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部门工作范文

2024-06-18

如何做好部门工作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托里县地税局综合档案室分档案员办公室、资料阅览室、计算机技术用房、档案库房, 共计130平方米。档案密集架4组4列, 按照评定标准设施设备齐全。现室藏1996年至1999年文书档案203卷 (已移交进馆) , 科技档案50卷, 2000年至2014年文书档案3705件, 会计档案1240卷, 照片档案5册 (502张) , 录像带2盘, 光盘档案53盘, 图书资料207册, 实物档案67件, 编研成果3种, 全部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 并建立了数据库, 档案工作基本上实现了现代化建设。

二、地税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地税部门长期以来在档案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对征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长期以来, 档案工作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缺乏连续性等等现象,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但最主要的相关人员是对档案管理的缺乏重视。有些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 他们认为档案管理工作不是单位的主要工作, 就是抄写收集、保管资料而已, 有的档案人员甚至认为“档案工作岗位是个无职无权、枯燥乏味的地方, 提起档案工作就想退避三舍”, 只要资料不泄密, 不丢失, 能应付查档就行, 却大多忽视了档案工作无法适应现代快节奏税收工作步伐需求等问题。

(二) 缺乏相对稳定的档案工作专 (兼) 职人员。档案人员不稳定, 对档案工作本身容易造成严重影响:一是专 (兼) 职档案员对档案工作的责任心不强, 安不下心来, 对待工作缺乏长远规划。二是不能认真学习钻研档案业务知识, 大多有只要学好了税收业务就赶紧换岗位的思想。三是对征管业务相关资料不熟悉, 不能从宏观微观上全面把握, 档案管理上缺乏持续性。四是管理水平不高。以托里县地税局为例, 目前该局专职档案员身兼数职, 而且岁数较大, 对档案工作精力投入不足, 日常仅仅打印文件资料等琐碎事项, 不能及时整理归档, 严重影响了档案工作的发展。

(三) 部分档案归集整理工作没有一次到位。以托里县地税局为例, 虽然该局每年定期开展档案整理, 但效果不明显, 存在不少事倍功半的问题:有的是因为页码少写一位数字要重填一遍, 有的是因为一份文件顺序排错而不得不拆掉重新整理。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现象会重复发生, 严重造成人力、物力和时间上的反复浪费。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直接参与征管资料整理的人员变化频繁;二是档案管理人员没有理清工作思路就匆忙开始操作;三是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三、对于新形势下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鉴于此, 上述问题如不得到切实解决, 将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影响地税事业的不断前进。因此, 作为基层地税部门要直面档案管理工作窘境, 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不断完善档案管理体制。要把档案管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纳入地税工作发展总体规划, 增强全员档案意识, 切实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网络, 落实好各项措施, 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导主抓, 办公室负责人亲自抓, 专职档案员具体抓, 兼职档案员配合抓的档案管理工作格局。

(二)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不断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要以《档案法》为准绳, 修订、补充和完善档案管理等制度, 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实施绩效考核等有效措施, 确保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配套管理。要建立岗责明晰、流程清楚的档案人员工作职责, 并将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有效地提高了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改善档案工作条件。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与规范, 立足高起点, 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 确保档案工作经费和物资到位。要按照档案综合管理的要求与规范, 聘请专业人员对档案库房进行专项设计和帮助档案实行电子自动化管理, 有效改善了档案库房的软硬件条件, 为档案规范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四) 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素质。要将责任心强的干部调整充实到档案工作岗位, 不断加强档案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建设,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的要求, 要定期组织专兼职档案员学习档案业务知识, 让其牢固地掌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及技能, 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五) 加强档案资源开发与利用, 为地税事业发展服务。要充分发挥档案使用价值, 发挥好档案资源在税收工作改革、创新和发展中智囊库、资料库、数据库的基础作用, 广泛挖掘档案信息资源, 有效利用档案数据资源, 利用地税收入等基础数据档案资料, 分析经济发展、税收运行中的特点、存在不足以及预防对策, 为领导决策服务。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在税收工作中形成的能真实记录和反映税收活动全过程的各门类档案, 已经成为税收事业不断前进的助推器之一。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档案管理工作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本文从分析基层地税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入手, 深入剖析当前税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提出解决良策, 以便更好地服务税收中心工作, 助力税收事业再上新台阶。

如何做好部门工作范文第2篇

(一)什么是舆情?

