识结构体系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在体现科研能力培养的原则上,改进相关课程教学环节,在课程设置中安排科研讲座和毕业论文写作环节,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四、取得的成绩与面临的挑战

经过多年专业建设及发展,淮海工学院海洋学院海洋管理专业从专业定位到课程设置,从教学到实习都创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毕业生在国家海洋与渔业局的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中海管031班的胡永歌同学在公务员考试中以笔试和面试双第一的成绩被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录取。二是毕业生在研究生考试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历年来的录取率都在50%以上,如海管031班的冯炜同学以408的高分考入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郭境同学以342的高分考入厦门大学海岸带综合管理专业,张珍宝同学以325的高分考入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管理专业,黄康宁同学以375的高分考入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态专业,等等。三是毕业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其中海管041班的张飞同学取得2005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江苏赛区一等奖,杨倩同学取得2006年第十届希望杯全国师生书画印大奖赛大学组三等奖,赵青同学获得2005年中央电视台第六届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江苏赛区大学组优秀奖、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级二等奖,等等。四是课程设置专业满意度逐年上升,不满意度逐渐下降,如满意度从2003级的81.25%上升到2004级的87.76%,而不满意度从2003级的18.75%下降到2004级的12.24%。总之,成绩是主流,但随着社会行业的发展,对海洋管理专业的毕业生提出了新的挑战,有了新的知识技能要求,因此海洋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必须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吴建新,李谷祺,方涛,李玉.如何提高海洋管理专业《海洋调查实习》的教学质量[J].考试周刊,2011,(6).

[2]冯士筰.海洋科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研究[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4.

[3]方胜民,孙孚,王海.海洋科学的发展与教育[J].青岛海洋大学高教研究,2000,(4).

[4]李玉,李谷祺,吴建新.《海洋调查》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实践[J].考试周刊,2008,(21).

海洋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美国霸权的衰落,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兴起,不同层级的国际机制共同承担了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职责。区域性公共产品作为全球性公共产品在地区供给的补充,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或与全球性公共产品形成竞争关系,或与全球性公共产品形成互补关系。对于东北亚海洋环境治理来说,全球海洋治理机制与区域环境合作机制在原则和规范上存在着一定差异,因此,公共产品的供给更倾向于一种全球层次与区域层次互补的供给模式。在互补性的多层供给模式之下,遵循匹配性和辅助性原则,全球海洋治理与区域环境合作两条路径良性互动,是解决公共产品供给低效的路径之一。

关键词:东北亚海洋环境治理;区域性公共产品;互补性;匹配性;辅助性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9-05-008

引言

海洋污染是东北亚地区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黄海现在已经成为七大“正在死亡的海洋”之一;日本海的油污染程度通常是未受污染海域的两倍,在韩国附近的日本海海域的海洋浮油量已经三倍于其他海域[1]78-79。东北亚海域的主要污染物来自陆上污染物、原油泄漏以及核废料倾倒。自1971年韩国引进核电设施后,就有三百余起事故发生;1993年俄罗斯和日本相继承认每年向东海倾倒数量惊人的放射性废弃物;2011年福岛核电站的泄漏也对该区域产生了不可挽回的影响。此外,生物种类的减少、渔业资源的枯竭以及废物的处理都是东北亚地区面临的区域性海洋环境问题[2]。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加深,海洋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具有跨国属性的议题,已经被纳入到“全球治理”的框架之中。联合国等相关国际组织努力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一系列与海洋有关的国际机制正在不断完善。2017年,联合国首次海洋大会的召开,体现出国际社会对海洋相关问题愈发关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海洋环境问题在全球范围从此不再严峻。进入21世纪,在全球金融危机和反全球化运动的双重夹击下,西方理论中现实主义抬头,加上保护主义、排外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社会思潮,全球治理理念面临重大挑战[3],全球性、综合性的海洋治理机制建设变得十分艰难。

从已有的研究来看,有关东北亚海洋环境治理的研究主要是沿着全球海洋治理和东北亚环境合作这两条路径开展的。在全球海洋治理方面,学者们的注意力较多集中于全球治理机制的现状考察和困境分析[4-5],可以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全球海洋治理机制碎片化严重,无法充分满足区域层面的治理需求[6];在东北亚环境合作方面,学者们倾向于关注地区主要行为体如何参与区域环境合作以及国家

