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风险产生论文范文

2024-07-13

银行贷款风险产生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阐述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含义、特点,针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本次研究,最终提出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防范的一些具体对策。最终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研究,能够实现有效防范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目标。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 住房贷款 风险

不论是基于我国的传统观念还是人们的实际需求而言,住房需求始终是一种刚性需求的存在,因此做好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防范工作,对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且随着我国政府对于房市政策的不断调整,针对日益升高的房价进行持续的调控,从而使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也不断加大,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不确定的因素太多,因此就愈发凸显出风险防范的实际意义。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含义、特点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含义

任一自然人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用于购置一般性自用住房的借贷行为被称为个人住房贷款。为了规避借贷风险发生所带来的损失,一般需要申请住房贷款的自然人向所申请的商业银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个人住房贷款的特点

同其他形式的个人贷款不同,对于购置住房所需要申请的贷款一般存在如下几个特点:首先是由于是购房贷款,因此资金需求相对而言就比较巨大,同时由于数额的巨大而贷款个体的偿还能力是有限的,因此贷款的还款日期就相对更加长久一些,一般在10~20年左右。其次是由于贷款的申请者是单一自然人,并且贷款的目的和用途职能用于购置自用房屋,因此这也就导致了个人住房贷款的特殊性。然后是对于贷款的偿还方式是以月为偿还周期,进行贷款偿还结算,逐渐的分期偿还方式。最后是对于申请贷款所做的担保措施,一般情况是以本次贷款所购房屋为担保。

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防范

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与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这不单单影响着住房相关的产业链,而且还关乎到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总体的平稳、健康运行,通过将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同历史上所发生经济金融危机的环境相比较,会发现个人住房贷款的坏账率是诱发经济危机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要做好对于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防范。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房贷政策

为避免个人住房贷款的坏账率发生时,追讨贷款抵押困难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的房贷政策,从法律制度的层面上规避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最大程度上降低商业银行的损失。依据我国最新出台的关于房屋贷款的相关政策,并严格执行其中关于具体房屋贷款的相关细节:首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者在购置不小于90平米的住房时,其首次付款比例必须要大于等于30%;而对于申请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申请者按规定,其首次付款的比例必须大于等于50%,且基准利息税率必须要高于1.1倍;而对于申请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申请者按照规定,其首次付款的比例必须在二套住房的基础上进行大幅度的上涨,详细的上涨幅度可以由给予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结合风险评估,进行适当的调整。国家的相应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市场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的评估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加强商业银行的管理。对于市场上利用房屋进行不合理炒作、和投资性的购房情况要进行政策上的限制,抑制房地产的泡沫扩大化,根据风险评估状况在房价极度不合理,同时房屋的供需不足地区要适时的停止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申请。

(二)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

首先要做到对于房贷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于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审查能够最大程度上的避免贷款风险的发生,在对于申请者的贷款资格审查的过程中需以其,稳定的现金收入为主要基础,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从动态的角度对申请者进行全面的分析,综合考虑申请者是否具有稳定的工作、其家庭的具体支出情况、以及预期其孩子的教育成本以及家庭医疗成本等因素,最终做出全面的、真实可靠的信用评估;其次在对于已经完成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估调查之后,对于每一个贷款申请者的信用调查都要再进一步的进行内部的审核工作,在再次审查贷款申请者的信用状况及风险情况时,还要将侧重点放在对于进行本次信用调查的调查者身上,审查其是否尽到了信用调查的相应职责。最后在对于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之后要加强追踪、管理,要定期的针对贷款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审查,对于贷款申请者的工作变动导致的资金变动、担保抵押转移、变动等情况要进行跟踪分析,一定要最大程度上确保贷款抵押资产的安全性,依据贷款申请者的还款情况做出适当的信用调整,对于到期未还款的贷款者要加强催收工作,尽量避免贷款损失。

(三)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MBS)

实行“反债务俘获”。与“反债务俘获”相对应的当然是“债务俘获”,所谓的“债务俘获”是经济学中“俘获理论”的所延伸出一项理论观点,“俘获理论”即就是由于政府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其所针对的对象太过强大,而所制定的政策反而有利于原本要针对的对象,即政策的制定者反被俘获。因此在个人住房贷款中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个人住房贷款的数额比例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也不短加大,因此为了避免商业银行处于“被俘获”的地位,就需要通过运用证券市场等方式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反债务俘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将申请住房贷款者的抵押住房,作为一种证券化的信贷资产在证券市场上进行销售,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实现银行现金流的充足,改善我国商业银行中以短期存款、长期贷款为主的矛盾问题。

(四)建立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预警系统

由于房地产市场与国家的政策、宏观经济因素等具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只有通过建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预警系统才能够,有效的应对贷款风险的发生,以及尽可能降低引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科学、合理的应急机制,面对一些潜在的威胁能够及时的应对和解决。

三、结束语

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防范问题,简单解读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含义及其相应的现实特点,重点阐述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严格执行国家的房贷政策、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MBS),实行“反债务俘获”、建立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预警系统从而降低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我国商业银行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周意.次贷危机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防范[D].上海财经大学,2012(02).