舆情是“舆论情况”的简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社会管理者、企业、个人及其他各类组织及其政治、社会、道德等方面的取向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态度。它是较多群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

(二)舆情有什么特点

一、网络舆情的自由性。

互联网是完全开放的,它拓展了所有人的公共空间,给了所有人发表意见和参议政事的便利,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每个人都有选择网络信息的自由,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由于互联网的匿名特点,多数网民会自然地表达自己的真实观点,或者反映出自己的真实情绪。因此,网络舆情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矛盾,比较真实地体现了不同群体的价值。

二、网络舆情的交互性。

在互联网上,网民普遍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意识。在对某一问题或事件发表意见、进行评论的过程中,常常有许多网民参与讨论,网民之间经常形成互动场面,赞成方的观点和反对方的观点同时出现,相互探讨、争论,相互交汇、碰撞,甚至出现意见交锋。这种网民之间的互动性实时交流,使各种观点和意见能够快速地表达出来,讨论更广泛更深入,网络舆情能够得到更加集中的反映。观念和情绪心态。

三、网络舆情的多元性。

网上舆情的主题极为宽泛,话题的确定往往是自发、随意的。从舆情主体的范围来看,网民分布于社会各阶层和各个领域;从舆情的话题来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舆情来源上看,网民可以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预先写好言论,随时在网上发布,发表后的言论可以被任意评论和转载。

四、网络舆情的偏差性。

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网络言论缺乏理性,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甚至有些人把互联网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通过相互感染,这些情绪化言论很可能在众人的响应下,发展成为有害的舆论。

五、网络舆情的突发性。

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当某一事件发生时,网民可以立即在网络中发表意见,网民个体意见可以迅速地汇聚起来形成公共意见。同时,各种渠道的意见又可以迅速地进行互动,从而迅速形成强大意见声势。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网络所具有的特性又使得网络舆论的自由化带来了一系列的消极影响:比如一些网民通过网络散布谣言、披露隐私、进行偏激和非理性的谩骂与人身攻击。由此可见,网络舆情已然成为影响社会持续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因势利导,提高新形势下舆情信息的分析能力,及时准确地掌握社会舆情动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是网络这一新兴媒体所面临的严肃课题与严峻挑战。

(三)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一、增强舆情预警意识。

(1)是客观认识网络舆论,认识舆情预警作用。要认识到网络既是社会危机的放大器也是社会情绪的减压阀,不必把网络舆情视为洪水猛兽而反应过度,但也不能对潜在的负面舆情信息置之不理,酿成舆情危机。因此政府要认识到舆情预警的作用,通过利用一些舆情监测工具,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系统,提高舆情预警能力,争取舆情负面信息早发现早处理,防危机于未然;

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系统是基于对互联网舆情信息进行管理的应用软件系统。系统整合互联网信息采集技术及信息智能处理技术,通过对互联网海量信息自动抓取、自动分类聚类、主题检测、专题聚焦,实现用户的网络舆情监测和新闻专题追踪等信息需求,形成简报、报告、图表等分析结果,为客户全面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做出正确舆论引导,提供分析依据。

(2)是指导思想上从"堵"向"疏"转变。当前,突发事件出现的机率较高,信息的传播渠道很广,把封锁消息作为处理危机的基本方法,很容易把危机推向更糟糕的境地,唯有把这类事件视为一种常态和中性事件来疏导和处理,把处理危机看作政府正常职能的一部分,才能更有利于应对网络舆情。五是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能力。通过学习、研究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运用网络与群众沟通交流、科学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热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网络舆论引导机制。

(1)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把传统媒体与网络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进程,让谣言止于公开。

(2)是建立网上新闻发言人和网评员机制。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正面客观地说明事实,同时,又站在党和政府的立场上对民众情绪进行疏导,智慧地讲真话,不说套话、假话,主动向社会提供新闻信息服务。

三、完善管理体制。

(1)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的指导和管理,互联网和网站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应对。

(2)是明确职责。建立一套灵活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尽量避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问题的发生,搞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

(3)是建立虚假信息惩处机制,利用法律对制造谣言和扰乱网络秩序的恶意行为予以打击。

四、正确引导网络舆情。

(1)是充分发挥政府公权力、传媒和知情方面的优势,理性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优势和宣传部门媒体优势,正确地引导舆论,营造网上主流舆论话语权。

(2)是建立"网上统一战线"。求同存异,在论坛、社区、博客、QQ群等载体中广泛争取支持者,使舆论向理性、可控的方向发展。

(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在政策、人力、财力上扶持政府网站,扩大主流网站在网民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使其真正成为能对本地网络舆论起主导作用的权威网站;同时,加强县长信箱、在线访谈、留言板等政府和公众沟通交流的互动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将网上沟通作为了解民情、采集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平台,真诚客观及时回应网民诉求,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和民众之间真情交流、沟通的桥梁。

五、尊重网民权力,打造诚信政府。

(1)是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允许和鼓励网民对地方政府的施政缺失提出批评,进行舆论监督,同时通过积极沟通对话,帮助他们理解现代社会公共治理的复杂性,引导他们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帮助地方政府,缓释民间某些不满情绪。

(2)是及时发布真相,坦诚回应质疑。第一时间发布最新、最权威的信息,把事件真相、政府的措施和事情解决的进展等情况公布于众,满足网民对相关事件的知情权。

(3)是快速及时地对事件做出调查处理。把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原因的调查以及责任追究上,甚至可以邀请网民或人大代表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充分尊重公众的参与权与监督权。

