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论文题目范文

2024-07-20

p2p论文题目范文第1篇

[摘要]P2P网络借贷在我国落地后,以较高收益率满足群众投资理财需求的同时,因其“三无三低”等自身固有缺陷导致行业内乱象丛生,非法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频发。近些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P2P网络借贷犯罪呈现出选择境外服务器、采用O2O运作模式等新特点。公安机关在应对此类案件过程中,要积极引入互联网思维,积极通过多种侦查防控手段,实现对P2P网络借贷犯罪的打击防范。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犯罪侦防;对策

一、P2P网贷网络借贷犯罪的新特点

(一)选择境外服务器

互联网能够冲破地域束缚有赖于时代信息化的高速发展,这种优势己经使全球两百多个国家的难以计数的互联网用户联系在了一起。一些从事网络平台非法集资的P2P网络借贷公司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在服务器的选择上,有选择使用境外服务器的现象。[1]33这为进行P2P网络借贷犯罪的嫌疑人跨地域、跨国界作案提供了便利条件,使以地域为划分标准的传统刑事管辖规定在对付P2P网络借贷犯罪时出现矛盾,给案件的侦破带来新的挑战。

(二)采用O2O运作模式

1.O2O模式下的吸储放贷

一些P2P网贷公司的业务分为“线上”、“线下”两个部分。“线上”部分的业务是利用P2P网络平台吸取公众存款,“线下”部分的业务是利用吸取来的公众存款再对公众放贷。比如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负责侦办的“山东某公司P2P非法集资案”,该公司的“线上”部分经营地点在潍坊市某大厦3号楼2203室,下设客服部,专门负责客户维护工作、与客户交流沟通以及论坛工作;技术部,专门负责系统的研发、维护及网站的数据安全问题。“线下”部分的办公地点则设在居民区、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地。“线下”部分的主要业务是寻找用款业主,对外发放高利贷。

2.开立O2O模式下的资金池账户

一些P2P网贷公司在资金池账户的开立上也采取了O2O线上线下模式,他们在互联网上开设专门的网店,即在互联网上开设了微信支付、支付宝等虚拟网上账户,又在实体金融机构开设了以户名为其公司名称的实体账户,将线上、线下两个账户都用作非法集资的资金池账户。

(三)傍知名互联网企业设立公司名称

一些P2P网贷公司为了欺瞒投资者,掩人耳目,在公司的名称设立上有依傍知名互联网企业的现象,比如近期,就出现了一家从事非法集资的P2P网贷公司,公司名称为“北京京东**投资公司”,就有很大嫌疑是依傍知名互联网企业——京东商城。调查发现,该公司与北京京东商城没有任何关联,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群眾的信任,让投资者误以为他们就是京东商城的下属公司。

(四)雇人刷信誉来使信誉排行靠前

有意投资P2P网贷的客户,通常会在投资之前通过互联网查询P2P网贷公司的信誉以及业绩情况。他们一般会选择登陆“网贷之家”的官方网站。“网贷之家”是P2P网贷行业门户网站,具有一定的可信性,网站上公布了各家P2P网贷公司的信誉排行榜,虽然该网站对这个排行榜一再声明“不表征平台安全性,不构成投资建议!”但大多数的投资群众还是把它当成选择P2P网贷公司的重要参考依据。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了达到快速其非法集资的目的,通常会雇人刷信誉额度,制造资金交易量大、平台风险度低的假象,来迷惑投资人。

(五)傍知名金融术语来为风险宣传

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能够有效地预防 P2P网络平台非法挪用投资人的资金,也有助于实现资与产的分离,从而使金融行业风险得以控制和降低。最近,一些P2P网贷公司,在投资风险的宣传方面,有傍风险控制金融术语——“第三方托管”的嫌疑。这些公司在金融机构设立普通结算账户,以其公司名称为账户名,并与银行签订第三方存管协议。然后偷梁换柱,大量发布虚假广告,称 “第三方存管”为“第三方托管”、集资资金为某银行“托管”,以来赢得不明真相、对理财知识又知之甚少的投资群众的信任。

(六)傍知名金融机构来开立账户

近期,一些P2P网贷公司,有向知名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设立对外户名为某银行或者某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内部结算账户的现象。这类公司为了欺骗投资者,向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申请开立内部账户,并与金融机构签立第三方托管协议,然后偷换概念,混淆视听,大量印发广告,借助金融机构的信用,利用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内部的二级账户构建资金池,声称该集资账户及资金为某某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托管”,蒙骗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以致投资者无法辨识资金的流向,给资金安全问题带来重大隱患,并且很有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七)P2P网络借贷行业处于比较宽松的监管之下