收稿日期:2019-05-10

作者简介:梁云祥(1956—),男,山西太原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日本政治外交、中日关系、国际法、东北亚国际关系研究。管理研究梁云祥,等:东北亚海洋环境公共产品的供给:理论、现状与未来

日本问题研究2019年第5期间环境合作的進展[7-8],可以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东北亚主要国家在环境治理问题上已初步形成具有东北亚特色的合作模式[9],有待转向更高层次的环境治理机制[10]。然而,将以上两个路径相结合,并以东北亚海洋环境为中心进行研究的成果相对较少。

本文试图将以上两条研究路径结合起来,从国际公共产品多层级供给的视角,讨论东北亚海洋环境治理机制的理论、现状与未来。

一、国际公共产品的多层次供给

“公共产品”(Public Goods)的概念源于经济学,与“私人产品”(Private Goods)的概念相对。经济学家用是否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作为区分两者的标准。私人产品的数量会随着消费的增加而减少,因此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竞争性;而公共产品却相反,个人对其消费不因别人的同时消费而发生效用上的降低,而且“集体中的任何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无法被有效地阻止和排除”[11]。公共产品若想达到最优配置,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需要依托政府而不是完全的市场竞争,这样可以避免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所导致的外部性;其二,是需要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因为它可以使公共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早期国际关系领域对于公共产品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稳定的国际金融和货币体系、开放的国际自由贸易、国际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国际安全保障体系与公海航行自由等议题。查尔斯·金德尔伯格(Charles Kindleberger)最早将公共产品的概念引入国际政治,提出“国际公共产品(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的概念。他认为,19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的大萧条,是由于美国取代了英国成为世界霸权,却没能承担起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责任,从而导致世界经济秩序的崩溃。金德尔伯格指出,与国内公共产品相比,国际公共产品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始终处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之中。由于缺乏国家之上的中央权威,国际公共产品既无法通过满足大多数国家偏好的程序,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更无法避免“搭便车”现象的发生,因此很容易会出现供给不足的情况[12]。

随后,国际公共产品的概念被扩大到世界和平、区域合作、自由贸易、经济增长、金融稳定、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治、知识产权保护、度量衡与标准的统一等大量容易产生外部效应的跨国性议题。学者们也聚焦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提供各种解决方案。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提出“霸权稳定论”,他认为国际社会中的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依赖于霸权国,国际秩序通过霸权国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方式可以实现稳定。但这种情况下,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偏好往往取决于霸权国,霸权国又经常将国际公共产品私物化。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共产品提供越多,霸主的收益就越少,而付出的成本却越大,霸权国因此也走向衰落。自由制度主义者提出“国际机制”的方案并落实于实践。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 Keohane)认为,当各国相互交流发展到形成复合型相互依赖关系的时候,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国际机制来管理这种相互依赖关系,从而促进国际秩序的稳定。但由于存在代表性问题、相对获益问题、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等因素,能够真正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国际机制的建立过程经常会比较困难。即使建立之后,这些国际机制也会由于成本分担不均、相对获益等问题而难以提供足够和有效的国际公共产品[13]。

由此可见,不论是靠霸权国单一供给,还是依靠国际机制协同供给,依然没有改变公共产品在全球范围内供给不足的事实,国际公共产品在全球单一层面的讨论陷入困境。随着20世纪末国际政治局势日益缓和与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世界经济一大主要驱动力,高潮再起[14],为改善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了启发。因此,国际公共产品在区域层面的供给成为学者们新的研究方向,“区域性公共产品(Regional Public Goods)”的概念应运而生。

“区域性”是与“全球性”相对的概念,如果一种国际公共产品的消费范围局限在一个具有较为清晰界限的地区内,该产品就是区域性公共产品[15]42-43。这类方案具有如下优势:第一,区域公共产品具有地域限制,其成本通过协商来分摊,从而能够比较有效地防止和排除该产品被“私物化”;第二,由于区域公共产品的涵盖范围较小,各国从中得到的收益和必须付出的成本比较清晰,从而能避免全球公共产品中普遍的“搭便车”现象;第三,区域公共产品的优势还在于它能更直接地反映本地区不同类型国家的需求,从而使其机制和制度更加契合该地区稳定和发展的需要,更有针对性[15]17。