[2]秦涛.次贷危机对我国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启示及对策研究[D].中国人民大学,2013(23).

[3]李静.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管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08).

作者简介:孟冰(1962-),男,汉族,河北海兴人,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银行贷款风险产生论文范文第2篇

风险防范措施(试行)

1、审查企业是否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具有一定的规模且生产经营时间较长。 (4)生产型实体企业。

(5)公司名下有一定的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

2、谨慎选择质押物。采用流通性、保值性强的标的作为担保物,股权质押只作为补充担保。质物的选择应以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通性较好为原则。不应接受下列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权作为质押标的:(1)PT、ST类上市公司;(2)前6个月流通股的股价波动幅度超过200%的上市公司:(3)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上市公司;(4)被证券交易所停牌或摘牌的上市公司;(5)流通股股权被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证券公司。

3、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

(1)出质人对质押的股权应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股权所属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并且上市公司章程中没有相关禁止股份转让、质押的条款。

(2)出质人是否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

(3)外资企业的股权出质适用于法律法规对于内资企业的规定。但是,应该注意,外资企业股权出质的,要经过外经局或外管局的批准。

(4)股权出质涉及国有资产,需要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国有企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核查股权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a股东构成b公司章程中对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股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出质是否征得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可参看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7)出质人如果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含5%)股权的股东,其进行股权质押,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已获知该事项的确认函。

3、认真分析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a、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b、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

a、财务报表分析: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2)核实企业的银行对帐单及个人银行卡流水单,考察企

业每个月是否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 (3)企业贷款卡信用记录查询; (4)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4、股权质押登记后,通过股权所属地公证处予以公证。

5、加强对质押物的价值监控。基于股权价值波动性强的特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的贷款应以短期贷款为主,质押率应控制在50%左右。对于中长期股权质押反担保贷款,每年应对质押物价值重新评估。我公司应派人密切注意借款人和股份所在公司的动态,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资产重组、分立变更等影响质押物价格的重大经营事项及时作出正确判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我公司应当每月对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及贷款卡信息进行检测。监控的重点在于质押股权所在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或有负债情况,及时发现影响质押股权实现的潜在风险。若质押股权跌价巨大或出现直接影响我公司债权实现的重大事项,应及时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比如在股权质押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质押股权价值在合同期内变动超过预定幅度时,可据实重新作价;对中长期保证贷款,应约定质押股权价值“一年一定”条款,明确跌价至变动超过预定幅度时,可据实重新作价;对中长期保证贷款,还应在质押股权价值“一年一定”条款中约定,,

跌价至警戒线以下时提供其他有效担保的具体方案。 6完善合同条款,约束出质人的经济行为,保障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1)在出质人义务中明确,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押股权馈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2)应该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签订协议,约定:

a、在质押期间发生对外担保等可能影响到质权人(我公司)权益的行为时,应事先征得我公司的书面同意;

b、对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等可能影响质押权利实现的行为前应书面告知我公司,并确保质押权利不受损害; c要求质押标的所在企业每月向我公司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及配合我公司对质押股权进行监控。

【名词解释】:

PT是英文Particular Transfer(特别转让)的缩写。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并在其简称前冠以PT,称之为PT股票。

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年亏损、亏损1年且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亦即ST制度。对ST公司,如果再出现

银行贷款风险产生论文范文第3篇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贷款八级归人五级分类统计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发行字[2002]120号),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废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法》坚持以借款企业自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情况作为贷款分类标准,同时结合农发行贷款资金占用形态与贷款实物占用形态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利用贷款质量八级分类成果的基础上,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二、各级行要严格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报银监会)》(见附3)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统计生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报银监会)》(见附2—1和附2—2),并报送银监会。总行统一制作报送银监会口径的监测表模板,2004年1月30日放于Notes统计分析数据库中。(表格略)

三、在农发行内部统计分析或进行对外披露时,要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对外披露)》(见附5)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由各级行自行制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对外披露)》(见附4—1和4—2)。(略)

四、各级行要继续按季度做好商品粮棉油正常库存和超期库存潜亏分析,将潜亏分析作为农发行贷款五级分类结果的补充材料,上报当地银监局,以利于全面动态地反映农发行的贷款质量状况。 2004年1月14日

附: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信贷险分类与监控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以及《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意见》(银监发[2003]24号)的要求,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称农发行)贷款基本制度和各项贷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资料:部委规章共2部

第二条 贷款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及其结果。通过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二)及时反映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

(三)为贷款呆账准备金的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第三条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原则。贷款风险分类把严格坚持以借款企业自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情况作为贷款分类标准,同时结合农发行风险贷款的实际,坚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类。

(一)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与贷款封闭管理相结合;

(二)贷款资金占用形态与贷款实物占用形态相结合;

(三)借款人自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情况与贷款风险的历史成因相结合。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贷款分类包括各项各类贷款及贴现等。