P2P网贷行业作为贷款行业的新鲜血液,既有市场需求(贷款人),又有供给(投资人),还有不少的中间平台为其服务(P2P网站),交易场景一片火热,但火热的背后,是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这种监管状态,以至于此行业杂乱无章,造就了网贷犯罪滋生的温床。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越过自身中介的定位,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自融,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形成资金池,再以高利转借给其他有需求的借款人,平台没有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或者形式上有托管但实际上是伪托管[2],资金依然牢牢掌控在P2P网贷平台手中,平台可以随意挪用投资人资金等。

(八)P2P网络借贷突破地域限制

互联网为借贷建造了快车后,很多借贷项目一经在P2P网站大力推出,过不多久就会被网民“抢购一空”,迅速完成交易。与传统的民间借贷不同,P2P网络借贷在网络的作用下突破了地域限制,一些投资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钱借给了谁,难以知晓资金的具体流向。一般投资人无法掌握平台真实坏账率、资金进出记录、项目结算记录等数据,甚至无法知晓借款人的真实身份,所以根本不知道自己资金的具体流向。并且“在选择服务器的时候,有的使用境外服务器,很好地为网络集资实现跨地域、跨国界提供了方便。[3]

(九)P2P网络借贷经营方式极其隐蔽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人们的活动通常不会暴露真实身份,而是采取匿名的形式進行。这就决定了网络借贷极其隐蔽,一般人很难发现。有些人利用无门槛限制的可乘之机,随便在家中或租房设一家公司,花费几千元钱买个软件系统或者买个模板,召集几个人就可以建立P2P平台直接上线运营、发标招投。同时,由于资金交付、投标等业务活动都依托虚拟网络进行,没有实际的经营地点及人员登记,其经营行为相对隐蔽不容易被发觉。

(十)P2P网络借贷借款期限短且利润高

P2P网贷通过发标招投进行操作,不少投资平台为“天标”、“月标”甚至“秒标”,期限较短。而高达20%、30%的年利润,吸引着全国许多投资者纷纷上钩。高收益往往与高风险伴生,作为一个新兴的“三无”金融产业,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其风险不可谓不大。民众并非毫无防范意识,初期报着试一试的心理投入少许

资金,短短一月即有不菲收益,于是更多的民众加大资金投入,延长收款时间,期待更高利润。

二、P2P网贷容易引发的风险

(一)容易促进形成“资金池”

由于某些P2P借贷平台为了快速引进投资者,短时间内获得大量资金,而采取虚假发布或多发位发布,长标短发的方式来引进资金,但大部分资金因为没有办法投入对应的项目而积累在平台所控制的账户内, 这也就促进所谓的“资金池”的形成。资金池形成以后,某些公司如果短时间利用了大笔资金,造成存入的资金大量减少而提取的资金大量增加,便会形成流入资金和流出资金的不平衡的局面,这也会导致很多投资人的资金零收入。

(二)容易引发洗钱犯罪

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个没有中间环节,直接通过网络交易的平台,加之法律规范没有完全贯穿以及网络监管上的种种漏洞等因素,这就给洗钱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提供了广泛的空间。犯罪分子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特征,将非法钱财贷给借款人。或者借助这个借贷平台再通过其它途径将违法资金转变成合法资金。

(三)容易引发涉众型犯罪

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涉及人员数量多,涉及范围很广泛,隐蔽性极强,监督管理不足等特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其中的有利资源,大规模展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不法分子通过违法手段获取大量资金,而很多不法分子一旦得到巨额资金便想占为己有,他们将资金肆意挥霍,用于违法犯罪目的,也就相应地构成了集资诈骗罪。

(四)借款人的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考虑到P2P平台运转的信用问题,每一名P2P平台借款人必须按照规定如实地填写自己身份信息,有的甚至需要填写亲戚朋友的相关信息。根据科学数据表明,我国很多P2P平台已经有上万的注册用户。这也随之形成了一个极为庞大的个人信息库。如果P2P平台自身出现问题或遭遇黑客,將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更有一些经营者为谋取私利,以廉价出售个人信息,这无疑是给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最有利机会。

三、P2P网络借贷犯罪的侦查对策

(一)在案件侦查上的互联网思维

P2P网络借贷犯罪的实施者通常是有较高智力、有一定计算机、金融专业知识的年轻化群体,他们往往精通计算机各种技术问题,了解国家各种最新互联网金融政策导向。利用自己掌握的互联网技术开设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招标项目,虚拟借款人,进行自我融资、诈骗等犯罪,或采用O2O模式开设资金池账户,把线上、线下两个账户都当作非法集资的资金池账户使用,借机利用P2P平台实施网络借贷犯罪活动。