国际社会中,全球性公共产品和区域性公共产品是存在互动关系的。正如在国内,一些公共产品是完全由中央政府提供的,例如国防、外交等内容;一些公共产品完全由地方政府所提供,比如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还有一些公共产品,可能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合理分工和设计,才能更好地满足公共需求,例如重大灾害救援。类比至国际社会,在某一个区域中,既可能出现由区域内国家协同供给的区域性公共产品,又可能同时存在具有相似功能的、由霸权国提供的全球性公共产品,它们之间有时是互补性的关系,有时甚至是竞争性的关系。互补性关系,指全球性公共产品或区域性公共产品之中的某一方在地区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由另一方加以补充,从而合作达到区域内的较为充分公共产品供给状态。比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多哈回合谈判受阻后,东盟十国邀请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同建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以共同推动自由贸易,补充全球公共产品在区域供给的不足。竞争性关系,指全球性公共产品与区域性公共产品在区域内形成竞争,从而进一步提高区域内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日本希望建立亚洲货币基金(AMF),但美国担心亚洲货币基金会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造成冲击,因此反对该计划的实践。

二、多层次互补:海洋环境公共产品

在东北亚的供给模式不论是全球性公共产品,还是区域性公共产品,国际机制都是最主要的供给主体。根据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 Krasner)的定义,国际机制是“指在国际关系特定领域里汇集行为体愿望而成的一系列隐含或明确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16]。这其中,“原则”和“规范”是两个最重要的要素,因为它们共同决定着一个机制与另一个机制本质的区别。东北亚地区的海洋环境治理,既受全球治理机制的影响,又依赖于区域内各国的海洋环境合作机制。那么,这两种不同层次的国际机制有什么不同?两者之间又有什么联系?

(一)作为全球性公共产品的东北亞海洋环境

海洋环境污染是重要的全球性问题之一,属于全球治理的重点议题。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在全球海洋环境治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不断完善着全球海洋环境治理机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了若干与海洋使用和海洋主权相关的重要问题,约束着全球范围不同行为的海洋活动。它不仅是解决海洋争端最具效力的武器,也是处置海洋污染的重要指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推出“区域海洋计划”,颁布《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上活动污染全球行动纲领》,旨在保护全球海洋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和《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也是保障海洋环境清洁、可持续的重要全球性公约。

海洋环境在全球层次的治理,集中体现着两种原则和一个义务:“善邻和限制滥用权力”原则、“可持续利用”原则、预防和减轻海洋环境损害的义务。

“善邻”原则是指“使用自己的财产不应损害他人的财产”[17]。该原则的法律含义是一个国家应当对其在主权管辖下的活动所带来的跨越国界的环境风险承担防治或预防的责任。“限制滥用权利”原则与善邻原则是紧密联系的,可以看作是对善邻原则的补充。在不损害他人财产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财产必然意味着行使权利的限度,即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财产为界限。《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第21条规定“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有按自己的环境政策开发自己资源的主权;并且有责任保证在它们管辖或控制范围之内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的或在国家管辖范围之外地区的环境。”这意味着任何自私自利、以邻为壑的国家行为都是有违全球治理原则的,是不合乎规范的、不公正的。

“可持续利用”原则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的发展。因此,可持续利用的出发点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永续利用,从而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于利用的方式则必须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规范,因而必须要对利用手段做出一定限制。可持续利用原则内在包含着“代际公平”和“发展公平”的原则,即考虑到后代的永续发展和发展中国家发展的需求。满足人类后代的生存发展的需求自不待言,发展中国家由于其发展起步较晚,发达国家在利用海洋环境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必须兼顾发展中国家利用海洋资源的平等权利,使其也能够获得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因此,保护海洋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利用,为子孙后代和发展中国家利用海洋资源实现自身发展留足空间,才能在实现发展的同时兼顾“公平与正义”。

与原则相对应,受国际机制约束的每个国家都须承担预防和减少海洋环境损害的义务。《斯德哥尔摩宣言》表明“各国应该采取一切可能的步骤来防止海洋受到哪些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损害生物资源和破坏海洋生物舒适环境的、或妨害对海洋进行其他合法利用的物质的污染”;《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第十二部分专门规定了与海洋环境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如:第192条规定“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第193条规定在主权原则下,“各国有权对其自然资源进行开发,但这样的开发应符合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总目标”;第195条规定了国家负有不将损害或危险进行转移的义务。规范虽不具有较强的强制力,其内容本身也往往较为模糊,无法成为法律适用的依据,但以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为特征的规范往往能够框定行为体的行为界限,使各行为体在各自的海洋环境活动中有能够参照的路径。