第二章 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

第五条 评估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依据贷款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前两类为正常贷款,后三类为不良贷款。

第六条 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实际是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主要依据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物资保证程度;同时,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即贷款逾期天数)和还款意愿,以及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和银行信贷管理等因素。

第七条 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归属此类的贷款包括:

(一)各类储备贷款(不包括储备挤占挪用贷款);

(二)粮棉油正常商品库存占用贷款(包括粮食合同收购贷款和种用大豆收购贷款);

(三)正常期限内粮棉油收购、调销费用贷款;

(四)正常期限内简易建仓贷款。

第八条 关注贷款。借款人目前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归属此类的贷款包括:

(一)商品粮油超期库存占用贷款;

(二)粮棉油正常结算资金占用贷款;

(三)商品粮销售应收补贴占用贷款。

第九条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归属此类的贷款包括:

(一)商品粮棉油陈化(变质)库存占用贷款;

(二)粮棉油销售超期结算资金占用贷款;

(三)逾期180天(含)以内的粮棉油收购、调销费用贷款和简易建仓贷款;

(四)未审核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挂账占用贷款;

(五)经审计认定的粮油企业各类政策性财务挂账占用贷款。具体包括91粮食末政策性财务挂账占用贷款、1998年5月31日前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贴息新增挂账和不合理贷款、地方政府消化本息新增挂账和不合理占用贷款等;

(六)各类棉花政策性财务挂账占用贷款。具体包括1992末中央和地方政策性棉花财务挂账占用贷款;1993—1998中央和地方政策性棉花财务挂账占用贷款;新疆棉花计息挂账占用贷款;竞卖1998及以前商品棉未弥补亏损占用贷款;竞卖出疆棉未弥补亏损占用贷款;棉花及国家专项储备其他未弥补亏损占用贷款等;

(七)处理商品陈化粮亏损占用贷款;

(八)老商品粮销售应收补贴占用贷款。

第十条 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归属此类的贷款主要是无库存物资保证的贷款,具体包括:

(一)经审计认定由企业消化的粮食新、老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

(二)中央核复的棉花企业经营性财务挂账占用贷款;

(三)未划转的粮棉附营业务占用贷款;

(四)商品粮亏损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

(五)棉花未弥补亏损占用贷款;

(六)商品棉亏损挂账占用贷款;

(七)1998棉花以前发放的棉花初加工贷款;

(八)粮棉企业挤占挪用占用贷款;

(九)逾期180天以上的粮棉油收购、调销费用贷款和简易建仓贷款;

(十)未划出的除粮棉企业和其他储备企业以外的贷款。

第十一条 损失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归属此类的贷款包括:

商品粮棉油呆账贷款和储备呆账贷款、粮棉附营业务呆账贷款、其他呆账贷款等。

第三章 贷款风险分类的认定与监测

第十二条 贷款风险分类认定与监测要按照“适时认定、科目归类、按月监测、季度分析”的原则进行。

贷款五级分类

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中国1998年之前的贷款分类

1998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基本上是沿袭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在我国简称“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只要超过一天即为逾期;呆滞是指逾期两年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贷款;呆账是指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中国商业银行的呆帐贷款大部分已形成应该注销而未能注销的历史遗留问题。

这种分类方法简单易行,在当时的企业制度和财务制度下,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这种办法的弊端逐渐显露,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了。比如未到期的贷款,无论是否事实上有问题,都视为正常,显然标准不明,再比如,把逾期一天的贷款即归为不良贷款似乎又太严格了。另外这种方法是一种事后管理方式,只有超过贷款期限,才会在银行的帐上表现为不良贷款。因此,它对于改善银行贷款质量。提前对问题贷款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常常是无能为力的。所以随着不良贷款问题的突出,这蛾类分类方法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编辑本段中国1998年的贷款五级分类

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损失贷款

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编辑本段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代为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一: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还列举如下特征:

借款还款意愿;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银行未能对贷款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

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

(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8)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9)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

(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次级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b、借款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银行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c、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贷款借款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d、贷款逾期(含展期后)90天以上至180天(含)。

e、本笔贷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资料之二:次级贷款,其它银行还举例如下特征:

借款人净现金流量为负值,支付出现困难,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清偿,预计贷款损失在30%以下,贷款本金逾期91天至180天(含)。

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可疑类参考特征:

a、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经银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后,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

b、借款人连续半年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贷款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c、因资金短缺、经营恶化、诉讼等原因,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的贷款。d.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e、银行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

g、本笔贷款欠息180天以上。

资料之三:可疑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90%之间;贷款本金逾期人(含展期后)180以上。

损失类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

(10)助学贷款逾期后,农村信用社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向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农村信用社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13)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14)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损失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b、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已保险补偿后,确实无能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银行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c、借款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d、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e、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后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银行仍然无法收回的贷款。

f、由于上述a至e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贷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贷资产接受费用,小于贷款办席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g、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授予上述a至f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银行经追偿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h、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资料之四:损失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经国税部门未能核销的贷款;预计贷款损失在90%以上。