如何做好部门工作范文第3篇

1 措施与做法

1.1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部署防控工作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每年召开艾滋病防控专题工作会议, 制定了《江源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江源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部门职责》等文件, 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 区卫生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局等21个区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制定了部门工作职责, 每年与各责任部门签定责任状, 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1.2 完善工作方案, 依法科学防控

制定下发了《江源区旅馆行业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实施方案》、《江源艾滋病医疗救治师资计划》、《江源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健康教育方案》、《江源区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方案》、《江源区MSM人群艾滋病行动干预工作方案》。与人事部门、建设部门协调下发了《江源区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方案》和《关于在全区公务员队伍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培训的通知》, 规范了我区艾滋病自愿咨询、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管理和诊疗工作, 为做好病例的诊断、治疗和疫情处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3 强化业务培训

江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组织开展三轮专业卫生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覆盖到村级卫生所、伸腿诊所、个体诊所, 培训覆盖率为100%。近3年共举办培训班20余次, 其中培训医疗机构人员1000余人, 个体医400余人, 乡村医生550人, 学生3000余人, 党政干部400余人, 公务员500余人, 职业暴露人员200人, 外出打工人员200余人。重点培训《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流行趋势及防治知识。

1.4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艾滋病防治知识

1.4.1 采取面向群众、面向农村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

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区电视台每年播放6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和艾滋病防治知识, 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 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 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

1.4.2 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列为宣传重点之一,

学校、医院、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设立专门栏目, 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在街道和村屯设立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共设立宣传栏26个, 永久标语14个, 大型公益广告牌12个, 近3年来发放宣传品近20万份。

1.5 采取积极有力措施, 加强艾滋病监测和检测工作

控制传染源, 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是防控艾滋病的重要手段。近三年, 对重点人群采取必要的行为干预措施, 减少他们传播或感染艾滋病的机会。一是开展了既往有偿供血人群和羁押人员艾滋病筛查, 对新入监、所的羁押人员的筛查率达100%, 二是开展孕产妇艾滋病筛查工作, 筛查率达90%以上。三是对歌厅、洗浴中心, 酒吧、按摩院等娱乐场所进行了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和行为干预, 发放宣传材料1859份, 发放安全套3555只, 筛查检测100人。

2 结果

(1) 落实了《艾滋病防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形成了政府重视, 相关部门配合的局面, 落实了干预措施, 建立形成区、镇、村三级服务防治疫情监测网络。 (2) 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 全区成立了3个艾滋病自愿检测实验室, 全区医疗机构孕产妇、手术者、受血者HIV检测率达90%, 新入监、所的羁押人员的筛查率达100%, 男同性恋人群检测率达80%。 (3) 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 对HIV感染者办理了低保, 教育部门出台了艾滋病子女就学减免政策。

3 经验

3.1 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广度和深度

宣传教育是预防控制艾滋病最好的“疫苗”。要切实广泛开展在车站及客运站、学校及工厂、娱乐场所及监管场所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3.2 进一步提高认识,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领导重视是关键、资金到位是保障、落实责任是重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加强部门协调和信息沟通, 作到资源共享、联合行动、提高效率, 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切实做好艾滋病的防治工作。

摘要:为了更好的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几年来通过多部门的协作, 加强宣传培训, 认真做好医院、学校、社区“三条防治线”, 形成了政府重视, 相关部门配合的局面。真正把艾滋病防治工作做细、做实。

如何做好部门工作范文第4篇

公司法务需要对合同法非常熟悉,对公司的常见业务的合同文本有充足的研究和明确的认识,要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公司业务知识做到了解,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合同,防范法律风险,并向公司高层提出可行的经营性建议:

一、与业务人员充分交流

公司法务人员在收到合同审核任务后,首先应当与合同业务人员进行交流。这样的交流对合同审核工作的帮助是多方面的。

业务员人员对合同的介绍:

1、合同紧急程度和重要性;

2、合同所涉业务是成熟模式还是首次尝试的说明;

3、对合同当事人情况的说明、谁是强势一方的判断;

4、合同谈判甚至是前期执行情况的介绍以及应要求提供的合同背景资料;

5、询问业务人员对合同内容的担心和疑问,

这些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增进了法务人员对合同业务的了解,指明法务人员在其审核意见中需要重点分析和解决的问题,保证了最终的审核意见能够贴近业务实际。

二、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掌握续签优惠和避免重复签约 公司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时,可以在部门档案中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

1、如果是合同续签,检查本次续签的合同与原合同有什么区别,法务人员对原合同的法律意见是什么,送审单位是否采纳了法务人员的意见,若我方作为付款方,是否获得的了续签优惠;

2、如果不是合同续签,则要审查是否存在就同一业务重复签约的情况,是否违反原合同中关于排他性合作的约定。

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不单可以避免重复签约的情况,而且可以在本次审核意见中引用以往法务人员的工作成果,提高审核效率,稳定审核质量,体现审核意见的延续性,保证审核意见的一致性。

三、审查合同内容和流程的合规性

(一)合法性审查:对合同内容是否国家法律的审查;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1)审主体:三证,特许经营,还要求对方有相应的资质、许可。 (2)审注册资本:对方是否有缔约能力?对方承担责任的能力如何? (3)审经营范围:是否超过对方的经营范围?