(二)作为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东北亚海洋环境

面对日益恶化的海洋环境,东北亚各国也尝试通过区域合作共同应对环境挑战。在众多的区域性环境合作机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NOWPAP)、东北亚环境合作机制(NEASPEC)和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TEMM)。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区域海洋计划中的一部分,本质上属于全球治理层面的治理,但参与者主要是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的环境、外交、交通、渔业及军事部门的人员。东北亚环境合作机制是和联合国发展署、环境规划署和亚洲开发银行合作的一个政府间会议,是中国、日本、朝鲜、韩国、蒙古、俄罗斯六国外交部高级官员组成的政府间非正式政策对话。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是目前东北亚最有效,发展最为成熟的环境公共产品[1]91-95。这三个区域性机制均涉及到海洋环境治理的议题。

全球海洋环境机制从宏观层面规定了环境活动中什么是“善与公正的”,体现了海洋环境公共产品在全球范围的一般性。然而,区域性公共产品在东北亚的供给更能体现出区域内各国的偏好。

东北亚国家在互动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主权至上和不干涉”原则。由于惨痛的共同历史回忆以及一系列悬而未决的现实争端,不论开展何种议题的合作,这一原则都被东北亚各国奉为圭臬。针对海洋环境治理议题,东北亚各国的环境合作更多是由各国政府主导,合作原则也倾向于在强调国家核心利益的前提下开展合作。例如,东北亚环境合作机制在其目标中提到,“确定会员国的共同政策方针和目标,将国家战略与区域和全球的倡议联系起来。”[18]再比如,在东北亚地区各国有关海上溢油的合作计划较为成熟,但陆源海洋污染治理的合作机制就属于空白状态。这是由于联合治理陆源污染将挑战东北亚国家的主权,干预国家内部的经济事务,而海上溢油应急领域与主权的相关性较弱,因而更加容易达成相关的合作。由此可以看出,在东北亚地区,主权至上和不干涉原则的优先度更高于善邻和限制滥用权利原则。这也是东北亚区域性海洋环境公共产品与全球性公共产品的本质差别。

以上的原则决定了在东北亚海洋环境治理机制中,“义务”并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有些“义务”本身就不是明示的,而是隐含的;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指导性的。就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而言,海洋环境治理领域仅仅是其六个优先关注的领域之一,各国环境部长只是在这一交流机制下寻求共识,以加强在这一领域内的合作。在2018年的第20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上,日本方面提到了海洋垃圾问题,与会者经讨论后,决定在各自强化有关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合作,以便在亚洲范围内解决这一问题[19]。这就默示了三国有加强在这一议题上合作的“义务”,但是,这一“义务”的实现是以各国国内的相关措施为基础的,各国是否会有相关强化国内有关措施的实际行动尚不得而知,这就为合作这一“义务”开出了一张空头支票。而“义务”本身是行为体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是否履行上述加强合作的“义务”取决于自身的意愿和行动,这样就把“义务”本身的约束力消减了。

相比较而言,全球海洋治理机制中的规范是以权利和义务的方式写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伦敦倾废公约》和《巴塞尔协议》等一系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中,各成员只有在以权利与义务构建的框架中才有合法性。而在东北亚海洋治理机制的框架下,所有“公约”和“议定书”的表示,在日本和中国的坚持下,全部用“有效手段”来代替[20]。哪怕是在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这种三国间最高级别的环境政府间会议之中,最终成果也只是以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 “共同宣言”的形式来呈现。

通过比较分析,有关海洋环境的全球性公共产品与区域性公共产品在本质上的区别显而易见,二者之间的竞争性不强,形成了一种更倾向于互补性的关系。全球性公共产品与区域性公共产品在原则和规范上的不同,体现出海洋环境公共产品在东北亚地区多层次互补性的供给模式。这种多层次互补性供给模式具有很强的地域特性,与东北亚各国的地理环境、历史记忆、现实互动密切相关,更加突出地反映出东北亚地区的海洋环境治理问题,离不开对于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讨论。