说明:

1、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贷款的基本分类标准是各类贷款的风险表现基本特征形式,采用的是列举法,不可能穷尽。它们只是贷款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2、分类中,关键是要把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的损失程度,并结合担保分析后进行初分结果调整,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编辑本段延伸阅读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这种分类方法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贷款的五级分类仅提供了一种贷款的分类方法,与风险为标准的分类方法并不一致,因此,像“贷款风险的五级分类”这样的提法是错误的

实施信贷五级分类管理过程中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提高信贷人员素质。五级分类工作对信贷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不但要有信贷管理经验,还要有丰富的财务、会计、法律、计算机等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敏锐的判断能力。因此,要着力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

二、注重分类过程。五级分类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覆盖了从贷款发放到帐面消失的整个周期,较为科学地判断贷款风险程度,可以及时发现贷款出现的问题,准确识别风险,因此,五级分类过程本身就是信贷管理的过程,要通过贷款五级分类的实施达到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的目的,不能只重结果不重过程。

三、防止作为突击工作来抓。贷款五级分类要求不间断地对借款人的报表、现金流量、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是一项经常性的日常工作。因此,应通过制度建设对贷款五级分类程序和任务作明确的规定,不能当作突击工作来抓。

四、防止只作为事后的管理方式。贷款五级分类涉及贷款管理的全过程,贷款风险分类不仅在于对不良贷款的管理,重点在于对正常贷款的管理,贷款风险分类是一个循环的、严密的管理体系,它渗透到贷款的审查、发放、提取损失拨备、后续跟踪管理等各个环节。不能把贷款五级分类只作为事后的管理方式。

银行贷款风险产生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任何工程项目建设运营中都存在着风险,风险会造成工程项目实施失控的现象,如工期延长、成本增加、计划修改等,这些都会造成经济效益降低,甚至项目失败。正是由于风险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在现代项目管理中,风险管理已成为必不可少环节。良好的风险管理能获得巨大的经济效果,同时它有助于竞争能力的提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所谓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是指经济单位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预测、识别、评估、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处置风险,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本文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工程项目 风险管理

一、加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当前,中国仍处于工程项目建设的高峰期。工程项目本身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工程参与方众多、内外部环境制约因素多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工程项目从筹划、设计、建造及竣工后投入使用的整个过程均可能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自然风险、管理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法规政策等风险,并由此可能产生巨额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加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合理规避和妥善应对各类风险,是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正常使用的必要前提。

近年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逐步建立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各参建方对工程安全质量负责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指导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相继出台实施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关于深化建设市场改革的若干意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在我国建立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但通过调研发现工程项目管理中仍存在着不合理竞价、监理和检测有失公正、随意降低工程标准以及项目建成后达不到运营要求等问题,这些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工程项目风险。因此,加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势在必行。

二、风险对工程项目预定控制目标的影响

1、风险对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影响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的投资控制工作和具体的投资控制措施,在满足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项目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影响投资目标不能实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例如:原成本计划数据不准确、估价错误、预算太低、不适当地采用低价策略、承包商报价超出预期的最高价、物价上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许多预算外开支、被罚款、材料消耗增加、浪费严重、发生事故、返工、被索赔等。

2、风险对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影响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就是通过对进度计划的管理,实现工程项目总进度的控制,使工程项目按预定的时间目标竣工并投入使用。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主要风险因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一是施工条件不利,二是设计变更的影响,三是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供货进度和质量的影响,四是资金保障不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五是工程项目参与方的组织不当等。

3、风险对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影响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就是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进度和安全要求等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项目预定的质量目标。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主要有五大风险因素:人是劳动主体,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合格的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是实现工程项目质量要求的基础;机械的功能、安全性和可靠性是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因素;环境是工程项目质量满足要求的重要条件;管理方法的持续改进和工艺方法的优化,是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的有效途径。

4、风险对工程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的影响

工程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主要是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内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避免和减少现场施工对周边环境以及公众生产和生活环境的不良影响。大量的露天作业,尤其是大量的高空作业、地下作业、用电作业、爆破作业、起重作业等危险工种经常需要交叉或平行作业,相互干扰大;各参与方人员流动性大增加了相应的培训难度,由于技术进步不断引进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加大了管理难度。

三、工程项目面临的风险

1、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在国际工程项目建设中,因政治原因使工程项目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例如:政局的不稳定性,战争状态,革命、政变、叛乱、动乱的可能性,外交关系紧张,政府信用和廉洁程度丧失或降低,政策的稳定性,国家变更对外贸易法令,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经济对外开放程度或排外性,国有化的可能性,国内的民族矛盾等。

2、社会风险:社会风险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使工程项目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例如:宗教信仰的影响和冲击,盗窃、抢劫等社会治安的稳定性,社会的禁忌,社会风气,劳动者的文化素质等。

3、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法律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相关法律的内容变化,法律对项目的干预,人们对相关法律未能全面、正确理解,工程项目中有可能出现触犯法律的行为,从而导致对工程项目管理者及工程项目本身产生损害或损失。