由于P2P网络借贷犯罪的犯罪过程基本在互联网上实现,案件的被害人信息、资金运作、犯罪模式、非法收益等证据都以数据形式隐藏于平台服务器内。平台内部成员之间交易联络以及借款人、平台与投资者两两之间的资金往来主要依靠银行转账、快捷支付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划拨等虚拟账户运转方式,开户人(投、借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平台交易信息(借款标的的名称、数量、价格,何人投资,何人借款,标的被认购的时间)等也都以数据流的形式留存于平台服务器中,甚至借、投资方和平台之间联系也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因此,经侦人员要在日常侦查工作中加强培养互联网思维,努力学习IT知识、互联网金融知识、网络侦查知识等,习惯用互联网的方式,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的方法去侦办网络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是P2P网络借贷犯罪案件,去抓捕罪犯、追赃止损。

(二)案件调查取证中互联网思维的应用

1.远程取证

与一般的经济犯罪案件不同,P2P网络借贷犯罪案件的大量证据都集中在平台服务器的数据库中,多为电子数据,此时传统的证据收集方式就显得力不从心了。为迅速巩固证据链,防止犯罪嫌疑人销毁、篡改证据,确保电子数据的原始、客观和完整。办案民警应加强与网安的协作,充分运用网安远程勘验技术手段来调查取证,迅速调取涉案P2P公司的后台数据、网站资料,及时获得与案件相关联的平台基本信息、人员真实信息、资金流信息以及合同信息,为后期的深入侦查奠定基础。

2.网络访问

对于分散各地的大量受害群众的调查取证工作,专案民警可以应用互联网的思维方式,通过在涉案的P2P平台数据库中查找到的受害人投资时所留下的个人信息,联系受害人,经预约后,利用视频网络向远地受害群众做视频调查,开展被害人询问工作。同时,应注意从被询问人陈述中发现有价值的、与案件相关的网上账号、虚拟身份、网银账户等线索,并及时存取固定电子证据。这样一来,不但大大节约了办案经费和警力资源,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3.讯问时应重视电子数据取证配合

P2P网络借贷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主要建立在对其网络技术的信心上。要想尽快突破其口供,取得案件的进展,就应在讯问前,对涉案P2P公司所有电子设备、存储设备、网站数据库、后台服务器等进行勘验取证,并调取、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网络即时通信、手机通信、网银资金流水、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资金流水等信息,尽可能多地掌握案件的相关线索和证据。若在时间紧迫,侦查人员尚未掌握足够多线索、证据的情况下,即开展了第一次讯问。则应双管齐下,在讯问的同时,安排专项小组,根据勘验、搜查、讯问获取的电子证据、线索,同步开展勘验、解锁、分析以及深入挖掘工作。两方面应时刻保持信息互通,以相互策应,相互协助。

(三)互联网思维的贯穿

由于网络的四通八达,所以P2P网络借贷犯罪案件的受害群众遍及全国各地,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而一旦群众发现利益受损,第一时间就是互联网联络聚集,到公安机关、政府部门上访,这样往往容易导致激烈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针对此类问题,公安机关应第一时间研判涉稳风险,及时制定维稳处置方案。一方面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受害人的维稳安抚工作,并联合网安、治安、情报等部门,多警联动,密切关注网络上的社会舆情动态,实时掌握不稳定因素,预防有组织的闹访、集访活动的发生。另一方面,侦查人员可以利用调查取证的机会,进一步做好受害人的正面疏导工作,防止受害人做出一些于己于公不利的不理智行为 。

另外,要最大限度向公众披露案件事实。当地公安机关的新闻中心与宣传部门应及时牵头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犯罪嫌疑人的缉捕情况和资金追查情况,有效引导舆论宣传,攻克网络上的不实谣言。后续公安机关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掌控舆情动态,发布权威信息。对有害评论适时往积极方向引导,做好信息控制工作。并定期通报案件进度,让受害群众了解案件进展程度,缓解群众的焦躁不安情绪;定期通报追赃情况,公布案件的诉讼进度,涉案财产处置方案以及拟向群众返还的时间表等,让受害群众及其家属了解整个资金认证返还过程,让其安心、放心,以达到维稳目的。

四、P2P网络借贷犯罪的防控对策

(一)网监部门应加强网络巡查

“P2P”模式的理财类公司经营地点具有随意性,不受空间的影响,网络是“P2P”模式的理财类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因此网监部门的监管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监管部门应该努力做好审查工作,及时监管资金去向。尤其是公安网监部门,应严格对网络“P2P”公司进行监管,尤其是对服务器在境外的“P2P”公司要严密关注。同时加强与经侦部门的联系,发现可疑网站及时通报经侦部门,根据监管过程中监测到的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行政处置和司法处置措施[4]45,防止恶性事件的发展 。