2、标的:法律对该标的是否有特别的规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其他。

3、合同签订形式

看合同是否需要以招标、拍卖等特殊的方式缔结,尤其是一些建筑工程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采购都可能涉及特殊的和创始签订方式。

(二)合规性检查:对合同的内容和流程是否符合公司的各项内部制度规定; 集团对主要业务和主要流程均有内部管理规定的,法务人员要注意对合同的合规性进行审查,要如熟悉法条一样熟悉企业的内部制度。

(三)实践性审查:对合同的各方面的实际操作性进行审查,以求贴合实际要求。

1、标的;

(1)约定要求详细、明确,做到指向对象具体,比如房屋买卖,食品卫生检疫。 (2)对合同标的为货物买卖的,一定要写明货物的名称、品牌、计量单位和价格. (3)对合同标的是提供服务的,一定要写明服务的质量、标准或效果要求等。否则,一旦纠纷产生,往往就造成“合同约定不明”的状况。

2、数量:是否具体。计较单位是否明确。

3、质量:

(1)质量标准,具体,可行。

(2)验收方式,双方出具书面的验收材料等。 (3)质量保证,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保证。

对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的审查。这种审查主要是帮助企业对对方产品质量的一种表面化理解。企业不应该只相信对方提供的各类许可证和证件,而应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电话咨询、委托异地审查或者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实际审核。

4、价款或者报酬:金额大小写规范,支付期限明确。逾期不履行的后果。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地点方式是否明确,是否公平合理。 (2)履行方式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

(3)不可抗力、合同保密、技术开发、根据实际情况都要有约定。

6、违约责任;需要对潜在的纠纷有较全面的预测,审查违约责任的是否与潜在的违约形态相对应,是否具有实践性。

7、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否有约定,约定是否对己方有利。由于我国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往往宁可在其他条款上妥协,也要取得有力的管辖权的约定。

四、从企业内控的角度审查业务,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提出建议

公司的法务部门是企业风险内控的职能部门。企业风险内控不单单是企业外部交易风险的识别和化解,也包括对企业内部违规违纪等事项的发现和追究。 在审核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时,从业务人员的介绍中得知《施工合同》所涉工程已基本完工。据此,可以判断本工程项目明显存在合同倒签的非正常操作。审查人在审查意见中指出合同倒签直接违反了企业内部的规定,使得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功能大大降低,造成对项目实际操作人员的监督缺乏依据,容易引发纠纷和腐败行为。

外,若有可能法务人员也可以从企业经营的角度为合同业务提供改善建议。例如,在审核捐赠合同时,建议变直接捐赠为间接捐赠,采用向法律明确规定的社会团体捐赠并指明用途的方式,既实现了对特定对象的捐赠,又获取了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以用于申报纳税扣除的捐赠收据。

资信调查: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者直接派人对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也可以通过使馆、对方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律师行、行业协会、合作过的伙伴等,了解其是否讲信用,有无支付能力和财产担保等。

五、合同原件的保管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

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多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合同原件保管期限越长越好,最短不应少于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2,因为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对于重要的设备、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等等德保管期限至少应等于或大于它的使用年限。

六、重大合同:重点审核和管理。

1、一般地说,企业的重大合同主要有:

合作发展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

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金额巨大的购销合同等。

2、重大合同签订之前,应派遣考察团进行考察:

考察团: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士+财务人员等的综合组成。

考察内容:

1) 对对方的各类证件、资质和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2) 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 3) 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 4) 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

5) 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

6) 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

当然,以上几个方面的调查核实,因合同的内容侧重也就不同。比如说,如果是合作发展项目,那么对缴纳税费的情况调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进生产线,那么对该生产线的环保限制调查必须要详细化。如果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那么对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审批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设立过抵押担保的调查则要尽可能详细。

3、由于这些合同涉及到企业的重要经济利益,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把这些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审核和管理对象,

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应有法律顾问部门的主要人员的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宋安成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拉动消费需求。房地产同时也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使得房地产的开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资金的筹集成为了房地产企业最关心的问题。而我国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对银行贷款依赖过高的特点已成为资金筹措的瓶颈。根据当前银行对房地产企业贷款紧缩的宏观政策,申请贷款的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5%。对于大型房地产企业来说,他们融资的渠道比较多,比如发行债券或股票、信用贷款等,而对于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除了银行贷款之外,它们广泛采用房屋预售、施工单位垫资和民间借贷这三种直接融资模式。在此,笔者根据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的经验,与各位读者分享一下这三种直接融资模式的法律风险。