4、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受市场供求关系、经济贸易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或经营者决策失误,对前景预期出现偏差等,使工程项目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例如: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财政金融政策紧缩,工程项目承包市场、材料供应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工资的提高,物价上涨,通货膨胀速度加快,原材料进口价格和外汇汇率的变化等。

5、自然风险:自然风险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因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引起的种种现象,导致对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生命及工程项目建设造成损失或损害。例如:地震、风暴、泥石流、流砂、洪水、火灾等,反常的雨、雪及冰冻天气,恶劣的现场条件,工程项目的建设可能造成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不良运输条件可能造成供应的中断等。

6、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因采取的技术保证措施不恰当或采用不太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引起的风险,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也是技术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四、工程项目风险具有的特点

1、不确定性

项目风险事件的发生和导致的后果往往是以偶然的和不确定的形式出现的。项目风险何时、何处、发生何种风险及程度是不确定的。项目风险事件的不确定性有两层含义:一是项目风险事件存在的可能性;二是项目风险事件存在的不确定性。前者是指风险事件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它反映了风险存在的趋向性。后者指一方面项目风险事件存在的不确定性是由于项目风险事件的存在受各种因素包括不确定因素的支配,在一定的条件下,虽然存在,但不一定发生;另一方面同性质的项目风险事件在不同时间、地点发生造成的损失规模及后果也是不确定的。

2、项目风险存在与发生的可变性

项目风险存在与发生的可变性是指项目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变的特性。一方面随着人们辨识风险、认识风险、抗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项目风险造成的损失范围和程度及项目风险的不确定性程度,增强了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这是风险控制与管理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项目建设规模的扩大,又产生新的项目风险。

五、进行风险识别要注意以下原则:

1、对风险因素要进行全面分析,逐步细化,然后再确定哪些是主要风险因素。对这些主要的风险因素做出评价以便做出相应的对策。

2、要充分考虑各风险因素的相关性和关联性。

3、采取先怀疑、后排出的方法,不能轻易否定或排除某些风险。

4、对于肯定不能排除,但又不能予以确认的风险,就必须按确认考虑。

5、必要时进行实验或请专家论证。

六、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策略

1、采用科学的方法来预防风险

很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仅凭自己的经验来处理风险,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严重缺乏方法依据。例如:在进度方面,我们可以用挣值分析法综合控制进度和费用的进度。这样大大提高了项目的管理质量,为实现最大效益提供了依据和支持。

2、加强合同流程管理的水平

加强合同流程管理是降低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措施,参建各方必须对合同流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可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地进行,使得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只有一步一步的将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才能使得项目合同能够正常签订和顺利旅行,确保项目能够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从而有效地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3、施工中的风险控制

对于工程而言,其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风险问题,其应对方法也有很多种,实践中多将其列入计划体系之中。

1)权衡利弊,回避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大风险项目

在小风险、适中风险项目选择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对可能导致亏损的工程项目建议放弃;对于风险超过自身可能承受能力范围的工程项目,没有太大成功把握的项目,也建议回避。

2)以先进技术措施、组织体系为基础,以减小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如选择有弹性的、抗风险能力强的技术方案。进行预先的技术模拟试验,并以此为基础,采用安全保护措施。对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选派的技术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在实施阶段,实行严密管控,强化管理工作的计划性,做好实施阶段的风险管理。

3)购买保险、转移风险

实践中,对于难以有效排除的一些风险问题,建议通过购买保险的形式,对实施阶段的风险加强管控;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果合作伙伴存在资信风险可能性,则可要求对方出具相应的担保互助保障。比如,银行投标保函,合资项目政府保证以及履约保函或者预付款保函等。

4、加强对信息和人员风险管理

在工程项目运作过程中,通过部门合作,采用项目信息报告的方法,共同监控风险。主要通告关于各个项目花费的去向,阶段财务状况等。分析项目进行各阶段的钱是如何花的,通过各种信息让项目经理及公司高层领导就能大致清楚项目进展的情况。通过和原先计划进行对比是否该在这种活动上花这些钱,就能够及时地判定当前阶段或者前一阶段是否存在问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各种提供的信息可以合理安排人员进行工作的交接。比如在一个单体项目马上要结束前,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抽调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所以,不只是一个项目经理,而是所有部门都在配合,记录有关信息,分析项目进程,保障项目顺利进行。以前项目经理可能掌握着绝大多数有关项目的专有信息,在这种规范化管理后,项目经理掌握的专有信息将可以和其它部门人员进行共享,如果项目经理因故离职,接任者便可以比较容易地把握项目进展,从而降低公司因为人员流运造成的风险。

5、有效控制合同风险

为了更好地控制施工单位对施工项目质量、文档资料的重视程度,可以考虑采取一个有效管理方法是赋予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一项特殊权力:工程合同尾、留款的支付签发权。工程项目每一份工程合同中可约定预留合同价款8%的工程尾、留价款,其中6%作为工程保证金,另2%则作为工程竣工使用正常、以及文档资料归还的保证金。合同可以规定,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工程竣工后经生产部门、项目负责人以及公司文档资料部门确定才能获得最终尾留款的支付。通过经济制约手段,有效、及时、规范地健全项目部对施工单位的控制。