(二)严格监督P2P网络借贷运营平台运营工作

作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P2P网络贷款平台,为了避免投资者集中提现问题的出现、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无误、平台本身的安全,要完善平台运营监督模式、加强与专业论坛、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要注重信息披露。平台要及时向市场披露真实、完整的信息来说明自身管理运营风险和管理细节,提供融集资信息、说明投资风险对参与交易的投资人、融资人真实身份信息及时登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系统,既包括对个人征信业务实行严格管理,从线上和线下两方面明确市场准入、信息采集的具体标准[5]59,和银行征信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也包括逐步探索建立信用等级评判体系、制定信用等级标准,将有违法违规操作记录的从业人员纳入“黑名单”,对有不良记录的用户进行重点标注和风险提示。同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监管模式上应多借鉴国外成熟的网贷平台机构的监管模式,利用行业技术及时补缺监管漏洞。为了P2P网贷平台更稳定、更健康的发展,应多吸收管理性高级人才,用于完善自身的运行体系,而不能只是单纯地追求金钱利益。最后逐步引导P2P行业自律,早日形成完善的内部自律约束机制。

(三)知名互联网企业应加强对品牌、商标的保护

部分不法分子亲眼目睹了互联网企业的成长和壮大,对知名互联网企业的成就早已垂涎三尺,总是想方设法去和这些知名企业套近乎。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知名互联网企业,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大都经过了20多年的深耕和辛勤付出,品牌里包含了多年的辛勤付出和巨大的资金投入。所以,要增強知名互联网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增强对自身企业品牌、商标的保护力度,并且对所有和自身品牌有关系的,所有和互联网有关系的相近、相似的商标、品牌,全称、简称、俗称等全部保护性地加以注册,防止不法分子进行抢注,防止群众被误导欺骗。

(四)金融監管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知识的普及

对监管者来说,既然管的是互联网金融,懂得金融知识是最基本的要求。最为常见的金融概念如,第三方存管、第三方托管。在证券、期货、房产等交易活动中,第三方存管这个词汇就常常出现。意即将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与保证金账户分离开来进行严格的管理,将原本由券商负责的清算交收程序转移到银行手上,由银行代为完成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券商银行交收账户之间清算资金的划转。而第三方托管则是用来保证资产委托人利益的一种中间业务,指作为第三方的银行依照托管合同内容,代表资产所有人的权益而从事托管资产保管、办理托管资产名下资金清算、进行托管资产会计核算和估值以及起到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的作用。各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要加强对风险知识的普及,要让投资“P2P”的群众明白“存管”与“托管”的区别,讲明银行不会为“P2P”的投资人进行托管,其投资风险由个人承担,防止不法分子偷换概念,蒙骗群众。

(五)各金融机构应加强防控手段

重视对员工教育管理能力的加强,要树立正确的发展经营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业务发展问题和风险防范、基础管理和市场营销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采取既重业务指标又重案件防控的“两手抓”考核方案。既要追求大规模和高效益,也要牢记依法经营理念,预防和严控各类风险的发生。

重视合规文化的培育。要注重加强日常教育,把廉政准则、廉业规定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为银行工作人员灌输遵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思想,加强银行员工对行为规范、从业禁止若干规定的认知。始终保持案防工作警惕姿势,细化各个环节的监控措施,将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甚至未发时期。

重视案件风险识别能力的提高。建立业务手册管理模式、健全考核机制,梳理常规制度并整合成册,并定期更新改进以便于员工学习和遵守。与此同时,为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地学习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和风险识别能力,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案,与年终考核、绩效分配挂钩。

重视关键风险控制能力的提高。要锁定关键风险点,落实重点监控措施。为使操作者更加清楚风险点的位置、应如何操作运行;使管理者更加清楚风险点监控点的位置,应如何防范监控。要就审计发现、上级检查及外部监督发现的各类违规问题,连同近年案件、重大违规问题所暴露出的关键风险点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要学会灵活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机控”功能。例如,利用二代身份证鉴别仪、网银盾和动态口令卡等手段,转变为案件防控中“人控”与“机控”并重的模式,努力提高基层机构基础管理的系统化、流程化和信息化水准。

(六)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运作管理模式

1.定位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身份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身份定位为单纯的信息中介[6],即一个为投、贷双方提供资信咨询、评估服务,交易平台,帮助促成双方借贷活动而从中赚取服务费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这也就意味着P2P网络借贷平台不能直接参与到借贷活动中,而平台本身也不能接触到客户资金,从而也就降低了P2P行业的风险。

2.实行第三方资金存管

我国最近出台的相关文件中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在管理运作中,要对客户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将平台自身的资金与之隔离,并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任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存管机构,管理投、贷人的资金账户开立、使用等情况,以及资金的出入、核算以及监督等工作。此种方式的实行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控平台自建资金池,将用户资金挪作他用,而且有利于推动实现破产豁免,加强对P2P行业的风险性控制。

3.实行备案管理

在刚刚颁布不久的、与P2P行业相关联的一个暂行办法中,确定了要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实施一种规范性、程序性的监督,即备案管理。它给予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于本地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评估分类权,以及将评估分类的结果和平台备案信息公之于众的权力。这样有利于进一步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管理,堵塞机构运行漏洞,防止不法分子站法律的灰色地带。