三、优化匹配性与辅助性:海洋环境

公共产品在东北亚的供给路径海洋环境公共产品在东北亚地区供给不足的现象是全球性公共产品和区域性公共产品在东北亚地区各自供给不足所导致的。提高不同层次的供给能力是解决路径之一,但正如前文所述,建立合理的国际机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因此,在一个互补性的多层供给模式之下,优化不同层次公共产品的配置,从而整体提高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成为另一个解决路径。匹配性和辅助性是协调国际公共产品多层次供给的关键要素[21]。

(一)海洋环境公共产品多层次供给的匹配性

根据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来确定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主体层次,即公共产品的匹配性。在国内政治中,匹配性是一种将供应各种公共服务的责任在各个政府之间进行分配的原则。一个政府承担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应当和这个政府服务的受益范围相一致。因此,受益范围不会溢出本地区的服务范围,应当由地方政府来提供;能夠使多个地区受益的公共服务则应当由州(省)政府来提供;能够使全国范围受益的公共服务,则应当由中央政府(国家政府)来提供。如果不能将公共服务受益的范围和政府所管辖的地区匹配起来,或者不能大致使二者匹配起来,就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在国际政治中,区域性公共产品、全球性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上,不同实体之间也应该按照匹配性的原则来分配责任。

世界上,其他地区的海洋环境治理机制大多数以多边合作模式为主,包括:区域内国家通过在不同的海洋环境议题分别建立多边合作机制的北海—东北大西洋海域治理模式;从总体上综合治理区域海洋环境问题的波罗的海海域治理模式;具有框架公约和议定书双层法律制度,具有广泛适应性的地中海海域治理模式。然而,东北亚海洋环境治理机制是以双边环境合作为主,双边与多边合作相结合的形式。而且,东北亚地区迄今为止尚未出现海洋环境领域的有约束力的多边法律文件。

这与东北亚地区的特殊性不无关系。中国、日本、韩国、朝鲜、俄罗斯大致被两片海域所分隔。渤海—黄海在中朝韩三国之间,日本海位于韩日两国之间,俄罗斯远东地区在朝鲜半岛的北侧,从而形成了两片封闭、半封闭的海区,即黄渤海海区和鄂霍茨克—日本海海区。受地理上的限制和洋流的影响,封闭或半封闭的海域海水更新能力较差,自净能力不足,而且一国的海洋污染会沿着洋流的方向扩散。这导致海洋环境污染的成本往往更多的是由半封闭海域内的相邻国家承担。不属于同一片海区的国家,即使属于这个区域,但因其利益相关度不大,负外部性很难影响到其自身,所以对参与多边行动并不积极。

另外,应对海上溢油类突发性灾害,需要把握最佳时机,采取行动限制污染物的扩散。双边行动机制下,双方能够更有效传递信息并及时开展协调行动。2007年载有约180万桶原油的中国香港籍超大型油轮“河北精神号”(HEBEI SPIRIT)在韩国停泊期间, 被韩国籍失控浮吊船“三星一号”(SAMSUNG NO.1)擦碰,导致溢油10 500吨,成为韩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溢油事故。事故发生两天后,韩国政府虽然向“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海洋环境应急反应区域行动中心(MERRAC)提出了启动区域溢油应急计划的请求,但最终韩国政府还是选择直接通过外交渠道向中国请求清理援助。没有重视公共产品供给的匹配性原则,是“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在东北亚地区遭遇水土不服的主要原因。

(二)海洋环境公共产品多层次供给的辅助性

根据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来确定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主体层次,即公共产品供给的辅助性。辅助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是欧盟采取行动时的重要依据,它是欧盟法中与权能划分问题联系最为紧密的宪法性基本特征。辅助性原则在《欧洲联盟条约》第5条第3款中有具体表述:“在其非专属权能领域,欧盟应依据辅助性原则的要求,只有在对于拟定中的行动目标,成员国无论是在中央层面还是在地方和区域层面都不能充分予以实现,而出于拟议中行动的规模和效果的原因,欧盟能更好地完成时,才由本联盟采取行动。”[22]简而言之,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应实现层级下移,从而实现公共需求的最大化满足。

对于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也是相同的逻辑。若全球性公共产品和区域性公共产品都可以满足地区公共需求,那么,应该选择加强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从而更加有效地满足公共需求。