6、建立工程项目风险的识别机制

工程项目风险识别机制是整个风险管理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辨别出潜在的各类风险因素并对其后果进行定性估量,才可能进行防范和控制。对于具体的建设施工企业而言,首先要依据以往承接工程项目的实际经验和历史资料,多维度多视角地全面罗列一般性工程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即制定工程项目风险检查对照表,将要承揽的特定工程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与对照表进行比对,从而快速和科学地识别该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其次,由于每个工程项目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和规模,各个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不同,工程的内容和实物形态也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建筑工程企业必须对将要承揽的个案工程本身进行具体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调研和走访,发现其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再次,采用头脑风暴法识别项目风险。在实地调研和具体比对后,还应向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共同确定工程项目的风险,并发现其存在的个性问题。

结束语: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寿命期,是一个连续不断地过程。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规避可能要发生的风险或减小风险造成的损失,实现以最小的代价实现工程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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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卫平.论工程施工项目的风险防控[J].东方企业文化,2014,06:219.

[3]宋晓华.浅析工程项目风险管理[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04:72-73.

[4]韩华丽,苏海亮.浅谈工程项目建设风险管理的识别及应对[J].江西建材,2014,05:253+258.

银行贷款风险产生论文范文第5篇

地方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 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最大的特点是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的投资融功能, 而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 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 公益性项目自身不产生现金流, 不能提供还贷来源, 地方融资平台也是因为公益性项目而向商业银行融资, 所以主要是依靠地方财政性资金来源来偿还银行贷款, 而商业银行也因为政府融资平台的特殊性而面临较大的风险。

2 商业银行面临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

2.1 贷款主体和贷款使用人不一致的风险

一些政府项目承建的主体不符合商业银行准入条件, 部分政府项目先由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借入资金, 然后划转到具体的项目指挥部等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使用, 贷款人并不是直接的贷款使用人, 对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不了解, 同时贷款人和贷款实际使用人之间也没有相互制约或监督的措施, 贷款使用人未能落实银行管理要求。借款人提供的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并不能真正反映贷款使用人的经营运作情况, 更不能反映项目的建设进展、项目的动态情况、项目资金的到位、使用等银行所需的情况, 银行对贷款的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存在很大的困难。

2.2 贷款担保未能真正落实的风险

在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中普遍采用是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和同为政府融资平台的保证人保证担保。在土地使作权抵押担保中存在关许多难解决的问题, 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三方面:一是在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一旦出现违约时, 商业银行处置抵押物面临许多的障碍, 是否能够处置抵押物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商业银行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置抵押物, 商业银行的抵押物想要真正变现也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三是为政府融资平台作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较高可能偏离市场, 甚至可能为了政府融资平台融资, 抵押物评估价格存在按银行贷款金额倒套的情况。例如保证人也同为政府融资平台, 保证人的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 实际代偿能力不强。

2.3 还款来源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的风险

许多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还贷来源是土地出让收入, 但是土地出让收入取得的不确定性比较大。土地出让收入的取得会受许多因素的制约, 如会不同程度地受当地土地收储情况、土地指标、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活跃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商业银行在分析政府融资平台还款来源时都会将规划和待征用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作为未来的收入, 但事实上土地变现往往需要十几个环节, 而其中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土地价格也存在着下跌的可能。

2.4 项目存续期间、贷款存续期间贷款人主要领导变更带来的风险

政府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大, 项目建设期长, 因此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往往也存在着金额大、期限长的情况。政府融资平台的主要领导人和主要的业务人员有的是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兼任的, 有的是政府部门指派的, 当下政府部门的人员调动频繁, 和银行联系的主要业务人员的变动也非常普遍。在项目存续期间或是贷款存续期间, 对贷款的管理的延续性较差, 可能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

3 造成商业银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信贷风险的原因

3.1 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意识不够强

商业银行往往会认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当地政府信用为背景, 还款来源有保障, 信贷风险相对于其他公司类贷款要低, 为此各家银行热衷给予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可能存在同一项目重复融资现象。在信贷资金发放环节及贷后管理环节, 商业银行与政府融资平台的地位不够对等, 商业银行很难取得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更谈不上进行到位的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同时, 商业银行很容易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如果贷款真正出险, 当地政府不会不管, 但事实上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大, 涉及面比较广, 处理难度大。

3.2 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不匹配, 造成整体还款能力不足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最终的还款来源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收支情况。各级政府公益性项目数量多、体量大、投资所需资金也多, 而政府自身财政收入增长难以支撑这些项目的开发。地方政府不量力而行超过自身财力过度追求政绩, 自身收支不能平衡, 就利用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这种比较明显的财政透支行为来融资。地方政府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和金额巨大的项目开发支出之间不匹配, 最终造成了政府融资平台整体还款能力的不足。