4.加强个人信用制度建设

P2P网络借贷平台与相关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征信等机构之间应是协作互利的关系,双方应加强信息交流、业务合作。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P2P网贷平台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查询、使用相关个人金融信用信息。同时,P2P网贷平台亦可为这些金融信用信息机构提供补充新的有用信息。此方法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来自借贷人方面的风险,但仍存有较大缺陷。如果能扩大个人信用记录范畴,将个人参与过的P2P网络借贷情况也纳入公民的个人信用记录中,并制定相关法律规章,要求人行向符合条件的正规P2P网络借贷机构开放个人信用的查询端口,将进一步降低风险隐患,使P2P行业得以规范良性发展。

(七)做足规避隐患的功课

2006年P2P网络借贷在我国最早出现,2011年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目前尚属一个新兴行业,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措施尚不完善,其中蕴含的风险隐患极多。而投资者想要规避网络借贷中隐藏的诸多陷阱,主要还得靠自己多做功课。第一,投资P2P网络借贷不能用常规储户的投资心态。与债券、货币基金、保险等常规的理财投资方式不同,P2P网络借贷是一个收益与风险俱高的投资方式。投资者应在了解了足够多相关知识和信息的情况下,再决定入不入此门。第二,初涉足P2P网络借贷行业的人,先不要急于追求高收益,毕竟收益与风险是成正相关性的。而应更多地“选择一些运营时间比较久、知名度高的平台来投资。[7]因为一个平台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那么它总有一些其他平台所不能及的優点。而且,随着时间的累积和激烈的同行竞争,要想继续生存下去,势必要完善自己的管理运营体制,弥补漏洞,减少风险隐患,才能吸引投资者和借贷人,跟上市场的变化趋势,而不被迫宣布破产。另外,对于品牌、知名度比较高的平台,政府、公安等相关监管部门也会密切关注,所以投资的安全系数相对来说会更高。第三,投资新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之前,一定要进行先调研。首先要确定P2P平台的真实性,比如,可以查看平台网站上展示的一些资质材料,然后到红盾信息网上面进行信息核对,以确定其是否真实存在。其次要对此P2P平台业务进行调研,例如平台发布的标的是否真实,潜在风险隐患的大小等。这些问题可能需要相关专业人士来核实解答,目前行业里有许多关于P2P网络借贷的第三方信息平台,它们官方发布的系列考察报告及相关数据信息,可以作为重要的投资参考系数。第四,切忌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坚持精选加分散的理性投资理念。莫被高额的回报率冲昏头脑,理性看待收益,避免盲目投资、冲动投资。

(八)确立网络借贷监管体制

新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8],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方针要求以及基本监管原则,确定了各网络借贷监管相關主体的责任,使各省级政府以及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国家网信办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得以具体化、规范化。有利于各方面协作监管,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打破P2P行业长期无明确监管机构,野蛮发展的乱象。

[参考文献]

[1]刘坤.非法集资犯罪侦防对策研究——以P2P网络借贷平台为视角[J].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15(11):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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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袁军宝,杜放.三分之一平台跑路 P2P网贷乱象频仍[N].经济参考报,20151026.

[4]黄震,邓建鹏,熊明,任一奇,乔宇涵.英美P2P监管体系比较与我国P2P监管思路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4(10):4558.

[5]黄震,何璇.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金融电子化,2013(2):5659.

[6]郑安之.业内大咖议新规[N].深圳特区报,20151229.

[7]http://blog.sina.com投资者如何有效识别P2P平台

[8]孙奥.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与规制[D].海口:海南大学,2016.

[9]陆岷峰,杨亮. 互联网金融驱动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战略研究[J].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5(6):511.

[10]易奇志,承天蒙.微信公众平台新闻传播正负效应分析[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159163.

[11]李新鹏. 我国区域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评价及比较研究[J].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5(3):5560.

[12]陈睿,陈利,刘凌艳.互联网创意产品生態系統研究:基于组织生态理论[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1425.

[责任编辑]王立国

P2P lending Network Crime in Internet plus new Era Characteristics and Countermeasures

ZHU Chong,WANG Weiyang

(Nanjing Forest Police College,Nanjing Jiangsu 210023,China)

p2p论文题目范文第2篇

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peer在英语里有“(地位、能力等)同等者”、“同事”和“伙伴”等意义。这样一来,P2P也就可以理解为“伙伴对伙伴”的意思,或称为对等联网或点对点技术。它是一种网络模型,在这种网络中各节点是对等的具有相同的责任和能力并协同完成任务。对等点之间通过直接互连共享信息资源、处理器资源、存储资源甚至高速缓存资源等,无需依赖集中式服务器资源就可以完成。与传统的C/S模式形成鲜明对比。P2P技术主要指有硬件形成网络连接后的信息控制技术,主要代表形式是在应用层上基于P2P网络协议的客户端软件。IBM为P2P下了如下定义:P2P系统由若干互联协作的计算机构成,且至少具有如下特性之一:系统依存于边缘化(非中央式服务器)设备的主动协作,每个成员直接从其他成员而不是从服务器的参与中受益;系统中的成员同时扮演服务器与客户端的角色;系统应用的用户能够意识到彼此的存在,构成一个虚拟或实际的群体。P2P网络是互联网整体架构的基础,互联网最基本的TCP/IP协议并没有客户端和服务器的概念,在通讯过程中,所有的设备都是平等的一端。