工程垫资融资方式法律风险分析 所谓"垫资施工承包"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不用预付和按工程进度给付施工承包商工程款,而是作为施工承包商的建筑企业预先垫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带资施工到约定部分,再由发包方进行偿付。

就工程垫资而言,国家相关部委是明令禁止的,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中更是三令五申禁止垫资施工。1996年6月,建设部、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规定,建设方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垫资施工;施工单位也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手段承揽工程。2006年,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2006)6号】,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而最高院的态度则完全不同,其司法解释明确垫资行为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案件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否通过施工单位垫资方式进行融资?在此,笔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从法律上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融资,实际上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即西方传统法律世界中的经典法谚 “法无禁止即自由” 。当然,这里的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从目前的法律、行政法规层面看,对于垫资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从司法层面角度来说,其是参照法律、行政法规来判案的,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的禁止尾部下,不可能认定垫资行为违法,甚至无效。对于各部委的禁止性规定,实际上属于广义法律中的部门规章,按照合同法关于认定合同无效应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的规定,最高院司法解释认定垫资行为是有效行为,是合理合法的。有的开发商担心,如果通过垫资方式进行融资,会不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项目不能办理竣工备案和房屋销售中的其它行政审批,到目前为止,笔者尚未遇到过因为垫资而导致行政处罚或影响房屋销售的情况。原因有二:一是部门规章无权直接设定行政处罚条款,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又没有直接的依据;二是垫资是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行为,如果二者“相安无事”,行政主管部门很难直接进行行政处罚,不予办理相关销售审批备案等行为更无可能性。另外,在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还存在着一种工程贷资行为,一般指在项目正式施工前,施工单位借款给建设单位,用于工程施工之外进行支付土地出让金或用于其它用途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按照企业间借贷处理,具体后文再作论述。

商品房预售款收入融资法律风险

由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除银行贷款外基本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导致商品房预售实际上成为房地产开发融资的重要手段。据统计,目前开发资金的来源中,约40%为预售获得的资金。目前预售价格比现售价约低10%-15%。而一些购房者在接受调查时也表示,预售商品房相对于现售商品房存在价格优势,这也是预售制度为一部分消费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通过房地产预售方式进行融资是一种合法的融资方式,使用这一方式得到的融资资金,一般只能用于房地产建设项目本身,而不能用于其它项目或用于归还银行借款等,所以,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了解国家、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预售款的监管制度。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该法律条文笼统地规定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用途,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体、监管范围、监管权限、法律责任等。如果开发商将预售资金挪作他用,消费者的利益将得不到保护。因此,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制度对于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来说意义昭然。虽然在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对预售款的监管也做了规定,但是,一方面因为立法阶位不高,只是部门规章,在具体行政管理措施方面,没有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支撑法律强制力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该《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的使用仅仅是复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对预售款的监管也只作了授权性规定,即“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而没有更明确具体、更强硬的专门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从各地的规定来看,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04年《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施行后,由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设在广州市国土房管理局中介管理所)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监管小组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对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管。商品房在境内预售,预售款应由开发经营企业委托监管银行代收,且预售款必须按该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进度分期收取。监控银行须配合监管小组做好预售款的监管工作,凡在银行开设监控账号并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的预售人,其预购人的首期款必须直接存入监控账号内,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也必须划入监控账号内。上海市对这一问题也做了类似规定: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所收取的预售款在竣工前,按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该预售商品房项目的有关工程建设,并接受监管银行的监督。开发经营企业发生违反专款专用行为的,监管银行有权提出监管质询,或采取拒付预售款,直至冻结全部预售款等措施。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各地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问题,合理使用预售资金,是避免出现通过预售进行融资法律风险的最主要的方式。

从各地商品房预售融资的实际情况看,存在一种以未达到预售条件的“预售”来融资的情况,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不甚规范的

二、三线城市,这种融资方式使用的相当广泛。从法律上来讲,这种“预售”融资风险较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这种“卖图纸”的预售行为,一旦购房人要解除预售合同起诉,且起诉时开发商又未达到预售条件,开发商会面临退还房款的情况。时下,正值国家房地产的调控的敏感时期,房屋价格下行通道已经打开,对未取得预售许可且开始“预售”的房产,会面临较大的合同解除风险,而使得开发商的融资目的不能实现。