上海合作组织在区域合作中的成功与其发挥辅助性的作用密切相关。苏联解体后,中亚地区活跃的伊斯兰极端主义还有车臣问题对中亚和俄罗斯地区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中国新疆边境地区的民族分离主义势力猖獗;跨境恐怖主义在各国间流窜,严重破坏地区稳定和发展。面对三股势力的威胁,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同成立上海合作组织保障地区安全。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曾高度评价上海合作组织在促进欧亚大陆稳定与发展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表示联合国期待与上合组织在共同关心的领域继续加强已建立的合作伙伴关系[23]。

在东北亚海洋环境治理方面,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是辅助性原则合理运用的一个典型体现。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一方面是三国间开展环境对话和交流的重要平台,另一方面也是落实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的重要机制。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以“广泛地使用、开发和管理海岸和海洋环境以获得该区域人类最大的和长期的利益,同时保护人类的健康、生态的完整以及该区域子孙后代的可持续性”为总目标,这种目标是具有全球普遍性的,因此在东北亚地区具体落实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区域特殊性所造成的障碍。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的成立,较为有效地改变了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在东北亚环境治理中的困境。自1999年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成立以来,每年的会议宣言都会强调在中日韩三国将在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的框架下加强防治海洋污染的合作。在中日韩三国的合作下开展海洋环境治理,更能够符合东北亚各国的利益偏好,从而提高海洋环境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四、全球海洋治理与区域海洋

环境合作相向而行海洋环境作为一种国际公共产品,在东北亚地区一直处于供给不足的状态。为解决供给困境,一些学者提出加强全球层次的供给,即完善全球海洋治理机制;一些学者建议增强区域层次的供给,即促进区域环境合作。文章提出全球层次和区域层次的海洋环境公共产品供给在东北亚地区存在一种互补性关系,解决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可以通过优化不同层次的供给配置来实现。该方案为东北亚国家提供了共同改善区域海洋环境的全新路径,同时也给东北亚海洋环境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东北亚国家需要积极地参与到全球和区域多边海洋合作机制中,为实现更加灵活地公共产品供给配置提供客观条件;另一方面,地区强国需要在不同层次的国际机制中承担更多责任以增强话语权,在不同层次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

总结来看,全球海洋治理机制和东北亚区域环境合作机制应本着匹配性和辅助性的原则相向而行,东北亚各国有必要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多层次的国际机制实践当中,进一步实现东北亚海洋环境的高效治理。

[参考文献]

[1]黄昌朝.东亚区域环境公共产品供给研究——以日本环境外交为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

[2]张海濱.东北亚环境合作述评[J].当代亚太,1996(4):32-36.

[3]杨洁勉.全球治理困境和中国方案思考[J].探索与争鸣,2017(3):54-56.

[4]崔野,王琪.全球公共产品视角下的全球海洋治理困境:表现、成因与应对[J].太平洋学报,2019(1):60-71.

[5]袁沙,郭芳翠.全球海洋治理:主体合作的进化[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8(1):45-65.

[6]CHUNG S. Strengthening Regional Governance to Protect the Marine Environment in Northeast Asia: From a Fragmented to an Integrated Approach[J]. Marine Policy, 2010, 34(3): 549-556.

[7]元東郁.中、日、韩三国对外环境政策与东北亚环境合作[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2(3):70-73.

[8]薛晓芃.东北亚环境治理现状——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评估[J].理论界,2014(4):153-155.

[9]薛晓芃,张海滨.东北亚地区环境治理的模式选择:欧洲模式还是东北亚模式?[J].国际政治研究,2013(3):52-68.

[10]KOMORI Y. Evaluating Region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in Northeast Asia[J]. Asian Affairs: An American Review, 2010, 37(1): 1-25.

[11]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13.

[12]KINDLEBERGER C. 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 without International Government[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6,76(1):1-13.

[13]樊勇明.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

[14]杨宏玲.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趋势和新特点[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97.

[15]樊勇明,薄思胜.区域公共产品理论与实践——解读区域合作新视点[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42-43.

[16]KRASNER S. Structural Causes and Regime Consequences: Regime as Intervening Variables[J].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1982,36(2):185-205.

[17]王铁崖.中华法学大辞典(国际法学卷)[M].北京:中国检查出版社,1996:199.