P2P模式与C/S模式的比较:由此可见两者的拓扑结构或说系统中节点的连接方式明显不同。与传统的C/S模式相比P2P模式有明显的优点:

第一,资源利用率高。这也是P2P最主要的优点。 第二,随着节点的增多网络会越稳定,不存在瓶颈问题。 第三,信息在对等节点间直接交换,高速及时,降低中转成本。 第四,基于内容的寻址方式处于一个更高的语义层。

当然P2P也有许多不足之处。首先P2P缺乏管理机制,不象在C/S模式中只需要在中心点进行管理。其次P2P网络中数据的安全性难以保证。另外还存在吞噬网络带宽问题、版权问题。还有就是目前还没有制定出一致的P2P标准,这对P2P技术进一步发展也是一个障碍。

P2P网络分类

目前存在着多种不同特性的P2P网络,不存在唯一的分类标准,这里考虑2种分类方法。

(一)依据P2P网络的请求机制和逻辑拓扑结构分

1.集中式的。这是一种非纯的P2P系统,用中央服务器。中心服务器保存着所有节点的地址和目标文件信息,这样节点只需要向服务器请求它想要信息所在的节点地址。Napster采取的就是这种机制。

2.分布且无结构式的。这种结构中信息是分布存储的,并且P2P网络的逻辑拓扑是随机的。请求通过网络一步步执行,直到成功(失败)或超时。这种结构的效率会非常低。Gnutella采取的就是这种结构,它的查寻机制用的是flooding算法。

3.分布有结构的。这种P2P网络中信息也是分布式存储的,但是P2P网络的逻辑拓扑具有一定的结构。他们通常用DHT(distributed hash table)技术构建其拓扑结构。在这种网络结构中请求也是一步步被执行的,在理想的情况下,经过一定的hops请求会被成功执行。

(二)根据出现时间及目标分

1.第一代P2P系统。早期的P2P系统如Napster和Gnutella,目标容易快速,但是他们过于简单以致度量性差并且请求效率低。

2.第二代P2P系统。第二代P2P系统一般采用DHT技术以实现更好的可度量性和请求效率,并实现负载平衡和保证查询的确定性。但是第二代系统的网络健壮性和容错不是很好,特别是在有外来的恶意攻击的情况下。

3.第三代P2P系统。第三代P2P系统主要提高系统的健壮性,在一些节点存在错误的情况下希望仍能保证下载的顺利进行。主要的技术有信息的多源复制、增多节点间的联系数目、采用特殊结构拓扑。

随着P2P技术与其他技术的结合和其自身结构的改进,新的P2P系统的性能将会逐步提高,会在更广阔的领域里得到应用。

P2P技术应用

目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文件共享

P2P技术使得任意2台相连的计算机间共享文档、多媒体和其他文件成为可能。Napster和Gnutella就是将P2P文件共享技术投入应用的最好例子。还有电驴,BT。

(二)分布式计算

就是将原来需要超型计算机来计算的大型任务进行分块,并通过系统控制中心的调度软件进行调度和管理,分发给普通计算机来执行具体运算操作,完成后返回给控制中心。自1999年起,美国柏克莱大学的SETI@home研究计划就一直在使用P2P计算方法来分析星际间无线电信号,也正是SETI@home计划推动了最近的P2P技术热潮。

(三)协作系统 它是另一种类型的P2P网络:一群一起工作的用户相互之间共享着不同的因特网资源,但他们通过协同工作完成一项共同任务。和文件共享不同,协作系统中的一个用户可在同一时刻将一个信息多点传送到若干个用户。美国lotus公司创办的Groove Network就是最为著名的P2P协作系统应用研究组织之一。它是运用中继服务器来完成P2P多点传送。

(四)电子商务

基于P2P技术的直接性和易扩展性,该模式很适用于用户之间的商品交换。目前主要可用于金融服务、电子商务集市、广告行销、IP电话、购物行为分析等。

(五)以P2P为基础的深度搜索引擎

P2P技术使用户能够深度搜索文档,而且这种搜索无需通过web服务器,也可以不受信息文档格式和宿主设备的限制,可达到传统目录试搜索引擎(只能搜索到20%~30%的网络资源)无可比拟的深度。

除了以上几种应用外,还有一些无法预见或无法定论归类的应用模式。现在人们对P2P的认识还很不完整,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P2P的吸引力来源于它的零成本、病毒式传播方式。

