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劳务协议范文第1篇
电 话:
地 址:
劳务中介单位(乙方):
电 话:
地 址: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中介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协议:
一、 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中介服务费用。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女性: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矫正视力1.0以上,年龄18—35周岁;男性: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矫正视力1.0以上,年龄18—35周岁。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协议条款条件组织招录,派遣的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中介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中介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中介费用标准:派遣的劳务人员在自在甲方报道之日起在甲方工作满一个月中介服务费为一百元/人,工作满三个月后中介服务费为肆百元/人。
(二)、劳务人员的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薪资福利标准按照甲方单位的薪资福利标准确定,并由甲方向劳务人员本人支付。
2、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试用期结束后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
3、每月应支付的劳务中介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到期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
4、当月实际使用到期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中介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劳务派遣服务费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将当 (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 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 试用期满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并为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三) 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 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
三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 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中介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 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二) 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三) 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若甲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公司经营调整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前30 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劳务协议范文第2篇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一)
仅提供
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项目进展及甲方要求提供深入的情况资料;
(二)
除提供
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和法律文件外,提供该项目谈判过程中,甲方与项目所有方
进行项目谈判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其它中介服务。至甲方和项目所有方订立任何形式合作协议书后,乙方中介事项视为完成。
第二条中介服务期限:
(一)
中介服务期限至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订立正式合作协议之日止;
(二)
若最终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合作谈判中止之日即为中介服务期限截止日。
第三条中介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
仅提供项目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的,在中介服务期满后,且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达成合作协议后
日内支付项目中介报酬,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二)
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交额的
‰。甲方应在与项目所有方
订立合同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中介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如甲方未成功执行上述与项目所有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报酬或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
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可拒绝支付中介服务报酬外,还保留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二)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合作方的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三)
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中介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二)
中介方不得以委托方的名义从事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的活动;
(三)
中介方在委托有效期间的费用开支由中介方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另行商议。
(四)
中介方在中介服务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与委托方无关。
第九条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项目中介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方、中介方及合作方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
乙方:
中介劳务协议范文第3篇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现委托乙方就甲方拟与就项目合作相关事宜提供专业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由于上述事务将涉及到公司和自然人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务过程中所获知的数据及信息,甲方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现双方特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是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以及任何业务关联人,下同)在与甲方的业务往来中所可能接触、知晓、了解的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载体所反映的甲方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公司、或公司员工、或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获得的与本项目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此外,乙方基于甲方的信息所做的记录、摘要、编辑等整理文件,亦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乙方在此承诺:
1、乙方严守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守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乙方不得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泄露给乙方内部无关的人员;
3、乙方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特定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乙方仅有权在最小限度内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保证其工作人员在在职期间乃至退职以后都应严格按本协议的条款规定保守秘密;
1 /
46、如果乙方被任何行政或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告知该机关此信息的商业秘密性质,并要求该机关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此等情况。
第三条
在本协议或本协议所对应的所有相关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形成或延伸的一切商业秘密,其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均为甲方所有。无论是本协议或本协议所对应的所有相关合同的履行,或是甲方同意披露相关商业秘密及信息的行为,都不应解释为许可乙方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地取得任何商业秘密或信息的现有或延伸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履行各类相关合同过程中随时返还或销毁指定的商业秘密资料,并且乙方应该在甲方提出此等要求之后的十日内返还或销毁。
自各类相关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应将所有从甲方处获得的商业秘密资料妥善归还甲方。
第五条
本协议所涉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时始,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密之日。
第六条
本协议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信息、与乙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向乙方提供信息或与乙方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第七条
甲方并未就其向乙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乙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商业秘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并且乙方对其所获收益数额负有举证责任。
2、在此基础之上,甲方有权追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害。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符合相应管辖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本协议的准据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体法。
第十条
1、本协议的修改必须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进行。
2、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加以解决。
3、如果本协议与双方此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书的效力不受甲乙双方内部人事变动的影响。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仔细审阅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中介劳务协议范文第4篇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现委托乙方就甲方拟与就项目合作相关事宜提供专业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由于上述事务将涉及到公司和自然人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务过程中所获知的数据及信息,甲方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现双方特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是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以及任何业务关联人,下同)在与甲方的业务往来中所可能接触、知晓、了解的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载体所反映的甲方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公司、或公司员工、或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获得的与本项目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此外,乙方基于甲方的信息所做的记录、摘要、编辑等整理文件,亦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乙方在此承诺:
1、乙方严守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守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乙方不得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泄露给乙方内部无关的人员;
3、乙方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特定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乙方仅有权在最小限度内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保证其工作人员在在职期间乃至退职以后都应严格按本协议的条款规定保守秘密;
1 /
46、如果乙方被任何行政或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告知该机关此信息的商业秘密性质,并要求该机关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此等情况。
第三条
在本协议或本协议所对应的所有相关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形成或延伸的一切商业秘密,其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均为甲方所有。无论是本协议或本协议所对应的所有相关合同的履行,或是甲方同意披露相关商业秘密及信息的行为,都不应解释为许可乙方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地取得任何商业秘密或信息的现有或延伸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履行各类相关合同过程中随时返还或销毁指定的商业秘密资料,并且乙方应该在甲方提出此等要求之后的十日内返还或销毁。
自各类相关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应将所有从甲方处获得的商业秘密资料妥善归还甲方。
第五条
本协议所涉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时始,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密之日。
第六条
本协议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信息、与乙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向乙方提供信息或与乙方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第七条
甲方并未就其向乙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乙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商业秘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并且乙方对其所获收益数额负有举证责任。
2、在此基础之上,甲方有权追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害。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符合相应管辖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本协议的准据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体法。
第十条
1、本协议的修改必须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进行。
2、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加以解决。
3、如果本协议与双方此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书的效力不受甲乙双方内部人事变动的影响。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仔细审阅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中介劳务协议范文第5篇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一)
仅提供
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项目进展及甲方要求提供深入的情况资料;
(二)
除提供
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和法律文件外,提供该项目谈判过程中,甲方与项目所有方
进行项目谈判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其它中介服务。至甲方和项目所有方订立任何形式合作协议书后,乙方中介事项视为完成。
第二条中介服务期限:
(一)
中介服务期限至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订立正式合作协议之日止;
(二)
若最终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合作谈判中止之日即为中介服务期限截止日。
第三条中介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
仅提供项目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的,在中介服务期满后,且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达成合作协议后
日内支付项目中介报酬,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二)
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交额的
‰。甲方应在与项目所有方
订立合同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中介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如甲方未成功执行上述与项目所有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报酬或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
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可拒绝支付中介服务报酬外,还保留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二)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合作方的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三)
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中介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二)
中介方不得以委托方的名义从事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的活动;
(三)
中介方在委托有效期间的费用开支由中介方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另行商议。
(四)
中介方在中介服务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与委托方无关。
第九条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项目中介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方、中介方及合作方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
乙方:
中介劳务协议范文第6篇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供材料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佣金协议,双方约定如下:甲方给乙方提供材料供货信息,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供货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介绍,在甲乙方方签订佣金协议基础上,由采购方直接与乙方签订供销合同,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佣金协议。佣金费率为:每吨成品钢材元;佣金支付方式为:现金项目合同供货成品钢材吨,应付佣金元。
第一条甲方主要责任是为乙方寻找、介绍合适的项目,力争促成乙方与采购方供货成交;诚实守信,保守乙方和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为乙方和采购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1‰)中介佣金协议书中介佣金协议书。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乙方与采购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二天,乙方支付甲方一万吨的佣金,以后每供货完成一万吨应按比例支付一次佣金。(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第五条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甲方和采购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