民间贷款方式融资的形式及法律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其借款对象有个人和企业,按照现行的司法实践,从个人借款与从企业借款在法律上有不同的效力,在此,本律师分别说明: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司法解释中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实际就是指《贷款通则》。基于上述规定,长期以来,司法实务中对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非法,应归于无效。《合同法》生效后,对企业间借款问题有了不同的看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由此,从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看,没有规定企业间借款无效,仅凭中国人民银行的《借款通则》的规定不能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故不能当然地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生效后司法实践中并没有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是有效的法律行为。所以,对于企业间借款这一融资行为,出借方想拿回借款,只要主张借款合同无效,作为借款方的房地产企业就要归还借款。由于对合同的无效双方均有责任,一般不会要求房地产企业承担利息或其它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保护出借人本金,向借款人收缴相当于银行贷款的利息”之规定,保护出借人本金,向借款人收缴相当于银行贷款的利息。此处理结果对借款方来说相当于向银行借款后的结果,而对出借方根本没有进行任何处罚,而司法实践法院收缴借款人利息的作法也极少。

如果开发商从自然人处借款,属于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按照现行的司法实践是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同时,该司法解释又明确了几种无效的企业与个人的借款行为: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中指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但是,开发商通过吸收民间借款方式进行融资,有一条非常难控制的“高压线”。按照我国现行《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与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可能是出售返租式商铺行为、将达不到预售条件的房屋进行预售集资等。实践中上述行为都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从刑事司法实践来看,针对这一情况,只有在房地产项目无法开发下去,开发商长期不能归还融资的民间资本时才会爆发。从这一法律条文来看,任何从民间筹集资本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如不能按期归还,都存在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按照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市场受政府的政策影响较大,项目开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一旦项目成为“烂尾楼”,通过民间筹集资本的民间借贷融资不能及时归还的,开发商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受到刑事处罚的风险,这一类案例,在浙江南部及福建有些地区已经屡见不鲜。

企业合同法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2010-09-11 20:50:34| 分类: 公司法律顾问 | 标签:上海公司法律顾问 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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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法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企业商事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内容,也是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内容,根据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的实务经验,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内容:

一、建立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规章。

企业商事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成为企业的长效机制,就必须把合同风险防范纳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之中,规范销售部门、业务部门在合同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如《合同文本保管办法》、《合同用印管理办法》、《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等。--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二、收集、整理合同法律指南。

这项工作可以交给企业的法律顾问或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标准等收集整理,汇编成册,用以指导企业日常的合同行为。--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三、不定期培训相关人员。 合同管理的专业性比较强,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企业可聘请专业律师对相关人员不定期举行合同管理的法律培训,增强其业务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专业队伍。--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四、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企业对外签订商事交易合同,依法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未经企业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商事合同,其中也包括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领导人。但实践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对外签订商事合同的情况并不多,主要是委托代理人进行。因此,企业非常有必要建立起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人员发放授权委托书,一事一用,或者在一定时间内可多次使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代理权限、有效期限、编号等内容都需要具体明确。对于销售人员离职的,还应及时要求其交还未使用的授权委托书,以免日后发生表见代理的情形,使企业白白承担法律责任。

五、合同专用章管理。

不少企业在对外签订商事合同时使用合同专用章,也有直接使用公章的,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讲,使用合同专用章的风险更小。印章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应当认真登记;合同专用章的遗失补刻与交还程序;对滥用合同专用章的处罚措施等。--上海浦东

公司法律顾问

六、合同文本管理。

企业的常用合同文本,应当聘请律师将其事先起草印制好,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适时修改,如买卖合同、加工合同等,对于一事一用的重要合同,也要争取合同的起草权,以便能够充分考虑和保护己方的权益。在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时,一定要将文本交顾问律师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

七、合同履行管理。

主要是保证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并履行随附义务,如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在遇到合同约定不明确而影响履行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审查合同主体、内容的变更;依法行使抗辩权,依法催款,中断诉讼时效;办理债务转移和委托收款事项。--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八、合同纠纷处理。

强化合同风险防范可有效避免合同纠纷,但并不能完全排除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首先应由业务部门与对方进行协商,并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协商不成需要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及时移交专业律师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

的权益。

九、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依法签订后,承办人员应将正本上交合同管理人员,自留副本复印件使用,对生效的合同应逐一编号登记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文本都要归在一起,如合同附件,双方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的打印稿,送货、运货、提货、收货、验货的凭证,货款发票复印件,产品样品或鉴定报告等。--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

十、避免合同修改所带来的风险。

尽管合同在签订时不存在法律风险,或者存在的法律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主体或变更合同内容,可能会带来新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必须有效规范和控制合同的修改程序,将合同修改与合同签订同样对待,避免合同修改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十一、强化合同附件的法律风险管理。

合同在签订后为了细化或进一步明确合同条款,企业往往再签合同险件,而合同附件也与主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甚至效力高于主合同。企业在合同实务中往往重视主合同,轻视合同附件,就会造成潜在的法律风险。故应强化其管

如何做好部门工作范文第5篇

一、医保给医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后,医院与患者之间提供医疗服务和支付医疗费用由单纯的交换关系,变成了患者、医保机构、医院三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医保机构、医院、患者处于同一个医疗保险与服务运行系统当中。一方面医保机构、医院均以保障患者医疗需求为社会目标,另一方面又要维持各自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相互利益制约,而医保对医院的影响则主要体现在:

1.1 医保为医院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医疗保险的实施,医院外部经营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定点医院和药店,维权观念和消费意识增强,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对医院进行严格监管,医院不合理的医疗行为将直接受到经济制裁等,这使得医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此,医院必须重新审视和调整经营战略,变革管理机制,调整内部资源配置和服务项目,提高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在扩大社会效益的同时才能提高经济效益,这才能促使医院尽快适应新要求,迅速发展起来。

1.2 医保有利于医院经营管理规范化 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前,医疗服务市场是典型的供方垄断市场,其竞争机制存在严重缺陷。实施医疗保险后,医院经营行为面临来自各方的限制。计算机网络化的建立和发展、需求方就医选择范围的扩大、保险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制约等都是各种表现。

1.3 医疗保险给医院带来挑战

受竞争主体多元化及患者分流影响,医疗保险使医疗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各医院将在医疗市场上围绕医疗质量、收费价格、服务功能、技术水平、社会声誉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以得到更多市场份额。同时,由于医疗保险基金普遍紧张,对医院制定了较低的支付上线,获利空间有限,医院医疗行为既不能超出范围,也不能超定额标准,既要符合医疗保险要求,还要增加医院收入,其经营管理难度加大、医疗纠纷也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增加。

医保政策的实施,一是促进了医院的改革。通过对医院的定点与非定点、参保人员按本人意向选择就诊机构、不同级别的医院实行不同的自付比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可在医院与定点药店之间自选划卡结算等措施,将医院推上了市场竞争的轨道。一系列的医保监管措施,规范了用药、检查、诊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改善了服务态度、条件和环境。二是促进了医院的网络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建设,提高了结算工作效率,方便了参保职工的就诊结算,增强了医疗消费的透明度,发挥了对医疗费全过程的监控作用。三是实行及时、足额的结算办法后,减少了医院的经济风险,尤其是参保困难职工的欠费有所下降。

二、医院因医保感受新的困惑

当然,医院对医保也有许多困惑的地方。比较突出的几个问题,一是服务协议签订方面,保方与医院同是法人,但不对等。从内容上来说,保方责任小、权力多、义务少。而医院是责任大、权力少、义务多。二是保方在政策的变动调整时不能很好地进行宣传,老百姓没有及时收到信息,就会对医院和医保政策产生不满情绪,而矛盾和纠纷又集中在医院。三是在同一地区同时存在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区级等不同级别的统筹,医保政策与规定都有所不同,出现各种不同的软件版本,医院不堪重负,难以应对。

目前,医院已成为医疗保险制度中各方利益的交汇点,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保险机制,“以筹定支”的费用补偿原则,医疗费用总量控制和支付方法的变革等,加强了对医患双方的制约力度。为了适应这种影响带来的变化,医院必须转变观念,调整内部结构和运行模式,从而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市场占有率和社会经济效益。医院医保科是医、保、患最好的沟通桥梁。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配套文件多,除国家、省市的统一政策外,区县还根据当地基金征收情况制定了相关规定。比如甘肃,除省、市两级以外,还有好几个县、区都成立了相应医保管理机构,出台的规定要求也不尽相同。临床医务人员和医保审核者都存在素质参差不齐,自然也就存在对政策理解的偏差。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院和医保患者是互相合作、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统一体,是构筑医疗保险制度不可缺少的3大部分。定点医院面对医保经办机构和众多医保患者,如何处理好3方关系,是能否在医疗市场竞争中胜出的关键。而在医院面对医、保、患三者之间的最直接职能管理部门就是医保科。因此,医保科理应发挥好沟通桥梁作用。在医、保双方政策理解上发生冲突时,作为医院医保科有责任和义务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当好裁判,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好双方的沟通解释,对临床医务人员重点是政策的宣讲,对医保管理部门重点是专业知识的解释,使双方达到统一的认识,切实维护好参保人的利益。 为使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事业共同进步,笔者个人认为定点医疗机构应从以下几个途径谋求医院与医保的协调发展:

2.1 确立医保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医保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医院医保工作的管理和运行,这一点各医院基本做到。对临床科室医保工作的管理,医院应设立兼职医保联络员,制订“护士长收费负责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样,全院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可形成层层落实的医保组织管理体系。

2.2 确立培训机制,落实医保政策

将医保有关政策、法规,医保药品适应症以及自费药品目录汇编成册,下发全院医护人员并深入科室进行医保政策法规的培训,强化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与实施,掌握医保药品适应症。通过培训、宣传工作,使全院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有较多的了解,为临床贯彻、实施好医保政策奠定基础。通过对护士长、医保联络员的强化培训,使其在临床工作中能严格掌握政策、认真执行规定、准确核查费用,随时按医保要求提醒、监督、规范医生的治疗、检查、用药情况,从而杜绝或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2.3 重视各环节的管理