五、存在问题

(一)版权问题

就像Napster的出现冲击着唱片公司的利益一样,大多数P2P服务都将不可避免地和知识产权发生冲突。

(二)管理困难

P2P网络的精髓在于其“乌托邦”式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给了用户更多的自由,但是这也陷入了“无政府主义”的困境。可以想象,缺乏管理的P2P网络将会成为病毒、色情内容以及非法交易的温床。许多P2P公司打算通过P2P网络开展电子商务,但是付费问题、流量计算、商品价值的验证等等都是一时很难克服的困难。

(三)吞噬网络带宽

P2P使网络变得空前活跃,大多数用户愿意利用P2P网络在计算机之间传送文件,这将大量吞噬网络带宽,特别是在大多数用户更喜欢传送大体积的MP3文件、视频文件的时候,这个问题更加不容忽视。在我国,网络带宽较窄成了P2P应用难以逾越的障碍。

(四)安全问题

一个拥有众多用户的P2P网络可能会成为黑客的新的攻击目标,而且分散式结构的P2P网络有利于木马、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传播,这将极大地威胁P2P网络的安全。

(五)垃圾信息 由于P2P网络的用户众多,当某个用户进行搜索时,自然会得到大量的搜索结果。而除了少数有用的信息以外,其他大多数的信息可能都属于垃圾信息。在缺乏统一的管理的情况下,P2P网络很难对搜索结果进行排序,用户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垃圾信息的汪洋大海。

(六)标准之争

p2p论文题目范文第3篇

传播媒体或称“传媒”、“媒体”或“媒介”,指传播信息资讯的载体,可以是私人机构,也可以是官方机构。广告传媒有纸类(新闻纸,杂志)、声类(电台广播)、视频(电视、电影)还有现代的网络类(电脑视频)。分类其实有多种说法。即信息传播过程中从传播者到接受者之间携带和传递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质工具;1943年美国图书馆协会的《战后公共图书馆的准则》一书中首次使用作为术语,现在已成为各种传播工具的总称.

第一类传媒,即人们面对面传递信息的媒介,主要指人类的口语,也包括表情,动作,眼神等身体语言。口语与体语实现了人与人之间最早的信息交流。

第二类传媒,包括绘画,文字,印刷和摄影等。在这种信息交流方式中,信息的接受者人绕要靠感官接受信息,信息的发出者则开始使用一定的传播设施。

第三类传媒,无论是信息的发出者还是接受者,都必须借助传播设施。这类传媒包括电话,唱片,电影,广播,电视,计算机通讯,等等。

大众传媒视之为普通大众所使用的传媒。

现今有人喻手机视频将成为第四类传媒。

p2p论文题目范文第4篇

我知道,一个传统的中国婚礼的准备是很复杂的。西方的婚礼是相对简单但很浪漫。他们更注重庄重、神圣的。教堂,婚礼的誓言,结婚戒指是更重要的。婚礼的高潮,新娘的父亲把女儿交给新郎。然后夫妻交换戒指并接受祝福他们的亲戚。 To the Chinese people , wedding must grand and lively, usually they would invite a lot relatives and friends. So the wedding location always choose the hotel which is convenient of traffic and capacious of space.

对中国人来说,婚礼必须隆重热闹,他们通常会邀请很多亲戚朋友。所以婚礼的地点总是选择酒店是交通和广阔的空间,方便。

The westerners prefer church or other places which are quiet . The wedding is in perfect order but not so lively as Chinese

西方人喜欢教堂或其他地方,安静。婚礼是在完美的秩序却不像中国那样活泼 Traditional Chinese wedding feast pay more attention to gaudy . We always think that more people come to the wedding , the greater the face . So perhaps the guests care little about the food ,but enjoy the process of ceremony.

传统的中国婚礼宴会更注重华丽。我们总是认为更多的人来参加婚礼,大脸。所以也许客人很少关心食品,但享受仪式过程。

The westerners ‘ wedding are more simple but romantic . They usually invite some of their relatives and best friends. The feast always is a outdoors party.

p2p论文题目范文第5篇

2007年6月,随着国内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的诞生,P2P行业凭借其独有的优势迅速发展壮大起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是我国各级政府想要极力解决的难题,可是银行的工作重点一直放在大企业上面,高门槛、繁琐的流程使大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望而却步,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相比传统银行的高门槛,P2P网贷平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便利,快捷的融资渠道,解决了大部分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很好地填补了传统银行无法覆盖的市场,在小额贷款领域贡献明显,受到民间市场的广泛认可。另外一方面,P2P网贷平台投资收益比其他理财产品偏高,并且投资门槛很低,普通民众即可参与其中,盘活了民间的闲散资金,增加了资金在市场上的流动性,为广大民众提供了继贵金属、房地产、股票之后的又一大投资理财方式⑷。P2P网贷平台真正做到了普惠金融,这也使得P2P网贷平台在我国迅速崛起,行业成交量不断飙升。