[18]NEASPEC. About Neaspec[EB/OL].[2019-02-01].http://www.neaspec.org/about-neaspec.

[19]人民网.中日韩三国举行环境部长会议决定就海洋垃圾问题开展合作[EB/OL][2019-02-01].http://japan.people.com.cn/n1/2018/0625/c35421-30083574.html.

[20]温璐.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与区域海洋环境制度的建立[D].南京: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12.

[21]查晓刚,周铮.多层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方式和原则[J].国际展望,2014(5):105-107.

[22]回颖.欧盟法的辅助性原则及其两面性[J].中外法学,2015(6):1615.

[23]人民网.古特雷斯:联合国期待与上海合作组织加强合作伙伴关系[EB/OL].[2019-02-01].http://world.people.com.cn/n1/2017/0610/c1002-29330806.html.

[责任编辑孙丽]

The Supply of Northeast Asia Marine Environment Public Goods:

Theory, Status-Quo and the Future

LIANG Yun-xiang, ZHANG Jia-wei, WU Huan-qiong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Key words:Northeast Asia marine environment governance; regional public goods; complementarity; principle of correspondence; 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

海洋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国际海洋工程总包企业作为工程项目供应链管理的核心节点企业,是客户和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核心节点。海洋工程总包项目的供应链管理需要统筹国际国内各相关方,建立起涵盖工程、服务、货物的各类供应链质量管理方案,协调包括当地政府机关、第三方检验检测方、代理商、贸易商、制造商、分包商等相关方,管理难度很大,界面复杂,跨国操作频繁,周期较长,沟通难度大。建立一套适合国内海工总包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的执行,对于供应链质量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海洋工程;供应链;国际化;质量管理;工程总包项目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8.182

1 国际海洋工程供应链质量管理的特点

(1)国际海洋工程总包项目供应链涵盖范围广,货物类包括大型设备、大宗原材料、杂散材料、消耗材料等,特别是诸如主发电机、大型压缩机等一些特殊的大型设备和精密的仪表测试传感器等零部件等大多来自国外的强势供应商;施工承包和服务类包括船舶、施工、各类服务等,特别是一些当地的承包商管理难度非常大。

(2)业主的要求复杂,不同的业主有不同的质量管理要求,同时对于不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种类有不同的管理要求,总包企业和供应链的相关方对于业主要求理解和适应程度不同。

(3)当地政府和市场环境复杂,不同地区的政府法律和市场环境千差万别,识别程度低。

(4)跨国操作频繁,流程长,在习惯和通常做法上存在隔阂,沟通不充分不及时,有些管理动作不能及时到位,易缺失过程控制。

(5)涉及资金金额很大,资金的跨国流程不够顺畅,资金的顺畅流动对于合同的顺利执行影响巨大。

(6)出现合同履约问题后,对于责任的认定及追究很困难,合同的有效履行很难保证。

基于以上特点,建立一套使用于中国海洋工程总包企业的供应链质量管理流程要求和做法,在进行供应链管理时用合同进行约束,明确供应链各方的权利和职责至关重要。一套有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保证供应链的受控,对于实现工期、质量、成本三大目标的顺利达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甚至对于项目的成功与否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2 国际海洋工程总包公司供应链管理的良好实践

(1)开展需求品类风险分析,进行分级管理。开展相关物资、工程、服务品类的关键等级分析,不同采购品类的关键等级通过风险分析的方式进行定量确定,按照不同的风险因子进行评估,一般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无风险四类。对于中高风险的采购品类重点管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一般分为Critical level Category  A,B,C,D四个等级。

(2)供应商准入。开放申请,拓展资源渠道,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品类,实施不同严格程度的准入资格审查,准入资格审查的标准依据其供应品类的特点进行定制化的设置,审查合格供应商成为批准供应商。

(3)过程管理和控制。对于物资供应商按照其供应产品的关键等级,对应不同的质量检验等级,一般分为4级,inspection level Ⅰ,Ⅱ,Ⅲ,Ⅳ,分别对应不同关键等级。

对于工程/服务承包商一般采用开工会、过程进度审核和完工审核三种过程管控手段。

(4)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绩效考核一般按照一单一评的方式开展,并辅以定期的考评。绩效考核的结果反馈供应商名录中,考核不合格的清除出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实施绩效考核和处罚主要方式为不符合项的管理。