由于医院的医保工作与医政管理关系密切,其环节管理涉及到医务、护理、财务、物价、药剂、信息等众多管理部门,故医院应明确规定全院各相关部门都要重视医保工作,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入手。医院医保科不仅要接受医院院长的领导,还要接受省、市、区医保中心的指导,必须认真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规定,还需要院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如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计算机中心等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同时医保科也应积极行动起来,如与药剂科、计算机房配合对3个目录库的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和修正,为临床准确使用药品、诊疗项目奠定基础;与医务科、护理部通力协作要求各科室各种报告单的数量应与医嘱、结算清单三者统一,避免多收或漏收费用;严格掌握适应症用药及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的使用标准,完善病程记录中对使用其药品、特治特检结果的分析;严格掌握自费项目的使用,自费协议书签署内容应明确、具体;与财务科密切合作,保障参保人员入院身份确认、出院结算准确无误等。

2.4 确立新的奖惩机制,完善规章制度

医保科在认真学习各项医保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应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一系列配套规定和奖惩条例,并发放到科室,供大家遇到问题时随时随地查阅,例如医生不顾医保规定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等造成医保扣款,这些损失就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对一些有多次犯规行为者要进行严肃处理等等。加强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沟通,定点医院作为医疗保险服务的载体,必须加强与省、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争取省、市、区医保中心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医院应加强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医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协议,真正让参保人员收益,赢得更多医保患者,获取医、患、保3方的共赢。

如何做好部门工作范文第6篇

1. 接听、转接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2. 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 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4. 做好会议纪要。

5. 负责公司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分送。

6. 负责传真件的收发工作。

7. 负责办公室仓库的保管工作,做好物品出入库的登记。

8. 做好公司宣传专栏的组稿。

9. 按照公司印信管理规定,保管使用公章,并对其负责。

10. 做好公司食堂费用支出、流水帐登记,并对餐费做统计及餐费的收纳、保管。

11. 每月环保报表的邮寄及社保的打表。

12. 管理好员工人事档案材料, 建立、完善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严格借档手续。

13 社会保险的投保、申领。

14 统计每月考勤并交财务做帐,留底。

15 管理办公各种财产,合理使用并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提倡节俭。

16. 接受其他临时工作.

文员首先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管你是现学现买也好,或是求助于别人也好,上级安排的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要求内完成,如果你心思够细密的话,也可以私下的提一下上级安排工作内容的不足和关心一下上级领导(指的不是拍马屁和贿赂),如果你想更快的升职你必须在自己的条件内,多学习一下你目标的职位的工作.想必文员能做好这些应该足以了.我是以一个企业的管理人员的身份来讲的,可能不够贴切,角度不同,但是万变不离其中. 首先要有很好的交际能力,一般在办公室的,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很好的交际应酬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和其他人搞好关系。

要有比较好的写作功底。 做工作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一天中肯定会有很多的工作,先处理重要的,紧急的。要和直接领导搞好关系,因为他掌握着你在这个单位的命运,升迁、加薪、请假等都要通过他,他能为你美言一句,胜过你干一年的。相反,如果给你说一句坏话,你怎么努力也不会有好结果

首先要有很好的交际能力,一般在办公室的,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很好的交际应酬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和其他人搞好关系。

其次,要有很好的电脑知识,打字要有一定的速度,EXCEL、WORD的一般应用要过得去。要会用些现代化的办公工具,比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要会用。

要有比较好的写作功底。

做工作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一天中肯定会有很多的工作,先处理重要的,紧急的。

要和直接领导搞好关系,因为他掌握着你在这个单位的命运,升迁、加薪、请假等都要通过他,他能为你美言一句,胜过你干一年的。相反,如果给你说一句坏话,你怎么努力也不会有好结果

我认为,一个合格或者优秀的文员应具备如下几点:

1、良好的文字处理能力,江西德林人才网认为这是保证自己工作方向的基础,能让主管省事或另眼相看,这也是提升自己能力和地位的一大法宝。这里的学问很深,自己最好备1本办公文书写作大全之类的书,这是必备的工具书,有些公司配的有,比如我们就有。比如我们公司,聘请了一名兼职秘书,其工资也是1200元/月,每周6到公司1次即可。

2、电脑应用能力。应能独立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及Internet邮件收发和处理技巧,政府机关的文员也要求对WPS有一定的认识。

3、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刻录机,如果您对以上机器具有简单维修技能,那一定是领导的掌中宝。

4、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员作为基层员工,一定要正确领会领导的意思,一件事不可能让上级主管给你交代了又交代,较强的保密意识也就是责任心。同时,作为文员,接听电话时间也多,作为公司与外界电话联系的第一人,你说沟通技巧重要不呢?当然公司各项业务一定要熟悉和精通。

5、其他能力,如一定的英语知识,较好的记忆力,时间分配能力等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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