然而P2P行业野蛮生长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的弊端,由于P2P网贷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起步状态,面临着身份模糊、行业低门槛、法律空白、监管缺失、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得平台坏账、逾期、跑路等恶劣事件层出不穷,严重打击了平台用户的信心,阻碍了P2P行业的发展进程。但综合各方面因素,P2P平台还是凭借其自身独特的魅力稳定发展,并且监管政策也即将出炉,P2P行业可谓前景光明。

根据Analysys易观智库发布的《中国P2P网贷市场极度检测报告2014第4季度》数据显示,2016年网贷行业规模超万亿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陆金所在P2P领域保持领先地位。来自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2月份,中国上线P2P平台5500家,当月平台交易量达25000亿元。

2. P2P平台对传统银行业造成冲击

P2P平台依托先进信息技术,快捷便利、开放度高、包容性强、市场定位明确,相比传统银行有着独特的优势:在平台经营者角度,P2P平台运营成本低,借贷处理效率高,风控手段多样[5];在投资者角度,P2P平台投资门槛低、交易信息对称、投资收益较高;在借款者角度,P2P平台借贷门槛低、流程简单、审核速度快。P2P行业的崛起对传统银行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冲击,P2P平台挤占了银行信贷业务,其中包括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和个人贷款业务,并且凭借高利率的优势加速了银行存款资金的分流。P2P平台的不断发展使得银行客户大量流失,促使客户消费行为发生转变,加速金融脱媒,这对银行的打击是非常大的。

面对P2P行业来势汹汹的挑战,传统银行也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如果不及时作出改变,后果将不堪设想。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开始学习运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开展网上银行,加快金融触网,布局金融互联网业务。一方面,传统银行加快产品创新,推出一系列基于网络技术的融资产品。

3. P2P平台监管现状

在互联网金融浪潮的推动下,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过去两年发展迅速。但由于我国P2P行业长期处于“无准人门槛,无监管政策,无行业标准”的状态,造成了P2P平台野蛮生长,资金链断裂、跑路、自融、诈骗等恶劣现象频频出现。

虽然我国的P2P网络借贷仍处于监管真空中,具体的监管政策尚未出台,但监管思路已基本确定。2014年4月,国务院表态将P2P监管归入银监会;同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表示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突破四条红线,即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015年将会是P2P行业的监管年,P2P平台将告别野蛮生长的发展乱象,行业两极分化会加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良好信用基础和资金实力的P2P平台市场份额将得到扩大,而众多不规范、实力弱的平台将逐渐被市场所淘汰。

4. P2P平台内部竞争加剧

p2p论文题目范文第6篇

国内最大的管理软件和企业云服务提供商用友软件(600588.SH),今年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再次深入打出好牌,10月16日,用友旗下P2P投融资平台——友金所(),在深圳总部举行隆重的开业典礼,并正式宣布对外运营,这标志着用友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上取得战略性突破。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友金所”)是用友软件与深圳力合金融控股等三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新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友金所将背倚用友软件26年的财务管理经验,并依托银行专家管理团队,创建国内领先的安全、便捷、可信的投融资服务平台,满足广大个人用户的理财需求,意图进入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之列。

用友的跨界之举,在业界看来并不偶然。早在今年年初,用友即提出“软件及IT服务+数据服务+金融/电信服务”的产业框架,并特别强调:互联网金融是公司未来最为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此次成立友金所,涉足P2P领域,标志着用友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正在逐步深入。

在开业典礼上,用友软件董事长兼CEO、友金所董事王文京表示:未来,金融服务是最有价值的服务,通过大数据的分析与驱动,提供金融服务,而友金所的成立,是用友进军互联网金融战略的最重要的一步。

王董表示用友把全面进军“企业互联网”作为集团战略,用友将从传统IT软件提供商转变为IT软件+金融服务提供商,并把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作为用友核心业务之一,用友将从战略体系、资源、实时方案等方面不断加大资源倾斜力度来支持,友金所的成立对用友战略布局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事,互联网金融的前途和前景光明,用友集团把用友的信息化服务优势结合好,会将友金所打造的非常有影响力。

针对这些现象,友金所董事兼总裁李昌国表示,友金所将以安全、专业为首要理念,通过引入银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项目标的贷前审核及贷后管理。通过担保公司提供100%本息担保,逾期超过65天立即执行担保代偿,全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确保投资无忧。同时,通过与有公信力和业务能力的第三方联手,根据P2P行业的交易结算及账务存管需求,将业务嵌入至P2P平台各交易环节,提供安全、高效的资金服务。作为用友软件成员企业,友金所将充分发挥用友在品牌建设、客户基础、信息技术、渠道网络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秉持“普惠金融”理念,为投资客户降低理财门槛,最低1000元即可参与理财,且杜绝一切隐性收费,为有资金需求的个人解决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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