(5)实施不符合项和不合格品管理。实施过程中的不符合项和验收检验不合格品管理,不符合项管理同合同中的付款和付款进行挂钩。

(6)工程/服务供应链质量管理实现路径图见图1。

3 公司供应链质量管理的方案探索

3.1 总体目标

学习国际国内的先进做法,吸收国际项目的经验,以风险管理的思路,建立起高效的采办供应链质量管理制度、流程、要求;保证公司供应链的持续竞争力。

3.2 对于物资供应商质量管理实现路径和主要步骤

3.2.1 识别顾客需求

第一,确立建立基于风险(风险因素包括设计制造复杂性,对后续工序的影响,费用,后果,维保难度等)的标准化采购物资品类的关键等级的评估体系;第二,明确不同等级的物资的供应商选择原则,招标方式和原则。

3.2.2 建立供应渠道

第一,建立一套统一的供应商选择流程,通过资格审查、工厂现场调查、质量管理体系评价等手段,实施供应商的入网准入制度,针对制造商、中间贸易商、集成商分类进行准入要求和标准化流程的制定;评审结果作为供应商分级管理的基础依据;第二,建立统一的动态的供应商量化考评体系;第三,根据考评结果和工厂评审的基础设施供应商的分级管理;第四,明确供应商的违约处理手段和要求,并同量化考评和评级进行结合;第五,有选择地签订长期合同;第六,实施绩效改进的激励措施。

3.2.3 监督生产质量

第一,通过生产质量监督,对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评审;第二,按照采购物资的关键等级和供应商的等级确定采购物资的检验等级,并按照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等级的工厂质量监督;涵盖PIM,ITP,FAT,Final Release、NMR等要求和流程;第三,同时通过质量管理行为,确定相互沟通的流程和渠道,保证客户需求准确有效的传递;第四,建立标准的重点物资生产过程ITP,完工资料审核机制,并依据批准的ITP进行生产过程质量监督; ITP的节点检验完成通过合同条款同付款进度进行挂钩。

3.2.4 实施标准化的验收检验工作

第一,建立验收不符合项或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第二,通过合同或协议将不符合项同供应商的考核和合同付款罚款等措施相结合;第三,开展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率的统计,实现质量问题的统计和反馈,督促供应商质量改进,反馈顾客需求,设计等要求的合理性,实现供应链的质量改进。

3.3 对于工程承包商的质量管理方案探索

3.3.1 承包商或者分包商的评审

针对工程项目的需求,主要是客户需求,包括工作量、施工方案、专业装备、人力资源能力、采购分包能力、管理体系、资质等进行评价,评估特定的分包商是否具备完成工程的专业能力,评审其管理体系能否同公司的QHSE管理要求和管理文化相匹配,是否满足公司的相关要求。

3.3.2 开展开工前的评审工作

通过开工会等手段,对开工前承包商是否已经配备符合要求的资源,并且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体系能够完全匹配和覆盖公司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可以开工,不合格的需要进行整改完成后开工。评审的结果同付款进度进行关联。

3.3.3 进行进度过程的审核

按照工程进度到30%,60%和90%时,对承包商工程施工过程进行QHSE过程审核,审核工作包括现场关键工序的检查和文件记录的审核。审核结果同进度付款进行关联。

3.3.4 完工后的考核

完工后的考核主要包括QHSE的打分和考核,施工过程中不符合项的管理情况。

4 结语

按照国际知名质量大师菲利普·克劳士比的质量免费的理论,有效的质量管理不仅对项目目标实现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于项目整体成本的降低具有重大意义。中国海洋工程总包企业的优势在于低成本和执行力,弱点在于管理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中国海洋工程总包公司需要利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及手段,吸收改进国际知名总包公司的成熟经验,通过先进的质量管理手段实现过程控制,充分识别风险和控制风险,能够显著提升总包公司的國际化管理水平,对于成功实施国际总包工程项目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菲利普·克劳士比.质量免费[M].杨钢,林海,译.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

[2]王世熊.国外供应链风险管理研究进展与未来展望[J].物流科技 ,2010 (8).

[作者简介]廉鹏忠(1979—),男,汉族,本科,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工程和经济管理。

上一篇:机械企业管理论文范文下一篇:法律移植研究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