3.3 商业银行多方面受制于当地政府

许多商业银行自身是垂直管理的, 但是如果一家商业银行希望有大的发展, 都会不同程度地取决于与当地政府的关系。许多业务的拓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帮助, 特别是在优质项目和优质资源的获取、财政性存款的取得等方面尤其明显, 商业银行如想取得财性存款很多情况下只能给予政府融资平台信贷支持。

4 商业银行应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措施

4.1 尽量选择自身资质好的政府融资平台和具有自偿能力的建设项目

商业银行应加强自身的审慎监管能力, 谨慎地对待融资平台风险, 依据平台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对其债务的覆盖率来判断风险程度,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积极支持项目资本金相对充足, 严格评估测算还款能力, 把握政府融资平台的还贷能力和贷款风险。

4.2 合理确定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期限

一是详细分析政府融资平台现有融资资金的到位情况及具体的期限结构, 尽量分散到期日期, 避开还款密集期, 适当缓解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还款压力。二是尽量办理授信期限较短的贷款, 防止贷款期限过长造成的不确定因素过多的风险;为保持地方政府政策的连续性, 商业银行还可以考虑将贷款期限和当届政府领导班子的任期进行一定的匹配。三是根据项目实际的建设、运营情况科学确定贷款期限, 防止贷款期限与项目回笼资金错配风险。

4.3 确保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担保的有效落实

商业银行为确保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担保可以有效落实, 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不接受当地财政出具的无效担保, 尽可能争取公路收费权、城市道路收费、桥梁收费权、旅游景点门票收费权等收费权质押。二是尽可能争取到当地政府落实还款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是尽可能取得不得因贷款存续期因主要领导调动而造成还款来源不落实的承诺。为防止因领导变更造成的相互推诿, 甚至可以直接参考一般公司授信担保的条件, 要求当时的政府融资平台法人代表或主要领导人提供个人保证担保。三是抵押物作价需合理, 抵押物必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及趋势合理评估作价, 防范因抵押物价值虚高造成抵押物不足值的风险。抵押物如是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正规有效的“招拍挂”流程。四是还可以争取地方政府安排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作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还贷来源。

4.4 加强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 确保信贷资金专款专用

商业银行在贷款支付环节就需要严格审核贷款的用途, 需要按照银监“三办法一指引”的要求, 审核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对应项目是否已符合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对符合受托支付条件的要求以受托支付方式提款, 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贷款申请人的交易对手。同时要做好贷后检查, 以防止挪用资金等风险。

摘要:本文分析了地方融资平台的含义、地方融资平台可能存在的风险, 阐述了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 并提出了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授信管理措施。

银行贷款风险产生论文范文第6篇

一、当前商业银行个贷发展状况

个人贷款在目前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是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 在目前经济逐渐被细分的背景下, 银行将贷款方向投向了自然人, 对居民个人的住房需求以及车辆使用需求等提供了相应的个人贷款方式, 个人贷款的形式与种类也呈现出了多样化的特征, 积极为居民开发多种贷款形式。目前个人贷款呈现出了重要的增长态势, 在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出现了较多的经营风险[1]。要求商业银行积极加强对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的有效控制。由于当前态势下房子已具有“特殊的货币等价物”的性质, 因此目前各银行主要是住房按揭占比大, 贵港工、农、中、建四大行2018年6月底数据分析见下表1。

二、商业银行压缩逾期贷款意义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 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 个人贷款业务成为了银行重要的业务类型之一, 给商业银行的运行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利润。因此各大银行纷纷加强了个人贷款业务的开展, 积极建立了多种个人贷款业务。已经构成了各大商业银行重要的利润点之一[2]。

但是在个人贷款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 也给商业银行的运行增加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在个人贷款业务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逾期现象, 给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带来了难度。逾期现象积累到一定的时间之后会导致商业银行出现较大的损失, 部分客户可能就此不再还款。导致给商业银行造成大量的资本占用, 使银行资金的正常运转以及营利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作用;而且逾期率和不良率过高也不符合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的监管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在发展个人贷款业务过程中注重压缩逾期信贷, 尽最大程度减少个人贷款逾期信贷的产生。逾期行为的发生损害了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经营, 短期看降低了银行的利息收入, 在逾期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可能出现贷款资金收不回来的严重后果, 对商业银行的运营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因此在经营过程中商业银行注重对个人贷款业务逾期压缩, 积极从多个角度促进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正常还款, 有效处理逾期现象[3]。

三、商业银行个人贷款风险的成因

个人贷款风险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一) 个人原因造成的风险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重要风险之一是由于个人原因出现的风险。客户在办理完个人贷款业务之后由于其自身的工作风险, 包括失业与收入降低等, 导致无法及时还款。客户自身在对财产的安排上可能出现不合理现象, 包括超前消费, 投资经营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等, 导致客户无法还款, 出现逾期。甚至出现呆账坏账, 给商业银行经营造成了较大的困难。或者是由于客户自身的信誉问题, 不可否认, 部分客户由于自身信誉以及还款意识较弱等原因, 在出现一定的还款困难之后没有积极继续还款, 出现了逾期现象。这是由于信用问题而出现的风险。

(二) 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指的是由于外部一些因素的变化而出现的全局性经营风险。在商业银行处理过程中难以通过多样化投资进行化解, 在多种层面上影响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 包括不可回避风险以及不可分散风险。在个人房产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由于房产开发商经营不善而出现的风险[4]。

(三) 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由于国家在金融发展以及相关政策上出现变动而导致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金融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多种经济元素, 国家政策对此也有所调整, 由此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增加了政策性风险。其中在房产管理上国家一直对此高度重视, 在房产发展上提出了多种不同的发展政策, 包括房产税的征收等, 给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增加了风险。

(四) 内部风险

商业银行个贷发展的内部风险主要体现是内部人员的操作风险, 但是现在各银行均加强了业务权限限制、岗位制约、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后台审计、员工行为排查等方式进行了约束, 基本上这方面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已经极低了。

(五) 主要风险点

在个人原因造成的风险、系统风险以及政策风险等风险中商业银行主要的贷款风险在于由于客户个人原因造成的风险, 即信用风险。在一定的时间点内国家在政策制定上一般较为稳定, 个人贷款业务风险主要来自于个人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的个人贷款风险, 增加了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的不稳定性。

四、商业银行对逾期贷款的催收手段与催收困境

(一) 逾期贷款催收手段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逾期现象, 对个人贷款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作用, 因此商业银行应当针对逾期现象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目前商业银行主要采取的催收方式主要包括短信催收、电话催收, 通过电话沟通联系的方式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 告知客户其欠款金额以及最后的还款时间, 敦促客户尽快还款, 告知客户逾期不还款的危害与造成的相应后果, 包括在征信在进行体现, 影响客户的日后的贷款审批额度。在电话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进行上门催收, 对客户进行面对面地收款, 再次向客户讲解个人贷款逾期的不良后果, 加强客户对逾期现象的重视, 从而积极还款。同时采用物业协助催收的方式, 银行积极加强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作, 在难以实现银行亲自上门催收的情况下由物业公司进行代为收缴, 减少银行的工作量。在以上催收方式难以达到有效催收的情况下对客户进行律师催收, 银行聘请律师对长期逾期客户发送律师函, 通过律师的专业性促使客户充分认识到还款的重要性。在律师催收难以达到目的的条件下采用司法诉讼的方式。对长期欠款不还客户以及大客户进行司法诉讼, 促进客户还款[5]。

(二) 逾期贷款催收困境

在这些催收方式运用的过程中具有很多实际性的问题, 增加了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的收缴难度。在打电话过程中可能出现客户不接、打不通现象, 银行无法与客户建立直接的电话联系。而在上门催收过程中则需要消耗人力成本与时间成本, 同时占用了银行的经济资源, 对商业银行的运营产生了不良影响, 导致银行难以将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放在自身业务的经营上, 增加了银行运营的难度, 挤占了银行的经济利润空间。在与物业进行合作协调催收的过程中客户存在着更换住处的现象, 给物业催收也增加了难度。在律师催收与司法诉讼催收过程中需要耗费较大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

五、合作楼盘准入严格控制并选择优质客户

为了降低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的风险, 要求商业银行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加强与多个组织机构之间的合作, 结合多种客户的自身还款能力为用户提供多种贷款方案, 目前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中很大部分是住房贷款, 为此要求商业银行进行合作楼盘的准入严格控制制度, 充分考量客户的真实经济能力、住房需求以及客户的还款能力, 对客户进行严格筛选, 选择优质客户, 避免在出现较大范围的客户逾期以及无法还款现象。

六、结束语

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 个人贷款业务在商业银行中所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较大的风险, 其中的重要表现是逾期行为的发生, 其原因包括个人原因造成的风险、系统风险与政策风险等, 要求商业银行积极压缩逾期贷款, 对逾期客户采取短信电话催收、上门催收, 物业协助催收、律师催收与司法诉讼等多种催收方式, 积极克服催收过程中面临的困难, 同时进行合作楼盘的准入严格控制, 在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分析的基础上选择优质客户等, 从多个手段降低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风险。

摘要:个人贷款是目前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 随着目前居民个人消费能力以及消费需求的提升, 个人贷款种类与数量也随之提升, 各大商业银行均积极开发了多种类型的个人贷款, 为商业银行带来经济利润增长的同时也出现了一定的贷款风险, 在新形势下如何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是商业银行应当着重考虑的问题, 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贷款,风险控制,策略分析

参考文献

[1] 徐霄.新形势下基层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新举措[J].财会学习, 2016 (20) :182-183.

[2] 张芝泉.新常态下商业银行应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J].金融经济, 2017 (24) :58-59.

[3] 张进红, 顾小明.对新常态下商业银行担保圈贷款风险管理的探索和思考[J].现代金融, 2016 (10)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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